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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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1. 引言营运客车的安全性是保证乘客和驾驶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确保营运客车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进行例行检查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技术要求,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从事营运客车运营的车辆单位,包括公共交通运营公司、旅游车队等。

3. 基本要求3.1 营运客车的例行检查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 车辆完好无损,各功能设备正常运行; -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附件无松动、脱落、漏气、漏油等现象; - 车辆底盘、车身及挂车的结构安全,无裂纹、变形等现象; - 燃油、润滑油、制动液等液位符合规定; - 车辆轮胎完好,胎面无磨损、裂纹等现象; - 车辆灯光系统正常,无灯罩破损、灯泡熄灭等现象。

3.2 车辆的保险杠、大灯、车牌等外观部件应整洁完好,不得有掉落、破损等现象。

3.3 车辆应配备应急工具包、灭火器、安全锤等必要的安全装备,且应处于有效状态。

4. 检查内容4.1 车辆机械部分检查: - 发动机、变速器、传动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 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 - 方向盘、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 电气系统是否正常; - 燃油系统是否无泄漏现象。

4.2 车辆车身部分检查: - 车身外观是否完好; - 车窗、车门、车顶等部位是否正常开闭; - 座椅、扶手等是否固定可靠。

4.3 车辆轮胎部分检查: - 轮胎胎压是否符合要求; - 轮胎花纹是否磨损严重。

4.4 车辆灯光部分检查: - 大灯、示宽灯、刹车灯等是否正常亮起; - 转向灯是否正常工作。

4.5 车辆安全装备部分检查: - 应急工具包是否齐全; - 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 安全锤是否完好。

5. 检查频率5.1 新车投入运营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辆完好无损。

5.2 车辆投入运营后,应按照以下频率进行例行检查: -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每周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 每日进行一次简要检查。

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技术规范释义知识讲解

营运客车安全例检技术规范释义知识讲解
释义:例检场所的设施条件为车辆检验地沟,也可采 用举升装置。
3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应采用计 算机管理系统,具有车辆信息登录,检查数据 存储,检查数据查询,检查报告生成,人工录 入等功能。
释义:目前大多数客运站的安全例检仍停留在 纸质管理上,不能满足科学高效的管理需求。 《技术规范》应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逐步实 现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信息化管理。
5安全例检场所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地 沟内灭火器的放置数量不少于一具。
释义: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场所是汽车客运站的 组成部分既属于公共场所,也是作业场所。对 于所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的预防 和应对措施,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消防设 备的数量应根据安全例检场所规模大小设置, 地沟内的灭火器的放置数量应不少于一具。
释义:本规范提出的工具及设备要求是客运站实施营运客车安全 例检的基本要求。
1外观:目视检查车身外观及车内环境,车身应整 洁.周正,无开裂,明显锈蚀和变形,车窗玻璃齐全. 完好,车内应整洁,无杂物.
释义:该条款是对车容车貌的要求。例检人员 目视巡检车辆外观,并上车检查车厢内部。
车容车貌的责任主体是客运企业。车主和驾驶 人,运管驻站机构。汽车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凡是车容车貌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发车。
2定义的含义(一)明确了车辆所有者对车辆安全管 理的责任和义务,即车辆所有者应承担对车辆按期进 行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 定的责任和义务;(二)明确了安全例检的作业深度 和广度。安全例检是在不解体的条件下由客运站车辆 安全例检人员,借助工具采用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 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进行的检查,是在 车辆进行了日常维护一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的前 提下进行的安全性例行检查;(三)明确了安全例检 与日常维护一二级维护三者间的关系即安全例检不能 代替日常维护和一二级维护,安全例检与日常维护和 一二级维护不冲突,不矛盾,无替代关系。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与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04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09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与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拟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与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持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与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落实有关法规、规章与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持,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承担安排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承担;安全技术部门承担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承担;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承担监管与督查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与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

在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安全例行检查项目、技术要求、检查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汽车客运站作为一个集客运、服务、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汽车运输服务站,安全管理工作是其重中之重。

为了确保客运车辆的运行安全,客运站需要对运营的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本文将介绍汽车客运站的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

安全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客运站应对客车进行安全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检查发动机、变速器、离合器等主要机械部分的工作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转。

