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案件举证工作指引14页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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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纠纷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举证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进行举证,本文将针对法律常见民事案件,提供一份举证指引。

二、民事案件举证原则1. 充分原则: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 对等原则:当事人之间应平等地对待对方,不得恶意妨碍对方举证。

3. 实质原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4. 及时原则:当事人应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提供证据,不得拖延。

三、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1. 合同纠纷案件(1)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协议书、电子邮件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发票、收据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人证言。

2.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4)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

(4)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费等。

4. 劳动争议案件(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2)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费、奖金等。

(3)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凭证。

(4)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疾病等情况的证据。

5.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买卖合同文本、协议书等。

(2)货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证据。

(3)货款的支付凭证、收据等。

(4)货物验收报告、检验报告等。

6.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交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交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如何收集和提交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

能否有效地收集和提交证据,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那么,在民事诉讼中,应该如何收集和提交证据呢?首先,我们要明确证据的种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在收集证据时,要有针对性和计划性。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争议焦点,围绕这些来确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比如,如果是因为合同纠纷提起诉讼,那么合同文本、履行合同的相关凭证、双方的沟通记录等就可能是关键证据。

书证是常见的证据形式之一。

例如合同、发票、收据、信函等。

收集书证时,要确保其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果书证是原件最好,如果只有复印件,要尽量获取能够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其他证据。

物证的收集要注意保存其原始状态,避免受到污染或损坏。

同时,要对物证的来源、获取方式等做好记录。

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在收集时要注意合法性。

未经对方同意的私自录音录像,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采纳为有效证据。

所以,在收集这类证据时,要确保其获取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电子交易记录等,收集时要注意保存原始数据,并且能够证明其来源和真实性。

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

在寻找证人时,要选择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能够客观陈述事实的人。

在证人作证前,要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和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鉴定意见通常需要通过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获取。

例如,在涉及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等纠纷中,可能需要进行医学鉴定、质量鉴定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还要注意证据的保全。

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可以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收集到证据后,接下来就是提交证据。

提交证据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

首先,要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

如果逾期提交,且没有正当理由,可能会导致证据不被采纳。

举证期限通常由法院在受理案件时指定,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法庭上举证质证范文

法庭上举证质证范文

法庭上举证质证范文一、举证环节(原告方)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是原告[姓名],今天站在这里,我想向法庭呈上一些证据来证明我的主张。

首先呢,我要出示的是一份合同(举起合同原件展示)。

这份合同是我和被告[被告姓名]在[合同签订日期]签订的。

您看,合同上清楚地写明了我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在[具体条款相关内容]这一块,明确了被告应该在[约定时间]向我交付[交付物],但是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收到,这合同就是最直接的证据,证明被告没有履行他的义务,就像我们约好了他给我一个苹果,我都给他钱了,结果他把苹果自己吃了,还不承认。

然后,我这里还有一些聊天记录的打印件(递交给法庭工作人员)。

这是我和被告在事情发生过程中的对话。

您看这一段(手指向相关聊天内容),我在[具体日期]询问被告关于[事情进展],被告他自己也承认有困难,可能没办法按时[完成约定事项],这也侧面证实了被告是知道自己可能违约的情况,可他还是没有积极去解决,这就好比他都知道自己要把苹果给我的路上有个坑,他不绕过去也不把坑填了,就干等着苹果烂掉。

另外,我还找来了一位证人,就是我的朋友[证人姓名]。

他当时就在我们商讨这件事情的现场,对整个过程比较了解。

(证人走上前来)他可以向法庭证明我们之间的约定以及被告之后一些不合理的行为。

朋友啊,你给法官大人说说当时的情况呗。

(证人陈述完毕后)法官大人,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被告违背了我们之间的合同约定,给我造成了损失,希望法庭能够考虑这些证据,还我一个公道。

二、质证环节(被告方)尊敬的法官大人:我是被告[姓名],对于原告刚才所举的证据,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先说说那份合同吧。

没错,合同是我们签的,但是原告他没有把整个事情说清楚。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因为出现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双手摊开,一脸无奈)。

