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招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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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管理制度1

店招管理制度1

店招及店铺效果控制指导原则为了保证广大租户的利益需求,维护良好的商业购物环境,提高整体商业街的形象,扩大其商业文化的影响力。

实现具高品质的商业文化氛围。

特为以下店面设计编制管理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丙装门头、店招及铺内设计(风格和效果);租户如不自行设计,可选用施工图中提供的标准店招,具体设计细则参照《装修守则》。

1.店招门面设计总则1.1店名的加工制作。

字体及标识要优美大方,颜色要与所选的店招牌匾和谐。

制作店名文字的材料必须采用压克力板加工,文字及标识的厚度不小于25mm,要有透光效果能够产生强烈的商业气氛。

1.2租户不得以任何名义在靠步行街的玻璃隔墙和玻璃门上贴防撞贴或其它装饰贴。

1.3店招或门面不得超过步行街的玻璃分割线以外。

独立门头(悬在天花板下面的店招)不得超出玻璃投影线以外150毫米。

1.4业主自行设计的门面店招,杜绝粗制滥造、低俗、没有品味的设计作品出现,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可以追求新颖、独特、个性化风格。

1.5店面必须使用大面积纯色时一定要降低色彩的饱和度,或减少此颜色的使用面积,不要影响整个商业环境的协调。

1.6每户的店招门头设计要表现出完整的店铺形象,禁止在同一立面出现一家店铺多门头现象。

1.7中庭圆形及其它曲线造型一定做到光滑流畅平整,严禁采用圆弧内外切线形式加工制作。

曲线造型的玻璃必须采用热弯工艺杜绝折线形式出现。

1.8业主在施工过程中一定注意,不得损坏公共区域的装修。

1.9国际国内知名的品牌店必须按照标准化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发挥。

其他品牌店铺严禁使用吸塑牌匾及吸塑字体作店招门头。

1.10业主自行设计的店招、门头或牌匾高度不得大于规定设计的尺寸限制(3.3米棚高牌匾高度不大于0.8米;3.6米棚高牌匾高度不大于0.9米)。

1.11没有特殊情况店招门面外侧禁止采用不锈钢材料。

1.12对于敞开式店面无论是店内、店外必须设计的有品味时尚大方,入口与整个店铺统一和谐。

1.13所有店招门面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饰面材料,一定要保证完成后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招商管理制度及招商流程

招商管理制度及招商流程

招商管理办法1总则商务关系是指在项目开发和经营过程中与商户之间的业务联系,是天域城商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关系之一。

建立、维护和发展良好的商户关系是项目开发的重要基础,是项目成功和持续经营的基本保证。

天域城招商管理部统一负责与商户进行相关的签约、对接和协调,是天域城直接面向商户、面向市场的部门,也是落实“经营目标”的主要环节。

天域城各相关部门和及业务方应予以配合,充分识别商户的价值以及对商户的预期,并用此筛选商户、指导业态布局、商户落位等活动。

2招商管理工作责任界定2.1招商管理部是天域城招商业务管理部门。

2.2业务方是天域城招商工作的委托方,特指招商外包服务机构或个人。

业务方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在乌市天山区行政范围内,遵守竞业原则,不得从事天域城以外招商工作。

一旦被发现,除扣除其全部佣金外,天域城保留依法诉讼追究其个人行为以及其所在组织监管不力给天域城带来的经济损失。

2.3运营管理部是负责统筹布局天域城业态,制定管理规则的专职部门。

1)根据天域城或相关部门要求,参与天域城商业项目的业态规划;2)负责商户招商工作,制订相关招商计划并负责监督、审批、协调相关部门和业务方的工作;3)负责主力店招商合同的起草、洽谈和签订,负责主力店合同执行的监督和协调;4)负责及时取得主力店的初步技术条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业务方与主力店的具体技术对接工作;5)组织协调物业部与主力店洽谈并确定物业管理界面、相关费用,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6)主持协调项目建设中与主力店的关系,如主力店的设计变更、主力店进场装修、物业移交和主力店开业等;运营管理部负责督办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直至达到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要求。

7)负责与主力店的公共关系工作;8)负责审查项目中有关主力店的对外宣传内容;9)负责所有对外商务谈判、商务来往信函、商务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研究商业领域各业态的发展与特点,参与研究和总结天域城文旅的特点和发展。

招牌广告管理制度

招牌广告管理制度

招牌广告管理制度制度目的:确保企业招牌广告的管理与维护能够实现肯定的标准,并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安全性,以提升品牌影响力。

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招牌广告的管理与维护,包含但不限于门店招牌、户外广告牌等。

2. 管理标准2.1 设计与内容1.招牌广告应符合企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宣传信息。

2.招牌广告的设计应与企业的形象相全都,字体、颜色、版式等要求统一,确保识别度和辨识度。

3.招牌广告应注明有效联系方式,方便相关部门或客户进行咨询或投诉。

4.招牌广告定期进行评估,确保与市场形势和企业目标保持全都,并进行必需的更新和调整。

2.2 安装与维护1.招牌广告安装位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要求,视野范围内不得遮挡交通信号和视线。

