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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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病理诊断报告是医院中非常重要的文件之一,它对于诊疗工作的准确性及医患双方的沟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和有效性,医院建立了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一、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目的和意义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准确记录患者的病理诊断结果,并向临床医生提供有关治疗、预后、预防等方面的参考信息。

通过建立规范的病理诊断报告制度,医院能够提高病理科工作效率,保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可读性,最大程度地满足临床诊疗的需要。

二、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内容和要求1. 报告内容病理诊断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标本信息:包括标本来源、标本性质、标本数量等。

(2)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基本信息。

(3)临床信息:包括患者主诉、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等。

(4)病理检查方法:包括病理标本的处理、染色等方法。

(5)病理诊断结果:这是病理报告的核心部分,应详细描述病理检查结果和诊断结果。

(6)诊断意见:根据病理诊断结果,提供相应的治疗建议或预后评估。

(7)医生签名和日期:病理诊断报告应有主治医师或主管医师签名,并注明签名日期。

2. 报告要求为保证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和可读性,制度要求如下:(1)报告格式:病理诊断报告应使用规范的格式,包括规范的报告表头、表格等,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整洁美观。

(2)语句通顺:报告中应使用简洁而规范的语句,以便医生和患者能够准确理解报告内容。

(3)术语准确:病理报告中使用的术语应准确无误,以提高报告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图片附注:若病理报告中需要附带相关图片,应在报告中进行正确注释,以便读者准确理解图片所示内容。

(5)文件保存:病理诊断报告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确保报告可追溯和查询,有助于医务人员共享和参考。

三、加强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管理和监督为了确保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措施,具体包括:1. 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医院应建立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控制机制,通过检查和评估病理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医学病理科室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医学病理科室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医学病理科室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病理科是医学领域中重要的科室之一,负责疾病诊断和鉴定工作。

为了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病理科室需要遵守一定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介绍医学病理科室的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帮助科室成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一、标本接收与登记1. 接收标本前,应仔细核对病员信息,确保标本与病员一致。

2. 标本接收时,应填写标本接收登记表,详细记录标本的类型、数量、来源等信息。

3. 对于特殊标本,如手术标本或病理切片,应单独进行登记,并加强保护措施。

二、标本处理与制片1. 标本处理时,应严格按照病理学原理和技术要求进行。

2. 标本切片前,应确保刀片的锋利度和切片机的正常运转。

3. 切片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正确定位和切割方向,并避免切割损伤标本。

4. 制作标本切片后,应及时进行染色和固定等处理,保证切片的质量。

三、病理诊断1. 对于不同类型的病理标本,应由专业的病理学医师进行鉴定和诊断。

2. 在诊断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病理学知识和相关实验室检查结果,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 对于复杂病例或需要会诊的情况,应及时与其他科室专家进行讨论和协商。

四、病理报告1. 病理报告是病理科工作的重要成果,应准确、完整地记录诊断结果。

2. 在编写病理报告时,应按照规范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包括病人基本信息、标本描述、病理诊断等内容。

3. 对于难以确定诊断的病例,应在报告中注明可能的诊断范围,并提出进一步检查和鉴定的建议。

五、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1. 病理科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估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

2. 严格执行标本处理、操作规范和工作记录等要求,保证工作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3. 开展持续教育和培训,提高科室成员的专业素质和水平。

六、安全与防护1. 病理科室是涉及病原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工作环境,应加强安全教育和防护意识。

2. 严格遵守标本处理和废弃物处理的规定,确保员工和环境的安全。

3.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防护眼镜等,并定期更换和消毒。

病理检查报告制度

病理检查报告制度

病理检查报告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规范医院病理检查报告的编写与发布流程,提高报告质量和准确性,保障患者利益和医疗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病理科的工作人员,包含病理医师、病理技师、病理实习生等,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

3. 报告编写流程3.1 标本接收与登记•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及时接收送检标本,并进行登记记录,确保标本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登记内容应包含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送检医师、送检日期等紧要信息。

•当标本损坏或标签不清楚时,应及时与送检医师进行沟通,并记录反馈信息。

3.2 标本处理与制片•病理科工作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对接收到的标本进行处理,包含标本固定、切片等工作。

•标本处理过程中应注意标本的完整性和正确性,避开患者标本混淆或损坏。

•制片过程中要确保操作规范,避开切片误差导致结果不准确。

3.3 镜下察看和诊断•病理医师应依据标本切片,进行镜下察看和诊断,记录相关的病理特征、细胞形态等。

•在诊断过程中应充分参考患者的临床资料,并结合科学依据,确保诊断结果准确可靠。

•如遇到多而杂或疑难的病例,病理医师应及时与其他专家进行讨论,并做好书面记录。

3.4 报告编写与审核•病理医师应依据镜下察看和诊断结果,撰写病理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含病变描述、诊断结论和其他相关信息,确保报告准确详实。

•报告编写后,需经过病理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的审核,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

3.5 报告发布与归档•经审核通过的病理检查报告应及时发布给送检医师和相关部门。

•报告的发布方式可以包含纸质报告、电子报告等形式,确保及时传递报告信息。

•发布后的报告需要进行归档保管,确保报告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4. 报告质量掌控4.1 质量评估与监控•病理科应建立报告质量评估与监控机制,定期对报告质量进行评估,并进行统计分析。

•质量评估应包含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等方面的考核。

•监控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工作人员,并进行必需的培训和引导。

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

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

病理科诊断工作制度(讨论稿)一、报告资质(一)病理诊断(含细胞病理诊断和细胞学筛查工作),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病理医师完成,且其质量和时限符合相关规定。

(二)满三年的住院医师才能签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理报告。

(三)冷冻切片诊断报告要求主治医师或以上资格人员签发并有 5 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四)疑难病例、院外会诊病理诊断报告均由科主任授权的上级医师或科主任签发。

二、审核程序(一)病理医师诊断前,必须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是否相符。

(二)阅读申请单上所有填写的内容,对于不清楚的内容及时联系送检医师。

(三)阅片时必须全面,不要遗漏病变。

(四)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不符时,涉及到病变部位或病变性质,需重新审查。

(五)建立病理诊断审核制度。

住院医师负责初检,再由高职称医师负责审核并签署病理诊断书,科主任负责科内全面的病理诊断和复查工作。

常规诊断报告准确率?95%。

三、疑难病例会诊(一)遇到疑难病例,交于上级医师复核,并签署全名。

(二)遇特殊病例、罕少见病例、疑难病例等,需组织科内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会诊,解决诊断问题,须做好记录。

