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办理须知
门诊大病办理流程
门诊大病办理流程
办理门诊大病的流程如下:
1、申报和登记。
投保人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保险公司营业大厅,选择适合自己的大病医疗保险产品,然后填写保险申购单;
2、选择缴纳方式。
可以选择的缴纳方式有一次性缴清、按年缴纳和按月缴纳等;
3、办理或提交一张活期银行卡,用于以后缴纳保费或领取保险金;
4、阅读并签订投保合同。
投保人详细阅读大病医疗保险合同书的各个条款,确认无异议后签字;
5、缴纳保费。
签订保险合同后,参保人需先缴纳第一次保险费用,若是按年缴纳,则以后每年都需缴纳相应的保费。
需要的资料:
1、参保人身份证;
2、参保人医保证或医保卡;
3、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青岛门诊大病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青岛门诊大病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 嘿,咱先说说青岛门诊大病报销是咋回事哈。
比如说,老王得了个需要长期治疗的病,那门诊大病报销就能帮他省不少钱呢!这报销流程咱可得搞清楚,不然多吃亏呀是不是?就好比你知道有条近道,却不走,那不就白瞎啦!
2. 首先呢,你得确定自己符合门诊大病的条件,这很关键哦!就像小李,之前都不晓得自己能报,后来一了解才恍然大悟呀。
这可不能马虎,得仔细对照着,该是咱的福利可别落下咯!
3. 然后呀,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这可不能少。
就跟出门得带钥匙一样重要呀!少一样都不行,到时候报销不了,那得多郁闷呀!
4. 接着呢,去办理门诊大病的认定,这一步可不能省。
小张当初就是没搞清楚,走了些弯路呢。
咱可不能犯同样的错误,得麻溜的把这事儿给定了!
5. 认定完了之后,可别以为就没事儿啦。
还得选好定点医疗机构呢!想象一下,这就像是给你的病找个合适的家,找对了才能舒服呀。
6. 就诊的时候呢,一定要记得带上证件啥的。
别嫌麻烦,这可是为了能顺利报销呀,就像战士上战场得带好武器一样!比如小王那次就忘带了,多麻烦呀。
7. 报销的时候可得仔细核对金额,看看对不对。
这可不是小事儿呀,错了那损失的可是自己的钱呀!可别像粗心的小赵一样。
8. 那有人问了,要是有啥问题咋办呀?嘿,别着急,找相关部门咨询呀。
他们就像你的护航使者,会帮你解决问题的哟!
9. 最后呀,我想说,青岛门诊大病报销流程虽然不复杂,但咱也得重视起来,别不当回事儿。
这是给自己省钱,给自己保障呢!咱可都得记住咯,好好利用这个政策呀!。
大病医保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有哪些
⼤病医保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有哪些对于长期住在异地的居民来说,⼤病医疗保险应该如何报销呢?⼤家保提醒常驻在异地的⼈员,申请⼤病医疗保险报销时需要带上社保卡、⾝份证及相关证明等,到当地社保局办理。
⼤病医保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将在下⾯为您详细解答受理范围:长住异地...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病医保办理所需资料及办理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受理范围:1、长住异地的⼯作⼈员(其中外来劳务⼈员⼤病医疗保险须参保⼀年以上);2、异地定居的离、退休⼈员。
⼆、所需材料:1、《医疗保险长住异地申请表和须知》;2、申请⼈本⼈社会保障卡(未办社会保障卡和参加⼤病医疗保险的⼈员,需提供珠海市四⼤银⾏的存折(中-⾏、农-⾏、⼯-⾏、华润银⾏)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派驻异地的须由本⼈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确认;4、以个⼈⾝份参加职⼯医疗保险、在异地⼯作或居住满⼀年以上的⼈员,提供以下资料之⼀:①暂住证;②⼯商营业执照;③居(村)委会证明;④其它相关证明材料;5、享受本市职⼯基本医疗保险离退休待遇、在异地居住满⼀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情形之⼀的⼈员:①回籍贯所在地居住:提供户⼝本复印件;②在居住地购有属其本⼈所有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③投靠在外地的⼦⼥或其他直系亲属:亲属单位开证明。
三、办理程序:参保⼈填写《医疗保险长住异地申请表和须知》(⼀式两份)(分在职、退休)后交社保⼯作⼈员受理,符合要求的,即时予以核准,核准后该表由社保⼯作⼈员存留⼀份,另⼀份交申请⼈保留。
四、注意事项:门诊和住院费⽤报销时提供的诊断证明书、住院⼩结及住院费⽤明细清单必须由医院盖章。
以上是店铺⼩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店铺。
青岛西海岸新区门诊大病办理服务
门诊大病一、门诊大病病种1、尿毒症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3、器官移植;4、白血病;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6、脑卒中后遗症;7、慢性心功能不全;8、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9、特发性肺纤维化;10、支气管哮喘;11、支气管扩张症;12、肾病综合征;13、慢性肾功能不全;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溶血性贫血;1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7、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8、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19、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0、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1、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22、尿崩症;23、皮质醇增多症(库欣综合征);24、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5、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6、系统性红斑狼疮;27、结节性多动脉炎;28、白塞氏病(贝赫切特病);29、系统性硬化症;30、多发性(皮)肌炎;31、脂