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空抛物侵权责任
法律硕士_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导致一名行人受伤。
经调查,抛物者是该小区某栋楼的一住户。
由于该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引发了小区居民的高度关注,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案例分析该事件的法律处理。
二、案例分析1. 事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高空抛物事件属于建筑物抛掷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应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处理。
2. 侵权责任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抛物者作为该栋楼的住户,是侵权责任主体。
3. 侵权责任的承担(1)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抛物者应当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赔礼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侵权人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
在本案中,抛物者应当向受害人赔礼道歉,以消除对受害人精神上的伤害。
(3)消除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侵权人应当采取措施消除危险。
在本案中,抛物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如安装防护网、加强管理等。
4. 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在本案中,受害人可以要求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并可以向该栋楼的其他住户追偿,如果抛物者无力承担全部责任。
三、法律处理1. 诉讼途径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确定侵权责任的承担。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高空抛物侵权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和财产损失。
而对于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归责问题,以及责任主体的界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浅析高空抛物侵权的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高空抛物侵权。
高空抛物侵权是指在高楼或者其他地方将物品抛下,造成对他人人身或者财产权益的侵害。
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他人的安全和财产利益,需要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当事人主要的义务是尊重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不得随意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需要追究侵权责任。
其二,高空抛物侵权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规定,因非法行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高空抛物明显是一种非法行为,因此对于其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三,具体的归责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确认。
当确定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后,需要进一步分析具体的归责问题。
抛物行为是否是故意的,是否存在过失,以及造成的后果等等。
这些都是确定归责的重要因素。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责任划分。
除了归责原则外,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责任主体也是需要明确的。
在高空抛物侵权事件中,责任主体应当包括:其一,实施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
对于实施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个人或者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侵权责任。
如果是个人行为,那么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是单位行为,那么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其二,监护人或者单位的监管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实施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人可能是未成年人或者受雇于某单位,此时监护人或者单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监护人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单位也需要对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管,以避免发生高空抛物侵权事件。
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应当得到严格的法律界定和规范。
浅析高空抛物的责任及《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相关问题
浅析高空抛物的责任及《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相关问题摘要高空抛物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正成为一个危害居民安全的主要因素,并已引发不少纠纷。
然而,过去各地法院的判决却有着形形色色的结果,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
针对高空抛物的归责问题,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同时根据新近出台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侵权责任归属的探讨,提出现阶段可行的责任认定方式和一点微薄的建议。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法(草案)》;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The phenomenon of Killer Litter, as we know the dangers lurking in the sky, has emerged as one of the most dangerous factors that threatens the security and lives of people living in the cities. This phenomenon is attributed to the mistakes of high-rise living. Though it cause personal injury and has aroused certain disputes. There is still no national united standard of solving such problem legally and the court judgments varies in every place of our country.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related cases, combined with the certain prescripts and clauses about killer littering from the newly published Draft Law on Tort Liabilit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feasible ways of attribution of responsibility, as well as some meager suggestions.Key words: Killer Littering;Draft Law on Tort Liability;the Doctrine of Presumption;the Doctrine of No-fault Presumption;the Doctrine of No-fault Liability;the Doctrine of Fair Liability.随着城市人口的激增,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的日渐紧张,现代高层住宅大楼正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法律案例分析高空抛物(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事件,旨在通过对该事件的法律分析,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
案例描述:某日下午,我国某城市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一位居民在楼顶将一个装满硬币的塑料袋从四楼扔下,硬币散落至楼下行人道上。
恰巧,一位老人经过此处,被散落的硬币绊倒,导致腿部骨折。
事发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最终查明了抛物者的身份。