就像突然刮了一场大台风,把我种苹果的果园都给毁了,我不是不想给他苹果,是实在没办法啊。

而且在合同里其实也有关于不可抗力情况的相关说明(翻到合同相关条款),我觉得这个得综合考虑,不能光说我违约,我这也是受害者呢。

法庭上举证质证范文

法庭上举证质证范文

法庭上举证质证范文一、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举证质证。

# (一)原告举证。

原告:尊敬的法官,我现在要向法庭提交几份证据,来证明被告向我借了钱还没还。

1. 借条。

法官大人,这是被告写的借条(向法庭和被告展示借条原件)。

您看,上面清楚地写着“今借到[原告姓名]人民币[X]元整,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日期为[具体日期],预计还款日期为[具体日期]”,下面还有被告的签名和手印。

这借条就是最直接的证据,能证明被告向我借款的事实。

我想补充一点,这借条的纸张是那种普通的A4打印纸,当时是在我家客厅,被告当着我的面写的,墨水用的是我家的黑色中性笔,这笔迹一看就是被告的,因为他写字的习惯就是有些笔画特别重。

2. 转账记录。

再看这个,法官(展示银行转账记录)。

这是借款当天我从我的[银行名称]账户转账给被告[银行名称]账户的记录。

转账金额正好是借条上写的借款金额[X]元整。

这就说明了我按照借条的约定,把钱借给了被告。

我记得当时我还特意跟银行柜员确认了一下转账信息,生怕转错了。

这个转账记录和借条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借款关系和借款交付的事实。

# (二)被告质证。

被告:法官,我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异议。

1. 对借条的质证。

法官,这借条虽然看起来是我的签名和手印,但是我当时是在被原告逼迫的情况下写的。

那天他叫我去他家,说只是聊聊生意上的事,结果到了那儿就拿出纸笔让我写借条,还威胁我说如果不写就不让我走。

而且,您看这借条上有些地方写得很模糊,比如说这个借款用途“资金周转”,这太笼统了,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借款该有的明确表述。

2. 对转账记录的质证。

关于这个转账记录,法官。

没错,我是收到了这笔钱,但是这不是借款。

这是原告之前和我合作做生意,他给我的投资款。

当时我们说好一起做一个小项目,他把钱转给我就是为了这个项目的启动资金,结果项目没做成,他现在就想把这钱当成借款来要回去,这不合理啊。

二、交通事故纠纷中的举证质证。

# (一)原告举证。

原告:法官,我被被告开车撞了,我来提交证据证明我的损失和事故责任。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一、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流程: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确定出庭证人的身份;证人出庭后,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应当查明证人身份,成年人应当向法庭提交身份证。

检查是否是被申请出庭的证人,庭审结束后证人是否到庭参加庭审;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二、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如下意思:
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1.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故意伪造的,同时其内容能够客观反映待证明的事实。

2.证据的合法性是指:
(1)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民事诉讼证据有八种法定形式,凡不符合这八种法定形式的都不具有合法性;
(2)证据符合形式要求。

3.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要证明的事实之间必然存在某种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三、
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
找法网提醒您,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调解。

民事诉讼调解的方式包括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审前调解、信函网络、短信调解、社会调解、法院调解、送达调解等。

其中,庭前调解是指在诉讼程序启动后、开庭前,由法院组织纠纷当事人进行和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

法律纠纷案件指导手册(2篇)

法律纠纷案件指导手册(2篇)

第1篇第一章:前言一、编写目的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提高诉讼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特编写本手册。

本手册旨在为当事人提供全面、实用的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指南。

二、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各类民事、商事、行政等法律纠纷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知识产权纠纷等。

第二章:案件受理与准备一、案件受理1. 确认纠纷性质:首先,当事人需要明确纠纷的性质,如民事纠纷、商事纠纷等。

2. 选择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合同签订地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提交起诉状:当事人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案件准备1. 收集证据: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 法律咨询:在案件准备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

3. 确定诉讼策略:根据案件情况,当事人需要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如调解、仲裁、诉讼等。

第三章:案件审理一、一审程序1. 开庭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

2. 当庭举证、质证:当事人应当在法庭上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3. 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二、二审程序1. 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 二审审理: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