2.检查车身结构、车轮、轮胎、悬挂、制动系统等外观、机电状态,确保其无损、无歪、无脱。

3.检查电气部分,包括检查车灯、转向灯、制动灯、警示灯等电器设备,确认其正常工作。

4.检查客车座椅、卫生间等内部设施的完好性,保证客车乘客舒适度及卫生环境。

5.检查客车行李架、行李箱等载重设备,确保其强度、稳定性、安全性。

检查要求客运站的安全例行检查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具体要求如下:1.检查过程中不得遗漏,检查人员应认真仔细,不得简单留意。

2.检查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各种检查工具,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3.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应尽快安排相关部门或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直至问题完全解决。

4.检查记录应依据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标准制定,保证记录的真实可靠。

出站检查客运车辆在准备出站前应接受出站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在具体要求如下:1.检查客车驾驶员,确保驾驶员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健康证等证件齐全,并确认驾驶员精神状态良好。

2.检查车载设备,如车载切换器、卫星定位设备、定位功能等,确保其正常工作。

3.检查车辆各项培训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包括安全培训、消防培训等。

4.检查车票及收费系统,确保票证准确无误,收费顺畅。

5.交通警察在出站检查中应执勤,严格检查驾驶员饮酒情况、驾驶证、道路通行证等证件是否齐全,确保车辆安全上路。

安全管理措施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为确保其安全运行,客运站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服务质量。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578-67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范文(三篇)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范文(三篇)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范文一、背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营运客车的数量逐渐增加,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提高客车的运行质量,确保客车运行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制定一份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预案对于营运客车的管理与安全具有深远意义。

二、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规范、指导和保障营运客车的安全检查工作,提高安全检查的效果和质量,确保营运客车的运行安全和乘客的安全。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营运客车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检查内容1.车体检查- 车身外观:检查车身是否有明显的凹陷、腐蚀、破损等情况。

- 车窗玻璃:检查车窗玻璃是否完整,是否有裂纹。

- 车灯、灯具:检查车辆的前后大灯、示廓灯、刹车灯、倒车灯、转向灯等是否正常工作。

- 雄狮:检查车身上的标识、标语是否正常清晰。

- 轮胎:检查车辆的轮胎是否有漏气、胎纹磨损程度等情况。

- 悬挂系统:检查车辆的悬挂系统是否正常,是否有松动、生锈等情况。

- 制动系统:检查车辆的刹车系统是否正常,刹车片、刹车盘是否磨损严重。

2.机械检查- 发动机:检查发动机工作是否平稳,有无异常噪音。

- 变速器:检查变速器的换挡是否顺畅。

- 空调系统:检查车辆的空调系统是否正常工作。

- 制动系统:检查车辆的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刹车片、刹车盘是否磨损严重。

- 电器系统:检查车辆的电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各种仪表是否准确显示。

3.安全设备检查- 安全带:检查车辆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使用。

- 灭火器:检查车辆是否携带灭火器,并确保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 应急锤:检查车辆是否配备应急锤,以备紧急情况下破窗逃生。

四、检查频次根据营运车辆的使用频率和里程数,建议进行每月一次全面检查,每周一次常规检查。

五、检查记录每次检查完成后,应当记录检查情况,包括车辆的问题和维修情况,以备日后查阅和参考。

六、检查人员培训对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七、检查结果处理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维修和整改,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一、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
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二、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
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三、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
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四、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
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五、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
不得小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轮胎不得有裂纹及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 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六、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七、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
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八、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
滑链(在冰雪天气时):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1。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其他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本规范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附件: 1.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设施配置推荐表
2.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流程图
3.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试行)
4.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式样)
附件1
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设施配置推荐表
日检车辆数(辆)
例检人员数(人)
检验地沟数(条)
或举升装置数(台)
600以上
12
3
400-600
4.3 转向系统
左、右转动转向盘,检视球销总成、横直拉杆,球销总成应无松旷和开裂,横直拉杆应无变形和裂纹,各锁销齐全、紧固。同时检查转向机构连接状况,各连接部位应连接可靠、无松动。
4.4 传动系统
4.4.1 传动机构及连接
目视检查传动轴支架,传动轴支架应无破损和变形。通过晃动传动轴的方式检查传动机构连接状况,万向节、中间轴承应无松旷。
第十二条 客运站应当制订包含安全例检内容的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客运站应当建立安全例检抱怨处理制度,接受驾驶人和社会的监督。
客运站对接到的举报和投诉应当及时予以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客运站应设置例检场所,其中应包括辅助用房。同时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车辆安全例检场所(以下简称例检场所)。应在例检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安全例检流程图示,安全例检项目、检查方法、技术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最新)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最新)