二、法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抛物者作为建筑物使用人,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抛物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抛物者的行为导致老人腿部骨折,构成故意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不存在过错,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性高空抛物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不仅会造成人身伤害,还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在本案中,抛物者的行为导致老人腿部骨折,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损失。
2. 法律责任追究的必要性追究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助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潜在的抛物者起到震慑作用。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高空抛物侵权是指行为人在高空抛掷物品,造成他人财物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行为。
该行为的发生不仅危及他人安全,也与公共秩序和道德相悖。
因此,对于高空抛物侵权的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应做出明确规定,以维护社会安全与公平正义。
1. 归责原则高空抛物侵权的归责原则应当遵循民法中的原则,即“因果关系原则”。
行为人对于高空抛物所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负责,并且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高空抛物侵权的归责也应当遵循“举证责任原则”。
被侵权人应当证明其财物损失或人身损害是由于行为人高空抛物所导致的,而行为人应当证明其没有过错或者没有造成被侵权人的损失。
2. 责任主体高空抛物侵权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直接施行抛物行为的人和雇主、业主等背后的责任主体。
直接施行抛物行为的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时,涉及到危害公共安全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公安机关也应当对其依法予以处理。
雇主、业主等背后责任主体应当在落实监管责任方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们应当采取适当和必要的措施,防止和制止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例如,雇主应当对其员工的行为负起相应的管教义务,业主应当对其住户的行为负起相应的监管义务。
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他们也应当承担相对应的赔偿责任。
3. 建议在高空抛物问题的治理中,应当注重的是预防而不是后置补救。
因此,建议政府加强立法和培训教育,增加市民的行为规范和安全知识。
同时,对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检举和处理也需要加强力度,让行为人感受到法律的严厉和公正。
加强社会监督和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治理高空抛物的氛围和合力。
只有全社会共同发力,才能切实有效地维护社会安全与公平正义。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
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楼大厦日益普遍,高空抛物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
然而,由于其特殊性质,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本文将就高空抛物事件的侵权责任加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高空抛物事件一般包括以下构成要件:行为人、高处、抛物物品、制造侵权行为。
行为人是指具有抛物行为的主体,包括直接抛物者和共同抛物者。
高处是实施抛物行为所处的位置,一般指在室内或室外高层窗户、阳台等处。
抛物物品是指被抛物行为所投掷的实物,可以是生活垃圾、建筑材料等。
制造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对抛物行为的故意或过失。
二、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划分标准针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划分,学界和司法实践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主要有三种观点:绝对责任观点、过失责任观点和过错责任观点。
1. 绝对责任观点绝对责任观点认为,不论行为人的过错与否,只要发生高空抛物事件,行为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这一观点主张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然而,绝对责任观点容易造成侵权行为人的权益受损,对于仅有轻微过失的行为人可能过于严厉。
2. 过失责任观点过失责任观点认为,行为人只有在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并且存在过失的情况下才应承担相应责任。
这一观点注重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但可能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不足。
3. 过错责任观点过错责任观点认为,行为人只有在故意或恶意制造高空抛物事件时才应承担责任。
这一观点对行为人的过错要求较高,侧重于保护行为人的合法权益,但对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可能不充分。
三、解决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措施为了更好地解决高空抛物侵权责任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高空抛物事件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向公众普及高空抛物案例和法律法规,增强大家对高空抛物行为的认知。
2. 增加监控设施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监控设施建设力度,提高发现和记录高空抛物行为的能力。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摘要】高空抛物侵权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非常重要。
本文从高空抛物侵权的行为特点、法律规定、归责原则、责任主体界定以及法律追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在提出加强高空抛物侵权的法律监管,强化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以及减少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发生等建议。
通过这篇文章的研究,可以更好地认识高空抛物侵权问题,促进社会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法律责任、法律监管、行为特点、法律规定、法律追究、法律意识、责任强化、事件减少1. 引言1.1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是指在城市和乡村地区都普遍存在高空抛物的现象。
高空抛物不仅包括从高楼大厦、住宅楼等高空坠落的物体,还包括从天桥、高架桥等高处抛撒物品。
这些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甚至死亡事件,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了严重影响。
据统计,每年都有大量的高空抛物事件发生,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与现代社会发展密不可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楼大厦、天桥等建筑不断涌现,高空抛物行为也随之增多。
一些人缺乏法律意识和公德心,对于高空抛物行为视而不见,缺乏责任感和社会担当。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在现代社会中愈发严重。
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必须加强法律监管,强化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减少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发生。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蔓延,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1.2 侵权法律责任的重要性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存在,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和安全隐患。
这些行为往往发生在高楼建筑物上,导致了许多无辜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对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必须得到严格执行和追究。
侵权法律责任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的角度上,更是为了公平正义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高空抛物责任之
高空抛物责任之浅析摘要:《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学界,司法界对八十七条的规定褒贬不一。
