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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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三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三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根据最新的学校教师请假制度规定,教师请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程序:1. 请假条件:教师可以请假出席家庭重要事项、疾病、加快身心恢复、参加与教学相关的学术活动或会议等特殊情况。

2. 请假审批程序: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行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起止时间,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请假申请审批:学校行政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教师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查,确认请假事由和时间合理性,并根据学校规定进行审批。

4. 假期安排: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个连续工作日,如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间超过3个工作日,需提前申请,并经过相应部门批准。

5. 假期薪酬:根据教师请假的具体情况,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支付教师相应的请假工资或补贴。

6. 违规处罚:教师请假若未经批准或违反请假规定,将可能面临相应的违纪处罚。

请注意,以上规定仅为示范性内容,具体的学校教师请假制度规定可能会因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您在具体情况下咨询所在学校的行政部门或查阅相关规章制度,以获得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二)最新学校教师请假制度规定为了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管理,有效控制教师请假的情况,学校制定了最新的教师请假制度规定。

该规定涵盖了教师请假的条件、程序、时长及补偿等要点,旨在规范教师请假的行为,并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该制度规定的主要内容:一、请假条件1. 教师在学校正式任职且在试用期满后可以享受请假权益。

2. 教师如需请假,必须符合以下情况之一:a) 生病或因意外受伤,需要请病假;b) 家庭事故紧急,需要请事假;c) 参加国家或学校组织的学术交流、培训等相关活动,需要请公假;d) 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请假。

二、请假申请程序1. 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学院的教务处进行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并详细说明请假原因及期限。

2. 申请表需由教师本人亲自签字,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则需提供病假证明等)。

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

教师请假制度15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教职工请假:事假:请假1天扣40元,请假2天扣80元,3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资比例日扣款。

病假:住院(凭住院证明和处方)每天扣20元,一周(5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单)每天扣30元,4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

并工资比例按日扣款。

无病假证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时间:1小时扣5元,满3小时作半天事假扣除。

1小时以内学期累计。

迟到:5分钟以前每次扣3元,5——15分每次扣5元,15——30每次扣10元,半小时后取消全月出勤奖。

二、保育员:每天扣20元,每小时2元,迟到一次扣1元,一月内累计迟到3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课:2天内请假自己调课好,并自付给代课教师每天20元作补贴(请假扣除另算),3天及以上由园部安排,代课费相同。

四、婚产假:正常年龄订婚2天,婚假3天,晚婚7天,顺产2个月,剖腹产3个月,晚育4个月(结婚1年后生产),戴环怀孕15天+2天上环假。

(全月的扣除整月岗位奖,跨月的视上班时间定。

)五、全勤:全学期无请假、外出。

教师请假制度2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

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

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

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

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

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请假行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使用、及时报备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第四条教师请假类型包括: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处理家庭事务、照顾家人等;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3. 婚假:结婚可享受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4. 产假:生育可享受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5. 陪护假: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可享受陪护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6. 丧假: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可享受丧假,期限为三天;7. 房屋修建假:因居住需要修建房屋可享受房屋修建假,期限不超过一周;8. 其他假: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评定等。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教导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教师请假期间,应尽量调整课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第三章请假流程及要求第七条教师请假流程如下:1. 教师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提交给班主任;2. 班主任审核后,将《教师请假申请表》提交给教导主任;3. 教导主任批准后,将《教师请假申请表》提交给校长;4. 校长批准后,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教师。

第八条教师请假要求如下:1. 请假时间应尽量避开教学关键时期,如考试、评优、教学研讨等;2. 请假期间,教师应主动联系代课教师,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3. 请假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请假待遇及处罚第九条教师请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教师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请假期间擅自离岗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4年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6篇)

2024年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6篇)

2024年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1. 请假流程:教职工需在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并认真填写。

随后,提交至校长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教导处进行工作安排及备案,最终将请假单存档于办公室。

2. 对于请假天数超过一天的(含该天数),教职工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

3. 若请假到期仍无法返岗,教职工需再次填写请假单,并待批准后方可续假。

4. 请假手续不齐全者,将不予批准请假。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将按旷工处理。

5. 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主管负责。

请假期满后,教职工需履行销假手续。

因未销假而导致考勤记录出现错误的,由请假者自行承担责任。

6. 学校将在教职工例会上定期公布考勤情况,以确保考勤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7. 病假需凭医院开具的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

