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哈尔滨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哈尔滨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哈尔滨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一、规范要求。
1.自助设备基本功能2.自助取款机(ATM):取款(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外币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修改交易密码(本行卡)、缴费(本行卡)、转账(本行卡、他行卡)等。
3.自动存款机(CDM):存款(本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修改交易密码(本行卡)、缴费(本行卡)、转账(本行卡、他行卡)等。
4.自动存取一体机(CRS):存款(本行卡)、查询卡余额(本行卡、他行卡)、查询卡明细(本行卡)、取款(本行卡、他行卡)、修改交易柜员办理金融业务。
5.多媒体查询终端(BST):受理与哈尔滨银行丁香银联卡有关的余额查询、交费、账务查询、账务打印、面膜修改以及存折补登等。
6.网银自助服务终端:办理网上银行服务,智能化浏览我行网站,使用移动USBKey(惠金盾)安全认证网银服务。
7.自助设备布设基本条件8.拟布设自助设备的自助银行已经监管部门或总行批准。
9.符合业务发展规划,并列入年度布设计划。
10.人员配备能够满足设备运营管理要求。
11.总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12.自助设备申请及上线的相关工作由分行负责进行13.设备申请。
有安装意向的分行及所属支行应在预计对外营业的至少45天前向总行提交自助设备购置申请,同时对必要性、效益性进行说明,并明确拟安装设备类型、安装地点,布设方式、数量。
14.申请审批。
15.总行电子银行部队分支机构自助设备配置进行审批。
16.总行计划财务部队自助设备也算情况进行审批,并将结果反馈电子银行部。
17.电子银行部根据计划财务部是预算审批情况、营业机构装修进程等情况进行相应设备的采购。
18.审批通过后,分行需与总行电子银行部确定设备上线时间,电子银行部根据上线时间安排厂商发货。
19.组织协调。
审批通过后,分行应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自助设备上线的总体协调组织工作。
20.根据所确定的技术验收标准(记录五),在总行科技发展部指导下完成网络、布线等相关准备工作。
完善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制度
完善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助银行设备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行,保护客户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ATM、自助存取款设备、自助终端等各类自助服务设备。
第三条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便捷、规范"的原则,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银行所有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设备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制度内容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设备安装和配置管理第五条自助银行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安装位置选定应合理,设备配备情况应满足客户需求。
第六条设备接入银行网络应按照银行网络安全要求进行设置,确保设备信息安全和可靠性。
第七条自助银行设备操作界面应设置为中文和英文,并应有相应的指示说明,便于客户使用。
第八条自助银行设备应具备完善的监控和报警系统,确保设备运行情况的实时掌握和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
第九条自助银行设备的技术参数配置应满足银行业务需求,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日常管理第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并处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和维护,保持设备干净整洁,提高客户使用体验。
第十二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设置信息提示,保障客户使用安全,并有专人负责对客户使用问题的解答和帮助。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功能正常,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导致的客户损失。
第四章设备故障处理第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故障分析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常见故障和故障处理方法应制定相应的操作手册,供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参考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严重的设备故障,应及时通知客户,并提供替代服务,减少客户不便。
第五章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七条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周围环境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设备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下简称:我行)自助设备管理,保证自助设备稳定、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的功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根据公安部颁布的《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的规定》、《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存折补登机、自助缴费终端、多媒体查询机等自助性自动化设备。
与自助设备相关的UPS电源、电视监控、后台软件监控系统等附属设备、软件亦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各网点对自助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和软件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应遵循本办法。
第二章自助设备的人员管理第四条我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人负责辖内自助设备的管理,自助设备挂靠网点必须配备A岗操作员和B岗操作员。
第五条A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账务核对及差错处理、解决自助设备故障、编制自助设备报表,保管ATM防盗门钥匙A、自助设备保险柜密码和上箱体钥匙,处理自助设备吞没卡等工作。
第六条B岗操作员主要负责自助设备现金收付、清点、领缴、装取、登记簿填写、ATM防盗门钥匙B、自助设备保险柜钥匙和钞箱钥匙保管等工作。
第七条A、B岗操作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三章自助设备的选型、购置与安装第八条自助设备选型由总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选型、性价比最优”的原则进行购买。
第九条自助设备的购置,由各营业网点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自助设备需求计划,经总行审定后,进行自助设备购置。
