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

合集下载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试行 )国家林业局2006 年 8 月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 [2004]001 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 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 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

本《编制规定》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 4 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刘德晶、闫平、王宏伟、刘明、宋子刚、李云、郭立新、杨开良、刁鸣军、邓立斌、李怡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1 总则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简称《设计》 ) 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应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 ( 占 ) 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的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试行)正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试行)(2008年)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林业规划、项目和资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林业资金使用效率。

依据《国家林业局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林计发[2001]203号),结合新疆林业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规划、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自治区林业厅制定规划、审批项目和安排资金,应当遵守本《规定》。

《规定》所称规划,包括新疆林业发展战略规划、林业中长期计划、跨地区或者跨流域林业发展规划、林业产业政策、林业专项规划,其他综合性林业规划,以及各项年度投资计划。

《规定》所称项目,包括按照有关规定需经自治区林业厅转报国家或者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批的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林业建设项目。

《规定》所称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部门预算资金和专项资金以及自有资金。

三、自治区林业厅发展计划和资金管理处(以下简称计资处)负责制定规划、上报和下达计划、审批项目、管理资金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规划管理四、林业规划必须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国家林业发展规划相适应,同时,结合新疆林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编制。

五、综合性规划编制应当遵守下列程序:1、自治区林业发展战略规划、林业中长期规划、林业产业规划,计资处征求业务处室的意见,提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大纲,报经主管厅领导审定后组织业务处室进行编制、论证和修改,经主管厅领导审核,由厅党委会审定后,印发或上报。

林业建设项目可研、初设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研、初设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1 总则……2 一般规定……2.0.8 编排与印制1 《可研报告》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1.1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节编号宜小于4级,章的标题用2号黑体,第一级节的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节的标题用小3号黑体,第三级节的标题用4号黑体。

2 正文宜用4号仿宋字体,按每页排24行,每行排30字。

3 宜用A4(210m m×297mm)标准白纸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同时宜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4 附表宜用A4(210m m×297mm)或A3(297m m×420mm)标准白纸、仿宋字体两面印制。

5 附图宜用A4(210m m×297mm)或A3(297m m×420mm)标准白纸印制。

6 《可研报告》宜按前引部分、正文部分、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若附表、附件、附图单独装订成册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或分别按封面、目录、附表(附件、附图)顺序编排装订成册。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1 总则……2 一般规定……2.0.8 编排与印制1 说明书的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1.1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节编号宜小于4级,章的标题用2号黑体,第一级节的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节的标题用小3号黑体,第三级节的标题用4号黑体。

2 说明书正文宜用4号仿宋字体,按每页排24行,每行排30字;《设计》说明书附表宜用A4(210m m×297mm)或A3(297m m×420mm)标准白纸、仿宋字体两面印制;《设计》说明书附图宜用A4(210m m ×297mm)或A3(297m m×420mm)标准白纸印制。

3 说明书、设计概(预)算书、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宜用A4(210m m ×297mm)标准白纸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同时宜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1目录1.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前 言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 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 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 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的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 《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机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

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

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正文:----------------------------------------------------------------------------------------------------------------------------------------------------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2015年3月31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是指在林地上建造永久性、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设行为。

包括:(一)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林地。

(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三)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第三条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使用林地的,应当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建设项目限制使用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脆弱地区的林地,限制使用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限制经营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第四条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一)各类建设项目不得使用Ⅰ级保护林地。

(二)国务院批准、同意的建设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三)国防、外交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重庆市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林业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确保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善投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意见》、《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林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含国债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投入的林业建设项目。

国家和市对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开展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各级林业部门是林业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其计划机构负责,其他职能机构参与项目的相关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前期工作管理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

第五条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时,应当按照有关规范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项目建议书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也可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中央投资的林业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他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技术和经济上的必要、合理、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附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或者证明材料。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及其审查要求以及市有关规范,结合项目建设的具体实际进行编制。

第七条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并达到国家和市规定的设计深度。

关于印发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规定和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56号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禁止咨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咨询、勘察、设计任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批准勘察设计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或业务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不同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之间的合作勘察、设计,应按低级别咨询、勘察设计单位等级和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任务。

四、项目咨询、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咨询、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6〕156号

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6〕156号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林计发〔2006〕156号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案场各岗位服务流程销售大厅服务岗:1、销售大厅服务岗岗位职责:1)为来访客户提供全程的休息区域及饮品;2)保持销售区域台面整洁;3)及时补足销售大厅物资,如糖果或杂志等;4)收集客户意见、建议及现场问题点;2、销售大厅服务岗工作及服务流程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班前阶段1)自检仪容仪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进入工作区域2)检查使用工具及销售大厅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上级。

