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基于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案例练习报告讲解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模板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模板一、案件基本情况(一)当事人信息1、原告: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2、被告: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联系方式:_____(二)案件事实1、详细阐述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结果。
2、说明相关的证据和证人情况。
(三)争议焦点明确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例如合同是否有效、侵权行为是否成立等。
二、请求权基础分析(一)法律规定1、引用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
2、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阐明其适用条件和范围。
(二)请求权类型1、合同请求权分析是否存在有效的合同以及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指出可能的违约行为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2、侵权请求权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包括行为的违法性、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和过错。
说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3、不当得利请求权探讨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形,如一方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造成他人损失。
明确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三)请求权构成要件分析1、对所主张的请求权的构成要件进行逐一分析。
2、结合案件事实,说明每个构成要件是否得到满足。
三、被告的抗辩理由分析(一)被告的抗辩主张详细列举被告提出的抗辩理由和观点。
(二)抗辩理由的法律依据分析被告抗辩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法理。
(三)对被告抗辩理由的回应针对被告的抗辩,从法律和事实角度进行反驳和回应。
四、证据分析(一)原告提供的证据1、列举原告提交的证据清单,包括证据名称、来源和证明内容。
2、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
(二)被告提供的证据1、同样列举被告提交的证据清单。
2、对被告证据的三性进行评价。
(三)证据的综合认定综合考虑双方的证据,判断哪些证据能够支持原告的请求,哪些证据对被告的抗辩有利。
五、法律适用与裁判结果预测(一)法律适用根据案件事实和请求权基础分析,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
指导案例142号请求权基础方法
指导案例142号请求权基础方法(原创实用版4篇)目录(篇1)I.案例背景II.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概念和特点III.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实践应用IV.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未来发展正文(篇1)一、案例背景某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
随后,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甲公司提供的货物卖给丙公司。
但丙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乙公司遂向甲公司索要货款。
甲公司认为其已经向乙公司履行了交货义务,有权向乙公司收取货款。
二、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概念和特点请求权基础方法是一种法律分析方法,旨在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方法强调以事实为基础,通过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销售合同以及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构成了请求权基础。
三、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实践应用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销售合同以及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构成了请求权基础。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因此,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收取货款。
四、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未来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请求权基础方法将会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
目录(篇2)I.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概念和作用II.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条件III.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具体步骤IV.请求权基础方法的优缺点V.请求权基础方法的应用示例正文(篇2)请求权基础方法是一种处理法律问题的实用方法,旨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则。
这种方法强调了请求权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使人们可以更加准确地预测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条件包括:当权利和义务关系比较明确时,可以适用该方法;当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够明确时,也可以适用该方法。
具体而言,请求权基础方法包括以下步骤:首先,确定权利和义务的范围和内容,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分析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差异,以确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在法律领域中,请求权是指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请求权的行使是当事人行使法律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实现法律保护的手段和途径。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请求权的基础。
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向乙支付一定的购房款,并在一定时间
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但是在约定的时间内,甲一直未支付购房款,也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乙无法正常使用房屋。
乙多次向甲催告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但甲仍置之不理。
乙只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购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
