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械厂员工手册(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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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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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公司简介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章员工录用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三章公司福利事项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四章工作规范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五章考勤与假期制度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六章薪资和考核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七章奖惩管理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八章培训管理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九章保密管理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章现场作业管理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一章网络管理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二章职务代理规定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三章附则 .....................................................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十四章确认信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欢迎辞
欢迎您加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并祝愿您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有良好的表现和成就!
本员工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新的工作环境,尽快与公司融为一体。
本手册向您介绍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理念和公司价值取向等有关情况,帮助您理解就职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各项要求和努力方向。
本手册详细介绍了公司的经营方针、价值观和规章制度。
本手册只是公司和员工的行为准则,如您对本手册有疑问或建议,请向公司行政部门反映。
公司追求企业和员工利益和谐统一。
本手册随国家政策和企业发展定期或不定期调整修改。
祝您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开心愉快、事业有成!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简介
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非标设备和非标工艺装备的生产厂家,公司集开发、设计、生产安装于一体,拥有专业的研发队伍和高素质的生产骨干,始终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最具竞争力的工装设备和技术支持。
公司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针对性的开发、设计和制造,为不同的客户提供最为可靠的工艺装备。
严谨的设计理念、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与每位客户携手并进,是人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
公司一贯坚持“用户满意,我们才满意”的宗旨,竭诚为广大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第二章员工录用规定
1.公司依整体发展需要和营运计划,拟订用人计划,各部门视业务需要,提出人员增补,按要求核准后实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为员工:
2.1 曾在公司或相关企业有不良记录或被开除,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
2.2 受剥夺政治权之宣告,尚未复权者。
2.3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2.4 通缉在案者或曾犯刑事案件被判拘留以上者。
2.5 经本公司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2.6 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吸毒者。
2.7 有受贿、贪污、作风不正等前科者。
2.8视力异常,不适工作者。
2.9 未满十八周岁者。
3.筛选规定
新进员工须持有有效证件及学历证等正本到公司参加筛选: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基础资料的初审,合格者发“面试通知书”。
3.2 人力资源部在初试前了解人员背景,完善其资料后转用人部门进行初试。
初试视其需要以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进行。
3.3普通员工通过初试即可,组长级以上人员按要求进行复试。
3.4复试合格,用人部门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3.5入司之日,必须提供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报到
4.1人力资源部根据体检结果及用人部门所提供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决定是否录用,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报到。
4.2 应征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时间/地点前往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
4.2.1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2.2最终学历的学校的毕业证明。
4.2.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4有特殊技能者,提供资格证书
4.2.5其它指定应交之证件。
5.筛选合格之应征人员,未于通知时间办理报到手续者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效。
6.试用:新进人员与报道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明确规定试用期,试用期将根据员工的不同的服务期限和当地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告知。
试用期内,如果你确实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你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将终止对你的试用或视情形延长试用期。
7.停止试用:新进人员有下列之一者,应予停止试用或辞退,并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处理,解除劳动合同。
