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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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1. 引言1.1 介绍《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都是教育部颁布的关于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旨在规范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43号令和24号令在内容上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通过比较分析这两个规定,可以更好地了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管理措施,为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将对这两个规定的背景介绍、目的和要求、内容与条款、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比较探析,以期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

2. 正文2.1 背景介绍《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正文辅导员在高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是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引导者和帮助者。

对于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规定至关重要。

43号令和24号令都是涉及到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定,但在制定背景和内容上仍有一些区别。

43号令的制定背景更加突出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对高校辅导员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他们具备更加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工作能力。

而24号令则更注重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强调推动高校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43号令和24号令在内容和条款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43号令更加注重辅导员队伍的结构和构建,强调建立完善的选聘制度和培训机制。

而24号令则更着重于对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评价,要求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措施。

43号令和24号令在背景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差异,但都旨在提高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素质。

在深入比较分析之后,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两者的优势和不足,为今后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2.2 目的和要求比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在目的和要求方面有一些共同之处,也有一些差异之处。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辅导员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评估机制,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绩效考核,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学年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在职辅导员。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院(系)负责组织实施。

学校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各院(系)成立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考核以学期为单位,一般在期末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程序第五条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内容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基本依据,着重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状况、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班风学风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第六条考核工作分每月考核和学期考核。

(一)每月考核1.每月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进行,依据日常对辅导员工作的检查、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十个一”工程考核内容项目,填写《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上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上报。

2.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各院(系)辅导员工作每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检查、公布和记录。

(二)学期考核学期考核由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与各院(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共同组织实施。

分为学生评议、院(系)考核、学生工作部考核三个部分。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总分的30%、院(系)考核占总分的50%、学生工作部考核占总分的20%。

1.学生评议: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生填写《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表(一)》(附件3),参与评议的学生应不少于辅导员所带人数的15%。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辅导员队伍建设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规范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目前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和规定,其中《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是较为重要的两个文件。

本文将对这两份文件进行比较探析,以期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一些借鉴和思考。

一、规模差异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中,对于辅导员队伍规模的要求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学生规模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辅导员队伍的规模,并且在校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学校,应当独立设置辅导员办公室,全职辅导员不得少于10人。

而在24号令中,并没有对辅导员队伍规模做出具体的规定,仅仅是要求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辅导员队伍的配置。

可见43号令在规模要求上更为具体,这也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学生的需求,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服务能力。

二、服务内容要求在服务内容方面,43号令对辅导员的服务内容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

要求辅导员要关心学生学业、生活和情感,在学业上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帮助,生活上提供生活辅导和照顾,情感上进行心理健康辅导。

而在24号令中,对辅导员的服务内容要求相对较为笼统,只是要求辅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43号令的服务内容要求更为具体,更加贴近学生的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服务水平。

三、培训要求在辅导员队伍的培训方面,43号令和24号令都对辅导员的培训提出了要求。

但是43号令在培训要求方面更为严格和详细。

根据43号令的规定,学校应当定期组织辅导员进行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新聘辅导员应当接受为期一年的培训。

而24号令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辅导员的培训要求,只是要求学校要对辅导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3号令的培训要求更为明确和细致,有助于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从“24号令”到“43号令”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进展与导向

从“24号令”到“43号令”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进展与导向

作者开展工作的阵地,新媒体技术以其互动性强、
势而新”,这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新形势下做好高校
开展思想政治教 育 活 动,对 于 青 年 学 生 实 行 引 导
好高 校 思 想 政 治 工 作,要 因 事 而 化、因 时 而 进、因
形式多样的特点 深 受 学 生 喜 爱,利 用 互 联 网 载 体
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方向.高校辅导员要在全程
.
第 10 卷 第 5 期
职业化、专业化研究
高校辅导员学刊
2018 年 10 月
□ 职业化、专业化研究
DOI:
10.
1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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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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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24 号令 ”到 “
43 号令 ”:
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进展与导向

李 辉
(西北政法大学 党政办公室,西安 710122)
文件的颁布,此后 各 地 不 断 地 出 台 相 关 的 政 策 措
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提供 制 度 保 障.在 教 育 部 24
施,在这些制度保障措施的激励和推动下,辅导员
«普通高等学校辅 导 员 队 伍 建 设 规 定»(征 求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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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工作会议召开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新的
政策导向,对于辅导员增强工作发展的导向性,促
要求,会议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
进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
提高 学 生 思 想 水 平、政 治 觉 悟、道 德 品 质、文 化 素

