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税法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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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任务

要求:

1.至少通读一遍规定章节,勾画出自己认为的重点。

3.每天至少精读十遍勾出的关键点,最好能够理解记忆下来(考试中有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多),我们不需要追求速度,保证质量就可以了。

1、税收行政复议,又称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2、税收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司法制度。

3、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

(1)税收行政诉讼的前提性;

(2)税收行政诉讼主体的恒定性;

(3)税收行政诉讼内容的限定性。

4、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审查原则;

(2)不适用调解原则;

(3)不适用处分原则;

(4)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5)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5、税收行政赔偿,又称税务行政赔偿:是批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项法律救济制度,发球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6、税收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税务行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事实,且所损害的必须是税收相对人合法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4)税务行政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请回忆今天学到的内容,你是否能回忆出以下几点(不要去看书,自己努力回忆一下):

(1)我国税收救济制度包括哪几项具体的制度内容?

(2)简述税收行政复议的特点。

(3)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简述税收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5)简述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

(6)简述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7)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如果你没有回忆出来,答案我已经发送在下边了,再重新看一下书,把他们找出来,并做记忆(理解记忆或者自己编个小故事把他们记住),以上这些题在考试中都出现过。

第四节税收救济制度

【单选】纳税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简答】我国税收救济制度包括哪几项具体的制度内容(P365—381)

我国税收救济制度包括三大组成部分:税收行政复议制度、税收行政诉讼制度和税收行政赔偿制度。

税收行政复议又称税务行政复议,是我国复议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指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

税收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具体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制度

税收行政赔偿双称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致害的税务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予以赔偿的一基法律救济制度,属于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

【简答】简述税收行政复议的特点(P366—367)

(1)税收行政复议以税务正义为对象。

(2)税收行政复议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3)税收行政复议具有前置程序的特点。

(4)税收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简答】税收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P367—369)

(1)全面审查的原则

(2)一级复议原则

(3)合法、公正、公平、及时、便民原则

(4)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5)不停止实行的原则。

【简答】简述税收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P369—370)(P378)

税收行政复议和税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完全一致,均为: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3)税务机关没有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和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失的行为

(4)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

(5)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6)税务机关不依法办理和答复的行为

(7)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8)税务机关作出的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的行为

(9)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10)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11)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的行为

(12)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

【简答】简述税收行政诉讼的特征(P375—376)

与其他诉讼相比,税收行政诉讼具有行政诉讼的一般特征:

(1)税收行政诉讼的前提性。

(2)税收行政诉讼主体的恒定性。

(3)税收行政诉讼内容的恒定性。

【简答】简述税收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P376—377)

(1)合法审查原则。

(2)不适用调解原则。

(3)不适用处分原则。

(4)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5)不停止执行原则。

【简答】简述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P375页,已考)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池围绕和受诉法院管辖

【简答】简述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P381,已考)

(1)税务行政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使国家税收征收和管理权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3)存在损害事实,且所损害的必须则税收相对人合法的财产权和人身权。

(4)税务行政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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