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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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第3章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现状及问题分析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简介
2000年4月20日成立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中国
移动是在老邮电系统剥离出来的一个新型企业,主要经营GSM和TD-S的网络制式。
于2000年5月正式挂牌。中国移动由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及
国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有限公司组成,并在香港和美国纽约两大
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中国移动现在是我国在美国上市公司中,市值较大的公司之一,在全球范围
看,也属于市值较大的通信运营公司。无论是移动网络规模,还是拥有客户规模,
中国移动均排名第一位。中国移动的业绩可以说是年年攀新高,连续被国资委评
委“业绩优秀企业”的荣誉称号,获得各方面的赞誉:“亚洲最受尊敬的企业”
(《商业周刊》)、“全球最受赞赏的公司”(《财富》)、同时,连续被著名
财经类杂志《财富》评为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也是《福布斯》“全球400家A
级最佳大公司”中唯一的中国企业,这不仅是通信业的骄傲,更是国家的自豪。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成立于
1999年8月12日,1999年9月9日正式挂牌运营。2004年7月公司整体上市后,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省移动通信公司”更名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
司”。目前,公司辖9个市、州分公司,4个省直直属单位和40个县(市)分公司
(见图)。
作为中国移动的全资子公司的中国移动吉林公司网络覆盖全省,在网户占全
省的通信行业的60%。中国移动吉林公司为迎合客户需求,按不同类型的人群开
发了多种业务品牌。如身份象征的“全球通”、老百姓家喻户晓的“神州行”、
以及年轻的孩子们热衷的“动感地带”等。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移动电话通信,
其中包括语音、数据和多媒体等;IP商务电话及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公司大力
发展GPRS技术、多媒体业务、及“移动梦网”业务等,这些业务的发展都预示着
人类可以任何时间和空间进行无任何阻隔的通信梦想。
公司秉承“正德厚生、臻于至善”的核心价值观,“正德厚生,臻于至善”
典出儒家经典《尚书》和《大学》,其核心内涵解释为“责任”与“卓越”。“正
德厚生”就是说,无论是治理一个国家还是经营一个企业,都要尊重、关爱、厚
待社会民生及一切生命体,最终达到完美的境界。“臻于至善”就是不断探索,
任何事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不断探索才能发现真理,达到前所未有的新
境界,实现企业使命和愿景的过程,就是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国移动吉林公司正
是秉承着这种价值观,竭诚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区贡献力量。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内控现状
中国移动公司内控现状
中国移动作为几大运营商中市值最大的通信类上市公司,1998年起,即在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总部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制定和发展了内部控制,以此来
披露公司财务信息。2002年,在《萨班斯法案》公布之后,中国移动按照其第
404条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告的内控制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董事会适时了解公司有关的所有重大信息。
中国移动于2002年成立了信息披露委员会,就是为进一步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和真实,并根据《萨班斯法案》第302条款的规定,完善
和保持了一整套信息披露内控程序和制度。在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和信
息披露进行了年度评估的基础上,认定该内控制度能够有效保证公司重大信息的
适时记录、整理、总结及披露。
中国移动根据《萨班斯法案》的要求,为了防范错误行为,为了鼓励道德诚
实行为,于2004年通过了适用于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副财务总监、
助理财务总监以及其他高级职务的职业操守守则。根据该守则,如相关负责人发
生违反守则的情况,公司经与董事会协商,将采取适当的防范或惩戒性措施。2005 年6月,中国移动启动了《萨班斯法案》第404节遵循项目,制定了集团总体工
作计划,建立了项目管理委员会,通过以上举措可在本集团内部实施标准化的内
部控制,同时针对于本公司及所有子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做出系统化
的检查和评估,修正缺陷以及完善制度。
在前期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中国移动于2005年9月开始在福建、
山西、湖北、天津共4家省级公司试点《萨班斯法案》。在2005年9月20日的
首批试点单位动员会上,中国移动负责财务管理的薛涛海副总裁表示,《萨班斯
法案》企业内部控制管理项目在经过试点运营和效果评估之后,最早将在2006
年内,于中国移动各省级公司全面推广。
《萨班斯法案》中最严厉和最苛刻的404条是中国移动进行的主要试点项
目,其中涉及并涵盖了企业经营、财务监控、投融资管理、I T系统控制、法律
法规监督等共13个大类、38个小项。此《法案》一旦投入实施,就会导致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流程的重组、岗位职责的改变,对于整个企业内部流程梳理、协调
内部资源分配、加强财务投资监管、提高管理透明度等方面都将具有深远的影响。中国移动为了应对《萨班斯法案》,引入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公
司作为执行顾问,对试点工作以及未来的全面正式运营提供指导和规范。同时中
国移动从公司总部到试点省级公司均成立了专项运营小组,挑选出大量的专业人
员专门负责整个项目试点工作。
在过去与毕马威合作的十年的时间里,中国移动吉林公司根据公司运营及目
标的需要,有效开展内部控制行为,使中国移动吉林公司一直保持良好的公司运营状态。在2013年4月,结束了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关系。为保证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进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了与普华永道的合作里程。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2006年,中国移动为了满足《萨班斯法案》的遵循要求,公司采用美国COSO 《企业内部控制-整合框架》作为基础理论框架,编制了《中国移动内部控制手册》,作为评价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依据。近几年,吉林移动财务部及其他业务部门通过整章建制活动,在财务、业务等方面制定了一些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
2012年,公司继续按照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外部监管要求,优化修订了部分内控流程和关键控制点等,形成了《中国移动内部控制手册(移动通信业2013版)》(以下简称“本手册”)和《中国移动内部控制矩阵(移动通信业2013版)》,中国移动吉林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完全遵循集团内控手册,以此来更好的指导、规范和完善吉林省公司及各市县公司开展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内部控制体系分为公司层面整体控制、业务流程层面控制和信息技术整体控制三部分。
1)公司层面整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