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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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就业权是指什么

平等就业权是指什么

平等就业权是指什么在⽇常的⽣活与⼯作中,⼈们对于平等就业权是指什么也是着重关注的,许多⼈可能只是对其有⼀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带来关于平等就业权是指什么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权包含三层含义:⼀是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就业的权利和资格,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化、宗教信仰、经济能⼒等⽽受到限制;⼆是在应聘某⼀职位时,任何公民都需平等地参与竞争,任何⼈不得享有特权,也不得对任何⼈予以歧视;三是平等不等于同等,平等是指对于符合要求、符合特殊职位条件的⼈,应给予他们平等的机会,⽽不是不论条件如何都同等对待。

⼆、怎么看待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权的实现障碍,即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由应有的权利转变为实有的权利的因素。

此限制包括规则限制和⾮规则限制,合理限制和⾮合理限制等。

规则限制,是指具有就业规则制定权的机关、组织、单位通过制定法律、规范来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规则限制,就是规则限制以外的限制。

合理限制,就是⽤⼈单位根据就业或职业需要和劳动者⾃⾝因素所采取的通常认为是必要⽽且合理的限制;同样,合理限制以外限制就是⾮合理限制。

合理限制和⾮合理限制的区分则有利于就业歧视的认定。

也就是说,从就业或职业需要出发,倘若⼀种限制是必要⽽且合理的,这种限制就是合理限制,否则就是不合理限制。

对平等就业权的不合理限制就是就业歧视,就构成对就业权侵权,从⽽应受到法律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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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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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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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保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民工的权益和保障措施。
完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法 律地位。
加强执法力度,对侵犯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
提高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意识
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 宣传教育,提高农民 工的权益保护意识和 能力。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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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内涵
包括平等就业机会、平等工资待遇、平等劳动保障、平等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权 利。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意义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3篇)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就业平等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就业平等权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享有的平等权利,旨在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就业平等权的概念、法律依据、具体规定、实施与保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就业平等权的概念就业平等权是指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不受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平等的工作条件和平等的发展机会的权利。

三、就业平等权的法律依据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是我国宪法对就业平等权的基本规定。

2.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 雇佣与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雇佣与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4.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就业歧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也对就业平等权进行了规定。

四、就业平等权的规定1. 招聘与录用(1)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残疾、婚姻家庭状况等歧视性条件。

(2)用人单位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应当一视同仁。

(3)用人单位应当对残疾、妇女等特殊群体给予适当照顾。

2. 工作条件(1)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

(3)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3. 工资福利(1)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岗位、技能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资。

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法理分析

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法理分析

综合论坛新教师教学一般认为,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不得因为工作能力之外的因素而受到歧视的平等对待权利。

是公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

我们认为,平等就业权应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样的就业权,通俗地说,就是“别人有工作,我也应当有工作”,而且这种权利受政府的强制保护,非经法定程序不应当被非法剥夺。

第二层含义就是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不得因为种族、民族、性别、宗教信仰、社会出身、容貌、毕业学校等因素而受到歧视。

我们权且在这两层含义的基础上对大学生平等就业权进行探讨。

一、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国际法法律渊源1948年联合国大会公布的《世界人权宣言》第23条规定:人人具有获取工作的权力、自由选择不同职业、享有公正及公正的工作条件并享受避免失业的保证。

第25条第1款规定了人人有权维持生计。

显然,世界人权宣言的这两条规定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人人有权获取工作,第二是人人有权维持生计。

1964年国际劳工局理事会制定的《就业政策公约》规定:从发展各国经济的需求出发,进一步提升大学生与成年人的就业率与广大民众的经济收入,保证城乡企业和机关对劳动力的充足,并消除失业现象,世界各国政府应该将就业作为国家劳动部门主要工作之一,实施各种配合就业的积极措施。

1966年底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第1款明确规定:加入本公约的各国政府承认公民拥有谋取工作的权力,并借此来谋生,并将利用各种措施来保障这一权利的贯彻落实。

1986年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的《发展权利宣言》第1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的发展权利是一种除违法外,国家必须采用强制手段保护的人权。

综上可见,大学生平等就业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础,对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保护,是世界各国都不应当回避的责任和使命。