2.招牌广告的安装应检查并遵从安全操作标准,确保不会对员工和他人的人身和资产安全造成危害。

3.招牌广告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外观乾净,灯光良好,避开损坏或退色现象。

4.招牌广告维护应及时修复破损、更换老旧设备或灯具,以保证正常运行和推广效果。

2.3 广告宣传效果评估1.招牌广告的宣传效果应定期评估,以确保投入产出比得到合理的掌控和监控。

2.评估指标应包含但不限于:招牌广告曝光率、点击率、转化率等,并进行综合分析和报告。

3.依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招牌广告的宣传方式和内容,提升宣传效果和投资回报率。

3. 考核标准3.1 设计与内容1.招牌广告的设计要符合企业的整体形象,评估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字体、颜色、版式等的全都性。

2.招牌广告的内容真实准确,与实际情况相符,评估标准包含但不限于:宣传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招牌广告是否注明有效联系方式,方便相关部门或客户进行咨询或投诉,评估标准包含但不限于:联系方式的明确性和有效性。

3.2 安装与维护1.招牌广告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要求,评估标准包含但不限于:是否遮挡交通信号和视线。

最新整理营销管理店招管理商家店招规范及管控标准.doc

最新整理营销管理店招管理商家店招规范及管控标准.doc

商家门头店招设计规范及管控要点为提升商业气氛,加强店招的设计效果,规范店招设计要求,以及保证店招的设计符合整体商业定位,特编制如下规范及管控要点:一、设计尺寸要求楼层类别样式完成面参考尺寸(毫米)长高厚一层餐饮、休闲标准按实际尺寸1300 与黑色外框同一水平线二层餐饮、休闲、娱乐非标准按实际尺寸按实际尺寸按实际尺寸二、材质、工艺及安装要求1、商铺店招应当遵循科学、美观原则,设计简洁、大方、时尚与商业定位整体形象相协调;2、商铺店招的设计不得破坏建筑物、公共设施原有建筑结构和风格;3、所有店招均须按LOGO+文字的设计,采用LED发光字等效果;4、按照消防规范,采用绝缘、防火材料;5、商铺店招色彩严禁使用大面积纯色(红、黄、蓝、绿)、对比色、互补色。

纯色使用可以点缀为主,面积不得超过整体色彩面积10%。

建议鲜艳色彩可使用混合色,如粉红、洋红等时尚颜色,且宜在橱窗、广告和玻璃内表现,杜绝艳俗色彩。

6、所有商户店招及灯箱广告画面均须提供画面效果图,经过项目商业公司审查核定,方可制作安装。

备注:1、灯源:限使用高亮LED2、同一楼层店招完成面的凸面须在同一水平线上三、设计、安装管控原则:1、门头店招不得使用吸塑亚克力灯箱、喷绘灯箱布灯箱、灯片灯箱;所有侧边拼接缝均需打胶并做美化处理,防止出现漏光现象;铝板烤漆或钢化烤漆玻璃饰面须牢固粘贴在防火基层板上,边角收头须美观,必须保证安装安全牢固;所有店招尺寸均须现场实地测量,以免出现误差。

2、商户不得随意在靠步行街的玻璃隔墙及玻璃门上贴防撞贴。

如有需求,需经项目商业公司审批后,可自行张贴。

3、内街店铺玻璃应保持通透,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封闭,须经项目商业公司审查核准。

玻璃上内侧和外侧不可固定或临时张贴、悬挂、彩绘等任何非规范陈列形式。

4、电源引自商户配电箱,店招用电须独立回路、单独控制,营业时间内必须保证店招、灯箱正常开启。

5、。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范本(2篇)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范本(2篇)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为规范商铺招牌管理,保护城市形象,维护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市辖区内所有商铺的招牌管理。

第三条商铺招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招牌设计应与商铺经营内容相符,不得误导消费者;2. 招牌应采用合适的尺寸和比例,不得超出规定限高限宽;3. 招牌中的文字、图案应清晰、醒目,不得模糊或出现歪曲变形;4. 招牌基底颜色应与建筑外墙或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第四条商铺招牌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商铺招牌应当设置在商铺门头的合适位置,不得遮挡窗户或对过往行人和车辆造成视觉干扰;2. 商铺招牌数量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过多;3. 商铺招牌应当与周边商铺招牌相互协调、统一。

第五条商铺招牌的维护和保养:1. 商铺招牌应及时清洁,不得沾染污垢;2. 商铺招牌有损坏、脱落或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复;3. 商铺招牌灯光设施应正常工作,不得出现闪烁、故障或夜间过亮等现象。

第六条商铺招牌的审批程序:1. 商铺经营者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应提交商铺招牌设计图纸;2. 商铺招牌设计图纸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3. 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程序对商铺招牌设计图纸进行审批;4. 商铺经营者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制作和安装商铺招牌。

第七条商铺招牌的违规处理:1. 商铺招牌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相关部门应通知商铺经营者限期整改;2. 商铺经营者未按要求整改的,相关部门可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3. 商铺招牌严重违规的,相关部门可责令其拆除,并处以较高的罚款。

第八条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商铺招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公布管理结果。

第九条商铺经营者有权利向相关部门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关于商铺招牌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附则本规定解释权归市政府相关部门所有。

二〇年〇月〇日商铺招牌管理规定范本(二)一、背景介绍商铺招牌是商家向消费者展示自身品牌和业务的重要方式之一,它不仅能够起到引导消费者的作用,还可以增加商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门店招牌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招牌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招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招牌的管理,提升门店形象,确保招牌设置的安全、美观、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门店招牌的设置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门店招牌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美观、节能的原则,符合城市规划和审美要求,保护城市景观和文化特色。

