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机关处室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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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机关处室编制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农牧党[2013]32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农牧厅
【发布日期】2013.06.21
【实施日期】2013.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关于加强厅机关处室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农牧党〔2013〕3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机关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厅党组决定,依据省编办核定我厅的行政总编制,根据各处室职能,按照“总量控制、科学配置、按需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核定厅机关各处室编制(见附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变处室工作职能
机关处室的工作职能要以“协调、监管、指导、服务”为原则。按照调整工作思路、下移工作重心、下放相关事权、切实转变职能的要求,把工作着力点从原来的全面承办
转变到协调指导、督促落实上来。有关业务工作要交由相关业务单位承办完成,以减轻处室工作量,弥补工作人员之不足。机关各处室应加大对厅属单位工作的指导力度,厅属各单位应主动接受机关处室的业务指导,并认真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自觉维护和完善职责明确、协调统一、配合默契、运转自如的工作格局。
二、从紧重新核定岗位
各处室依据职能和目前承担的重点工作,合理科学的核定工作岗位,并严格控制。今后,厅机关有新增编制或编制出现空缺时,将根据实际需要给予部分编制偏紧的处室适当予以增加。各处室要根据处室编制和岗位要求,全面实行一人多岗、一岗多责,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从紧设立加挂(临时)机构
省编办批复的与所在处室合属办公的省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省农产品加工管理办公室,加挂的厅农业农村发展研究室和省农产品营销管理办公室,与所在处室合并运行,合并后以完成加挂的专项工作为主,人员和业务由处室统筹安排;厅里批准成立或省上成立领导小组在我厅相关处室下设的办公室,不增加编制和人员,具体工作由所在处室牵头负责;撤销挂靠在厅审计处的项目督查办,相关业务移交发展计划处;根据工作需要,厅“行政审批”办、“双联”办、“厅属企业改制后续管理”办等三个工作机构继续保留,工作人员通过抽调办法解决,按照轮流交替的方式,每隔1年更替轮换一次,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抽调人员工作积极性。具体抽调和运作方式另行通知。
四、妥善安置借调人员
对各处室现借调的工作人员,原则上返还原单位。今后确因工作需要需抽调人员者,由厅党组研究决定。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深化对此次机关核编定岗工作的认识,自觉把行动统一到厅党组的要求上来。尽快做好工作衔接和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尽快理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
职能。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水平,确保机关高效运转,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力支撑。
附件:厅机关处室核定编制表
中共甘肃省农牧厅党组
2013年6月21日
附件:
厅机关处室核定编制表
1办公室9
2人事劳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