其病理诊断报告由主治医师以上资职人员出具,并经上级医师复核,签署全名后发出。

仍有疑问的可以请上级医院病理专家会诊解决。

(三)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科集体阅片,由科内具有高级职称的资深医师带领全科医师集体阅片,对疑难、罕见病例和会诊病例、读片会病例进行讲解,并有相应记录。

四、出具病理诊断报告及时限(一)病理诊断时限,大标本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发出,活检小标本于 3 个工作日内发出,冰冻病理诊断应于30 分钟内发出,细胞学诊断应于 2 个工作日日内发出,疑难病例和特殊病例除外。

(二)报告的签发需报告人亲笔签名,未经签字的报告无效。

(三)病理报告送达临床科室时,由接收的医、护人员在登记簿签收。

(四)病理医师应临床医师要求,负责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提供解释和说明。

(五)病理科已发出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被遗失时,一般不予补发。

病理科病理诊断工作制度

病理科病理诊断工作制度

病理科病理诊断工作制度I目的为加强诊断报告管理,提高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及时性,特制定此制度。

II范围适用于病理科。

III制度一、各级诊断医师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授权。

二、阅片医师必须在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理号、切片号和片数后方可阅片,如有出入,应立即更正;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和大体描述,全面、细致地阅片,切勿遗漏任何部分。

注意各种有意义的病变。

必要时应向有关临床医师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三、如切片质量不佳(切片重叠、有刀痕、溢液、染色不良等)影响诊断,则应指导技术员重新切片。

四、对于疑难病例、罕见病例,下级医师应交上级医师复阅并签名。

必要时需送上级医院会诊。

五、经院外专家会诊的病例,应将各方面会诊意见的记录存档,如各方会诊意见不一、难以明确诊断时,可参考会诊意见酌情诊断,或在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将各方会诊意见列出,供临床医师参考。

六、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5个工作日以内。

由于某些原因(包括脱钙、深切片、补取材制片、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疑难病例会诊或传染性标本延长固定时间等)不能如期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时,应以口头或由诊断医师签发“延缓病理诊断报告通知单”,告知有关临床医师或患方,说明迟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原因。

七、病理诊断书由专人送至各科室,由该科正式工作人员签收。

八、病理医师负责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解释说明。

九、常规病理诊断报告准确率应大于97%。

IV参考依据1.《临床病理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31号)2.《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

病理诊断报告工作制度模板

病理诊断报告工作制度模板

病理诊断报告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病理诊断报告是医疗机构临床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为确保病理诊断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病理科(室)病理诊断报告的制作、审核、签发和管理等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病理科(室)负责人:负责病理诊断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全面负责。

2. 病理医师:负责病理标本的检查、诊断和报告撰写。

3. 病理技师:负责病理标本的处理、制片和染色等技术操作。

4. 病理诊断审核医师:负责对病理诊断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病理诊断签发医师:负责对审核通过的病理诊断报告进行签发。

三、工作流程1. 病理标本接收:病理科(室)收到临床科室送检的病理标本后,应及时进行登记、核对和处理。

2. 病理制片:病理技师根据标本类型和诊断需求,进行切片、制片和染色等操作。

3. 病理诊断:病理医师在仔细观察制片后的病理切片的基础上,结合临床资料,进行病理诊断,并撰写病理诊断报告。

4. 病理诊断审核:病理诊断审核医师对病理诊断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关注诊断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5. 病理诊断签发:病理诊断签发医师对审核通过的病理诊断报告进行签发,并加盖病理科(室)印章。

6. 病理诊断报告发放:病理科(室)应及时将签发的病理诊断报告送达临床科室,并确保报告的安全、保密和及时性。

四、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1. 病理科(室)应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对病理诊断报告的整个流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2. 定期对病理医师、病理技师等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

3. 病理科(室)应定期组织病理诊断报告质量评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改进。

4. 鼓励病理科(室)参与国内外病理诊断报告质量标准的制定和交流,不断提升病理诊断报告的质量水平。

五、记录与归档1. 病理科(室)应详细记录病理诊断报告的制作、审核、签发和发放过程,确保可追溯性。

病理科检验与报告管理制度

病理科检验与报告管理制度

病理科检验与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科检验与报告工作流程,保证病理检验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病理科的全部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技师、护士等。

第三条病理科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作。

任何人不得违反本制度,造成危害病理检验质量和医疗服务安全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章病理标本接收与处理第四条病理标本应当正确标注病人姓名、年龄、性别和标本种类等信息,并做好标本的包装保护工作。

第五条全部病理标本必需随同病人的申请单一起送至病理科,并尽快进行登记。

第六条病理科应当设立标本接收登记台,接收并登记全部送达的病理标本,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第七条收到病理标本后,病理科应当立刻布置专人进行标本的快速初检,核实标本是否完整,必需时与送标医生沟通增补信息。

病理科应当依照标本种类和临床急缘要求布置检验工作,确保及时完成相应的检验任务。

第九条对于疑难多而杂的标本,病理科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讨论,确保最终的诊断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病理科应当建立和维护标本存储管理制度,保证标本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交叉污染和损坏。

第三章病理报告编写与审核第十一条病理科应当依据病理标本的检测结果,及时编写病理报告,并确保报告的准确、规范和完整。

第十二条病理报告应当包含病理诊断、病理所见、试验室检查结果等内容,同时要求报告格式统一、文字简练。

第十三条病理报告编写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严禁由未经培训和授权的人员进行编写。

第十四条病理报告应当经过编写人员认真审核,确保文字无误、逻辑通顺。

第十五条病理科应当设立报告审核岗位,由有丰富经验的资深医生进行报告的最终审核。

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报告。

病理报告一经发布,不得再进行任何修改,如需修订必需出具增补报告,同时在原报告上做出相应注释。

第四章病理报告存档与查询第十七条病理科应当建立完善的病理报告存档管理制度,确保报告的长期保管和安全性。

实施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管理制度

实施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管理制度

实施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的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病理科的正常运转和病理诊断准确性,特订立本制度。

