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
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
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摘要:随着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工程造价纠纷日渐凸显,解决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诉诸于法律,通常是调解、仲裁、诉讼。
正确认识工程造价鉴定的原则,准确把握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采用科学合理的鉴定方法,对公平、公正解决工程造价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关键词:工程造价鉴定程序方法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 51262-2017第2.0.1条:“工程造价鉴定,指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在诉讼或仲裁案件中,鉴定人运用工程造价方面的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工程造价争议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就其本质而言是因委托而产生的专业行为,而非行政、司法行为,其公正准确程度取决于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包括造价、政策和法律)和职业道德水平。
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具有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特点。
一、工程造价鉴定委托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待鉴定工程的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鉴定机构出具鉴定委托书。
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3.2.2委托书应载明委托的鉴定机构名称、委托鉴定的目的、范围、事项和鉴定要求、委托人的名称等。
二、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委托及做好鉴定准备根据《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GB/T51262-2017)规定,鉴定机构应在收到鉴定委托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并书面函复委托人。
鉴定机构在接受鉴定委托后,要确定鉴定组织,制定鉴定计划、鉴定方案,指定项目负责人。
鉴定方案应包括鉴定依据、鉴定程序、鉴定方法、工作进度及需由当事人完成的配合工作等。
负责人应当是本机构中满足鉴定项目专业要求,具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一级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负责人接到鉴定任务后,及时组建鉴定项目组,鉴定组根据鉴定委托应全面了解熟悉鉴定项目,对送鉴证据要认真研究,了解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委托人的鉴定要求,了解鉴定项目的特点、鉴定事项、鉴定目的和要求,为现场勘验做好准备。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是指在工程造价纠纷案件中,司法机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涉及工程造价问题的事实和相关计算进行审查、评估和鉴定的程序和规则。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造价的公正、合理和合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鉴定范围和程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涵盖工程造价的计算、预算、结算、支付等各个环节以及相关的合同、规划、设计等方面的问题。
鉴定程序主要包括接案、勘验、审查、评估、鉴定结论等环节。
在接案阶段,鉴定机构应当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资质,并明确鉴定范围和要求。
勘验阶段,鉴定人员应当亲自到达现场,实地勘察相关情况并收集证据。
审查阶段,鉴定人员将对勘验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核实和分析。
评估阶段,鉴定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对问题进行评估和计算。
最后,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结论,并将其提交给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
二、鉴定标准和方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在进行鉴定时,鉴定人员应当运用相关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和可信。
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行业规范等。
鉴定方法主要包括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估算方法、评估方法等。
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运用鉴定标准和方法进行鉴定工作。
三、鉴定报告和意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完成后,鉴定机构应当出具鉴定报告和意见。
鉴定报告应当包括鉴定的目的、范围、方法和过程,以及鉴定结论和意见。
鉴定报告应当具备法律效力,为司法机关判决和裁定提供依据。
鉴定机构应当保证鉴定报告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四、鉴定人员的资格和责任从事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的鉴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鉴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守鉴定工作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和商业机密。
鉴定人员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如实、客观、准确地进行鉴定工作。
工程造价鉴定规范最新标准
工程造价鉴定规范最新标准工程造价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工程成本的合理计算和评估。
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工程造价鉴定的标准也在不断更新。
以下是最新的工程造价鉴定规范标准:一、总则1. 工程造价鉴定应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2. 鉴定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鉴定过程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3. 鉴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量、工程难度、施工条件等因素。
二、鉴定程序1. 接受委托: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应明确鉴定范围、目的、时间等要求。
2. 资料收集:收集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日志等资料。
3. 现场勘查: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了解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
4. 工程量计算: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勘查结果,准确计算工程量。
5. 成本分析:对工程材料、人工、机械等成本进行详细分析。
6. 鉴定报告编制:根据计算和分析结果,编制工程造价鉴定报告。
7. 报告审核:由专业审核人员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工程量计算1. 工程量计算应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确保计算的统一性和准确性。
2. 对于特殊工程或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四、成本分析1. 成本分析应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确保成本分析的全面性。
2. 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政策调整等因素对成本的影响。
五、鉴定报告1. 鉴定报告应包含工程概况、鉴定依据、鉴定方法、鉴定结果等内容。
2. 报告应清晰、准确,便于阅读和理解。
3. 报告应由鉴定人员签字,并加盖鉴定机构的公章。
