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诉反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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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反馈制度

一、受理部门:

医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患者日常的投诉。

二、投诉途径:

1、当面投诉。向医政办公室直接投诉,由投诉受理人员通过电话转相关科室办理,相关科室把核查处理情况反馈到医护办公室。

2、电话投诉。通过打电话到医政办公室投诉,由投诉受理人员通过电话转相关科室办理,相关科室把核查处理情况反馈到医护办公室。

3、信件投诉。通过信件对中心工作及工作人员提出投诉,由投诉受理人员通过电话转相关科室办理,相关科室把核查处理情况反馈到医政办公室。

三、工作程序

1、登记。对于患者的投诉,都要逐件进行登记,医政科工作人员负责填写《投诉处理单》。填写力求简明、准确、清楚,除了应将投诉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家庭住址进行登记外,还应写清投诉者所反映的问题和要求。填写后须立即交由中心领导阅处。中心领导根据问题的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医政办公室及时将中心领导批处的《投诉处理单》进行处理。

2、转办、交办。患者投诉属本科室处理的,必须迅速处理;属于其他科室的,及时转给所属科室,并限期报告处理结果。

3、催办、查办。受理的一般投诉15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投诉件二个月内办结。

4、回告。对于上级机关交办的投诉问题,一般要在二个工作日内汇报处理结果,到期若未能处理或正在处理不能回答的,应主动说明情况。

5、结案和归档。在查处结案后,应及时将投诉问题的结案材料上报医政办公室。医证办公室收到结案材料后,按照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符合政策、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同投诉人见面、对不服正确处理的投诉人是否有人负责做思想工作等六项标准,逐项认真审查,结案材料要装订成卷,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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