第十条自助设备的布放应遵循“合理布局、发挥效能、易于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设置在人流量大、现金需求高的场所。
第十一条我行必须按当地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或报批手续,方可进行自助设备安装和投产工作。
第十二条安装后的自助设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安装环境应符合自助设备生产厂商提出的要求,有可靠的防火、防水、防盗、防鼠以及标准地线安全防范措施与设施,符合当地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及总行关于自助设备安全的要求。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自助设备在银行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成为银行服务的重要手段。
自助设备方便快捷,节省了客户时间和银行人力资源,为客户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体验。
但同时,自助设备的管理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本文将从管理规范、客户服务、安全防范等方面,对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作出详细阐述。
二、管理规范银行自助设备的管理规范是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客户体验良好的前提。
银行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包含以下要素:1. 设备试运行银行自助设备安装前应进行充分的试运行,测试各项功能是否正常运转,同时对设备的兼容性、互联互通性进行测试验证。
试运行的周期要充分,直至确定设备可以正常上线运行为止。
试运行后,应对设备进行清理、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环境整洁干净。
2. 设备上线设备上线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审核,确保设备安装位置、安装环境、设备操控板面、购买流程、操作步骤等都得到明确的确定,从而确保客户在使用设备时可以快速地完成操作流程。
3. 设备监管银行应当设立专业的设备监控组,并严格规范设备监控流程。
监控组应有专人负责,及时处理设备故障或出现异常信号。
同时,银行应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有充分准备。
三、客户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服务质量关系到客户体验和对于银行品牌的认可,因此,银行应注重自助设备客户服务的规范和提升。
1. 服务人员银行要派遣专门的服务人员对自助设备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必要时为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解决客户在使用自助设备时的疑虑和问题。
同时,服务人员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尽可能地体现银行服务的专业性和周到性。
2. 服务流程银行应当规范自助设备服务流程,明确定义客户使用自助设备的流程和操作流程,避免由于操作问题引发对于银行服务的质疑。
同时,银行应定期对自助设备的服务流程进行审核和调整,改善客户服务体验。
四、安全防范自助设备的应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处于公共场所,因此安全防范尤为重要。
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要求 (1)第三章日常安全管理 (2)第四章清机、加钞安全管理 (3)第五章安全巡查管理 (4)第六章异常情况处置 (5)第七章外包管理 (6)第八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管理,保障我行员工、客户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等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和银行的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由营业场所管理机构或使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银行各级安全保卫部门是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防设施建设审核验收,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自营及代理营业机构。
第二章建设要求第五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选址、布放,应由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业务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共同对布放地点进行考察,确保布放场地周围环境、押送钞等情况满足安全需要。
第六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物防、技防设施要符合《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等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定,银行自营机构设计建设方案等须经银行二级分行(未设置二级分行的省(区、市)分行由一级支行)安全保卫部门审核;代理营业机构由集团公司同级分公司安全保卫部审核,需报当地公安机关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防设计、施工必须选择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
第八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施工管理单位应与设计、施工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设计、施工单位和人员有关资料应留档保存。
第九条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建设竣工后,本单位安全保卫部门须参与审核,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如需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对外营业;如需经当地公安机关验收,而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外营业。
自助银行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自助银行设备管理暂行办法自助银行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自助银行设备管理,优化银行营销服务,以提升客户体验为目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及运营。
第三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按照合理布局合理采购,科学合理运营管理,保证运行安全。
第二章自助银行设备采购第四条自助银行设备的采购应该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需求调研,专业人员把关,严格审核,确保设备质量和功能的满足。
第五条自助银行设备的采购前应该考虑以下因素:设备接入,网络通讯,设备运维,配件供应,安全及后续维护。
第六条自助银行设备的采购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履约,主动了解设备的质保期、售后服务及保修政策。