8. 鉴于教职工享有寒暑假期,因此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进行。

如确需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的,学校将给予三天婚假(包括婚礼当天及前后各一天),此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9. 女教职工的生产假将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 教职工在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可享有丧假____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计算____天,不含路途时间)。

11. 教职工因公或因工负伤,在治疗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

12. 教职工子女结婚时,可准假二天(包括婚礼当日和前一天),此期间视为正常出勤。

13. 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参与公益活动的时间,将视为正常出勤。

14. 教职工离校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若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进行登记或通讯不畅者,将视为工作失误。

离校时间超过半天的,需具备请假手续并记入考勤(紧急情况除外)。

15. 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

____分钟后到达者视为迟到,____分钟后到达者视为旷工;活动结束前离开者视为早退。

16. 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或外出学习时间在两天以内(含两天)的,需提前安排好本职工作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时报教导处备案后方可离校。

教师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教师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教师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一、请假的类型和流程1.常规请假:教师需在离岗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所在学院主管签字,后送至人事处备案。

减少不必要的影响,建议教师提前向学院主管请假。

2.突发请假:突发情况,教师无法及时向学院请假,需在返岗后在请假单上填写情况说明,并由所在学院主管签字确认。

3.加班请假:教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请假需经所在学院主管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

4.探亲请假:教师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请假申请,学院主管审批后,由人事处备案。

5.婚丧请假:教师如需要婚丧事由请假,应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学院主管审批后,由人事处备案。

6.病假:教师如要请病假,需在请假单上填写请假原因和时间,由所在学院主管考勤员进行考核,到所在医院(或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由医院确认,请假时长。

二、请假单的内容和填写要求1.请假单应由教师本人填写,填写内容如下:申请人姓名、所在学院、联系电话、请假事由和原因、请假日期、请假时间、返岗日期等。

2.请假单应填写清晰,字迹工整,以免影响备案。

3.请假时间应尽量避免影响教学和工作秩序。

4.请假单应在离岗前24小时内送达学院主管,未经主管同意离岗或离岗时间过长,将扣除考勤分数。

三、教师请假的考勤管理1.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否则将扣除考勤分数。

2.突发情况需及时通知所在学院,确保学院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和事后管理任务。

3.请假时间内,教师应按学院规定保持联络,并积极协助学院进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请假管理流程1.教师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由所在学院主管签字,并送至人事处备案。

2.教师病假需前往二级或以上医院证明,一次不超过3天,连续两次一定要去医院验证,超过三天须在所在学院的学生辅导员处申请。

3.经学院或人事处的审核批准后,回复教师请假是否成功,备案后,告知所在学院,教师开始请假。

4.教师请假时间结束后,及时返岗,如未如期返回,将扣除考勤分数。

五、请假制度管理的考核和奖励1.按时制度考勤教师,以及积极为学院做贡献的教师,学院将予以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教师请假制度14篇

教师请假制度14篇

教师请假制度14篇教师请假制度1一、请假制度1、全体教师要以学校工作为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到校长室写请假条并由校长签字。

无特殊情况不得捎假或电话请假。

3、请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过1天。

4、请病假连续超过2天的(含两天),需由医院出具证明,并到中心小学请假。

5、凡如婚假、丧假、产假等有上级规定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6、教师请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调好课务,并将调课安排报校长室。

7、工作时间内,凡因私事没有请假外出的,视为旷工,学校视情节另行处理。

8、外出教师必须进行外出、返校登记,并交请假条以备存档。

二、奖惩办法:1、每月设全勤奖40元。

(1)一个工作日为6节课,请假一节为1个小假,3个小假为0。

5天,6个小假为1天。

(2)请假累计0。

5天以内扣5元;累计1天以内扣15元;累计2天以内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3)旷工1节扣除当月全部考勤奖。

2、期末设学期全勤奖100元。

(1)请假累计1天以内扣20元;累计3天以内扣50元;累计3天以上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2)全学期累计旷工1节扣50元,累计旷工半天学期全勤奖全部扣除。