二、我国对大学生平等就业权的立法规定对平等就业权的理论阐述基本上集中于宪法、行政法和劳动法等公法理论和规范层面。

《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权保障研究》

《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权保障研究》

《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权保障研究》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女性平等就业权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我国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中,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历史、文化、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女性在就业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权的现状、问题及解决策略,以期为推动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提供参考。

二、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权的现状近年来,我国政府在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实施为女性在就业市场上争取了更多的机会。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障碍和挑战。

例如,性别歧视、职业发展的瓶颈、家庭与工作的平衡等问题,使得女性在就业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

三、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权面临的问题(一)性别歧视问题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招聘过程中,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

一些企业或机构倾向于招聘男性员工,导致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机会受限。

(二)职业发展瓶颈许多女性在职业发展过程中会遇到晋升难、薪资待遇不公等问题。

这主要是由于社会对女性的角色定位和期望所导致的。

(三)家庭与工作的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平衡是许多女性面临的一大挑战。

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往往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这使得她们在职业发展上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四、保障我国女性平等就业权的策略(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执行政府应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性别平等的认识。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提高女性的职业技能与素质政府和社会应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和资源,帮助女性提高职业技能和素质,增强其在职场上的竞争力。

(三)改善家庭与社会环境政府和社会应共同努力,改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女性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使她们能够更好地平衡家庭与工作。

(四)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关注女性的职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平台,为女性的成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性别视角分析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性别视角分析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保护——性别视角分析一、就业促进与平等就业权利(一)就业促进充分就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

过去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往往过分强调国民总产值(GDP)等纯经济指标的重要性,而忽视了就业对于经济发展的重大推进作用。

结果随着经济效率的提高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上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和失业工人。

同时,大量的农民也因为地少人多,收入增长缓慢,而纷纷到城市中寻找工作机会。

这样,我国的社会就业压力近年来越来越大,这不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且还影响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我国现阶段劳动力市场的特点我国有12亿多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都复杂,都紧迫。

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

由于人口总量大,经济发展水平低,所以我国长期将面临着沉重的就业压力,就业机会成为社会经济中最稀缺的资源之一。

现阶段劳动力市场特点:不仅是劳动力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交织在一起,还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问题相互交织的复杂情况。

2003年,城镇新增的劳动力资源1000万人,再加上现存的600多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近800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劳动力总量达到2400万人。

按经济增长速度保持在7%左右测算,计划全年新就业1000多万人(其中净增就业岗位约800万个),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在1400万左右。

四股劳动力大军:——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国政府采取的积极就业政策依照我国《宪法》第4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平等就业权法律制度

平等就业权法律制度

02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范
国际法规范
《世界人权宣言》
强调人人有权享有平等就业机会,不受任何歧视。
《联合国宪章》
呼吁各国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权。
《联合国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或国籍的歧视,保障平等就业机会。
国内法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01
规定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平等就业权程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性别、年龄等歧视条件, 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对这些因素的考虑,从而影响了平等就业权的实现。
挑战二
缺乏法律救济。尽管有一些法律和政策规定保障平等就业权,但在实际执行中 却存在诸多困难,如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导致受到歧视的应聘者难以 获得法律救济。
在中国,平等就业权的法律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平等就业权的意义
平等就业权是实现社会公正和 平等的重要手段之一,有助于 消除社会歧视和不平等现象。
平等就业权有利于促进社会和 谐与稳定,提高人民的生活水 平和幸福感。
平等就业权有利于促进经济发 展,提高劳动力的供给质量和 效率。
盖面不全等问题。
对未来研究的建议
01
02
03
加强理论研究
深入研究平等就业权的法 律制度,为实践提供更加 科学的理论指导。
完善实践措施
根据实践需求,不断完善 平等就业权的保障措施, 提高实践效果。
更新法律法规
及时关注社会经济发展变 化,更新和完善法律法规 ,以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 权。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公开透明

论平等就业权

论平等就业权

论平等就业权作者:刘洪林来源:《商场现代化》2010年第25期[摘要] 平等就业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以保护就业者能够在平等身份、平等权利、平等机会和平等规则等基础上享有形式上的平等就业权,同时,国家通过包括禁止就业歧视、特殊群体就业保护、就业培训和就业社会保障等在内的多种手段和措施保护就业者享有实质上的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权是形式上的平等就业权和实质上的平等就业权的统一。

