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法简介》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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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规ppt课件
章、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构成的专门法规体系。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91年10月施行)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施行) •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994年9月施行) •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995年7月施行) •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3月施行)
16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 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 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4/19/2021
17
城市、镇的详细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 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土地使用性 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 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
4/19/2021
49
•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
个月内向城乡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 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 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的罚款。
4/19/2021
50
• 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构成犯罪的,
4/19/2021
11
(2)城乡规划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 发,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 和建设标准。
4/19/2021
12
城乡规划的原则
• 城乡统筹的原则 • 合理布局的原则 • 节约土地的原则 • 集约发展的原则 • 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4/19/2021
13
城乡规划的分类及编制内容
4/19/2021
9
适用范围
• 城市和镇应当依据城乡规划法制定城市规
划和镇规划。这里的规划包括了总体规划 和详细规划。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91年10月施行)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施行) •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1994年9月施行) •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995年7月施行) •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2001年3月施行)
16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 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 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4/19/2021
17
城市、镇的详细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 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土地使用性 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 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
4/19/2021
49
•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
个月内向城乡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 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 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的罚款。
4/19/2021
50
• 违反城乡规划法规定,构成犯罪的,
4/19/2021
11
(2)城乡规划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 发,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 和建设标准。
4/19/2021
12
城乡规划的原则
• 城乡统筹的原则 • 合理布局的原则 • 节约土地的原则 • 集约发展的原则 • 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4/19/2021
13
城乡规划的分类及编制内容
4/19/2021
9
适用范围
• 城市和镇应当依据城乡规划法制定城市规
划和镇规划。这里的规划包括了总体规划 和详细规划。
《城乡规划法》简介李 ppt课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意见》(川府发[2003]3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的通知》(川办发[2007]12号)等
7
关于城乡规划技术法规
2003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标准规范体系》是 我国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制定中的重要里程碑。
《城乡规划标准规范体系》包含技术标准60项, 其中基础标准6项、通用标准17项、专用标准37 项。
《城乡规划法》简介
二OO七年十一月
1
几个问题
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基本状况如何? 城乡规划工作的大背景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城市规划法》施行以来的效果如何? 《城市规划法》需要修改那些内容? 《城乡规划法》有哪些新规定?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对城乡规划工作产生什么影响?
2
主要内容
一、新中国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回顾 二、对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形势的认识 三、《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 四、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思路
3
一、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回顾,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78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 意见》 ——1984年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城市规划法》 并正式颁发;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正式施行。 —— 1991年5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5年6月20日四 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改。 ——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1993 年12 月15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 次会议通过《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2004 年9 月24 日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城乡规划法》 并正式颁发;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
7
关于城乡规划技术法规
2003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标准规范体系》是 我国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制定中的重要里程碑。
《城乡规划标准规范体系》包含技术标准60项, 其中基础标准6项、通用标准17项、专用标准37 项。
《城乡规划法》简介
二OO七年十一月
1
几个问题
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基本状况如何? 城乡规划工作的大背景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城市规划法》施行以来的效果如何? 《城市规划法》需要修改那些内容? 《城乡规划法》有哪些新规定?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对城乡规划工作产生什么影响?
