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关系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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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

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

劳动关系学重点笔记(自考)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劳动关系的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动关系不同的称谓是从不同角度对于特定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把握和表述: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其主体明确、关系清晰,含有对立的意味劳工关系在英文与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名词。

在中文中,劳工关系则更强调以劳动为中心所展开,着重于劳动力,以劳动者为本位进行思考,强调劳工组成的团体,比较强调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尤其是集体谈判的过程。

劳雇关系又称为雇佣关系,它以雇佣法律关系为基础,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劳使关系的称谓源自日本,主要是为了更准确地说明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力图排除其价值判断,替代劳资关系这个具有对抗意味的概念。

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源自美国。

狭义指劳资关系,主要包括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关系。

广义则指产业及社会中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了雇佣关系的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

产业关系的主体,不仅包括了劳资双方,还包括了政府一方。

3、我国劳动关系的具体含义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发生在劳动过程中的社会关系,劳动过程的实现,必须以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个要素结合为前提。

4、劳动关系中的“劳动”的内涵:劳动是人们改变劳动对象,使之适合自己需要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它具有自然性质和社会性质。

劳动关系意义上的劳动,专指劳动者为谋生而从事的、履行劳动义务的、有组织的、岗位相对固定的集体劳动。

主要包括:⑴ 从主体上看,它是以职工(雇员)身份所从事的劳动。

⑵从目的上看,它是作为一种谋生手段的职业劳动。

即为获取报酬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而相对固定在一定劳动岗位上所从事的劳动。

⑶ 从性质上看,它是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劳动,也就是说,它是为了向用人单位(雇主)履行以法定形式确定的义务的劳动。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类型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类型
一般说来,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决定和
影响劳动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基本因素,而 经济体的性质则是决定和影响劳动关系性质 和特点的直接因素。所有制性质对于劳动关 系的作用,是通过社会经济体制来实现的。 如果就其所有制的性质划分,目前我国的劳 动关系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公有经济的劳 动关系、混合经济的劳动关系、私有经济的 劳动关系。
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的特点
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权力结构是以产权明晰为基点而 展开的。规范的股份制企业的内部权力机构是一种 产权、经营权和劳权互相区分而又互相联系的格局。 1、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主体身份比较清晰。在股 份制企业,劳动者就是劳动者,管理者就是管理者, 公司每个员工的具体身份是确定的。 2、劳动关系的运行和处理主要通过市场机制。(首 先、其次、再次略)
公有制企业劳动的特点



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独资公 司等劳动单位中的劳动关系 1、在劳动关系的主体构成上,由于劳动关系的利益主体尚 未明晰,目前尚未形成由两种利益主体构成的经济利益关系。 2、在劳动关系的运行机制上,由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还不 健全,劳动关系在形成及关系处理上还不规范因而在逐步实 行市场机制的情况下,还在相当程度上运用行政手段调节。 3、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上,除少数企业外,大多数公有 制企业的劳动关系双方在利益关系上还没有明显的划分。

私有经济劳动关系的特点
私有经济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国内资本私
营企业的劳动关系和境外资本外商独资企业 的劳动关系。 1、在劳动关系的性质上,我国私营经济的劳 动关系,从本质上而言是一种劳资关系。所 谓劳资关系其最基本的特点是,以追求剩余 价值为目的的而形成的一种雇佣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关系特殊性具体表现为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

劳动关系学名词解释汇总1. 我国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关系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劳动关系主体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劳动关系主体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用人单位)。

劳动者称劳动主体,用人单位称用人主体。

3.雇员是指在企业组织中,雇员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属于这种决策权力的工作者。

雇员也可称之为员工、劳动者,包括从事体力和智力劳动而获取工资或报酬的工作者。

4.雇员团体是指因为共同利益、雇员团体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P105.雇主雇主也称用人单位,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6.雇主组织的含义雇主组织的含义指由雇主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团体组织。

7. 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员工参与和参加管理是指组织内部雇员有权参与与其工作有关的决策,即由员工或其代表与资方代表在某一共同之利害关系领域内,来共同决定企业策略和制度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劳资和谐与企业发展P1078. 劳资合作是指任何为提升劳资双方的期望,所采取的协商或参与决策的模式9. 工会的内涵工会的内涵是由雇员组成的组织,主要通过集体谈判方式代表雇员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中的利益10. 标准工作日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我国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