教师请假制度2根据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中的教职工请假制度,教职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因事、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请假,但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手续完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使教师请假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时限1、事假(1)婚假七天。

符合晚婚条件的教师(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以适当延长至半月。

(2)教职工直系亲属,丧假七天。

(3)其他特殊原因请假,一学期最多不超过10天。

(4)婚、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除此以外经严格审查的其它事假,中心校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资待遇。

教职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予准许。

(1)每学期病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除年终一个月的奖金。

学校教师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请假销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销假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程序第四条教师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五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第六条教师请假需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证明材料包括:(一)因事请假:提供请假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三)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请假审批通过后,教师应按批准的请假时间离校。

第三章销假程序第八条教师请假期满,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九条教师销假需填写《教师销假登记表》,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教师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销假。

第十一条教师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提前向原审批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教师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按以下规定处理:(一)未请假擅自离校,按旷工处理。

(二)未按时销假,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三)伪造请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师请假销假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范文(3篇)

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范文(3篇)

中小学教师请假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请假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第二条所有中小学教师均适用本请假制度。

第三条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年休假等。

第四条各种假期的计算及请假手续,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请假事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处理。

第二章请假手续第六条中小学教师请假前,需提前向所在学校的行政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第七条请假申请应包括请假类型、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日期、具体请假天数等核心信息。

第八条所有请假申请应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证明、婚姻证明等。

第九条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请假申请,原则上48小时内做出答复。

第三章请假类型和条件第十条事假:中小学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的,属于事假。

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病假:中小学教师因疾病需要请假的,属于病假。

请假期间需提供医院或医生的证明。

第十二条婚假:中小学教师因结婚需要请假的,属于婚假。

请假期间按照规定享受婚假。

第十三条产假:中小学女教师因怀孕需要请假的,属于产假。

请假期间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产假。

第十四条陪产假:中小学男教师因子女出生需要请假的,属于陪产假。

请假期间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享受陪产假。

第十五条丧假:中小学教师因亲属重大事故或亲属去世需要请假的,属于丧假。

请假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丧假。

第十六条年休假:中小学教师按照规定享受的年休假。

第四章请假期间工资和补贴第十七条事假期间,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不受影响。

第十八条病假期间,中小学教师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工资保障。

具体比例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十九条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中小学教师可享受全薪待遇。

第二十条年休假期间,中小学教师可享受全薪待遇。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一条教师请假须及时向学校行政部门报备,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

第二十二条教师请假期间,应关注学校和班级工作的进展,及时回应相关问题。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篇一」一、事假:1、教师有事可以请事假(不包括婚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教师应尽量不请或少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到公休日、节假日进行。

2、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满1天扣2分,请事假累计半天扣1分。

教师请事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3分。

(教师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累计超过3天的按旷工计算。

3、请事假本人须出具请假条,经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后,视为请假,未经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岗者,以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须自觉履行请假手续。

1个月以内的病假(含双休日)须本人出具请假条,由中心学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将办理的病假请假条报学校后视为请假。

2、教师请病假在3天以上的,教师到中心学校校长处履行请假手续,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视为请假。

3、教师请病每月假累计满1天扣1分(含1天)。

请病假每月累计半天扣0.5分。

教师请病假每月累计超过1天每天扣1.5分。

(教师病假一学期累积满5天,超出扣发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日工资。

三、产假: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教职工请产假(或护理假),须本人出具请假条,凭相关生育证明,经中心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审批,并对请假手续或情况报学校校长,经审核后方可离岗。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男方护理假7天。

难产的女职工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3、女职工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为105天,男职工护理假15天。

4、在产假期满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5、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晋级、评聘和年度考核。

四、婚丧假1、教职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时可请5天的婚丧假。

学校教师请销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请销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假类型1. 因病请假:教师因患病需要休息治疗,应持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病假。

2. 因事请假:教师因个人原因需要离校,如婚假、丧假、事假等,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因事假。

3. 因公请假:教师因工作需要参加校外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因公假。

4. 事假:教师因私事需要离校,如探亲、旅游等,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事假。

三、请假程序1. 教师请假应提前向所在年级(处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请假单》。

2. 年级(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请学校领导审批。

3. 学校领导审批后,教师方可离校。

四、请假审批权限1. 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级(处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学校领导审批。