依法保护就业者的平等就业权,有利于实现就业者的基本人权、进而实现其所必需的生存与发展,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 平等就业权理念一、教育公民树立平等就业理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追求,是我国法制建设、政治发展的重要价值和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这为在我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确立了正确政治方向。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也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 因此,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实现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也要求加强公民的平等法律意识。

但实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营造平等对待就业者的社会环境方面,政府要做的工作很多,一是加强宪法、就业促进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平等观念深入人心。

尤其加强对企事业等用人单位领导者进行平等就业权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何种情形构成对就业者的歧视,何种情形就是既行使了自身的用人自主权,又同时尊重了就业者的平等就业权。

二是允许各方面对歧视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对话,使整个社会了解歧视的不同形式,歧视的社会危害性,让公民来决定什么不应该被歧视,使公民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深入人心。

同时,促进政府和民众双向互动,即社会大众的呼声通过多种渠道传达到决策层面,政府的承诺通过国内立法、宣传和监督工作落实到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小论就业平等权

小论就业平等权

小论就业平等权就业平等权,这话题真是引人深思。

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展现自我。

想想看,职场上总是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偏见。

你有没有发现,不同的性别、种族,甚至学历都可能成为你获得工作的绊脚石?首先,咱们看看性别平等。

很多女性在职场上遭遇歧视。

她们辛辛苦苦拼搏,却总是被低估。

这就像是在竞技场上,明明她们能打出好成绩,却总有人把她们的努力当成理所当然。

举个例子,某些行业,比如科技和金融,女性的比例还很低。

那些“玻璃天花板”真的让人心寒。

再说说种族问题。

很多少数族裔在找工作时,总是要比其他人更费劲。

无论是面试还是晋升,他们都面临着额外的挑战。

这就像是有人给你设定了看不见的障碍,让你根本无法顺利前行。

一个典型的案例就是,很多优秀的求职者因为名字或者外貌而被无情拒绝,真的是令人痛心。

接下来,咱们聊聊学历。

在如今的职场上,学历几乎成了通行证。

有的人明明才华横溢,却因为没有“光鲜”的学历而被拒之门外。

教育固然重要,但不应该成为评判一个人价值的唯一标准。

想想那些在实践中表现出色的人,他们的经验和能力,往往比那些只会应试的人更宝贵。

当然,就业平等权不仅仅是个体的努力,更需要社会的共同推动。

企业要建立更加公正的招聘机制,打破那些潜在的偏见。

相关部门也应该出台更多,支持平等就业。

每个人都应该有机会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无论他们的背景如何。

再来谈谈社会文化。

我们的文化常常会影响人们对就业的看法。

有些传统观念认为,男主外、女主内。

这样的思想不仅限制了女性的发展,也让许多男性承受了不必要的压力。

我们需要更新观念,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不再让成见阻碍每个人的机会。

最后,就业平等权的实现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岗位上,为这个目标努力。

通过互相理解和支持,我们能够创造一个更加公平的职场环境。

无论是来自何方,大家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

每个人的努力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部分,绝不能小觑。

总结一下,就业平等权关乎每个人的未来。

人人平等案例法律(3篇)

人人平等案例法律(3篇)

第1篇一、引言人人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法律对此也有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法律分析,探讨人人平等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和保障。

二、案例一:王某某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等就业权纠纷案案情简介:王某某因身体残疾,在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就业援助时,被拒绝提供就业岗位。

王某某认为,该局的行为侵犯了他的平等就业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拒绝为王某某提供就业岗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侵犯了王某某的平等就业权。

因此,法院判决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王某某提供就业岗位,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

法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法保障了残疾人的平等就业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就业权益,不得因残疾而拒绝录用、辞退或者降低工资待遇。

”本案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人人平等原则的尊重和保护。

三、案例二:李某诉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补偿纠纷案案情简介:李某所在小区被纳入征收范围,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房屋进行征收补偿。