六、法律责任1. 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应对其鉴定结果负责,如有失实或错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鉴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2. 本规范由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范旨在指导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过程的规范性和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为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支持。
工程造价鉴定实施方案范文
工程造价鉴定实施方案范文一、项目背景工程造价鉴定是指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预算、结算和变更等有关费用进行审查核实,鉴定其合理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的一项工作。
工程造价鉴定是保障工程建设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良好的重要环节。
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流程来实施工程造价鉴定工作,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准确、合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工程造价鉴定实施方案1.组织机构(1)鉴定委员会工程造价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鉴定工作,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或者鉴定专家担任,委员10-15人,由鉴定机构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和专家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业主代表和监理代表组成。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原则。
(2)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是负责实施工程造价鉴定的专业机构,应当依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鉴定机构应有一定的规模和技术力量,具备独立完成鉴定任务的能力。
鉴定机构应能够提供包括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工程造价变更审查等全方位的服务。
2.鉴定程序(1)鉴定申请鉴定对象或者其合法代表向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提交相关资料。
鉴定机构收到申请后,立即展开鉴定准备工作,确定鉴定工作方案。
(2)鉴定准备鉴定机构应根据委托合同,准备鉴定所需的资料和证据,成立由鉴定机构专家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组成的鉴定组,对鉴定对象进行初步调查,初步了解鉴定对象的建设规模、工程量、工程性质、施工进度、合同情况等。
(3)资料审核鉴定机构应对鉴定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文件、预算资料、结算资料、工程变更资料等。
(4)现场勘察鉴定机构鉴定组成员和委托方代表等人员对鉴定对象的工程项目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和现场实施情况。
(5)鉴定论证鉴定机构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勘察情况开展鉴定论证工作,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和论证,确定鉴定结论。
(6)鉴定报告鉴定机构应根据鉴定论证结果,制定鉴定报告,明确列明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工程造价鉴定程序
工程造价鉴定程序一、引言工程造价鉴定是指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和核算,以确定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在工程建设中,正确的造价鉴定程序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和控制成本的重要环节。
二、鉴定程序的主要步骤1. 收集工程项目资料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之前,首先需要收集相关的工程项目资料。
这些资料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等。
收集齐全的资料能够为后续的鉴定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2. 分析工程项目特点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需要对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全面分析。
包括工程规模、地理位置、施工条件、工期要求等因素的考虑。
通过对工程项目特点的分析,可以更加准确地确定造价鉴定的方法和依据。
3. 制定鉴定方案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鉴定方案。
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的内容、方法、依据和程序等。
对于不同的工程项目,鉴定方案可能会有所不同。
制定合理的鉴定方案是保证鉴定结果准确的前提。
4. 进行实地调查在鉴定程序中,实地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实地调查,可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包括施工进度、质量状况等。
实地调查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5. 数据分析和计算在进行工程造价鉴定时,需要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
这包括对工程量的计算、材料价格的核实、人工费用的估算等。
通过数据分析和计算,可以得出工程项目的准确造价。
6. 编制鉴定报告在完成数据分析和计算后,需要编制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是对工程造价鉴定结果的总结和说明,包括鉴定的目的、方法、依据、结果和建议等。
鉴定报告要求清晰明确,便于相关人员理解和参考。
7. 鉴定结果的评审和审批完成鉴定报告后,需要进行鉴定结果的评审和审批。
评审和审批是对鉴定结果的质量和准确性进行确认的过程。
只有经过评审和审批的鉴定结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8. 鉴定结果的应用经过评审和审批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工程项目决策和成本控制的依据。
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整,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保证鉴定质量,实现科学、合理、公正的鉴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运用工程造价知识、技能和经验,对诉讼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鉴定程序接受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鉴定范围、鉴定时限、鉴定要求等事项。
收集资料: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当收集与鉴定有关的资料,包括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变更等。
现场勘查:在必要的情况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当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工程实际情况。
编制鉴定报告: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当根据收集的资料和现场勘查情况,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编制鉴定报告。
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并对鉴定结果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说明。
三、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持客观、中立、独立的立场。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确保鉴定报告的质量。
对于重大、复杂的鉴定项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鉴定工作。
四、档案管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鉴定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和保存。
档案应当包括委托合同、现场勘查记录、鉴定报告、专家意见等资料。