3. 二审判决:二审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第四章:执行程序一、申请执行1. 执行依据:当事人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 提交申请:当事人需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二、执行措施1.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限制被执行人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证据举证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证据举证的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证据举证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争议的核心,而如何举证以及举证的法律效力是参与诉讼的当事人需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问题。

民事诉讼法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当事人证据的举证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维护公正、公平的诉讼环境。

一、举证责任的落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举证责任原则上由谁主张就由谁举证。

当事人主张的事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由主张的当事人举证。

举证责任的落实在实践中往往是一项困难的任务,特别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

因此,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把握好举证责任的分配,显得尤为重要。

二、证据的形式1. 书证:指书面文书,包括公文、契约、信件、会议记录等。

书证在民事诉讼中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举证方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件复印件,并在提交书证时盖章或者签名。

2. 物证:指与案件有关的物质证据,如毒品、刀具等工具物证。

当事人应当将物证交给法院保存,并提交清单和鉴定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 证人证言:指对案件有知情能力的人的证言。

证人应当真实陈述,且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诉讼中,尤其是涉及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项时,证人证言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4. 鉴定意见: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并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书面申请及相关费用。

三、保密与公开在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举证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权。

法院在收集、分析和使用证据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公众利益和社会公正的案件,应当予以公开。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利用直播、录像等方式进行公开庭审,增加司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证据的价值评估在民事诉讼中,法院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价值评估。

具体来说,法院会评估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重要性以及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等。

对于证据中存在的瑕疵或争议,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明或者出示其他证据,以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

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一、庭审准备工作1.司法人员应提前对案件材料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争议焦点和证据情况。

2.庭务人员应按照规定准备好庭审用具和记录设备,确保庭审的正常进行。

3.法庭应按照规定调整庭审座次,确保庭审秩序。

二、庭审开场1.法官应说明庭审程序和规则,告知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2.法官应宣读案号、当事人信息和诉讼请求,确保程序的正常进行。

三、举证质证阶段1.原告举证:法庭应让原告充分发表陈述意见,并出示证据材料。

2.被告质证:法庭应给予被告充分质证的权利,出示证据材料。

3.证人出庭:法庭应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对证人进行严格的询问,确保证言主持真实。

4.辩论阶段:法庭应给予双方当事人辩论的机会,充分发表意见。

四、庭审记录1.庭审记录员应准确记录庭审过程中的陈述、证据和争论,确保庭审记录的真实和完整。

2.当事人对庭审记录有异议时,法庭应及时进行核对和纠正。

五、庭审调解1.法庭可以根据案件性质和双方意愿,提出调解建议。

2.双方当事人如果同意调解,法庭应及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六、案件审议1.法庭应在庭审结束后,对庭审中的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议和评估。

2.法庭应在合理时间内作出裁决,并宣读裁决结果。

七、庭审结束1.法庭应宣布庭审结束,并告知双方当事人上诉的权利和程序。

2.法庭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提供相关法律援助的权利。

八、庭审纪律1.双方当事人和其代理人应按照庭审纪律行事,恪守庭审秩序,尊重法庭和司法人员。

2.法庭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庭审纪律,包括警告当事人或限制其行为。

3.法庭应保证庭审过程的公正和公开,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庭审操作规程,用以规范庭审程序,保证庭审的公正和效率。

民事检察案件听证工作指引

民事检察案件听证工作指引

民事检察案件听证工作指引一、总则民事检察案件是指检察机关对于民事纠纷案件依法进行监督的工作。

在处理民事检察案件时,检察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职能,秉公执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为有效开展民事检察案件的听证工作,提高案件调查和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指引。

二、听证的程序和方式1.听证的程序(1)听证的主持听证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察官担任主持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听证活动。

听证活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保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参加。

(2)听证的程序听证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是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确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宣读听证申请书或者受理通知书,说明听证的目的和要求,告知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听证中应当遵守的规定;然后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陈述事实和意见,互相质询,陈述事实和意见的顺序由原告先后决定,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必须尊重;最后是辩论,主持人总结听证情况,当事人及代理人对听证情况、主持人的总结发表意见。

2.听证的方式(1)现场听证现场听证是指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指定的地点进行直接对话、质询和辩论的听证方式。

