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资本市场业务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信托公司资本市场业务研究

信托公司PE类业务

PE类业务即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是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投资,并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股权获得利润。PE类投资的特点是投资期限长、流动性差、预期收益高、专业化程度高。按照被投资公司的阶段可以分为天使基金、风险基金、成长基金、夹层基金、并购基金等。根据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介入方式的不同可将其分为三种模式。

第一,信托公司与本土具有知名度的专业VC和PE机构、上市公司或政府进行合作,专业机构充当投资管理人,在业务运作过程中主导操作。信托公司主要负责募集信托资金,担当受托人的角色,有时也作为共同投资管理人,这种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目前信托公司在PE类

市场上参与最多的是政府主导或引导的产业投资基金。如中信信托出资设立的“电子商务产业基金”、华润信托出资160亿元参与的“绵阳科技城产业发展基金”等。就目前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阶段来说,这种模式下信托公司大多还是通过资金的纽带来连接投资机构和企业,而在产业项目的获取、企业经营能力和产业整合方面,仍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和探索。

第二,信托公司直接投资模式,信托公司凭借自身的优势,在募集信托资金后直接参与股权投资业务,信托公司充当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双重角色,独立负责信托资金的投资运作。对于不具备运作股权投资能力的信托公司,可将信托资金的管理运作如项目投资决策、后续管理与项目退出等交由其聘用的投资管理顾问(例如专业VC/PE投资机构)负责。平安财富辉煌系列、盛景系列,鲲鹏系列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信托公司直接投资股权投资的突出案例。由于中国证监会对于信托计划不得作为企业上市发起人股东这一政策限制,以

信托计划作为投资人IPO退出时会遇到障碍。

第三,信托公司以设立PE子公司的模式开展PE类业务。从长远来看,这是信托公司参与PE类业务的最佳模式。与聘请第三方作为管理人相比,设立自己的PE子公司可以获得募集资金的2%的管理费,这一部分收入基本可以覆盖PE子公司的运营成本;设立自己的PE子公司在投资管理上有更多的主动权,保证资产的安全;设立PE子公司有利于培养信托公司的自主管理能力;与信托公司自身作为PE管理人相比,PE子公司不仅可以起到风险隔离的作用,而且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优惠、获得其他PE机构享有的其他优惠政策及特殊待遇。

中信信托、平安信托、上海信托、中融信托、兴业信托、中诚信托6家公司均已设立了PE子公司。国外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如黑石集团、高盛集团、凯雷投资集团、美国德州太平洋投资公司等在中国进行PE投资都是首选设立PE子公司的

信托公司进行合作,并发行人民币PE基金。

期货类业务

根据《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信托公司集合信托业务可以套期保值和套利为目的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信托公司单一信托业务可以以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为目的开展股指期货交易。除此之外的期权、远期互换、利率、信用等衍生品,信托公司参与不多,主要产品集中在三大场内股指的交易中。

在股指期货类业务中,使用最多的是量化基金类产品。在境内权益型量化产品中,在股票端包括市场中性策略(Alpha)、指数增强(Alpha+Beta)以及量化选股(Alpha+SmartBeta),期货端以CTA策略为主,此外,还包括ETF、期现套利等套利类策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演化出了量化多策略和FOF 类产品。目前,信托公司主要合作的量化投资机构以私募基

金为主,公募基金、券商资管合作规模较小。

相对境外而言,境内量化策略占比仍低。长期而言,如果衍生品工具出现进一步的丰富和放松,可能是境内量化策略发展的重要拐点。中期而言,从需求端来看,或将呈现投资者机构化的发展趋势;从供给端来看,伴随境外机构加速境内布局,行业竞争和管理人分化预计将进一步加剧。在上述背景下,产品预计将呈现Beta与Alpha进一步分离的趋势:Beta的形式愈加多样,向规模化和低成本化方向发展,而真正的Alpha愈加稀缺。

信托计划投资中,机构投资者使用股指期货实现各类资产的组合管理策略,达到改变投资组合β值与实现资产配置的功能。目前主要的应用领域有:资产配置策略、投资组合的β值调整策略、指数化投资策略、传统的α策略以及α转移策略和现金资产证券化策略的信托计划投资。一般股指期货的套保投资流程为八个阶段:分析市场走势;选择套保方向;测量

系统性风险,选择套保品种;确定套保期限与期货合约;计算最优套保比率;计算期货合约数量;执行套保交易;交割结算,结束套保。

QDII业务

信托QDII业务模式为信托公司在境内发行信托计划或单一信托,由个人或机构资金认购,通过QDII通道将资金转到境内托管行,再通过境内托管行购汇划入境外托管行的相应账户,然后向境外券商或其他交易对手发布交易指令,完成证券的买卖操作。

信托公司的QDII业务主要为通道业务和主动管理型业务。由于拟赴境外上市的企业对基石与锚定投资者需求的持续增长,加上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资金出境受限,QDII通道业务很受欢迎。由于业务模式简单,业务收益较好,费率一般在每年1.5%~2%,通道业务成为信托公司QDII业务的主流。信

托公司在通道业务中主要发挥QDII资金通道的作用,提供外汇额度,发挥事务性管理功能,不承担市场风险和汇率风险。信托QDII通道业务主要投资于境外股票IPO、股票定增及中资美元债。

其从长远来看不具有持续性,未来如果放开外汇管制,通道业务吸引力将大幅下降。信托公司应未雨绸缪,减少对通道业务的依赖。主动管理类QDII业务是信托公司专业管理能力的体现,在境外资产配置需求不断上升的背景下,信托主动类QDII业务的目标是资产配置,而不是追求超额收益。主动管理类QDII业务可以支撑信托公司全球资产配置、财富管理、境外家族信托等业务,同时也需要信托公司内部大力扶持,否则信托公司仅提供事务类的QDII服务,没有专业的资产配置能力,就无法体现信托公司的价值,与其他境外业务的关联就无从谈起。但是主动管理类QDII业务对资产配置能力、风控与运营的要求比较高。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的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