2
主要内容
一、新中国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回顾 二、对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形势的认识 三、《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 四、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思路
3
一、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回顾,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1978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发《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 意见》 ——1984年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城市规划法》 并正式颁发;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正式施行。 —— 1991年5月28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1995年6月20日四 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改。 ——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199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1993 年12 月15 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六. 次会议通过《四川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2004 年9 月24 日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城乡规划法》 并正式颁发;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正式施行。
《城乡规划法》课件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城乡规划法概述 •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 城乡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城乡规划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旨在规 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其特点包 括:综合性、基础性、科学性、民主性等。
02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城乡规划的制定程序
规划立项
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调查
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 场调查,了解城乡发展
现状和存在问题。
规划编制
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多 方案比较和优选,形成
规划草案。
规划审批
将规划草案报送审批机 关,经过审查后批准实
施。
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
总体规划
某居住区详细规划案例分析
总结词
该案例以某居住区为例,探讨了如何根 据《城乡规划法》制定详细规划,以满 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首先介绍了该居住区的基本情况和 规划背景,然后阐述了规划的编制过程、 主要内容和特点。接着,通过具体的规划 图纸和数据,详细说明了居住区详细规划 的住宅设计、绿化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等 方面。最后,总结了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存 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包括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 设施等。
包括拒不履行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 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 等行政决定的行为等。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 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 拆除,并处以罚款、没收 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如 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ontents
目录
• 城乡规划法概述 •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 城乡规划的法律责任与监督 • 城乡规划与可持续发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01
城乡规划法概述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城乡规划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法律,旨在规 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促进城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其特点包 括:综合性、基础性、科学性、民主性等。
02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城乡规划的制定程序
规划立项
确定规划目标和任务, 明确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调查
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 场调查,了解城乡发展
现状和存在问题。
规划编制
制定规划方案,进行多 方案比较和优选,形成
规划草案。
规划审批
将规划草案报送审批机 关,经过审查后批准实
施。
城乡规划的编制内容
总体规划
某居住区详细规划案例分析
总结词
该案例以某居住区为例,探讨了如何根 据《城乡规划法》制定详细规划,以满 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和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首先介绍了该居住区的基本情况和 规划背景,然后阐述了规划的编制过程、 主要内容和特点。接着,通过具体的规划 图纸和数据,详细说明了居住区详细规划 的住宅设计、绿化景观、公共服务设施等 方面。最后,总结了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存 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建议。
包括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 设施等。
包括拒不履行城乡规划主 管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建 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 等行政决定的行为等。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停 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 拆除,并处以罚款、没收 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如 果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 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新2019-第四章城乡规划法-PPT课件
法确定的城市规划是维护公共利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 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
2.城乡规划法规分类
城市规划法规的三种类型:
规定城市规划行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地方城市规划管理规 定等; 从城市规划科学中产生的法律---城市规划 的技术规范; 具有法律地位和效应的城市规划---法定规 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
3 《条例》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条例》第2条规定:“制定和实施村庄、集 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
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
业等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 体所有制的土地进行建设的除外。在城市规划区 内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 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2 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与重大变更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
要,决定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 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变更和重大调整,由城市 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 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总体规划批准机关审 批后实施。
2.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3) 城 乡 规 划 法 的 构 成 与 配 套 法 律 的 关 系
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4. 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属性 (1)技术性 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资源、空间布局、道路和交通、公 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 (2)艺术性 城市形态的和谐性:城市天际轮廓、城市公共空间、如街 道/公园/广场/滨水地带、城市街区特色、标志性建筑等
(2)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
单独编制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国 务院审批其总体规划的,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的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 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单独编制的其他专业规划,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综合后,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2.城乡规划法规分类
城市规划法规的三种类型:
规定城市规划行为的法律---《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乡规划法》、地方城市规划管理规 定等; 从城市规划科学中产生的法律---城市规划 的技术规范; 具有法律地位和效应的城市规划---法定规 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
3 《条例》的适用范围和调整对象 《条例》第2条规定:“制定和实施村庄、集 镇规划,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进行居民住宅、
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
业等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但是,国家征用集 体所有制的土地进行建设的除外。在城市规划区 内村庄、集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依照城市规划 法及其实施条例执行。”
2 城市总体规划的局部调整与重大变更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
要,决定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 。 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变更和重大调整,由城市 人民政府组织进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 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总体规划批准机关审 批后实施。
2.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3) 城 乡 规 划 法 的 构 成 与 配 套 法 律 的 关 系
3.中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
4. 城乡规划工作的基本属性 (1)技术性 城市功能的合理性:土地资源、空间布局、道路和交通、公 共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 (2)艺术性 城市形态的和谐性:城市天际轮廓、城市公共空间、如街 道/公园/广场/滨水地带、城市街区特色、标志性建筑等
(2)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
单独编制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由国 务院审批其总体规划的,报国务院审批; 其他的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 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单独编制的其他专业规划,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综合后,报城市人民政府审批。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
