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5]5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
为切实做好资源税改革工作,确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以下简称《改革通知》)有效实施,现就资源税(不包括水资源税,下同)改革具体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资源税计税依据的确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下同)、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
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一)关于销售额的认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运杂费用应与销售额分别核算,凡未取得相应凭据或不能与销售额分别核算的,应当一并计征资源税。
(二)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模拟题2020年(15)_真题-无答案
注册税务师税法(二)模拟题2020年(15)(总分140,考试时间150分钟)单项选择题1. 1.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洗选煤的销售额包括洗选副产品的销售额和洗选煤从洗选煤厂到车站、码头等的运输费用B.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实际销售数量为销售数量C. 资源税扣缴义务人扣缴资源税的依据是收购的未税矿产品的销售数量D.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量按照实际发电量确定2. 2.稀土、钨、钼实行从价计征资源税,其计税销售额中不包括( )。
A. 赔偿金B. 增值税销项税C. 优质费D. 延期付款利息3. 3.某稀土矿山企业2018年8月销售稀土精矿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400万元;销售开采的稀土矿原矿取得含税收入260万元;移送50吨稀土原矿继续加工稀土精矿。
尚未销售。
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当地稀土矿资源税税率8%,市场法的换算比为3.1)。
A. 111.00B. 167.59C. 155.11D. 344.114. 4.某煤矿2018年3月开采原煤40万吨,销售16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400万元;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选煤39万吨,销售选煤30万吨,不含税销售收入为15000万元,选煤折算率为60%。
资源税税率为3%。
该煤矿2018年3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
A. 450B. 462C. 490D. 6425. 5.某油田2018年10月开采原油6.5万吨,当月销售4万吨,取得不含税收入16000万元;将1.5万吨用于加工成品油,其余1万吨转入库存待销售。
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原油资源税税率6%)。
A. 800B. 1000C. 1320D. 13006. 6.位于河北省的某水资源开采企业,2018年4月利用设施直接从地下取用地表水,实际取用水量为33000立方米,对外销售水量为30000立方米。
当地税额标准为每立方米0.6元。
第15章 资源税
财政部网站刊文:7月1日起全面实施资源税改 革2016-5 问:为何要全面推开从价计征? 2010年起,我国进行了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分品目、分地区逐步推开。2010年6月1日起 率先在新疆开展改革试点(油气资源税税率 定为5%),2010年12月1日起推广到其他西部 地区,2011年11月1日起推广到全国。2014年 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改革,煤炭资源 税税率幅度定为2%—10%。同时,将油气资源 税税率由5%提高到6%。2015年5月1日起,在 全国范围实施稀土、钨、钼3个矿产品目改革。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征税范围 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2、纳税人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 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 的纳税义务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 工矿区。凡在上述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 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 税对象。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土地, 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六、征收管理
(一)资源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纳税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资源税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销售 款凭证的当天;自用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 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具体规定如下: (1)分期收款的,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2)预收货款的,发生应税产品当天。 (3)其他结算方式,收讫坐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 的当天。
(六)关于收入分配体制及经费保障。 1.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此次纳入改革的 矿产资源税收入全部为地方财政收入 2.水资源税仍按水资源费中央与地方1:9的分 成比例不变。河北省在缴纳南水北调工程基 金期间,水资源税收入全部留给该省 3.资源税改革实施后,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 作职责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统筹安 排和保障。 (在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下,除海洋石油资源 税外,其余所有资源税收入均归地方所有。 因此,资源税成为名副其实的地方税种。)
有色金属:中国推出资源税改革 对企业影响有限
2015年4月29日高华短评证券研究报告中国推出资源税改革;对企业影响有限中国推出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4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按照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合理确定税率。
同时,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收费,将稀土、钨、钼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相关收费基金。
初步估测:资源税改革对矿产商影响有限今年以来中国取消了稀土、钨和钼的出口配额以及出口关税(参考中国:金属及采矿:中国取消稀土等产品出口关税;三类公司有望受益,2015年4月23日),因此资源税改革的推出并不出乎市场意料。
中国政府暂未公布稀土资源税税率,但提到将以不增加企业税负的原则确定税率;中国政府同时决定清理其它税费及停止征收相关价格调节基金,因此,总的来说我们认为稀土企业的负担不会上升且边际影响有限。
具体影响需等到税率确定后再评估由于中国政府尚未确定具体的资源税税率,我们需要等到最终的资源税税率确定后才能评估上市公司将受到的实际影响。
张富盛 (分析师) 执业证书编号: S1420512030001+86(21)2401-8945 jefferson.zhang@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机构与其研究报告所分析的企业存在业务关系,并且继续寻求发展这些关系。
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本公司可能存在可能影响本报告客观性的利益冲突,不应视本报告为作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
有关分析师的申明和其他重要信息,见信息披露附录,或请与您的投资代表联系。
王玮嘉 (研究助理)+86(21)2401-8923 claire.wang@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附录申明我们,张富盛、王玮嘉,在此申明,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准确反映了我们对上述公司或其证券的个人看法。
此外,我们的薪金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注册会计师税法练习题198_1
一、单项选择题1. 依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不需要缴纳资源税的是______。
A.冶炼企业进口矿石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D.盐场生产固体盐答案:A[解答] 资源税纳税义务人是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资源产品不征资源税。
2.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的是______。