汽车客运站进站营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例行检查工作,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第1号令)、《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交运发〔2012) 76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受检车辆在按照企业车辆维护计划进行了正常维护的前提下,由我站安全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三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不得排班发车。

第四条经例检人员安全例检的车辆必须填写《车辆安全例检登记表》(附件一)登记台账;对安全例行检查检验合格的车辆,例检人员要签发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合格记录卡及通知单》(附件二),作为营运客车报班发车的依据。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自签发时起,24小时内报班有效。

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超过时限的营运客车,须重新进行安全例检,合格后,方可报班。

第五条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安检人员应当填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附件三)并开具《车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附件三***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登记表2、填写此表必须情况属实、不得随意涂改,填完此册后交由科室备查。

附件四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存根)NO: 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下列项目不合格,请编号()客运车辆安全例检不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回执)NO:车号:我站于年月日对该车进行安全例检, 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请修理厂:(章)合格项目及维修告知单》(附件四)书面告知当班驾驶员客车故障和需要修复的部位项目。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1. 检查范围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是在每辆客车即将开出站点前进行的。

检查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车牌号、车辆自重和核定人数等信息是否符合实际;2.车辆发动机舱内密闭环境是否正常;3.方向盘、刹车、节气门、油门等操作系统是否灵活可靠;4.灯光是否正常亮度、光束方向是否正确;5.刹车系统和制动器是否规范,制动盘和刹车片是否磨损、渗漏等;6.轮胎轮辋是否齐平,胎面是否磨损,轮胎气压是否标准;7.随车工具是否配备完整;8.客车货箱内是否有违禁物品,车外琐碎物件是否清除干净;9.客车内冷气设备、扶手、座位、窗户是否正常使用。

2. 检查方法为了保证客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营运客车在例行检查中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具体检查方法如下:1.车辆出站前应核对车辆信息,包括车辆牌照、核载人数、车厢空运、满载等情况,并与客运站出库票据和发票相符合;2.由经验丰富的司机或车站工作人员按照汽车行业标准检查客车发动机舱内部密闭、三联动状态正常、机油水平标准等,以保证发动机稳定运行;3.开车前必须检查刹车、制动器是否规范可靠。

司机应操作减速、停车,严禁在行车过程中急刹、打滑等现象,确保乘客安全;4.全面检查车灯及其他信号装置是否正常,光束方向是否与标准相符;5.轮胎检查:对于严重的轮胎气压异常和轮胎胎面磨损情况,应立即更换。

对于轮胎总体使用寿命已到的车辆,应在严格掌握折旧制度的前提下,立即更换新轮胎及相应补偿;6.客车货箱检查:检查是否有违禁物品,或者实际装载违禁品,货柜是否完好,物品固定是否可靠,严防滑动损伤等;7.随车工具检查:保障车辆在途中及时处理一些常见的车辆问题,保证客车运行顺畅;8.车内检查:冷气设备、扶手、座位、窗户运转是否正常、清洁干净。

3. 检查标准为满足“安全、快捷、舒适”的要求,营运客车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例行检查:1.车辆各项信息核实正常;2.发动机舱内部环境密闭正常;3.车灯、信号灯、闪光灯等正常;4.制动器和刹车系统齐全、操作顺畅、无渗漏;5.轮胎气压正常、轮胎磨损程度符合要求;6.货柜清洁整齐、无异味、无违禁物品;7.随车工具齐备、完整、无缺失;8.客车内设施功能正常、舒适安全。