15
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城乡统筹与城乡分开 城乡一体化与防止城乡一样化 公共服务均等化与防止均质化
16
政府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变
知情权: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第8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 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第40条)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 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 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应当制定乡 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 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 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 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 庄规划。
19
政府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变
重视保护弱势群体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 施的建设,……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 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 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 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 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第29条)
城乡规划、资源环境法
课程考核方式
1.平时表现:40%
考勤 课程作业
2.期末考试:60%
2
第一篇 城乡规划法
主要内容
①城乡规划法概述 ②城乡规划的制定 ③城乡规划的实施 ④城乡规划的修改 ⑤监督检查 ⑥法律责任
4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 ❖ 城乡规划法的新内容 ❖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 ❖ 城乡规划法的调整对象 ❖ 城乡规划法的管理机制
城市本位向城乡统筹的转变
城乡统筹与城乡分开 城乡一体化与防止城乡一样化 公共服务均等化与防止均质化
16
政府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变
知情权: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第8条)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 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第40条)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 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 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应当制定乡 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 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 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 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 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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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本位向民众本位的转变
重视保护弱势群体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 施的建设,……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 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镇的建设和发展,…… 优先安排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广播电视 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院、文化站、幼儿园、福利院等公 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第29条)
城乡规划、资源环境法
课程考核方式
1.平时表现:40%
考勤 课程作业
2.期末考试:60%
2
第一篇 城乡规划法
主要内容
①城乡规划法概述 ②城乡规划的制定 ③城乡规划的实施 ④城乡规划的修改 ⑤监督检查 ⑥法律责任
4
第一节 城乡规划法概述 ❖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背景 ❖ 城乡规划法的新内容 ❖ 城乡规划法的立法宗旨 ❖ 城乡规划法的调整对象 ❖ 城乡规划法的管理机制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
建设单位须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临时用 地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用 地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取得临时建设用地 许可证使用土地的其他规划管理(临时用地、 公共用地等)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 方可向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1. 概念
3、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权限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 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
以下的建设项目,其选址意见书由项
的总体部署 (4)确定城镇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
体部署 (5)各项专业规划 (6)近期建设规划
详细规划
规划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修建性规划 规划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控制性规划 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反映出一定 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
(2)、人的适用范围
凡与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 人,包括负责编制、审批、管理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同规划编制工作 有关的各生产、科研、教学、设计单位,进行建设活动的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单位。一切同城乡规 划有关的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本法。
城乡规划
概念:是指授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为了满足城 乡建设的现实需要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 合考虑土地、人口等自然资源以及历史文化 传统等因素,对城乡未来建设活动所作出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预先安排与要求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 方可向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1. 概念
3、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权限
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 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
以下的建设项目,其选址意见书由项
的总体部署 (4)确定城镇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
体部署 (5)各项专业规划 (6)近期建设规划
详细规划
规划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修建性规划 规划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控制性规划 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
建筑密度=建筑首层面积/规划用地面积。反映出一定 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
(2)、人的适用范围
凡与城乡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 人,包括负责编制、审批、管理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同规划编制工作 有关的各生产、科研、教学、设计单位,进行建设活动的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单位。一切同城乡规 划有关的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循本法。
城乡规划
概念:是指授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为了满足城 乡建设的现实需要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综 合考虑土地、人口等自然资源以及历史文化 传统等因素,对城乡未来建设活动所作出的 具有法律效力的预先安排与要求
《城乡规划法规》PPT课件
2.1.2 城乡规划法概述
1.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管理和城乡规划区的概念
(2)规划管理: 规划管理是指组织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并依法对城
市、镇、乡、村庄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的安排实施控制、 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活动。
(3)规划区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
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建成区,即实际已经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 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二是尚未建成但由于进一步发展 建设的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水源保护区、机场 即其控制区、风景名胜及历史文化遗存等)。
3、集镇是指由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 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形成的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 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
4、村庄是指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类生产的聚居点,目前 大约有310余万个
2.1.1 城乡规划立法背景
城乡二 元结构
一法一条例: 《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实施) 《村庄和集镇规.城乡规划立法概况
50年代颁布《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78年《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84年《城市规划条例》; 1989.12.26,《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条例》; 1993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07年10月通过《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第二章 城乡规划法规
2.1 城乡规划法概述 2.2 城乡规划制定 2.3 城乡规划的实施 2.4 城乡规划的修改 案例
5.1 城乡规划法概述
2.1C.l1ick城t乡o 规ad划d 法Ti立tl法e背景 2.1C.l2ick城t乡o 规ad划d 法Ti的tl主e要内容 2.1.3 城乡规划法规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演示稿PPT课件
► 中国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难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及城乡 建设形势;
► 社会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现有城乡 规划法律制度难以协调日益明显的利益冲突;
► 全球化,与国际接轨;
► 十七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五个统筹(城乡、区域、 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关注民生问题
► 2000年起草《城乡规划法》。
► 2007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进行了 初审。
► 2007年8月,第二次审议。
► 2007年10月,第三次审议。
► 2007年10月28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
日起施行,现行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
9
四、基本框架
.