2. 病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级(处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学校领导审批。

3. 因公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级(处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学校领导审批。

4. 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级(处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不含1天)由学校领导审批。

五、请假销假1.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 教师销假应向所在年级(处室)负责人报告,并由其向学校领导汇报。

3. 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销假的,应及时向所在年级(处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假手续。

六、违规处理1. 教师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请假结束后未按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

2. 教师虚报、冒领请假证明,或伪造病假证明的,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3. 教师因工作原因造成教育教学工作延误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3年教师的请假制度_学校教职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2023年教师的请假制度_学校教职人员请假管理制度

2023年教师的请假制度_学校教职人员请假管理制度教师的请假制度篇11、教职工因病请假,须凭市级医院的请假建议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休息。

2、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手续。

公伤假要有市级医院的公伤证明,并也都要办理请假手续。

3、教职工否认请何种假,均需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离校,确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请假的,必须在返校两天内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逾期不办的作旷工处理。

4、教职工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长审批。

教工上班时间中途离校1.5小时以内,须向室长请假,作好记载,1.5小时以上向教导主任请假,职工则向有关领导请假。

5、校长书记请假,一天以内向同级领导说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请假。

6、教职工请假,应将请假期间的工作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不经领导同意,教师不能擅自调课离校。

7、教师如突然身体不适或发生意外情况而不能准时到校,必须在上班前通知校领导,以便课务安排。

如不事先通知,按规定处理。

教师的请假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教职工请假制度,根据国务院、人事部、劳动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事假(一)事假期限。

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二)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教育系统教职工请假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三)请事假的要求。

1、各学校和县教育局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因私人事务需要处理的,一般应安排在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如节日、假日、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寒暑假、丧假)中进行。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教师请假行为,提高教师教学、科研、管理以及服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请假行为的管理。

第三章请假种类学校教师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多种类型。

第四章请假流程1. 教师请假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或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日期、请假类型以及预计归来时间。

2. 学院或部门应及时审批请假申请,并将审批结果告知教师。

3. 教师请假期满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学院或部门报到。

4. 若教师因特殊原因无法到校报到,需提前向学院或部门请假延期,并说明具体原因,待延期请假被批准后方可延长请假期限。

第五章请假管理1. 教师请假应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单据应真实准确填写,否则无效。

2. 教师请假期间,应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如需请假期间交接工作,应提前向相关部门协商安排。

3. 教师请假期间严禁私自离校,如确需离开校园,应提前向学院或部门报备并请假。

4. 教师请假期间遇有变故或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返校,需及时与学院或部门联系并请假延期。

5. 学院或部门应建立请假档案,对教师请假行为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定期进行审核。

第六章请假奖惩制度1. 对于严格按规定请假的教师,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 对于擅自违规请假、无故缺席或长期未经批准离校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理。

3. 对于多次违规请假或长期不准备工作、影响工作效率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停职、降职、甚至解聘处理。

第七章附则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所有,并于颁布后正式执行。

以上为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如有不足之处请多指教。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11篇)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11篇)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11篇)学校教师请假制度(通用11篇)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篇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

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

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

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

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4、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在学校管理中,教师请假是一项重要事务。

合理的请假管理制度可以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教师提供了合适的请假安排,同时也规范了请假流程。

本文将介绍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请假类型及条件1. 病假:教师在患病或因身体原因无法履行教学工作时,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需要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或医院病历等相关材料。

2. 事假:教师因个人紧急事务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需要提前向学校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并在请假开始前提交请假申请表。

3. 年假:教师在符合学校规定的年假条件下,可以申请年假。

年假申请需要提前向学校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并在请假开始前提交请假申请表。

二、请假流程1. 请假申请:教师在请假事由发生前,需向学校行政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表。

请假申请表应包含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必要信息,并由教师本人签字确认。

2. 请假审批:学校行政部门收到请假申请后,将进行审核,并根据教师的请假事由和请假类型进行审批。

审核结果将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教师。

3. 请假备案:经过审批通过的请假申请,学校行政部门将将请假事项进行备案登记,并将相关信息保存在学校请假管理系统中。

4. 请假监督:请假期间,学校行政部门将对请假教师的工作进行监督。

请假教师需按照请假期间的规定履行职责,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请假期间的安排1. 教师病假期间:病假期间,教师应积极配合治疗,恢复健康。