二、工作目标1.病理诊断目标:–供应准确、可靠的病理诊断服务,为临床治疗供应依据。

–保证病理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提高工作效率。

2.管理目标:–规范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的流程,确保操作规范。

–加强病理诊断和病理报告的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三、诊断工作流程1. 病理标本手记1.临床医生负责标本手记操作,确保手记的标本品质良好。

2.标本手记应符合医学伦理规范和标准操作流程。

2. 标本接收与登记1.病理科工作人员负责接收标本,并进行登记记录。

2.登记内容包含:标本编号、标本种类、手记日期、送检医院及科室、病人基本信息等。

3. 标本处理与制片1.病理科工作人员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标本处理和制片操作。

2.制片应符合质量掌控标准,确保切片质量良好。

4. 病理诊断与报告编写1.病理科医生进行病理诊断,确保临床与病理诊断全都性。

2.病理诊断结果应写入病理报告,并进行认真记录。

3.病理报告应包含病理诊断结果、病理描述、病理图像等内容。

5. 病理报告审核与签发1.病理科医生对病理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准确性和完整性。

2.核实无误后,由主治医生签发病理报告。

3.签发人应核实病理报告的准确性,并在报告上签名。

6. 病理报告归档与管理1.病理报告归档应依照规定的编号进行存储和管理。

2.病理报告应妥当保管,防止损毁和丢失。

3.病理报告的查阅和复印应符合医院的相关规定。

四、质量管理1. 质量掌控1.病理科应建立质量掌控体系,对诊断和报告的质量进行监测。

2.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矫正。

2. 过程记录与统计分析1.在病理工作过程中,应记录紧要数据和操作情况。

2.每月进行病理工作情况的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五、信息安全管理1. 数据保护1.病理科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病理检查与病理报告制度

病理检查与病理报告制度

病理检查与病理报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提出目的为了规范医院的病理检查与病理报告工作,提高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病理检查与病理报告工作的科室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病理检查:指通过病理学方法对患者的组织、细胞等进行专业检查和分析的过程。

2.病理报告:指依据病理检查结果,对疾病进行诊断、评估和建议治疗措施的书面报告。

第二章病理检查第四条病理标本手记1.医生在手术或活检过程中应依据需要手记所需病理标本,并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正确手记位置。

2.标本应及时送往病理科,并妥当保管和标记,以确保标本的可追溯性和防止交叉感染。

第五条病理标本处理1.病理科人员接收病理标本后,应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包含标本固定、切片、染色等。

2.病理标本的处理应遵从严格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化流程,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第三章病理报告第六条病理报告编写1.病理科医生应依据病理检查结果及相关资料编写病理报告。

2.病理报告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理检查结果、病理诊断、病理分级、预后评估、治疗建议等内容。

3.病理报告应准确、清楚、完整,并符合规范化的格式和要求。

第七条病理报告审核1.病理科负责人应对编写的病理报告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2.病理报告的审核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进行,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病理报告保管1.病理报告应妥当保管,保存原始记录和电子文件,以备查阅和追溯。

2.病理报告的保管时间应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归档。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九条质量掌控1.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订立相应的质量掌控制度和标准。

2.病理科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审和外部质量评估,确保病理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都性。

第十条不良事件报告1.病理科应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评估和报告。

2.不良事件报告应包含事件的具体情况、原因分析、改进措施等,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矫正和防备措施。

医学病理科室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医学病理科室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

医学病理科室工作规范及操作流程病理科是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组织和细胞进行病理学的分析和诊断。

为了保证病理工作的高效、准确,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

本文将介绍医学病理科室的工作规范以及常见的操作流程,并对其重要性进行讨论。

一、工作规范1. 质量控制:在病理科室中,质量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所有的操作流程和结果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科室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认证。

2. 安全与卫生:医学病理科室涉及到对生物样本的处理和操作,因此必须遵守严格的安全与卫生规定。

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和实验室服等,以防止感染和交叉污染。

另外,对于有害物质和废弃物的处理,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和处置。

3. 文档管理:病理科室的工作涉及到大量的数据和文档,包括标本的登记、结果的报告等。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可追溯性,科室应建立完善的文档管理系统,并对相关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和备份。

4. 信息交流与沟通:病理科室的工作需要与多个医疗部门和专家进行协作,因此良好的信息交流和沟通至关重要。

科室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确保与其他科室之间的数据共享和沟通畅通无阻。

二、操作流程1. 标本接收和登记:标本接收是病理工作的第一步,需要仔细检查标本的完整性和标识的准确性。

接收后,将标本进行登记,并分配唯一的标本编号,以确保标本的追踪性和可溯源性。

2. 标本处理和取材:标本处理包括固定、包埋、切片等步骤。

固定是将标本中的细胞和组织固定在组织学染色前的状态,以保持其形态结构和生理特性。

包埋是将固定后的标本置于蜡块中,使其硬化并便于切割。

切片是将包埋后的标本切成薄片,以便于显微镜观察。

3. 组织学染色:组织学染色是病理学诊断的重要步骤,通过染色可以突出不同细胞和组织的特征,帮助医生准确诊断。

常见的组织学染色方法包括血液学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和核酸染色等。

4. 镜检和结果报告:镜检是通过显微镜观察标本,分析细胞和组织的形态和结构,从而做出诊断。

病理检查与报告编制规范

病理检查与报告编制规范

病理检查与报告编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检查及报告编制工作,提高医院病理诊断水平,确保病理学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订立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院全部病理科室的病理检查与报告编制工作,包含组织病理学、细胞病理学和分子病理学等。

第三条医院病理科室应依据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订立细化的操作规范,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掌控体系。

第二章检材手记与标记第四条严格依照医院病理科室订立的标本手记操作规范,手记病理学检查所需标本。

第五条手记的标本应妥当包装,并在标本容器上标明患者相关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年龄、标本类型、手记部位、日期等。

第六条手记时应注意避开污染和混淆,尽量避开损伤和变形,确保手记得到代表性的标本。

第七条对于特殊病例,需提前做好沟通和协商,确保手记到充分的标本并保证其质量。

第三章试验室操作与质控第八条病理科室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医师和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病理试验室应配置齐全的试验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条试验室操作人员在进行病理学检查时,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试验室应建立和遵守质量掌控体系,依照规定的质量掌控标准进行质量掌控,并记录相应的质控数据。