膜炎;32、癫痫;33、帕金森氏病;34、多发性硬化;35、重症肌无力;36、运动神经元病;37、肢端坏疽;38、股骨头缺血性坏死;39、结核病;40、精神病;41、干燥综合征;42、自身免疫性肝病;43、肝豆状核变性;44、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45、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46、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47、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48、血友病;49、肢端肥大症;50、原发性肺动脉高压;51、苯丙酮尿症;52、强直性脊柱炎;53、克罗恩病;54、戈谢氏病;55、生长激素治疗类矮身材疾病;56、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57、溃疡性结肠炎;58、艾滋病;59、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炎二、办理流程参保人员申办门诊大病的,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病历等材料,通过以下途经办理:1.就近到全市各医疗保险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其中,申办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精神病3种门诊大病的患者,到拟定点的具有传染性肝炎或精神病病种定点资质的医院递交申请材料,由医院统一受理后报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1.04•【字号】青人社发[2014]19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4]19号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参保与缴费(一)职工社会医疗保险1.自2015年1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需在本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满1年后方可申请;此前已经参保缴费的可继续参保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本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
2.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认定及补缴问题。
参保职工在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凡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未实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后,按实际缴纳职工医保费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制度实施以前的视同缴费和实施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之和,为本人累计缴费年限。
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其军龄视同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本市职工医保制度实施时间,按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所在区划分别确定:市南区、市北区(含原四方区)、李沧区、胶州市以2001年1月1日为线;即墨市以2001年5月为线;莱西市以2002年06月为线,平度市以2003年11月为线;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以2004年7月1日为线;军队机关事业单位以2005年1月1日为线。
大病门诊办理条件
大病门诊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社会居民,并经有关部门认可,符合政策规定的重
病或特殊疾病患者。
二、经社会居民医疗保障的参保服务机构审核。
1、根据《社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治费用支付参考价格目录》(以下简称《参考价格目录》),分析确认当前病情诊断,以及对患者的
治疗和医疗护理需要。
2、按照《参考价格目录》,根据病情诊断要求,检查患者病情情况,确认患者所需药物和非药物治疗费用能实现合理节约。
3、按规定程序审核申请人的病情,比对病情诊断证明书和病历报告书,确认诊断病情,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数据库,审核完成后提交有关部门
复核处理。
三、依据《社会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治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
授权的医疗机构签发“大病门诊办理”证明。
1、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大病门诊病历,记录管理参保人员的病
情和治疗情况;
2、对确诊患者按照《参考价格目录》收费,并办理相关药品和非药
品支付业务;
3、签发“大病门诊办理”证明,并向患者进行宣传。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75号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75号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35号)等有关规定,就完善门诊大病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门诊大病资格管理门诊大病保障制度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分别设立限额管理病种和非限额管理病种。
(一)门诊大病资格的申办条件青岛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资格需符合门诊大病病种范围和审批标准(门诊大病病种见附件1,各病种审批标准另行制定)。
(二)门诊大病定点医药机构的选择1.医药机构从事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业务,必须取得住院定点资格、社区医疗定点资格(不含村卫生室)或特供药店资格。