精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释义

精选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释义
(二)明确权责,形成机制
(三)统一要求,确保规范
(一)主动安全性
主动安全性是车辆本身防止或减少道路交通事 故发生的性能。其内容有:
1保证良好的操作性能。 2保证驾驶人有良好的视野。 3各种照明及信号系统的要求。 4减轻驾驶人工作疲劳方面。
(二)被动安全性
被动安全性是交通事故发生时减轻乘员和行人 伤亡,减少车辆损失的性能。相关内容有:
2信号指示灯:巡视检查转向灯制动灯示廓灯 危险报警灯前后雾灯应齐全完好,表面清洁; 进行对应操作,分别目视检查上述各信号指示 灯,均应工作正常。
释义:该项 检查由例检人员与驾驶人配合完 成。
1轮胎外观:目视检查胎冠胎壁等部位,不得 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 破裂,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的缺 陷,同时目视检查度装轮胎间应无异物嵌入。
释义:通常情况下受检车辆到达例检场所时, 其储气筒压力已达到或超过起步压力。此时受 检人员上车检查气压表工作状态,应有气压指 示。
6制动系统密封性:采用气压制动的车辆,在 储气筒保持一定压力条件下,关闭发动机,踏 下制动踏板,检查各车轮制动气室气阀及制动 管路的密封性,应无漏气声。
释义:该项检查由例检人员与驾驶人配合完成。 气压制动系统的密封性检查应尽量避免在嘈杂 的环境下进行。
7制动系统自检:接通发动机起动开关,察看 制动系统各故障指示灯指示状况,应无故障报 警。
释义:驾驶人将点火开关转到ON位(不起动 发动机),例检人员上车检视制动系统各故障 指示灯的指示状况,所有与制动系统相关的故 障指示灯均应熄灭。
8空气压缩机传动带:目视检查并指压空气压缩机传 动带,应无龟裂油污和异常磨损,松紧度适当。
一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试 行)》制定原则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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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版本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01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版本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

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第七条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营运客车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八条客运站应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指示标志,正确引导营运客车顺畅进入安全例行检验工作间。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公交客运站运营客车例行安全检查项目及要求
一、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和球销应无裂纹和损坏;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二、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固;驻车
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三、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向节应
无裂纹和松动;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四、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警告闪光灯完整有效。

五、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3.2 mm,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 mm);轮胎不得有破裂和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 mm或足够深以暴露轮
胎层的裂缝和切口);气压符合要求。

六、悬挂:无骨折、移位现象。

七、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上有醒目的红色标志和操作方法;安
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八、随车安全设施:配备危险警告标志、三角木、防滑链(在冰雪
天气时);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一、前言汽车客运站作为交通行业的一个紧要部门,承载着很高的社会责任。

为了确保旅客乘车安全,营运客车的安全检查必不可少。

安全检查是营运客车的一项特别紧要的工作,也是司机及车辆安全牢靠运行的基础。

为此,针对目前营运客车存在的漏洞,订立一套完整的运营客车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对于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特别紧要的作用。

二、检查内容1、外部安全检查(1)车身:检查车身有无变形、裂纹、锈蚀等;(2)车轮:检查车轮轮胎气压、花纹深度、花纹纹路是否均匀等;(3)灯具:检查车灯、转向灯、刹车灯、示廓灯、远近光灯等是否良好;(4)镜片:检查后视镜、车窗、挡风玻璃、侧窗是否清洁干净,有无破损等;(5)刹车系统:检查刹车片、刹车盘、制动油、刹车液管路等是否正常;(6)转向系统:检查转向部件、转向器以及曲柄的快捷性。

2、内部安全检查(1)座位及安全带:检查座位及安全带是否坚固并且正常使用;(2)防盗安全:检查车窗是否上锁,看是否有防盗装置(例如GPS定位器等);(3)火灾安全:检查车内以及发动机盖下是否有可燃物或无保护的电路,避开引发火灾;(4)安全设备:检查灭火器、道路急救箱、安全锤是否齐全,并处在可便利使用的地方;(5)辅佑襄助设备:检查空调、车随音响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三、检查频次1、营运车辆每行驶10,000公里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2、每天出车之前进行一次车辆安全预检查;3、营运车辆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检修保养,检测车辆发动机、变速器、制动器、电器、转向等设备。

四、检查规范1、客车检查由客运站业务员,技术员及机械工程师共同协调负责执行;2、检查时,应注意保持检查环境乾净,垃圾等杂物应处理干净;3、严格执行安全程序和规定,设计合理的检查路线和程序,落实检查内容条例,检查过程中,检验人员公正、严谨、认真执行。

4、检查周期内的问题适时修复,确保问题解决彻底,要达到经得起层层检查的标准。

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规定范文(三篇)

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规定范文(三篇)

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的规定范文一、车辆悬挂系统检查1. 检查车辆悬挂系统的零部件是否完好,并进行相应的修复或更换。

2. 检查车辆悬挂系统的弹簧是否有断裂或变形现象,如有需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3. 检查车辆悬挂系统的减振器是否工作正常,如有异常情况需进行修复或更换。