7
二、意义
►新时代、新形势迫切需要新法律。
►打破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 进入城乡统筹规划时代。
►是现阶段我国规划政策、思想、理论的集中 反映。
►是中国城乡规划体系的基石。
►是所有城乡规划行为的依据。
.
8
三、出台历程
►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规划界陆续提出城市规划 法存在诸多缺陷,很有必要出台新法;
.
10
新法规的新规定
► 新法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 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 施作了明确规定。
► 城乡规划的修改和监督检查安排了专门的章节,大大加强了 法律的可操作性;
► 总则: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 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突出了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城乡规划法
城市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简介》课件
城乡规划法的发展趋势
1
创新城乡规划法的发展理念
2
结合新时代下的城乡发展。
3
在数字化时代推进城乡规划法
借助数字技术,推进城乡规划的精细化、 智能化和可视化。
加强城乡规划法的法治保障
进一步健全城乡规划法律体系,加强城 乡规划法的执行和监督。
总结
城乡规划法对于城乡发展的重要意义
《城乡规划法简介》PPT 课件
城乡规划法是指为了促进城乡合理有序发展,维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利益 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本PPT将为您介绍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和发 展趋势。
什么是城乡规划法?
城乡规划法的定义
城乡规划法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划城乡建设,调整区域布局,维护生态环境的法律 法规。
城乡规划法为城乡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了城乡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法的优点和不足
城乡规划法具有促进发展、保护环境的优点,但在实践中还存在规划不精细、实施不到位等 不足之处。
未来城乡规划法发展的展望
未来城乡规划法将更加注重数字化发展、创新发展,加强法治保障,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更 好的支持。
先规划后建设
城乡规划法倡导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证城 乡建设的规范性和可持续性。
生态环境保护
城乡规划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和可持续利用。
城乡规划法的实践成果
1 成功案例分析
通过城乡规划法的落实,取得了众多城乡发展的成功案例,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
2 城乡规划法对城乡发展的促进
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为城乡发展提供了思路和保障,推动了城乡协调发展。
城乡规划法的适用范围
城乡规划法适用的地理范围
城乡规划法适用于全国范围的城市、农村和特殊区 域的规划。
《城乡规划法》课件
2 城乡规划的监督和查处
城乡规划的监督和查处工作主要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以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有效 性。
五、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处罚和法律追责。
城乡规划法的保障措施
为维护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
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城乡规划法的目的是为了
城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
有助于建设宜居、可持续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进
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的生活环境。
城乡协调发展。其原则包
法规。
括科学规划、公平公正、
可持续发展等。
二、城乡规划的组成部分
城乡规划的分类
城乡规划可以分为城市总体 规划、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 等不同类型,以满足不同区 域的需求。
六、结语
1 城乡规划法的意义
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能够提升城乡发展水平, 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2 如何合理利用城乡规划法
个人和社会应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 并积极参与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城乡规划的基本内容
城乡规划的基本内容包括土 地利用、区域布局、建设布 局、环境保护等,旨在优化 空间格局和提升生活质量。
城乡规划图和规划设施
城乡规划图是城乡规划的重 要组成部分,规划设施则包 括交通、水利、公共设施等 基础设施。
三、城乡规划的编制程序
1
城乡规划的编制机构
城乡规划的编制机构一般由政府部门和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介绍了城乡规划法的概述、组成部分、编制程序、实施和 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帮助大家了解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和应用。
城乡规划的监督和查处工作主要由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以确保规划的合法性和有效 性。
五、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处罚和法律追责。
城乡规划法的保障措施
为维护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还需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和法律保障措施。
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城乡规划法的目的是为了
城乡发展,促进经济社会
有助于建设宜居、可持续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进
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的生活环境。
城乡协调发展。其原则包
法规。
括科学规划、公平公正、
可持续发展等。
二、城乡规划的组成部分
城乡规划的分类
城乡规划可以分为城市总体 规划、详细规划和乡村规划 等不同类型,以满足不同区 域的需求。
六、结语
1 城乡规划法的意义
城乡规划法的实施能够提升城乡发展水平, 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2 如何合理利用城乡规划法
个人和社会应充分认识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 并积极参与城乡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城乡规划的基本内容