2.门诊大病患者可根据本人申报病种的诊治需要和病情轻重,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择一所定点医药机构。
(1)精神病患者需定点精神专科医院;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患者需定点传染病医院或有传染病房的医院;肺结核病患者需在市胸科医院、市中心医院、各区(市)结核病防治机构选择一所定点医疗机构。
(2)参加职工、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患者,办理无限额门诊大病病种,需选择一所具有治疗资质的定点医院作为其门诊大病定点。
其中,核准病种为器官移植的门诊大病患者,原则上应同时选择一所特供药店及一所符合规定的定点医院作为其门诊大病定点医药机构。
青岛医保门诊大病资格申请指南
青岛医保门诊大病资格申请指南《青岛医保门诊大病资格申请指南》嗨,朋友!如果你想申请青岛医保门诊大病资格,我来给你说道说道。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知道不是什么病都能申请门诊大病资格的。
只有那些符合规定的重大疾病才能申请。
比如说像恶性肿瘤、尿毒症之类较重的病才行。
这就好比进入一个特殊的俱乐部,你得满足特定的条件,我当时就以为只要生病就可以申请,结果发现不是这么回事,所以你要先确定自己的病在这个范围内哦。
然后,要准备好各种材料。
你需要有病历,这个病历得是正规医院的,而且要能清楚地显示你的病情。
别小看这病历,就像你的门票一样重要呢。
还有诊断证明,得由医生清晰地写明你的病情诊断情况。
还有身份证啥的,这是用来证明你的身份的。
二、实用建议我觉得你最好提前打电话问问医保部门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我一开始就是一头雾水,到处找人问,要是先打个电话就省事多了。
还有呢,整理材料的时候,自己先把它们按照顺序排列好,比如把病历、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这些分开又按顺序放好。
这就像整理自己的宝贝一样,找起来方便,人家工作人员看的时候也觉得你很有条理呀。
三、容易忽视的点时间千万别错过了。
这门诊大病资格有申请的时间限制,我差点就因为忘记这个时间,而延误了申请。
你知道吗?有时候医院里的宣传栏或者自助机上会有相关的信息提示,可别忽略了这些地方的消息。
还有啊,材料提交的地点也得确认好,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收这些材料的,有些地区是指定的医保经办机构或者医院的特定部门才能接收。
四、特殊情况有一些特殊情况也要注意。
比如说你这个病情比较复杂,可能有多种病症混合,这时候你可能需要提供更多的相关材料来证明你符合门诊大病的条件。
就如同你要进入一个要求严格的高级场所,不仅要有门票,可能还需要其他的附加文件来证明你的身份。
还有,如果是异地就医后的申请,材料要求可能会更严格一点。
五、总结要点总的来说呢,要先确定自己的病符合申请范围,准备齐全的材料像病历、诊断证明、身份证等。
青岛50种门诊大病诊断准入审批标准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种资格准入标准一、尿毒症透析治疗1.出现尿毒症的临床表现,已行动静脉造瘘手术或深部静脉置管手术,并需继续规律透析,经住院确诊为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必要条件)。
2.提供动静脉造瘘手术记录单或深部静脉置管手术记录单(参考条件)。
3.三个月以内三张以上血液透析治疗单或腹膜透析记录(参考条件)。
- -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参考条件一条。
注:已办理尿毒症透析治疗大病病种的患者,连续三个月未行透析治疗,取消该病种资格。
二、恶性肿瘤1.住院或门诊确诊为恶性肿瘤,病理检查显示恶性肿瘤特征性改变并病理确诊(必要条件)。
2.住院确诊恶性肿瘤,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也提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未行手术治疗,但已实施放疗或化疗(必要条件)。
3.住院确诊为恶性肿瘤,无手术条件、或不宜手术、或不宜积极放化疗、或病人不接受手术治疗或放化疗,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提示恶性肿瘤,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同意并在病历中明确记载(必要条件)。
4.门诊诊断为恶性肿瘤,影像学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提示恶性肿瘤,未行手术或放化疗治疗,三级医院专科医生在病历中明确记载并出具诊断证明书(必要条件)。
- -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
注:享有恶性肿瘤门诊大病资格的患者,出现肿瘤转移或新发生其他部位恶性肿瘤,不需增加病种。
恶性肿瘤确诊后满5年的患者,申办恶性肿瘤门诊大病资格时,应提供充分的肿瘤未愈、转移、复发或新发需继续治疗的依据。
三、器官移植1.既往有严重脏器疾病史,经手术移植异体器官,移植后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治疗,并有专科医师病历明确记载(必要条件)。
2.提供移植手术记录单(参考条件)。
- -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参考条件一条。
四、白血病1.出现血液病临床症状,经住院确诊为各类白血病(必要条件)。
2.血象:出现该类白血病特征性改变(参考条件)。
3.骨髓象:出现该类白血病特征性改变(参考条件)。
- - -准入标准:必要条件一条+参考条件一条。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理须知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理须知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理须知1.哪些人可以参加门诊统筹?参加了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各类参保人,均可办理门诊统筹签约,并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相关待遇。
2.参保人参加门诊统筹如何办理?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签约管理。
