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E承诺方针与目标管理程序(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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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承诺方针与目标管理
程序(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981-63 HSE承诺方针与目标管理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的有效性、可行性和适宜性进行监督和管理,持续改进HSE管理体系,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建立、实施和考核等内容。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及考核等。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HSE承诺、方针和目标。
3.2 安全环保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并监督
实施。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HSE承诺、方针和目标方案的征集,并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围内HSE目标(指标)的分解、考核。
3.4 经理办公室负责HSE承诺、方针和目标的文件发放,负责承诺方针与目标宣传。
3.5 各职能部门、直属公司负责执行公司HSE承诺、方针和目标(指标),3.6 项目HSE作业计划书的编写部门负责具体工程施工项目HSE目标(指标)的提出、分解和组织实施。
3.7 直属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负责将制定的目标(指标)向下分解至基层单位(分公司、厂、车间),由基层单位将其分解至班组。
3.8 全体员工必须理解和掌握公司的承诺、方针与目标,并在工作中实施。
4 程序内容
4.1 承诺、方针和目标制定基本原则
以下条款为各级公司起草、编制、确定承诺、方
针与目标的共同要求。
4.1.1 承诺的制定要依据国家、地方、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要符合总厂HSE方针及目标要求,符合公司资源条件和发展现状、符合全体员工的共同意愿。
4.1.2 要满足SY/T6276—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4001-1996 idt ISO1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应体现公司长期管理思想和理念,目标要具有阶段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
4.1.3 所制定的目标(指标)不低于本公司现有的目标水平,并切实可行。
4.1.4 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应满足相关方的期望。
4.1.5 以本公司HSE风险评价(包括初始评审)为依据。
4.2 目标(指标)制定的要求
4.2.1 目标(指标)由公司、直属公司、基层单位三级目标(指标)组成。
4.2.2 目标的建立或分解要尽可能量化,并分解到部门或班组。
4.2.3 目标(指标)也可以采用“责任状”、合同或其它适宜的方式。
4.3 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与发布
4.3.1 安全环保部依据本程序4.1条款要求,征集过程填写《承诺方针与目标征集记录》,安全环保部汇集征求记录中相关条款形成草案。
4.3.2 安全环保部将草案征集各公司主要领导的意见后,形成修改意见,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对其进行法律、资源的可行性、适应性评审,评审过程填写《工程公司评审记录》,安全环保部将确定的HSE承诺、方针与目标形成报批稿,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签字,由经理办公室履行正式文件发布手续。
4.3.3 各直属公司制定本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
境目标(指标)参照4.3.1和4.3.2程序进行。
4.4 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内容
承诺、方针与目标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内、外部要求;
(2)持续改进的思想;
(3)对事故预防的重视;
(4)对公司员工的期望和对承包方的要求。
4.5 目标(指标)的分解及实施
4.5.1 安全环保部将目标(指标)按总目标要求纵向、横向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公司,并形成文件。
4.5.2 各级公司应在确保完成公司目标(指标)的前提下,将其分解至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分解可以以责任状等形式体现,基层单位将目标(指标)以责任状形式分解至班组。
4.5.3 各级安全环保部每年两次将本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后,填写《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
计表》,作为管理评审输入材料,提交管理评审会议。由HSE体系办公室存档,未如期完成的,由责任单位(部门)组织调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置方法和纠正措施。
4.6 承诺、方针与目标的评审及变更
4.6.1 安全环保部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对其进行评审和变更: (1)当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组织机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隐患治理方案、环境管理方案)实施后,相关方要求发生变化时;
(2)出现重大健康、安全与环境事故时;
(3)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条文不适宜于本公司;
(4)实施、监测过程中发现有重大不符合时;
(5)通过管理评审后,需要对目标(指标)进行调整或修订时。
4.6.2 承诺、方针与目标与指标变更必须以不违背公司职业安全、环境方针和上一级组织的目标及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