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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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0.03.23•【字号】甘交政法函〔2020〕34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甘交政法函〔2020〕34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15号)要求,持续深化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2020年3月30日前,梳理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4月10日前,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及工作流程;5月1日前,全面推行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主要任务(一)系统梳理目录清单。

按照《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15号)要求,积极认领承接本系统办理事项,梳理公开工作目录。

对照国家部委确定的告知承诺制事项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中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的试点事项,结合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梳理形成《甘肃省交通运输行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指导目录》(详见附件1),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布。

(责任单位:厅政策法规处)(二)统一规范工作流程。

科学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流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发〔2012〕81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情况的通报甘交发〔2012〕81号省公路局、运管局、路政执法局、高管局、水运(海事)局、厅质监站,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开展2012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要求及省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政府法制办从5月至11月联合组织开展了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基本情况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政府法制办制定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组织动员、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法制办联合督导检查等活动。

在省联合督导检查中,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评查案卷、执法考试以及召开座谈会、实地察访基层单位等方式,对各执法单位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执法形象建设、行政许可、处罚及强制、行政复议及诉讼、执法监督与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工作做了全面考评检查。

总计检查省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省属路政执法处、水运海事局和部分县(市、区)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共99个,抽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526人,查阅各类文件材料近千卷(份),并对各单位上报的147份优秀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进行了现场反馈。

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各地、各部门都能够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长效机制建设和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管理,确保网站健康、有序、高效、稳定运行,切实把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窗口、服务群众的平台、公众参与政务的桥梁,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20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网站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厅属各单位、各部门主办的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行业网站,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政府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宣传交通运输有关方针、政策,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办事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和政民互动,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建设和管理第四条厅办公室是厅政府网站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网站的目标制定、建设协调、改版方案的审定、与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工作。

第五条厅新闻信息中心在厅办公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厅政府网站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

为做好厅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厅新闻信息中心可设立厅政府网站工作部,配备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的人员,具体承担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厅属各单位负责各自主办的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并配合厅政府网站做好有关栏目的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

第三章内容和形式第七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在网站上及时更新、发布下列信息:(一)省交通运输厅概况概览、机构设置、领导简介;(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三)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以及预算、决算情况;(四)重要会议、重大活动、人事任免;(五)网上直播涉及面广的新闻发布会;(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厅政府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管理的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厅政府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管理的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厅政府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办〔2014〕50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厅政府网站和相关单位网站管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厅政府网站及厅属单位网站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提升网站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网站建设管理的重要性(一)加强厅政府网站和厅属单位网站建设管理是促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厅政府网站和厅属单位网站共同构成了我省交通运输系统的网站群,是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发布行业权威信息,提供优质在线服务、实现公众互动交流的主渠道。

加强网站建设管理,有利于提高行业工作效能,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和透明度,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和服务社会水平,促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厅政府网站和厅属单位网站建设管理是适应新时期网络安全形势的迫切要求。

交通运输系统网站关系行业形象、社会稳定甚至国家安全,在日趋严峻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单位必须深刻领会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性,树立严格规范开展网站管理的意识,保障网站信息的合规、权威和可控,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我省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按照《2014年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甘交办[2014]27号)要求,加大信息发布力度,优化信息公开渠道,确保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网站公开。

(一)丰富网站信息公开内容。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规范化”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要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信息,加强组织机构、重要干部任免、人员考录、政府采购、规划计划、招标投标、安全管理等信息的公开,继续做好统计数据、交通法规、财务预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目录和运行流程图主动公开。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01.11•【字号】甘交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现将2021年1月8日厅党组会议通过的《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1月11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推进省交通运输厅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履行职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及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正确履行省交通运输厅政府部门职责,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三、省交通运输厅工作的准则是,执政为民,依法行政,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务实清廉。

第二章党组职责四、厅党组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对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和厅系统党的建设的领导,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五、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甘肃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1.10.01•【字号】甘交规范〔2021〕8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甘肃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并对其补充和细化,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公路规〔2021〕3号)及《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活动。