全市参保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参保居民和在非参保地签约的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居民,均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称定点社区)签约后,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人选择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胶州市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的,还可以同时到其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签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长期居住在农村的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村卫生室即可办理门诊统筹签约,签约村卫生室的同时即可完成与本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毋需专门到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签约。
少年儿童签约门诊统筹按照上述办法办理,大学生由所属学校大学生门诊定点机构统一签约。
3.参保人在定点社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1120元;居民一档报销50%,年最高报销720元;居民二档和少年儿童报销40%,年最高报销300元;大学生报销70%。
其中,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在实行基本药物的政府办定点社区签约就诊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报销比例为90%,并纳入本人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4.参保人在定点社区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如何报销?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就医时,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实行即时报销,患者只交纳应由本人负担的费用,并在收据的记账联签字。
参保人在本人定点社区以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10.21•【字号】青政办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2〕8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续。
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作用。
巩固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全市统筹管理,完善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发展,促进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与慈善救助、商业医疗保险等有效衔接,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致贫返贫。
二、明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参保资助标准(一)明确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居民和困难职工(以下简称“困难人员”),按照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以下简称“因病致贫重病患者”)。
青岛医保门诊大病管理与结算
门诊大病管理主要内容
一、资格管理 二、就医管理 三、费用结算 四、费用审核 五、报送材料 六、门诊大病总控
一、门诊大病资格管理
门诊大病保障制度实行病种准入、定点医疗,分别设立限额管理病种和 非限额管理病种。
(一)门诊大病资格的申办条件 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资格需符合门诊大病病种 范围和审批标准。
(二)、对前来就医取药的门诊大病患者,尤其是家属代取药的,应 详细询问,确认该患者情况方可为其开药治疗。如有疑问或无法核实 的,应及时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凡门诊大病患者住院期间(含专护、 院护、家护)发生该病种门诊大病费用、经查属定点医疗机构责任的, 将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追究定点医疗机构和定岗医师的责任,并纳 入日常考核。
二、门诊大病就医管理
(一)患者就诊时应凭本人门诊大病证在门诊大病专用“窗口”登记 领取本人门诊大病病历档案;就诊结束后,应将本人门诊大病病历档 案交还专门“窗口”并取回本人门诊大病证。“窗口”工作人员应认 真做好门诊大病就诊者的身份确认工作,及时、完整、准确、规范的 登记有关就医信息,并做好其他登记、病历保管等工作,社区门诊大 病病历保管不少于2年内。
(三)、费用审核业务的基本程序
门诊大病费用审核由市、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采取初审、 复审、负责人审核程序。
1.初审:初审人员在确认参保人员门诊大病资格、年度基础上,对门 诊大病病历、双处方、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核,在《 市基本医 疗保险门诊大病结算费用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意见栏中 记录违规费用明细及违规原因。《审核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经办 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各一份。
(五)门诊大病患者因诊治需要而定点医药机构不能完成的检查、检 验、治疗项目,或病情需要而本定点医药机构没有的药物,经治疗医 师提出建议,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负责人同意,参保人可到具有医保相 关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购药,相关费用可纳入门诊大病结算。
青岛居民医保办大病报销流程
青岛居民医保办大病报销流程1.居民医保办大病报销前,需准备相关材料。
Before applying for major illness reimbursement for resident medical insurance, you need to prepare relevant materials.2.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You need to provide a diagnosis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hospital.3.需要提供住院治疗费用的发票。
