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国第一例反倾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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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例反倾销案

中国第一例反倾销案

1997年底,9家中国造纸公司(吉林造纸集团公司,广州造纸有限公司,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岳阳造纸集团公司,石砚造纸厂,齐齐哈尔造纸厂,鸭绿江造纸厂及福建南平造纸厂)联合向对外经济贸易部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等国的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

一、背景材料

据称,1996年下半年以来,进口新闻纸价格平均比国产新闻纸低1000—1500元人民币,出现了新闻纸的大量进口。据我国海关统计,1995年中国进口新闻纸只有4.5万公吨,1996年竟达35.6万公吨,而1997年仅1-8月份,就已进口35.36万公吨,使中国造纸业处境艰难,普遍存在开工不足、产量下降、库存增加、市场份额减少等问题。以广州造纸厂为例,往年年产14.8万吨新闻纸可以全部售空,1997年的生产能力虽提高到了17万吨,但销量只有往年的74%,利润下降了60%。而且,进口纸价格也在逐年下降,1995年每吨纸价格为649美元,1996年为460美元,1997年为350美元。而新闻纸在美、加则售价较高,1995年为637美元,1996年为658美元,1997年为5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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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口产品的冲击下,国内新闻纸产业已是岌岌可危,出现以下问题:

●国内相同产品的产量严重萎缩。1997年1—11月,上述九家新闻

纸生产企业总产量比1996年同期下降20.57%;

●国内相同产品的销售量和销售收入下降。1997年1—11月,上述

九家新闻纸生产企业销售量比1996年同期下降26.8%,销售收入比1996年同期下降40%;

●国内相同产品价格被迫大幅度下降。1997年1—11月,在成本趋

高的情况下,新闻纸平均价格比1996年同期下降7%;

●国内相同产品的库存大量积压。1997年11月底,上述九家新闻纸

生产企业机器平均开工率为90%,1997年下半年下降为60%左右;

●国内新闻纸产业陷于严重亏损状态。1996年上述九家新闻纸生产

企业实现税前利润2.65亿元,1997年1—11月已处于全面亏损状态;

●国内新闻纸产业失业率大幅攀升。1996年上述九家新闻纸生产企

业1996年失业率为4.46,1997年达17.94% 。

另悉,我国新闻纸作为报纸刊物的基本原材料,属于国家战略物资,曾由国家统一定价,其制造工业属于国内支柱性产业。从供需情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6

况看:近几年来,我国新闻纸产需基本平衡:1994年、1995年产量为73万吨、75万吨,需求量约75万吨;1996年产量为82万吨,需求量约82万吨;1997年国产新闻纸产量约85万吨,需求量仍为82万吨。1995年以前,我国新闻纸市场基本保持平稳,除部分特殊用途用纸需要进口以调集余缺外,从供需情况看,国产新闻纸完全能满足国内对新闻纸的需求。随着我国大门的逐渐打开,对新闻纸的国家计划调拨逐步由市场调节代替,这种局面受到了冲击,产需矛盾随着进口新闻纸的涌入而凸现出来。

如果再不采取相应的措施,放任西方国家产品对我国低价倾销,过不了几年,作为生产国家战略物资的重要产业之一的新闻纸行业,就将彻底崩溃并被国外同类产品取而代之。

总产量占全国总产量90%左右的9家新闻纸厂构成国内新闻纸行业的主体,其受到的重创使新闻纸全行业不景气,可这又非其自身力所能拒。在每次气氛凝重的行业例会上,企业领导们议论最多的话题便是:如何应对国外进口新闻纸的冲击。求靠政策,无果;图谋自救,无力……在1995年的行业会议上,有人提出了反倾销,可当时国内没有法律依据,此事无疾而终。在宜宾造纸厂,正在召开行业例会的九家新闻纸厂正式签订协议,由行业老大哥——吉林造纸有限公司作为总代表,授权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全权代理。1997年3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6

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正式出台,使正在准备反倾销起诉工作的九家纸厂欢欣鼓舞。

二、依法起诉,问卷调查

1997年11月10日,9家造纸企业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向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提出了对来自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在审查了申请材料以后认为这九家企业有资格代表中国新闻纸产业提出申请,且申请材料符合《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第12条的规定,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于1997年12月10日正式公告立案,开始对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纸进行反倾销调查,并确定调查期为1996年12月10日1997年12月9日。

1997年12月11日,即公告立案的次日,外经贸部约见了加拿大、韩国和美国驻中国大使馆官员,向他们正式递交了立案公告和申请书,同时通知了已知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出口商和国内的申请人。1998年1月12日,外经贸部向出口国政府和已知的出口商及在立案通知规定的期间内报名应诉的出口商发出了反倾销调查问卷。有些公司在问卷规定的期间内向外经贸部申请延期答卷。经审查,外经贸部同意给予申请公司延期。在答卷截止之日前,外经贸部共收到5家加拿大公司的答卷和1家韩国公司的答卷,未收到美国公司答卷。仅供学习与交流,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谢谢6

外经贸部会同海关总署审查了上述答卷后,由经贸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新闻纸产业损害调查小组,于1998年1月15日向国内相关生产企业发放了调查问卷,答卷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回收。

三、对被诉产品的调查

被诉的产品是原产于加拿大、韩国和美国的新闻纸。该产品主要以松木、冷杉、云杉、桉木为原料,以化学机械热磨浆法制浆抄纸;产品外观为每平方米重量45克、46克和48.8克,宽度为781毫米、787毫米和1562毫米;白度60,平滑度30;按用途分为卷筒纸和平板纸,主要供印刷报纸、刊物等用。

在调查过程中,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认定,加拿大、韩国和美国出口到中国的新闻纸与中国生产的新闻纸属于相似产品,具有可比性,其物理特性、技术特点及用途是相同的。被诉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税则号是48010000。

四、对被诉企业的调查

1. 加拿大豪森公司。豪森公司在其答卷中称其在调查期间内没有国内销售,所以其正常价值的计算是按照《反倾销、反补贴条例》第4条第2款的规定,采用该产品的生产成本加合理费用、利润的结构价格来认定的。外经贸部在审查答卷后,决定采用豪森公司1997年年收入报表中报告的数据来计算其正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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