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倡导实行校企双导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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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填写开题报告,学院采用开题答辩或审阅开题报告的形式组织学生开题。开题通过的学生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阶段,如开题未获通过,则学生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再次开题,直至开题通过。因学生个人原因开题未通过而影响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时间,导致毕业设计(论文)未能如期完成,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指导教师的选配与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学校倡导实行校企双导师制,校内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学术水平较高且实践经验丰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企业指导教师由企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指导教师不足的专业可聘请校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学院必须为外聘指导教师配备助教,助教负责学生的日常指导。外聘教师必须每周与学生见面一次以上,进行当面指导,其它时间可通过网络、电话、学生上门请教等方式由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

对于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新办专业首届毕业生的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设计(论文)题目进行答辩或进行模拟指导,合格者方可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理工类专业不超过8人、文管类专业不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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