第三章自助银行设备运维第七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有专属的管理人员,每个设备应该有相应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八条自助银行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使用过程中的重点保障,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应该制定科学合理的设备维护计划,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快速响应设备故障。
第九条自助银行设备的运维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更改或提供设备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自助银行设备的安装应该考虑周全,在合适的位置设置设备,设备应该处于公共的视线范围内,防止被人为破坏,防止恶意攻击等。
第十一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记录设备故障信息,分析故障原因,改善运行。
第十二条自助银行设备应该采取有效硬件与软件的技术措施,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安全管理应该定期评估,进行升级和修复,以防止恶意攻击和数据泄露等。
第五章后续服务第十三条为了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银行应该对设备进行必要维护,并提供相关支持及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银行应该主动建立自助维修服务网点,设立服务热线,及时响应业务需求,为客户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第十五条银行应该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维护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和投诉,维护客户权益和满意程度。
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附件自助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行自助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持续地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防范自助设备运营管理风险,提高运营管理质量,充分发挥自助设备运行效益,根据监管部门及本行相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助设备是指为客户提供自助现金存取、转账、查询、密码修改等服务功能的银行设备及设施,主要为在行式存取款一体机。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自助设备管理应遵循“双人管理、双人操作、交叉复核、互相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设置与管理(一)自助设备管理人员应符合综合柜员的上岗资格,并遵守银行综合柜员的基本制度,自助设备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为我行正式员工;(二)自助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自助设备进行清机、维护和长短款查找等账务处理,以及在清机时对设备进行日常安全检查;(三)新增、变更、撤销管理人员时,应遵循密码、钥匙管理的原则进行交接设置,并在交接登记簿上登记;(四)自助设备钥匙管理员和密码管理员不能为同一人,严禁一人同时掌握同一设备的保险门密码和钥匙。
第五条自助设备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轮岗,轮岗时应按要求做好交接。
第六条自助设备现金的清点和交接,以及清机、维护要全程在监控设施下进行。
第七条自助设备密钥管理自助设备钥匙与密码应分人分管,钥匙应入专用保险箱保管,保险箱应入库保管且处于监控设施之下,自助设备和保险箱的钥匙严禁随意摆放或随身携带,密码应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的保管、领用、交接应进行登记。
第三章部门职责第八条运营管理部(一)负责制定自助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二)负责自助设备管理系统的管理,编订自助设备运行管理系统的升级及改造需求;(三)负责自助设备日常运营及运维管理工作;(四)负责组织对网点自助设备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指导;(五)负责自助设备运行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信息科技部(一)负责制定与管理本行自助设备技术标准;(二)负责自助设备系统的开发、测试、软件升级、日常运维等工作;(三)负责自助设备升级的运营维护、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等技术支持与日常技术保障;(四)负责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解决自助设备系统故障问题;(五)负责自助设备技术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自助设备业务管理,提高自助设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联《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xx 银行现金清分和冠字号码留存管理办法》、《xx银行冠字号码查询涉假纠纷处理操作细则》、《xx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个人金融部涉及多家供应商的设备集中采购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的原则,以实现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选型科学化、布局合理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自助设备业务服务和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自助设备业务是指通过自动柜员机、多媒体自助终端、货币兑换机、自助开卡机、远程视频柜员机(VTM)等自助设备,运用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存取款、查询、转账、支付结算、修改交易密码、IC卡电子现金及行业应用、货币兑换、开卡、电子渠道签约、投资理财等各类自助式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业务。
第五条自助设备业务运营管理包括业务维护、设备配置、结账加钞管理、密码钥匙管理、账务差错处理、吞卡处理、设备上下线及业务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自助设备按服务类型分为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现金设备)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非现金设备)。
现金设备是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非现金设备是指多媒体自助终端、自助充值机、自助缴费机等不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
第七条自助设备按安装场所可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
在行式自助设备是指在银行网点内运行的自助设备,包括布放在网点营业区域内的自助设备和集中布放于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设备。
自助服务区与网点营业区相连、具有单独服务场地,提供24小时自助金融服务的,通常称为在行式自助银行。