11.缩短工作日指法律规定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缩短工作日日。

我国缩短工作日情况有: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者;夜班工作;哺乳期工作的女职工。

12.不定时工作日不定时工作日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

使用于不定时工作日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

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

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点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它涉及到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雇主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保护。

二、劳动关系的性质1.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

它涉及到社会公正、平等、和谐等方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

2.劳动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

它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规范的调整。

3.劳动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

它建立在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基础上,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权利和义务。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和雇主。

劳动者是提供劳动力的一方,而雇主则是接收劳动力的一方。

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

四、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关系中所涉及到的对象,包括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社会保险等方面。

这些方面是劳动关系中最为基本的要素,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五、劳动关系的形成劳动关系的形成通常是通过雇佣合同实现的。

雇主向劳动者提供工作机会和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则向雇主提供劳动力。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到合同的约束。

六、劳动关系的调整劳动关系的调整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方法,使劳动关系双方在权利和义务方面达到平衡和协调。

这通常涉及到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调解程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七、劳动关系的意义1.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关系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途径。

通过劳动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劳动者可以获得合理的薪酬、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保障。

2.促进经济发展:良好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它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的经济增长。

3.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良好的劳动关系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减少劳资纠纷,从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推动人权进步:劳动关系涉及到人权保障的问题。

通过建立公正和平等的劳动关系,可以推动人权的进步和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重点

第一章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表明劳动力使用者和劳动力所有者之间关系的概念。

我国劳动关系的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

狭义:劳动关系的主体包括两方。

一方是劳动者和以工会为主要形式的员工团体,另一方是管理方以及“雇主”协会。

3、管理方的概念:狭义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从广义上看,管理方除了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非正式雇主协会。

4、管理方的特点:1)管理方具有职权,职权是能向隶属人员进行指挥、发出命令并要求下级强制服从并执行的权力以及给予奖惩的权力。

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职权是经由一定正式程序而赋予某个职位的一种权力。

它源于企业产权,是合法的。

3)职权是由上而下逐级授予的,权责对等十分重要。

5、雇主协会的类型:1)行业协会,同某一行业企业组成的单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

2)地区协会,由某一地区的多种企业组成的地区性协会代表该地区雇主的共同利益。

3)雇主组织,由雇主组成,旨在维护雇主利益并努力调整雇主与雇员以及雇主与工会之间关系的组织。

雇主组织可分为全国性雇主联合会、单一行业或产业的全国性协会、地区协会。

6、工会的定义:工会是由工人组成的旨在维护并改善其工作条件的连续性组织。

工会的性质: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工会的地位:工会主要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代表员工在工作场所以及整个社会的利益。

工会的特征:1)工会必须是一定人数以上的雇员的团体,一般不允许雇主及其代理人加入。

2)工会属于社会团体而非政治性组织或经济性组织,即工会不得有政治和经济目的。

3)作为社团,工会具有法人资格。

4)工会有同雇主或其团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等项权利。

5)工会在与雇主的关系中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工会的权利:4)条,以及工会及其会员在采取产业行动中,享有豁免权。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一、概念解析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有效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用工关系。

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即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

二、主体资格不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具有特定性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其主体不具有特定性,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

三、主体地位不同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地位不平等,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隶属关系。

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四、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包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方面。

劳动合同关系的内容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的条款上,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

五、建立方式不同劳动关系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也可以通过口头约定或其他形式建立。

但无论哪种方式,一旦形成劳动关系,双方都应当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关系只能通过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方式建立,口头等其他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法律效力不同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

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

《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我国劳动关系的概念: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 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劳资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3 劳动关系的主体——雇员、雇员团体、雇主、雇主组织、政府4 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点:第一,人格上的从属性。

主要表现为:①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②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③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④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

第二,经济上的从属性。

劳动者的劳动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从属他人,为实现他人目的而劳动。

集体劳动关系——现代劳动法研究的重点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其特点是:独立自主性。