在这个案例中,乙作为原告,依法行使了请求权。
首先,乙依据购房合同的约定,可以合法地向甲请求支付购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其次,乙在向甲催告履行合同义务后,甲仍未履行,这进一步加强了乙行使请求权的合法性。
最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甲支付购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这是乙行使请求权的法律途径,也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请求权的基础是合法权利的存在和合法权利
的侵害。
当事人在行使请求权时,需要依法合理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并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权利保护。
同时,当事人在行使请求权时要注意合理的诉讼请求和证据证明,以便更好地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请求权作为当事人行使法律权利的基础,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当事人在行使请求权时,需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合理地主张自己的权利,并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权利保护。
希望以上案例分析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请求权的基础和行使方式。
请求权基础法律案例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请求权基础是法律教育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它涉及到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等方面。
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可以更加直观地理解请求权基础的理论和应用。
本文将结合一个具体的案例,对请求权基础进行教学分析。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民营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
2010年,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甲公司新建办公楼的建设工程。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进度、质量标准、付款方式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按照约定开始施工。
然而,在施工过程中,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提供的工程图纸存在多处错误,导致施工难度增加,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乙公司多次与甲公司协商,要求甲公司提供正确的工程图纸,但甲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乙公司因此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请求权基础的理论分析在本案例中,乙公司主张的请求权基础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认为甲公司提供的工程图纸存在错误,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法上的请求权基础:乙公司还认为甲公司提供的错误工程图纸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案件焦点分析本案的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乙公司是否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1)违约责任的认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作为合同当事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正确的工程图纸。
甲公司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
(2)侵权责任的认定:甲公司提供的错误工程图纸确实给乙公司造成了损失,但乙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甲公司的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或者重大过失。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
以请求权为基础的案例分析方法一、提问:原告东光公司是否有权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要求被告徐州宏达水泵厂和李传营偿还到期债务?二、假定结论:假设原告有权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要求被告徐州宏达水泵厂和李传营偿还到期债务。
那么应当符合下列前提条件:1.根据《合同法》第60条规定,应当存在一个有效的合同。
本案中,被告投资人李传营以水泵厂名义和原告于2002年8月达成还款计划,约定余款于2003年5月前还清。
该合同是一个有效合同。
2.原告拥有请求权。
本案中,原告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故原告拥有买受人偿还价款的请求权。
3.被告应当支付价款。
本案中,双方于2002年8月达成还款计划,约定余款于2003年5月前还清。
根据《合同法》第161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此时还款日期已到,故被告应当支付价款。
4.被告适格问题。
本案中,徐州宏达水泵厂工商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
而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有自己的名称,且必须以企业的名义活动的特性,使个人独资企业在法律人格上具有相对独立性,因此对企业债务的承担亦应具有相对独立性。
所以在合同中,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是水泵厂而非当时的投资人李传营,因此水泵厂作为被告适格,李传营则不适格。
三、结论1.因为李传营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所以假设不成立,原告东光公司无权依据《合同法》请求徐州水泵厂和李传营承担到期债务的清偿责任。
2.但是因为水泵厂作为被告适格,所以依据《合同法》,徐州宏达水泵厂所负债务应首先以企业财产偿还,在其财产不足偿还的情况下原告有权请求现在的投资人即王某以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偿还,若由此而致王某利益受损,王某可依其与李传营签订的转让协议向李传营追偿。
请求权基础案例实验报告
一、实验背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请求权基础理论在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更好地理解请求权基础理论,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本次实验选取了一个典型的民事案件,通过分析案例,探讨请求权基础的适用。
二、实验目的1. 理解请求权基础理论的基本概念和适用条件;2. 学会运用请求权基础理论分析具体案例;3. 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案例分析能力。
三、实验案例某市甲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
甲公司无力偿还,遂将一栋位于市区的房产抵押给乙公司。
后因甲公司仍无力偿还债务,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偿还货款及利息。
甲公司辩称,该房产已抵押给丙公司,抵押权优先于乙公司的债权。