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普通国省道、独立桥梁、独立隧道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农村公路等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和等级客运站场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可以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四条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用信息更新及时、真实完整,信用评价全面客观,评价结果实行公示公告制度。

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并委托相关机构(以下称“委托机构”)承担信用评价具体工作。

主要职责是:(一)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建立和完善省级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按交通运输部公布的接口标准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应用;(三)对本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进行省级信用评价;(四)负责对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级高速和省道一级公路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复的独立桥梁、独立隧道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进行信用评价;(五)指导本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与信用评价相关部门、机构的管理工作。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8.01•【字号】甘交政法〔2022〕5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交政法〔2022〕5号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厅属各单位: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厅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8月1日甘肃省交通运输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按照《甘肃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谁执法谁普法”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综合执法机构(以下统称普法责任主体)对所属工作人员以及执法对象、服务对象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活动。

第三条“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和普法宣传实效。

(二)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普法责任主体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_企业报告(业主版)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_企业报告(业主版)

10.9
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公司
2023-04-26
TOP4
2023 年 G312 线 K2232+334 至 甘 肃 恒 石 公 路 检 测 K2251+000 段养护工程交工验收 科技有限公司
6.8
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2023-04-26
TOP5
2023 年 S101 线 K15+000 至 甘 肃 恒 石 公 路 检 测 K41+280 段养护工程交工验收质 科技有限公司
21.6
询审查服务成交公示
TOP8
G244 线长庆桥至罗汉洞段升级 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咨询审查服务 采购公告
甘肃省交通规划勘 察设计院股份有限 公司
21.5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09-13 2023-07-05 2022-09-13 2022-09-22 2023-02-01 2023-03-10 2022-09-26
1.4.1 重点项目
(1)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 G312 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丰乐 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80.9
2022-09-23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21 日 生成
3/2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至马营口段(含永昌过境)公路 初步设计咨询服务中标公告
4.8
量检测招标公告
2023-04-26
TOP6
2023 年国道危旧桥改造工程(节 岭桥)、2023 年 G312 线狡狐沟 桥改造工程、2023 年 S104 线中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3.03.14•【字号】甘交办函〔2023〕44号•【施行日期】2023.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交办函〔2023〕44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现将《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3月14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走好新时代网上群众路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提高网民留言办理的质量、效果和群众满意度,推动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是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是接受群众监督、创新治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渠道,是解决群众急切愁盼问题的现实需要。

第三条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以工作落实推动政策落实,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条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政治引领、人民至上。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事、敢于碰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

紧盯问题关键,创新思路举措,精准破解难题,乘势而上推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四)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

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解决问题,强化应用法治思维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政法〔2015〕3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的实施意见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路政执法局、省高管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为切实贯彻全省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治理工作的通告》(甘政发〔2014〕120号,以下简称《通告》)的各项安排部署,确保打赢公路治超攻坚战。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深入学习宣传《通告》精神,营造良好治超氛围1、广泛组织干部职工和相关服务管理对象,认真学习《通告》和会议精神,确保《通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2、及时在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出入口、服务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货运集散地、运输企业等公共场合张贴《通告》;并印制《通告》和治超相关政策等宣传资料,发放给每个货运司乘人员;同时要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刊发《通告》全文和视频动员会消息,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

二、认真落实《通告》要求,全面推进治超工作3、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发挥治超工作主力军作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由一把手负总责,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大货运源头治超力度,采取驻点检查与专人巡查相结合的办法,从源头上规范装载,切实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矿)上路。

对违规配载并放行出场(站)的经营者给予严厉处罚,对运输车辆实行“黑名单”制度和货运企业信誉评价制度,依法实施跟踪处罚和分类监管。

5、路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路面执法,合理调配执法力量,严查细管,坚决杜绝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过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人劳〔2016〕27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属各单位:近年来,厅属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现象不断增多,部分单位对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工作管理松懈,个别单位甚至存在职工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的问题,为了加强厅属单位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的管理,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厅属单位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中纪发〔2004〕6号)、《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公通字〔2003〕13号)及《甘肃省交通厅关于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办法》(甘交党〔2004〕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职国(境)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干部职工出国(境)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管理。