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保密管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负责解释。
工程造价鉴定程序规程
工程造价鉴定程序规程一、引言工程造价鉴定是指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和判定的过程,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合理、公正、透明。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保证其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规程。
二、鉴定程序1. 鉴定申请鉴定申请人应填写申请表,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鉴定目的、鉴定范围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鉴定委托鉴定机构应与申请人签订鉴定委托合同,明确鉴定的目的、范围、费用等事项。
3. 资料准备鉴定机构应向申请人索取工程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预算报告等。
4. 鉴定方案制定鉴定机构应根据鉴定目的和范围制定鉴定方案,包括鉴定方法、数据采集方式、鉴定依据等。
5. 实地勘察鉴定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
6. 数据分析鉴定机构应对勘察所得的数据进行分析,包括工程量清单、价格指数、市场行情等。
7. 鉴定报告编制鉴定机构应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编制鉴定报告,报告应包括工程项目的造价评估、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等。
8. 鉴定结果确认鉴定机构应将鉴定报告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可以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
9. 鉴定结果公示鉴定机构应将鉴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10. 鉴定结果备案鉴定机构应将鉴定结果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鉴定报告、申请表、委托合同等。
三、注意事项1. 鉴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和技术能力,鉴定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 鉴定机构应保证鉴定过程的公正、透明,不得接受与鉴定结果相关的利益输送。
3. 鉴定机构应保护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4. 鉴定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鉴定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保证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结论本规程对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和详细的说明,旨在保证工程造价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鉴定机构和申请人应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造价合理、公正、透明。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一、总则1.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工程鉴定规范》制定的,适用于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活动。
2.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是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中、后各阶段的造价进行核实和评估的过程。
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公正、独立和客观的原则开展鉴定工作。
二、鉴定的内容1.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内容包括工程概算和预算、单价措施、招标价、标底、结算价等。
2.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当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功能和地理环境等因素。
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当基于全面、准确和真实的数据,并结合市场情况进行评价。
三、鉴定的程序1.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为鉴定准备、鉴定过程和鉴定结论三个阶段。
2. 鉴定准备阶段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组织调查和勘察等。
3. 鉴定过程阶段包括对工程造价的计算和评估等。
4. 鉴定结论阶段包括编写鉴定报告和提交鉴定结论等。
四、鉴定的方法1.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采用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方法进行。
2.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可以采用专家评审、计量计价、比较分析等方法。
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工程特点和环境因素等因素。
五、鉴定的要求1.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当按照法律和法规要求进行,保证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当有具备相应资格和经验的鉴定人员进行,必要时可以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工作。
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应当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六、鉴定的结果1.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并包括鉴定意见和结论。
2.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果应当能够真实、准确和清晰地反映工程造价的情况。
3.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结果应当能够为项目建设、投资和管理等提供科学依据。
七、鉴定报告的编制和审批1.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2.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应当由鉴定机构负责鉴定的主要人员签字,并经鉴定机构审批。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引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通过对工程造价相关问题进行评估、研究和判断,为司法机关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支持的一种司法活动。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是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活动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旨在确保司法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一、总则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规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对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程序、方法、要求进行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是司法鉴定活动的操作指南。
二、鉴定范围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涉及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和纠纷,包括工程造价评估、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工程款支付、工程合同解除等。
鉴定机构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确定鉴定的具体范围和要求。
三、鉴定要求1.专业性要求: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进行,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信性。
