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结算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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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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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正文:---------------------------------------------------------------------------------------------------------------------------------------------------- 中国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机构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建设银行1996年9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清算机构名册和清算机构对应表的业务操作,确保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业务的准确无误,根据《建设银行资金清算中心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建设银行各级资金清算中心,都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办理资金清算机构的增加、删除和更改等工作。

第二章机构的变更程序第三条资金清算业务开通后,无论是清算机构的增加、删除和更改,还是和清算业务相关单位的变更而引起的清算业务地址的变更等,均要逐级上报。

参加省辖联行的上报至省行,具体修改清算机构工作由省行完成;参加全国联行的上报至总行,修改工作集中由总行完成。

第四条修改内容。

各分行在进行清算机构修改时(包括对清算机构名册的修改和对清算机构对应表的修改)。

在进行增加、删除和修改清算机构时内容要齐全。

清算机构名册内容包括清算机构号、地址、清算机构名称、邮编、电话、电挂、级别;清算机构对应表内容包括会计机构编号、会计机构名称、联行行号、清算机构号。

第五条修改时间。

无论是参加省辖联行还是参加全国联行,清算机构的修改按季进行(时间以省行和总行收到日为准),即每季度中间各行把要修改的清算机构报到省行和总行。

省行和总行把修改好的清算机构名册和清算机构对应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通过清算系统发布通知,通知下级行将要修改清算机构,下级行必须于收到通知之日的第二天以同样的形式通知再下一级行,依次类推。

并于本月10月工作结束时,进行“装入数据”,完成清算机构的修改工作。

结算部门规章制度

结算部门规章制度

结算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结算部门工作,保障公司财务安全,保持公司经济利益,本制度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结算部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公司的日常收支结算,资金调配和管理,负责公司各项款项的处理和报销,是公司财务运转的中枢。

第三条结算部门的职责包括:1.负责公司业务费用的结算和报销;2.负责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的结算发放;3.负责公司各项款项的处理和调配;4.负责公司资金的安全保障和监管;5.负责公司财务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第四条结算部门的原则:1.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执行;2.公正、透明、勤勉、廉洁;3.严格保守公司资金,杜绝贪污腐化。

第二章任务分工第五条结算部门主要分工如下:1.结算员:负责日常的结算工作,包括费用报销、款项处理等;2.出纳员:负责公司资金的收付工作;3.财务主管:负责公司财务数据的分析与统计。

第六条结算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相应岗位,灵活调整工作分工。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日常结算工作流程如下:1.收集相关凭证和资料;2.审核凭证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录入系统并审批;4.结算付款或报销;5.登记流水账。

第八条结算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以上流程操作,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九条结算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1.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2.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3.信息保密制度:严格保密公司财务数据。

第十条结算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改进建议。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结算部门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积极帮助解决,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纪律制度第十三条结算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纪律制度,包括:1.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罚;2.严禁违法乱纪行为;3.严禁私自挪用公司资金。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模版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模版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资金使用监管制度要求,提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货币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促进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同步增长,强化资金集中管控调度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内部的货币资金管理机构,实行内部独立核算。

第三条结算中心主要是依托开户银行办理内部结算,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集团公司货币资金。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1.集中管控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部门)的沉淀资金;2.办理集团公司内部单位纵、横向资金结算业务;3.运用沉淀资金调剂集团公司内部单位资金余缺,合理融通资金,积极稳妥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及时提供、反馈资金运行信息,供领导参考、决策。

第四条结算中心坚持“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独立开展业务。

做到保障资金安全,促进资金“体内循环”;有效调节资金流向,克服资金短缺,宏观控制资金的合理使用;盘活闲置资金,加快资金周转,挖掘资金使用潜力,减少资金沉淀,防止资金流失。

第二章账户管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以本单位(部门)名义在结算中心开立一般账户,作为内部结算专用账户。

第六条各单位原则上就近保留一个银行基本账户,其他银行账户一律取消。

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银行账户,或需要在外新开的银行账户必须报经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批准。