城乡规划的基本内容包括土 地利用、区域布局、建设布 局、环境保护等,旨在优化 空间格局和提升生活质量。
城乡规划图和规划设施
城乡规划图是城乡规划的重 要组成部分,规划设施则包 括交通、水利、公共设施等 基础设施。
三、城乡规划的编制程序
1
城乡规划的编制机构
城乡规划的编制机构一般由政府部门和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
城乡规划法PPT课件介绍了城乡规划法的概述、组成部分、编制程序、实施和 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帮助大家了解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性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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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颁发的几个重要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 知》(国发[2002]13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 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
《关于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的通知》( 建规[2005]161号)
国办转发《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06]12号)
• 乡村规划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导致乡村建设难以逐 步实现集约化发展。
5、监督机制不完善,不适应决策的 科学化和民主化
《城市规划法》比较注重对行政权力和管理手段的 维护,而对政府部门实施监督制约和对公民、法人以及 社会组织的保护性规定薄弱。在规划编制的组织上,强 调单一的政府行政部门责任,没有将公众参与、多部门 参与作为法定程序;规划决策限于一个相对封闭的机制 。据此形成的规划管理体制,使编制和实施规划的职能 主要集中在城市政府,而立法机关、上级政府、社会公 众对规划工作这一行政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对地方政 府的违法行为缺少法定的纠正能力。
• 城市规划区及其边缘地带的各类开发区以及大学城、 科技园、度假区等的规划建设,必须纳入城市的统一 规划和管理。
坚决纠正贪大浮夸、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和建设规模的现象 各城市要制定和完善与五年计划相应周期的近期建设规划,作为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
制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严格规划调整的法定程序
• 要把规划编制重点从开发建设布局设计转向重视 资源保护和空间管制,正确发挥政府职能在资源 保护和开发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
3、不适应经济体制转轨后的开发管理
现行《城市规划法》在内容上对规划编制作了较多规 定,而对规划管理、操作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规定 得较少、较笼统。随着改革的深化,一系列新制度,如土 地有偿使用制度、投资体制的改革、分税制等,带来城市 发展动力的多元化和利益群体的分化。建设单位有着不同 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利益主体,甚至地方城市政府也产 生了追逐利益的冲动。
• 明确上位规划的地位,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的编 制要按照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原则进行;
• 要求深入开展对人口、土地、水资源、能源和 环境等城市发展基本要素的研究;
• 转变规划编制方式,采用政府组织、专家领衔 、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方式;
• 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二、对当前我国城乡规划 工作
(二)以《城市规划法》为基础的法规体系
1、《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关于城市规划技术法规 3、近年来颁发的几个重要文件
以《城市规划法》为基础的法规体系
法 律 《城市规划法》
地方法规 各地颁发的城市 (体系) 规划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
理条例》
部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门 《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规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章 《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经济成份多样化,城市规划涉及到公共管理与私 有权利的关系,城市规划的实施无权损害私有权利;
生活方式多样化,人们不再接受单一规划标准的安 排,要求自由选择居住的地点、环境、档次等;
城市规划行政行为对商业经营利益影响大,寻租者 对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和人员的攻关前所未有。
(二)《城市规划法》的不足
1、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
• 小城镇建设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首先发展基础条件好 、规模较大的建制镇,严防遍地开花。
强调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城乡规划管理的事权
• 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确定的布局和原则;
• 设区城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设区级管理机构,如确有 必要,可由市级规划部门在市辖区设置派出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重点内容
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
• 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 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 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 要严格控制建设不切实际的大广场、宽马路和大草坪,严 禁政府部门超标准建设作不断完善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 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 能力。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国土开发格局。 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 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 为人民谋利益。
形势的认识
(一)城市规划工作大背景的变化
1、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
城市数量和规模迅速增加,建设量大面广; 小城镇发展,建制镇内涵发生了本质变化; 全国范围内人口流动数量庞大.