(2020年编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2020年编辑)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已于2006年5月20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周济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1. 引言1.1 引言辅导员作为高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承担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生涯规划等重要任务。

为规范和完善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其中包括了第43号令和第24号令两个重要法规。

辅导员的工作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要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43号令和24号令作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对辅导员队伍的选拔、培训、考核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通过对这两个规定的比较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其异同之处,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本文将分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和24号令的主要内容,并对这两个法规进行比较探析,以期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方向。

探讨这两个法规的实际效果,有助于更好地促进高校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2. 正文2.1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的主要内容1.明确了高校辅导员的基本要求和资格条件,规定了辅导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同时要求辅导员需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心理素质。

2.规定了辅导员的岗位设置和管理制度,包括辅导员的聘任、考核、奖惩等方面的规定,以保障辅导员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发展。

3.明确了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方法,要求辅导员要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个性发展指导,同时要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和工作态度。

4.强调了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和发展,要求高校建立健全的辅导员培训机制,为辅导员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以提升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

2.2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24号令的主要内容1.明确辅导员队伍的基本任务和职责:规定辅导员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组织实施德育、心理咨询、生涯规划等工作,培养学生成才和全面发展。

辅导员要履行学校委托的其他职责,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和指导。

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二)敬业爱生。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在职责范围内,不得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三)育人为本。

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个人隐私,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四)终身学习。

坚持终身学习,勇于开拓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五)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16和24号文件

16和24号文件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目录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大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切实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和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教社政[2005]2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现就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编辑本段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

多年来,各地各高等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总体上看,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作出贡献。

编辑本段认真做好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配备工作,是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基础。

高等学校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辅导员和班主任。

专职辅导员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配备,保证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

同时,每个班级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要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辅导员职业技能知识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库

辅导员职业技能知识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库

附件:蚌埠学院第二届辅导员职业技能知识基础知识试题库一、选择题1.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否则就违反了学生的。

A.人身自由权 B.人格尊严权C.身心健康权 D.隐私权2.校优秀班集体评选比例不超过全校应参评班级总数的。

% % % %3.学生请假在2个教学周时,应由审批。

A.辅导员B.教学院系学生工作分管领导C.学生处D.学校学生工作分管领导4.我校启用的校训为()。

A.厚德博学砺志敦行B.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C.尊道贵德博学善建D. 笃学重行修德立才5.心理健康普查的原则是:自愿原则、保密原则、。

A.鼓励原则B.干预原则C.尊重原则D.全面原则6.“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定一次,指标控制在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以内,授予“蚌埠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A、10%B、 7%C、8%D、9%7.通过开展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对有心理障碍倾向的学生并实施心理辅导,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早控制”。

A.早研判B.早研究C.早治疗D.早涉及8.学生一学年经补考后累计仍有()课程不及格者,应予留(降)级。

A、四门B、五门C、六门D、七门9.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时,在接到学校学生纪律处分决定告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10.国家助学贷款的性质是。

A、政策性贷款B、商业性贷款C、抵押性贷款D、救助性贷款11.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查不合格者,应予以处理。

A.复学B.退学C.留级D.转学12.根据考勤学生一学期累计缺课时数()及以上者,按退学处理。

A、40节B、50节C、60节D、80节二、填空题1、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执政为民的直接体现,是我们开展工作的最根本目的。

2、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先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高等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不断提高队伍的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保证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成为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

开展学生骨干的遴选、培养、激励工作,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三)学风建设。

高职院校辅导员如何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基于教育部24号令提出的辅导员八项主要工作职责

高职院校辅导员如何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基于教育部24号令提出的辅导员八项主要工作职责

高职院校辅导员如何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基于教育部24号令提出的辅导员八项主要工作职责摘要:高职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基地,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推动高职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第5条中罗列的辅导员的八项主要工作职责为基础,结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深入探讨高职辅导员如何有效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促使高职辅导员真正肩负起对大学生思想引导、事务管理、职业规划、成才导航的重任。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职责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直接执行者和具体指挥者,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是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管理者和组织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因此辅导员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创新能力的培养以及健康人格的养成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培养合格人才的质量。

