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汉等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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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汉等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
复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川府函[2018]31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8.02.05
【实施日期】2018.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广汉等5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批复
(川府函〔2018〕31号)
德阳市、宜宾市、巴中市、雅安市、凉山州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审〈广汉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年)〉的请示》(德府〔2017〕53号)、《关于审批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0年)的请示》(宜府〔2017〕212号)、《关于审批〈巴中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的请示》(巴府〔2017〕134号)、《关于报请审批〈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请示》(雅府〔2017〕62号)和《关于审批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凉府〔2017〕9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广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17-2030)》《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5-2030)》《雅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20)》和《西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6-2030)》。
一、明确保护总体目标。强化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地位,按照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目标,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有效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和资源,延续历史文脉,传承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广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构建结构完整、层次丰富的保护体系,保护数量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延续格局清晰的城市脉络,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传承与弘扬三星堆文化和广汉传统文化,协调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关系。
江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各层次的保护强化江安历史文化名城特色,充分保护与挖掘其历史、文化资源和底蕴,打造好“千年古城、万里长江第一县”的城市名片,凸显江安作为长江上游文化型山水生态园林城市特征。
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深入挖掘巴中历史文化名城价值、特色与内涵,以人为本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以“秦巴古邑,四龛名城”为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