离行式自助设备是指在银行网点外运行的自助设备,布放离行式自助设备的地点称为离行点,包括单点式离行点和具有独立营业场所且设备集中布放,实施24小时自助金融服务的离行式自助银行。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范文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范文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自助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加强对客户的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自助设备的采购、安装、维护、保养和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银行自助设备采购第三条银行自助设备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按照合理、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进行采购。
第四条银行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制定自助设备的采购计划,明确设备的数量、类型、规格、功能等要求,并提前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五条银行自助设备的采购程序包括需求调研、招标采购、评审、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
采购过程中需建立相关档案,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银行自助设备安装和维护第六条银行自助设备的安装应按照需求调研结果和采购设备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银行应选取专业、有资质的安装公司进行自助设备的安装工作,并签订相关安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自助设备的维护包括预防性维护和故障维修。
预防性维护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定期检查设备的硬件和软件状态,及时清除垃圾文件、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银行应与维护公司签订维护合同,明确维护的周期、范围和维护要求,定期检验维护公司的维护情况,对维护质量进行评估。
第四章银行自助设备服务第十条银行应加强对自助设备服务的管理,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和客户对设备的满意度。
第十一条银行应设立专门的自助设备服务团队,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故障处理、技术支持等工作。
第十二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自助设备服务流程,包括设备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用户反馈处理等。
要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服务,提供全天候的服务保障。
第五章银行自助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银行自助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保障设备和客户资金安全的重要工作,银行应加强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监控。
第十四条银行应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安全防护工作,包括设备周边环境的安全防范、设备系统的安全配置、设备硬件的安全防护等。
自助设备、ATM机管理办法
自助设备、ATM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自动柜员机管理,保证自动柜员机正常运行,实现自动柜员机“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目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动柜员机是为客户提供自助服务的电子设备,根据提供服务类型分为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
第三条持卡人可凭密码,在自动柜员机上办理存取款、转账、查询、修改密码等多种银行业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自动柜员机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
(一)在行式是指自动柜员机在营业网点内运行的应用模式,包括单台布放的在行式自动柜员机和多台集中布放在营业网点自助服务区的在行式自动柜员机。
(二)离行式是指自动柜员机在网点外运行的应用模式,包括单台布放的离行式自动柜员机、自助银行和具有独立营业场所、多台集中布放在离行自助服务区的自动柜员机。
第五条各县级联社在银行卡部应设立自动柜员机业务管理岗,负责辖内自动柜员机业务管理、渠道推广、市场营销、考核培训等工作。
各营业网点应设立自动柜员机运行管理岗,负责管辖自动柜员机日常运行、账务核算、现金运营和客户服务等工作。
第六条自动柜员机的选型购置由省联社按照有关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统一组织实施。
第七条自动柜员机服务时间应按照“安全、方便”的原则、由自动柜员机所在场所营业时间决定.自动柜员机服务时间应对外公布.第八条自动柜员机应保证服务界面、交易流程、外观形象、操作提示、受理标识和服务环境的标准化,符合省联社企业形象管理和营业网点视觉形象规范等规定。
第三章部门和机构职责第九条银行卡部负责自动柜员机制度建设、规划布局、提交需求、市场营销、业务推广、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等工作。
(一)负责管理自动柜员机业务,了解和掌握管辖自动柜员机运行状况,制定和修改自动柜员机业务考核指标,分析评价自动柜员机业务发展状况,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自动柜员机正常运行;(二)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自动柜员机业务管理办法;(三)负责自动柜员机差错业务的处理;(四)负责制订辖内自动柜员机年度需求计划,提交可行性立项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自动柜员机、配套运行监控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工作;(五)负责自动柜员机的选址、分配及布局调整等工作;(六)负责审批自动柜员机新业务、新功能,制定自动柜员机自助服务营销推广计划,组织开展营销活动;(七)负责向客户宣传正确使用自动柜员机的操作方法,及时妥善处理客户对自动柜员机的投诉;(八)负责自动柜员机的业务培训.第十条科技部负责自动柜员机(含配套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管理、故障处理、预防性维护、升级管理、停机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等技术管理工作.(一)负责制定自动柜员机选型、订购、验收、安装、故障处理、预防性维护、升级、停机、报废、服务质量等技术管理制度和维护管理流程,做好自动柜员机维护管理工作;(二)负责自动柜员机相关版本及相关管理系统版本的研发、测试、投产、支持等系统维护工作;(三)负责自动柜员机安装实施、投产推广工作和设备操作培训工作;(四)负责组织评估自动柜员机技术研究和技术测评工作;(五)负责配合集中采购部门做好自动柜员机技术产品采购和保外设备维护服务采购工作;(六)负责自动柜员机供应商和服务商的监督管理,监督供应商履行假币赔偿承诺工作;(七)负责组织评估自动柜员机运行状况及维护管理工作;(八)负责做好自动柜员机和配套视频监控设备技术交流和技术操作的培训工作.第十一条会计部负责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账务核算和收单清算等工作.(一)负责提交自动柜员机账务核算业务应用需求,并参与测试;(二)负责制订、修改、完善自动柜员机现金管理、账务核算和收单清算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