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未将抵押情况告知自己,抵押权不成立。
四、实验步骤1. 确定案件事实: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甲公司将房产抵押给乙公司,甲公司又辩称房产已抵押给丙公司。
2. 确定请求权基础: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偿还货款及利息的请求权基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抵押权】。
3. 分析请求权是否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本案中,甲公司已将房产抵押给乙公司,抵押权成立。
4. 分析请求权是否消灭:本案中,甲公司辩称房产已抵押给丙公司,但未提供相关证据。
因此,乙公司的请求权未消灭。
5. 分析请求权是否可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限制】规定,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
本案中,乙公司有权行使抵押权,要求甲公司偿还货款及利息。
五、实验结论1. 本案中,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偿还货款及利息的请求权基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抵押权】。
2. 乙公司的请求权成立,未消灭,且可行使。
六、实验心得通过本次实验,我对请求权基础理论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在分析具体案例时,我们要先确定请求权基础,然后分析请求权是否成立、是否消灭、是否可行使。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模板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模板1. 概述本文将通过一个案例分析,重点讨论和解释请求权的基础概念和应用。
请求权是一种法律权利,它允许个人向法庭寻求救济或要求满足合法的要求。
通过深入分析一个具体案例,我们将探讨请求权的起源、宪法保护、案例演变以及权利的限制和适用条件。
本文旨在给读者提供一个清晰的案例分析报告模板,以帮助理解请求权的应用。
2. 案例背景在这个章节,我们将简要介绍分析的案例背景。
确保提供足够的背景信息,以便读者能够理解案件的关键要点。
案例名称:Smith v. Johnson案例描述:Smith 女士因在 Johnson 先生的不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受伤,随后提起了诉讼。
本案例将探讨她是否有权要求获得赔偿和其他救济措施。
3. 请求权的基础在合适的段落中解释请求权的基础概念。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定义:请求权是一种法律权利,它授予个人向法庭寻求救济的能力。
•起源:请求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的公平法和普通法。
现代法律体系中的许多请求权概念也来自于英国普通法制度。
•宪法保护: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域,请求权被宪法保护。
宪法规定了对请求权的保护,并确保公正的司法程序。
•案例演变:随着社会的变化,请求权的范围和适用条件也在不断演变。
判例法是解释和发展请求权的重要来源。
4. 案例分析在这个章节,我们将对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你可以在这里按照以下结构安排内容:4.1 管辖权首先解释本案例中法庭的管辖权。
针对 Smith v. Johnson 案件,需要确定哪个法庭有权审理此案。
解释规则和准则,并讨论如何决定管辖权。
4.2 请求权的适用条件在本章节中,讨论请求权的适用条件。
对于 Smith v. Johnson 案件,我们需要确定 Smith 女士是否满足提起诉讼的请求权的条件,如有的话,是什么条件。
4.3 请求权的限制讨论请求权的限制。
请求权并不是无限制的,它受到一些限制。
在这里,我们将讨论请求权的限制以及限制的理由。
请求权基础法律案例教学(3篇)
第1篇一、引言请求权基础是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涉及法律关系的构建、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履行。
在法律教学过程中,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更加直观地帮助学生理解请求权基础的理论和实践应用。
本文将选取一个具体的法律案例,分析其背后的请求权基础,并探讨如何进行有效的案例教学。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为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的交付时间、质量标准以及违约责任。
然而,在货物交付过程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导致甲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甲公司基于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有权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标准交付货物,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要求乙公司进行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
2. 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除了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甲公司还可以基于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因违约行为导致甲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甲公司权益的侵害。
因此,甲公司可以依据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即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甲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案例教学1. 案例导入在课堂上,首先向学生介绍案例的基本情况,包括合同背景、违约事实以及甲乙双方的权益冲突。
2. 理论讲解结合案例,向学生讲解请求权基础的相关理论,包括合同法上的请求权基础和侵权法上的请求权基础,以及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在法律领域中,请求权基础的分析对于解决纠纷和判定法律责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请求权基础进行深入分析,以展示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和重要性。
一、案例背景_____与_____因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对簿公堂。
案情大致如下:_____(卖方)与_____(买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_____元的价格将位于_____的房屋出售给买方。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导致买方无法按时取得房屋所有权。
买方认为卖方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经济损失。
二、请求权基础的确定(一)合同请求权在本案中,买方首先可以依据合同请求权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有义务按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其未履行该义务构成违约。
买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二)侵权请求权买方也可以考虑侵权请求权。
卖方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无法实现对房屋的所有权,可能侵犯了买方的财产权益。
