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班子决策议事制度【最新】
民主集中制(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云顶村党支部
民
主
集
中
制
(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
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技术能手、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
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干部、党组织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作出决定的,党员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是指在党支部内部,进行重要议事和决策的
一套规范化程序和流程。
这个制度是为了确保党支部内部的民主运作
和权力均衡,让党员代表们有足够的机会,进行平等交流和充分表达
意见。
具体来说,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会议准备。
在召开党支部会议前,要由支部书记制定议程,发放通知,征求党员意见,预先研究和讨论相关议题,配合好支部委
员会的工作。
第二,会议形式。
党支部会议一般按照程序进行,即主席宣布开会,确认出席人员名单,读取并审定上次会议记录和工作计划,各委
员汇报工作情况,重要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等。
第三,会议纪律。
在党支部会议中,党员代表们要自觉遵守民主
集中原则,注意听取他人的发言和倾听不同意见,发表意见时,要讲
求客观、理性和富有建设性。
同时,要保证会场秩序正常,不允许打
断他人发言和使用攻击性语言。
第四,决策程序。
党支部会议的决策,要按照党章、章程和规定
进行,经过成员讨论、表决和议会表决等程序,确保主要决策和工作
要点得到全体成员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总之,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是保证党支部民主和权力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激发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组织意识,形成一支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先进党支部。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
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集
1. 会议召集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一般提前至少3天,涉及重要事项可加强通知。
2. 通知内容包括议题、议程、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参考材料等。
二、会议议程
1. 会议议程应事先制定,由主席和会务人员协商拟定,经大多数同意后确定。
2. 议程一般包括下列几个环节:听取报告、讨论议题、表决、决定实施措施、其他事项等。
三、会议方式
1. 会议形式一般分为常规会议和特别会议,常规会议按月度进行,特别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2. 会议组成人员应按照党支部成员名单列席,出席人数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四、会议程序
1.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应根据议程组织会议进行。
2. 会议应遵循民主、集中的原则,听取代表发言,逐一讨论决定。
3. 表决时应当保证所有出席人员都有表决权,投票结果应当公开。
五、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过程和各项决策结果。
保密的事项不予公开。
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并保留备案。
六、会议纪律
1. 会议期间应当严格遵守纪律,不得妨碍其他人员的发言、思考和表达意见。
2. 任何不当言行、不当表态和不当行为都会影响会议的进程和结果,应严肃纠正。
以上是建议的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的相关参考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范文八篇1.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本党支部为了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确保党的决策权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以保证每个党员的权利得到充分体现。
(一)会议召开1. 会议安排应提前公示时间、地点、议题和参会人员。
2. 会议应准时开始,如有迟到者,应在开会前向大家道歉,并及时弥补工作。
(二)议事程序1. 会议应遵循议事程序和秩序,保证充分讨论。
2. 在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应当认真记录并迅速汇报处理结果。
3. 重要议题应由书记在会上宣读决策结果,并通知有关方面执行。
(三)投票程序1. 在有争议的问题上,应当通过投票表决确定。
2. 参加投票的党员应当认真听取不同意见,以提高决策质量。
2.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促进党支部的发展和壮大,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正确贯彻,本党支部制定了以下议事规程和决策程序:(一)会议召开1. 每次会议之前需事先通知与之有关的所有党员。
2. 如有重要议题需要讨论,应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和研究。
(二)议事程序1. 会议按照议事程序进行讨论,重要议题应当提前通告。
2. 党员发言应该有条理、清晰,特别是发言内容要与议题直接相关。
3. 战线发言应当客观、理性,引导其他党员进行合理有效的讨论。
(三)决策程序1. 重要议题应当通过投票来决定。
2. 议事记录应当精确详细,以便于核实和追溯。
3.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为加强党支部内部讨论,提高组织性、纪律性,本党支部制定了如下议事规定和决策程序:(一)会议召开1. 每次会议之前应通知所有党员,并说明会议议程和具体要求。
2. 如需调整会议时间,应当提前通告,方便大家准备。
(二)议事程序1. 会议应按议事程序进行,并集中说明各项议题。
2. 党员发言应遵守顺序、严谨、准确等原则。
3. 在书记主持的情况下,要确保发言人、决策者的权利得到保障。
(三)决策程序1. 议题应当经过商议和形成意见,再进行投票决策。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1、党支部议事的形式为支委会和党员大会。
支委会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凡属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支部委员应按职责分工应提出初步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委会、党员大会召开前,先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告之参会人员。
党员大会应到正式党员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
支委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可由副书记主持。
3、支委会由支委委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在讨论和研究工作时,根据需要,入党积极分子、行政管理人员可列席参加。
必要时,可邀请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参加。
4、参加会议人员都有权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所议事项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重要议题进行表决时,获得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对于发生争执,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应暂缓作出决议或决定,会后进一步酝酿,取得基本一致后,再择日讨论表决。
5、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均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缺席人数、主持人、表决结果等内容均应记录在案。
与会人员对议事过程、会上发表的不同意见等需要保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公开。
6、每个党员都要积极支持和尊重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监督和指导。
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应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按照职责分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7、支部书记要组织领导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实施,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承担责任,并迅速采取相关措施加以解决。