班中工作程序服务流程行为规范迎接指引递阅资料上饮品(糕点)添加茶水工作要求1)眼神关注客人,当客人距3米距离时,应主动跨出自己的位置迎宾,然后侯客迎询问客户送客户注意事项15度鞠躬微笑问候:“您好!欢迎光临!”2)在客人前方1-2米距离领位,指引请客人向休息区,在客人入座后问客人对座位是否满意:“您好!请问坐这儿可以吗?”得到同意后为客人拉椅入座“好的,请入座!”3)若客人无置业顾问陪同,可询问:请问您有专属的置业顾问吗?,为客人取阅项目资料,并礼貌的告知请客人稍等,置业顾问会很快过来介绍,同时请置业顾问关注该客人;4)问候的起始语应为“先生-小姐-女士早上好,这里是XX销售中心,这边请”5)问候时间段为8:30-11:30 早上好11:30-14:30 中午好 14:30-18:00下午好6)关注客人物品,如物品较多,则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如拾到物品须两名人员在场方能打开,提示客人注意贵重物品);7)在满座位的情况下,须先向客人致歉,在请其到沙盘区进行观摩稍作等待;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班中工作程序工作要求注意事项饮料(糕点服务)1)在所有饮料(糕点)服务中必须使用托盘;2)所有饮料服务均已“对不起,打扰一下,请问您需要什么饮品”为起始;3)服务方向:从客人的右面服务;4)当客人的饮料杯中只剩三分之一时,必须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再添一杯,在二次服务中特别注意瓶口绝对不可以与客人使用的杯子接触;5)在客人再次需要饮料时必须更换杯子;下班程序1)检查使用的工具及销售案场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2)填写物资领用申请表并整理客户意见;3)参加班后总结会;4)积极配合销售人员的接待工作,如果下班时间已经到,必须待客人离开后下班;1.3.3.3吧台服务岗1.3.3.3.1吧台服务岗岗位职责1)为来访的客人提供全程的休息及饮品服务;2)保持吧台区域的整洁;3)饮品使用的器皿必须消毒;4)及时补充吧台物资;5)收集客户意见、建议及问题点;1.3.3.3.2吧台服务岗工作及流程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班前阶段1)自检仪容仪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进入工作区域2)检查使用工具及销售大厅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上级。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会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保证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主要起草人:李忠平、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宋菲、高作锋、鞠文鹏、张国平、王立忱、王清海、王志军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1 总则1.0.1 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报告》)的编制,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可研报告》编制应根据相应规划、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或计划任务的要求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条件的调查和分析,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从技术、经济、管理、环境等方面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与评价。

1.0.4 《可研报告》的深度应达到: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审批机关审批项目方案、确定项目和据此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选用的主要设备规格、技术参数能满足预定货的要求;对重点项目及项目中的重大技术和经济方案,应进行两个(含)以上方案的比选;应附有评估、决策(审批)项目所必须的合同、协议、意向书、有关批准文件等。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林业局•【公布日期】2012.11.01•【字号】苏林规[2012]3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林规〔2012〕3号)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农委),局各处室(单位):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管理流程,落实管理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林业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施行,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林业局2012年11月1日江苏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规范项目的申报、批复、计划执行等管理程序,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林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林业主管部门归口管理的国家和省级投资的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林业建设项目,是指按照或参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国家和省级财政投资的林业项目。

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与资金管理坚持依法合规、责权统一,责任区分、分级负责,严格监督、违规必究的原则,建立计划财务部门组织协调、综合管理,相关业务部门专项管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计划工作的职能机构综合管理林业建设项目,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会同相关职能机构办理林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核、申报、批复等工作;(二)负责林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统一对外协调、办理和申报、下达;(三)负责林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的监督管理;(四)组织开展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

欢迎阅读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经过 李怡交1总则1.0.1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称《设计》)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同时”的要求。

1.0.622.0.21(单项工程)说明书。

1))、目录、(资格)证书。

2)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分别由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前引部分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专业(单项工程)设计总说明书由设计说明、专业(单项工程)概(预)算表。

2图纸部分由《设计》图纸前引部分和设计图纸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图纸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设计图纸。

3概(预)算书部分由《设计》概(预)算书前引部分和《设计》概(预)算编制说明、概(预)算表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算表。

4内容与顺)、《设计》2.0.32.0.42.0.5《设计》2.0.62.0.72.0.8编排与印制1说明书的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l.1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30•【文号】国家林业局第36号令•【施行日期】2015.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令第36号国家林业局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2月15日国家林业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林业局局长赵树丛2015年3月30日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投资的林业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建立林业建设项目储备库,作为林业建设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林业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国家林业局按照中央财政预算资金的投资方向,根据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制定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林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第七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工作。

建设单位开展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实施方案)。

使用中央财政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下的林业建设项目,不编制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林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应当对林业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建设条件、拟建地点和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最新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最新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一、种子与苗木(一)种子(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 (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