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分析卖方的过错程度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不当得利请求权如果卖方因未履行合同义务而获得了不当利益,买方还可以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要求卖方返还。
三、法律分析(一)合同请求权的分析1、违约责任的认定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其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认定为违约。
2、损失的计算买方因卖方的违约行为可能遭受了多种损失,如房屋价格上涨导致的差价损失、因无法入住而产生的租房费用等。
这些损失应当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计算。
3、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判断卖方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在法律领域,请求权基础的分析是解决纠纷和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关键。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能够更清晰地理解和运用请求权基础的理论。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具体时间,_____(原告)与_____(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原告将其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为起止时间,租金为每月具体金额,支付方式为每月月初支付。
然而,在租赁期间,被告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告无果。
二、请求权基础的确定(一)合同请求权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这一请求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由于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例如,原告可能因为被告未支付租金而无法按时偿还房屋贷款,产生了额外的利息支出。
三、法律分析(一)合同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有效的合同: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的合同。
2、义务违反:被告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违反了合同中关于租金支付的约定。
3、损害:原告未能按时收到租金,导致其经济利益受损。
4、因果关系:被告未支付租金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原告的经济损失。
(二)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被告未支付租金构成违约。
2、损害:原告因被告的违约行为遭受了实际的经济损失。
3、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证据收集为了支持自己的请求权,原告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租赁合同: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租赁关系以及关于租金支付的约定。
2、催告通知:证明原告已经多次催告被告支付租金。
3、银行流水:证明原告未收到被告的租金以及因被告违约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五、诉讼策略(一)选择合适的诉讼请求原告可以同时主张合同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
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是一种分析法律诉讼中诉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方法。
本文将以某个案例作为例子,演示如何使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来分析该案件的合法性。
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规定乙方承租甲方的办公室,租金为每月5000元。
租赁期为一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合同中还规定,乙方须每月按时支付租金,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书面告知是否续租。
在2019年4月,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要求其补齐欠款。
乙方不仅拒不支付,还拒绝续租,希望提前解除合同,但未提供有效理由。
从请求权角度进行分析,本案涉及以下请求:1.甲方请求乙方按时支付租金;2.乙方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押金;3.乙方请求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以上各个请求,需要进行请求权基础分析,以确定其合法性和可行性。
对于第一条请求,甲方请求乙方按时支付租金,这是合法的。
该请求基于租赁合同中的规定,乙方应当按时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兑现合同中的约定。
因此,该请求是合法的,并且有行使的基础。
对于第二条请求,乙方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押金,这是需要进一步分析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
乙方在合同期内想要解除合同,需要提供有效的解除理由。
本案中,乙方未提供解除合同的有效理由,因此该请求不具有合法性。
此外,退还相应押金要求也不具有合法性,因为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其应该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不能指望甲方退还押金。
对于第三条请求,乙方请求不承担违约责任,这也需要进一步分析。
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已经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并且没有提供有效的理由来解除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的约定,可以按照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率进行赔偿,或者要求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总体来说,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可以帮助我们分析法律案件中各方的请求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在本案中,甲方的请求是合法的,并且有基础可行性;乙方的请求在某些方面不具有合法性和可行性。
请求权基础思维 案例
请求权基础思维案例一、什么是请求权基础思维呢?哎呀,这就像是我们解决问题的一把超级钥匙呢!就好比你在一个大迷宫里,请求权基础思维就是那个能指引你找到出口的小地图。
比如说,你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纠纷呀,像你买了个东西结果不好用,想要退货,这时候你就得用请求权基础思维来想想,你有什么权利要求退货呢?是基于买卖合同里的某些条款呢,还是有什么消费者保护法之类的依据。
二、请求权基础思维在案例中的体现1. 咱们先来说个简单的租房子的案例。
小A租了小B的房子,可是住进去之后发现,房子的窗户破了个大洞,风呼呼地往里灌。
小A就想让小B来修。
这时候小A就得运用请求权基础思维啦。
他得想想,在租赁合同里有没有规定房东要负责房屋的基本维修呢?如果有,那这就是小A要求小B修窗户的请求权基础。
就像是游戏里找到了过关的秘籍一样,有了这个依据,小A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找小B啦。