8、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都无权取消,个别或少数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行动上坚决执行。
班子议事制度
班子议事制度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原则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切重大事情必须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资料,防止和避免决策错误。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凡集体决策决定的,不得擅自改变,行动上不折不扣地执行。
4、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班子内部的团结协调,班子成员在形成决定后,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组织交办的分管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1、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重要决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联系本办实际研究贯彻执行的意见。
2、研究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3、研究干部选拔、培养考核、任免、奖惩及干部调动、换岗交流等有关人事问题。
4、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本办有关重大规章制度。
5、凡涉及本办重大资金使用、移民项目安排,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6、凡涉及向上级报告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需要集体研究的其它事项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7、其它认为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1、班子成员需要提交集体讨论的问题,必须事先作好准备,在调查摸底、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意见,以便决策。
2、班子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重大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班子成员。
3、班子成员要主动参与集体决策,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表明自己的态度。
4、作决定时,由于意见不统一,分歧较大,未能做出决定的,会后要进一步调查、分析、交换意见,再次复议,特殊情况也可向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四、议事安排1、班子会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2、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列席会议的同志由书记决定。
3、会议要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归档管理,需要上报和下发的要整理形成文件。
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
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班子会议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具有决策、协调和监督职能。
为了保证班子会议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
本文将就班子会议事规则和议事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班子会议事规则1.会议召集:班子会议由主管领导或秘书召集,会议召集通知需提前合理的时间,通知中应明确会议地点、时间和议程。
2.会议议程:会议议程是班子会议的核心内容,应在会议召集通知中事先明确,并在会议开始前发送给与会人员。
议程应列有明确的议题,按照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排序。
3.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是会议讨论和决策过程的记录,应准确、简明扼要。
会议纪要应当由秘书负责撰写,会议结束后尽快完成并发送给与会人员。
4.准时出席:班子成员应按时参加班子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无法准时到达,应提前通知主席或秘书。
5.主席主导:班子主席应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的秩序和效率。
主席应按照议程依次主持讨论和决策,并给予每个成员发表意见和提问的机会。
6.言辞文明:与会人员在会议中应保持礼貌和谦虚的态度,不得使用攻击性言辞。
相互之间应互相尊重、倾听和理解。
7.高效决策:班子会议的目标是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因此决策过程应高效和及时。
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进行有条理的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最终达成共识或进行投票表决。
8.任务分工:会议结束后,应根据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进行任务分工。
每个成员应按照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时完成任务。
二、议事制度1.决策方式:班子会议的决策方式可以采用多数表决原则,也可以采用共识原则。
在重大问题上,建议采用共识原则,以确保绝大多数成员认可决策结果。
2.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包含与会人员名单、议事顺序、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等重要信息。
会议记录应及时整理和保存,便于回顾和查阅。
3.会议评估:为了提升班子会议的质量和效率,建议定期进行会议评估。
通过对会议流程、议题讨论和决策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可以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更好地使班子成员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发挥整
体作用,减少工作中的片面性、随意性,同心协力地抓好队伍建设、以及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除经常坚持碰头,磋商、互通信息外,每旬的一日下午为班子成员的专门议事时间,如因工作情况特殊,可提前和推迟,遇有重要事宜研究,议事之前主要领导成员应通知班子其他成员考虑。
二、每个班子成员应做好自己的议题及处理意见的准备,以便会上发言语言简练,表达清楚,达到会议时间短,效果好的目的。
三、发扬民主,每个领导成员均应对其他班子成员提出的议题及处理意见认真进行思考,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主要领导在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及时统一认识作出决策安排,分工落实。
四、凡涉及生产、质量、安全、队伍管理、人事安排,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主要党政领导要在事先通气,充分考虑的基础上,及时提出班子集体讨论决策,以保证队伍的稳定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一时难以统一认识的重要议题,一般留待下次再议,但事关全局,时间紧迫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有权果断决策,其他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支持,认真执行。
其它难以统一认识的议题,主管领导也
可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
六、日常工作中,遇到特别紧急,来不急商议或没有条件商议者,有关分管领导有权当机立断,进行处理,但事后应尽快向主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汇报和通报,以便互相支持配合,避免误会。
议事决策制度【精选文档】
议事决策制度1、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两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
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3、党组织书记根据议题适时主持召开会议,非紧急情况不搞临时会议.党组织书记较长时间离开机关,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4、会议议题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研究的问题需要有关科室参加时,该科室负责人届时列席会议。