现场听证能够直接还原案件事实,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能够面对面交流,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真相。

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选择现场听证作为主要方式。

(2)书面听证书面听证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将陈述事实和意见的书面材料提交给主持人,由主持人进行审阅、总结,并向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传达听证意见的听证方式。

书面听证方便了当事人表达意见的时间和地点,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存在较大矛盾、无法面对面交流的情况。

三、主持人的职责和义务1.主持人的职责(1)组织和指导听证活动主持人负责听证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包括确定听证程序和方式、确认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解答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疑问、维护听证秩序等工作。

(2)保障听证的公正、公平主持人应当保障当事人在听证中发言、申辩的权利,确保听证程序和方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内部使用)民事案件证据清单是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提交法庭的证据目录,是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与所提供证据的桥梁和纽带,证据清单的制作优劣直接影响到法庭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认定,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为了实现证据清单的效能最大化,使法庭更有效率的采信我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为此我们制定本指引,以供团队内部使用。

1.证据清单制作原则1.1遵守法院有关证据清单的基本规范;1.2效率使用原则;1.3便于引用的原则;1.4高雅美观;1.5简单得体。

2.证据清单的分类1.1法院要求统一使用的证据清单。

1.2为方便庭审而制作的证据清单或举证意见。

3.证据清单的主要内容3.1标题;3.2案件信息;3.3提供人信息及提供时间;3.4证据序号或编号;3.5证据材料名称;3.6证明对象;3.7证据页码;3.8证据类型。

4.证据清单的制作标准4.1页面布局4.2 标题的设置与排版“民事案件证据清单”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然后上面增加一个回车,即一个空行。

然后将“民事案件证据清单”的字体设置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黑。

4.2.2 标题“民事案件证据清单”的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前设置为1行,段后设置为1行。

4.3证据清单的表格设置“民事案件证据清单”下方插入“表格”。

(1)序号(证据编号);(2)证据材料名称;(3)证明对象;(4)页码(非页数);(5)原件;(6)复印件。

(1)第一行(倒数第二行)“以上证据材料共计”:宋体小四,加黑。

(2)第二行(倒数第一行)为提交人信息及提供时间:宋体小四,加黑。

4.4序号设置“1”开始起编。

4.5证据材料名称的设置:4.6证明对象的设置:4.6证明内容前应当加注“证明:”。

4.7原则上证据的证明对象,应当与民事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所主张的事实一一对应。

【2018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word版本 (15页)

【2018最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word版本 (1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篇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章来源:/Content-7595.htm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tiwen.htm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文):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第四条下列侵权诉(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文章来源:/Content-7595.htm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tiwen.htm 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一、民事案件举证指引 1. 总则 1.1 民事案件的举证是指案件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说服法庭,而出示证据的诉讼活动。

1.2 下列情况应当帮助客户承担举证责任:(1)在申请立案时,按立案标准提交证据;(2)被告答辩后,就被告的抗辩意见提交证据;(3)针对法庭要求核实的事实提交证据;(4)就出现的新事实提交证据;(5)其他应当举证的情形。

1.3 举证应当使待证事实得到确定,并排除其他合理怀疑。

举证应当坚持最低限度主义,即举证深度必须达到举证责任转移的程度。

1.4 举证必须遵守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法庭的安排。

在未取得法庭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所有证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成。

1.5 规定的举证时限内不能提供证据的,应当先将能够提交的证据提交法庭,同时向法庭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1.6 举证的原则:(1)极简原则:应当对证据进行合理组织,使之形成完善的证据体系,以提升证据的整体证明力;(2)证明力优先原则:就待证事项,首先使用效力等级最高的证据予以证明;(3)攻防兼备原则:应当全部客观分析所举证据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并事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4)预判反制原则:举证前必须充分预测对方可能采取的质证策略,并针对该质证策略制订反制策略。

1.7 证据依来源不同按证明力由高到低进行如下排序:(1)含有自认内容的证据;(2)法庭依职权独立调取的证据;(3)法院的生效裁决;(4)国家机关持有或出具的证据;(5)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据;(6)案件当事人共同确认的证据;(7)普通第三方持有或出具的证据;(8)案件一方当事人单方制作的证据。