2. 再说说侵权的案例。
小C走在路上,被小D开车不小心撞到了。
小C受伤了,这时候小C要是想要小D赔偿,就得找请求权基础。
是基于道路交通法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呢,还是小D有故意或者过失侵权的行为。
这就像是在一堆法律条文里找宝藏一样,得仔细地去分析和挖掘。
如果小D是闯红灯才撞到小C的,那小C就可以根据交通规则里闯红灯要承担事故责任这一条,作为自己请求赔偿的请求权基础。
3. 还有买卖合同的案例呢。
小E在网上买了个手机,收到之后发现手机根本开不了机。
小E想换货或者退款。
这时候他就要找请求权基础啦。
他得看看商家的销售页面有没有什么关于商品质量保证的承诺,再看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要是商家承诺了是全新的能正常使用的手机,那小E就可以拿着这个承诺和相关法律条文,作为自己请求换货或者退款的依据。
三、请求权基础思维的重要性请求权基础思维真的超级重要呢!它就像是我们在法律的海洋里航行的指南针。
如果没有它,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就会像没头的苍蝇一样乱转。
比如说在上面那些案例里,如果小A不知道租赁合同里的权利义务关系,他可能就只能自己默默忍受破窗户了。
基于请求权基础的实例分析
基于请求权基础的实例分析一、概述在法律领域中,请求权是一种基本权利,它授予了个人或团体向法院或其他相关部门请求特定行为的权力。
基于请求权的实例分析是一种法律论述方法,通过分析个案中的具体请求权行使情况,探讨法律规则、原则和权益的适用性。
二、背景介绍请以由甲向乙提出索赔请求的实例为例,分析基于请求权基础的实例分析。
三、事实描述甲是一名购物者,他在乙的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
然而,电视在购买后不久出现了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四、法律适用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合理的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
在这种情况下,甲可以行使他的请求权,要求乙修理或更换故障电视,或者要求退还购买价格。
五、请求权行使甲通过书面信函向乙提出索赔请求,陈述事实情况并要求乙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
甲明确表示,如果乙不解决问题,他将不得不寻求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对方回应乙在收到甲的请求后,进行了调查,并同意修理或更换故障电视。
乙表示理解甲的不满,并愿意为其造成的困扰向甲表示道歉。
七、纠纷解决乙在一周内修复了故障电视,并将其送回给甲。
甲对维修结果感到满意,他选择了接受乙的解决方案,并表示对乙的积极回应表示感激。
八、结论通过该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基于请求权基础的实例分析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甲有权向乙提出索赔请求,并通过书面形式传达了他的诉求。
乙对该请求作出了积极回应,最终解决了纠纷。
请求权的行使在法律领域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它赋予了个人或团体捍卫权益的能力。
九、扩展内容除了上述实例分析,基于请求权的方法在其他领域中也有重要应用。
例如,在劳动法中,员工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请求合理待遇和工作条件;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原告有权请求法院对被告做出特定判决或赔偿。
通过基于请求权的实例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则和权益保护原则,同时也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权的工具。
十、总结基于请求权的实例分析是一种法律论述方法,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探讨个人或团体行使请求权的过程和结果。
合同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合同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就说啊,有这么个事儿。
甲和乙俩人,甲呢是个小商贩,乙是个普通的消费者。
甲在街边摆了个小摊位,卖一些特色的手工艺品。
乙有一天路过这个摊位,一眼就看中了一个特别精致的手工木雕。
这个木雕呢,造型独特,雕工也很细腻,乙特别喜欢。
二、合同订立。
乙就跟甲搭话啦,说:“大哥/大姐,你这木雕咋卖呀?”甲就笑着回答:“这木雕啊,300块呢。
”乙就觉得价格有点小贵,但是又实在是喜欢得紧,就跟甲开始讨价还价。
“大哥/大姐,便宜点呗,200行不?”甲犹豫了一下,说:“200真有点低了,不过看你这么喜欢,250吧,不能再少了。
”乙想了想,觉得250也还能接受,就说:“行吧,那我要了。
”就这样,口头的买卖合同就算是订立起来啦。
三、合同履行。
甲就把木雕包好递给乙,乙呢,拿出手机准备付钱。
可这时候,乙突然发现自己手机没电了,支付不了。
乙就有点尴尬地说:“大哥/大姐,我手机没电了,钱付不了。
我家就在附近,我回去拿现金来给你,你看行不?”甲心里有点犯嘀咕,这要是你走了不回来咋办呢?但是看乙一脸诚恳的样子,就说:“行吧,那你可快点儿啊。
”乙就赶紧往家跑。
四、合同请求权基础分析。
1. 乙的请求权基础。
乙有权利拿到这个木雕,因为他们已经达成了买卖合同。
在这个合同里,乙付出250元的价款,就有权获得这个木雕。
这就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请求权。
乙已经和甲协商好价格并且甲也同意把木雕卖给乙,这就相当于甲对乙做出了一种承诺,乙基于这个承诺就有了要求甲交付木雕的权利。
虽然乙还没有支付价款,但是按照他们的约定,乙有回去拿现金支付的义务,这个不影响乙对木雕已经产生的请求权。
就好比你去饭馆吃饭,你跟老板说你先吃,吃完再给钱,老板同意了,那你就有权利先吃到饭一样。
2. 甲的请求权基础。
甲呢,他的请求权基础就是获得250元的价款。
他已经把木雕交给了乙(虽然是暂时的,因为乙还没付钱),按照合同的约定,他就有权利从乙那里得到250元。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在法律体系中,请求权是指当事人凭借法律规定的权利主张其合法权益的一种
权利。
请求权的行使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依据和条件,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分析请求权的基础。
某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将房屋交付给甲并支付全部
购房款项。
然而,在约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到来之时,乙却以各种理由推迟交付房屋,并且拒绝支付购房款项。
甲在多次催促无果后,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首先,甲主张的请求权基础是合同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
关规定,甲与乙签订了购房合同,乙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房屋并支付购房款项,而乙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因此甲有权依法主张其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其次,甲主张的请求权基础是违约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未按时交付房屋并且拒绝支付购房款项,已构成违约行为,甲有权主张乙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最后,甲主张的请求权基础是法院裁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
事人对民事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甲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乙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这是甲行使请求权的法定途径。