侵权人不明时的高空抛物侵权,要求不能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住户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违反了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违正义价值理论。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9-00-01一、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有关理论的分析(一)高空抛物侵权不同于物件侵权高空抛物侵权是一种行为致人损害,是与物件侵权相对应的。
物件致人损害是侵权行为法发展到近代从一般行为致人损害侵权行为中独立出来的侵权行为类型。
一般来说,物件致人损害是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对其控制下的物件因疏于管理或维护,致其物件对他人的权利造成损害。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与物件致人损害主要不同在于,高空抛物侵权指向的是侵权行为,法律规范的是侵权人积极的作为;而物件侵权指向的是物件本身,法律规范的是物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不作为。
(二)高空抛物侵权不是共同侵权,更不是共同危险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人以下共同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权利损害的具有某种危险因素的行为,如对造成的损害结果不能明确判定具体加害人时,则由各行为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共同危险行为中的所有责任人都从事了可能致人损害的危险行为,而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中抛掷致害物品的人只有一个,其余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什么都没做。
二、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连带责任之否定(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以追究全体业主赔偿责任的观点从根本上违背了侵权行为法的构成要件理论传统的侵权行为法理论对于侵权行为的界定包括四个构成要件: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加害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而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中,对于是那个建筑物的区分所有人抛掷的物品不能明确,甚至连是不是这个建筑物的区分所有人抛掷的物品都不能确定。
(二)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不适用公平责任公平责任是指在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为原则,根据加害人和受害人具体的情况,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浅析高空抛物的责任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问题
浅析高空抛物的责任及《侵权责任法(草案)》的相关问题1000字高空抛物是指从高层建筑或者高空坠落的物品,如鞋子、空瓶、碎片等。
高空抛物不仅会对经过路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还会造成城市环境的破坏。
因此,高空抛物无疑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
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首先,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应该是抛物者本身。
因为高空抛物不仅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也影响了其他人的生活环境,同时,高空抛物所造成的后果很难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因此,抛物者应该承担高空抛物的责任。
其次,建筑物的业主和物业服务商也应该对高空抛物负有一定的责任。
他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高空抛物的发生,比如安装防护网、加强管理等,以保障公共安全。
《侵权责任法(草案)》对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三十三条规定,“施行危险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施行危险行为包括下列行为:……(八)高处抛物……”。
这一规定明确了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是抛物者,同时规定了高空抛物是一种危险行为。
抛物者可以被追究侵权责任,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三十四条中规定,“危险物品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规定明确了建筑物的业主和物业服务商也应负有一定责任,他们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此外,《侵权责任法(草案)》还规定,“对故意违法行为制止不力,致使他人人身受到侵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明确了公共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对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进行有效制止。
如果公共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制止不力,也应负有相应的侵权责任。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法(草案)》中对高空抛物的规定明确了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为维护公共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对高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城市⾼楼林⽴,甚是好看,但也隐藏着⽆数危机。
居住在⾼楼中的居民不乏存在着素质不佳的⼈,为图⽅便随意将垃圾等物品扔下楼。
也存在粗⼼⼤意的⼈,摆放在阳台的物品没有固定好,使其从⾼空坠落砸伤⼈。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店铺⼩编为你介绍。
法律对⾼空抛物的责任归属是如何规定的
⾼空抛物是⼀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为,⼀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
法律为了保护受害⼈,对⾼空抛物致⼈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的,它的所有⼈或者是管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
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为⼆⼈或⼆⼈以上的情况,加害⼈除应承担⼀般⾼空抛(坠)物致⼈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的,除能够证明⾃⼰不是侵权⼈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1.1⽣效)
第⼀千⼆百五⼗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脱落、坠落造成他⼈损害,所有⼈、管理⼈或者使⽤⼈不能证明⾃⼰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管理⼈或者使⽤⼈赔偿后,有其他责任⼈的,有权向其他责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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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高空抛物行为
浅析高空抛物行为1.引言高空抛物行为作为一种民事侵权行为,其本质上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关于高空抛物案件,近年来学界讨论最激烈的莫过于具体侵权人或可能侵权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但从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角度来看,对高空抛物行为予以刑事制裁是必要的。
高空抛物罪是针对高空抛物行为而设立的罪名,其主要规制对象为实施了高空抛物的行为人。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对高空抛物罪进行了修改,扩大了该罪的处罚范围,增加了对于高空抛物行为人的刑罚种类。
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高空抛物罪的适用还存在诸多问题。
2.争议焦点争议焦点包括侵权责任的确定、物业服务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排除不存在侵权可能的住户以及责任比例的确以及判决中物业服务企业的赔偿责任和可能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比例是否合理等问题。
3.争议焦点分析①侵权责任的确定:由于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谁,法院认为可能加害的责任主体应限定在1单元2楼以上的住户范围内。
然而,这种限定是否合理、是否能够准确确定侵权责任人可能是争议的焦点之一。
②物业服务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法院认为被告某物业服务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过错,并因此判决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争议可能围绕物业服务公司是否确实存在过错,以及其安全保障义务的具体范围和程度等方面展开。