2—1988);(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

6-1988)。

(二)苗木(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

2—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二、森林培育技术(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编二〇〇六年十月目录1.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2.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3.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的通知(林计发[20061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参与林业建设工程的各种主体,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有了足够重视,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

但从近期部分林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和检查验收质量看,仍有一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没有按建设程序办事,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重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建设质量。

为了切实做好林业建设项目的咨询、勘察和设计工作,我局制定了《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试行)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是林业工程建设质量的首要环节。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和培训,抓好咨询、勘察和设计人员对新的技术标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学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咨询、勘察设计文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确保建设项目咨询和勘察设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咨询、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建设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相关单位都应坚持先咨询、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或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

本《编制规定》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刘德晶、闫平、王宏伟、刘明、宋子刚、李云、郭立新、杨开良、刁鸣军、邓立斌、李怡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1 总则1.0.1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称《设计》)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l.0.3《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应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占)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的要求。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定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规定(试行)国家林业局2006年6月l总则1.O.1为规范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依据《林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简称《编制规定》)及有关林业法规和建设标准,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

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查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执行。

其中,营造林项目设计,依照本规定执行;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1.0.3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

当设计合同对初步设计深度另有要求时,初步设计审查应同时参照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4初步设计审查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概(预)算书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等四个方面。

深度要求严格遵循《编制规定》。

1.0.5初步设计审查应遵循下列原则l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2符合林业发展总体建设规划。

3有效促进和提高林业综合效益。

4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1.O.6本办法所称初步设计审查,是指审查部门(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初步设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内容进行的技术性审查。

1.0.7初步设计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审批或使用。

2审查程序与主要内容2.O.1建设单位送审初步设计时,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审查初步设计函件(正式公文,原件)3份。

2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说明书、设计图纸、工程概算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均为原件)5套。

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1份;凡涉及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初步设计,应同时附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4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试行)前言根据国家林业局林计财建便字[2004]001号文,《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以下简称《编制规定》)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主编。

《编制规定》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咨询、设计单位在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咨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和论证而形成了本《编制规定》。

《编制规定》是规范初步设计文件,保证初步设计质量,加强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管理工作的文件。

本《编制规定》是林业行业编制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

本《编制规定》共4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编制要求、有关样式。

批准部门:国家林业局主编单位: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主要起草人:刘德晶、闫平、王宏伟、刘明、宋子刚、李云、郭立新、杨开良、刁鸣军、邓立斌、李怡主要审定人:姚昌恬、杨冬、刘跃祥、胡迎端、陈瑞国、高述超、曾德梁、杜滨宁、赵有贤、戴慎交1 总则1.0.1为加强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简称《设计》)文件的管理,规范《设计》文件的编制,确保《设计》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和有关法规及相关标准,结合林业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对于涉及建筑工程、工业项目建设内容的林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其他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可参照国家和本规定的有关要求执行。

l.0.3《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编制,应明确工程规模、建设目的、投资效益、设计原则和标准,深化设计方案,提出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有关建议,其深度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土地征(占)用要求,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满足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三同时”的要求。

1.O.4营造林建设项目可以总体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1.O.5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可参照本规定的深度编制设计文件。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6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O.7《设计》编制单位和主要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

1.O.8《设计》编制单位租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坚持独立、公正、科学、可靠的原则,对编制的《设计》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一般规定2.0.l《设计》文档名称为****(具体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2.0.2《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概(预)算书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四部分组成。

1说明书部分由《设计》总说明书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组成。

如果《设计》涉及专业(单项工程)较少或说明书篇幅不多,总说明书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可合并为《设计》说明书。

1)总说明书由《设计》总说明书前引部分和设计总说明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设计》编制人员名单页、前言(可选)、目录、设计总说明;设计总说明书由设计说明、建设项目总概(预)算表和有关附件组成。

凡涉及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应同时附有国家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证书和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林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

2)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分别由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书前引部分和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各专业(单项工程)设计说明;专业(单项工程)设计总说明书由设计说明、专业(单项工程)概(预)算表。

2图纸部分由《设计》图纸前引部分和设计图纸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图纸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设计图纸。

3概(预)算书部分由《设计》概(预)算书前引部分和《设计》概(预)算编制说明、概(预)算表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概(预)算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概(预)算编制说明、概(预)算表。

4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部分由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前引部分和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组成。

内容与顺序为封面、《设计》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可选)、《设计》编制单位职签页(可选)、《设计》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编制人员名单页(可选)、前言(可选)、目录、《设计》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编制说明、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

2.0.3基本术语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和国际习惯或国内习惯用法。

除此之外,对理解《设计》有重要影响的术语,应在《设计》总说明书中做出必要的定义。

2.0.4各类图纸等图形表示方式及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2.0.5词汇宜使用汉语,必要时可在汉语词汇后加注相应的外文词汇并放在圆括号内。