A.天然气B.洗选煤C.人造原油D.石灰石答案:C[解答] 选项C,人造石油不属于资源税应税产品。
3. 下列关于资源税相关规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资源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B.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按规定将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C.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进行混合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认计税依据时可以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数量D.原煤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从坑口到车站、码答案:D[解答] 原煤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原煤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售税额以及从坑口到车站、码头或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4. 某油田2016年8月销售原油86000吨,收取不含税价款34400万元;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47500干立方米,收取不含税价款2375万元;自用原油25吨,其中18吨用于本企业在建工程,7吨用于修井。
已知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该油田本月应缴纳的资源税为______万元。
A.2000B.1838.75C.2206.93D.1926.25答案:C[解答] 销售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应缴纳资源税;用于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34400+34400÷86000×18+2375)×6%=2206.93(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0.06.28•【文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资源税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4号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现将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公告如下:一、资源税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按照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
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
二、纳税人自用应税产品应当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包括纳税人以应税产品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投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
三、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定其应税产品销售额:(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后续加工非应税产品销售价格,减去后续加工环节的成本利润后确定。
(四)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资源税税率)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五)按其他合理方法确定。
四、应税产品的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和自用于应当缴纳资源税情形的应税产品数量。
五、纳税人外购应税产品与自采应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准予扣减外购应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
【热门】稀土、钨、钼资源税如何计算缴纳
稀土、钨、钼资源税如何计算缴纳为进一步推进清费立税,理顺资源税费关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通知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将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具体的计算缴纳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征收范围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蒙古为11.5%、四川为9.5%、山东为7.5%。
中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7%。
钨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5%。
钼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1%。
2、精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
精矿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精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量×单位价格精矿销售额不包括从洗选厂到车站、码头或用户指定运达地点的运输费用。
轻稀土精矿是指从轻稀土原矿中经过洗选等初加工生产的矿岩型稀土精矿,包括氟碳铈矿精矿、独居石精矿以及混合型稀土精矿等。
提取铁精矿后含稀土氧化物(REO)的矿浆或尾矿,视同稀土原矿。
轻稀土精矿按折一定比例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中重稀土精矿包括离子型稀土矿和磷钇矿精矿。
离子型稀土矿是指通过离子交换原理提取的各种形态离子型稀土矿(包括稀土料液、碳酸稀土、草酸稀土等)和再通过灼烧、氧化的混合稀土氧化物。
离子型稀土矿按折92%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钨精矿是指由钨原矿经重选、浮选、电选、磁选等工艺生产出的三氧化钨含量达到一定比例的精矿。
钨精矿按折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第5章 资源税《税法》PPT课件
为公平原矿与精矿之间的税负,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 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 售额缴纳资源税;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 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换 算比或折算率原则上应通过原矿售价、精矿售价和选矿比计算, 也可通过原矿销售额、加工环节平均成本和利润计算。
一、计税依据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 革的通知》(财税〔2015〕52号)关于精矿销售额的规定
➢ 轻稀土精矿按折一定比例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 售额。
➢ 离子型稀土矿按折92%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钨精矿按折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钼精矿按折45%钼金属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
➢ (1)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 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 售原煤,依照《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财税 〔2014〕72号的有关规定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 (2)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 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其计 算公式为:洗选煤应纳税额=洗选煤销售额×折算率×适用税 率
一、计税依据
➢ (3)纳税人将自采原煤与外购原煤(包括煤矸石)进行混合 后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外购原煤的数量、单价及运费,在确 认计税依据时可扣减外购相应原煤的购进金额。
2024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真题精选附答案
2024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位于市区的某中学2019年1月利用学校空地建造写字楼,发生的相关业务如下:A.51B.78C.63D.72【答案】 D2、下列情形中,不属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条件的是()。
A.超过纳税期限B.告诫在先C.已经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D.超过告诫期【答案】 C3、下列行为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
A.零售卷烟B.进口金银首饰C.生产销售果啤D.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答案】 C4、甲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出让金5000万元、缴纳契税150万元。