③排除不存在侵权可能的住户:根据法院判决,不存在侵权可能的住户不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然而,确定哪些住户不存在侵权可能会引发争议,以及对于这些住户的排除是否合理和公正等问题可能成为焦点。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性质与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该规定是为了填补《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法律漏洞,其并未明确高空抛物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而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高空抛物行为,法官更多是依照《侵权责任法》第87条所规定的公平责任原则进行处理,即当高空抛物行为人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楼大厦林立,随之而来的是高空抛物问题日益严重。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不仅给受害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补偿责任适用的广泛关注。
本文旨在探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在法律实践中的适用问题,分析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状与法律背景(一)现状分析近年来,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事件频发,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定因素。
这些事件不仅包括抛掷物品造成人身伤害,还包括因高空坠物引发的财产损失。
由于抛掷物品的来源难以查明,使得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二)法律背景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抛物者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现行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
三、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一)责任主体的确定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何确定责任主体是首要问题。
由于抛掷物品的来源难以查明,是否可以由建筑物使用人或管理人承担替代责任?这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
(二)证据的收集与认定由于抛掷物品的高度和瞬时性,导致证据的收集和认定成为难题。
如何有效地收集和认定证据,是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三)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受害者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
然而,由于损失的多样性和不确定性,如何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与挑战(一)法律规定的不明确性现行法律对于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规定不够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和难题。
(二)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如何分配举证责任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由于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困难,往往导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责任
法律实务zhigong falv tiandi-57-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5 期浅析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任祥慧(250355 山东中医药大学人文社科学院 山东 济南)摘 要: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属于侵权责任法的领域,我国侵权责任法也对此有所规定。
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等相关规定,许多学者对此褒贬不一,既有人认为该规定不符合公平正义,也有人主张该规定是侵权责任法在广泛调研实际情况下做出的十分贴合实际、十分人性化的规定。
本文将从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认定、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我国香港地区及其他国家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规定以及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理性五个方面展开分析。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认定1.法律法规对该责任的相关规定我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的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能够确定责任主体的,由侵权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够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可能实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人,只有当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在建筑物或者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不承担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责任。
[1]2.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认定的异议许多专家或者学者对于上述我国侵权责任法所规定的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认定问题存在争议,认为其违反公平原则。
一栋建筑物中有许多建筑物所有人、占有人或者使用人的存在,那么对于仅有的一个高空抛物行为,在不能认定侵权责任主体时,由可能实施加害的所有的人来对高空抛物导致的后果承担侵权责任,这样的结果势必会导致绝大部分的人承担了自己不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真正实施加害的人也并没有得到相应程度的惩罚。
我国法律规定的本质就是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那么在行为人没有实施相应的行为的情况下让其承担责任,不管是责任的大小,终究是对合法权利人的一种“变相”的伤害。
也有另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主体,那么只能让受损害一方独自承担损害结果,如果被害人因为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重伤或者死亡的,仅仅让受损害方自己承担危害结果,起不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也放任了行为人的恶劣行为,所以让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不是其实施行为的人承担责任客观上也是一种公平地分担责任的体现。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范文
《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楼林立,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出现。
其中,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问题屡见不鲜,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
针对这一现象,如何合理、公正地确定补偿责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的适用问题”展开研究。
二、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状及危害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现象在我国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抛掷物品、高空坠物等行为。
这些行为往往会导致行人受伤、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尤其是城市中的高层建筑,一旦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这些事件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三、补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及适用问题针对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然而,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一)法律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做出了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抛掷物品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
同时,建筑物的管理者也应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二)适用问题1. 责任主体难以确定:在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事件中,往往难以确定具体的责任主体。