在确需使用无相应汉语词汇的外文词汇时,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若使用的外文词汇较多,应在《设计》总说明书中集中汇集为词汇表。

2.0.6使用缩略词汇或简称时,应在第一次出现的地方在圆括号内注明非缩略词汇或全称。

2.0.7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林业行业标准的规定。

2.0.8编排与印制1说明书的章、节的编号参照国家标准GBl.1的有关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

节编号宜小于4级,章的标题用2号黑体,第一级节的标题用3号黑体,第二级节的标题用小3号黑体,第三级节的标题用4号黑体。

2说明书正文宜用4号仿宋字体,按每页排24行,每行排30字;《设计》说明书附表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标准白纸、仿宋字体两面印制;《设计》说明书附图宜用A4(210mm×297mm)或A3(297mm×420mm)标准白纸印制。

3说明书、设计概(预)算书、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表宜用A4(2l0mm×297mm)标准白纸两面印制,左侧装订。

同时宜制作电子介质副本。

4设计图纸宜采用晒蓝图纸,按A3(297r衄×420mm)大小折叠左侧装订成册。

3编制要求3.1《设计》说明书3.1.1《设计》说明书前引部分1封面: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设计单位(加盖公章)和日期;如封面材质不宜加盖公章可增加扉页,内容同封面,并在扉页编制单位上加盖公章。

2编制单位资质证书:为复印或扫描等复制件。

3编制单位职签页: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选)、设计单位(加盖资质证书专用章)、设计单位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设计单位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签字或签章)、设计单位主管领导(可选)、《设计》编制处(科、室)处(科)长(主任)(可选)、《设计》编制处(科、室)主任工程师或技术质量负责人(可选)、《设计》编制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签字或签章)。

4设计人员名单页:分专业列出编制人员名单。

5前言:(可选)6目录:应列出二级以上目录;二级以下目录,根据需要取舍。

3.1.2《设计》总说明书通用编制大纲l总论1)项目提要2)设计依据3)项目基本情况概述4)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功能)方案5)设计的指导思想6)项目总工艺流程(或技术路线)7)环境保护8)职业安全卫生9)消防10)节约能源11)抗震防灾与人防12)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13)项目总指标14)提请初步设计审批注意(或需解决)的问题及对下阶段设计的要求(建议)15)初步设计文件组成16)重要参考文献(可选)17)关键术语定义与说明(可选)2项目总平面设计(功能区划)3各专业(单项工程)生产(功能)工艺(或技术路线)设计及工程设计’4设备选型,5建筑设计6结构设计7供电与通信设计8给排水设计9采暖通风设计说明书附表设计说明书附件3.1.3《设计》总说明书通用编制大纲的说明1 编制大纲中的节可进一步细化。

2 当大纲中部分内容没有选择时,后续相应的顺序号可依次调整。

3 大纲中部分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行选择。

3.1.4总说明书编制要求1总论1)项目提要: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地点(或项目区范围)、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名称、项目法人代表、项目主管单位、项目性质、项目建设目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期及建设进度安排、项目投资总概算与资金来源等。

2)设计依据:包括项目前期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审批文件;设计的气象、水文、地质及主要原料来源和储量报告等设计基础资料;设计引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等。

3)项目基本:隋况概述:根据不同项目的需要,简要描述以下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区相关的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概况:行政区划、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河流水系、水文、气象、土壤、植被及面积,人口及其结构,工农业生产情况及人均产值,收入,生活水平及经济发展水平等。

——项目建设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概况: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技术力量,设施设备,建设成就、经验及问题等。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有关其他概况:如营林生产情况,土地资源与森林资源,劳力资源,种苗供应,生态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

4)项目建设规模与产品(功能)方案:简要描述项目产品(或功能)方案,建设规模,项目选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或主体工程建设方案)及主要辅助设施及公用配套工程5)设计的指导思想:表述项目设计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

6)项目总工艺流程(或技术路线):描述项目总的工艺流程或技术路线。

7)环境保护: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计。

8)职业安全卫生:针对不同项目需要,对用电设备安全、野外防火作业、仪器设备操作安全、职业疾病防护等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9)消防:根据建(构)筑物的消防保护等级,考虑必要的安全防火间距,消防道路、安全出口、消防给水和防烟排烟等措施。

10)节约能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叙述能耗情况及主要节能措施,包括建设物隔热措施、节电、节水和节燃料等措施,说明节能效益。

11)抗震防灾与人防:提出项目建(构)筑物抗震防灾与人防措施等。

12)项目组织与经营管理:设计的管理机构、项目定员(人员编制),提供项目年总运营费用(或经营成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