2.独立性要求:鉴定人员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不受任何利益或压力的影响,确保鉴定结果不偏袒任何一方。
3.程序要求:鉴定机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包括受理、调查、证据收集、分析、评估和结论等环节,确保鉴定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证据要求: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根据具体案件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并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确保鉴定结论的可信度和可靠性。
5.报告要求:鉴定机构应及时提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报告应包括鉴定目的、鉴定范围、鉴定过程、鉴定依据、鉴定结论等内容,确保鉴定结果的清晰和明确。
四、鉴定程序1.受理阶段:鉴定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受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并确认鉴定范围和要求。
2.调查阶段:鉴定机构应进行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和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收集鉴定所需的证据材料。
3.分析评估阶段:鉴定机构应对收集到的证据材料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报告编制阶段:鉴定机构应根据鉴定结果编制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并及时提交给申请人和有关司法机关。
工程造价鉴定程序
工程造价鉴定程序
工程造价鉴定程序是一种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和鉴定的程序。
它通常由专业的造价鉴定机构或专业人员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般而言,工程造价鉴定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项目信息:鉴定人员首先需要收集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设计文件,以了解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技术要求等。
2. 确定造价鉴定目标:在收集到足够的项目信息后,鉴定人员需要明确鉴定的目标,例如确定工程项目的预算、合理性或可行性等。
3. 定义鉴定方法与程序:根据鉴定目标,鉴定人员需要选择适当的鉴定方法和程序,例如采用成本比较法、市场调查法或专家评估法等。
4. 数据分析与计算:在确定鉴定方法和程序后,鉴定人员需要对项目的造价数据进行分析和计算,以确定项目的造价。
5. 编制鉴定报告:在完成数据分析和计算后,鉴定人员需要编制鉴定报告,包括鉴定的目的、方法、过程和结论等,以便于对鉴定结果进行解释和使用。
6. 鉴定结果评审与确认:鉴定报告完成后,鉴定人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讨论和确认,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体来说,工程造价鉴定程序是一种科学、系统和标准化的方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和鉴定,为工程项目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造价鉴定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造价鉴定的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1.造价鉴定的工作流程包括收集资料、勘察现场、编制文件、进行评估和报告撰写等步骤。
The workflow of cost appraisal includes collecting data, site survey, document preparation, assessment, and report writing.2.在收集资料阶段,需要收集相关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During the data collection phase, relevant engineering project drawings, contract documents, bill of quantities, and other information need to be collected.3.勘察现场是指实地考察被鉴定工程项目的施工情况和现状。
Site survey refers to the on-site investiga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status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appraised engineering project.4.编制文件阶段需要将勘察和资料搜集的结果整理编制成文件,便于后续评估和报告撰写。
The document preparation phase involves organizing the results of survey and data collection into documents for subsequent evaluation and report writing.5.进行评估需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各项指标和相关标准进行严谨的量化评估。
The evaluation process requires a rigorous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based on various indicators and relevant standards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6.报告撰写是将评估结果整理成书面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被鉴定工程项目的造价情况。
工程造价鉴定法定程序
工程造价鉴定法定程序
工程造价鉴定是指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评估和确认的过程,以确定工程项目的合理造价。
在法定程序中,工程造价鉴定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程序:
1.立项阶段,在工程项目立项阶段,需要进行初步的造价预算和评估,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预算范围。
2.编制投资估算,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要编制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包括建设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工程设计费、土地费用、工程管理费、预备费等各项费用的预算。
3.工程设计阶段,在工程设计阶段,需要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同时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估算,以确定工程项目的具体造价。
4.造价咨询,在工程设计阶段或施工前,可以委托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造价咨询,对工程造价进行独立评估和确认,以确保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编制投标文件,在工程施工阶段,需要编制工程投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预算书等,以便进行招投标程序。
6.施工阶段,在工程施工阶段,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及时调整工程造价预算,并进行工程变更管理。
7.竣工结算,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工程造价的竣工结算,对工程实际造价进行核算和确认,与工程造价预算进行比对,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
在法定程序中,工程造价鉴定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定,确保工程造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需要依托专业的造价咨询机构和资质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和确认,以保证工程造价鉴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模板范本】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模板范本】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既是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性工作,同时也是司法审判证据链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必然有其二者结合的特点,表现出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所具有技术路线和工作程序。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基本程序可分为两个基本阶段.第一阶段以委托和受理为开端,到出具鉴定听证勘误报告结束,主要任务是收集工程造价鉴定计算的事实依据。