第十二条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与整改,及时矫正不足并提高诊断质量。

第四章报告编制与审核第十三条病理报告应依照医院病理科室订立的报告编制规范进行编写。

第十四条报告编制人员应掌握病理学料子的分析和解释本领,确保报告内容正确、准确、全面。

第十五条报告编制应遵从标准的格式和术语,不得显现模糊、不明确或不规范的表达。

第十六条报告编制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填写报告的各个项目,如临床资料、标本种类、镜下所见、诊断结论等。

第十七条病理报告应经过专家或主任医师审核,并在报告上标注审核人员的姓名和审核看法。

第十八条审核人员应对报告编制人员的工作进行审核,并确保报告编制符合医学伦理和诊断要求。

病理诊断规范制度

病理诊断规范制度

病理诊断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病理诊断工作,提高病理诊断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订立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病理科室,对病理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和参加病理诊断工作的相关人员具有管束力。

第三条病理诊断应遵守医德、医风、医纪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贯彻医院的品牌理念和服务标准。

第四条医院病理科室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设备和质量掌控体系,提高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病理科室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与协作,供应及时有效的病理诊断结果和咨询服务,为临床医师供应科学的医疗决策依据。

第二章病理诊断流程第六条病理科室应依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完成以下病理诊断任务:组织标本的取材、初步病理学检查、病理学分型、病理报告的编写和报送。

第七条病理标本的取材应依照规范操作,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必需时可以与临床医师进行讨论,以确定最佳的取材方法和部位。

初步病理学检查应包含对标本的外观、大小、形态的察看,并进行必需的取材和切片处理。

对于不能确定诊断的情况,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进行沟通并订立进一步检查计划。

第九条病理学分型应依据标本的组织学特征、细胞学特征、免疫组化等方法进行,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对于多而杂病例,应及时组织会诊和多学科讨论,以实现更好的诊断效果。

第十条病理报告的编写应依照国家和地区的规范和标准,准确、清楚地呈现标本的病理学特征和诊断结果。

病理报告的报送应及时、完整,避开遗漏和错误。

第十一条病理科室应建立标本库和病理数据库,将病理诊断结果进行归档和管理,方便日后的病历追踪和研究。

第三章质量管理与安全掌控第十二条病理科室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订立质量管理规范和程序,明确质量掌控指标,并进行评估和连续改进。

第十三条病理科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评估和外部质量掌控,遵从相关标准和规范。

发现问题和不合格情况时,应及时采取矫正措施和改进措施,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病理检查和报告制度

病理检查和报告制度

病理检查和报告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病理检查和报告的流程,提高医院病理科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医疗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及相关部门。

2. 检查申请与预约2.1 医生应当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和病史,提出病理检查的申请。

2.2 检查申请应当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临床诊断、检查项目和目的等内容。

2.3 医院病理科应当依据检查申请的内容和紧急程度,布置相应的预约时间。

2.4 医院病理科应当向申请医生供应预约的日期、时间和相关准备事项。

2.5 如有需要,医生可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病理检查的电子申请和预约。

3. 患者标本手记与传送3.1 医生在患者手术或活检时,应当及时手记病理检查所需的标本。

3.2 标本手记时应当严格依照医院病理科订立的操作规范进行,保证标本的质量和完整性。

3.3 手记的标本应当及时送至医院病理科,并填写标本送检单,注明患者基本信息、标本类型和数量等。

3.4 标本的传送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避开污染或损坏。

3.5 医院病理科应当及时接收并登记所收到的标本,并对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和记录。

4. 标本处理与病理学检查4.1 医院病理科应当依据接收到的标本,及时进行标本的处理和固定。

4.2 标本处理和固定应当符合病理学检查的要求,并依照操作规范进行。

4.3 标本的切片制备和染色应当依照病理学检查的要求和操作规范进行。

4.4 医院病理科应当配备合格的病理医师和技术人员,确保病理学检查的质量和准确性。

4.5 病理学检查结果应当由主治医生和病理医师共同讨论和确定,确保诊断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5. 报告撰写与签发5.1 病理学检查结果应当由病理医师撰写病理报告。

5.2 病理报告应当包含患者基本信息、检查项目和目的、标本处理方法、病理学检查结果、诊断看法和建议等内容。

5.3 病理报告应当准确、清楚、规范,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

5.4 病理医师应当对病理报告进行质量掌控和质量评价,并记录相应的信息。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

病理学诊断是应用病理学知识和方法对临床送检的标本进行检查,结合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判断作出的疾病诊断。

其意义是为临床确定诊断、制定治疗方案、了解预后及总结诊治经验提供可靠依据。

病理学诊断书(报告)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医学文件。

1、病理学诊断有有以下几种形式。

(1)Ⅰ类诊断即能明确肯定病变部位及疾病的诊断。

病变部位:以眼观及镜检进行确认如胃幽门部、宫颈等;对体内多处可浮现的器官(如淋巴结)或者摆布两侧均有的器官(如乳腺、肾等)以及小块组织则以临床提供的资料为准,并用括号标明,如(左)乳腺,或者(颈右侧)淋巴结,或者子宫颈(3 点);如具体部位无法确定,则全部定在括号内,如(腹膜后)××瘤。

疾病诊断:应写出疾病全称,不宜写简称。

对罕见或者新近被认定的疾病,应写出英文全名,附在中文病名之后。

如送检标本中有一个以上疾病,则按主要、次要疾病挨次写出。

对肿瘤性疾病,在送检标本足够的情况下,应写出其分型、分级,恶性肿瘤还应写出浸润范围、切缘情况及转移情况。

在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记载免疫组化标记或者电镜检查等结果。

举例:子宫多发性平滑肌瘤;胃小弯溃疡型管状腺癌(3cm×3cm×2cm),侵及浆膜层;标本上下切缘未见癌残留;幽门淋巴结 4 枚,其中 1 枚有管状腺癌转移,其余 3 枚呈窦性组织细胞反应性增生(或者写作幽门淋巴结 1/4 见癌转移)。