银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办法总行运营规划管理部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自助设备运营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 (4)第三章自助设备运营管理模式 (9)第四章自助设备运营作业外包 (13)第五章自助设备运营作业操作规范 (16)第一节现金作业操作规范 (16)第二节钥匙与密码管理规范 (21)第三节自助设备维护与维修操作规范 (24)第四节自助设备账务核算操作规范 (28)第五节自助设备吞卡处理规范 (33)第六章监督管理和考核标准 (35)第七章附则 (38)附件一、自助设备验收交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ⅩⅩ银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我行自助设备持续地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推动我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工作向“集中化、整体化、标准化、自动化”的目标进一步发展,规范各项作业操作以切实防控操作风险,根据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及我行相关制度中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设备是指为客户提供自助现金存取、转账、查询、密码修改等服务功能的银行设备及设施。
离行式自助设备设在营业网点之外,在行式自助设备设在营业网点以内。
(一)现金类自助设备,主要有取款机(ATM机)与存取款机(CRS机);(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主要有自助查询终端、热线服务电话与其它创新业务设备,如远程金融服务机等。
(三)附属设备及设施,主要有门禁、监控、报警、电源、通讯、空调、形象标识招牌、灯箱、设备外罩、防护板等等。
除上述设备及设施之外,营业网点常见的缴费POS机、IC 卡圈存机、电子回单箱、网上银行终端、点钞机、排队取号机等自助机具不属于本办法所规范自助设备的范围。
远程金融服务机的相关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我行亦另有专门文件加以规范第二章自助设备运营管理架构及职责分工第三条总行自助设备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一)总行运营管理规划部负责全行自助设备运营管理工作,职责范围如下:1、负责组织编订与修改我行自助设备运营相关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岗位工作指引;2、参与全行自助设备的采购选型及布放规划工作,组织分行运营部门提出营业网点自助设备投放规划及需求;3、组织编订各类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与流程改造需求,统筹完成相关测试及上线验证工作; 负责自助设备运营管理系统日常的用户管理、信息更新、数据分析、需求优化;4、统筹建设自助设备运营服务绩效指标管理体系与考核标准,编订并公布全行自助设备运营服务标准与服务承诺,完善自助设备相关客户投诉处理机制;5、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全行自助设备运营各项专业培训;6、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自助设备运营集中管理与作业项目,统筹制定非核心作业品种外包的作业模式并指导各分行开展业务外包的具体实施工作;7、组织我行各级机构开展与监管部门及各类外包服务商之间关于自助设备运营方面的业务联系。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助银行(设备)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助银行(设备)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本行银行卡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持卡人提供良好的用卡环境,实现全行自助银行(设备)规范化管理及安全运行,根据《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和《银行芙蓉储蓄卡业务资料汇编》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自助银行(设备)含在行式自助银行(设备)和离行式自助银行(设备),包括:自动取款机(ATM)、存取款一体机(CRS)、自助查询缴费机(BSM)。
第三条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包括设立原则、自助银行(设备)运维管理、账务处理以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第四条所有布设自助银行(设备)的营业机构必须遵守本办法,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本行自助银行(设备)运维管理方式包括在行式运维管理、离行式运维管理及服务外包式运维管理。
第六条分、支行须按照监管要求和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上报总行零售业务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模式与职能划分第七条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实行总行、分行、支行三级管理。
总行管理部门包括:零售业务部、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部、机构发展部、安全保卫部、财务企划部、客户服务部。
第八条总行零售业务部职责(一)作为自助银行(设备)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行整体发展计划,受理和审批各分支机构提交的建设申请,负责全行自助银行渠道的营销规划与管理。
(二)负责指导和协助各分支机构开展自助银行(设备)业务和运维管理工作,并对运维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制订自助银行(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协助客户服务部做好自助银行(设备)客户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安全保卫部做好离行式自助银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全行自助银行(设备)相关人员重要岗位的资格认证和审批,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助银行(设备)操作的学习和培训。
农村商业银行系统自助设备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系统自助设备管理办法模版农村商业银行系统自助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商业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工作,提升设备运行效率,确保客户使用体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的自助设备管理。
第三条自助设备包括自助终端机、自助存取款机、自助查询机、自助打印机等,符合国家标准和监管机构要求。
第四条农村商业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服务客户,满足客户需求;(二)安全可靠,确保资金安全;(三)便捷高效,提高自助服务水平。
第二章自助设备设立和配置第五条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按照客户需求和银行业务发展,科学合理配置自助设备。