由当事人对其主张举证,进行相应的鉴定质证、认证,依据有效的证据进行专业性鉴定计算。
第二阶段从送达工程造价鉴定听证勘误报告开始,至庭审质证后结束,主要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对鉴定听证勘误报告和鉴定报告提出的异议,解决工程造价鉴定依据的事实问题和适用规范问题。
两个阶段均以当事人会议为基本形式,贯穿鉴定举证、听证、质证、认证的行为过程,鉴定人在充分听取当事人对鉴定的主张、申辩以及对鉴定报告异议的基础上,根据委托鉴定内容,做出工程造价鉴定结论.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应注意的问题第一阶段应注意的问题查阅案卷。
查阅案卷是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紧张事情。
在普通工程造价咨询预、结算业务中,技术结论大多是格式化的,而诉讼案件中要求解决的工程造价问题使每个案件都有其个别性,只要在查阅案卷的基础上,才有可能了解案件的事实,明确争诉的焦点,理解委托内涵,为鉴定事情的睁开奠定基础。
收集证据。
鉴定结论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是成立在证据之上的证据,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论的构成同样必需依靠证据,证据的合法性是鉴定结论能够被采信的基础,其中,证据确认的程序是其合法性表现的充要条件。
因此,在确认证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1)要做到全面接纳证据,鉴定人不该以不属工程造价资料或与鉴定内容无关的主观判断拒收证据资料,也不该在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做出对效率判断的透露表现。
2)所有的证据均应经过交换和相应的鉴定质证。
当事人对其鉴定主张所提交的证据资料均应填写资料目,并附简要的证实作用说明。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案一、前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对涉及建设工程造价争议的案件,由专业的造价鉴定机构或专家对涉案工程的造价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定额、定价、定额等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的一项司法鉴定活动。
工程造价鉴定在建设工程工程造价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处理工程造价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鉴定规范,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鉴定工作。
下文将针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具体操作程序、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操作程序1. 受理申请当法院、调解委员会或当事人发出工程造价鉴定请求时,造价鉴定机构应当及时接受申请,并成立鉴定工作组。
2. 确定鉴定范围鉴定工作组应当对工程造价鉴定请求的范围和具体要求进行审查确认。
明确鉴定的对象、目的、标准,获取相关的工程造价文件和材料。
3. 实地勘察鉴定工作组根据工程造价鉴定请求的要求,进行实地勘察,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并对勘察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整理。
4. 资料分析根据实地勘察和相关资料,进行详细的资料分析,对工程造价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找出相关的问题点。
5. 数据整理根据实地勘察和资料分析,对有关数据进行整理并编制成综合报告,包括鉴定意见、理由和相关数据。
确保鉴定报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6. 出具鉴定报告鉴定工作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报告应当包括鉴定结论、依据、过程、方法、结果等内容,并确保鉴定报告的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鉴定规范的要求。
7. 交由相关机构审查鉴定报告出具后,应当提交给相关的法院、调解委员会或当事人审查,确保鉴定报告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8. 完成鉴定任务鉴定工作组应当及时完成鉴定任务,确保鉴定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技术要求1. 专业技术水平鉴定工作组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相关的造价鉴定资格证书。
2. 数据分析能力鉴定工作组应当具备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能够对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数据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
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工程造价鉴定规范是指对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鉴定和评估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工程造价鉴定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工程造价鉴定的基本要求1.公正、公平、公开。
工程造价鉴定应遵循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2.专业、独立。
工程造价鉴定应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经验的鉴定师完成,确保鉴定结论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3.有据可查。
工程造价鉴定应有充分的依据和证据支持,鉴定程序和结果应能够被查证和追溯。
二、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内容1.项目范围和内容。
工程造价鉴定应明确鉴定的项目范围和内容,包括鉴定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定位、用途等基本信息。
2.造价核算。
工程造价鉴定应对相关的造价核算方法进行选择和应用,包括直接造价、间接造价、附加费用等项目的核算。
3.市场调查。
工程造价鉴定应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当前市场环境和行业情况,对建筑材料、劳动力、设备租赁等项目的价格进行调查和核实。
4.价差分析。
工程造价鉴定应进行价差分析,对不同方案或供应商的价格差异进行比较和评估,确定造价中存在的合理性和差异性。
5.建设项目审查。
工程造价鉴定应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技术方案、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评估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6.鉴定报告。
工程造价鉴定应出具鉴定报告,明确鉴定的目的、方法、程序和结果,以及适用的标准和依据,对项目的造价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
三、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和流程1.申请与受理。
鉴定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鉴定申请,鉴定机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2.实地勘察。
鉴定机构应组织鉴定师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信息。
3.材料审核。
鉴定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数据分析。
鉴定机构应对勘察和审核获得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得出初步的鉴定结论。
5.鉴定意见和报告编制。
建设工程合同造价鉴定规程
建设工程合同造价鉴定规程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也迎来了蓬勃的发展机遇。
伴随而来的还有各种复杂的经济法律关系。
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是必不可少的。
本规程旨在明确建设工程合同造价鉴定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为合同双方提供可靠的造价管理依据。
一、总则1.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合同造价鉴定活动。
2. 合同造价鉴定应遵循合法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