明确的团体意识5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1 合作的根源:“被迫”和“获得满足”2 冲突的根源: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根本根源:异化的合法化;客观的利益差异;雇佣关系的性质背景根源: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劳动力市场状况;工作场所的不公平;工作本身的属性3 冲突的表现形式(1) 明显的冲突:罢工(2) 不太明显的冲突:各种“不服从”行为;怠工;辞职;权利义务的协商。

4 冲突与合作的影响因素文化因素非文化因素:“客观”的工环境;管理政策和实践;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冲突和合作的根源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和制度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第一节劳动关系理论五大理论学派及其观点与典型模式:新保守派也称新自由派或新古典学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

劳动关系概念及其特征

劳动关系概念及其特征

劳动关系概念及其特征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互动关系,包括劳动者为雇主提供劳动力,雇主支付劳
动者报酬,并且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关系的权责与义务。

劳动关系的特征包括:
1. 劳动关系是一种经济关系: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力来获得报酬,并满足自身生活需求。

雇主
通过购买劳动力来获得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创造利润。

2. 劳动关系是一种雇佣关系:雇主通过招聘或雇佣劳动者,与劳动者建立起雇佣关系。

雇主作
为劳动者的雇主,对劳动者负有雇主的权责与义务。

3. 劳动关系是一种协商关系:劳动关系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根据劳动
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进行雇佣条件、工资待遇、劳动时间等事项的协商与约定。

4. 劳动关系是一种稳定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基于长期或持续性的雇佣关系,而不是一次性
的短期合作关系。

5. 劳动关系是一种法律保护关系:劳动者作为相对弱势方,享有劳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益保护,如工时、工资、休假、社会保险等。

6. 劳动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劳动关系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结合的产物。

劳动者通过劳动为
雇主创造价值,促进企业的生产与发展。

同时,劳动关系也是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

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

《劳动关系学》课程知识点第一章劳动关系导论第一节劳动关系概述1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我国劳动关系的概念: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2 劳动关系的本质: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劳资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

3 劳动关系的主体——雇员、雇员团体、雇主、雇主组织、政府4 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

特点:第一,人格上的从属性。

主要表现为:①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②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③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④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

第二,经济上的从属性。

劳动者的劳动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从属他人,为实现他人目的而劳动。

集体劳动关系——现代劳动法研究的重点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

其特点是:独立自主性。

明确的团体意识5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第二节劳动关系的实质:冲突与合作1 合作的根源:“被迫”和“获得满足”2 冲突的根源: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根本根源:异化的合法化;客观的利益差异;雇佣关系的性质背景根源: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劳动力市场状况;工作场所的不公平;工作本身的属性3 冲突的表现形式(1) 明显的冲突:罢工(2) 不太明显的冲突:各种“不服从”行为;怠工;辞职;权利义务的协商。

4 冲突与合作的影响因素文化因素非文化因素:“客观”的工环境;管理政策和实践;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冲突和合作的根源与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

第三节劳动关系的外部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政策环境,法律和制度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第二章劳动关系理论第一节劳动关系理论五大理论学派及其观点与典型模式:新保守派也称新自由派或新古典学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

最新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基础知识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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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协调员师基础知识重点第一章劳动关系本章重点: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关系的运行和调整政府和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我国劳动关系的基本情况一、劳动关系的概念、特征和主体(一)劳动关系的概念(重点掌握)劳动关系(laborrelations),也称劳工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所结成的社会经济关系总称。

2008年1月1日我国实行了《劳动合同法》,它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7条)。

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对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有着不同的表述,比如:劳资关系、劳工关系、劳雇关系、员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等。

(二)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不同于民事关系和经济关系,它具有以下特征:1.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与劳动有着密切的联系。

3.劳动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双重性质。

4.劳动关系具有纵向关系和横向关系相交错的特征。

(三)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的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劳动者和使用劳动力的用人单位。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重点理解)“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虽然字面相近,法律含义却截然不同。

从整体上看,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在法律依据方面的主要区别劳动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劳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主体与劳务关系主体的区别3.当事人之间在隶属关系方面的区别4.用人单位对当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区别5.劳动主体在待遇方面的区别三、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和手段(劳动争议的处理)为了促进和实现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人们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调节劳动关系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是:集体协商、员工参与、三方性机制、劳动争议的处理和劳动立法。

