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危急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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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危急值管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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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壹门诊部“危急值”管理制度
为加强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全面贯彻落实《患者安全目标》,避免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使临床能够及时掌握病人病情变化情况,并提出诊疗处理意见,特制订本临床“危机值”管理制度。
一、危急值的定义:“危急值”一般指某种检验、检查结果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
二、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流程
凡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功能科等科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检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必要时须请上级医师复查。如两次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标本采集、运送无误,方可将报告送达临床科室。
检验科必要时应保留标本备查。
三、临床科室危急值处理流程
1.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可接听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并按要求复述一遍结果后,认真记录报告时间、检查结果、报告者,按照“谁报告,谁记录”的原则,做好登记工作,责任到人。
2.护士在接获“危急值”电话时,除按要求记录外,还应立即将检查结果报告主治医师(或当班医师),同时记录汇报时间、汇报医师姓名。并与医师一同确认该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如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可重新留取标本复检。
3.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并认定标本采集、送检过程均无异常后,并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如需会诊应立即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预防不良后果的发生;同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记录到时与分;若为住院医师应立即向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报告。
4.门、急诊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尽量立即联系患者就医。如联系不到须报门诊部主任(总值班)备案。
四、危急值登记和登记管理
“危急值”报告与接收遵循“谁报告,谁登记。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应分别建立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记录。
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科内“危急值”登记管理工作,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住院部、护理部和门诊部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危急值的不定期维护
1.临床科室如对“危急值”标准有修改要求,或申请新增“危急值”项目,请将要求书面成文。科主任签字后交检验科修改。
2.辅助检查科室按临床要求进行修改,并将申请保留。
3.如遇科室间标准、要求不统一,提交门诊部主任协商解决。
六、质控与考核
临床、医技、门诊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管理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危急值”管理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质量考核内容。门诊部将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来自急诊科、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科室的“危急值”报告进行检查,重点追踪了解危重患者救治的变化,或是否由于“危急值”报告而有所改进,提出“危急值”管理制度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医技科室“危急值”项目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