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大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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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的根本性质即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一方主体的依法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国家运用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必然发生国家同纳税人之间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其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财产所有权,也不是劳动者的劳动力的所有权,而是国家公共权力,并且表现出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从而使税收的分配关系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2税收的社会属性:税收不仅是一个分配范畴,同时也是一个历史范畴。从税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它经历了从奴隶社会税收、封建社会税收、资本主义税收和社会主义税收等各种不同的形态。一方面,税收在不同社会形态下句有其共性;另一方面,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不同国家中的税收又分别具有其个性,即税收所处不同社会制度下的社会属性。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国家政权的性质和法律制度的不同,因而受所有制、国家性质和法律制约的税收的性质也不同。3税收的根据: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的根据。国家的存在和居民独立财产的存在是税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居民独立财产的出现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内因,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外因。只有当引起税收的内因和外因同时起作用时,才能产生和存在税收现象4税收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约束的特性。税收无偿性是指国家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代价。税收固定性是指国家税收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课税对象及每一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多次适用的特征。5税法的特征: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税法是以确认税收的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法;税法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税法是实体内容和征管程序相统一的法6税法的调整对象对认识其法

律地位的意义:税法调整对象是税收关系,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收管理关系。税收分配关系是主要的,税收征收管理关系是次要的、为前者服务的。税收关系实质上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不是行政关系。其主要依据是:A从税收的本质看,它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关系B税收关

系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C从税收关

系主体看,政府具有双重身份,即政府并不是单纯的行政机构,也是经济主体;纳税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是行政机关的附属物,而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经济主体。综上所述,税收关系是一种性质复杂的特殊经济关系,从这种社会关系的实质内容来看,它是经济关系;但从它的外部形态以及政府权力特征来看,它又是一种具有强烈行政性的特殊经济关系6税法的

功能:是指税法内在固有的并且由

税法本质决定的,能够对税收关系和税收行为发挥调整和保护作用的潜在能力。可分为规制功能和社会功能两类。A税法的规制功能的基本内容包括税法的规范功能、约束功能、强制功能、确认功能和保护功能。这些功能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组成税法规制的有机系统B税法的

社会功能是税法本质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集中表现,包括税法的阶级统治功能和社会公共功能。8税法的作用A税法对纳税人的保护和对征

税人的约束作用B税法对税收职能

实现的促进与保证作用【税法对组织财政收入的保证作用;税法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税法对实现社会职能的促进作用;税法保证税收监督经济活动与社会活动职能的实现】C税法对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的维护作用D税法对税务违法行为的

制裁作用9税法要素的分类:依法律规范的特殊逻辑构成,税法要素分成税法的定义性要素、规则性要素和原则性要素,即税法的法律术语、行为规范和基本原则。A税法的定义性要素具体是指对各种税收法律现象或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的权威性范畴B税法的规

则性要素指国家具体规定税法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一种逻辑周全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则C税法的原则性要素是税

法基础理论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对税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入认识税法的本质,而且也有助于指导税法的创制和实施。10纳