甲公司对该土地的60%进行开发建造写字楼,建成后,甲公司将全部建筑面积的90%对外销售、其余10%自用。
则甲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万元。
A.2700B.2781C.4635D.3090【答案】 B5、某煤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12 月销售原煤30万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9000万元,另外领用原煤5万吨,用于企业冬季取暖,该企业同类原煤的最高售价是600元/吨,平均售价310元/吨,以上价格均不含增值税,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 ) 万元。
(当地规定煤矿的资源税税率为10% )A.900B.1100C.1055D.1050【答案】 C6、(2019年真题)下列项目,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是()。
A.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B.纳税人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道路通行费C.纳税人支付的贷款利息D.纳税人购进的娱乐服务【答案】 B7、下列各项中,不能计入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中扣除的是()。
A.耕地占用税B.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C.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过户手续费D.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答案】 A8、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9年12月销售新开发项目95%的建筑面积,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确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9500万元、共计缴纳土地增值税2000万元。
税法要求分别核算的情形
税法要求分别核算的情形分开是为了最好的相遇---税法要求分别核算的情形(整理/左岸⾦⼽)⼀:增值税1.1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第三条 纳税⼈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适⽤税率。
第⼗六条 纳税⼈兼营免税、减税项⽬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1.2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 纳税⼈的下列混合销售⾏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销售⾃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纳税⼈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增值税应税项⽬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第七条油⽓⽥企业提供的应税劳务和⾮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1.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地使⽤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号⼀、⾃2009年⾄2010年供暖期期间,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继续免征增值税。
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收取的、通过其他单位向居民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缴纳的采暖费。
免征增值税的采暖费收⼊,应当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分别核算。
通过热⼒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产品⽣产企业,应当根据热⼒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的⽐例确定免税收⼊⽐例。
2015年中国经济政策一览
2015年中国经济政策回顾一、货币政策1月22日:借贷便利【央行续做2695亿中期借贷便利新增500亿元】人民银行续做了到期的2695亿元中期借贷便利,并新增500亿元。
操作对象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期限3个月,利率3.5%。
2月5日:央行降准【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0.5个百分点】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3月1日:央行降息【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4月20日:央行降准【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下调1个百分点】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同时,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向降准,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4月20日:央行注资国开银行【央行曲线注资国开行、进出口银行】4月,由国务院批准,央行将以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债转股形式,注资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由财政部追加资本金。
其中,曲线注资国开行和进出口银行的金额分别为320亿美元、300亿美元。
5月11日:央行降息【存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5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及解读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汇总及解读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号《关于3项企业所得税事项取消审批后加强后续管理的公告》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号《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号《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号《关于发布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运输企业及运输工具名单的公告》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1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1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及议定书生效执行的公告》12、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公告2015年第12号《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补充公告》1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3号《关于中日税收协定适用于日本新开征地方法人税的公告》1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1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1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1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1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2016年8月1日第五条、附件1、附件2同时废止)2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0号《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公告2015年第21号《关于落实煤炭资源税优惠政策若干事项的公告》2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2号《关于修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公告》2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16年6月1日起作废)2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4号《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四批)的公告》2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2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2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7号《关于发布《营业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的公告》2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