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管理银行及内部账户,经常或定期与银行、结算中心核对账户余额。

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

第八条各单位应随时检查、核对非银行基本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变动情况,并定期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报告。

第九条各单位办理业务,必须严格遵守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条各单位在结算中心的内部存款归各单位所有,并由其自主支配。

第三章结算管理第十一条遵循“先存后用,谁的钱由谁支配”的原则,各单位应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并维护其内部资金的自主支配权。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结算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促进内部资金的统一平衡和运用,理顺内部结算关系,合理控制资金流向,减少资金沉淀,降低筹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结合春龙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结算中心是集团内部之间及对外经济活动的中心,在财务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结算中心的职能第三条结算中心是集团根据用款计划和实际情况集中统一调度使用全部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结算中心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的管理部门。

它既是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又是资金管理中心,具有以下职能:1.方便服务职能。

集团内部各开户单位之间及对外的经济业务通过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手续简单,结算及时。

2.监督调控职能。

严格审核各单位用款计划,并根据用款计划及集团资金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办理内部拨款或对外付款业务,从而达到充分运用资金,监督资金合理使用的目的。

3.节约增效职能。

通过集团结算中心将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货币收入全部集中起来,融通资金,统一调度,减少利息支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经济效益。

同时,按照国家公布的同期利率,对集团内部各单位结算中心存款和贷款按月计算利息,调动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

三结算中心的职责第四条统一办理集团各单位外部资金收入的划转业务,一切外部收入直接划入指定的外部银行收入专户,同时增加各单位在结算中心开设的账户中的存款。

第五条统一办理集团各单位对外的付款业务。

财务部根据资金来源情况经平衡后支付各单位对外用款,同时减少该单位结算中心存款。

第六条办理集团各单位之间经济往来业务的结算。

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一切经济业务,必须通过结算中心进行结算。

第七条办理集团内部拨款业务。

财务部对各单位下拨的经费、工程款项等直接拨入各单位结算中心账户。

第八条办理集团内部借款业务。

各单位根据需要在财务部核定的贷款额度范围内向结算中心申请贷款,结算中心审查平衡后予以办理贷款手续。

第九条办理集团结算中心贷款和存款的计息业务。

结算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结算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结算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结算中心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机构,它负责完成结算业务的处理和管理。

为了确保结算中心的顺利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下面,我将从组织机构、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组织机构方面结算中心的组织机构应该合理,包括部门层级、职责分工、权力授权等,以满足结算业务的需要。

主要包括以下部门:1.结算业务部门:负责处理和管理结算业务,包括结算指令的接收和处理、结算数据的核对和记录等;3.内部控制部门:负责结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工作,包括制定和监督内部控制制度、风险评估、审计等;4.运营管理部门:负责结算中心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技术支持等。

二、内部控制方面结算中心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完善,确保结算业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具体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1.业务流程控制:建立完善的结算业务流程,包括结算指令的传递、处理、审批等,确保每一环节都有严格的控制;2.授权控制:在结算指令的处理和审批过程中,要确保是有权责人员操作,并严格按照权限层级进行授权;3.数据核对与记录:对结算数据进行核对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风险评估与防范:对结算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员工培训、系统安全等;5.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和弊端,并及时进行整改。

三、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为了保证结算中心的高效运作,需要进行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岗位设置和分工:合理设置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减少岗位冲突和重复工作;2.人员招聘和培训:招聘适合的人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3.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4.职业发展和晋升: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和晋升的机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认同度。

四、风险管理方面结算中心面临着各种风险,需要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

资金结算中心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资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集团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调配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确保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根据《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规范集团公司与权属单位之间资金往来,包括集团公司归集使用权属单位资金、向权属单位发放内部借款以及向权属经营单位注入资本金的行为。