第四条门店招牌的设置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招牌设置要求第五条门店招牌应设置在门店正面,不得超出门店范围,不得影响交通和安全。

第六条门店招牌的材质、颜色、字体、大小、形状等应与门店建筑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符合城市审美要求。

第七条门店招牌的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信息,不得使用违法广告语。

第八条门店招牌的灯光设置应合理,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不得造成光污染。

第九条门店招牌的设置应符合节能减排要求,采用节能材料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条门店招牌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和历史文化保护。

三、招牌变更和拆除第十一条门店招牌如需变更,应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

第十二条门店招牌如需拆除,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

第十三条门店招牌的设置和使用期限届满,应按时拆除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四、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门店招牌设置与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应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门店招牌设置者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对门店招牌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招牌的安全、美观、合法。

第十六条门店招牌设置者应承担招牌设施的维修、更换和拆除等责任,确保招牌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五、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门店招牌设置者未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牌设置、变更或拆除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门店招牌设置者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承担招牌设施的维修、更换和拆除等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范文(4篇)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范文(4篇)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铺招牌的设置和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形象,根据《城市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辖区内的所有商铺招牌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商铺招牌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商铺招牌的设置应当符合市场需要,根据商铺所在地的特点,合理布局、规划。

第五条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按照规定设置、管理和维护商铺招牌。

第二章商铺招牌的设置第六条商铺招牌的设置应当经过市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并按照审批结果进行设置。

第七条商铺招牌的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招牌设计应美观大方,色彩和谐,不得使用肆意张扬、过于夸张的设计。

(二)商铺招牌的字体、字号、字形应清晰可辨,不得使用脚本、难辨识别的字体。

(三)商铺招牌应与商铺正面门户相匹配,不得遮挡正面门户,不得与其他商铺招牌重叠。

(四)商铺招牌内的文字和图案应与商铺经营内容一致,不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八条商铺招牌的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维护市场秩序原则,商铺招牌应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

(二)利益共享原则,商铺招牌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周边商铺的利益,不得妨碍其他商铺正常经营。

(三)公共利益原则,商铺招牌应当尊重公共空间,不得影响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商铺招牌的设置应当与市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合作,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应主动配合相关工作,积极响应市政府的指导和要求。

第三章商铺招牌的管理第十条商铺招牌的管理责任由商铺所有人、经营者承担,其具体责任如下:(一)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市政府城市管理部门签订责任管理协议。

(二)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定期对商铺招牌进行检查维护。

(三)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应当保证商铺招牌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商铺招牌上悬挂衣物、物品等。

(四)商铺所有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修复商铺招牌的损坏,确保商铺招牌的完好和安全性。

店招管理制度

店招管理制度

店招管理制度1. 引言店招作为商家宣传与展示的重要工具之一,对于吸引顾客、提升品牌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使店招更具吸引力、规范性和统一性,制定本店招管理制度,以确保店招的质量和效果。

2. 店招规范2.1 设计与内容•店招设计应符合公司品牌形象要求,色彩搭配合理、简洁明了。

•店招内容应真实、准确,并与店铺经营内容相符。

•店招文字应简洁明了,字体大小适宜,方便顾客远处观看。

2.2 安装与布局•店招应在店铺正面突出位置安装,保证店面的可见度。

•店招的布局要合理,突出主题,避免过多杂乱的内容。

•店招的高度和大小应根据店铺位置和周围环境来确定,确保店招的可读性和美观性。

3. 店招更换与维护3.1 更换周期•店招的更换周期一般为一年一次,以确保店招始终保持清晰、不褪色。

•若有特殊活动或季节的变化,可以适当调整更换周期。

3.2 维护与保养•店招的维护和保养应及时进行,保持店招的清洁和完好。

•店招受损或褪色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确保店招的良好效果。

•店招上的灯光、光源等配件也要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正常运转。

4. 店招管理流程4.1 设计与制作•店招的设计与制作由专职人员或外包公司负责,确保店招的质量和效果。

•在设计店招之前,需与店铺经营责任人进行充分沟通,确定设计风格和内容。

•设计与制作完成后,由店铺经营责任人进行验收,确认质量无误后方可安装。

4.2 安装与布局•店招的安装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安装前需要根据店招设计和店铺实际情况进行布局确定,确保店招的整体效果。

4.3 更换与维护•店铺经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更换周期进行店招的更换。

•更换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店招,避免损坏。

•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店铺经营责任人负责,确保店招的清洁和良好状态。

5. 店招管理责任•店铺经营责任人对店招的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包括店招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工作。

•设计和制作过程中需与店铺经营责任人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店招与店铺经营内容相符。

店招牌匾规章制度

店招牌匾规章制度

店招牌匾规章制度
《店招牌匾规章制度》
店招牌匾是商铺的门面标识,是商家宣传和推广的重要方式之一。

因此,对店招牌匾的规章制度也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统一和规范店招牌匾的布置,各地方政府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

首先,店招牌匾的规格大小必须符合相关法规,不能超出规定的范围。

这样可以保证商家在宣传自己的同时,不会对市容造成干扰。

其次,店招牌匾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其词。

商家在制作店招牌匾时,必须注意不要违反相关法规,误导消费者。

再者,店招牌匾的布置位置也要符合规定,不能乱放置或者堆积。

这样可以保证城市的整体美观,让市民和游客都能够在一个整洁的环境中消费和参观。

此外,店招牌匾的制作材料也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能使用易燃或有毒的材料。

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市民和商家的安全,避免因店招牌匾的材料问题而引发火灾或者其他安全事故。