学校将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或重新安排课程。

2. 教师事假期间:事假期间,教师需提前与学校行政部门协商安排代课教师或调整课程计划。

3. 教师年假期间:年假期间,教师可自行安排休假计划。

学校行政部门将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或调整课程。

四、请假违规处理1. 未按时提交请假申请表的教师,将被视为未经批准擅离职守,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2. 请假事由虚假的教师,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3. 请假期间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教师,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请假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保护教师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因此,建立健全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是一项必要而迫切的任务。

二、请假的类型与流程教师请假一般分为短期请假和长期请假两类。

短期请假一般指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长期请假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

请假流程主要包括请假申请、审批和备案三个环节。

三、请假申请教师请假申请是请假制度的重要环节。

教师在请假前,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递交请假申请书。

请假申请书应包含请假时间、请假事由、请假天数及需交代工作等信息。

四、请假审批请假审批是请假制度的关键环节。

学校要设立请假审批的专门部门或者委员会,并明确审批流程和时间。

审批过程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出现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

五、请假备案请假备案是请假制度的必要环节。

学校应建立假条登记制度,对每位教师的请假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请假备案有助于学校对教师请假情况的了解,为教师工作安排提供有效参考。

六、请假管理的难点学校教师请假管理中存在一些难点。

例如,请假流程不够规范导致程序混乱,审批过程存在不公正现象,以及假条备案不及时等。

解决这些难点,有赖于学校各部门的密切合作和制度的不断完善。

七、加强请假管理的措施为了提高学校教师请假管理的效果,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制定明确的请假管理制度,规范请假流程;其次,加强对教师请假申请的指导和培训;最后,加强请假备案的管理,及时统计和分析请假情况。

八、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建立健全的请假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的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请假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九、请假管理中的教师权益保护在请假管理中,要充分保护教师合法权益。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应建立在充分尊重和保护教师权益的基础上,避免出现请假审批过于严格和不公正的情况,确保教师请假能够得到合理尊重和支持。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通用20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1一、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必须请假。

二、请假手续的履行程序和审批权限:1、1天以内的临时性请假,当事人向本处室或年级主任口头请假即可。

2天及以上的请假必须写假条,并按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

2、2——3天的请假。

由处室或年级主任签字后分管副校长审批。

3、4天以上的请假,由处室或年级主任、分管副校长签字后,报校长审批。

4、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教职工大会或学校要求必须参加的其他活动,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请假。

由办公室作好相应考勤记载。

三、凡因事、因病不能坚持上课(上班),不能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会议或活动而未按相关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的,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四、教职工出勤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表模及发放全勤奖的重要依据。

五、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篇21、有事要请假,请假时间超过一天者,要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间若在一天以内,前勤教师要向教务主任请假,后勤教师要向总务主任请假,职员一律向校长请假。

2、请假并经批准的,要到教务处和级部主任处填写请假记录和调课通知单后方可离校。

回来时要办好销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捎假和事后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3、每学期事假不超过5天。

事假3天以内不扣分,超过3天,每8节扣考核分20分,请假超过一周出勤不得分,并每超1节扣款5元处理。

特殊情况下请假(如期中、期末考试、重大检查、集会等)加倍计算。

请假未满3天的,奖励相应出勤分数。

4、有住院证明方为病假,病假超过两周,出勤不得分,病假超过一个月的按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5、婚假7天,产假3个月,晚婚者产假5个月;丧事直系亲属3天,超过规定时间办理请假手续。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1. 管理目的教师请假管理制度是为了管理学校教师请假事宜,促进教师按规定请假,确保教学工作进展和学校正常运转的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编在岗教师的请假管理。

外聘教师请假统一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3. 请假事由教师请假事由包括病假、探亲假、事假、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流产假、哺乳假、哺乳期调整、工伤假等。

教师请假应事先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请假。

4. 请假申请1.教师应提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备注请假事由及请假时间;2.病假请假申请需附上病历原件或经医院盖章的病假证明;3.发生紧急情况无法提前请假的,应及时向学校请假,并在请假结束后24小时内提交请假申请。

