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制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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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制单要点
7.1实训目的
通过实训,要求学生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方式和投保程序,掌握国际货物
运输投保单以及保险单的内容和缮制要求,掌握保险单的作用和种类,学会缮制货物运输投保单和保险单。
7.2保险单简介
出口货物在长途运送和装卸过程中,有可能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外来因素而导致受损。为了保障收货人在货物受损后获得经济补偿,一般在货物出运前,货主都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投保事宜,并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仔细、认真地填写货物运输险投保单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若接受了投保,就签发给投保人一份承保凭证即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有时,出口方也可以以出口货物明细单或出口发票副本来代替投保单,但必须加注如运输工具、开航日期、承保险别、投保金额或投保加成、赔款地、保单份数等内容。
当被保险货物遭受到保险凭证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单是索赔和理赔的依据;在CIF合同中,保险单同时又是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出口结汇单据之一。保险单据有保险单、保险凭证和预约保单等,由于它只是保险人单方面签署的,所以只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证明,而不是保险合同。
7.3 制单要点
投保单的内容与保险单单基本相似,不同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固有的保险单格式,其基本内容及缮制要点如下:
1)被保险人:若信用证有规定,应按规定。以CIF条件对外成交时,一般为出口商,此时出口商应对保单进行背书转让。
2)发票号码:按实际号码填写
3)标记(MARKS & NO.S):按信用证规定,应与发票、提单相一致。
4)包装及数量:填单件运输包装的件数及商品数量,若为散装,则应先注明“IN BULK”,再填重量。
5)保险物资项目(DESCRIPTION):填商品的名称,可与提单一致。
6)保险金额(小写):应为发票金额加上投保加成后的金额,并注明币制,币制应与信用证规定相符,或与发票相符。
7)总保险金额(大写):即小写保险金额的英文翻译。
8)装载运输工具(PER CONVEYANCE S.S):要与运输单据一致。可填船名航次、航班号或车次,海运方式下也可填AS PER B/L
9)开行日期及起讫地点:可填提单签发日,或填“AS PER B/L”
10)承保险别:按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如:COVERING ALL RISKS AS PER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1981.1.1)OF THE PICC.
11)赔款偿付地点:一般为目的地,并注明使用货币的币种。
12)保险勘查代理人:由保险公司自定,但要提供其地址,以便发生损失时收货人通知其进行勘查和理赔。
13)签发地点和日期:签发日期须早于运输单据,才能证明是在装运前办理的投保。
14)保险公司签章:经签章后保险单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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