2. 证据组织与管理 2.1 应当协助客户全面收集案件有关证据。

然后依据《Excel在证据及事实梳理中的应用指引》进行梳理,并依据案件需要进行归纳。

2.2 应当依据诉讼请求所依赖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就每个要件事实收集证据。

2.3 应当归纳证明诉讼主张成立所需的证明要素,按每一个证明要素分配证据类别,并区分核心证据和辅助证据。

法律纠纷案件论证指引书(3篇)

法律纠纷案件论证指引书(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纠纷案件是法律实践中常见的问题,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为了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以下提供一份法律纠纷案件论证指引书,旨在帮助法律从业者进行案件论证。

二、案件论证的基本原则1. 客观性原则:案件论证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论证过程客观、公正。

2. 严谨性原则:案件论证应严谨细致,避免主观臆断和逻辑错误。

3. 全面性原则:案件论证应全面考虑案件的各个方面,包括事实、法律、证据等。

4. 逻辑性原则:案件论证应遵循逻辑规则,使论证过程具有严密性。

5. 合理性原则:案件论证应合理,符合法律精神和社会主义价值观。

三、案件论证的基本步骤1. 收集证据: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 分析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3. 确定争议焦点:明确案件中的争议焦点,为后续论证提供方向。

4. 查阅法律法规: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5. 构建论证体系:根据争议焦点和法律法规,构建完整的论证体系。

6. 进行论证:对案件进行详细论证,包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分析等方面。

7. 总结结论:根据论证结果,得出结论,并阐述理由。

四、案件论证的具体内容1. 事实认定(1)明确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进行梳理,明确案件的基本情况。

(2)分析案件事实:对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具有关联性。

(3)证明案件事实: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确保事实认定的准确性。

2. 法律适用(1)确定法律依据:根据案件事实,确定适用的法律法规。

(2)分析法律依据:对法律依据进行分析,判断其是否适用于本案。

(3)解释法律依据:对法律依据进行解释,明确其含义和适用范围。

3. 证据分析(1)证据类型:分析证据的类型,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2)证据效力:判断证据的效力,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3)证据矛盾:分析证据之间的矛盾,找出矛盾点并进行解释。

民事诉讼证据清单、目录范本

民事诉讼证据清单、目录范本

民事诉讼证据清单、目录范本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使证据能够清晰、有条理地呈现给法庭,当事人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和目录。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民事诉讼证据清单、目录的范本,并对其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证据清单的作用和重要性证据清单是对当事人所提供证据的汇总和梳理,其主要作用在于:1、使法庭能够快速、清晰地了解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内容和种类。

2、有助于当事人自己对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明确案件的优势和劣势。

3、方便对方当事人对证据进行质证,提高诉讼效率。

二、证据清单的格式和内容1、标题一般为“民事诉讼证据清单”,位于页面上方居中位置。

2、当事人信息包括原告(或上诉人)和被告(或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3、案号填写受理案件的案号。

4、证据编号对每一项证据进行编号,通常从 1 开始依次递增。

5、证据名称准确、清晰地描述证据的名称,如“借条”“合同”“录音光盘”等。

6、证据来源说明证据是由谁提供或者从何处获取的,如“原告自行持有”“向_____单位调取”等。

7、证据内容摘要简要概括证据的主要内容和证明目的,例如对于借条,可以写明“借条内容为被告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原告借款_____元,约定还款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用于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

8、证据页数注明证据的页数,以便法庭核对。

9、证明对象明确该证据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或争议焦点。

10、备注如有需要,可以对证据的特殊情况进行说明,如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争议等。

三、证据目录的格式和内容证据目录与证据清单在格式和内容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但相对更为简洁。

1、标题“民事诉讼证据目录”,同样位于页面上方居中位置。

2、当事人信息和案号与证据清单相同。

3、证据编号和证据名称按照编号依次列出证据的名称。

4、证据页数标注每项证据的页数。

四、编制证据清单和目录的注意事项1、证据的分类和编号要合理可以按照证据的种类(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或者案件事实的发展顺序进行分类和编号,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