7.1确实不能胜任工作者。
7.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7.3有旷工现象者。
7.4请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3天,或迟到早退超过3次者。
7.5经调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
7.6患有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有碍工作或公共卫生者。
7.7违反劳动合同之规定情节严重者。
7.8其它应予辞退之事实者。
7.9发现个人资料不真实,有欺骗公司之行为者。
8.任用:正式任用须由部门主管提出并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8.1由人力资源部开具通过试用期的“试用期通知书”。
8.2将档案调到正式员工档案中心。
8.3合同由人力资源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9.人事调整
9.1人事调整时机与手续。
9.1.1部门调整时,应由调整后部门主管填具“人事调整表”,竟会前至前部门主管后,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在送交人力资源部。
9.1.2职务调整或晋升时,由所属部门主管填具“人事调整表”,依核准权限呈请主管核准,在送交人力资源部。
9.1.3若部门调整同时变更职务或晋升时,依9.1.2条方式办理。
9.2人事调整核准权限:
参考公司《事务核准手册》,经理级以下人员聘任、调整或晋升等等,均须由相关部门提出,逐级呈报后,最终经相关的副总经理核准后可。
9.3人事调整公告:
9.3.1经公告之人事调整,相关部门免填“人事调整表”,由人力资源部依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作业。
9.3.2公告若有未详尽之处,由人力资源部填具“人事调整表”,会签相关部门主管确认,经核准后调整之。
9.4调整生效:
各种人事调整应予事先经过核准后生效实施之,并依下列准则作业:
9.4.1调整生效日为每月1日或16日。
9.4.2公告之人事调整,其生效日以公告所载。
9.4.3“人事调整表”所填注之生效日先于核准日时,该调整生效日依核准日后1日或16日。
9.4.4人事生效日由核准主管裁定。
9.4.5人事调整核准而未签注核准日期时,若送交人力资源部已逾所填注之生效日,该调整生效日依送交人力资源部后之1日或16日。
9.5变更职务代理人:
所有职员若因职务调整或其它原因需变更职务代理时,“人事调整表”上填妥变更后之职务代理人,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修正存查。
9.6各分公司/办事处或办事处人事调整与升迁。
9.6.1各分公司/办事处或办事处人事调整与升迁若属委托当地聘雇,由权责主管核定后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96.2遇人事调整是应将人事调整信息传回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人事资料。
10.续约
续约正式任用由部门主管提出经权责主管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10.1合格之绩效考核表。
10.2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
10.3合同签证。
10.4合同由人力资源部、当事人各执一份。
11.离职手续
11.1主动提出离职的员工,须提前30日提交“员工离职申请书”经核准后,凭“员工离职申请书”到人力资源部取“员工离职手续表”,便利以下离职手续:
11.1.1工作业务交接。
11.1.2交回各项工作用品。
11.1.3人事、资产、财务、资讯物品缴验。
11.1.4解除聘用。
11.2违反公司规定,未经办理离职手续者,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一下手续:
11.2.1办理“员工离职手续表”。
11.2.2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通知本人在三日内必须到公司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11.2.3未办理完成员工离职手续视同自离,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11.4从公司离职后,再重新进入公司时,员工的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
第三章公司福利事项
主旨:《公司福利事项》是由公司管理层提议、讨论、通过后确定之条款,凡公司员工均可有之福利待遇。
1.节日津贴:每年中秋节、国庆、元旦以及春节发交给节日礼品或过节费;
2.生日津贴:员工过生日,公司以购物卡或奖金的形式发放生日津贴;
3.丧葬津贴:员工的直属亲属死亡时,公司按照规定发放丧葬津贴;
4.高温补贴:夏季高温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发放固定的高温津贴;
5.公司为所有正式员工统一购买法定保险,并根据工种不同判定是否为其购买特殊意外保险。
6.年终奖:公司根据一年整体的经营效益及员工的服务年限,发放一定的金额(一般为全年平均月基本薪的一倍以上)的年终奖。
7.带薪假日:所有员工可以按国家规定享受以下带薪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其中女职工可以享有三月八日的妇女节假期(具体规定参见《考勤和假期制度》)。
8.其它奖励:经总经理办公室评估并批准的其它奖励项目及奖励方式。
第四章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1.1 热爱公司,服务社会;
1.2 尊重他人,诚实守信;
1.3 用心做事,追求卓越;
1.4不断进步,完善自我;
1.5 团结合作,坚持原则;
1.6爱护公司财物,提倡节俭节约;
1.7 严守公司机密;
1.8 保护环境卫生,注意个人仪表。
2.工作纪律
2.1 公司有根据生产需要而调配员工工作岗位权利。
2.2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2.3 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串岗,不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打瞌睡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4 积极主动工作,提高品质,增进效率,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怠工、停工。
2.5 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严禁互相打斗或散播不利团结的言语。
2.6 关心公司,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为公司的利益积极出谋献策;发现有损于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批评纠正。
2.7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剩饭、菜等。
2.8 对来访人员应热情有礼、语言得体,严禁污言秽语。
2.9爱护公物,不得盗窃或故意毁坏公司的财物,损坏公物需照价赔偿。
2.10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人离关电关水,严禁公物私用。
3. 沟通与投诉
2.1 员工有投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满之处,可向其直属部门经理投诉,如仍不满意答复或不愿由直属上司处理,可越级向公司有关部门投诉。
倘员工选择书面方式,须注明姓名及部门,以示诚意。
所有投诉将保密处理。
2.2 如发现本公司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报告,公司有责任保护揭发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考勤与假期制度
1.工作时间