大一劳动关系学知识点

大一劳动关系学知识点

大一劳动关系学知识点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基于劳动合同而建立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

简言之,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对应报酬的关系。

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劳动分工的必然结果,是组织劳动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指对个人劳动合同关系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问题进行规范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必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合同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违反合同约定的法律后果等。

三、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是指因劳动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包括工资、工时、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

为了解决劳动争议,法律对于劳动争议解决机构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通常,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诉讼等方式解决。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当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地进行协商和解决,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方面。

劳动安全指在工作环境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职业健康则指在工作过程中,防止职业病和劳动弊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者也有责任遵守劳动安全规定,保护自己的职业健康。

五、劳动社会保险制度劳动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劳动者福利的重要体系。

劳动社会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保险费,劳动者在遇到养老、失业、工伤、疾病或生育等情况时,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保障。

劳动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权益。

六、劳动监督与执法劳动监督与执法是保障劳动关系稳定和劳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手段。

劳动法基础知识

劳动法基础知识

劳动法基础知识一、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及要素劳动关系是指雇佣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定关系。

劳动关系的要素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四个方面。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和核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定约束关系。

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核心内容,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合法。

2.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劳动所得的经济回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合理提高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时间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所需的时间,包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日。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时,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

4. 劳动条件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从事劳动所需要的工作环境和劳动设施条件,包括工作场所、工作设备、劳动保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应当在劳动关系成立前合同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条件等核心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根据法定情形解除。

法定情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申请解除、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或经济补偿。

三、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明确规定,包括劳动报酬保障、工时管理、休假制度、劳动安全与健康等方面。

1. 劳动报酬保障用人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或减少劳动报酬。

劳动者应当享有与劳动成果相适应的报酬,并享受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保障。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概论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概论

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关系概论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权益、义务以及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是劳动者生存、发展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必然存在的一种社会关系,它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劳动交换的基础,是劳动者获得工资报酬的手段。

二、劳动关系的特点1. 劳动关系具有复杂性。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表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着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仅体现在工资报酬的支付上,还包括了劳动条件、劳动环境、职业发展等方面。

2. 劳动关系具有长期性。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长期的,雇佣关系不是暂时的一次性交易,而是持续的、稳定的劳动交换关系。

3. 劳动关系具有不平等性。

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经济、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导致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存在着不平等的地位,这种不平等表现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地位、待遇、权益等方面。

4. 劳动关系具有社会性。

劳动关系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它还具有社会关系的性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受到国家的法律、制度、政策等因素的影响。

三、劳动关系管理模式1. 市场化管理模式。

市场化管理模式的特点是以市场为导向,强调雇佣关系的自由、灵活和竞争性,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愿和自由选择。

2. 法规管理模式。

法规管理模式强调雇佣关系应该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管和约束,强调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中的权益和待遇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3. 谈判协商管理模式。

谈判协商管理模式强调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该通过双方的协商和谈判来解决,强调工会的作用和劳资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四、劳动关系的影响因素1. 经济因素。

经济因素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到市场供求、经济周期、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

简述劳动关系的概念

简述劳动关系的概念

简述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雇佣关系,涉及到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劳动活动,也包括各种相关的劳动事务等。

劳动关系是以有偿劳动为基础的用工关系,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等制定的劳动法律法规所规范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以建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确认的以雇佣为基础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认和享有相互关系的劳动关系形式。

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个体劳动者)之间确认的以雇佣关系为主的劳动法律规定之下。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律规定,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劳动,受用人单位的支配,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给予对应的经济待遇,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权益等进行保障而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它以法律为基础,运用劳动合同和劳动法等法律框架和制度,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起认可的以雇佣关系为基础的劳动关系。

它以合法合约为基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规范劳动得以实现。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一种社会合同,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倡导合法合同,并且依据劳动法律进行规范。

宪法规定,任何自愿劳动都有权利得到应有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按时完成劳动任务,享受加班报酬、绩效报酬和一定的社会保障,劳动权利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中强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劳动保险、社会保险、工伤保险费,实行支付工资,按时发给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报酬,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及劳动法规定,不得拖欠工资、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其它报酬支付等。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者应当认真完成用人单位交付的劳动任务,关于劳动关系的内容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经商定后形成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以有偿劳动为基础的、以劳动合同发生的用工关系,是由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建立起来的,它体现了社会各利益相关者(用人单位、劳动者及社会)之间的支配关系和权力话语。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1.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2.劳动关系的主体雇员: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