第三条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一)有偿使用原则。

集团公司与权属单位之间相互占用资金,均应参照市场资金价格支付资金使用成本。

(二)效益优先原则。

合理调配使用资金,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三)预算控制原则。

按照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各项资金使用包括投资行为均实行预算控制,遵循“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

(四)安全性原则。

资金的投放和使用要有配套的风险控制措施和预警机制,健全风险识别和应对预案,使每一项风险都在可监督、可控制范围内,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第二章内部借贷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权属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权属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现金收入通过资金结算系统每日归集到集团公司。

资金结算中心在保证各权属单位正常支付业务的前提下,将暂时“闲置”资金在权属单位之间调剂使用,以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五条资金结算中心引入“内部银行”机制。

对于归集上来的权属单位资金,按照有偿占用的原则支付存款利息。

对于集团公司内部拆借资金,比照银行贷款业务,向权属单位收取贷款利息和有关费用。

第六条在资金结算中心开立内部账户的权属单位均可成为资金结算中心贷款对象。

内部贷款原则上用于权属单位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借款单位不得将所借款项用于投资有价证券、期货以及其他违规事项。

第七条内部贷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利率按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其中:借款期限为六个月(含)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执行;借款期限在六个月至一年(含)的,按照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借款期限为一年至二年(含)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5%执行;借款期限为二年至三年(含)的,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执行。

交易所结算规章制度

交易所结算规章制度

交易所结算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交易所结算业务的运作,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结算主体交易所的结算业务主体为结算中心,负责处理交易所交易的结算工作。

结算中心应当具备相应的结算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保障交易所交易的顺利进行。

三、结算方式1. 交易所交易采用T+0实时结算方式,即买卖双方成交后,立即进行资金清算和证券过户。

2.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交易结算系统,确保结算过程的及时准确。

3. 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要求,调整结算方式,但应当提前告知市场参与者并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

四、结算流程1. 交易完成后,结算中心根据成交情况进行资金清算和证券过户。

2. 买方支付交易金额,卖方交付证券。

3. 结算中心对买卖双方的账户进行调账,并告知相关交易参与者结算结果。

4. 结算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结算中心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交易参与者,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五、资金保障1.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专门的清算资金账户,用于处理结算业务的资金清算。

2. 结算中心应当每日进行资金交收,保证交易所交易的资金安全。

3.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4. 如有资金不足或者发生其他资金风险情况,结算中心应当制定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监管机构。

六、风险管理1.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2. 结算中心应当加强市场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交易。

3. 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预警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

4. 结算中心应当定期进行风险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管理策略。

七、监督管理1. 结算中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2. 结算中心应当定期向监管机构报告结算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3. 监管机构有权对结算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管,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保障结算中心的正常运作。

资金结算中心的实施方案

资金结算中心的实施方案

资金结算中心的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业务范围的不断增加,资金结算工作变得日益复杂和繁琐。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决定建立资金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公司各项资金结算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二、目标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统一管理公司各项资金结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2. 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控制,防范资金风险;3. 优化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提升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实施步骤1. 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设立,设立后将成立专门的资金结算小组,负责具体的资金结算工作。

2. 制定资金结算管理制度资金结算中心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结算的流程、权限和责任,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3. 建立资金结算系统资金结算中心将建立完善的资金结算系统,实现对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 加强内部控制资金结算中心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防范各类资金风险,确保资金结算工作的安全和稳定进行。

5. 完善资金结算流程资金结算中心将完善资金结算流程,简化操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效果通过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和实施,我们预期可以实现以下效果:1. 资金结算工作得到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 资金流动得到有效监控和控制,降低资金风险;3. 资金使用流程得到优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4. 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总结资金结算中心的建立和实施,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发展的需要。

我们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资金结算中心的顺利建立和有效运行。

相信在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下,我们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控制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完整版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完整版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结算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资金结算管理。

三、职责
1. 财务部负责制定和维护资金结算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各部门负责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资金结算。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资金结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

4. 总经理负责审批公司重大资金结算。

四、资金结算方式
1. 公司资金结算方式包括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支票支付等。