1.1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45—12:00 下午13:00—16:40 。
因生产制造程序之连续性,员工担任轮班或特别勤务之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依实际所需订之。
公司将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2.超时工作
2.1 员工经批准加班者,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2.2 员工已领取职务加给者,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不另支给加班工资,专案核准者例之。
2.3 加班工资按下列情况计算:
2.3.1 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150%
2.3.2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200%
2.3.3 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率×300%
2.3.4 小时工资率=月基本工资÷21.5 ÷8
3.考勤制度
3.1 员工必须认真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岗位。
3.2 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除副处长以上级别和经总经理核准免予打卡者外,必须在上下8班打卡,人事单位以考勤打卡时间为核定考勤的依据。
3.3 员工应保持卡面清洁,委托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属实者,该日以旷职论,并予以惩处。
3.4 员工于上班时间内,因公务需处出者,经直属单位主管许可方可外出,未按规定擅离岗位者,按旷工论。
3.5 公司允许员工按实际需要申请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请假应事先填妥请假卡,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报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3.6 员工发生漏打、错打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打卡,在当天或次日内应由部门主管或人事单位签名更正。
3.7 迟到、早退
3.7.1 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后三十分钟内打卡者为迟到,于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内提早打卡者为早退。
超过上述时间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计算。
3.7.2 员工每月上班迟到十分钟内,次数不超过二次者或连续三个月累计次数不超过三次者(含)不予计算迟到扣薪,但列入年终绩效考核,超过者按前款迟到或早退处理。
3.7.3 员工迟到及早退均以三十分钟为扣薪计算单位,未满者以三十分钟计算。
4.请假
凡员工不能正常上班,均须办理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传到人事部记录考勤。
4.1请假单填写:
4.1.1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
4.1.2请假申请必须注明起止日期、时间、具体事由等,未写明者可不予准假。
4.1.3请假期间应有职务代理人,并知会职务代理人,以代请假期间职务相关作业及责任。
4.1.4任何假别(除婚嫁、丧假外)都要以特别假先请之(如有特别假的话)。
4.1.5请假流程经各级主管核准后方予准假,请假流程未跑完就离岗,将以旷工论。
4.2事假
4.2.1至少需于事前一天提出申请并经核准,事后补假一律不准。
4.2.2当天突有不能预知之急事且能于事后提出具体者(例如:A.盗窃、火警,须提出公安证明;B.亲属病、伤、亡,须提出医院证明),依以下方式办理。
4.2.2.1当日开始上班后1小时内以电话报备者,准予来上班时凭据证明文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请假手续者,予以旷工论。
4.2.2.2于当日开始上班时间1小时以后来电者,一律以旷工论。
4.2.2.3报备者应向所属各处主管报备,部门主管或助理应予当日开始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通过内部网络以公文方式报道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仍以旷工论。
4.2.2.4未依事实报告或延误报告时间,因而影响出勤状况由各部门自行负责。
4.2.3请事假3天/次/月,全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4.2.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者,给予免职。
4.3病假
4.3.1原则上比照事假申请,报备流程同事假一致。
4.3.2当天本人确因急病者得由本人或委托家属于开始上班时间1小时内报备,且于3日内由本人或委托家来公司补办请假手续,补假时应出示相关“医院证明”(如:个人病历卡、医院证明书等),未办请假手续者,仍视为旷工。
4.3.3病假连续超过2周以上者,视为长病假,以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4婚假
4.4.1达到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7天,限一次用完,服务期限1年以上者才享受带薪晚婚假期。
4.4.2婚假申请之有效期为自结婚登记日起3个月为限。
4.4.3有效婚假认定的标准为自申请者到职日期后(包括到职日)登记注册方为有效。
4.4.4婚假连续假期,不包含2天公休日。
婚假不得与法定节假日及特别假连续请。
4.4.5婚假必须于婚假15天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4.4.6婚假之申请必须提出相关证明文件(结婚证书)。
4.4.7请婚嫁员工不享有本月全勤奖及部分绩效奖。
4.5丧假
4.5.1员工的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不幸去世,员工可凭有关证明申请有薪丧假3天;
4.5.2请丧假员工不享有本月全勤奖及部分绩效奖。
4.5.3丧假未经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应予次日补办手续并于一个月内提出相关证明文件补办手续。
4.6产假
4.6.1怀孕的女员工可请产假共计90天,包括产前假和产后假。
男职工,妻子分娩时,可享受3天有薪假;
4.6.2产前检查可先以产假请之,但须于产假开始时扣除先前所请天数。
4.6.3产假之计算以医院证明生产日为产后第一天。
4.6.4产假必须于产假一周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4.6.5凡产假未足规定天数,经各处主管认可而前来上班者,依基本工资折算发给补贴。
4.6.6产假期间,全勤奖、各项加给,交通补贴、通用津贴不发给。
4.7带薪年休假
4.7.1工作满1年以上10年以下者可享受5天有薪年假;
4.7.2工作满10年以上20年以下者可享受10天有薪年假;
4.7.3工作满20年以上者可享受15天有薪年假;
4.7.4员工休年假前应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原则,接受直接上司的统一安排年内修完,逾期作废,如因工作不能安排休年假,公司将按加班标准给予员工补助。
4.7.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4.7.
5.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4.7.
5.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4.7.
5.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7.
5.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7.