税主体的种类A纳税人与扣缴义务

人,这是最一般的分类方式B居民纳

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这是个人所

得税法中的分类方式,依据的是住

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C居民企业

和非居民企业,这是企业所得税法

中的分类方式,依据的是登记注册

地和实际管理机构地两个标准D一

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这是增

值税法中的分类方式,依据的是生

产经营规模和财会核算健全程度两

个标准E单独纳税人与连带纳税人,

依据的是在税收征管和税收负担中

义务性质的不同的标准11税收公平

原则横向公平与纵向公平。税收公

平原则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

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状况相适

应,并使各个纳税人之间的负担水

平保持均衡。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

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前者是经济能

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

额相同的税收,即以同等的方式对

待条件相同的人。税收不应是专断

的或有差别的。后者是经济能力或

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该缴纳数额不

同的税收,即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

件不同的人。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有受益原则和负担能力原则。11如

何理解税率的设计是税收立法的中

心环节: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每一

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与课税客体数额

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率。它是衡量

税负高低的重要指标,是税法的核

心要素,它反映国家征税的深度和

国家的经济政策,是极为重要的宏

观调控手段。税率是计算应纳税额

的尺度,体现了征税的深度。由于

税率的高低直接体现国家的税收政

策,关系着国家的财政收入和纳税

人的税收负担,是国家和纳税人之

间的经济利益分配的调节手段,因

而正确设计税率,是税收的中心环

节。12税收法定原则包括哪些具体

内容:A课税要素法定原则,它是模

拟刑法中罪行法定主义而形成的税

法原则,其含义是指课税要素的全

部内容和税收的课征及其程序等都

必须由法律规定。以课税要素法定

原则,凡无法律根据而仅以行政法

规或地方性法规新的课税要素是无

效的,与法律规定相抵触的行政法

规或地方性法规也是无效的B课税

要素明确原则,是指在法律和授权

立法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中,

对课税要素和征收程序等内容的规

定,必须尽量明确而不生歧义。如

果规定模糊,就会产生行政机关确

定课税要素的自由裁量权,容易导

致征税权的滥用C程序合法原则,是

指征税机关依法定程序征税,纳税

人依法定程序纳税并有获得行政救

济或司法救济的权利。同时,不允

许征纳双方达成变更征纳税程序的

协议。13税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

原则有何区别与联系:税收公平原

则强调运用税收杠杆干预经济生

活,缩小公民之间收入分配的过分

悬殊,保持社会稳定;税收效率原

则,强调税收应当是中性的,不应

当干预经济活动和资源配置,从而

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坚持效率原

则,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

配置的作用,有利于保持经济总量

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是收入

差距趋于合理,防止两极分化,有

利于社会稳定,显而易见,税收公

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存在着矛

盾。然而,税收效率原则是市场经

济的客观要求,税收公平原则是实

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因此,税

收公平原则和税收效率原则都十分

重要,都要坚持。14为什么要协调

税收效率原则与税收公平原则:税

收公平原则与税收效率原则,既对

立,又统一。从统一的角度看,它

们可以兼顾;从对立的角度看,它

们需要协调。原因在于A公平原则与

效率原则的统一是有其客观基础

的。二者之所以能够统一,从根本

上说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

相耦合。这是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基

础B从微观角度看,遵循税收效率原

则而设置的税种,有助于市场经济

机制发挥内在力量,使效率损失达

到最小,经济产业结构达到合理。

从宏观角度看,按照公平原则,国

家通过对税种的设置与调整来对市

场行为主体进行必要的向导,以促

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再分配的合

理。在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效

益方面,两者的目标是一致的C按照

兼得管理的思想,税收的公平与效

率二者是可以兼得的。兼得管理思

想体系指对管理中的对立双方都要

兼顾,反对片面追求一方而排斥另

一方。15税法解释必须始终以税法

解释的原则为指导,除遵循法律解

释一般原则外,税法解释的基本原

则还有:实质课税原则、有利于纳

税人原则16税法解释的最基本方法

是什么?文义解释法是税法解释最

基本的方法,在税法解释方法中处

于主导地位,它是文义解释原则在

税法解释方法中的具体体现,侧重

于解释活动操作的技术和规则,其

研究的主要内容为如何对税法条文

进行逐字逐句的解释。有权解释机

关既可以按照狭义、字面的方法解

释税法,也可以考虑税法的经济和

社会目的,从而以更宽泛的具体方

法取决于法院一般解释法律的方法

以及在一段历史时期内是否已经发

展出了一些解释税法的特殊原则。

17现阶段税制改革的内容主要有哪

些?A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清

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

金【首先,农村税费改革是中国税

收法制建设的重要课题,其次,税

费改革不限于农村领域】B逐步完善

现行税种制度,巩固1994年税制改

革成果【首先,实行增值税改革试

点,探索改革方向;其次,不断调

整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税范

围和税率,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

需要;再次,致力于所得税制的改

革;最后,调整部分税种、停征部

分税种、酝酿开征某些税种C应对

“入市”要求,削减关税,逐步取

消非关税措施D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加强税收征管工作E推进地方税改

革,改革地方税管理18理解税收关

系的三大构成要素:任何法律关系

都是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

成的,税收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其

三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

的统一整体。A税收法律关系的主

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即承担税收权利义务的双方当事

人,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税

法主体的资格由国家税法直接规

定。【a征税主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

享有税权的一方当事人。由于国家

的税权是通过税收机关行使的,因

此征税主体包括国家税务机关和财

政机关。此外,海关负债关税的征

税管理,因此也享有征税主体的权

力,是征税主体的组成部分。B税收

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

务的一方当事人。按照纳税人身份

的不同,纳税主体可以分为法人、

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三类;按照承

担纳税义务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

无限纳税义务人与有限纳税义务

人】B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

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在征纳税活动

中依法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

即税法主体权利和税法主体义务。

它决定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是

其核心。从范围上看,税收法律关

系的内容包括征税主体的权力义务

和纳税主体的权力义务。C税收法律

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

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和

作用的客观对象。它是税收法律关

系产生的前提、存在的载体又是税

收权利和义务联系的中介。税收法

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应税商品、货物、

财产、资源、所得等物质财富和主

体的应税行为。19什么原因会引起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A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在税收