第六条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自助设备类型、数量、位置等,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设置好设备,并报备省级机构。
第七条自助设备应合理配置相关设施,确保客户安全舒适使用。
第八条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根据设备特点,科学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三章自助设备管理第九条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加强对自助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条自助设备应当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设备故障影响。
第十一条自助设备维修保养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自助设备故障应当及时处理,避免影响客户使用,确保设备能够安全、顺利运行。
第四章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三条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当适时提醒客户使用自助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自助设备应符合银行同一安全管理要求,应设立相关安全防御措施和安全预防措施等。
第十五条自助设备应安装监控录像设备,保证设备使用过程加以监控和记录,发生问题时进行事件溯源和调查,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第十六条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积极推进自助设备与核心系统联通,保证设备使用过程中,客户数据的安全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追责问责第十七条农村商业银行各级机构应设立自助设备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告警预案,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自助设备正常运行。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也逐渐实现了自动化。
银行自助设备,如ATM (自动柜员机)、自助存款机、自助取款机等,为客户提供了更加便捷快捷的服务。
为了保证银行自助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定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银行自助设备的管理,保障客户的权益,提高银行自助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内的所有自助设备。
四、管理责任1.银行领导层对银行自助设备管理负有总体责任,需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流程,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各网点的经理负有具体的设备管理职责,需要保证自助设备的正常运行,合理安排设备维护和检修工作。
3.相关部门(如技术支持部门、安全部门等)需要提供支持和协助,共同维护银行自助设备的稳定运行。
五、设备安全1.银行自助设备需要设置密码、指纹和其他识别措施,确保只有合法用户可以使用设备。
2.对自助设备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如设备损坏、外部设备插入等,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设备前需要放置安全警示标识,提醒用户保护个人信息,不要泄露账户密码等重要信息。
六、设备维护和升级1.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清理设备内部和外部的物理污染,并检查设备软件是否更新。
2.设备需要定期更新软件和系统,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功能的完善。
3.定期进行设备的性能测试,以确保设备快速响应和正常操作。
七、故障处理1.用户在使用银行自助设备时遇到故障,应立即向银行工作人员报告。
2.银行工作人员应及时响应用户的报告,协助用户解决故障,保证用户权益。
八、培训与宣传1.银行员工需接受相关的培训,熟悉银行自助设备的操作和常见故障处理方式。
2.银行需要向用户提供明确的设备操作指南,并定期进行宣传,提高用户对自助设备的认识和了解。
九、制度执行和监督1.监督部门需要定期对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银行需要建立相应的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因设备故障而引起的用户投诉和纠纷。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范本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自助设备管理,保证自助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自助设备使用率和服务水平,全面实现自助设备“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布局合理化”的目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设备是为客户提供自助服务的电子设备,根据提供服务类型分为自助取款机、自助存取款一体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总部批准开办自助设备业务的各支行。
各支行在管理、使用、维护自助设备过程中,都必须按本办法施行。
第四条本办法包括自助设备的管理体系及管理模式,部门机构和职责,帐务管理,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安全防范等。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自助设备应用模式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
(一)在行式:是指自助设备在银行营业网点内运行的应用模式,包括单台分布的在行式自助设备和多台式集中布放在营业网点自助服务区的在行式自助设备。
在行式自助设备由所在支行负责运行管理。
(二)离行式:是指自助设备在银行网点外运行的应用模式,包括单台布放的离行式自助设备、自助银亭和具有独立营业场所、多台集中布放在离行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设备。
离行式自助设备由所辖支行负责管理。
第六条自助设备布放应遵循“合理布局、分流增效、易于管理、防范风险”原则,自助设备应设置在自助业务需求量大的场所,存取款一体机不可采用单台布放的离行式应用模式;第七条总部电子银行部设立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岗,负责配合各支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渠道推广、市场营销、考核培训等工作。
各支行应设立自助设备运行管理岗,负责本行自助设备日常运行、账务核算、现金运营和客户服务等工作;第八条全行自助设备的购置、选型由总部按照有关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统一组织实施;第九条自助设备应保证服务界面、交易流程、外观形象、操作提示、受理标识和服务环境的标准化,符合我行形象管理、形象规范等规定;第十条我行现有自助设备的业务范围包括银行卡的查询、存取款、转帐、修改密码等服务,以及他行银联卡的查询、取款、转账等服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内控制度文件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R5562-5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号:1.0
生效日期:##会年10月20日
目录
修改记录 (3)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4)