总的来说,店招牌匾的规章制度是为了保证商家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容市貌,保障市民和游客的安全。

商家在制作店招牌匾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加强自律意识,共同维护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店招管理制度范文

店招管理制度范文

店招管理制度范文店招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总则为了规范店招行为,提高店招质量,统一店招形象,加强店招管理,特制定本店招管理制度。

第二节目的和要求1. 目的:本店招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店招行为,提高店招质量,提升店招形象,实现店铺和品牌的统一风格,增强顾客购物体验,促进销售增长。

2. 要求:(1) 店招内容应与经营业态相符,符合品牌定位,突出特色。

(2) 店招设计应简洁明了,色彩搭配和谐,展示醒目,不应与周围环境相冲突。

(3) 店招制作应选用高质量的材料,确保耐用性,经久不衰。

(4) 店招安装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第三节适用范围本店招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入驻本公司经营场所,并有店招需求的商户。

第二章店招设计第一节设计原则1. 总体原则:(1) 与经营业态相符:店招设计应与经营业态相符,体现品牌特色,突出核心产品或服务。

(2) 简洁明了:店招设计应简洁明了,避免雕琢过多,显得杂乱无章。

(3) 统一风格:店招设计应与品牌形象统一,彰显品牌的独特风格。

2. 色彩搭配原则:(1) 调和搭配:店招设计应遵循色彩搭配原则,避免使用过多的颜色,以减少视觉冲击。

(2) 色彩对比:店招设计应合理运用颜色对比,突出主题,增强辨识度。

3. 展示效果原则:(1) 醒目吸引:店招设计应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能够吸引顾客的注意力。

(2)信息传递:店招设计应能够清晰传递经营信息,便于顾客理解和接受。

第二节设计流程1. 商户提交店招设计需求。

2. 设计人员制作初稿并征求商户意见。

3. 商户对初稿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设计人员根据商户意见进行修改,制作最终设计稿。

5. 商户确认最终设计稿。

6. 设计人员提供店招制作所需材料清单。

7. 商户按照材料清单进行店招制作。

第三节店招制作第一节制作要求1. 材料要求:(1) 耐用性:店招制作应选用高质量、耐用的材料,确保使用寿命长。

(2) 防腐性:店招制作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腐性能,能够适应各种室外环境。

店招管理制度

店招管理制度

店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店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品质,确保店招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店招管理制度系指店招部门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和制度,对店招进行管理的规范和制度。

第三条应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

第四条公司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店招概述第五条店招,为商业建筑外墙的广告牌,是商铺进行品牌宣传、推广产品的主要途径。

店招包括立面标识、门头标识等,广告以及商店招牌等。

第六条店招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第七条店招管理应注意保持与周边环境、文化传统的协调。

第八条店招管理应注意合理、节约使用广告资源。

第九条店招管理应注意与业态品牌形象的相融合。

第十条店招管理应注意保持市容市貌良好。

第十一条店招管理应注意保护公共利益。

第十二条店招管理应做到主动创新、跟踪服务需求。

第十三条店招管理应注意对店招进行专业规范的维护。

第十四条店招管理应注意保持与业态品牌形象的相融合。

第十五条店招管理应当遵循“有限就法,无限推良”的原则。

第三章店招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公司要建立健全店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店招管理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

第十七条店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营销部或相关部门(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定)主管牵头,部分店招管理负责人,公司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十八条店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店招管理制度和规范规章制度,修订规划及审批,检查店招的制作和设置。

第十九条店招管理负责人(一般为店招管理部经理)是店招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

第二十条店招管理部负责具体落实和执行公司店招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店招管理部负责店招制作、设置工作,对店招的合理、规范进行审核,督促执行。

第二十二条店招管理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店招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店招管理学习教育活动。

第二十三条店招管理部负责协助公司开展店招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店招管理部要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落实店招安全制度。

第二十五条店招管理部要对店招管理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随着商业市场的发展,店招标牌在商业街区和商场中变得越来越常见。

它们是展示商店名称、品牌标志、产品信息和促销活动等的重要方式。

但是,随意设置店招标牌可能会造成视觉污染和交通安全问题。

因此,需要制定有效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店招标牌的设置。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市区范围内经营的商业门店。

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要求2.1 店招标牌的种类店招标牌应包括以下种类:•商店招牌:用于展示商店名称、品牌标志等。

•产品标识牌:用于标识特定产品或服务,并展示其性质和特点。

•促销广告牌:用于宣传特定促销活动,但不得与交通信号灯等设施冲突。

2.2 店招标牌的位置和尺寸商店的店招标牌应当设置在门店正面或上面的窗户上,不得超出门面线范畴。

标牌的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并不得超出以下范围:•商店招牌:高度不应超过 1 米,长度不应超过门宽的三分之一。

•产品标识牌:大小应适当,通常不应超过 50x50 厘米。

•促销广告牌:大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调整,但不得超出公安机关规定的尺寸范围。