3. 鉴定工作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进行。
二、鉴定依据1.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价格信息。
2. 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
3. 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4. 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市场调查资料。
三、鉴定程序1. 接收委托: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时,应详细了解鉴定需求,并确认所需材料齐全有效。
2. 现场勘查: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了解实际施工情况。
3. 资料审核:审核提供的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造价计算:根据现行的预算定额和费用标准,结合市场行情,计算工程造价。
5. 出具报告:编制造价鉴定报告,报告中应包含鉴定依据、计算过程和结果等内容。
6. 审核与确认:委托方应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四、鉴定内容1. 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
2.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合理性。
3. 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的计价是否合理。
4. 变更、索赔等事项的造价影响。
5. 最终的结算价格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五、责任与义务1. 鉴定机构应保证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受任何外部干扰。
2. 鉴定机构应及时、准确地完成鉴定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3. 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
六、附则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对于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和补充。
工程造价鉴定实施方案
工程造价鉴定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工程造价鉴定作为监督工程造价合理性与公平性的重要手段,在建设工程项目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工程造价鉴定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合同价、成本价、商务投标价格或资产评估价格进行确认和评定的技术活动。
为了保障建筑工程合同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需要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保证其真实、合理,并能够有效地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我们将围绕工程造价鉴定的实施方案展开详细的阐述,介绍工程造价鉴定的目的、原则、程序和具体操作步骤,以期达到保障工程造价公正合理的目的。
二、工程造价鉴定的目的1. 保障工程造价公正合理:通过鉴定工程造价,可以保障工程合同的公正合理,避免因工程造价不合理而产生的纠纷和争端;2. 维护资金使用效率:鉴定工程造价可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的浪费和过度消耗;3. 促进合同履行:通过对工程造价的鉴定,可以促进各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实施;4. 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鉴定工程造价可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的平等和公正。
三、工程造价鉴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工程造价鉴定要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2. 严谨原则:鉴定工作要严格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鉴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3. 真实原则:工程造价鉴定要求鉴定结果真实可靠,不能存在偏颇和错误;4. 保密原则:对鉴定中涉及的一切资料和信息都要严格保密,确保鉴定结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四、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1. 鉴定申请:由鉴定委托方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明确鉴定的内容、范围和要求;2. 鉴定准备:由鉴定机构组织专业人员,收集、整理、分析和评估相关资料、信息,并确定鉴定的方法和程序;3. 鉴定实施:根据鉴定程序和方法,由鉴定机构进行实地踏勘、调查研究,并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4. 鉴定报告:鉴定机构编制鉴定报告,对鉴定结果进行说明和分析,并提交给鉴定委托方;5. 鉴定确认:鉴定委托方对鉴定报告进行确认,如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相应的意见,并由鉴定机构进行沟通和解释;6. 鉴定结论:最终确认鉴定结果,形成工程造价鉴定结论。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鉴定规范是指在建设工程的投资决策、设计方案确定、合同签订、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对工程造价进行核算、评估和鉴定的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造价的真实、合理和科学,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合同的履约以及相关方的利益平衡。
一、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工程造价鉴定应当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成本和价值。
2.公正性原则:工程造价鉴定应当公正、公平、公开。
3.科学性原则:工程造价鉴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技术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估。
4.合理性原则:工程造价鉴定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经济合理。
5.法律性原则:工程造价鉴定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鉴定程序:1.鉴定申请:由甲方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初步评估:鉴定机构对申请进行初步评估,确定鉴定的可行性。
3.现场勘察和资料审核:鉴定机构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并审核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4.量价分析:鉴定机构对工程量清单和价格进行分析和比对。
5.技术论证:鉴定机构进行技术方案的论证和评估。
6.成本计算和评估:鉴定机构根据勘察资料和技术论证结果,进行工程造价计算和评估。
7.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结果,出具鉴定报告,并向甲方和乙方公示。
8.甲乙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对鉴定报告进行确认和签字。
9.鉴定结果执行:根据鉴定结果,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三、鉴定依据和方法:1.合同文件:鉴定基于相关合同文件进行,包括招标文件、合同书、设计方案等。
2.技术标准:鉴定依据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进行。
3.造价资料:鉴定依据工程造价核算体系和相关造价资料进行。
4.市场行情:鉴定考虑市场行情和市场变化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5.经验案例:鉴定借鉴相关经验案例和类似工程的造价情况。
四、鉴定结果的应用:1.工程投资决策: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工程投资决策的参考依据。
2.合同签订: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方法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可不像咱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呢。
一、资料收集。
这就像是破案找线索一样。