雇员团体: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雇主:一般指由于用于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雇主组织:主要形式是雇主协会,以行业或贸易组织为纽带,一般不直接介入雇员与雇主的劳动关系事务中。

政府:主要承担以下四种角色,立法的制定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公共部门的雇主、有效服务的提供者。

3.影响劳动关系的环境因素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环境和微观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包括产品生产的工序和方式等;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方针,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关于就业的政策、教育和培训的政策等;法律和制度环境:一般指规范雇佣关系双方行为的法律和其他力量的机制;社会文化环境:各国、各地区以及各工种的主流传统习惯、价值观、信仰等。

4.雇主协会的类型、作用雇主协会的类型在地区协会基础上组成的全国性雇主联合会;由某一行业企业组成的单一产业的全国协会;由同一地区企业组成的地区协会雇主协会的作用:参与谈判;解决纠纷;提供帮助和建议;代表和维护5.工会职能和行动的方式工会的职能:经济职能;民主职能;整合职能;社会民主职能;阶级革命职能工会的行为方式:互保互助、集体谈判、劳动立法、直接行动、政治行动。

6.劳资合作模型劳资合作模型劳资合作的重要前提是,通过劳资合作能够改进企业绩效。

劳资合作的强度取决于三个因素:工会与管理方的力量,劳资合作方式,组织约束。

劳资合作使劳动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劳动关系的这种变化又反作用于劳资合作的强度。

劳动关系的变化,管理方的力量与组织约束,最终决定一个企业的绩效。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与联系(一)概念劳动关系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相当普遍,但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上述权利义务,即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相比,仅仅是欠缺了书面合同这一形式要件,但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我国《劳动法》仅调整符合法定条件的劳动者与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预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浙江省《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讨论纪要》对如何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劳动关系除了当事人之间债的要素之外,还含有身份的、社会的要素,而劳务关系则是一种单纯的债的关系;二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一般较为稳定,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则往往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三是劳动关系中,当事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社会关系,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则不存在上述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以下是学理方面的区别:(仅供参考)1、主体方面的差别《劳动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中对此进一步界定,其中第1条:“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定义(3篇)

法律规定劳动关系的定义(3篇)

第1篇引言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它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在我国,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和保护。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对劳动关系的定义,并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解析。

一、劳动关系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的规定,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建立、存在并相互承担权利义务的社会关系。

具体而言,劳动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 主体特定性:劳动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用人单位是指依法设立,以盈利为目的,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并支付劳动报酬的组织。

2. 法律强制性:劳动关系受国家法律调整,具有法律强制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权利义务对等性: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利,同时承担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等义务。

用人单位则享有对劳动者的管理权,同时承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等义务。

4. 经济利益性:劳动关系具有明显的经济利益性。

劳动者通过提供劳动,获得劳动报酬,实现自身价值;用人单位通过组织劳动者劳动,获取经济效益。

二、劳动关系的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劳动关系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按用工形式分类:包括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实习实训用工等。

2. 按劳动合同类型分类: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等。

3. 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等。

4. 按行业分类: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金融业等。

三、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是我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内容。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劳动关系概念: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种类:按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类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产生是必然的,由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国家制定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保护,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在生活中比较普遍,但是关于概念性的东西很多人不太了解,比如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是什么,下面小编就此为大家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与分类劳动关系概念: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并不是所有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均由劳动法调整,有些与劳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由其他法律调整。

由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和劳动有着直接关系的,劳动是这种关系的基础和实质。

因此劳动法调整的是狭义上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主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劳动关系的种类:按不同所有制关系,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劳动关系、集体所有制劳动关系、个体经营劳动关系、联营企业劳动关系、股份制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等。

按职业分类,可以分为企业的劳动关系、国家机关的劳动关系、事业单位的劳动关系等。

按资本的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国有控股公司的劳动关系、私营企业劳动关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关系、有限责任公司等等的劳动关系。

二、劳务关系与劳务合同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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