综上所述,通过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请求权的基础。
在实际
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请求权,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同时,也需要在行使请求权的过程中,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合同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
合同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一、案例背景。
咱先来说说这个案例的大致情况哈。
有这么两个人,一个是小明,一个是小红。
小明呢,他有一个特别酷的自行车,小红看到了就特别喜欢。
然后呢,小红就跟小明商量,说她想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借用这个自行车。
小明觉得小红人还不错,就答应了。
这就是这个事儿的开端啦。
二、合同的订立。
1. 口头约定。
他们俩当时就是简单地口头达成了协议。
小明说:“小红呀,你可以借我的自行车用一个月,但是你得好好爱护它哦。
”小红就很开心地回答:“好的呀,小明,你放心吧,我肯定会像对待自己的宝贝一样对待它的。
”这虽然是个口头约定,但在这个案例里,这就是合同订立的开始呢。
不过呀,口头约定有时候会有点小麻烦,要是后面有啥分歧,可能就会出现各说各话的情况。
2. 隐含的条款。
在这个借用的合同里,其实还有一些隐含的条款哦。
比如说,虽然没明说,但是自行车在借用期间的正常损耗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如果小红把自行车给弄坏了,而且是那种因为她自己不小心或者故意的行为导致的,那她就得负责修理或者赔偿。
这就像是一种大家心里都默认的规则,虽然没写在纸上,但在合同关系里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呢。
三、合同请求权基础的分析。
1. 小明的请求权。
如果在借用期间,小明发现小红没有好好照顾自行车,比如说把自行车放在雨里淋着不管。
那小明就有请求权啦。
他可以要求小红按照当初的约定,好好对待自行车。
因为他们之间有这么一个借用的合同关系,小明基于这个合同,有权利要求小红履行她的义务。
小明就可以很委屈地对小红说:“小红呀,你当初答应我要好好爱护自行车的,你这样把它放雨里,可不行哦。
”这就是小明的合同请求权,它是建立在他们的约定之上的。
2. 小红的请求权。
小红呢,在借用自行车的过程中,也有一些请求权哦。
比如说,如果小明在借用期间突然又想把自行车要回去,而且没有什么合理的理由。
小红就可以依据他们的合同,请求小明让她继续使用到一个月期满。
小红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小明,我们说好借一个月的,你可不能中途变卦呀。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
请求权基础案例分析报告在法律领域中,请求权基础的分析对于案件的解决至关重要。
请求权基础是指当事人得以向他人请求特定行为的法律规范依据。
以下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详细阐述请求权基础的分析过程。
一、案例事实_____与_____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_____将其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出租给_____,租赁期限为两年,每月租金为X元。
合同签订后,_____依约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及一个月的押金。
然而,在租赁期间,房屋出现了严重的漏水问题,导致_____无法正常居住。
_____多次联系_____要求维修,但_____一直未予处理。
无奈之下,_____自行找人维修,花费了维修金额元。
此后,_____以房屋无法正常使用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同时要求_____承担维修费用。
二、请求权基础分析(一)合同解除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案例中,房屋出现严重漏水问题,影响了_____的正常居住,_____多次要求_____维修,但_____一直未予处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因此,_____有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租赁合同。
(二)退还租金及押金请求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解除后,_____已经支付的剩余租金及押金应当予以退还。
因为租金是基于租赁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应当终止,已支付的部分应当退还。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的实例演示【案情介绍】旅游公司与汽运公司于2000年4月28日签订“租车协议书”一份,约定旅游公司向汽运公司租用11辆空调大巴车,每辆2.3万元;汽运公司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负责运送旅游公司的一个旅游团A。
签订协议时,旅游公司先付1万元定金,余款于4月30日上午11时起交清,否则没收定金,取消租车协议;汽运公司于5月1日12时10分在广西北海火车站接站,于晚上12时前到达海口,租车时间至5月5日;汽运公司必须遵守协议,必须配合旅游公司的安排,不得迟到,不得无理取闹,如有违反,双倍返还定金。
签约后,旅游公司于4月29日交1万元的定金和8万元租车费。
因旅游公司未按时付清全部款项,故致函汽运公司称,因“五一”放假,所余款项于5月5日付清。
汽运公司在从北海至海口的行程中,因六号车发生故障,致使整个团队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到达海口;另外十号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因司机急刹车,致使一名导游郭某和另外七名旅客不同程度受伤。
行程结束后,汽运公司于5月16日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旅游公司只付3.7万元,同时交投诉信一份、医疗费单据给汽运公司,汽运公司表示拒绝。
5月25日汽运公司再次要求旅游公司付清余款4.3万元未果,遂向法院起诉。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旅游公司认为不付余款给汽运公司是因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造成B旅行社拒付尚欠该公司的团费23846元。
一、解题理论前提的概述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的基本模式是“谁得向谁,依据何种法律规范,主张何种权利。
”可以归结为三个要素、三个步骤。
三个要素包括:一是请求权的主体。
谁向谁提出请求,也即具体案件中的原被告分别是谁?二是主张,即请求的权利类型和内容。
三是法律规范,即请求权的基础。
三个步骤:首先确定请求权。
第一,理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断请求权的性质,是给付之诉、形成之诉还是确认之诉,请求权的主体和内容是什么,即谁向谁提出什么请求?这是分析问题的前提。
第二,对请求权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通盘进行检索。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实例演示
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分析案例实例演示请求权基础分析法(Rights-based Approach)是一种用于分析和评估人权问题的方法。
该方法着重强调个体的请求权和需求权,将人权视为个体的权利与需求之间的平衡,以满足个体的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
下面将以针对教育权利的案例实例演示请求权基础分析法。
案例背景:在国地区,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滞后,教育资源相对匮乏,许多年轻人无法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一些家庭无法承担教育费用,导致他们的子女无法上学。