You need to provide the invoice for hospitalization treatment expenses.4.需要提供医疗保险报销申请表。
You need to provide the medical insurance reimbursement application form.5.单位或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提交给医保办。
Units or individuals need to submit the materials to the medical insurance office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6.医保办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The staff of the medical insurance office will review the integrity and authenticity of the materials.7.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时间将报销款项打入指定银行账户。
After the review is approved, the reimbursement will be deposited into the designated bank account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8.如有异议,可以向医保办申请复议。
青岛大病门诊理流程
青岛大病门诊理流程
一、患者接待阶段
1.病历登记
(1)确认患者基本信息
(2)分配病历号码
2.挂号收费
(1)根据患者就诊类型进行挂号
(2)收取挂号费用和相关费用
3.接待导诊
(1)引导患者前往相应科室
(2)解答患者咨询和指引就诊流程
二、医生诊断治疗
1.医生问诊
(1)详细询问患者病史和症状
(2)做好记录和分析
2.体格检查
(1)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
(2)观察和记录体征和症状
3.辅助检查
(1)根据需要进行辅助检查(2)如血液、影像学等检查4.诊断和治疗
(1)根据检查结果做出诊断(2)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治疗
三、医技检查治疗
1.医技检查
(1)如需要,安排医技检查(2)如心电图、超声等
2.医技治疗
(1)如需要,进行医技治疗(2)如放射治疗、药物治疗等
四、护理服务阶段
1.护理评估
(1)对患者进行护理评估(2)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
2.护理操作
(1)提供患者基本护理
(2)如疼痛管理、导尿等
五、用药服务阶段
1.药品配发
(1)根据医嘱和患者需要配发药品(2)核对用药信息和剂量
2.用药指导
(1)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
(2)解答患者用药疑问
六、治疗效果评估
1.追踪观察
(1)观察患者治疗效果
(2)如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观察2.评估结果
(1)根据观察结果评估治疗效果
(2)如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门诊大病
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1、什么是门诊大病?有的参保人罹患重病或慢性病等特殊疾病,不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但需要经常在门诊上就医购药,承担着较重的经济负担。
为解决这些患重病慢性病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问题,我市建立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制度(简称门诊大病制度),患有规定病种的参保人,可办理《门诊大病证》,对其门诊治疗费纳入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予以报销。
2、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的门诊大病病种有多少个?门诊大病病种及审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相关规定执行,目前确定了43种门诊大病病种。
具体是:⑴尿毒症透析治疗;⑵恶性肿瘤;⑶器官移植;⑷白血病;⑸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血管并发症;⑹脑卒中后遗症;⑺慢性心功能不全;⑻心脏瓣膜置换抗凝治疗及心脑血管内支架植入术后治疗;⑼糖尿病合并心、肾、眼、神经病变;⑽特发性肺纤维化;⑾支气管哮喘;⑿支气管扩张症;⒀肾病综合征;⒁慢性肾功能不全;⒂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⒃溶血性贫血;⒄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⒆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1)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2)血小板减少性紫癜;(23)脑垂体瘤;(24)尿崩症;(25)皮质醇增多症;(26)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7)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8)系统性红斑狼疮;(29)结节性多动脉炎;(30)白塞氏病;(31)系统性硬化症;(32)多发性(皮)肌炎;(33)脂膜炎;(34)癫痫;(35)帕金森氏病;(36)多发性硬化;(37)重症肌无力;(38)运动神经元病;(39)肢端坏疽;(40)股骨头缺血性坏死;(4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42)结核病;(43)精神病。