(2)Ⅱ类诊断即不能彻底肯定的或者有所保留的诊断普通是由于病变不够典型,性质难定;或者虽确定为恶性,但其组织来源难定。

这种报告常在诊断前冠以“考虑为”、“倾向于”及“疑为”。

对临床已有明确诊断,但在病理形态上缺乏特征性病变或者仅有与临床诊断不矛盾的非特征性病变时,则在诊断前冠以“符合……”、“不能排出……”。

举例:(喉部)鳞状上皮中-重度不典型增生,考虑(或者疑)有局部癌变(腹膜后)恶性肿瘤——肉瘤,倾向于神经源性、(左颧部)皮肤病变,符合红斑性狼疮(3)Ⅲ类诊断即描述性诊断。

病理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病理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病理诊断报告书写规范1. 前言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理科病理诊断报告的书写,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全都性以及可读性,从而提高病理诊断的质量和效果。

2. 术语定义2.1 病理诊断报告:依据病理科医生对患者进行的病理检查,对疾病的组织学、细胞学以及免疫组织化学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推断,并形成书面报告的过程。

2.2 病理诊断报告书写者:具备医学学术资质和病理诊断经验的病理科医生,负责撰写病理诊断报告。

3. 病理诊断报告的基本要求3.1 报告书写者必需具备正规医学院校的医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而且有肯定的病理诊断经验。

3.2 报告书写者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要求,保证报告的准确、客观和真实。

3.3 报告书写者在编写报告时应严格依照以下要求进行:3.3.1 文字清楚准确:使用规范化的医学术语和语言表达,字迹工整、清楚可辨。

3.3.2 格式规范全都:病理诊断报告的格式应依照规定的模板进行书写,并严格遵从病理学报告的要求。

3.3.3 认真描述: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检验标本的来源、处理方法、病变的描述、分级、分型,以及相关的免疫组织化学和分子生物学检测结果。

3.3.4 不冷不热客观:书写时必需保持中立客观的态度,避开使用情绪化的言辞。

3.3.5 书写时间:在报告上明确标注报告的编写日期和时间,确保及时准确。

3.3.6 客户隐私保护: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如姓名、病历号等。

4. 报告编写流程4.1 收到标本后,依据患者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标原来源和处理方法。

4.2 进行组织处理和切片,制备病理切片。

4.3 配置合适的染色剂,进行常规染色处理。

4.4 进行病理学分析和察看,包含组织学和细胞学特征的描述、免疫组织化学等辅佑襄助检查结果的分析。

4.5 依据分析结果,给出准确的病理诊断。

4.6 编写病理诊断报告,依照预设的模板填入相关信息和分析结果。

4.7 报告应由主检医师审核,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

病理科病理诊断报告规范

病理科病理诊断报告规范

病理科病理诊断报告规范I目的为加强诊断报告管理,提高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及时性,特制定此制度。

II范围适用于病理科。

III制度一、病理诊断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病理号,送检标本的科室名称、标本取材部位、门诊病历号和(或)住院病历号;(二)大体描述、镜下描述(选择性)和病理诊断;(三)其他需要报告或建议的内容;(四)报告医师签名、报告时间。

二、病理学表述的基本类型与表达规范:(一)I类:检材部位、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明确和基本明确的病理学诊断。

(二)H类:不能完全肯定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或是对拟诊的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有所保留的病理学诊断意向,可在拟诊疾病/病变名称之前冠以诸如病变“符合为”“考虑为”“提示为"“可能为”“疑为”“不能排除(除外)”之类的词语。

(三)III类:检材切片所显示的病变不足以诊断为某种疾病(即不能作出I类或H类病理学诊断),只能进行病变的形态描述。

(四)IV类:送检标本因过于细小、破碎、固定不当、自溶、严重受挤压(变性)、被烧灼、干涸等,无法作出病理学诊断。

(五)对于疑难病例或作出H、HI类病理学诊断的病例,可酌情就病理学诊断及相关问题附加:1.建议(例如进行其他有关检查、再做活检、科外病理学会诊、密切随诊或随访等);2.注释和(或)讨论。

(六)经过本病理科和(或)科外病理会诊的病例,可将各方病例会诊意见列于该患者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

三、有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不符合时,涉及病变部位或病变性质,需重新审查。

四、病理诊断报告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疑难病例和特殊标本除外。

五、病理医师不得签发虚假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不得向临床医师和患方人员提供具有病理医师签名的空白病理学诊断报告书。

六、原始样本过小或在采集过程中挤压严重,或取材代表性不够(如肝脏穿刺标本无足够数目的汇管区),影响正确诊断,均需在报告中说明。

七、病理诊断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应295%。

IV参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修订)3.《临床病理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办医政发(2009)31号)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V附件无。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

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一、报告编写1.报告准确(1)对每个标本必须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准确地描述病变的性质、范围和程度,确保诊断的准确性。

(2)对于含病灶的组织标本,应准确测量病灶的大小,并描述病灶与周围组织的关系。

(3)严禁编写无法确定诊断的报告,对疑难病例应增加会诊,并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分析。

2.报告完整(1)报告应包括标本病理学分类、组织学特征、病变范围及程度以及相应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2)对于恶性肿瘤,报告还应包括分级分期、有无淋巴结转移以及背景组织是否存在炎症和损伤等信息。

3.报告规范(1)报告应使用规范的模板,并按照科室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

(2)语言应简练明确,不出现模棱两可或引起歧义的表达。

(3)字迹清晰、工整,以保证报告的可读性。

二、质控要求1.质量管理(1)设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标本接收、处理、记录、贮存和报告编写等环节的质量控制流程。

(2)开展阶段性的内部质量控制和定期进行外部质量评估。

2.标本管理(1)认真接收和登记标本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保证组织标本的质量和完整性,避免滑片损坏或标本丢失的情况发生。

(3)及时对标本进行处理和固定,避免标本变性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

3.设备维护(1)保养和维护相关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定期进行设备的检验和校准,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三、团队合作1.信息交流(1)与临床医生保持密切的沟通,提供标本结果和诊断意见,并协助解答临床问题。

(2)与其他科室的医生和技术人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病理科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2.团队协作(1)提倡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协调。

(2)定期组织病例讨论和学术交流,分享经验和知识,提高诊断水平。

以上是一份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的参考内容,病理科作为医院中关键的科室,其工作规范对于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与及时性至关重要。