而在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高职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基地,学生管理工作是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是一个学校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校综合水平和学生素质的高低。

辅导员作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担负着对大学生思想引导、事务管理、职业规划、成才导航等重任,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推动高职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2006年9月1日施行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的第5条中对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列出了八项,每一项都有其具体的要求,笔者结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对具体怎样结合高职院校学生实际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一、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部24号令提出的辅导员第一项主要工作职责是:“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高校辅导员如何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人生导师

高校辅导员如何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人生导师

高校辅导员如何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对定位为大学生人生导师的辅导员提出了五条工作要求和八条职责,过去“事务型”的工作角色已不能满足当代大学生的需求,辅导员的角色必须从“事务型”转向“人生导师型”。

辅导员的工作对象是大学生,在工作中辅导员必须充分了解大学生的特点,尊重他们的身心发展规律,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工作,担当起学生的“人生导师”。

辅导员大学生人生导师教育部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辅导员要以“组织、实施和指导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为载体,扮演好“人生导师和知心朋友”的角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明确提出了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定位了辅导员的角色,即高校辅导员是当代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生的人生导师。

一、辅导员的角色分析辅导员是学生工作的主体,角色定位准确是高校辅导员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高校辅导员应该正确进行角色定位,才能满足新时期高校学生工作的需要。

定位很重要,就像演戏一样,演员没有正确的角色定位,就不可能演好一场戏,达到导演的要求。

如果你把自己定位为保姆,你可能就会成为一个保姆。

那么,应该如何重新认识和定位辅导员角色呢?1.辅导员应成为大学生的人生导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对定位为大学生人生导师的辅导员提出了五条工作要求和八条职责。

要满足这些要求和职责,辅导员需要掌握系统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专业理论,并且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最终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品质和优良品格。

此外,辅导员还需要掌握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活动的方法,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处理好学生安全稳定、学生资助、就业指导、班集体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可见,作为大学生人生导师的辅导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需要将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成果应用等环节有机结合,缺一不可,因此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胜任辅导员这项工作。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析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与24号令的比较探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的角色越来越受到重视,其队伍建设规定
也变得更加细化和完善。

此次比较探析的焦点是《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
号令和24号令,通过对比这两个文件的不同之处,可以更好地了解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轨迹和趋势。

我们来看《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43号令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

43号令强调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点与24号令基本一致,都是以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

但是43号令在具体
要求上更为细化,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应加强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43号令对辅导员队伍的构成和选拔标准提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

43号令明确提出了辅导员队伍的构成应当合理,选拔标准应当严格,选拔出的辅导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这与24号令的要求也基本一致,但是43号令在具体要求上更具体
和细致,更有针对性。

这样的要求更有利于选拔出优秀的辅导员,促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
提升。

43号令还对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和职称评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

43号令强调,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提高辅导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43号令还对辅导员的职称评定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要求辅导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职称评定,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这些要求都更具有指导性和操作性,有利于规范和提高
辅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4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沈阳理工大学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沈阳理工大学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沈阳理工大学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我校始终把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因此,学校非常重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一、贯彻实施《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整体情况2004年10月份,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其中第七部分指出要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进一步明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主体包括学生辅导员。

教育部令2006第24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于2006年7月份发布以来,我校严格按照文件的精神,在原有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辅导员队伍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教育部24号令发布以后,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生处组织全体学生辅导员、学生班导师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领会24号文件的精神,充分认识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体现在以下三点:1、学校辅导员是学校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是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辅导员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教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精神,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浅谈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浅谈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浅谈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摘要:教育部24号令明确规定了辅导员的要求与职责,但不少高职院校不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在辅导员的岗位设置上比较混乱,尚未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师资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一)配备足够的辅导员足够的辅导员人数是做好学生工作的基本保证,高等院校应把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作为本校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认真制定辅导员发展规划,关心辅导员的成长,切实抓好辅导员队伍相关政策的落实,积极搭建辅导员能够发挥作用和施展抱负的有效平台,从而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辅导员队伍是高校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建设好这支队伍,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高职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推进学校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高职院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调查和具体分析,提出了切实加强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应对策。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已经占中国高等教育的50%左右。