2、经济体制改革使城市规划工作 面对新问题
我国城镇化发展水平不平衡;
快速城镇化与人均资源少、环境脆弱的矛盾更 加突出;
一、新中国城乡规划法制建 设回顾
——上世纪五十年代,学习前苏联的经验,颁布《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
——1978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发《关于加强城 市建设工作的意见》。
——1984年国务院颁布《城市规划条例》;
——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城市规划法》并正式颁发;1990年4月1日《城市规划法》 正式施行。
• 编制城乡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区分规 划的强制性内容和指导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不得擅自调整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加强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政责任 的追究
• 市长、县长要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负行政领导责任 ;
• 对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规定 调整规划、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的 行政行为,除应予以纠正外,还应按照干部管理 权限和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城乡规划法》简介
二OO七年十一月
几个问题
我国规划法制建设基本状况如何? 城乡规划工作的大背景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城市规划法》施行以来的效果如何? 《城市规划法》需要修改那些内容? 《城乡规划法》有哪些新规定? 《城乡规划法》的施行将对城乡规划工作产生什么影响?
主要内容
一、新中国城乡规划法制建设回顾 二、对当前我国城乡规划工作形势的认识 三、《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 四、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思路
2002】204号)等
关于城乡规划技术法规
2003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标准规范体系》是 我国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制定中的重要里程碑。
《城乡规划标准规范体系》包含技术标准60项 ,其中基础标准6项、通用标准17项、专用标准3 7项。
到目前为止,已颁布施行的标准13项,已经 编制完成待审定后颁布施行的1项,另外还有18项 标准在编。
6、法律责任较轻,不利于维护 规划的严肃性
现行《城市规划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较为原则 ,可操作性差。该法主要针对违法建设行为本身提出纠错 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仅涉及由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特别是对政府的违法行为,若非涉及经济犯罪,基本上构 不成法律责任。这样的法律制度,为规划决策提供了很大 的随意性空间。对于建设单位和个人而言,为了谋求利益 最大化,也会在计算违法和守法的成本后,不惜违法牟利 。鉴于一些地方违法的机会成本远低于守法的机会成本, 更加导致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规划的权威 性和严肃性。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
技术法规 《城市规划标准规范体系》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
(体系) 设用地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等
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 措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施 国务院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
4、现行的规划体系难以适应城镇化和 城乡建设发展的需求
• 各级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现行城乡规划 缺乏基本的区域协调与制约机制;
•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繁杂,强制性内容不明确,难于作为 管理依据;
• 镇的地位及其规划缺乏实事求是的定位和规范,导致小 城镇规划的法律规范薄弱;
• 城镇详细规划缺乏严格的法定约束,导致详细规划从制 定到实施都表现出随意性,各级城镇的规划实施管理难以 有效规范;
胡锦涛总书记在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说:推进城 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 为动力,以功能培育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要深入 认识和全面把握城镇化的发展规律,认真听取专家的意见 ,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保证规划经得起实践和时间 的检验。要加快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要通过全国城 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土地利 用规划等,合理引导城镇化发展的规模、速度、节奏,优 化结构和布局。要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明确规划 实施的主体和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和管理。要完 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 和纠正规划实施中的偏差,保证规划全面实施。
• 对于造成严重损失和不良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 任人责任外,还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强调建立城乡规划监督制度
• 建立和完善城乡规划管理监督制度,形成完善的行 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建设部要 对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国家重点风景名胜 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要 会同国家文物局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93年6月29日国务院颁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 管理条例》;1993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城乡规划法》并正式颁发;2008年1月1日《城乡规划法》 正式施行。
(一)《城市规划法》的主要内容
1、城市规划制定制度 2、划定城市规划区实施统一规划管理制度 3、城市规划实施许可制度 4、违反城市规划行政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