厅属单位干部职工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到公安机关办理。

厅管县处级领导人员及厅机关公务员办理因私职国(境)证件由厅人事处审核后并报分管外事的厅领导审批;厅属单位其他干部职工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厅属单位干部职工一次只能申请办理一个出国(境)证件。

办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务必于10天内上缴组织人事部门管理。

其中厅管县处级领导人员及厅机关公务员在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厅人事处统一保管,其他干部职工在有效期内的因私出国境证件交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未经审批私自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或未如期上缴因私出国(境)证件的,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两年不批准其因私出国(境)。

甘肃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征求意见稿)
交战办
机构职能
职能介绍、联系方式
领导简介
领导的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分工
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图、处室职能分工
审计办
机构职能
职能介绍、联系方式
领导简介
领导的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分工
机构设置
组织机构图、处室职能分工
厅直机关党委
政府网站
随时公开
人事处
机构职能
职能介绍、联系方式
领导简介
领导的姓名、性别、职务、工作分工
(强制结果在作出后公开)
行政强制部门
公路
公路工程建设
路政
道路运输管理
公路规费征稽
其他
水运
水运工程建设
港口管理
航道管理
水路运输管理
水路规费征稽
其他
海事
行政确认
确认依据、确认条件、确认程序、确认决定、监督部门及投诉渠道
政府网站
随时公开
(确认决定在作出后公开)
行政确认部门
规划计划
规划名称、通过时间、发布文件、发布文号、编制单位、规划依据、规划内容(公开范围不含交通战备规划)
考试公告
职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
注册管理相关信息、继续教育相关信息、职业资格管理相关信息
其他
水路运输领域
职业资格考试信息
考试公告
职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
注册管理相关信息、继续教育相关信息、职业资格管理相关信息
其他
其他
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方式、举报投诉流程、举报头去渠道
政府网站、新闻媒体
随时公开
职能部门
公路
公路工程技术规范
公路工程作业设备及仪器仪表
车辆及检测
其他公路标准规范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实施意见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我省交通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据省、部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意义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厅在印发“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要求,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不断提高依法管理交通事务的能力。

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交通职工做好“三个服务”,实现交通事业又快又好发展的骨干力量。

加强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对于提高交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交通的能力,对于带动广大交通职工学法用法,在全行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对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治交,构建和谐交通,做好“三个服务”,实现交通事业又快友好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学习内容(一)指导思想: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一次全委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交,构建和谐交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挂牌-甘肃省交通厅网站-首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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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版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挂牌本报讯(记者张宾马季)8月4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挂牌仪式隆重举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挂牌。

省交通运输厅领导辛平、杨映祥、艾玉德、王繁己出席了挂牌仪式。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将省交通厅的职责、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挂牌仪式的举行,是甘肃交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甘肃省交通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负重拼搏,甘肃交通事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公路水路运输蓬勃发展,民航机场建设起步良好,交通体制机制日趋完善。

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系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和扎实工作,甘肃交通运输事业已经走上了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安全发展、协调发展的路子,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保障作用。

在挂牌仪式上,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辛平指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的组建意味着甘肃交通事业翻开了新的一页,站在了新的起点上。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的组建,不仅是名称的变化,职能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构建具有西部特色综合运输体系的使命落在了甘肃交通人的肩上。

这是党和政府对交通的肯定和信任,更是交通人超越自我、再创佳绩的挑战和机遇。

辛平要求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更加清醒的头脑认识当前的新形势,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交通新发展,以更加务实、进取的作风完成时代赋予的新任务。