8号《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3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0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3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3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3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3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3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5号《关于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3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6号《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3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7号《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问题的公告》3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8号《关于明确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3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4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4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4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2号《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免征增值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4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失效]4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4号《关于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的公告》4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5号《关于规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的公告》4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4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7号《关于境内机构向我国银行的境外分行支付利息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4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4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9号《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5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0号《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5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1号《关于发布《煤炭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5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5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3号《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5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4号《关于取消乙烯、芳烃生产企业退税资格认定审批事项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5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5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6号《关于部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57、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告2015年第57号《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手续问题的公告》5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8号《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5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6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0号《关于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6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6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2号《关于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表》的公告》6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3号《关于两项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非行政许可审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6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4号《关于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后库存化肥有关税收管理事项的公告》6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5号《关于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6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6号《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6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6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6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9号《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审批事项取消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7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0号《关于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事项取消后有关后续管理问题的公告》7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1号《关于简化契税办理流程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7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2号《关于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7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3号《关于发布《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的公告》7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4号《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7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5号《关于进一步简化和规范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所需证明资料的公告》7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7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7号《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税控收款机数据接口规范的公告》7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8号《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五批)的公告》7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8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关于股权奖励和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8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1号《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8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8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8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8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86、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6号《关于明确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的公告》8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8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8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9号《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9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9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1号《关于取消销货退回消费税退税等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9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2号《关于明确若干营业税问题的公告》9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3号《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9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4号《关于发行2015年印花税票的公告》9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关于明确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96、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96号《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的公告》9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98、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8号《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9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法规类别】增值税税收优惠【发文字号】财税[2015]78号【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15.06.12【实施日期】2015.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落实国务院精神,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规范和优化增值税政策,决定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整合和调整。
现将有关政策统一明确如下: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40题)1、某市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3月对其开发的一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如下:A.5418B.4326C.5496D.3664【答案】 C2、某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家具生产、销售,自2018年12月1日设立,至2019年11月30日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销售家具收入300万元、转让仓库收入100万元、转让金融商品收入50万元。
上述金额均不含增值税,金融商品买价为40万元。
则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万元。
A.450B.410C.350D.310【答案】 C3、2021 年 7 月,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 万元,当月另收取含税包装费 1 万元。
该企业上述业务销项税额()万元。
A.1.30B.1.43C.1.42D.1.76【答案】 C4、某市区的A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在项目所在地发生如下经营业务:A.1474.53B.1680.74C.2252.74D.1966.74【答案】 B5、实行幅度比例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统筹考虑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
A.省级税务机关B.国家税务总局C.财政部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答案】 D6、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货物适用13%增值税税率,2020年9月该企业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A.1.57B.10.26C.11.42D.11.55【答案】 C7、某金融机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
2019年第二季度经营业务如下:A.486.54B.487.17C.477.72D.487.35【答案】 B8、下列关于资源税的表述中,不正确是()。
A.资源税是价内税B.纳税人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C.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额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D.稀土、钨、钼资源税实行从价征收【答案】 B9、下列说法中,不符合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相关规定的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6.05.09•【文号】财税〔2016〕53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源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有效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促进资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二)基本原则。
一是清费立税。
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税费重叠、功能交叉问题,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等收费基金适当并入资源税,取缔违规、越权设立的各项收费基金,进一步理顺税费关系。
二是合理负担。
兼顾企业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借鉴煤炭等资源税费改革经验,合理确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和税率水平,增强税收弹性,总体上不增加企业税费负担。
三是适度分权。
结合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衡、地域差异较大等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全国统一市场秩序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四是循序渐进。
在煤炭、原油、天然气等已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基础上,对其他矿产资源全面实施改革。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对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自然资源开征资源税。
(三)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理顺资源税费关系,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有效发挥其组织收入、调控经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作用。
资源税改革全面升级
资源税改革全面升级绿色税收为企业减负作者:沈漠来源:《财会信报》2016年第01期2010年12月,油气资源税改革扩大到内蒙古、甘肃、四川、青海、贵州、宁夏等12个西部省区,2011年11月又推广至全国范围。
2014年12月,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全面实施,同时全面清理涉煤收费基金。
2015年5月,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进一步覆盖稀土、钨、钼三个品目。
前述负责人表示,“经过六年的探索实践,资源税改革率先在这6个品目建立了从价计征机制,有效克服了原从量定额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和逆向调节的问题,也为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摸清了方向,积累了经验。