要把工程相关的各种资料都搜罗来,像施工合同啦,这可是个很重要的东西,里面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范围、价款啥的。
还有施工图纸,这是工程的蓝图呀,从这里能看出工程到底是个啥样的构造。
工程变更签证也不能少,工程干着干着有变化的地方都在这上面记着呢。
这些资料收集全了,才能为后面的鉴定打下好基础。
二、现场勘查。
这环节可有趣啦。
鉴定人员得到工程现场去,像个探险家一样。
看看工程实际完成的情况,是不是和资料里说的一样。
比如说,图纸上画着有个墙是这么厚的,那到现场就得量一量是不是真的这么厚。
还有一些隐蔽工程,这可有点像寻宝探秘,要通过一些特殊的方法去查看它到底做得怎么样,质量符不符合要求,因为这些隐蔽工程虽然看不到表面,但对整个工程造价影响可不小呢。
三、工程量计算。
这是个细致活。
就好比数星星,得一颗一颗数清楚。
按照相关的计算规则,把工程里的各个项目的工程量都算出来。
比如算混凝土的量,是按立方米算的,那就要把各个部位用到混凝土的地方都算准确。
这可不能马虎,多算一点或者少算一点都会影响到最后的造价结果。
四、价格确定。
这个环节有点像逛市场讨价还价。
要确定工程里用到的材料、设备、人工的价格。
材料价格可以参考市场信息价,但是有时候也得考虑特殊情况,要是工程用了一些很特别的材料,市场上不好找价格,那就得通过调查供应商或者类似工程来确定。
人工价格呢,不同地区、不同工种都有差别,也要搞得明明白白的。
五、鉴定报告编制。
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
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经济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因工程造价而引起的纠纷占很大比例。
解决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诉讼于法律。
司法裁决与调节工程造价纠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造价鉴定。
由于工程造价的专业性,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双方绝大多数将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因而工程造价鉴定,也是造价咨询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甚至可以说是造价机构业务水平与社会信誉的标志。
所谓工程造价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二条的定义可解释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专业知识人,对待裁决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工程造价鉴定,是人民法院判决、调节及原、被告双方和解的主要依据。
工程造价鉴定,其实质是工程造价的确定,日常的预、结算业务是接受建设方或施工方中的某一方的委托(对一方负责),而工程造价鉴定是咨询机构接受人民法院或者当事入双方的委托(对双方甚至三方负责)。
其特点是:合法、公正、客观、科学。
司法鉴定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一)合法、独立公开;(二)客观、科学、准确;(三)文明、公正、高效。
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详见咨询机构工程造价鉴定程序示意图)一、工程造价鉴定的委托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根据待鉴定工程的具体情况,委托方已书面形式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等级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造价咨询机构。
委托书中应详细注明:受委托单位;鉴定要求;提供的材料;案情简介、委托单位及委托时间。
二、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委托及鉴定的前期准备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则在委托书底联或委托回执上签字盖章,并根据待鉴定的工程选择合适的主鉴定人及其它鉴定人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造价鉴定的主要程序及方法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经济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因工程造价而引起的纠纷占很大比例。
解决此类纠纷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诉讼于法律。
司法裁决与调节工程造价纠纷的主要依据是工程造 价鉴定。
由于工程造价的专业性,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双方绝大多数将工程造价的司法鉴定,委托给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因而工程造价鉴定, 也是造价咨询机构的主要业务之一, 甚至可以说是造价机构业务水平与社会信誉的标志。
所谓工程造价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 [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二条的定义可解释为: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 指派或委托具有工程造价专业知识人, 对待裁决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工程造价鉴定,是人民法院判决、及原、被告双方和解的主要依据。
工程造价鉴定,其实质是工程造价的确定,日常的预、结构接受人民法院或者当事入双方的委托(对双方甚至三方负责)。
其特点是:合法、公正、 客观、科学。
司法鉴定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一章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一)合法、独立公开;(二)客观、科学、准确;(三)文 明、公正、高效。
2008-05-25 16:24【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调节算业务是接受建设方或施工方中的某一方的委托(对一方负责),而工程造价鉴定是咨询机工程造价鉴定的程序:(详见咨询机构工程造价鉴定程序示意图)咨询机构工證适价鉴定程序示S 圖定:鉴定人义务:(一)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二)保守案件秘密;(三)及时出具 鉴定结论;(四)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人相关的提问。
3、工程造价鉴定所需主要资料包括如下内容 (1)当事人的起诉和答辩状、法庭庭审调查笔录;(2)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各相关专业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技术联系单、 图纸会审记录;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各种补充协议;当事人双方认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发票、加工订货合同及甲供材料的清单; 工程预(结)算书;招投标项目要提供中标通知书,及有关的招投标文件; 鉴定调查会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察记录;当事人双方认定的其它与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资料。
4、工程造价鉴定计划、工程造价鉴定的委托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或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根据待鉴定工程的具体情况,委托方已书面形式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等级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造价咨询机构。
委托书中应详细注 明:受委托单位;鉴定要求;提供的材料;案情简介、委托单位及委托时间。
二、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委托及鉴定的前期准备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如接受委托,则在委托书底联或委托回执上签字盖章,并根据待鉴定的工程选择合适的主鉴定人及其它鉴定人员。
主鉴定人应尽快了解案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方提出鉴定所需的有关材料,同时编制鉴定计划。
1、鉴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合格的鉴定人员应具有: 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较强的专业技术实力,一定的组织才能, 相关的法律知识,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及与接受委托的鉴定项目无应回避的关系。
其中主鉴定人的确定至关重要, 因为其将负责:选择其他鉴定人员,协调内、外关系,编制鉴定计划; 组织现场勘测,撰写鉴定报告等工作。
2、鉴定人的权利及义务司法鉴定人的权利及义务;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 (一)了解案情,要求委托人提供鉴定所需的行规定》中第二章第七条规定:鉴定人权利:资料;(二)勘验现场,进行有关的检验,询问与鉴定有关的当事人。