4. 检查车辆悬挂系统的连杆、支撑杆等零部件是否牢固,若发现松动或磨损情况需及时修复。

二、车辆刹车系统检查1. 检查车辆刹车系统的制动盘、刹车片是否磨损,如有需要及时更换。

2. 检查车辆刹车液是否充足,若不足应及时添加。

3. 检查车辆刹车系统的刹车软管是否老化或存在磨损现象,若有需进行修复或更换。

4. 检查车辆刹车系统的制动灯是否正常工作,如有损坏需及时更换。

三、车辆灯光系统检查1. 检查车辆前后大灯是否完好,是否有破损或松动现象,如有需要及时修复或更换。

2. 检查车辆示宽灯、刹车灯、转向灯、后反光镜等灯光是否正常工作,如有故障应及时修复。

3. 检查车辆灯光的亮度、角度是否符合标准,如有需要应进行调整。

四、车辆轮胎系统检查1. 检查车辆轮胎的花纹是否磨损严重,如大于磨损标准需及时更换。

2. 检查车辆轮胎的气压是否适中,如不达标应及时进行充气或放气。

3. 检查车辆轮胎是否存在裂纹、割伤、老化等现象,如有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4. 检查车辆轮胎的胎纹是否清晰,如不清晰应进行更换或磨光。

五、车辆供电系统检查1. 检查车辆电瓶是否正常,如有不良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 检查车辆发电机是否发电正常,如有需进行修理或更换。

3. 检查车辆供电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如有脱落或老化情况需进行修复。

六、车辆底盘系统检查1. 检查车辆底盘零部件是否存在严重磨损或松动,如需要应及时修复。

2. 检查车辆底盘润滑情况,如干燥需进行加油或润滑。

3. 检查车辆底盘的排气装置是否正常,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七、车辆安全设备检查1. 检查车辆安全带是否完好,并测试其是否可靠。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三级及以上客运站。

其他客运站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营运客车实行安全例行检查制度。

本规范所称安全例行检查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人员(以下简称例检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量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例行检查。

第四条客运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客运站应高度重视安全例检工作。

客运站应与进入该站的营运客车所属客运经营者签订营运客车进站协议,明确双方关于安全例检的责任和权利,并严格履行协议。

第六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小于800公里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营运班车,实行每日检查一次;客运班线单程营运里程在800公里(含)以上的客运班车和往返营运时间在24小时(含)以上的营运班车,实行每个单程检查一次。

未经安全例检或安全例检不合格的营运客车,客运站不得排班发车,驾驶人不得用其运送旅客。

第七条客运站应设立安全例检机构,负责安全例检的组织实施。

例检机构应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等,保障安全例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第八条客运站应按日检车辆数配备例检人员。

客运站例检人员配置可以参照附件1执行。

第九条客运站应当制订安全例检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考核目标,做好培训记录与总结。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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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项目及要求
一、转向: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应无裂纹
和损伤;转向盘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

二、制动:无漏油、漏气现象;相关连接锁销齐全、牢
固;驻车制动有效;气压表工作正常。

三、传动:离合器应结合平稳、分离彻底;中间轴承和万
向节不得有裂纹和松旷现象;驱动桥壳不允许有裂纹。

四、照明:前照灯、雾灯、转向信号灯、示廓灯,制动
灯、前位灯、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齐全有效。

五、轮胎;轮胎不得有严重磨损(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
不得小于,其余轮胎胎冠花纹深度不得小于1.6mm);
轮胎不得有裂纹及割伤(轮胎的胎面和胎壁上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深度足以暴露轮胎帘布层的破裂和割伤);气压符合要求。

六、悬挂:不得有断裂、移位现象。

七、车身:安全窗和安全门处有醒目的红色标注和操作方
法;安全窗采用安全玻璃的,在其附近应备有便于取用的击碎玻璃的专用工具。

八、随车安全设施:配备有危险警告标志牌、三角木、防
滑链(在冰雪天气时):灭火器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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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设施设备条件、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结果判定及处理、工艺组织及流程。

本规范适用于营运客车的安全例行检查。

2 术语和定义
2.1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
在受检营运客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正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由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与营运客车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和二级维护为非替代关系。

2.2 安全例检人员
从事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的专业人员。

3 设施设备条件
3.1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及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风等条件,并设有“安全例检”文字标志和“5km/ h”限速标志。

3.2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设有地沟或者车辆举升装置。

地沟的长度应不小于营运客车最大允许长度的1.1倍,宽度不小于0.65m,深度不小于1.3m。

地沟内应安装照明设施和安全电源。

3.3 三级及以上的汽车客运站,安全例行检查应采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具有车辆信息登录、检查数据存储、检查信息查询、检查报告生成、人工录入等功能。