3、如何办理门诊大病证?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资格,原则上应经过住院治疗,申办时须由本人或经办人填写《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证审批回执表》(一份),应提供不少于两家医保定点医院或一家三级医院的门诊病历、出院记录、检验检查报告、本人近期1寸照片等材料,市内四区到市医保中心、其他三区到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青岛门诊大病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青岛门诊大病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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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嘿呀,你知道青岛门诊大病报销该咋整不?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得按流程结账一样!你得先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病例啥的,这可不能马虎!例子:就像上战场得拿好武器,不然咋打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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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青岛门诊大病报销对我们很重要,一定要上心,按照要求来做准没错!。
2022青岛大病医疗保险该如何办理
2022青岛⼤病医疗保险该如何办理⼀般来说,符合规定的青岛居民在参加基本医保后,还可办理⼤病医疗保险。
居民在参加青岛⼤病医疗保险时,应当携带个⼈⾝份证、户⼝簿等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机构受理审核后,若满⾜要求,即可按照具体步骤操作,并获得相应保障。
申请城乡居民携带个...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青岛⼤病医疗保险该如何办理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般来说,符合规定的青岛居民在参加基本医保后,还可办理⼤病医疗保险。
居民在参加青岛⼤病医疗保险时,应当携带个⼈⾝份证、户⼝簿等材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机构受理审核后,若满⾜要求,即可按照具体步骤操作,并获得相应保障。
申请城乡居民携带个⼈⾝份证、户⼝簿等材料前往青岛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病医疗保险登记表》,其中青岛市医疗保险管理中⼼位于青岛市福州南路8号。
审核青岛医保经办机构⼯作⼈员受理后,对居民提交的材料进⾏审核,若是符合要求,选择医保定点医院。
建⽴台帐之后,⼯作⼈员会按要求填写青岛市⼤病医疗保险台帐,核对后盖章,并装订成册。
制卡最后,青岛医保经办机构相关⼯作⼈员会按照要求制卡,贴照⽚,成功后,便会通知城乡居民前来领卡,这样城乡居民便享有⼤病医疗保障。
店铺提⽰:青岛⼤病医疗保险该如何办理?⾸先,居民应当准备好材料,并前往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机构⼯作⼈员受理后,会对材料进⾏审核。
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建⽴⼤病医疗保险台帐,并制卡、贴照⽚,成功后居民在规定时间内到机构领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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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大病病种
1、尿毒症透析治疗;
2、恶性肿瘤;
3、器官移植;
4、白血病;
5、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
6、脑卒中后遗症;
7、慢性心功能不全;
8、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
9、特发性肺纤维化;10、支气管哮喘;11、支气管扩张症;12、肾病综合征;13、慢性肾功能不全;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溶血性贫血;16、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17、真性红细胞增多症;18、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19、原发性骨髓纤维化;20、过敏性紫癜并肾病;21、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22、尿崩症;23、皮质醇增多症(库欣综合征);24、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25、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26、系统性红斑狼疮;27、结节性多动脉炎;28、白塞氏病(贝赫切特病);29、系统性硬化症;30、多发性(皮)肌炎;31、脂膜炎;32、癫痫;33、帕金森氏病;34、多发性硬化;35、重症肌无力;36、运动神经元病;37、肢端坏疽;38、股骨头缺血性坏死;39、结核病;40、精神病;41、干燥综合征;42、自身免疫性肝病;43、肝豆状核变性;44、颅内良性肿瘤综合治疗;45、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
46、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47、心、脑、大动脉血管疾病术后综合治疗;48、血友病;49、肢端肥大症;50、原发性肺动脉高压;51、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BH4缺乏症);52、强直性脊柱炎;53、克罗恩病;54、戈谢氏病。
二、办理门诊大病证的材料要求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地点:
参保人员申办门诊大病证,根据自己的病情,应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审批表》,并携带有关申报材料,到其参保地所在的市、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其中,选择定点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简称市内六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市内六区参保人申办门诊大病,到其选择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所属的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社保经办机构及市内各分局申请办理。