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

系。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只有能以

税收法律事实的出现为标志。B税收

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由于某一税收

法律事实的发生,使税收法律关系

的主体、内容或客体发生变化。引

起税收法律关系变更的原因多种多

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

面【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

化;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

变化;税收机关的组织结构或管理

方式的变化;税法的修订或调整;

不可抗力】C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是

指这一法律关系的消灭,即其主体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税收法律

关系终止的原因有【纳税人完全履

行纳税义务;纳税义务因超过法定

期限而消灭;纳税义务人具备免税

的条件;有关税法的废止;纳税人

的消失。20如何理解开征权是税权

的核心权能?开征权是税权的核心

权能,它是指国家选择某一征税对

象向相应纳税人强制无偿征收一定

比例的货币或实物的决策权。简而

言之,开征权是指国家决定开征某

一种税收的权利。国家开征一种新

税,就意味着将某一类财产或特定

的行为确定为征税对象,而将征税

对象所涉及的某些单位和个人确定

为纳税义务人。国家开征一种税,

是将一部分财产从纳税人所有转为

国家所有,这种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必须通过一定形式才能得以实现。

开征权是国家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

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经济关系

在法律上的表现。因此,只有国家

才是开征权的权利主体,但是国家

征收的权力是集中通过国家最高权

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以

立法形式实施的.21税权的概念,特

征: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

府开征、停征及减税、免税、退税、

补税和管理税收事务的权力的总

称。税权是由法律规定的,是国家

权力在税收上的表现。特征:专属

性,法定性,优益性,公示性,不

可处分性22税权的基本全能包括:

开征权,停征权,减税权,免税权,

退税权,加征权,税收检查权,税

收调整权23税收管理体制有哪些类

型:A中央集权型。其税权集中于中

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权限很小B地方

分权型。其税权集中于地方政府,

中央政府的权限较小C集权与分权

兼顾型。中央政府集中掌握主要的

税权和税种收入,地方政府掌握次

要的税权和税种收入24我国税收管

理体制的建立应遵循哪些原则:统

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权责利有

机统一的原则;按收入归属划分税

收管理权限的原则;有利于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25我国现行税

法规定了哪些具体的纳税人权利:

税收知情权;要求保密权;申请减

免权;陈述申辩权;请求回避权;

选择纳税申报方式权;申请延期申

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拒绝

检查权;委托税务代理权;取得代

扣、代收手续费权;索取完税凭证

权;索取收据或清单权;税收救济

权;请求国家赔偿权;控告、检举、

举报权25增值税与流转税相比的特

点:避免重复征税,具有税中性;

税源广阔,具有普遍性;增值税具

有较强的经济适应性;增值税的计

算采用购进扣税法,凭进货发票注

明税额抵扣税款,并在出口环节实

行零税率征税26增值税具有什么作

用:增值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促进

经济发展、拓展对外贸易等方面有

其他税种不可替代的作用A税收具

有中性,不会干扰资源配置;有利

于保障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利

于国际贸易的开展;具有相互勾稽

机制,有利于防止偷税漏税现象的

发生27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销售

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

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

售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

为每次销售额50-80元。国家税务总

局直属分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

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

点,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28增值

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情况:同时具有

下列情形,a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

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

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

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

号码认证不符”。29消费税具有哪

些作用:A调节作用。通过课税范围

的选择、税率高低不同的设计和征

收环节的确定,可以起到调整产业

结构、调整消费结构、调节收入分

配的作用B收入作用,通过选择税源

集中、收入比较稳定的高档消费品

作为征税对象,以及设计较高的税

率等,可以为政府筹措稳定的财政

收入30消费税的税率设计主要考虑

了那几个方面:A能够体现国家的产

业政策和消费政策;B能够正确引导

消费方向,抑制超前消费,起到调

节供求关系的作用C能够适应消费

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D要有一定的财政意义;适当考虑消

费品原有的负担水平31在确定消费

税征税范围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限于在中国境内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

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这些

应税消费品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

发展状况,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

结构及财政的需要,并借鉴国外成

功的经验和通行作法,以正列举的

方法加以确立的,一般生活必需品

未列入征税范围。列入征税范围的

消费品分为以下五类:过度消费会

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

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

烟、酒及酒精、鞭炮和焰火;奢侈

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

珠宝玉石、化妆品;高能耗及高档

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不能

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

油、柴油;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

品,如护肤护发品、汽车轮胎。消

费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根据国家经

济发展变化和消费结构的变化情况

作适当调整。32我国现行消费税法

的税目:烟;酒及酒精;化妆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

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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