此外,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更为有限,导致少数民族儿童面临更大的教育困境。
基于请求权基础分析法,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分析和解决该案例。
步骤一:明确个体的基本权利与需求通过与案例中的个体、家庭和社区成员的对话和参与,我们可以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诉求。
从中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基本权利与需求:1.教育权利:所有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平等的机会和可及性。
2.经济权利:家庭应当具备经济能力,以支付子女接受教育所需的费用。
3.文化权利:教育应当尊重和维护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与特点。
4.平等权利:教育机会应当平等分配,不论个体的社会经济背景和族群。
步骤二:评估和确立责任人在此步骤中,我们需要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体在满足教育权利与需求方面的责任分工。
1.政府责任:政府是满足教育权利的最主要的责任方,包括提供足够数量和质量的教育资源、制定合适的教育政策与法规,保障教师的培训和待遇等。
2.社会责任:社会应当通过建设合适的教育环境和设施,提供教育援助、奖学金和志愿者支持等,协助政府提供教育服务。
3.个体责任:个体和家庭应当有责任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意愿,确保自己能够充分利用提供的教育机会。
步骤三:采取相应措施与解决方案在确定责任人和责任后,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教育问题:1.政府层面: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高教育预算以增加教育资源。
制定法律和政策,确保教育机会平等,并为经济困难家庭提供教育援助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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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基于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案例练习报告——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的法律适用北大法学院教授葛云松摘要请求权基础方法,是将民事实体法适用于具体个案的方法。
在法学院的案例练习课程中训练请求权基础方法,可以有效地训练检索法律以及法律资料的能力、发现法律解释上的问题并进行解决的能力,实质性地提高法律技能。
本文以一个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为例,演示了请求权基础方法在一个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件中的运用,并在分析过程中,对于《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强险条例》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了解释。
本文还简要地介绍了请求权基础方法与民事诉讼的关系、请求权基础方法之下需要分步骤解决的三个主要问题(请求权的发生、请求权的消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以及该方法对于养成清晰的法律思维的意义、对于法律实务工作的价值。
关键词请求权基础方法法律技能民法案例研习一般侵权行为机动车交通事故目录绪言 2壹、丙对A公司的请求权 4一、《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违法侵权)(结合《交强险条例》第10条第1款)上的请求权5(一)《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一般解释 5(二)请求权的发生 6(三)请求权的消灭10(四)被请求人的抗辩权10(五)小结11二、结论11贰、丙对甲的请求权11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前段上的请求权11(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前段的基本解释11(二)请求权的发生14(三)请求权的消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15(四)小结15二、《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狭义侵权)上请求权15(一)《侵权责任法》第49条第2句、《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2条第2句与《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关系15(二)请求权的发生16(三)请求权的消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17(四)小结17三、《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违法侵权)(结合《交强险条例》第2条第1款)上的请求权17(一)请求权的发生18(二)请求权的消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20(三)小结20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后段上的请求权20五、结论20叁、丙对乙的请求权20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前段上的请求权20(一)《侵权责任法》第52条第1句分析20(二)请求权的发生22(三)请求权的消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22(四)小结22二、《侵权责任法》第52条第1句上的请求权22(一)侵权责任法》第52条第1句的基本解释 22(二)请求权的发生24(三)请求权的消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25(四)小结25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后段上的请求权25(一)请求权的发生25(二)请求权的消灭、被请求人的抗辩权26(三)小结26四、结论26肆、案件结论27一、本案结论27二、本案涉及的实体法解释问题的总结 27伍、简要的总结28绪言请求权基础方法,是德国法院在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的基础方法。
法科学生则须在接受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反复练习,以达致完全熟练的程度。
[1]这一方法最初通过台湾的王泽鉴教授的著作[2]在中国大陆的出版,而被大陆的法律工作者所了解,并且随着该著作影响的不断扩大,以及此后一些译介作品的发表,[3]在法律界逐渐广为人知。
一些民法学者还进一步发表了一些著述,[4]并运用这一方法将中国现行法适用于具体案例。
[5]笔者曾撰文呼吁法学教育的改革,将案例练习课程视为教学改革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6]从2012年起,笔者与同事许德峰副教授、刘哲玮副教授一起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开设了“民法案例研习”课程,探索如何将该方法运用于中国。
[7] 请求权基础方法的意义何在?可能有两种不妥当的观点。
有人可能过分夸大其价值,仿佛一着在手,就获得了一把金钥匙,从此天下再无难题;还有人则可能过分贬低其意义,视其为刻板、僵化的公式套用,无助于解决现实问题,尤其是“疑难案件”(hard case)。
本文是笔者在课程中使用的一个教学案例。
本文的目的,一方面是介绍作者对请求权基础方法的理解,以就教于方家,另一方面,由于本案涉及许多法律解释上的难题,本文试图通过自己的分析,说明请求权基础方法在“疑难案件”中的运用。
当然,本文也希望对这些法律问题本身提出意见,以供司法中参考。
本文将首先对案件的民事实体法适用问题进行分析,然后在文末简单总结一下对请求权基础方法的理解。