要自觉履行好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统筹兼顾,有序推进,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杨咏中在纪念建军节82周年座谈会上要求让复转军人创新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本报讯(记者马季)7月31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了纪念建军节82周年座谈会。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第三次安委会办公室会议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第三次安委会办公室会议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第三次安委会办公室会议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省厅召开第三次安委会办公室会议2010年6月11日,省厅召开了第三次安委会办公室会议,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咏中,副厅长王繁己和厅安委会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安全监督处对省厅安排部署的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王繁己副厅长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杨咏中厅长就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会议由王繁己副厅长主持,厅安全监督处处长陈亚民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经检查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均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提前安排部署“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自查自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资金,明确相关责任人,100%整改,确保了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在听取汇报后,王繁己副厅长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落实整改措施,跟踪督办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三是加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四是常抓不懈,全面开展安保工程,提升安全应急保障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探索交通安全监管新方式、新方法。

最后,杨咏中厅长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责双管”,将安全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职责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法制工作正文关于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省运管局、省路政局、省水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按照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审改办发[2014]1号)要求,现将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清理核实内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以及管理和服务类事项。

二、清理核实工作原则1、项目法定原则。

现行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立。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登记、备案、审定、年检、认证、监制、检查、鉴定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2、客观真实原则。

全面清理、客观分析,准确填报,如实反映,防止漏报、瞒报,确保审批事项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分类清理原则。

对现行的各类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按照事项性质、主要特征、审批内容、主体责任等,研判论证,严格甄别,理清政府和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科学划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自主调节、社会自治自律等审批事项,合理分类。

三、工作要求1、各单位、各部门在本次清理核实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时,要以省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和第九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3]38号)、《关于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十批中央在甘单位第五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甘政发[2013]89号)公布的结果为基础,认真进行清理核实,并结合自身工作进一步提出取消、调整意见。

2、各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强化指导,明确分工责任,统一组织实施,确保清理核实工作如期完成。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政法〔2011〕5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职权法定原则,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甘府法发[2011]4号)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清理确认的范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所有具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包括:交通运输行业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委托的组织。

二、清理确认的内容和标准(一)交通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确认。

内容包括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办公地址、主体性质和主体确认依据等。

执法主体清理确认要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三定规定”(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核定的职权进行,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依据的清理确认。

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执法依据的清理确认工作要严格按照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的职权,认真对照本单位、本部门负责执行的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进行梳理,具体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和省政府规章五类。

(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确认。

内容包括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核定编制数、编制性质、执法人员数量、人员性质、执法证件办理情况、人员培训情况、以及网上录入情况等。

执法人员的清理确认要与执法证件管理和年审注册制度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制度规定。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等22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等22项民生实事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等22项民生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6.01•【字号】甘交办函〔2021〕63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等22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甘交办函〔2021〕63号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部署,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聚焦群众得实惠、干部受教育、工作开新局,经研究决定,在年初确定12项民生实事(甘交办〔2021〕6号)的基础上,新增10项民生实事,统一纳入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整体进行推进。

请各部门各单位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精心组织、把握进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全力推进“12+10”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努力把为民办实事成效转化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有力举措和生动实践,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请各牵头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扎实有序推进,确保“12+10”民生实事各项任务在年内全部完成。

同时,每月20日前,将牵头办理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厅办公室。

附件: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新增“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10项)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6月1日附件(此件公开发布)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新增“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10项)1.开展交通运输“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主要目标:开展全省公路基础数据普查,摸清家底,实现全省路网数据“一张网”。

组建14个小分队送“科技下乡”,定期不定期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工作,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管。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通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甘交体法〔2008〕16号•【施行日期】2022.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通知省公路局、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各公路总段(分局):《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省又一部重要的地方性交通管理法规。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增强公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为了切实做好《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增强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条例》对高速公路的养护、运营、路政和交通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既明确了管理职责,赋予了管理权力,使高速公路各项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又为人民群众监督交通管理部门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对于规范高速公路管理,提高高速公路运营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速公路路政、运营、养护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专门培训、业务考核、知识竞赛和案例点评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做到学懂、学通、能用、会用,在《条例》规范下开展高速公路管理、养护、服务的各项活动,提高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增强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提高交通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条例》顺利实施厅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五五”普法做好面向社会群众和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扩大《条例》的社会影响。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政法函〔2022〕9号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政法函〔2022〕9号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机关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关于全面运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规范我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我厅将启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系统。