5、党组织班子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
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
6、党组织班子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7、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8、党组织班子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9、对应由党组织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时,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班子全体成员报告。
10、提交党组织班子会议研究的议题,有关科室会前要做好准备,并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提交,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依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为提高全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㈠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思想路线,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全区中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广泛集中集体智慧,实现重大事项决策向科学民主转变,把群众意见、专家咨询、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决策的可行性和实效性。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精心整理
党支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一、支委会原则上只讨论和研究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1、会议议题。
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一般不讨论临时动议。
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通知党支部成员做好发
五、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
六、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集中精力开会,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围绕会议议题发言,不作无边际发言。
七、要严肃会议纪律。
与会人员有义务带关贯彻会议决议,有不同意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见,可以在党支部内部交换,或向上级反映,不得在群众中散布,更不得违反决议。
会议讨论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应当对外公开的内容及委员个人发表的意见,不得对外泄露。
精心整理。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范本为提升决策效能与工作质量,促进权力运作的公开透明、规范严谨及科学合理性,确保领导班子在议事决策过程中实现高度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原则1. 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所有重大事项均须经由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实现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2. 秉持实事求是精神: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广泛收集并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掌握第一手资料,有效预防和避免决策失误。
3. 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精神,一旦形成集体决策,任何个人均无权更改,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4. 强化分工负责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的团结协作,成员在决策形成后,应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力以赴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议事范围1. 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重大决定、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
2. 研究全局性重大问题,包括重大决策、人事调整、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
3. 讨论需向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或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报告的重要事项。
4. 审议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年度计划、长远规划等全局性和战略性议题。
5. 听取本系统各单位、各组室的工作汇报,并对重要请求事项和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6. 讨论局重要会议的报告、讲话及拟颁发的重要文件。
7. 研究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8. 研究处理信访和社会稳定案件的意见。
9. 审议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的重要业务工作,如职称评聘、考核奖励、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干部管理、病退审批及工龄接续等。
10. 其他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会议的程序及要求1. 会议召开频率:局领导班子会议原则上每月月初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缺席时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局长代为主持。
2. 参会人员要求: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分管该项工作的成员必须到会;讨论干部人事调整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
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领导班子作为一个组织中的核心力量,需要在各种决策领域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面对各种问题和挑战时,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议事决策制度,并仔细执行其中的具体规定。
一、制定健全的议事决策制度在组织中,领导班子需要负责制定和执行各种工作计划和项目,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完备的议事决策制度,以确保所有的决策都能够被系统地、合理地制定和实施。
这个议事决策制度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法律合规性:制定的议事决策制度必须符合组织内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规法律的要求。
2、明确职责:对每个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和权责进行明确界定,防止出现两岸伍立和权力失衡的情况。
3、会议程序:制定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主持人和记录人等具体环节,确保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4、会议记录:对会议进行详细记录,将各项决策和相关意见记录在案,避免因为人为原因出现决策不准确或遗漏的情况。
5、决策执行:制定具体决策的责任人和执行时间表,并进行审核和跟进。
二、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制定健全的议事决策制度是提高领导班子工作效率的保障,但仅有制度还不够,更重要的是执行制度。
因此,领导班子需要确保执行议事决策制度的情况,具体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制度推行:领导班子成员需要在工作中积极宣传,并支持议事决策制度的落实。
2、制度执行: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需要在实际工作中遵守如会议时限、会议纪要等相应规定,确保会议流程规范,决策明确执行到位。
3、制度审核:领导班子成员需要对应该及时进行审核,并给予支持或反馈,以规范和提高议事决策制度的效率和运作质量。