必要时,可申请人民 法院依据职权采集鉴定材料,决定鉴定方法和处理检材; (三)自主阐述鉴定观点,与其他鉴定意见不同时,可不在鉴定文件上署名;(四)拒绝受理违反法律规定的委托。
第八条规(8) 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年度形象进度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一般额司法鉴定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疑难的司法鉴定应当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主鉴定人应根据委托人的鉴定期限,安排好鉴定的具体时间:阅卷、熟悉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了解合同、协议等所需的时间;现场实地勘测所需的时间(较复杂的工程可能多次勘测);计算工程量、套取定额及计取材料价差所需要的时间;鉴定过程中对遇到的问题进行进行集中研究所需的时间;(4)做好现场勘测记录及询问笔录(一般应对标的物摄影记录);当事人查阅记录并签字。
5、勘查记录与询问笔录(1)注明时间、地点、勘验人或询问人、临场人或被询问人、记录入;(2)记清问答情况、当事人承认确认或争议情况及关键语句,记准勘测数据。
如需绘制勘测图时应做到清晰准确;(3)结束时当事人查阅笔录后签字(不识字的按规定宣读按手印);(4)记录必须存档备查。
6、鉴定资料需要验证和补充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搜集鉴定资料及现场调查等过程,都必须要求在委托人的组织下进行,这样可使委托人了解资料的取得过程,增强了取证过程的合法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对无竣工图或鉴定部位图纸不符的,应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实地勘测并应以绘制勘测图、现场拍照、现场录像及有关的文字记录为主。
由于工程造价鉴定所需的资料很多,多数不能一次搜集全。
在对当事人双方询问时,最好先将询问内容列好,以免遗漏。
三、质证及询问笔录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律法释[2001]33号V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实施的依据。
工程造价鉴定所采用的全部证据,均应该由当事人质证。
询问笔录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是否有补充合同或协议?施工中采用砼是商品砼还是现场搅拌砼?如采用商品砼,是否有商品砼供货合同?是否需要基础回填土(从外运入),运距是多少?硬骨料采用砾石还是碎石?基础土方工程是否单独外委?土方运输距离是多少?脚手架采用钢管脚手架还是木杆脚手架?本工程是否有甲供材和设备?若有请提供材料清单。
模板采用钢模板还是木模板?挖土的方式?采用什么机械?外围的装饰工程是否与土建主体工程同期施工?其合同额是多少(计取配合费)?给排水、电气工程与室外工程的分界线在什么地方?施工用水、电是否单表计量? 其他工程造价鉴定有关的情况。
四、计算工程量、套取定额及计取材料价差要做到准确合理与正常工程结算相同。
五、向原被告出示初步鉴定结论。
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鉴定结论之后应向原、被告出示。
如有遗漏与误差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正鉴定结论。
六、确定鉴定结论形成正式的鉴定书(报告)鉴定书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法释 [2001]33号V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 二十九条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具有下列内容:1、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委托鉴定的内容;2、委托鉴定的材料;3、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4、对鉴定过程的说明;5、明确的鉴定结论;6、对鉴定人鉴定资料的证明;7、鉴定人员及鉴定机构签名盖单。
需附录资料的内容 鉴定委托书(应详细注明:受委托单位;鉴定要求;提供的材料;案情简介及委托单位);七、出庭最高人民法院发出[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二章第四款规 定: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有关的提问。
代表中介机构出庭的鉴定人的注意: 言语要得体,表述的要准确清晰,不与当事人争吵。
由于在法庭上很多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因而常常语言过激。
而诉讼代理人由于其职业习惯,其说话的方式、方法也异于常人。
出庭的鉴定人要清醒冷静, 定人的尊严与形象。
八、其它相关问题 1、鉴定人的回避。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二章第九条指 出:有下列情形之一鉴定人应当回避:(一)鉴定人系案件的当事人, 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略)由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与工程造价鉴定准确、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初步鉴定结论形成1、 2、 涉案单位提供的工程预(结)算文件; 3、 合同书、补充协议; 4、 鉴定调查笔录;5、 鉴定单位资质证书与鉴定人员的资格;6、 其他有关资料。
控制自己的情绪。
保持司法鉴2、鉴定的中止。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第五章第二十二条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鉴定时间的,应当中止鉴定: 物处于不稳定状态,影响鉴定结论的;(二)受检人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检验的;(三)因特殊需预约时间或者等待检验结果的;(四)须补充材料的。
3、鉴定的终结。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1]23号第二十二条指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终止鉴定:(一)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 (二)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 配合的;(三)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节结案的;(四)其它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
4、如何确认当事人出具资料的真实性。
需要当事人提供证据时, 必须提供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对自己提供证据的真实性负 法律责任,并要求当事人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及承诺书。
鉴定方不负责证据真伪的鉴别。
(二)鉴定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的关系; 讼代理人;(四)其他可能影响准确鉴定的情形。
(三)鉴定人担任过本案的证人、辩护人、诉(一)受检人或者其它受检。
对当事人双方的举证相互矛盾时应如何处理?理论上应 当由人民法院来判定, 但实际鉴定工作中, 由于工程造价的专业性, 基本上还是以鉴定人的判定为主。
以鉴定人的判定原则应是:( 1)工程设计图有矛盾以设计 规范标准(必要时可 向专业设计人员咨询);(2)计取费用等级有争议,可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取费证或 建筑物类别等为标准;(3 )建筑材料价格有争议时,应以同期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准;( 施工措施有争议时,以正常的 施工组织设计为准。
5.鉴定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有关汪据, 但当事人认为出证据对自己不利, 迟迟不予提供,或在鉴定初步结论出来后才拿出征据的,如何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不予提供证据资料厂又无任何书面文件申请延长提供时间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33号《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三十四条: 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责任自负。
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提供, “当事人在举 初步鉴定结 论出来后才提供的,而且影响鉴定结论确定结果的, 可以由委托方接收,并按新委托立案处理,并向鉴定单位下补充鉴定委托书。
6、工程造价鉴定的几种情况。
(1)鉴定资料齐全条件较好的情况。
这种情况为最理想,一切可按正常鉴定程序进行鉴定。
(2)鉴定资料不齐全条件较差的情况。
鉴定人应该以书面形式通知原被告双方在规定 的时间内补齐鉴定所需的资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