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财政困难的成因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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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困难的成因与对策

县级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中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对整个国家财政分配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就目前情况来看,县级财政整体状况却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距甚远,大部分县财政只停滞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本需求上,财政与经济的良性互动远未形成,财政的公共职能和反作用于经济的职能远不能得到满足。如何破解县乡财政走出困境这一难题,不仅是摆在我们财政工作者面前的一项紧迫工作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因为县乡财政能否走出困境,既关系到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能否如期实现,又关系到国家财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1县级财政困难的成因

1.1 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增长缓慢县级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滞后。具体讲,一是自然条件差,传统农业经济制约了第一产业的发展;二是基础设施差,工业经济基础薄弱,民营企业发展缓慢,制约了第二产业的发展;三是交通不发达,信息不灵通,小城镇建设步伐缓慢,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经济发展滞后,影响了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1.2财权与事权不对称,致使县级财政困难加剧1994年分税制改革,基本理顺了中央同省的分配关系,但在中央同地方收入划分以及省以下的体制还存在一些弊端。财权和事权不统一,责任不明晰,分税制财力向上集中,而基本的事权却下移,如义务教育、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保、建设运转等全部由县市承担。国税、地税、工商、技术监督、药监等部门上划后,每年县级还要上划经费,县级履行的事权所需支出基数大;在分税制财政体制中,地方收入没有稳定的支柱来源,上级集中过大,地方支出责任压力过大;转移支付不尽规范,奖快促慢机制还不健全,省市对有一定发展优势、有一定发展速度、有一定发展后劲的县市的支持力度不够,县市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不高,不利于非均衡发展的推进。

1.3县乡财力增长缺乏稳定来源一是财力增长受制约。分税制后,增值税收人大头上划中央,返还比例较低,税收返还增长率采用环比计算,严重制约了基层财力增长。二是地方税体系建设十分薄弱。分税制把大税种的小部分、小税种的大部分留给地方,税源零散,征收难度大,增长弹性小,征税成本高。在与中央、省、市的“分灶”、“砍块”中,县级财政拿了个“死面团”,揉来揉去没多大的“发”头,难以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三是收入结构不合理。主要是

基层财政缺乏高附加值、高税率产业,加之财政收入渠道过窄,收入极不稳定。

1.4 县级财政支出管理软化,财力缺口越来越大一是机构臃肿、财政供养人员快速增加。尽管严格控制编制,进行了机构改革,但县乡机构人员很难裁减,而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复退军人安置等政策性增加人员将继续存在。二是中央不断出台的一些政策性增支因素,也是加大县区财力缺口的重要因素。如近年来的几次调整工资;教育、科技、林业、水利、综合治理、信访、宣传等都要求有法定的增长比例,致使县财政缺口越来越大。三是要求地方匹配的专项资金项目不断增多,也导致了县乡财政支出的增长。上级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在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中,没有考虑到县乡财力可能,不切实际要求项目配套,县乡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为了争取项目。发展地方经济,不得不硬着头皮匹配,导致了县乡财政支出相应增比。

2措施和建议

2.1培植县域经济的新增长点,开辟财源没有经济的发展,就没有财政的增长,财政的增收作用于经济的发展。作为县乡财政,要摆脱困境,主要的途径是发展经济,要把发展作为县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只有做大“蛋糕”,解决县乡困难才成为可能。在发展经济中。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因地、因县制宜,加快培育高新技术、旅游、果业和能源等特色产业,使其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二是促进传统农耕经济向生态农业、现代农业、观光旅游、休闲农业和畜牧业及出口创汇产业的调整,农副产品生产要形成规模,加工要形成深度,产业要形成链条。三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县域产业集聚度,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四是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突出工业在县域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五是加强土地资源的资本运营。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机遇,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换取资金、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向本地的聚集。

2.2 明确各级政府支出责任,财权事权相对称①明确中央与省的事权及支出责任后,要进一步划分省以下政府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②进一步明确中央对县区在农业综合开发、大型公益事业、卫生医疗体系建设以及科技、义务教育和扶贫开发等经济性事务方面的事权责任和承担份额。③在各级政府之间确立公共政策的责任原则。即:“谁出政策,谁拿钱”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制定和实施涉及政府间权益再分配的公共政策时,各级政策决策者都要遵守这条最基本的责

任原则。

2.3 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县区正常运转的财力需求。如对于纯粹保工资、保运转的县区,工资性转移支付中有关中央出台的增资政策应按全额予以转移补助,不要给县区留下缺口。二是社会保障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建议将这部分开支纳入到中央转移支付之中予以照顾。三是对于国家控制价格的资源,建议中央实行资源开采地区的资源价值补偿性的转移支付。适当集中资源受益地区的财力,向资源开发地区横向转移,以保护资源县区的发展,积累发展潜力。四是建立县级财政横向转移支付。适当集中本辖区内经济发达县区的财力,向困难县区转移,缩小县区间的差距。同时,要建立配套激励机制,以调动困难县区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2.4 加强财政管理,提高县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大力精简财政供养人口,遏制行政经费的扩张。建议将财政供养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和工资审批上收一级,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极度膨胀。二是严格支出管理,确保重点支出。财政支出的安排要按照优先次序,将支出划分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事业发展支出,建立零基预算,据实安排支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标准据实安排支出;定额补助单位的补助费,分别按标准安排,超编人员不予供给。公用经费实行统一的分类定额。禁止用财政资金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强化预算约束。预算一经确定,应保持其严肃性,不得任意追加和变更,不打赤字预算,加大依法执行预算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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