2.3 店招标牌的颜色和字体店招标牌应使用统一的字体和颜色,以展示商业门店的品牌特色。

同时,字体大小应适宜,不得过小或过大,以确保清晰可见。

2.4 店招标牌的维护和更新商业门店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店招标牌,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更换。

标牌损坏或失效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以确保其系统地、准确地对外展示。

三、店招标牌管理流程3.1 前置条件商业门店需要符合以下前置条件:•获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获得店招标牌设置的许可证。

•符合公安机关关于店招标牌设置的要求。

3.2 店招标牌设置审核商业门店应提供营业执照、门面照片、店招标牌效果图等信息以进行店招标牌设置审核。

审核结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公布,审核结果可以是许可、拒绝、限期改正等。

3.3 店招标牌维护和更新门店需要定期检查店招标牌,并及时修复和更新标牌。

更新标牌时,应重新进行审核。

店招管理规定(3篇)

店招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店招制作、设置和管理,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城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商业、服务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设置的店招。

第三条店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尊重社会公德;(二)美观大方,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三)安全实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第四条城市管理行政部门负责店招的规划、审批、监督和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店招管理工作。

第二章店招设计制作第五条店招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店招文字、图案、色彩等应当简洁、明了,易于识别;(二)店招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内容;(三)店招设计应当与周边建筑风格、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城市景观;(四)店招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店招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店招材料应当选用环保、安全、耐用的材料;(二)店招制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装牢固、安全可靠;(三)店招制作过程中,不得影响交通、市容环境和其他设施。

第三章店招设置第七条店招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店招设置位置应当合理,不得占用公共道路、消防通道、绿化带等;(二)店招设置高度、宽度、长度等尺寸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三)店招设置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改变形状、颜色等;(四)店招设置不得影响相邻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消防安全。

第八条店招设置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提出店招设置申请;(二)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三)申请人按照批准的要求进行店招设置;(四)店招设置完成后,申请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报送设置情况。

第四章店招维护管理第九条店招维护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店招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定期对店招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店招完好、整洁;(二)店招出现破损、褪色等情况,应当及时进行修复、更换;(三)店招设置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店招设置位置、尺寸、形状等;(四)店招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店招从事非法活动。

店招管理制度

店招管理制度

店招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旨在明确店招设置的标准和要求,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提升街道环境质量,促进
商业繁荣,同时确保公共安全无隐患。

二、管理原则
店招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环保节能、美观大方、合法合规
的基本方针。

三、管理范围
适用于所有城市商业街区、主要道路两侧及其他需要统一规划店招的区域。

四、店招设置标准
1. 店招设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2. 店招内容需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 店招规格、字体、色彩、照明等应和谐统一,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4. 店招材料应采用耐候性强、安全牢固的材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审批流程
1. 商家需提交店招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图、尺寸、材质等信息至管理部门。

2. 管理部门将在收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供书面回复。

3. 审核通过后,商家须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制作和安装。

六、监督管理
1. 管理部门将对店招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商家整改。

2. 对于违规设置的店招,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商家限期改正或拆除。

3. 商家若对管理部门的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的,商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门店管理制度日常店招

门店管理制度日常店招

尊敬的顾客,您好!为了确保门店的正常运营,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顾客的购物体验,特制定以下门店管理制度,请您予以遵守。

以下是门店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门店形象管理1. 门店外观保持整洁、美观,店招、门头、橱窗等标识清晰可见,店名、LOGO等元素规范统一。

2. 门店内墙面、地面、货架、收银台等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

3. 门店内摆放的货物整齐有序,分类明确,便于顾客选购。

4. 门店内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每日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顾客的购物安全。

二、员工管理1. 员工着装统一,佩戴工牌,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 员工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或串岗。

3. 员工应主动、热情、耐心地为顾客提供服务,解答顾客疑问,确保顾客满意。

4. 员工应积极参加店内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5. 员工不得在店内吸烟、饮酒,不得携带宠物进入店内。

三、顾客服务管理1. 顾客进店时,员工应主动问候,引导顾客参观选购。

2. 员工应耐心解答顾客疑问,提供专业的购物建议。

3. 员工应主动为顾客提供购物袋、购物车等便利设施。

4. 顾客在选购过程中,如有损坏商品,员工应立即予以更换或赔偿。

5. 顾客退换货时,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确保顾客权益。

6. 顾客离开时,员工应主动道别,祝顾客购物愉快。

四、商品管理1. 商品摆放整齐,标签清晰,价格明示。

2. 商品保持完好,无破损、污渍。

3. 商品库存充足,确保顾客购买需求。

4. 严禁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店内销售。

5. 定期对商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五、财务管理1. 员工收银时,必须准确无误,确保现金、刷卡等支付方式的安全。

2. 严禁挪用、侵占公司资金,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3.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六、安全管理1. 门店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确保消防安全。

2. 门店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 门店内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确保顾客通行安全。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商铺招牌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铺招牌的管理,提升商铺形象,促进商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商铺招牌管理规定适用于市区内各类商铺的招牌安装、拆除、维护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商铺招牌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市容市貌,提升商铺形象,推动经济发展,增强市民消费体验。

第四条商铺招牌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合规、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安全可靠。

第五条商铺招牌管理的主体责任由商铺经营者承担,市区内商铺招牌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管理工作。