第三章管理规定 (5)
第四章附则 (6)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规定其管理程序和控制要点,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包括采购、安装与运行、维护、移机、报废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自助银行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
自助银行:指独立于营业网点之外单独设立的机构(离行式)或在已有营业网点内部开辟一块专门的服务区域(附行式),利用多种自助设备,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向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网点。
自助设备: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自助终端等专用电子设备。
第四条本行自助设备的管理实行双人分管、双人操作、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本行自助设备的运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
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是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
负责全社自助银行业务的规划指导和组织推动。
1、负责全社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研发全社自助银行业务新品种,提出业务开发需求。
3、负责管理全社自助银行业务资料数据库的设计、建立和维护,定期汇总分析全社自助业务的报表和资料,为各类相关业务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提出自助设备采购申请。
5、负责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的业务审批。
6、负责开展自助银行业务的相关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
(二)信息技术部门是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的技术保障与管理部门。
1、负责自助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联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负责对自助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对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故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排除。
3、负责对自助设备的网络安全管理。
4、负责设备及其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出入库工作,及时登记,按月查库。
5、负责自助设备的选型、软件开发、自助设备的升级改造实施等工作。
6、负责对报废后的自助设备内的系统信息和数据进行妥善处理。
(三)会计结算部门负责自助银行业务网络资金清算、账务核实和调整以及日常运行和监控、相关费用的审批等工作。
(四)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自助设备及现金押运的安全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管理职责:
(一)根据本行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机构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自助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组织推动。
(三)负责本辖区自助设备的申购、报废申请等具体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本辖区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交易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定期进行检查、统计和通报。
(五)建立和维护本机构自助银行业务资料数据库,定期汇总分析本机构自助银行业务的报表和资料,并上报总部。
第七条各营业部管理职责:
(一)负责建立和登记本部门自助银行设备运行情况,并及时向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上报自助设备及自助银行业务的运行情况。
(二)负责处理有关轧账、对账、调账等业务。
(三)负责自助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
(四)负责处理自助设备日常配钞、装钞、清机等业务;
(五)负责协助科技部门处理自助设备的吞没卡、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六)负责自助设备内外部工作环境的清洁和保养。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八条凡需设立自助银行的(包括附行式、离行式)营业部,由本营业部根据有关要求向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有权人签批后,由总部负责统一办理。
配备自助设备的营业网点必须指定一名专管员,负责自助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九条配备具有现金存取功能自助设备的营业网点要指定一名自助设备出纳员,负责管理自助设备保险柜和钞箱钥匙、对自助设备进行现金库存管理及日常维护。
保险柜钥匙比照重要物品进行管理,保管、使用、交接按要求进行登记,妥善保存。
第十条自助设备专管员每日必须对本网点的具有现金存取功能自助设备的加钞、整点等需要开箱的工作进行检查,对本网点具有现金存取功能自助设备的库存现金进行盘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条各营业网点负责人要定期对自助设备的库存现金、密码管理、保险柜钥匙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存款服务中心要对其检查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自助设备的监控器钥匙由营业网点负责人管理,对监控器的运行情况要做到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信息科技部门,由科技部门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监控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自助设备的密码和保险箱钥匙实行双人分开保管,并坚持双线平行交接的原则,确保每次对ATM机或存取款一体机的加钞、整点等需要开箱的工作双人进行。
第十四条自助设备的保险柜密码要做到定期更换;如发生人员变更等特殊情况,办理保险柜钥匙、密码移交工作时,接交人要及时更换新密码。
第十五条自助设备的备用钥匙必须经双人加封后,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备用钥匙启用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登记使用登记簿。
第十六条凡24小时服务的自助银行,必须安装摄像监控系统;具备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要安装摄像系统;监视的区域、范围必须符合《安防设施管理程序》(PAB7208-00)的要求。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XX银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会年10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