病理科需要严格遵守规范,保证诊断报告的内容准确、完整和规范,同时进行质控管理和团队合作,才能为临床医生提供高质量的诊断服务。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

病理诊断报告制度篇一:病理报告书写制度病理报告书写制度1. 病理诊断报告是经病理科各级人员努力,按复杂的工作流程,对送检标本作出的最后结论,是病理医师签署的重要医学证明文件,必须十分认真,书写字迹应清楚,尤其关键性字,如:癌、瘤、阴性、阳性等,不得潦草和杜撰简化字。

2. 微机打印的图文报告,也应杜绝错别字。

3. 报告文字不得涂改。

4. 报告发出前认真核查,应由初诊、复诊医师分别签字。

5. 病理诊断报告发出后,应及时将诊断结果(抄写)登记在登记本上。

6. 一般检查标本,在收到标本5日内发出报告。

对一些需做特殊处理(如脱钙、特殊染色等)的标本,不受此限。

7. 报告发出后,在登记薄上登记检(来自: 小龙文档网:病理诊断报告制度)查结果。

全部送检单及切片,每周由病理医师整理好,交资料室归档。

疑难病例会诊制度病理科医师遇有疑难病例应争取在科内或同行间进行会诊。

会诊方式以采取计算机远程会诊、邮寄切片会诊及读片会诊等,切片和(或)蜡块,由请求会诊的病理科提供。

会诊意见应记录或附贴于该例病理检查申请单后,一并归档。

如会诊意见与原诊断不一致,由原诊断病理科医师决定是否更改或补发病理诊断报告。

应病人要求或经病人同意的会诊,其全部费用由病人负担。

对疑难病例,或病理诊断与临床诊断有分歧时,应争取与临床科室进行学术交流。

病理报告审核制度1. 病理诊断报告必须由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本院医生签发。

2. 进修生及未取得相关证书的本院工作人员不能签发。

3. 取得副主任以上职称的病理医生可以单独签发报告。

4. 疑难病例经过科内会诊以后根据多数意见,由双人医生签发,各方会诊意见同时记录到科室疑难病例会诊记录本上。

5. 主检病理医生不能以个人印章代替签名,主检医生的签名字迹应能辨认。

篇二:病理诊断报告内容与格式的明确规定盐城新东仁医院病理诊断报告内容与格式的明确规定一、病理报告的基本类型1、Ⅰ类:明确和基本明确的病理诊断(需包括取材部位和疾病名称)。

病理科病理诊断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病理科病理诊断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病理科病理诊断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关于实施《CHA患者安全目标》的要求,为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特制定临床病理检查病理诊断“危急值”报告制度。

1. 设立“危急值”报告项目和范围:
(1)内镜活检、局部小手术取材临床送检诊断未怀疑恶性肿瘤而病理诊断可直接明确诊断恶性、原位癌的病例。

(2)送检标本临床诊断肿瘤,而初步病理观察良恶性需进一步做免疫组化染色以区分肿瘤良恶性、分类、分型、分级的病例。

(3)首次病理诊断报告发出后,经重新取材、免疫组化、科内病理讨论后需重新修改病理报告和上级医院会诊与原诊断不符的病例。

(4)对送检冰冻标本有疑问或冰冻结果与临床诊断不符或常规切片诊断与冰冻切片诊断不一致。

2. “危急值”报告流程:
(1)当临床病理诊断结果出现“危急值”时,病理诊断人员和病理技术员必需核对标本的姓名、取材部位、送检组织块数、取材块数、大体描述、切片上的组织块数、组织学形态是否符合,染色操作、方法是否规范,查看近期有无该患者的病理检查结果并加以比较,同时,病理诊断医师应该通过电话与临床医师沟通:大体标本采集、送检部位、组织大小是否一致;病人临床情况与病理诊断结果是否符合,如果不符合,应当重新取材进行复查。

(2)确认“危急值”后,病理科诊断医师应及时用电话报告相关科室医师,双方必须复核患者信息和病理诊断结果,同时双方均应
及时正确填写《病理报告危急值报告记录本》,防止差错的发生。

(3)临床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按诊疗规程及时处理病人,完善病情记录,如果是下级医师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医师,并记录上级医师指示。

病理科诊断规章制度模板

病理科诊断规章制度模板

病理科诊断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理科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技师、护士等。

第三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四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到尊重患者、认真负责、准确快捷、团结协作、继续学习、不断创新。

第五条病理科应保证所有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和错误。

第六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参加相关学术会议和培训,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

第七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保护仪器设备和耗材,正确使用,遵守维护保养规程。

第八条病理科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质量。

第九条病理科应常年开展质量控制、质量评价和质量改进工作,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

第十条病理科应定期进行仪器设备的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病理科应制定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流程,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病理科应建立紧急情况处理机制,保障生命安全和医疗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诊断规范第十三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到病理标本诊断准确、鉴别明确、报告规范。

第十四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按照诊断规范进行工作,不得擅自修改诊断报告。

第十五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到病理标本收集标准、处理规范、保存完整。

第十六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及时完成标本的处理和诊断,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

第十七条病理科工作人员应做到病理资料的保密和安全,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第十八条病理科应建立和维护病理数据库,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和使用。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九条病理科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管理规章和流程。

第二十条病理科应进行常规的质量控制、质量评价和质量改进工作。

第二十一条病理科应建立并推行标本采集、标本处理、诊断报告等各项操作的质量控制制度。

第二十二条病理科应定期进行诊断结果的复核和审核,确保诊断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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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诊断报告工作规范病理学诊断是应用病理学知识和方法对临床送检的标本进行检查,结合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判断作出的疾病诊断。

其意义是为临床确定诊断、制定治疗方案、了解预后及总结诊治经验提供可靠依据。

病理学诊断书(报告)是具有法律意义的医学文件。

1、病理学诊断有有以下几种形式。

(1)Ⅰ类诊断即能明确肯定病变部位及疾病的诊断。

病变部位:以眼观及镜检进行确认如胃幽门部、宫颈等;对体内多处可出现的器官(如淋巴结)或左右两侧均有的器官(如乳腺、肾等)以及小块组织则以临床提供的资料为准,并用括号标明,如(左)乳腺,或(颈右侧)淋巴结,或子宫颈(3点);如具体部位无法确定,则全部定在括号内,如(腹膜后)××瘤。