5. 请假流程1.教师提交请假申请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字同意;2.部门负责人将请假审批表上报学校人事部备案;3.学校人事部备案后,将请假审批表交给教师所在的教研室负责人;4.教研室负责人安排教学工作,并对教师提交的请假申请进行备案;5.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教研室负责人提交请假结束证明,由教研室负责人确认,并将请假结束证明交给学校人事部备案。

6. 请假时限1.病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病假证明明确的请假期限;2.控制在3天以内的短期事假,应在事假发生后2天内到学校人事部提出申请;3.3天以上的事假、其他类型假期须在请假前与教育部门负责人或班主任进行沟通,并请假申请提交至学校人事部进行备案。

7. 请假扣工作资1.为保证教学质量,对于教师无故逃课或在学期内请假时数达到规定次数者,按照规定扣发教师绩效奖励或工资;2.教师请假应在日常教学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并尽量避免临时请假;8. 请假记录学校应建立教师请假档案,对教师的请假记录进行记录归档。

对于无故逃课或在学期内请假时数达到规定次数的教师,学校应对其进行通报处理,并保留相关资料材料。

9. 管理要求1.学院应当树立诚信理念,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习氛围和教育水平的提升;2.学院应专业负责,班主任要强化自学能力与学习态度的培养,认真履行作为教师的职责.10. 管理措施对违反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的教师,由相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三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三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__市____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

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8:10到校,其他人员8:50前到校。

下午:4:30离校。

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年级主任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计入产假)。

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2024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内容

2024年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内容

2024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本内容教师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一、公假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1-5天以内的,须经校长批准。

5天以上的由教育局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10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视为照顾性事假,但照顾性事假不顺延,并计入个人事假天数累积。

三、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1-5天必须出具医院证明,报请校长批准。

5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四、其他类型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

五、请假管理1、请假流程①填写请假单;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导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凡因公外出或请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视为旷工;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报批手续的视为旷工。

4、事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5分,病假每天扣其绩效考核分0.3分。

5、教师请事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务或其它工作;其它假期除工伤假、产假外,其承担的教学或其他工作任务一般由请假者自行负责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学校协助安排。

6、教师请假工作由校长负责管理,教导处发放、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绩效考核.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①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②全年累计事假90天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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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篇一」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42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105天;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

(5)、产假期满,因病不能工作的,经市级医院证明后报批请假,其继续休息期间的待遇,按病假规定执行。

(6)、女教职工在领取生育告知书后,怀孕期间经市级医院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并按病假处理。

3、婚假:教师双方均属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达晚婚不给假。

属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课自找,学校支付代课金。

4、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批准可视情况给予1—3天的丧假。

五、审批权限:1、一般教职工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累计请假在六天以上的,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

有门诊病历、疾病证明手续,请假六天以上累计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一个月以上,三个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并公示结果。

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有住院手续请假六天以上三个月以内(包括三个月),由教育局审批,超过三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原则上请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本市市级医院疾病证明。

3、事假。

年累计请事假六天以上一个月以内(包括一个月),由教育局值班领导审批,超过一个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统一报县人事局审批。

4、不论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学校负责办理请假报批手续。

经审批后生效。

5、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审批前,应具体了解请假人的实际情况后,签署是否准假意见,并明确注明请假起始的时间,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审批机关、所在单位和个人各留存一份。

6、请病假应使用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周的,原则上应使用公立县级医院的疾病证明;请病假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所在单位应派专人探视,并提供由校领导及探视人签字的探视证明、探视情况公示表。

7、教师外出,提供外地医院疾病证明,邮寄回来由他人代请病假的,所在单位应及时了解情况,避免教职工出现计划外生育、务工等情况,请假时,需提供详细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发票、疾病证明)。

8、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离岗三天之内,先口头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9、凡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职工,在办理请假手续前必须提供查孕证明。

10、请假期满要续假的,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11、假毕应由学校负责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说明:1、以上计算请假时间,不扣除节假日。

2、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冲突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篇二」一、假期种类:1、事假。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向学校领导说明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和管理工作,在教务处备案后,学校可以给予一定的假期。