4、规则修正:在实施议事决策制度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用不足或需要调整的地方,就需要及时进行规则修正,进一步提高议事决策制度的实际操作效率和灵活适应的能力。
三、总结一个健全完善的议事决策制度,对于领导班子的工作流程、工作效率和信息传递至关重要。
了解怎样制定、执行议事决策制度,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信任度都是十分关键的。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一、党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支部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和党代会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的贯彻实施。
2.对党的建设、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3.研究分析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4.讨论决定奖惩、工作调整。
5.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支部会议。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
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书记或副书记、委员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
八、党支部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
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
三是召开党支部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最新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精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在上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委员参加。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讨论涉及全局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会议召集人确^定。
14、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日期、地点、议题及分类等一般应提前3天通知与会人员;不搞临时动议。
5、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应当详实记录,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
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
具体范围如下:1、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的意见。
2、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最新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
最新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为坚持和发扬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本单位党组议事和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旗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旗草原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特殊需要时,经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党组成员)批准,有关股室所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会议由党务工作人员负责记录。
二、议事决策形式采取召开党组会议的形式,党组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三、会议议程1、局党组成员会前提出议题;局机关各股室所也可提出议题,所提出议题须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2、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会前收集汇总。
3、会议议题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局党组书记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审定后,列入党组会议内容。
4、需提交党组会讨论的文件,由承办股室所在党组会议召开前1天送达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在会前认真审阅文件材料,准备意见。
不能出席会议但对会议议题或讨论文件有意见的,应在会前口头或书面提出,并同党组书记沟通。
四、议事决策范围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赤峰市和旗等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文件、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2、审定上报旗委、旗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重要文件,讨论通过党组成员代表党组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以及以党组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
3、研究全旗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听取本单位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并研究指导性意见。
4、研究局机关自身建设、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问题;研究和部署本单位行风建设,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人事工作有关重要问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有关人员的推荐、任免、调动、奖惩、培训、年度考核等事项。
6、听取各股室所有关重要工作及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并研究落实意见。
党员议事制度
党员议事制度党员议事首先要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办事办实事,扎实搞好党委及支部建设,提高党员的决策水平,推动两个文明在基层健康地发展。
议事原则一、议事要本着坚持党性,发挥民主,讲求实效,按照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及要求,扎扎实实的把基层工作做好。
二、党委和党支部成员要主动支持发挥党员的智能、德能优势,主动把关系到集体、群众的事情提交党员参议,协助集团机关工作。
三、议事所产生的结果只是决策参政,不作决策意,一经机关党委形成决议,党员必须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带头执行。
四、对议事中的不同意见,党委和支部班子成员不得压制或报复。
五、议事要以议大事原则出发,任何个人不得借议事之名泄私愤,纠缠个人私利给组织施加压力。
六、应属党内的研究议论的问题,要按照组织原则,通过支部会议决定,不作为议事内容。
议事内容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行政的决议、决定在本机关的贯彻执行。
2、审议机关队伍建设、党的自身建设、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重要工作的开展及事关全局的工作部署。
3、参与机关工作的重大改革,重大措施和规章制度的制定。
4、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
5、研究发展党员,命名和表彰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6、涉及机关干部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等。
7、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事项。
议题的准备1、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
会议议题由党委成员负责收集,并报书记审定。
党委会议前,应提前告知委员,并通知有关人员作好准备。
会议期间提出的临时动议,特别是重大事项,一般不应列入本次会议议程。
2、凡拟提交党委会和支部会议讨论的事项,委员应先作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要形成向党支部汇报的材料。
