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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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身份识别制度
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内容: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
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患者身份识别确认制度
1. 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及其它护理操作等活动时,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性别、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2. 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或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患者、抢救、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在各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医嘱执行单以外,必须核对腕带,以识别患者身份。
4. 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腕带”原则上佩戴病人左手,佩戴时,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护士长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在实施任何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需进行手术(或干细胞采集术、深静脉置管术、血浆置换、单采术、血细胞分离术)的患者,护士应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的流程,对患者姓名、年龄、科室、住院号等信息进行确认。手术室与科室交接中重点环节进行准确的有效核对,做好交接登记。
7. 患者转科交接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做好转科交接登记。
三: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腕带”身份识别制度:
1,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
2,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血型.
3,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蓝色纸质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示,手术室护士核对腕带内容,病人回病房麻醉清醒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4,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粉红色塑料腕带作为辨识病人的一种必备的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5,急诊抢救室使用粉红色塑料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6,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
四:“腕带”作为标识患者识别制度:
1、抽血、给药、输血等操作前要认真查对床号、姓名,进行识别患者。
2、急诊与病房、手术室、ICU之间进行交接病人时,要详细核对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进行识别患者,做好交接记录。
3、手术室(麻醉)与病房、ICU之间要详细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对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X片)等进行核查。有交接记录。
4、产房与病房之间,要详细核对产妇的床号、姓名、新生儿的性别、手腕带,进行识别,做好交接记录。
5、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及新生儿等使用腕带标识,腕带上注明科室、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作为各种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的一种方法。患者佩带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6、手术医生应在术前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并与患者共同确认与核对。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患者在麻醉开始前,应进行四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
7、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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