在补偿过程中,李某发现其邻居的补偿金额高于自己,认为自己的房屋面积更大,应获得更高的补偿。

李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邻居享有相同的补偿待遇。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征收补偿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李某与邻居的房屋面积相当,但邻居因房屋装修等原因增加了房屋价值,因此邻居的补偿金额高于李某。

但李某的房屋面积确实更大,根据公平原则,法院判决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李某的房屋补偿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分析:本案中,法院依法保障了李某的财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集体、个人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公平、公正,不得损害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与思考

提高农民工素质,增强维权意识
加强教育培训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他们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 益。
增强维权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案例分析等方式,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 护自己的权益。
转变社会观念,消除歧视现象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仍存在诸多问题
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农民工在就业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如就业歧视、工资拖欠、 劳动保障不足等。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问题成因复杂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问题的成因复杂,包括制度、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
研究展望
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全面、
有效的权益保护。
关于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 状与思考
汇报人: 2023-12-21
目录
•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概述 •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现状 • 影响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因素 • 保障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对策
与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概述
农民工就业平等权的定义
01
02
03
平等就业机会
农民工应享有与其他劳动 者同等的就业机会,不受 歧视和排斥。
部分企业可能存在对女性农民工 的性别歧视,认为她们在某些岗 位上不如男性。
农民工就业的待遇不公
工资待遇不公
工作条件不公
农民工往往从事低技能、高强度的工 作,但获得的工资待遇却相对较低。
一些农民工的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必 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
福利待遇不公
许多农民工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 同的福利待遇,如社保、医保等。
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 益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 制度性缺陷,如政策执行不到位、法 律责任不明确等。

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3篇)

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平等就业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所有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待遇,不受任何歧视。

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了公民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从我国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的历史、现状、主要内容以及实施与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我国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的历史1. 早期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平等就业权的规定较为简略。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然而,这一时期平等就业权的规定尚未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

2. 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加强平等就业权法律制度建设。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再次强调平等就业权,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平等就业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3. 完善阶段:近年来,我国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不断得到完善。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就业歧视法》草案提出,进一步明确了平等就业权的内涵和外延,为打击就业歧视提供了有力法律武器。

三、我国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的现状1. 法律体系逐步完善:我国已形成以宪法为核心,以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司法解释、政策性文件为补充的平等就业权法律体系。

2. 法律内容不断丰富: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涵盖了就业歧视的禁止、就业歧视的认定、就业歧视的救济等方面,为公民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

3. 法律实施力度加大: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平等就业权的实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就业歧视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四、我国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就业歧视的禁止: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残疾、家庭出身、婚姻、政治面貌等因素歧视劳动者。

2. 就业歧视的认定:平等就业权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应当平等对待劳动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平等就业权纠纷法律规定(3篇)

平等就业权纠纷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平等就业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保障了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的公平待遇。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平等就业权纠纷时有发生,给劳动者和社会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案例分析等方面对平等就业权纠纷进行探讨。

二、平等就业权纠纷法律规定1.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劳动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 雇佣歧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歧视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是女性而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歧视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残疾而降低其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采取其他歧视性措施。

”三、平等就业权纠纷案例分析1. 案例一:性别歧视案案情简介:某公司招聘员工,要求女性应聘者提供婚检报告,男性应聘者无需提供。

公司以女性应聘者不符合要求为由,拒绝录用。

女性应聘者认为公司存在性别歧视,侵犯了自己的平等就业权。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的规定,侵犯了女性应聘者的平等就业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女性应聘者相应的经济损失。

2. 案例二:民族歧视案案情简介:某公司招聘员工,要求应聘者必须是汉族。

少数民族应聘者认为公司存在民族歧视,侵犯了自己的平等就业权。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的规定,侵犯了少数民族应聘者的平等就业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少数民族应聘者相应的经济损失。

毕业生需要知道的就业权利与义务

毕业生需要知道的就业权利与义务

毕业生需要知道的就业权利与义务随着大学毕业季的临近,毕业生们纷纷开始为自己的就业问题而烦恼。

在面对就业市场时,毕业生们需要明确自己的就业权利与义务,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履行所需的义务。