近期,对厅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清理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工作基本情况本次清理工作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我处对内容合法且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或者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废止、失效的以及已超过有效期(包括试行超过2年、暂行超过1年)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为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经清理,我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1件(详见附件1)。

二、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坚持“于法有据、确有必要”的原则,严格控制数量,切实保证质量。

制定部门要依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发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制发流程详见附件2)。

(一)严格遵循制定标准。

一是内容要齐全,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调整对象、奖惩办法、解释权属、生效日期等要素在规范性文件要有明确规定,不可遗漏;二是法律依据要准确,要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具体事项进行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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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甘肃省交通厅、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在上海签订了《新亚欧大陆桥东(沪)西(甘)道路运输合作框架性协议》和《沪甘交通运政管理干部的交流备忘录》、《沪甘客运班线、货运专线的开通备忘录》、《沪甘两地物流品牌企业的交流备忘录》。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泽生、国家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徐亚华、甘肃省交通厅厅长杨咏中、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文辉、甘肃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李耀先、甘肃省交通厅副厅长康军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新亚欧大陆桥横贯中国大陆中部,是东西交通的主要走廊之一。

上海是中国大陆最大的港口城市,也是新亚欧大陆桥起点上的桥头重地。

甘肃是新亚欧大陆桥的锁钥之地和黄金路段,新亚欧大陆桥在甘肃境内绵延1600多公里。

地处新亚欧大陆桥东西的沪甘两地在交通运输领域各具特色,使两省市之间推进陆港道路运输区域合作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推进新亚欧大陆桥东(沪)西(甘)陆港道路运输合作,对增强两省市间经济互补性、拓展经济合作范围及层次、提高国际竞争力、促进共同发展和繁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两省市在《协议》中达成了四项共识:一是建立陆港道路运输合作机制;二是明确陆港道路运输合作项目;三是提供互惠便利运输服务;四是推动人力资源互动共享。

根据《协议》,两省市将进行运政管理干部交流培训考察和挂职锻炼,以全面促进两地道路运输行业的工作和业务交流,推进新亚欧大陆桥东(沪)西(甘)陆港运输合作,为两省市陆港运输提供互惠便利的运输服务。

同时,两省市将进行两地相关部门及企业之间的对口交流、学习、考察、培训、合作等,促进两地的现代物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一是加强两地运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二是积极开展行业间交流,寻找合作项目,推动两地物流业有序健康发展;三是为两地物流企业牵头,开展企业联谊活动,寻找商机、深入合作。

徐亚华在当天的签字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甘肃省和上海市加强道路运输合作,是两地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和交通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区域化合作进程战略部署的具体表现。

推进新亚欧大陆桥东(沪)西(甘)陆港道路运输合作是两地打破区域壁垒,建立全国竞争有序、统一开放道路运输大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服务的具体实践。

徐亚华希望两省市落实好道路运输区域合作协议和备忘录精神,进一步增强道路运输合作与交流,真正地建立起合作的长效机制,并在协议和备忘录框架下,加强对企业的引导和支持,鼓励运输企业进行全方位、多形式的合作,促进运输市场繁荣,再创古丝绸之路的辉煌。

杨咏中、李文辉在签字仪式上分别对两地交通运输发展情况作了介绍,并表示两地将落实好道路运输区域合作协议和备忘录精神,从服从服务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的大局出发,发挥地域优势,自主探索道路运输区域合作对象和合作方式,进一步为道路运输区域合作发展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此次运输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沪甘两省市道路运输区域化合作步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将推动两省市交通运输业的长足发展,进一步促进经济合作与互动。