3、提交党委和党支部讨论的文字材料应明确、具体,有关文稿应由分管委员严格把关,确认成熟后方可提请党支部讨论,属于规章制度性文稿,要事先作好协调;属领导讲话稿,要求观点鲜明,文字简练,内容充分;属于人员调整、奖惩事项,材料要准确,实事求是,依据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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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班子决策议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行为,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班子集体的意志,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市党政群部门、乡镇、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
其范围如下:
(一)乡镇党委会议、政府会议及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
(二)市直党政群部门和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会议和行政领导班子会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本规则应由集体议事和决策的重大问题为:
(一)学习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的贯彻落实决定和安排意见;
(二)事关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全局性和政策性的重大决策、意见、方案和规划;
(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和阶段性重点工作部署、安排;
(四)讨论通过以本级名义向上级的请示、报告和向所属、下属单位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制定以本级名义发布的重要文件;
(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与调整等问题;
(六)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用等问题;
(七)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决算情况和年度经费收支情
况;
(八)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审批项目和金额较大的财物支配等问题;
(九)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十)其它重大问题。
第三章议事程序
第五条凡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涉及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必须到会。
科级领导干部少于3人的单位,须成立由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和部分干部职工组成的议事机构。
第六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须按下述程序进行:
(一)会前调研。
重大问题研究决策之前,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要举行听证会,为决策提供充分依据。
(二)协调沟通。
研究决策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
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沟通,然后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提交会议。
(三)准备材料。
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或股室准备规范的会议材料。
(四)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含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给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并履行签收手续。
确实无法书面送达的,要用电话或其它形式通知。
(五)会议召集。
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会议和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由党组织书记召集,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由行政主要领导召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领导不在时,可委托班子其他领导召集。
(六)充分讨论。
会议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先由分管领导或者有关部门、股室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并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法,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七)会议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表决。
表决采取举手、口头或书面等形式;表决后将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的表决意见记录在案,以示负责。
干部人事等敏感问题,应进行无记名表决。
非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表决。
(八)作出决策。
决策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或议事机构成员)的半数即为通过。
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决策,由党组织书记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最后决定;行政领导班子的决策,由行政主要领导根据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最后决定。
会议表决结果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做出的决定,应实事求是记录在案,并存档。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七条重大问题未经领导班子(或议事机构)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的,应立即纠正,重新议事和表决。
未经集体议事或会议表决形成决定,又未自行纠正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对违规决策和决策过程中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第八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决策后果负责,决策后造成失误的,不论决策程序是否合法,都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对班子全体成员谈话诫勉;造成重大失误的,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第九条执行本规则情况要列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每年检查一次,并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专题报告。
执行本规则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市委组织部负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执行本规则的情况,受理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规定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市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重大问题决策工作进行监督,对决策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二条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或议事机
构)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班子主要领导与有关班子成员沟通后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市级四大班子集体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分别执行《中共玉门市委工作规则(试行)》、《玉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玉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玉门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政协玉门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市属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执行本规则;经营班子会议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参照本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原则和要求进行决策议事。
第十五条本规则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