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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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文常用序号的几点说明(数字序号顺序)
一.序号
序号Sequence Number,有顺序的号码,如数字序号:1、2、3……,大写汉字也算数字序号,如:一、二、三……序号可以清晰的分清同一类事物,也可以用序号作文章的小标题。我们在写文章,特别是在写论文中经常会用一些数字序号,正确地运用序号,能使我们的文章层次清楚,逻辑分明,便于读者阅读和引述;目前较多论文在序号的写法上存在着不少的误区,如:层次大小不分、中文数字与阿拉伯数字混用、前后序号形式不统一,等等。用得不好,让人看着别扭,甚至会影响文章的质量,可见序号也是文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规范与否同样很重要。在评选论文时,常常会为一些文章感到惋惜,内容、文字很精彩,可数字序号的运用不规范或者混乱,让人看着不舒服。正文层次标题序号要注意大小分级,为此,我根据自己的使用习惯,并参考一些资料,在此谈谈有关数字序号的用法,对序号规范写法作一详细说明:
二、序号的结构层次顺序
(一)数字序号的级别顺序为:
第一层为汉字数字加顿号,例如:“一、”“二、”“三、”;
第二层为括号中包含汉字数字,例如:“(一)”“(二)”“(三)”;
第三层为阿拉伯数字加下脚点,例如:“1. ”“2.”“3.”;
第四层为括号中包含阿拉伯数字,例如:“(1)”“(2)”“(3)”;
第五层为带圈的阿拉伯数字,例如:“①”“②”“③”或者“1)”“2)”“3)”;
第六层为大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A)”“(B)”“(C)”;
第七层为小写英文字母,例如:“a.”“b.”“c.”或者“(a)”“(b)”“(c)”;
……
数字序号级别一览表:
理科类论文的各层次标题还可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2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开,末位数字后面不加点号。如“1”,“1.2”,“1.2.1”等;各层次的标题序号均左顶格排写,最后一个序号之后空一个字距接排标题。如“5.3.2 测量的方法”,表示第五章第三节第二条的标题是“测量的方法”。
注意:同一层次各段内容是否列标题应一致,各层次的下一级序号标法应一致,若层次较少可不用若干加括号的序号。
(三)正文中图、表、公式、算式等的序号
正文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序号,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如“图1、表2、式(5)”等;对长篇研究报告也可以分章(条)依序编码,如“图2.1、表4.2、式(3.3)”等,其前一个数字表示章(条)序号,后一个数字表示本章中图表、公式的序号。
三、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一)“第一”、“第二”、“第三”或“首先”、“其次”等后面用顿号不规范,应该用逗号“,”,即“第一,”、“第二,”、“第三,”、“首先,”、“其次,”等。
(二)“第一编”、“第一章”、“第一节”或“壹”的后面不用标点,与后面的文字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即可。如“第一节测量的方法”。
(三)汉字数字“一”、“二”、“三”等后面用逗号不规范,应该用顿号“、”,即“一、”、“二、”、“三、”。
(四)阿拉伯数字“1”、“2”、“3”和“A”、“B”、“C”等后面用顿号(“、”)或其它不规范,应该使用齐线墨点(实心小圆点“.”),即“ 1.”、“ 2.”、“ 3.”或“ A.”、“ B.”、“ C.”。
(五)带括号的序号和带圆圈的序号,如(一)(二)(三)、(1)(2)(3)、①②③等后面不再加顿号、逗号之类的标点符号。
(六)用“一是”、“二是”、“三是”表示顺序时,可在“一是”、“二是”、“三是”之后分别用逗号。例如:“一是,”、“二是,”、“三是,”。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
(七)用“甲”、“乙”、“丙”、“丁”表示顺序时,在“甲”、“乙”、“丙”、“丁”之后分别用顿号“、”。例如:“甲、”,“乙、”,“丙、”,“丁、”。
(八)在“一方面”、“另一方面”之后,可以分别用逗号,也可以不用标点符号,直接连接下文。
(九)数字序号前后一般不再用其他项目符号。
四、年份的正确书写
(一)年份中“零”的正确使用:
年份如用中文形式表示,如“二○○九年十月五日”,则中间的汉字数字“○”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的长“0”或英语全角字符“O”,而应该用圆“○”(一般在电脑“插入”栏里“特殊符号”或“几何图形符”中选择)。“二○○九”是一串没有数位的数字,要用“○”,不宜用“零”,例如公文中的错误写法:“二零零九”。“零”用于出现数位的一串汉字数字中,例如“三千一百零六”中,出现了数位“千”、“百”,此时应当用“零”。
年份如用阿拉伯数字形式表示,则中间应该用长“0”表示,例如:“2009年10月5日”。但对于公文文末成文时间书写规范又有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国发〔2000〕23号)规定,公文文末的成文时间要用汉字数字来书写。例如:“2008年12月28日”应当写成“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二)公文的年份中“括号”的正确使用: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1999)规定,公文发文字号中的年分要写在六角括号内,而不应该用小括号“()”或方括号“[ ]”。
例如:潍教办字(2005)5号(不规范)
潍教办字 [2005] 5号(不规范)
潍教办字[2005]5号(不规范)
潍教办字〔2005〕5号(规范)
五、汉语拼音注音字母的正确使用
(一)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字;标题、标语可以全部大写。
(二)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例如:“公共场所请勿吸烟” GONG GONG CHANG SUO QING WU XI YAN(不规范)
GONGGONG CHANGSUO QINGWU XIYAN(规范)例如:“中国井冈山经贸洽谈会” ZHONGGUOJINGGANGSHANJINGMAOQIATANHUI(不规范)
ZHONGGUO JINGGANGSHAN JINGMAO QIATANHUI(规范)
六、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