第二章商铺招牌的设置第六条商铺招牌应依法设计、制作、安装,不得超过商铺建筑的正面立面。

第七条商铺招牌的类型包括楼顶招牌、门头招牌、墙面招牌、地面招牌等。

第八条商铺招牌的制作材料应选择环保耐用、质量可靠的材料,不得使用损害环境、影响市容的材料。

第九条商铺招牌的字体、颜色、大小应符合市容市貌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休息。

第十条商铺招牌应设置商铺名称、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以方便市民获取必要的信息。

第十一条商铺招牌应具备夜间照明功能,确保商铺信息在夜间也能够清晰可见。

第十二条商铺招牌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执法机关的要求,取得必要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第三章商铺招牌的维护管理第十三条商铺经营者应定期检查维护商铺招牌,确保其稳固、完好、整洁。

第十四条商铺招牌出现损坏、变形、脱落等情况时,商铺经营者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五条商铺招牌的维修和更换应按照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商铺招牌的维护管理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避免积尘、杂物。

第四章商铺招牌的拆除与更换第十七条商铺经营者需要拆除或更换招牌时,应提前向市区内商铺招牌管理委员会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商铺招牌的拆除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九条商铺招牌的拆除和更换后,商铺经营者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周围环境整洁。

第二十条商铺招牌的拆除和更换应符合市容市貌要求,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公司招牌管理制度

公司招牌管理制度

公司招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招牌的管理,规范招牌的设置、规格、布置和使用,维护公司形象、策划品牌形象,提高宣传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招牌指的是公司用于宣传的标识标牌,包括外墙招牌、门头招牌、灯箱招牌、展示招牌等,以及其他与公司宣传相关的标识牌。

第三条公司招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拥有招牌的场所,包括总部、分公司、门店等。

第四条公司招牌管理应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公司形象的统一、规范和一致性。

第五条公司招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招牌管理制度,并对公司招牌的设计、设置、规格、布置、维护和更新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公司招牌管理制度,加强对招牌设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招牌的合法合规和品质优良。

第二章招牌的设置和规格第七条公司招牌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和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招牌。

第八条公司招牌的规格应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店面位置和建筑结构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确保宣传效果和安全性。

第九条公司招牌的材质、颜色、字体、图案和布局应符合公司形象策划的要求,统一规范,做到简洁明了、美观大方。

第十条公司招牌不得设置在禁止设置招牌的区域,如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等,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影响他人生活。

第十一条公司招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审批和注册,取得合法设置招牌的证明文件,并按期更新相关信息。

第三章招牌的布置和使用第十二条公司招牌应根据建筑结构和空间布局进行合理布置,保证招牌清晰可见,不得遮挡窗户、门口和出口。

第十三条公司招牌的亮度和照明应符合城市市容环境的相关规定,不得产生过度耀眼的光污染,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第十四条公司招牌的使用应符合公司经营范围、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的要求,结合季节、节日和活动进行灵活应用。

第十五条公司招牌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检查、清洁、维修和更新,保持招牌的完好无损,提高招牌的使用寿命和价值。

服装专卖店招聘规章制度

服装专卖店招聘规章制度

服装专卖店招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服装专卖店的招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服装专卖店的招聘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应聘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进行实施,不得违反规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服装专卖店的招聘工作,包括店长、销售员、收银员等岗位的招聘。

第四条服装专卖店的招聘工作应保证应聘者的信息安全,严格保守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五条店长、招聘人员等人员必须了解本规章制度的内容,严格遵守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聘流程第六条服装专卖店的招聘工作应当向社会公开,同时可以通过招聘网站、学校宣传等多种途径进行招聘。

第七条店长在招聘前应明确需招聘的岗位和人员数量,编制好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和要求。

第八条店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聘广告,并进行发布。

招聘广告内容应当真实、明确,不得含有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第九条店长应及时对接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初选人员,并安排面试。

第十条店长在进行面试时,应当结合应聘者的简历和面试表现,综合考察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店长应当向被录用人员发送录用通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招聘条件和要求第十二条店长应当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明确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如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

第十三条店长在招聘过程中应当遵守平等就业原则,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婚姻状况、年龄等为由歧视、排斥应聘者。

第十四条店长在招聘岗位要求中应当注明相关的技能和能力要求,确保录用人员具备相关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十五条店长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情况,合理确定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十六条店长应当为录用人员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按时足额缴纳。

第十七条店长应当为录用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其健康、安全。

商业街管理制度:店招设计与装修管理

商业街管理制度:店招设计与装修管理

商业街管理制度店招设计与装修管理1. 引言商业街是一个城市经济繁荣的标志,对于商业街的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商业街的店招设计与装修直接影响商业街的整体形象和吸引力。

为了规范商业街店招设计与装修,提升商业街的品质和形象,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商业街的整体文化和风貌的统一。

2. 设计与装修管理原则2.1 统一风格和形象商业街的店招设计和装修应符合商业街的整体风格和形象。

设计和装修应与商业街的文化背景和历史特色相融合,不得追求个体的独特性而忽视整体的统一性。

2.2 明确主题与标识店招设计和装修应能清晰地传达商店的主题和特色,并准确展示商店的标识。

主题和标识应与店铺经营的类型和产品相符合,从而帮助顾客准确辨认、识别商店。

2.3 合理布局与空间利用设计和装修应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店面的空间,确保店内陈列的合理性和顾客流线的顺畅性。