(刘国安张磊代献杰公告) 2007110806坦途大道舞彩虹——宕昌县全民动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纪实本报通讯员刘国庆这几天,借党的十七大的强劲东风,宕昌县“坦途工程”进入施工高潮,在宕(昌)将(台乡)公路建设大会战现场,炮声响、铁牛叫、红旗飘、横幅展,人潮涌动,镐飞锹舞,一条长7.1公里的县乡公路即将贯通。

这一工程是今年宕昌县为群众解决困难的又一“民心工程”。

宕昌山大沟深,交通闭塞,经济落后,特别是南河等10多个重点扶贫乡镇,多年交通不畅,一直是困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难事。

10多个乡镇,光、热、水自然资源优势得不到有效利用,“有宝出不去”成了干部群众永久的遗憾,修路成了历届政府和广大山区群众的共同期盼。

这些年来,宕昌县委、县政府以越穷越要苦干的“宕昌精神”为动力,心系群众,关注民生,一直没有放慢交通发展的步伐。

去年,陇南市交通发展大会召开之后,他们在全县范围内展开了一场改善农村交通条件的攻坚战。

以联网路、出口路为重点,行政推动,项目带动,适当补助,全民动手,集中全力,重点突破,不断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

他们确立了“一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至十年形成四通八达、便捷畅通农村公路网”的目标。

遵循“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因地制宜、方便适用”的指导思想,按照“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各乡镇采取向上争一点、企业捐一点、部门集一点、财政挤一点、群众投工投劳补一点的办法,多轮驱动,加快了公路建设步伐。

南河乡片区扶贫综合开发计划中,交通建设的“坦途工程”是重头戏。

今年,县上把打通西线,修通南河乡至甘南腊子口的公路作为贯彻落实全市交通发展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

8月份,发动县直单位及省市驻宕单位干部职工,千军万马齐上阵,男女老少同参战,仅用10天时间就修通了南河乡八附马至迭部县大拉梁的17.4公里公路,开辟了红色旅游的又一条新路,创造了“宕昌速度”。

8月,他们还把乡镇公路建设的目光向东投去,宕将公路建设摆上了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宕昌至将台乡7.1公里公路,是从宕昌县城东出的一条重要分支公路。

多年来,由于大山的封锁,路窄坡陡,坑坑洼洼,当地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

去年秋季公路大建设活动中,县上组织县直单位及省市驻宕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了以清理水毁、疏通排水、铺备养护砂为重点的集中养护维修工程。

今年10月17日,全县干部群众发扬“宕昌精神”,促进“坦途工程”升温,大会战又一次打响。

将台乡每天组织8个村300多名群众投入公路建设,县直及省市驻宕88个单位的干部职工,集中7天时间,自带干粮、工具,冒雨修路。

将台乡群众还把自家的洋芋拿到路上,让修路的干部职工自己取、随便吃。

遇到占地拆迁,群众主动拆迁让路,场面十分感人。

县委书记王先民带领四大班子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现场办公,参加劳动。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工程责任区有降坡、炸石、切坡工程的60多个单位,采取单位筹资、职工集资方法,少的几千元,多的几十万元,租用大型挖掘机、推土机10多台,昼夜作业,全力奋战。

在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这条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的上等级的县乡公路迅速修通。

在改建后的宕将公路上,来自四邻八乡的小四轮、三轮车、面包车、货运车、摩托车来往穿梭,川流不息,源源不断地将农副产品运出大山。

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全县25个乡镇在各自的地域内迅速掀起农村公路建设热潮。

宕昌好梯乡至礼县沙金乡公路,将台乡田麻村6.8公里农路全线贯通,“坦途工程”的大路歌越唱越响亮。

年内,宕昌县还将一举完成临江铺至韩院至好梯乡通乡油路工程,宕簸路、新角公路南段、韩院至竹院3条通乡公路项目的路基工程。

目前正在实施的村村通公路工程有36条167.67公里,新修打通路基的有48条163.57公里。

2007110806嘉峪关征稽处提前完成规费征收任务本报讯(通讯员陈斌)截至10月25日,嘉峪关交通征稽处完成全年养路费争创任务的100.6%。

今年,该处采取工效挂钩等措施,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治理征费环境,降低路面漏管率,提高征管效益,并在“百日竞赛”活动中加大稽查力度,打击偷逃交通规费行为,加强对临时费源的管理,每月抽调专人在黑鹰山专线24小时稽查,为超额完成任务奠定了基础。