2、病假。

教职工因病不能上班者,凭就诊医院的病假证明及相关手续到教务处请假并履行好手续。

3、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一般给三天婚假。

4、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予1-3天丧假。

5、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产前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6、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教工,在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教工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享受哺乳假的女教工需向年级请假,年级备案后方可起假。

7、公假。

参加会议、培训和学校指派出差的人员,应按时出差按时返校,不得超时,违者作旷工论处。

请假教师需在请假后上报年级,由年级协调安排代课教师,报教务处登记,发放代课通知单。

二、假期待遇:1、法定假期。

婚、丧、产假在法定时间以内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合绩效工资进行核算。

超过法定时间的,按事假处理。

2、事假、病假。

工作日以内请事假或病假,按实际发生量结合绩效工资核算;教师采取骗假的手段或频繁请事假,群众反映强烈,视为教学事故,除了按制度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外,还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3、公假。

公假期间,国家规定的工资奖金照发。

学校相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自行调整,凡上交到学校进行调整的,按实际发生量结合绩效工资核算。

三、请假手续:1、教职工凡要请假都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三天内所有类型的假都应上报年级调整好课务,填写好调课表,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如因急事或急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先联系好带职人员再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手续。

2、请假一天以内,教师直接向年级、教务处请假;请假一天至三天的,由处室批假并报校长;三天以上的必须向校长请假,校长批条后方可离岗。

凡不履行请假、销假手续,随意离岗或既无正当理由,又不办理请假销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病假和产假必须凭医院证明请假,请假时明确返岗上班时间。

4、假期满后,确需继续请假的,则要持相关证明或有充足的理由办理续假手续。

5、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记处。

6、在学期中间因特殊原因需请长假(一个月以上),需要提前一周上报学校主管校长;请假时间为一学期的,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学校。

对各类假期,上级有关规定有调整,则学校以上级规定为准,及时作调整。

教务处或年级安排教师代课,教师要积极承担,没有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拒绝代课。

四、关于教师迟到、参加会议的有关规定1、教师应准时到校、离校,否则视为旷工。

2、教师会议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3、周一升旗必须着正装准时参加,迟到、不到者按学校考勤制度处理。

考勤结果与教师各种考核、评先评优、奖励性工资发放等工作挂钩。

望各教师严格遵照执行。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篇三」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学生,特制订姜山镇中学教师请假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请假程序1、请假2小时以内,自行调整好课务,到教务处请假,教务处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统计一次,作为学期结束考核的依据。

2、请假半天及半天以上的须向校长办公室请假,持校长办公室主任开出的回执与教务处、年级段排课联系处理相应课务。

3、教师参加学习培训持通知书提前1天,持校长办公室室回执与教务处联系,无特殊情况自行调整好课务,并将课务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及年级段。

4、教师会议请假或缺席2次作请事假半天处理。

5、一般情况下,教师应先请假经允许方可离校。

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其他教师请假,但事后应立即按时间长短到相应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6、未请假而擅离学校工作岗位或委托他人请假但事后未补办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二、有关法定假期处理意见1、婚假:学校提倡教师婚礼在节假日举行。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在教学工作日内请假的,须向校长室请假,学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超过规定日期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2、产假:国家规定的产假期内按国家规定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但不能再享受产假期间的奖励性奖效工资。

法定假期以外的按实际工作日作事假处理。

3、哺乳期:哺乳期是个特殊阶段,在不影响其他教师工作、休息的情况下,可在校内适当位置安排住宿。

在不影响教学工作前提下,允许在工作时间内处理小孩的饮食问题,但时间应自觉控制。

哺乳照顾期为半年(自小孩出生日计算)。

4、丧假:三代以内直系血亲亡故,允许请假3天,3天以外按事假处理;其他亲属亡故允许请假1天,1天以外按事假处理。

三、请假处理1、教师在调好当天课务情况下,处理与本人有重大关系的突发事情,2小时内向教务处请假,经同意后,不扣全勤奖,根据请假次数期末考核时另行考虑。

2、教师半天以上请假需到校长办公室请假,办好手续,并与教务处、年级段联系。

3、教师请假病假三天以内,调好课务,不扣发全勤奖。

病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事假一天以上(不含一天)扣去全勤奖,超过部分以病假每天15元,事假每天30元,在期末考核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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