避免任意堆放杂物或随意设置障碍物,以保持店内整洁、美观,并提高顾客的购物舒适度。

2.4 注意安全与环保设计和装修应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消防设施的可靠性和环保材料的使用,以保障店铺运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3. 店招设计与装修管理流程3.1 设计方案提交商业街店主应在营业前提前提交店招设计和装修方案。

设计方案应包括设计图纸、材料清单以及施工计划等相关信息。

3.2 部门审批设计方案提交后,商业街管理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方案是否符合设计与装修管理原则、是否符合建筑安全与环保要求等。

3.3 通知店主商业街管理部门将审批结果通知店主。

如果设计方案符合要求,则可以进行后续步骤如果设计方案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则需要店主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3.4 监督施工商业街管理部门将严格监督店招设计和装修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如发现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施工行为,将责令停工并要求进行整改。

3.5 完竣验收店招设计和装修结束后,商业街管理部门将对店铺进行验收。

店招牌匾规章制度

店招牌匾规章制度

店招牌匾规章制度1. 引言店招牌匾作为商家的门面宣传工具,对于提升企业形象、吸引顾客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店招牌匾的规范性、美观性,并维护市容市貌的统一,制定本店招牌匾规章制度,以规范店招牌匾的设置、设计、施工、维护等方面的事宜。

2. 店招牌匾类型及设置权限2.1 类型店招牌匾分为三种类型: - 2.1.1 一般店招牌匾:适用于一般商铺。

- 2.1.2 特色店招牌匾:适用于个性化商铺,如餐饮店、文化娱乐场所等。

- 2.1.3 临时店招牌匾:适用于临时活动或促销场所。

2.2 设置权限•2.2.1 一般店招牌匾:所有商铺都有权设置,须经过区管理部门审批。

•2.2.2 特色店招牌匾:商铺需提供相关资料,并经过区管理部门审批。

•2.2.3 临时店招牌匾:商铺需提前向区管理部门申请,并按期限施工。

3. 店招牌匾设计规范3.1 设计原则•3.1.1 符合商铺的经营性质和特点。

•3.1.2 突出品牌形象,具有辨识度。

•3.1.3 体现时尚、优雅、创新的风格。

3.2 设计要求•3.2.1 字体:选择清晰易读的字体。

•3.2.2 色彩:选择色彩鲜艳、协调的配色方案。

•3.2.3 图案:合理设置公司LOGO或商标,配合文字进行设计。

•3.2.4 外形:遵守市容市貌规定,不得超过规定的尺寸。

•3.2.5 光源:采用高亮度、低能耗的LED光源。

•3.2.6 材质:选用耐用、防水、易保养的材质。

4. 店招牌匾施工程序4.1 申请商铺需提前向区管理部门提交店招牌匾施工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 4.2 审批区管理部门对店招牌匾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如符合规定,进行批准。

### 4.3 施工商铺根据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店招牌匾施工,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安全施工规范。

### 4.4 竣工验收店招牌匾施工完成后,商铺需向区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使用。

5. 店招牌匾维护要求5.1 定期维护商铺需定期对店招牌匾进行维护,保证其整洁、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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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招及店铺效果控制指导原则
为了保证广大租户的利益需求,维护良好的商业购物环境,提高整体商业街的形象,扩大其商业文化的影响力。

实现具高品质的商业文化氛围。

特为以下店面设计编制管理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丙装门头、店招及铺内设计(风格和效果);租户如不自行设计,可选用施工图中提供的标准店招,具体设计细则参照《装修守则》。

1.店招门面设计总则
1.1店名的加工制作。

字体及标识要优美大方,颜色要与所选的店招牌匾和谐。

制作店名文字的材料必须采用压克力板加工,文字及标识的厚度不小于25mm,要有透光效果能够产生强烈的商业气氛。

1.2租户不得以任何名义在靠步行街的玻璃隔墙和玻璃门上贴防撞贴或其它装饰贴。

1.3店招或门面不得超过步行街的玻璃分割线以外。

独立门头(悬在天花板下面的店招)不得超出玻璃投影线以外150毫米。

1.4业主自行设计的门面店招,杜绝粗制滥造、低俗、没有品味的设计作品出现,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可以追求新颖、独特、个性化风格。

1.5店面必须使用大面积纯色时一定要降低色彩的饱和度,或减少此
颜色的使用面积,不要影响整个商业环境的协调。

1.6每户的店招门头设计要表现出完整的店铺形象,禁止在同一立面出现一家店铺多门头现象。

1.7中庭圆形及其它曲线造型一定做到光滑流畅平整,严禁采用圆弧内外切线形式加工制作。

曲线造型的玻璃必须采用热弯工艺杜绝折线形式出现。

1.8业主在施工过程中一定注意,不得损坏公共区域的装修。

1.9国际国内知名的品牌店必须按照标准化设计,不得随意更改发挥。

其他品牌店铺严禁使用吸塑牌匾及吸塑字体作店招门头。

1.10业主自行设计的店招、门头或牌匾高度不得大于规定设计的尺寸限制(3.3米棚高牌匾高度不大于0.8米;3.6米棚高牌匾高度不大于0.9米)。

1.11没有特殊情况店招门面外侧禁止采用不锈钢材料。

1.12对于敞开式店面无论是店内、店外必须设计的有品味时尚大方,入口与整个店铺统一和谐。

1.13所有店招门面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饰面材料,一定要保证完成后具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1.14业主在施工过程中一定注意,不得损坏公共区域的装修。