2. 财务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资金结算方式,确保安全、快捷、高效。

五、资金结算程序
1. 部门申请:各部门在办理资金结算前,应向财务部提交资金结算申请,说明结算事由、金额、收款方信息等。

2. 审批:财务部对资金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手续齐全、金额准确。

3. 结算:财务部根据审批意见,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4. 对账:财务部应与收款方定期对账,确保资金结算准确无误。

六、资金安全管理
1. 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 财务部应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资金。

3. 财务部应定期对资金账户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七、监督检查
1. 财务部负责对各部门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资金结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财务部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结算中心的管理,规范结算业务,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结算中心是银行内部专门负责资金结算业务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办理银行内部及银行与客户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

第三条结算中心应遵循依法合规、安全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办理结算业务。

第四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结算业务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通过相关业务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应遵守银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七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并查处。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八条结算中心应根据银行的业务规定和客户需求,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包括汇款、托收、承兑、信用证等业务。

第九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业务职责和操作权限,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结算中心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认真审核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凭证,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业务差错处理机制,对业务差错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和报告。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结算业务风险。

第十三条结算中心应制定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风险事件时能够及时应对和处理。

第十四条结算中心应加强信息技术安全管理,保障结算业务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结算业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结算中心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结算中心应加强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监督第十八条结算中心应接受银行总行的监督和管理,遵守银行总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结算中心应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及时报告业务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结算中心的运作,保障结算业务的有序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结算中心全体员工和相关业务人员。

第三条结算中心是本公司的重要部门,负责处理公司内部和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

第四条结算中心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开展业务活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

第五条结算中心应积极配合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确保资金的流转顺畅。

第六条结算中心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结算中心应不断完善和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确保业务的高效运转。

第八条结算中心应保护公司和客户的利益,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结算中心的组织架构第一条结算中心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结算主管和结算人员等职务。

第二条总经理负责结算中心的全面工作,主要领导和指导结算业务的开展。

第三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对下属结算人员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结算主管负责具体的结算业务,负责资金的调度和监督。

第五条结算人员负责执行结算任务,按照公司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

第三章结算中心的业务流程第一条结算中心主要业务包括公司内部结算、与合作伙伴的结算和跨境结算等。

第二条公司内部结算主要是指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金结算,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三条与合作伙伴的结算主要是指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之间的资金结算。

第四条跨境结算主要是指公司与境外客户和供应商之间的跨境货款结算。

第四章结算中心的管理制度第一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

第二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确保资金流向的透明和合规。

第三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第四条结算中心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准确。

第五章结算中心的工作职责第一条结算中心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安全、准确、及时、完整。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模板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模板

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结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结算,是指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资金收支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公司资金结算管理制度。

2. 负责审核资金结算申请。

3. 负责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4. 负责监控资金结算情况。

5. 负责资金结算信息的统计和分析。

第五条各部门是资金结算的申请和执行部门,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提出资金结算申请。

2. 负责配合财务部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3. 负责监控本部门资金结算情况。

4. 负责本部门资金结算信息的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结算方式第六条公司资金结算方式包括现金结算、银行结算和其他结算方式。

第七条现金结算方式适用于小额零星支出,包括备用金借款、差旅费借款等。

第八条银行结算方式适用于大额资金收支业务,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等。

第九条其他结算方式适用于特殊业务,包括信用卡、信用证等。

第四章结算流程第十条资金结算申请。

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提出资金结算申请,填写《资金结算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财务部。

第十一条财务部审核。

财务部对各部门提交的资金结算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结算方式、结算金额、结算对象等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第十二条办理结算业务。

财务部根据审核通过的资金结算申请,办理资金结算业务。

第十三条监控资金结算情况。

财务部要对资金结算业务进行全程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和结算及时。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部资金结算制度模板

公司内部资金结算制度模板

公司内部资金结算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管理,规范资金结算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分支机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资金结算活动。