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

⼈民检察院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指引最⾼⼈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民检察院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指引》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产建设兵团⼈民检察院:《⼈民检察院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2018年5⽉2⽇最⾼⼈民检察院第⼗三届检察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现提出如下⼯作要求。

⼀、充分认识加强举证质证⼯作的重要意义。

出席法庭⽀持公诉是刑事公诉⼯作的龙头,举证质证是出庭⽀持公诉的核⼼环节。

举证质证的质量,直接影响指控犯罪的质量和出庭⽀持公诉的效果。

随着刑事诉讼⽴法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以审判为中⼼的刑事诉讼制度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深⼊推进,包括举证质证⼯作在内的公诉⼈出庭⽀持公诉⼯作⾯临着新的更⾼要求,公诉⼈在庭前审查预测和准备、把握庭审主动权、有效应对庭审变化等⽅⾯⾯临新挑战。

加强出庭举证质证⼯作,对于检察机关深化诉讼制度改⾰,全⾯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效应对庭审实质化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民检察院要切实加强举证质证⼯作,更好发挥公诉⼈在庭审中的职能作⽤,着⼒提⾼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全⾯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引》的内容。

《指引》适应建⽴完善多层次诉讼体系需要,着眼于构建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当庭指控证实犯罪为核⼼,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提升公诉⼈出庭举证质证⽔平,对举证质证的概念内涵、⽬标任务、遵循原则、基本要求、⼀般⽅法等作了规定,为公诉⼈出庭举证质证⼯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要全⾯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引》内容,熟练掌握运⽤举证质证原则和⽅法,更好履⾏指控犯罪职能。

要坚持实事求是,恪守客观公正⽴场,尊重辩⽅,服从法庭,理性⽂明。

要推进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疑难复杂案件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举证质证,简单案件简化举证质证。

要加强举证质证的准备,特别是有效运⽤庭前会议整理争点、解决争议、确定举证⽅式等。

民事案件举证质证提纲

民事案件举证质证提纲

民事案件举证质证提纲一、举证方的举证要点(一)明确举证目的首先要清楚自己举证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证明案件的事实、反驳对方的主张,还是为了加强自己主张的可信度。

只有明确了目的,才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证据和组织举证。

(二)收集充分证据1、书证:如合同、借条、收据、发票等,应确保书证的原件完整、清晰,内容真实有效。

2、物证:对于物证,要注意保存其原始状态,说明其来源和与案件的关联性。

3、证人证言:证人应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其证言应客观、真实,并能在法庭上接受质询。

4、视听资料:如录音、录像等,要保证其取得方式合法,未经过剪辑、篡改。

5、电子数据: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要注意保存其原始载体,证明其来源和真实性。

(三)整理证据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编号,并制作证据清单。

证据清单应包括证据的编号、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

(四)提交证据在法律规定的举证期限内,将证据提交给法庭,并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交换。

(五)说明证据在庭审中,举证方应简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形成过程、证明内容等,以便法庭和对方当事人能够理解。

二、质证方的质证要点(一)审查证据的合法性1、证据的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如是否通过偷拍、偷录、窃听等非法手段获取。

2、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书证是否有签名、盖章,证人证言是否有证人的签名等。

(二)审查证据的真实性1、证据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2、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篡改、伪造的痕迹。

3、证据所反映的事实是否与客观实际相符。

(三)审查证据的关联性1、证据与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否有关联,能否证明案件的关键事实。

2、证据与当事人的主张是否有逻辑上的联系。

(四)提出质证意见在庭审中,质证方应明确提出对对方证据的质证意见,如不认可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或关联性,并说明理由。

对于存在疑点的证据,可以要求对方进一步说明或提供补充证据。

三、常见证据的举证质证方法(一)合同类证据1、举证方:提供合同的原件,说明合同的签订时间、双方当事人、合同的主要条款、履行情况等。

民事案件质证指引

民事案件质证指引

民事案件质证指引2014-08-06张健法律早报民事案件质证指引作者:张健(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1.总则1.1民事案件中的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证据在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方面的意见。