2007110806金昌征稽处费源管理有实招本报讯(通讯员阎鑫论)截至10月30日,金昌交通征稽处完成规费征收争创计划的100.38%,完成全年稽查任务的123%。

该处以费源管理为突破口,上门上户开展清欠工作,从源头上保证了规费应征不漏;推行精细化管理,采用全面质量量化考核,把具体工作落实到个人,和绩效挂钩;结合实际情况,推出“大客户专管”业务,方便金川公司等大单位交费。

2007110806兰州天水路征稽所集中清缴见实效本报讯(通讯员雍新征)在“集中清缴100天”活动中,兰州天水路交通征稽所上路稽查达94天,扣欠费车68台,缴规费35.97万元。

活动期间,该所采取清理漏费车辆责任到人、奖惩并举措施,调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

征稽人员通过电话、信函催缴,并深入单位核对老旧车辆数据,上户清缴,共清缴私营车主256户、单位96个。

稽查人员还与周边所协作配合,开展联合稽查,强化相对边远地区和稽查死角的稽查工作。

今年,该所还规范征管、稽查基础工作,推进基础业务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努力改变基础工作薄弱、降漏幅度不明显的局面。

2007110806兰州河口征稽所妥善处理征缴关系本报讯(通讯员贺建国)10月22日,兰州河口交通征稽所在路查中查获一辆车号为甘NJ·0189547的长期欠费农机车。

当时车主无力缴费,暂扣车上还载有8头骡子。

据了解,车主从别人处购车时,不知此车欠费情况,现无力全额缴纳2万多元的养路费、滞纳金和罚款。

所领导决定暂扣车辆,要求车主4小时内将骡子转移。

第二日,车主未露面。

该所第一时间联系当地养殖场,所长自己出钱购买饲料,喂养骡子,并及时就此情况请示兰州交通征稽处。

经上级部门研究,同意缓征该车部分滞纳金。

4天后,当车主看到自己的骡子在欢快地吃着饲料时,激动得不能言语,赶紧按规定缴纳了应缴欠费。

2007110806武威狠抓通乡油路工地试验室建设本报讯(通讯员荷才)为切实加强通乡油路项目管理,武威市交通局最近对通乡油路工地试验室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武威市交通质监站已按要求配备了钻芯取样机、EDTA滴定仪、沥青抽提仪和弯沉仪等常规试验检测设备,强化了对全市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检测能力。

武威市交通局要求各县区通乡油路建设项目办必须设立工地试验室,由市交通局、省交通厅新农村交通运输建设领导小组武威巡回督查组、市交通质监站共同对工地试验室所需的常规检测设备列出清单,由各县区交通局督促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行购买配备。

今后,无工地试验室或试验检测设备配置不齐全的项目不准开工建设。

2007110806金塔县大建酒航文明样板路本报讯(通讯员张兆方)前不久,酒泉至航天城公路正式列为省管公路,金塔县决定动员各乡镇开展“酒航文明样板路”建设系统工程。

按照规划,采取硬件软件一起上、绿化文化并驾齐驱办法,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把道路维护管理、车辆运行管理、沿路经济带布局、路边绿化和沿路宣传标牌设立等融为一体,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建设。

全长144.7公里的酒航路横穿金塔的里程就有97.7公里,无疑成了金塔县对外交流的主要交通干线。

为了把这条道路建设成文明样板路,金塔县专门就此作了规划,高起点、高标准打造。

从今年起,由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配合实施完善工程,目前,已完成城区2.5公里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同时铺筑非机动车道2条,完成了连接城区各街道路口工程和12个涵洞的建设任务,投资228万元的各种交通标识规范设立工程也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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