疾病诊断:应写出疾病全称,不宜写简称。

对罕见或新近被认定的疾病,应写出英文全名,附在中文病名之后。

如送检标本中有一个以上疾病,则按主要、次要疾病依次写出。

对肿瘤性疾病,在送检标本足够的情况下,应写出其分型、分级,恶性肿瘤还应写出浸润范围、切缘情况及转移情况。

在有条件的单位,还应记载免疫组化标记或电镜检查等结果。

举例:子宫多发性平滑肌瘤;胃小弯溃疡型管状腺癌(3cm×3cm×2cm),侵及浆膜层;标本上下切缘未见癌残留;幽门淋巴结4枚,其中1枚有管状腺癌转移,其余3枚呈窦性组织细胞反应性增生(或写作幽门淋巴结1/4见癌转移)。

(2)Ⅱ类诊断即不能完全肯定的或有所保留的诊断一般是由于病变不够典型,性质难定;或虽确定为恶性,但其组织来源难定。

这种报告常在诊断前冠以“考虑为”、“倾向于”及“疑为”。

对临床已有明确诊断,但在病理形态上缺乏特征性病变或仅有与临床诊断不矛盾的非特征性病变时,则在诊断前冠以“符合……”、“不能排出……”。

举例:(喉部)鳞状上皮中-重度不典型增生,考虑(或疑)有局部癌变(腹膜后)恶性肿瘤——肉瘤,倾向于神经源性、(左颧部)皮肤病变,符合红斑性狼疮(3)Ⅲ类诊断即描述性诊断。

镜检病变不特异性、病变不足、取材代表性不够、或原始样品过小或采集过程中挤压严重时,则只能对病变作形态学描述,均需在报告中说明。

举例:(阴道残端)炎性肉芽组织,未见异型细胞。

(右小腿)送检组织部分坏死,边缘见鳞状上皮呈假癌样增生伴大量慢性炎细胞浸润。

(4)Ⅳ类诊断即阴性病理诊断。

用于送检组织过小或人为变形严重时。

举例:送检小片浅表胃粘膜组织,不能诊断。

送检物为血凝块及少量炎性渗出物,无法诊断。

送检小块组织,严重挤压变形,无法诊断。

2、病理诊断的步骤:(1)病理医师进行诊断前,核对申请单和切片核查是否相符。

(2)熟悉临床资料:病理学的检查方法主要是眼观和镜检,并由此获取建立病理诊断的形态学依据。

但这绝不意味着仅仅领先这些依据就能正确地完整地确立患者的诊断。

病理诊断离不开完整、准确的临床资料。

不少疾病要领先临床标准与病理标准即“双标准”才能诊断。

例如,“对于骨肿瘤来说,完整的临床病史和一系列的影象学检查资料,在诊断上可能比一个活检更为重要”。

(Ackeman外科病理学,第8版,第7页)其实,临床资料的重要性绝不限于骨肿瘤的诊断,即使仅以肿瘤而言,从以下的内容里,也可看出“双标准”的重要性。

①年龄a、肿瘤年龄不同的肿瘤常有一个好发年龄段,即瘤年龄。

例如:儿童好发肿瘤有:血管瘤、淋巴管瘤、横纹肌肉瘤、白血病及恶性淋巴瘤(占15岁以下儿童恶性肿瘤的50%);各种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髓母细胞瘤、肝母细胞瘤、肺母细胞瘤、胰母细胞瘤及嗅母细胞瘤。

中老年人好发肿瘤有:消化道、呼吸道、泌尿生殖道等各系统的癌肿;皮肤的鳞状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及基底细胞癌(小儿几乎没有);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几乎不发生在20岁以前),脂肪肉瘤,小淋巴细胞性恶性淋巴瘤及血管免疫母细胞性T细胞淋巴瘤(多见于老年人,很少发生在20岁以前)。

骨肿瘤的好发年龄:Ewing肉瘤好发于5~19岁;骨肉瘤常见于10~19岁;骨巨细胞瘤常见于20~39岁;软骨肉瘤、脊索瘤常见于30~59岁;多发性骨髓瘤和转移癌绝大多数在40岁以上,而骨Paget 病几乎不发生在40岁以前。

b、相同类型的肿瘤在婴幼儿与成人形态表现不一致有些肿瘤发生于婴细胞时,细胞幼稚不成熟,但无真正异型性,不能误诊为恶性。

如婴儿纤维瘤病、婴儿纤维性错构瘤、脂肪母细胞瘤、胎儿性横纹肌瘤、幼年性黑色素瘤等。

c、相同类型的肿瘤在不同的年龄诊断标准及预后不同如血管外皮瘤,婴儿型(≤1岁)为良性,成人型(>1岁)为良性、交界性或恶性。

儿童睾丸或卵巢的未成熟畸胎瘤,临床上为良性可不作恶性对待,预后良好。

但发生在成人却均为恶性,预后较差。

②性别在肿瘤诊断及预后判断上,亦具有一定的价值。

a、鼻咽部血管纤维瘤,几乎均发生于青春期男性,是否可发生于女性尚有争议。

b、腹膜播散性平滑肌瘤病,几乎均发生于女性。

c、相同形态细胞肿瘤在两性的命名不同,如“精原细胞瘤(男)与无性细胞瘤(女)”。

③婚否对涉及妊娠、泌乳及性传播性疾病的诊断,尤应注意婚否,并在写出诊断前作有关的了解,以免误诊及医患纠纷。

④部位对判断肿瘤的类型、病理诊断的标准和预测其生物学行为均有重大意义。

a、不同肿瘤的好发部位常有一定规律性大致有三种情况:有些肿瘤好发于正常即有该组织的部位,如平滑肌瘤、神经母细胞瘤、脊索瘤、副节瘤、生死细胞源性肿瘤、各种上皮性肿瘤;有些肿瘤多见于正常无或很少有该组织的部位,如粘膜相关淋巴组织型恶性淋巴瘤常见于胃、乳腺、甲状腺、肺、睾丸;胚胎性横纹肌肉瘤常见于胆囊、阴囊、阴道、宫颈及腹膜后,而本来富于横纹肌的部位,除头颈部外,四肢反而少见;有些肿瘤几乎只发生在特定的部位,如鼻咽部纤维血管瘤几乎均发生于鼻咽部,浅表纤维瘤病几乎只发生在手掌尺侧、趾部、指节及阴茎,骨巨细胞瘤及软骨母细胞瘤好发于骨骺。

b、相同组织类型的肿瘤在不同的部位良恶性诊断标准不一例如:软骨性肿瘤:发生在四肢长骨、盆骨、胸骨、肋骨及椎骨等大骨处,不轻易诊断为软骨瘤,而发生在手足小骨,不轻易诊断为软骨肉瘤。