第三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活动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准确、高效。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结算机构,负责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资金结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主要包括以下业务:(一)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的发放;(二)采购原材料、商品、服务的支付;(三)支付各种费用,如水、电、气、通讯、租金等;(四)归还贷款、债务;(五)其他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资金结算业务。

第六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应采用银行转账、支票、现金等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应根据业务特点、资金状况和支付对象的选择确定。

第七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的凭证应包括:(一)原始凭证,如发票、收据、合同等;(二)审批凭证,如审批表、审批单等;(三)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支票凭证、现金支付凭证等。

第八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的审批流程应按照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审批流程应包括:(一)提交支付申请;(二)部门负责人审批;(三)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四)总经理审批;(五)支付。

第九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的支付时间应根据业务特点和资金状况确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高效。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资金结算纪律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禁以下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虚列支出;(三)套取公司资金;(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资金结算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结算中心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结算中心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结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结算中心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部门,负责公司的资金结算工作,必须加强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第三条结算中心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结算中心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当由财务部门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二章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第五条结算中心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起账务档案、资金账户、结算账簿等相关制度。

第六条结算中心要建立完善客户资金账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结算中心应当建立资金结算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管和控制。

第八条结算中心要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和资金结算,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第九条结算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结算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资金风险的控制和应对。

第十条结算中心应当建立清晰的资金使用流程和审批制度,做到预算核对、申请审批、支付核对、报销总结的全程管理。

第三章结算业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结算中心要按照公司制定的结算业务管理制度,确保业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结算中心在开展结算业务时,要严格遵守承诺期限,保证客户的利益。

第十三条结算中心要建立健全结算管理制度,确保结算业务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四条结算中心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结算中心要加强对结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结算风险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结算中心要建立健全结算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和防范。

第十七条结算中心要加强对结算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风险隐患。

第十八条结算中心要定期进行风险防控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第十九条结算中心要建立风险预案和处置机制,对各类风险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二十条结算中心要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报告制度,对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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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算中心章程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集团公司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资金管理的先进经验,特成立1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结算中心是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和内部核算单位。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的宗旨:强化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压缩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充分提高资金效益;研究和运用金融工具,扩展融资渠道,增加资金总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职能:拟定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统一办理集团各单位向合作金融机构存款业务和结算业务;提高资金效益,承担融资任务,满足经营和建设资金需要;组织实施内部资金调度,通过金融机构办理集团
各单位内部借款及委托贷款业务;组织实施资金运作,对集团公司现金流量实施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的经营方针:立足内部,挖掘潜力,逐步发展业务,积极为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做好服务。

充分利用现行政策,做好内部资金余缺调剂,指导所属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二、业务范围
第五条资金结算中心通过金融机构开展有关业务。

第六条资金管理
负责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负责督办电、热费收入的清欠和其他资金往来,负责按照集团公司财务预算办理资金的催缴和拨付,负责集团公司现金流量管理。

第七条结算业务
办理集团公司及所属存款单位资金结算业务。

第八条内部存贷款业务
1.公司本部、分支机构、直属单位、全资企业和控股企业为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存款人。

2.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办理集团公司内部信贷业务。

第九条融资业务
1.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

2.统筹安排集团公司资金,充分挖掘内部资金潜力,利用信贷杠杆,确保资金增值。

三、内部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十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学习和借鉴金融机构的管理经验,建立高效、有序的内部运作机制,努力做到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

第十一条存款单位在资金结算中心的存款利率和向资金结算中心贷款的利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确定。

资金结
算中心为存款单位提供优质服务并保证其合理的收益。

第十二条资金结算中心的经营净收益作为1经营收益的组成部分,按期结转集团公司。

四、机构和人员
第十三条资金结算中心业务受财务产权部领导,定期向财务产权部汇报工作,并接受审计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资金结算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十五条资金结算中心前期暂定编5人(不含临时聘用人员)。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章程中所称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本部、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及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集团公司其他成员单位。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由资金结算中心提出修改方案,经财务产权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1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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