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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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度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需要,会计委派制应运而生。随着这一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发展,包括私营企业、乡镇企业、重大项目以及企业集团内部也都纷纷采用。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作为其中的一个分类,也不乏很多成功的运作范例。但会计委派制作为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产生的新的会计管理模式,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我们依此进行探讨,就如何完善其制度安排,使其以更适合我国国情和企业特色的方式去运作和协调,使会计委派制真正成为一种有效的集团内部监督管理体制进行了初步探讨。

二、会计委派制特点及其理论基础

(一)会计委派制及其特点

会计委派制是指由资产所有者向其所属的企业、事业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其所委派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其主要特点是企业的主要会计人员由财产所有者委派,经营者不得干涉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目前,我国现有的会计委派制模式有委派人员制、直接管理形式、主管会计委派制形式、零户统管形式、财会集中制形式、“会计楼”形式、村账站管理形式和内部委派制等形式

(二)会计委派制本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理论。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根本特征是两权分离,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和经理人员之间形成了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当委托代理关系成立后,代理人必须对委托人履行受托责任,从而达到维护其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委托人必须赋予代理人一定的权利,分享一定的利益,并激励他们努力按照委托人的意图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从会计的角度分析,会计人员的受托责任来自所有者和经营者两个方面。

由此可见,会计委派制是一种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作为所

有者的委托人委托经营者进行经营活动,同时又委托委派会计人员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三)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

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是指由集团(总公司、母公司)向下属企业或子公司委派会计人员(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和财务主管),对被委派的会计人员一般由集团进行直接管理的会计委派形式。企业集团会计委派制的主要特点是企业的主要会计人员由集团委派而不是由子公司经营者任命,委派会计人员的组织人事关系、工资福利由集团负责,以保持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促使会计人员更好地履行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职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此可见,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是一种出资者财务管理体制,被委派会计人员不仅要对母公司投入的资本进行评价和监督,使其保值增值,还要对实现整个集团的战略目标负责。

三、企业集团内部实施会计委派制的现状分析

(一)企业集团实施会计委派制的意义

1.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2.强化了会计核算监督职能,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

实行会计委派,将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与其奖惩和工资、福利待遇直接挂钩,并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可以督促会计人员依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客观地进行会计核算,反映真实的会计信息,使会计人员能够相对独立地行使监督职权,敢于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监督。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解决了会计领域出现的一些问题。

3.切实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管理。

通过实施会计委派制度,有效遏制了“三乱”等社会问题,解决了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企业集团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的理财环境大大改善,会计监督得到加强;同时,委派会计人员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会计管理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从而切实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二)企业集团实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1.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

会计委派人员职务没到位。会计委派人员应是体现所有者意志并全面负责对被委派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高层人员,但在实际操作中,委派人员常常与公司一般主管或经理人员混淆。职务没到位不仅混淆了委派人员的性质,降低

了委派人员的地位,而且对我国委派人员制度的建立、健全、规范及实施都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会计委派人员权责没到位。由于委派人员的“职务没到位”,其权责自然不可能与真正意义上的委派人员的权责相同。即使是一些由产权代表或董事会确定的委派人员,其权责在实际运行中也常常出现偏差。如有的提出委派人员要对企业总经理行使经济监督权,有权采取措施制止企业总经理滥用职权和决策失误行为;有的集团公司派一名委派人员到企业简单查帐,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发挥监督和管理职能。

2.缺乏必要的委派会计管理机构和配套的法律法规等有关制度。

目前,我国经济成分中所有制结构的多样化客观上使得会计人员的统管统派无法全面实施,因为我国的会计委派人员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各单位的委派要求、监督内容等都有差别,造成标准不一。

3.下属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将会计委派与会计监督等同起来,制约了会计职能的发挥

对完善企业集团内部会计委派制的探讨企业集团内会计委派制主要强调会计监督职能,如实反映并监督企业经济活动成为委派会计人员的主要目标,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目标是在完成所有者制定的经营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增加个人收入财富,增加闲暇时间,提高社会地位。由于目标的不一致。会计委派制容易造成企业经营管理者与委派会计的对立与不信任。在工作实务中,由于委派会计人员独特的身份,时刻处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特殊位置,常常处于矛盾的焦点。既不能脱离服务搞监督,也不能失去监督搞单纯的服务;既不能超越自己的职权范围,影响甚至干扰所在企业的正常工作,也不能应付了事,甚至一团和气,放弃监督,给所有者造成损失。此外,由于委派会计人员在职能的履行上更倾向于监督,所以被派驻企业在个别事项上有可能不支持委派会计的工作,使其工作难度加大,导致会计监督和反映职能弱化。

4.委派会计对被派驻企业效益的关注度低于传统模式下的会计人员,不利于发挥委派会计的积极性

由于委派会计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等都由集团负责,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与所在服务的企业脱钩,以上做法解决了会计人员的双重身份,确立了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地位,因而,在工作中被派会计人员就能大胆坚持原则,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有效减少了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但是,委派会计直接由集团派出,其个人经济利益和前途直接源于集团,与其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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