”从价计征初见效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说,从价计征有助于建立税收自动调节机制。
“资源价格上涨时可以自动增加税收收入,抑制相关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过热‟;资源市场低迷、矿价走低时可以自动降低税负,减轻企业负担,防止相关矿业…过冷‟,对矿业经济发展起到…自动稳定器‟的调节作用。
”今年上半年,原油、天然气、煤炭的售价下滑,资源税收入也随之下降。
据测算,这三个税目全国范围内共减收资源税101.7亿元,其中原油资源税减收57.2亿元,天然气资源税减收2.05亿元,煤炭资源税减收42.45亿元,平均减幅达30.38%。
如果不实行从价计征,同期全国油气煤企业将会减利75亿元左右。
同时,资源税改革还规范了资源领域税费关系。
“在煤炭、稀土等行业的改革中,我国取缔了地方违规行政收费和基金,代之以更加规范透明的资源税,不仅激发了市场活力,也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李万甫表示,据统计,在煤炭行业资源税改革后,2015年全国减少涉煤收费基金366亿元,抵减增税因素后,全国煤企总体减负181亿元。
资源税改革的另一大作用是促进了资源节约利用。
此前,煤炭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不论煤质优劣,均执行一个固定的税额标准,客观上助推了采矿行业采富弃贫、“吃白菜心”的挖煤方式。
改革后,政府按照煤价计征资源税,对资源赋存条件好、价格高的煤炭多征税,对条件差、价格低的煤炭少征税,通过价格杠杆,减少了劣质煤被弃采的可能性。
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的思考——以湖南和广西为例
知》 ( 湘 国土 资发 ( 2 0 1 5 J 2 7号 ) 等文 件 , 明
确 了 困难 企 业 矿 业 权 价 款 的分 期 缴 纳 政策 , 减 轻 了企 业 负 担 。二是 根 据 国务
提出, “ 实施 资 源税 从 价计 征 改革 。 逐 步 扩大 征 税范 围” , “ 建 立矿 产 资 源 国家权 益金 制度 , 健 全矿 产资 源税 费制 度 ” 。然
6 4 %。
富, 随着 资 源税从 价 计征 改革 加 快 , 两
2 、 完善 矿 业权 价 款 征 收制 度 , 清 理 和规 范收 费基金 。一 是为 进一 步规 范矿
亿元 , 较2 0 1 1年跌 幅接 近 5 0 %, 而 广西 为4 . 7亿 元 , 保持 相对 稳定 。 从矿产 资 源
专项 收入 构 成来 看 , 矿业 权 价 款 占主 导
格 下滑 3 9 %, 广 西华 锡 集 团 的锡 精矿 销
售 价格 下 滑 3 9 %, 广西 矿 业公 司铅 精矿
省( 区) 矿 产 资 源税 费制 度 不 断 完善 ,
资源 税 收入 大 幅提 高 .但 仍 面临 一 些
突 出 矛 盾 和 问题 .主 要 包括 矿 业 权 价
业 权价 款 征 收管 理工 作 , 湖南 省 出 台 了
《 关 于 加 强 矿 业 权 价 款 征 收 管 理 的通
款 评 估机 制 有待 完善 、矿 业权 使 用 费
2 、 资源税 改 革后 企 业 负担 总体 有 所加 重 。据 调 研 了解 , 近 年来 , 随着 矿产 品 价格 持续 走低 , 企业 效 益 大 幅下 滑 , 矿 山 企 业 的资 源税 负担 总 体有 所 提高 :一是 2 0 1 2年调 整锡 矿 石 资 源税 适 用税 率标 准后 , 广西 华 锡集 团 的锡 资 源税 负 担 提高 约 8倍 。二 是 2 0 1 4年对煤 炭 实行从 价计 征改 革后 , 广西 煤炭
国务院决定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
国务院决定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
佚名
【期刊名称】《稀土信息》
【年(卷),期】2015(0)5
【摘要】4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改革,促进理顺资源税费关系。
【总页数】1页(P4)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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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2016年7月1日起实施资源税改革稀土、钨、钼等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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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
征改革的通知
财税[2015]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计征办法
稀土、钨、钼资源税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定率计征。
稀土、钨、钼应税产品包括原矿和以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按精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并销售原矿的,将原矿销售额(不含增值税)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精矿销售额×适用税率
二、关于适用税率
轻稀土按地区执行不同的适用税率,其中,内蒙古为11.5%、四川为9.5%、山东为7.5%。
中重稀土资源税适用税率为27%。
钨资源税适用税率为6.5%。
钼资源税适用税率为11%。
三、关于精矿销售额
精矿销售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
精矿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
精矿销售额=精矿销售量×单位价格
精矿销售额不包括从洗选厂到车站、码头或用户指定运达地点的运输费用。
轻稀土精矿是指从轻稀土原矿中经过洗选等初加工生产的矿岩型稀土精矿,包括氟碳铈矿精矿、独居石精矿以及混合型稀土精矿等。
提取铁精矿后含稀土氧化物(REO)的矿浆或尾矿,视同稀土原矿。
轻稀土精矿按折一定比例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中重稀土精矿包括离子型稀土矿和磷钇矿精矿。
离子型稀土矿是指通过离子交换原理提取的各种形态离子型稀土矿(包括稀土料液、碳酸稀土、草酸稀土等)和再通过灼烧、氧化的混合稀土氧化物。
离子型稀土矿按折92%稀土氧化物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钨精矿是指由钨原矿经重选、浮选、电选、磁选等工艺生产出的三氧化钨含量达到一定比例的精矿。
钨精矿按折65%三氧化钨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钼精矿是指钼原矿经过浮选等工艺生产出的钼含量达到一定比例的精矿。
钼精矿按折45%钼金属的交易量和交易价计算确定销售额。
纳税人申报的精矿销售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有视同销售精矿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确定计税价格及销售额。
四、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
纳税人销售(或者视同销售)其自采原矿的,可采用成本法或市场法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
其中成本法公式为: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原矿加工为精矿的成本×(1+成本利润率)
市场法公式为:
精矿销售额=原矿销售额×换算比
换算比=同类精矿单位价格÷(原矿单位价格×选矿比)
选矿比=加工精矿耗用的原矿数量÷精矿数量
原矿销售额不包括从矿区到车站、码头或用户指定运达地点的运输费用。
五、关于共生矿、伴生矿的纳税
与稀土共生、伴生的铁矿石,在计征铁矿石资源税时,准予扣减其中共生、
伴生的稀土矿石数量。
与稀土、钨和钼共生、伴生的应税产品,或者稀土、钨和钼为共生、伴生矿的,在改革前未单独计征资源税的,改革后暂不计征资源税。
六、关于纳税环节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加工为精矿销售的,在销售环节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自用于连续生产精矿的,在原矿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加工为精矿后按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将自采原矿加工为精矿自用或者进行投资、分配、抵债以及以物易物等情形的,视同销售精矿,依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对外销售的,在销售环节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矿连续生产非精矿产品的,视同销售原矿,依照有关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
七、关于纳税地点
稀土、钨、钼按精矿销售额计征资源税后,其纳税地点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
八、其他征管事项
(一)纳税人同时以自采未税原矿和外购已税原矿加工精矿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律视同以未税原矿加工精矿,计算缴纳资源税。
(二)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三)纳税人2015年5月1日前开采的原矿或加工的精矿,在2015年5月1日后销售和自用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2015年5月1日前签订的销售原矿或精矿的合同,在2015年5月1日后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按本通知规定缴纳资源税。
(四)2015年5月1日后销售的精矿,其所用原矿如果此前已按从量定额办法缴纳了资源税,这部分已缴税款可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对改革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