案情如下甲购买了一辆摩托车,已经投保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在A保险公司投保,该公司具备从事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将于2013年4月1日到期。
2013年3月25日,甲向A公司要求继续投保,可是A公司向其表示:摩托车交强险业务亏损严重,如果甲不同时投保商业险,就不同意为其承保交强险。
双方协商无果。
甲因为很快要到外地出差三周,遂按照平日做法将摩托车停在住宅楼下的车棚,计划等出差回来后再处理交强险投保事宜。
4月10日晚,甲的家门被小偷乙撬开。
乙行窃时,发现桌子上的摩托车钥匙(具有遥控功能)。
乙到楼下按钥匙上的按键,很快找到了摩托车。
乙骑上摩托车、携带所盗物品逃离现场。
在逃离过程中,乙的驾驶仍然相当谨慎,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但是,有某丙突然违章横穿马路。
因为事发突然,乙虽然采取了必要的制动措施,仍然撞倒了丙,导致丙腿骨骨折。
摩托车撞向护栏,乙也受了伤,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丙花去医疗费6万元并经治疗后痊愈。
其中有1万元是医院进行紧急处置的阶段所收取的各种费用,其余5万元是后续治疗的其他费用。
丙所携带的价值1万元的高档数码相机被完全损坏,此外还发生了2万元的误工损失。
在丙的要求下,A公司向丙支付了1000元,但是拒绝支付更多的金额。
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乙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责任,丙应承担全责。
另:乙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丙向法院起诉了甲、乙、A公司。
法院认可了上述事实,并采纳了上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乙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无过错。
请问:(1)丙对A保险公司的请求权;(2)丙对甲的请求权;(3)丙对乙的请求权。
[8]与本案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07年、2011年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12年两次修改)(以下简称“《交强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以下简称“《交通事故司法解释》”)。
以下分别回答上述问题。
壹、丙对A公司的请求权A公司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任何牵连。
但是,假如A公司为甲承保,丙就有可能获得A公司的赔付。
丙与A公司之间并无合同关系,唯一可能主张的是侵权责任。
一、《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违法侵权)(结合《交强险条例》第10条第1款)上的请求权(一)《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一般解释《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关于一般侵权行为(过错责任)的基本规定。
关于该款,国内的学说和司法实践在解释上观点分歧。
本款中的“民事权益”,在该法第2条第2款中已经给出定义,包括各种“人身、财产权益”,通说认为不仅包括绝对权,而且包括其他权益(债权和其他利益)。
这样,从第6条第1款的文义来看,侵害绝对权和其他权益(包括债权)的,只要有过错,也就是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将绝对权和其他权益进行平等保护,因抽象轻过失而侵害任何类型的民事权益均应承担民事责任,将导致侵权责任过分泛滥,对于行为自由形成过度的限制。
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对于非因侵害绝对权而导致的财产损失(理论上所谓“纯粹经济损失”),包括侵害债权,应如何处理。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是《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延续,其实质内容基本一致。
从关于《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司法实践来看,我国各级法院历来没有采取过如此宽泛的观点。
人与人在社会上高度依存,互相之间发生着各种有利或者不利的影响。
但是,只有加害人对于自己的行为可能致人损害能够预见时,法律上才应当使其负担避免该损害的义务,并在其因为过失而导致该损害时,使其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绝对权具有对世性,第三人均可方便查知,自然可以预见到其行为的后果。
法律具有公开性,可以为众人所知,对于那些以保护他人为目的的法律,不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绝对权还是保护其他权益,行为人对于自己违反这些法律的行为将导致他人发生损害,都可以预见。
因此,因过失而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而致人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但是,在此之外,债权和其他纯粹经济利益不具有公开性,第三人难以了解其存在,因此应当仅在故意违反善良风俗而损害他人的该利益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分析并不涉及特殊侵权行为。
因此,《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文义解释将导致过分宽泛的结果,应当依法律目的而加以限缩。
应当认为,可以将该款所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解释为包括三种独立的请求权基础:(1)因过错侵害他人绝对权而致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狭义侵权”);(2)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而致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违法侵权”);(3)故意违反善良风俗致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背俗侵权”)。
[9]上述解释,已经获得司法解释上认可。
《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19条第1款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主持起草该司法解释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在解释该条的含义时,明确表示应当对《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解释为上述三种具体类型。
并进而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所规定的投保义务,是保护他人的法律。
因此,投保义务人违反该义务而导致的损害(具体范围是:按照已投保交强险的情形下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的计算方式计算出来的金额),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适用时,并不能以该司法解释为请求权基础,而是应以《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结合《交强险条例》第2条第1款)[11]作为请求权基础。
[12]该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将《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解释为包括了“违法侵权”这一具体类型,并且将《交强险条例》第2条第1款的规定,解释为保护他人的法律。
本文这里将要分析的是丙对A公司的请求权。
丙的人身伤害和所有权侵害,显然并非A公司所导致,因此显然并不存在狭义侵权。
A公司拒绝承保而使得丙无法获得保险金的赔付,其行为有可能构成《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之下的违法侵权。
为此,需要分析违法侵权的构成要件,而其中最重要的是,要考察A 公司的行为是否违反了某个“保护他人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