(二)申办材料:
1.参保人申请办理“高血压病合并心、脑、肾等并发症”及“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病种需携带材料:
⑴有住院确诊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确诊医院限定为三级医院;其他区市确诊医院为三级医院或当地二级综合医院。
参保患者提供上述医院的住院病历以及并发症的客观检查材
料,不需提供相关病种的长期门诊病历。
⑵没有住院确诊的,参保患者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或签约定点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持续两年以上系统门诊确诊病历、治疗记录、相关用药明细及相关检查材料等。
2.申请办理其他慢性门诊大病病种需提供:
(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2)两年或两年以上相关病种经门诊治疗病历及相关用药费用明细单;(3)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血糖化验单、CT报告单、B超报告、心电图、心血管造影报告等,作为相关病种及其合并症的诊断依据;(4)一张一寸照片;(5)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3.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四种大病要求提供:
(1)相关病种出院记录;(2)相关检查检验报告:恶性肿瘤患者需提供病理检查报告单,器官移植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尿毒症患者需提供三个月内三次以上肾功能检查化验单,白血病患者需提供骨髓检查报告;(3)一张一寸照片;(4)青岛市社会保障卡。
4. 须依赖胰岛素治疗的1型糖尿病参保患者,经住院确诊为1型糖尿病,提供相关的客观检查材料,可以参照“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眼等并发症”病种办理门诊大病。
(三)办理流程:
1.首次办证: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申请审批表》,参保患者根据病情及就诊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传染病、精神病、结核病必须选择相应的专科医院。
市、各区(市)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门诊大病窗口确认符合受理范围且初步认可申请材料完备后受理,工作人员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按政策要求核定病种及统筹金支付限额;
2.增加病种、重新办证:申请增加病种的,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与初次办理相同。
对于被取消门诊大病资格的参保人如确需重新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证》,申报材料及审批程序与初次办理相同;
3.审批时限:恶性肿瘤等23种特病病种可申请即时办理,增加病种审批时限为7个工作日,其他病种为10个工作日;
4.初次办理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结核病大病病种的参保人,可以到符合规定的定点医院即时办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仅办理门诊大病定点在本院的参保患者,申办肺结核病的门诊大病患者仅限
在青岛市胸科医院和青岛市中心医院办理。
门诊大病联网审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解放军济南军区第四零一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青岛市胸科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5.城乡居民办理有限额门诊大病病种,可自主选择一所定点医院或社区作为其门诊大病定点。
三、门诊大病患者就医流程
门诊大病患者就诊时,凭《门诊大病医疗证》到其定点医疗机构专门窗口登记,领取本人病历档案,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联网登记,确认是否正常缴费、卡证是否相符等。
四、门诊大病资格年审
(一)年审时间及程序
《门诊大病医疗证》年度期满后由市、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网上年审。
门诊大病患者每年1月份到其所在的定点医药机构年审并打印门诊大病证。
凡期满后无上年度医疗费结算信息的,系统自动终止其门诊大病资格。
五、变更定点医疗机构
1.门诊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只能变更一次定点医疗机构。
2.需变更定带你医疗机构的门诊大病患者,变更前需先与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定点变更申请表》,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到拟转入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迁入手续。
3.门诊大病患者因病种变化,原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治疗,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变更到上一级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
办理前,需与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办理需到其参保地所在的市、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人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给予变更。
六、门诊大病社保经办地点及电话
市社保局经办地点:福州南路8号,电话:
市南分局社保经办地点:福州南路9号,电话:;
市北分局社保经办地点:延吉路38号(人力资源市场4楼),电话:;
原四方分局社保经办地点:庆安路21号,电话:;
李沧分局社保经办地点:李沧区永年路27号,电话:。
黄岛区社保经办地点:黄岛区紫金山路38号,电话:;城阳区社保经办地点:城阳区正阳路211号,电话:;崂山区社保经办地点:崂山区云岭路8号,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