平滑肌肿瘤:在不同部位诊断良恶性所依据的核分裂象数的标准不同(见附表),(注:当然还有其他条件,如凝固性坏死、细胞异型性等此处从略)。

附表:不同部位诊断平滑肌肉瘤的核分裂象数软组织肿瘤:因部位之深浅,病理学诊断的原则不一样。

如脂肪组织肿瘤,肉瘤样的组织出现在浅表部位诊断为多形性脂肪瘤,而在深部则诊断为脂肪肉瘤。

纤维组织细胞肿瘤,肉瘤样的组织出现在浅表部位诊断为非典型性纤维黄色瘤(交界性),而在深部则诊断为恶性纤维组织细胞瘤(高度恶性)。

a、完全相同形态的肿瘤因发生部位不同其生物学行为大相径庭。

例如:副节瘤,膈以上生物学行为好,横膈以下生物学行为差,腹腔及腹膜后恶性者多;阑尾类癌比小肠或胃类癌的生物学行为偏好;皮肤圆柱瘤为良性肿瘤,同样形态的肿瘤发生在乳腺者呈低度恶性,发生自唾腺和肺者为中度恶性;朗格汉斯组织细胞增生症发生于内脏者预后常比仅发生于骨者差。

⑤病史及临床症状:临床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对病理诊断的意义更为重要。

有些疾病的病理诊断必须结合临床表现才能作出,有些疾病无病史则不能也不宜由病理医师单独作出病理诊断。

病理学家对没有临床资料的病理标本不应单独作出诊断。

a、与外伤有关的病变骨折骨痂,易误诊为骨肉瘤;术后梭形细胞结节,易误诊为梭形细胞肉瘤。

b、药物治疗后引起病变形态发生医源性变化子宫内膜用药后,形态变化与月经周期不吻合;子宫颈上皮在大量应用孕激素后可出现假恶性变化,易误诊为癌。

c、放疗后肉瘤或恶变放射后肉瘤的诊断除形态学标准外,需具备临床上两个条件:发生肉瘤的部位必须在照射野内;临床上出现肉瘤前有较长无症状潜伏期,至少3~4年,平均10年以上。

d、病史在淋巴结疾病诊断中的作用一般而言,先发热后有淋巴结肿大,时大时小,有疼痛或近期有病毒感染、疫苗注射及过敏史等,对诊断组织细胞坏死性淋巴结炎或弥漫性反应性增生,有很强的提示性。

反之,淋巴结先肿大后有发热伴淋巴结进行性增大及纵隔、腹膜后淋巴结肿大,或肝、脾肿大,对诊断恶性淋巴瘤或白血病具有很高的诊断参考价值。

e、病史在假恶性病变诊断中至关重要,例如:骨化性肌炎:好发于青年四肢肌肉,临床上常有外伤史,病变发展快,短期内可形成较大肿块,但有自限性倾向。

X线检查,虽在近骨膜处有致密的肿块阴影,却与骨干不连。

但其病理组织学图象有时比骨旁骨肉瘤更为恶性,如无临床资料,易误诊为骨旁骨肉假肉瘤性盘膜炎:极易误诊为肉瘤。

在诊断中,以下病史特点比镜下所见更重要:病程短,一般病程为1~2周,绝大多数在3个月内,超过1年者仅占7%左右;生长快;体积小,肿块多数在2~3cm之内;青壮年多见(20~40岁),儿童少见,老人罕见。

f、月经史是诊断妇科疾病必须掌握的资料,它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病理诊断,如孕妊史对防止误诊宫颈微小腺癌几乎是一盏醒目的红灯。

⑥术中所见术中所见对判断某些疾病的生物学行为极为重要。

例如脑膜瘤、胸腺瘤,术中如发现其浸润(常表现为难以分离的粘连),对诊断侵袭性脑膜瘤及恶性胸腺瘤常是重要的佐证。

⑦以往曾做过的病理检查结果及记录对判断肿瘤的演变以及区别复发、转移、多原发癌有极重要的价值。

⑧熟悉临床资料的渠道有:a认真阅读病理检查申请单;b调阅临床病历及影像学资料;c 亲自检查病人。

(3)镜检:镜检是病理检查中的至关重要的一步。

病变的组织学、细胞学、特染和免疫组化结果的信息均来自镜检。

病理医师对病变的病理诊断与鉴别诊断的思考也在这一步集中,并最终形成诊断意见。

镜检应当遵循有序、全面、细致的原则,即从低倍(物镜×4→×10)到高倍[物镜×20→×40→×100(油镜,必要时)]的顺序依次进行。

对每张切片也应依序(↑→↓→↑→↓…)观察。

发现有组织污染,应查明原因。

对镜下见到与自己思路不一致的图像,不要任意取舍。

要采取逆向思维进行分析,然后再作结论。

在观察中,应注意选择片内的“正常”组织、细胞、特染物质及免疫组化染色反应作“自身参照”。

切片质量不佳或取材的代表性不全时,应深切、薄切或再取材。

对复杂或疑难病例,如一次阅片难以形成判断,可稍放置并查阅资料后再次阅片。

不要急于匆忙诊断。

(4)形成诊断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a、必须坚持临床资料与病理资料的统一,要始终记住病理学检查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会诊”,是一种临床和病理双方为明确诊断而进行的合作行为。

病理医师应重视临床资料并作为形成诊断的重要依据,慎重作出病理诊断。

对与临床资料不符的诊断应慎之又慎。

对缺乏必需临床资料的病例,不要单方面作出诊断,应与临床取得联系,或调阅病历及影像学资料,必要时,应亲自检查病人。

总之要坚持临床标准与病理标准的“双标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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