3.4 安全例行检查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灭火器数量不少于3
具(5kg/具),地沟内应放置1具。

3.5 安全例行检查应配备以下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a)检验锤;
b)便携式照明器具;
c)轮胎气压表;
d)轮胎花纹深度尺;
e)套筒扳手、扭力扳手;
f)钢卷尺、钢板尺;
g)停车楔,数量不少于2只;
h)安全帽、工装、手套、反光背心等安全防护用品。

4 检查项目、方法及要求
4.1 外观
4.1.1 检视车身外观,无漏油漏液现象,左、右后视镜、内后视镜齐全、完好,车窗玻璃齐全。

4.1.2 打开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开关,刮水器各挡位应工作正常,关闭刮水器时刮片应能自动返回到初始位置。

4.2 制动系统
4.2.1 气压表工作状况
起动发动机,观察气压表指示情况,气压表应能正确指示系统压力。

4.2.2 制动管路密封性
采用气压制动的营运客车,在储气筒气压达到起步压力以上时,关闭发动机,踩下制动踏板,在地沟内或者举升装置下方,检查各车轮制动气室、气阀及制动管路的密封性,应无漏气声。

采用液压制动的营运客车,检查各车轮制动分泵及可视制动管路的密封性,应无油液滴漏现象。

4.2.3 制动系统自检
接通发动机起动开关,检视制动系统各故障指示灯指示状况,应无故障报警。

4.3 转向系统
4.3.1 左、右转动转向盘,在地沟内或者举升装置下方,检视转向机构及球销总成的连接状况,各连接部位应连接可靠、无松动,球销总成应无松旷和开裂。

4.3.2 采用目视和检验锤敲击的方法,检查横直拉杆,应无变形、裂纹和拼焊现象。

4.4 照明及信号指示灯
4.4.1 前照灯
检视前照灯,应齐全、完好、表面清洁,无松脱;开启前照灯并进行远、近光变换,应工作正常。

4.4.2 信号指示灯
分别开启转向灯(前、后、侧)、制动灯、示廓灯(前、后)、危险报警灯(前、后)、雾灯(前、后)、倒车灯,均应工作正常。

4.5 车轮及轮胎
4.5.1 车轮螺栓及螺母
采用检验锤敲击的方法,巡视检查可视的轮胎螺栓、螺母以及可视的半轴螺栓,各车轮及半轴的螺栓、螺母应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5.2 轮胎外观
4.5.2.1 检视胎冠、胎壁等部位,不得有长度超过25mm或者深度足以暴露出帘布层的破裂、割伤以及凸起、异物刺入等影响使用的缺陷。

4.5.2.2 同时目视检查并装轮胎间,应无明显异物嵌入。

4.5.3 轮胎花纹深度
检视轮胎磨损状况。

必要时,用轮胎花纹深度尺检测轮胎胎冠花纹深度。

转向轮的胎冠花纹深度应不小于3.2mm,其余轮胎胎纹深度应不小于1.6mm。

4.5.4 轮胎气压
采用检验锤敲击和目视的方法,巡视检查各轮胎的充气状况,必要时用气压表测量轮胎气压,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

4.6 安全设施
4.6.1 车门应急开关
检视动力启闭车门的车内应急开关,应急开关的标识及护罩、手柄、固定件等机件应齐全、完好。

4.6.2 安全顶窗
检视安全顶窗,安全顶窗开启装置的护罩、手柄、固定件等机件应齐全、完好。

4.6.3 安全锤
检视封闭式营运客车的应急窗,应配备安全锤并在规定的位置放置。

4.6.4 灭火器
目视检查灭火器,应随车配备,压力值处于正常范围内,驾驶员座椅旁应放置1具,且安放稳固并便于取用。

4.6.5 停车楔
检视停车楔,应随车配备,数量不少于2只。

4.6.6 警告牌
检视三角警告牌,应随车配备并妥善放置。

5 结果判定及处理
5.1 检查项目全部合格时,安全例行检查结果判定为合格,签发“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合格通知单”。

5.2 检查项目中有任一不合格项时,安全例行检查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在营运客车调修后,重新进行全项检查。

注:对于不合格项可立即排除的故障和缺陷,在排除故障和缺陷并得到合格确认后,该项可视为合格。

5.3 完成安全例行检查后应填写、保存《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报告单》。

6 工艺组织及流程
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应在驾驶员的配合下,宜采用“双人作业法”进行。

安全例行检查推荐的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推荐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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