1.15中庭店铺店招、门头色彩严禁出现大面积纯色(红、黄、蓝、绿)、对比色、互补色和紫色。

纯色使用可以点缀为主,面积不得超过整体色彩面积10%。

建议鲜艳色彩可使用混合色,如粉红、洋红等时尚颜色,且宜在橱窗、广告和玻璃内表现,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原
柱面、实墙面设计。

1.16所有租户的门面设计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店招门面设计细则
2.1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专卖店的设计要求。

2.1.1本着原有品牌标识、色彩、形象不变的原则。

2.1.2要充分体现知名品牌专卖店形象特点的原则。

2.1.3鼓励在立面入口两侧或一侧玻璃内做精美橱窗,将专卖店的特色体现出来。

2.2普通店面的店招要求
2.2.1必须按照指定好的牌匾规格尺寸进行布置标识、店名等内容,字体的大小比例布局方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之外。

(具体做法见附图)
字体区域Logo控制线
Logo区域
2.2.2必须在指定好的店招色彩样板内挑选你所需的牌匾颜色。

2.2.3店招牌匾加工制作由项目公司完成,业主负责店招的文字加工安装,店名的加工制作。

字体及标识要优美大方,颜色要与所选的店招牌匾的色彩和谐。

制作店招、店名的材料必须采用压克力板加工,文字及标识的厚度不小于25mm,要有透光效果。

2.3餐饮店招设计原则
2.3.1连锁性餐饮(肯德基、麦当劳等)执行自己原有的设计风格,但门头匾额高度不要大于900mm。

2.3.2烧烤类餐饮禁止使用明火烧烤方式,厨房不要设在距步行街较近的位置,要严格按消防要求设计。

2.3.3临街的餐饮店不得封闭面向步行街的视线,一定要通透形成互动感。

内部装修要有情调,体现餐饮店所独有特色。

2.3.4中庭餐饮店招及门头不使用大面积跳跃的颜色,如红、黄、蓝、绿等/创造中庭统一又有特点的界面/为餐饮店铺考虑必要的灯箱/厨房不靠步行街等。

2.4广告灯箱设计原则
2.4.1广告位置,无论活动与否,不得超出同轴线最近的柱面或墙面尽量设计在玻璃隔墙内。

2.4.2广告形式要以精美的画面为主,建议使用导光板+灯箱片的超薄灯箱,杜绝说明书式或图板式广告,不要采用色彩杂乱多内容广告。

2.4.3禁止采用吸塑式压克力灯箱。

3.店铺效果设计总则
3.1入口两侧鼓励在玻璃内侧做精美橱窗或广告灯箱。

如租户需要在入口一侧做橱窗,且现有橱窗长度不能满足租户要求时,在店招设计管理小组确认后,入口位置可适当侧移。

但侧移入口边距最近实墙边必须保持900mm以上。

3.2对于开放经营的单开间精品店铺,要求其店铺装修和商品陈列自身具有很强的展示效果,且考虑闭店后的安防设施,建议采取镂空防盗卷帘门。

3.3一、二层双开间精品店铺必须保证至少一个开间采用标准店招,另一个开间可设计为玻璃内侧的橱窗或局部灯箱,但原入口为符合消防要求必须保持开口大小,门可应租户要求适当侧移。

门侧移的位置以不影响以后单开间店铺的招租使用为前提,且尽量不改变靠步行街的柱面设计,如需重新设计柱面,饰面材料的档次和颜色必须和原设计材料接近。

鼓励多做特色橱窗,对色彩的需求应在橱窗内解决;店内货品布置应整洁、讲究,有品味,切忌杂乱。

3.4一、二、三层餐饮店铺设计原则
3.4.1一、二层餐饮店铺混合在精品区中,要求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其门面及店招设计原则为即突出又融会贯通,且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周边环境,考虑局部采用开放式设计。

3.4.2 端头店铺由租户自行设计,尽量考虑开放式经营,并且配置不同于其它店铺的桌椅和绿植,色彩可跳跃,但须有品味。

厨房不宜靠步行街,如有此类布置,必须在靠步行街处有开放式厨房的立面设计。

3.4.3 其它餐饮店铺均可由租户自行设计,不得拆改原设计柱子,对于正餐业态,允许有适当封闭的开间,并做好靠步行街的立面设计。

3.4.4 烧烤类或其它重餐业态门头设计严禁敞开式。

4.步行街店招管理流程细则:
4.1由店铺业主将设计图纸提供给上海商管部门
设计图纸内容及原则:
1)电子版彩色店招效果图。

2)电子版CAD立面图纸,图纸中详细注明装饰材料、工艺要求、
施工做法。

3)电子版文字说明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

4)注明所使用的灯具品牌和型号,提供电子版的灯具图片。

5)店招门头所使用的材料必须遵守当地的消防规范要求。

4.2由上海商管部门审核后,将审核意见及租户的设计文件同时转交到集团商管和规划院,经审核后将意见回馈上海商管部门。

4.3上海商管根据各部门审核意见,要求租户修改设计方案,如没有异议将租户的设计资料移交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监督实施。

4.4实施过程中业主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施工材料、(材料的厚度,品牌等因材料质量影响完成效果的行为)颜色、店招规格。

本导则解释权归上海周浦万达广场店招设计管理小组,并由该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2009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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