本文将介绍毕业生需要知道的就业权利与义务,帮助他们在求职过程中做出正确的选择。

一、就业权利1. 平等就业权利根据国家法律,每个人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论性别、年龄、民族或残疾状况。

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不应受到任何歧视,雇主不得因个人特征而拒绝录用。

2. 工资保障权利毕业生在工作中享有按时领取合理工资的权利。

雇主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及时支付工资,并不得随意扣除或拖欠工资。

3. 安全与健康权利毕业生在工作场所享有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

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合理的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4. 隐私保护权利毕业生有权要求雇主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未经允许搜集、使用或传播个人的隐私信息。

同时,雇主也应当保密员工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

5. 婚姻与生育权利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应享有与婚姻、生育相关的合法权益。

雇主不得因为员工结婚或怀孕而歧视或辞退员工,也不能要求员工签订与婚姻、生育相关的不合理协议。

二、就业义务1. 诚实守信义务作为毕业生,应当诚实守信,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教育经历、工作经验等。

在求职过程中,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2.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义务毕业生在就业之后,应当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要准时上下班,按照工作内容和规定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职或逃避工作责任。

3. 尊重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义务在从事工作时,毕业生应尊重知识产权和商业机密,不得盗用他人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也不能泄露或盗用雇主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机密。

4. 学习与发展义务毕业生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职业能力,适应职场的快速变化。

他们有责任积极参加企业提供的培训计划和进修课程,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法律规定职业平等(3篇)

法律规定职业平等(3篇)

第1篇在我国,职业平等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重要体现。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律的不断完善,职业平等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职业平等的含义、法律依据、实施现状以及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规定职业平等的含义法律规定职业平等,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手段,保障公民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消除就业歧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具体而言,法律规定职业平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就业机会平等: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残疾等,都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2. 就业条件平等:在招聘、录用、培训、晋升等过程中,公民应当享有平等的条件,不得因上述因素对公民进行不公平的对待。

3. 劳动报酬平等:劳动者在完成劳动任务的前提下,应当获得与其劳动贡献相匹配的报酬。

4. 劳动保护平等:国家应当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劳动者给予相应的补偿。

5. 职业发展平等:劳动者享有平等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机会,促进其职业能力的提升。

二、法律规定职业平等的法律依据1. 宪法:我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2. 劳动法:我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3. 就业促进法:我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4. 反就业歧视法: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反就业歧视法的立法工作,以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平等就业权利。

三、法律规定职业平等的实施现状近年来,我国在保障职业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1. 就业歧视现象有所减少: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法力度的加大,就业歧视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国家对保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有哪些规定和措施?

国家对保护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有哪些规定和措施?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产的基础上,提⾼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为了实现公民享有的劳动权利,劳动法进⼀步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受歧视。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我国对劳动招⼯制度作了重要改⾰,实⾏⾯向社会、公开招收,即向社会公布招⼯简章,允许符合招⼯条件的城镇待业⼈员和国家规定允许从农村招收的⼈员均可报考,给求职者以平等竞争就业的机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内部招⼯,也不得搞“⼦⼥顶替”。

对于经考试考核合格录⽤的⼯⼈名单,张榜公布,公开录⽤,以接受群众监督,从⽽防⽌招⼯中“开后门”等不正之风。

所谓全⾯考核、择优录⽤,即对报考者进⾏相应的考试和考核。

考试考核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产、⼯作的需要和劳动⼒资源的实际善灵活掌握,有所侧重。

招⽤学徒⼯培养技术⼯⼈,可侧重⽂化考试;直接从社会上招收技术⼯⼈,应着重于考核专业知识和技能,招⽤从事繁重体⼒劳动的⼯⼈,则应着重考核体⼒。

不管是着重哪⼀⽅⾯的考试或考核,都应坚持在条件⾯前平等,在成绩⾯前平等的原则,实⾏择优录⽤。

此外,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国家还规定了妇⼥享有同男⼦平等的就业权利,还对残疾⼈、少数民族⼈员、退出现役的军⼈的就业作了专门的保护性规定。

性规定。

浅谈平等就业权

浅谈平等就业权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案例浅谈平等就业权浅谈平等就业权一、平等就业权的概念平等就业权是指就业机会上平等的权利。