但是,与普通高校相比,高职院校办学时间短,很多高职院校是由原来的中专升格或几所中专合并而成的,国家对其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不足,教育资源相对薄弱,部分院校尚未形成完善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普遍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和配套的工作队伍。

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是高校自身改革、发展与稳定的需要。

结合自己从事学生辅导员的工作实际,就高校辅导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以及通过怎样的途径和措施来建设这支队伍等问题谈一点见解。

一、高职院校辅导员现状及存在问题(一)高校辅导员队伍人员不足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一个加速发展的时期,高等教育大众化战略的实施,高校的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增加。

但是,按照教育育部1:200的辅导员与学生人数配备标准,许多高职院校专职辅导员配备不足。

因此,学校的稳定问题、安全问题、学生问题突出。

大学辅导员的教师角色和干部角色

大学辅导员的教师角色和干部角色

大学辅导员的教师角色和干部角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教育部发布第24 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

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从中共中央、国务院到高等学校,高度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并对辅导员寄予厚望: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指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如何认识辅导员的双重身份,如何确定、分配和考核辅导员教师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内容,具有现实意义,值得研究。

一辅导员的任务和分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用超过四分之一的篇幅叙述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内容,明确了辅导员的工作任务和努力方向。

但作为教育部规章,只能是原则性的,不可能详细讨论辅导员的教师工作和干部工作(管理工作)理以外的有关学生的一切工作,工作内容极其丰富。

学生工作的总目标是学生的全面发展,即身体(健康、卫生与运动)、心理(情感、意志与交往)、思想政治(品格、道德与世界观)和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志向)等素质的提高与发展,成为健康人、社会人和专业人。

学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就是围绕这个“总目标”开展工作:积极谋划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身心健康教育和文明安全教育;大力加强学生党团建设与学生社团的指导与管理;组织开展校园文化体育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科技活动;认真做好学生评价评奖、助困与就业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通常,我们所说的“学生工作”,包含了除教学过程管学生工作的任务,当然就是辅导员的任务。

尽管“中央16 号文件”指出“所有教师都有育人职责” ,但辅导员作为专职学生工作者一一专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应有更多的担当。

围绕着“中心任务” ,还有两个方面的工作:认真研究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点、状况,这既是工作内容,又是完成“中心任务”的前提;及时处理或协助、参与处理学生中发生的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这既是繁重和烦人的工作任务,又是“中心任务” 开展的意外平台。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订版)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订版)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利益以及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二)敬业爱生。

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

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正对待学生。

不得损害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在职责范围内,不得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三)育人为本。

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个人隐私,保护学生自尊心、自信心和进取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党和人民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四)终身学习。

坚持终身学习,勇于开拓创新,主动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方法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不断拓展工作视野,努力提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五)为人师表。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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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应当把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应当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

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二章要求与职责
第四条辅导员工作的要求是:
(一)认真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及服务育人工作,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
(二)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三)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论与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和水平;
(四)定期开展相关工作调查和研究,分析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
(五)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高校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了解和掌握高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落实好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有关工作,组织好高校学生勤工助学,积极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六)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七)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八)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六条高等学校总体上要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

辅导员的配备应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每个院(系)的每个年级应当设专职辅导员。

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

第七条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要担负相应职责。

第八条辅导员选聘应当坚持如下标准: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第九条辅导员选聘工作要在高等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高等学校组织、人事、学生工作部门和院(系)等相关单位按辅导员任职条件及笔试、面试考核等相关程序具体负责选聘工作。

第十条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一定时间的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院(系)团委(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并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第四章培养与发展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

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


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

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

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

第五章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

高等学校要把辅导员队伍建设放在与学校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统一领导。

学生工作部门是学校管理辅导员队伍的职能部门,要与院(系)共同做好辅导员管理工作。

院(系)要对辅导员进行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高等学校要制定辅导员工作考核的具体办法,健全辅导员队伍的考核体系。

对辅导员的考核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门、院(系)和学生共同参与。

考核结果要与辅导员的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

第二十三条教育部设立“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定期评选表彰优秀辅导员。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将优秀辅导员表彰奖励纳入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体系中,按一定比例评选,统一表彰。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其他类型高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其他工作队伍建设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各高等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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