5.5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8公休日、法定假日
4.8.1每周日为公休日。
4.8.2法定假日:
注:放假时间有超出法规时间的,均视为无薪公休假
4.9临时休假
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如:风雪水火灾)由公司临时宣布的,以调班方式处理。
4.10除病假外性质不同的假期不得接续申请,如婚假与事假等。
法定节假日前后不得连续请假。
4.11旷工
4.11.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旷工1天扣发3天薪金,连续旷工两天扣发6天薪金,连续旷工3天依4.11.3处理。
4.11.2 旷工员工其旷工期间各种工资、津贴均不发放。
4.11.3 凡当月旷工累计3天(含)以上或或全年累计5天者,作辞退处理,并依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各级主管对对所属员工之假作不实之签报者,依奖惩办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违反劳动合同处理。
5.加班
5.1公司可在工作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者外,不得拒绝。
5.2公司员工加班,事先由主管人员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级人员批准后加班,每人每月加班不得超过60小时。
加班时间至23:00止,超过23:00不算加班,但特殊情况需事先申请并经主管部门经理批准,补填“考勤更正单”给人力资源部,否者超过部分不予计加班费。
5.3员工加班的工作时间,由公司安排不、调休,不能安排补、调休或补、调休时间不足以抵消的,计入加班。
员工必须参加由公司或部门安排的节假日值班。
5.4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计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1小时为计算单位,
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50%计算。
周日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法定假日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300%计算
5.5顾问及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确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时加以考虑,但在法定假日加班时,按基本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
5.6员工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工处理。
6.公出
员工因处理公务或参加培训在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日以内(或出入公司),视为因公外出。
离开1日以上者视为出差,须依出差办法办理。
6.1员工因公外出应予共处前填写“放行单”,并呈经理级部门主管核准(经理人员需呈上级主管核准)后方可外出。
6.2因遇特殊情况未能于下班时间前赶回公司时,应与公司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并取得权责主管同意后方能生效,否则视为早退。
6.3员工因公外出应按“考勤管理办法”打卡。
6.4员工因公外出,事先未能办理公出手续应补填“放行单”说明延迟原因,呈权责主管核准后递交递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6.5因公外出如需用车应进行用车申请。
7.出差
7.1出差定义:
7.1.1因处理公务或参加培训须离开工作所在地1日以上,视为出差。
出差分为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两种。
7.1.2当日往返的公出,另以“公共管理办法”规范。
7.2国内出差
7.2.1出差申请
7.2.1.1员工出差应于出差2日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主管审核,如时间紧迫或人在外地未及办理申请,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未经核准的出差,其费用不得报支,出勤考核依人事规章办理。
7.2.1.2一般员工国内出差的核准,参考公司的《事务核准手册》。
7.2.1.3参加培训依“外训管理制度”申请,所有后勤工作由管理部统筹办理。
7.2.2交通:
7.2.2.1有交通工具使用依照《费用标准》规定,特殊情形须参考公司的《事务核准手册》呈
签。
7.2.2.2机票及火车票由管理部门负责代购。
7.2.2.3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依公出派车办法申请,经管理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7.2.2.4业务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扩展业务者,依财务的报销制度执行。
7.2.2.5出差期间,于次日起另行补贴,额度依《费用标准》执行,若出现7.2.2.4的情况不享有。
7.2.3住宿:
7.2.3.1以财务部的《费用标准》执行。
7.2.4差旅费预支:
7.2.4.1出差前得预先申请出差时同时申请差旅费预支款,其预支费用额度须经权责主管及会计审核后,方可到出纳处领取。
7.2.4.3预支款应予返回一周内结清,未予限期内结清者,公司有权自薪资/报销中扣回。
7.2.4.3出差至各分公司/办事处,其食宿可由分公司/办事处代为处理。
7.2.5差旅费报销:
7.2.5.1差旅费报销凭“费用支出报销凭证”申报,检附相关凭证及已核准之“出差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级财务主管核准后,向出纳结清预支或支领垫付款。
7.2.5.2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而花费业务公关费用,另以费用申请单分别报销,不能并入差旅费申请。
7.2.5.3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冲销所有款项。
7.2.5.4为方便审核,实报实销费用尽量自己结账,避免代他人付款。
7.3国外出差(略)
第六章薪资和考核
1.薪资
1.1薪资结构:
员工薪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特殊岗位津贴+年资工资
1.2薪资核算的依据为考勤记录与请假条,由财务部审核出勤状况并核算薪资,奖金依部门和个人当月工作业绩考核确定。
1.3薪资依岗位而定,人员调动,薪资随岗位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情况由总经理最后核定。
1.4公司于每月底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
1.5津贴包括:岗位技能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特长技能津贴等
1.6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津贴。
1.7员工每满工作1年加年资工资30元
1.8本公司鼓励各级员工格尽职守推行薪金保密。
1.9各级主管应领导所属员工不应探寻他人薪金、不评论他人的薪金的构成,以工作表现评价员工。
出现探寻他人薪金的情况将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2.考核
2.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一般为3个月)由使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使用人员考核表”参考公司的《事务核准手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正式录用。
2.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过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与常务副总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
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3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常务副总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2.3结果存档:所有人员的考核结果均由人力资源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奖励、培养晋升、调职等重要依据。
2.4注意事项: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