它包含三层含义:一是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就业的权利和资格,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文化、宗教信仰、经济能力等而受到限制;二是在应聘某一职位时,任何公民都需平等地参与竞争,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也不得对任何人予以歧视;三是平等不等于同等,平等是指对于符合要求、符合特殊职位条件的人,应给予他们平等的机会,而不是不论条件如何都同等对待。

平等就业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平等权在劳动就业领域的延伸和具体化。

而在现实生活中,与之对应的就业歧视问题时有发生。

二、就业歧视的概念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三、就业歧视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就业歧视行为进行不同的分类。

①根据歧视因素不同,可以将就业歧视行为分为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体健康及残疾歧视、地域歧视等;②根据歧视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就业歧视行为分为直接歧视与间接歧视。

而后者更有利于法院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行为进行判定,有利于在不同类型的就业歧视案件中明确双方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直接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根据劳动者的宗教、性别、民族、年龄等与工作无关的因素,且没有正当理由,对劳动者进行区别对待,使其在就业过程中受到与别人不平等的待遇,包括在求职过程中受到的对待和就业后所享有的待遇,如工资待遇,接受培训等。

间接歧视是指表面上看起来公正公平的规则,在实际情形中使某一些人由于其年龄、性别、民族等某个因素处于比其他劳动者不利的地位,并影响到其寻求就业和就业后的待遇,除非这些规则有法律规定。

其相对于直接歧视更具有隐蔽性,又称隐性歧视。

广州街道办笔试题目及答案

广州街道办笔试题目及答案

广州街道办笔试题目及答案1、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因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单项选择题A、男女之间的就业范围应无差别B、必须同工同酬C、女性不能享受优待D、可给女性职工一定保护【答案】B【解析】《宪法》第48条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动法》第58条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由此可见,男女之间的就业范围有差别,女性享受一定的优待,可给女性职工一定的保护。

平等就业主要包括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有平等的就业权利。

但D选项并未涉及题干中所指的平等就业的权利,B选项较为符合题干的要求。

故本题答案选B。

2、礼仪是道德的重要内容,又是道德的重要表现形式。

()判断题对错【答案】正确【解析】中国古代的“礼仪”从本质上讲是道德教化。

礼仪是道德的重要内容,又是道德的重要表现形式。

故本题判断正确。

3、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出现,源于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所产生的委托代理问题,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质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种制度安排。

()判断题对错【答案】正确【解析】财产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之基础。

在公司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分离的基础上,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因其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且因股东分散而导致股东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成本日趋增大,因此需要将经营管理权交给股东之外的专门管理人员,这使得股东与掌握经营管理权的人员之间形成了私法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便是法人。

故本题判断正确。

4、下列不属于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的是()。

单项选择题A、实现科学管理B、实现社会化C、实行政事合一D、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答案】C【解析】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行政事分开、实现科学管理、实现社会化和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缺陷
一、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规定
•国际规定 •国内规定
平等就业权之国内规定
A 宪法 B 劳动法 C 就业促进法 D 其他规定
宪法
•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 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 定的义务。
二、平等就业权国内法之缺陷
➢ 平等就业权规定政策性过强而法制化过弱。典 型例子为:《就业促进法》虽然在其第三章从形 式上规定了“公平就业”,并规定了政府促进就 业与保障平等就业权的职责,但其第八章法律责 任中却没有相应的政府责任与之对接"有职责而 无法律责任,是立法最忌讳的问题,其根本原因是 政府促进就业与保障平等就业权的职责在立法中 政策性过强而法制化过弱"同时,政府促进就业与 保障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责任未跟进。
谢谢!
•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 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的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 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 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 司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平等就业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方面?对于这些最 基本的问题,《就业促进法》可谓语焉不详"当前劳 动问题所反映的焦点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短缺,立 法对平等就业权概念与内涵的模糊规定,使求职者 不清楚自己究竟享有哪些权利"。
《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就 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 歧视"。该规定问题也不少,集中表现为:没有规定 就业歧视的定义和判断规则"从法理上讲,该规定只 是列举了就业歧视的法定情形,而没有对就业歧视 的概念和判断规则予以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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