质证的目的在于通过与举证方就所举证据及其证明对象的辩论,最终使法庭做出对已方有利的事实认定。

1.2质证方通过质证程序应当达到如下效果:(1)通过直接否定对方证据,使对方请求赖以存在的事实丧失证据支持,从而不被法庭采信;(2)通过有效否定对方证据或降低对方证据的证明力,以影响对方当事人的在法庭心中的诚信状况,从而增加对方当事人的举证成本和诉讼风险;(3)通过否定或利用对方证据,进一步强化已方主张事实的客观性,以增强已方在法庭心中的诚信度,降低我方的举证成本和诉讼风险;(4)通过质证减小法庭在对已方有利事实认定上的自由裁量权。

1.3质证时必须对举证一方提交的证据发表如下意见:1.3.1对证据的真实性发表如下一种意见:(1)对真实性无异议;(2)对真实性有异议;(3)因为并非该证据的当事方,也不知道该证据的形成过程,对该证据的真实性不发表意见。

1.3.2对证据的证明对象发表如下一种意见:(1)对证明对象无异议;(2)对证明对象有异议,并提出具体异议和理由。

1.3.3确认该证据或证明对象是否与本案有关联。

如果没有关联,应当向法庭提出并说明理由。

2.质证前的准备工作2.1对法庭在庭前送达的证据,应当及时提交委托人并组织核实,然后向委托人了解如下情况:(1)听取委托人对该等证据的综合性意见;(2)向委托人充分了解证据的形成过程和背景;(3)向委托人了解证据的真实性,评估对方是否能够出示证据原件;(4)向委托人确认是否同意对方当事人的证明对象。

2.2依据向委托人了解的情况,确定对方当事人所提交证据中哪些属于证明其主张的关键性证据,哪些是影响我方主张事实的关键性证据。

然后充分评估该证据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整体影响。

举证质证环节流程模板

举证质证环节流程模板

举证质证环节流程模板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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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质证预案模板

举证质证预案模板

一、预案概述为确保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质证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明确举证、质证流程及要求;2. 规范证据提交、质证、认证程序;3. 提高举证、质证效率,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三、预案内容(一)举证责任1.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2. 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二)证据提交1. 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事实的顺序进行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并填写证据目录;2. 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复制品;3. 当事人提交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文。

(三)证据质证1.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经审判质证;2. 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鉴定、勘验、审计等;3.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四)证据认证1. 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审查;2.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证,应当结合证据的来源、内容、形式、证明力等因素进行;3.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证,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因素。

四、举证质证流程(一)当事人提交证据1. 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填写证据目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提取方式、证明问题等;2. 当事人提交证据时,应当提交证据的原件或复制件。

(二)证据交换1. 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换证据;2. 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应当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说明。

(三)证据质证1. 当事人对证据有异议的,可以在庭审中提出;2. 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据支持。

(四)证据认证1. 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审查,并作出认证;2. 人民法院对证据的认证,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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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类纠纷案件举证工作指引1.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2.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具体诉讼请求已经仲裁,非经过仲裁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购买当年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发票等等。

2、财物受损的,提交财物损失的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3、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4.名誉权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1、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证据,如有侮辱性语言或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大、小字报、公开信件等。

2、文章内容涉及到的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学历证明等。

三、证明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如单位处分等。

四、被告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提供其所发表的文章等没有侮辱性语言或内容与事实相符的证据。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5.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产品责任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原告因使用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而所受到的损失,如病历、被损毁物品的购物发票等。

三、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1、致使原告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是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证据,如购物发票等。

2、质检部门就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的性能所做的鉴定结论等。

四、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6.离婚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7.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

(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承人扶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应当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其他法定继承人已死亡或者放弃继承权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书。

(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提应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

三、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四、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8.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房屋拆过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一)被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或商铺)、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和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须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赔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等);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经达成拆迁赔偿协议的,还应提交拆迁赔偿协议;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二)、拆迁人应提交的证据1、拆除房屋许可证;2、房屋拆迁公告;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查丈报告;5、房屋拆迁赔偿协议;6、向被拆迁人支付现金赔偿金、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等费用的凭证;7、提供过渡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8、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查丈报告等。

三、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9.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照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讼争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成立及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普遍适用于各种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1、房地产买卖合同;2、房地产销售许可证;3、购房方支付房款的收据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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