这给受害者维权带来了困难,也影响了补偿责任的落实。
2. 证据难以收集:由于高空抛物行为的瞬间性和隐蔽性,导致证据难以收集。
这使得在追究责任时,往往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3. 补偿标准不统一:对于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补偿标准,各地法院的判决存在差异。
这导致同样的案件在不同地区得到不同的判决结果,影响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解决不明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补偿责任适用问题的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补偿责任和追究机制。
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减少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
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探讨——兼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针对这种现象,侵权责任法在第87条中明确规定:“人在高处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实际执行中,高空抛物的法律问题却依然复杂。
本文将探讨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问题,并结合案例对《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进行评述。
一、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问题对于高空抛物事件产生的法律责任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1.高空抛物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高空抛物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会对行人、车辆等造成危害。
因此,高空抛物事件一般都会构成侵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高空抛物应当承担哪些责任高空抛物事件中,由于抛物者在高处无法确定具体受害人,因此责任主体往往被限定为物业、业主、租户等相关单位或个人,他们应当承担违反管理安全条规的责任。
此外,如果业主或物业在安装护栏等安全设施方面存在过失,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高空抛物的刑事责任问题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或者严重伤害的,构成故意伤害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评析《侵权责任法》第87条《侵权责任法》第87条是对于高空抛物事件的具体规定。
该条规定了“人在高处行为,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为高空抛物事件的法律责任定性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然而,该条规定中并未明确规定高空抛物事件的责任主体及具体的责任范围,这导致实际执行时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难。
因此,在实际执行中,需要进一步完善该条规定,明确高空抛物事件的责任主体及责任范围等方面的具体细节。
三、案例分析1.案例12015年7月,广东清远一名女子在走路的时候,被从楼上抛出的一块石头砸中,致使脑部大出血,不治身亡。
经查,该起事件是由两名未成年人在一楼废弃厂房施工时,不慎将石头从窗口抛出致使的。
最终,两名未成年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施工方也被追究了管理安全条规方面的民事责任。
浅析我国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损失分担问题
|雹^H EBEINONGJI摘要:近年来,我们国家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期,为高效合理利用地面空间,人们选择搭建高层建筑,这有效地节约了土地,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公共安全隐患,特别是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问题的发生。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增加,引起司法实务届和理论学术届的广泛关注。
在面对高空抛物侵权案件的受害人时,尤其是无法查明真正侵权责任人的情形,法律关系应当如何正确抉择,如何正确处理“受害人人身权益”“无辜的第三人”“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法律利益冲突就已成为一大难题,值得我们去研究探析。
关键词: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利益冲突;价值衡量浅析我国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损失分担问题河北经贸大学徐瑞瑞1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简要概述1.1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相关概念高空抛物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状态下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其最大的特点是难以确定抛物者,故而导致侵权责任分配难。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表面意思是指行为人把物品从某个较高的地方抛落,该物品在下落时致使他人遭受损害。
王利民教授认为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是指行为人将物品从高层建筑抛出导致受害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失,且不能确定抛物人的情形叫1.2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特征(1)因高楼中抛物致人损害: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⑵物品是从高楼中抛掷进而导致他人受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责任人;(4)归责原则具有特殊性。
1.3我国关于高空抛物的立法情况作者简介:徐瑞瑞,女,1995年出生,山西临汾人,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哲学。
起初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后来在《侵权责任法》第87条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有所规定,其内容意思是从高空中抛落物品给他人造成损害并且无法确定唯一侵权人是谁的,应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补偿,该项规定表明了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补偿的具体问题,这为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此类侵权案件审理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该规定是否合理、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如何操作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问题研究——《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困境与出路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责任问题研究——《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困境与出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高层建筑的数量不断增加,高空抛物致人意外伤害事件也频频发生。
这些事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其背后的法律责任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楼宇或其他建筑物抛下物品,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实际上该条法律存在困境,有些高层建筑业主难以承担起其应有的责任,而另一些高层建筑则面临没有有效证据证实抛物者的问题。
下面本文将探讨该困境及其解决的出路。
首先,高空抛物行为多为犯罪行为,但警方难以在开始调查之后立即获取有效证据。
许多高楼的住户或许不会向警方积极举报,这也给相关部门的处理带来了困难。
例如,在2017年1月,四川成都发生了一起10岁男孩被高空抛物砸中致死的事件,事发当时该童行经楼下,钢管从天而降直接撞中头部。
警方调查发现,抛物者难以查明身份,事发大楼住户主动提供的录像只能证明是一名男子从高处抛物,无法做到更进一步的识别。
基于这种情况下,业主难以被定为直接责任人,导致少年家属只能通过聚众上访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一些业主也存在不承担责任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和强大的处罚力度,很多高层建筑的业主往往无心照顾这些问题,事故发生之前也不会对住户们进行动员或提醒。
例如,浙江丽水市的一位女孩,就因为驶过豪华小区一户住户家门口,头部被楼上住户从高处扔下的玻璃杯砸中而死亡。
该业主缺乏充分的责任意识,拒绝承担责任,让受害者家属在法律上陷于困境。
为了解决高空抛物问题所带来的社会危害,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高楼强制要求业主安装防护措施的监管力度。
高层建筑的业主需要配备安全防护设备来有效避免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
二是从法律层面上设立强制性的法律责任。
在《侵权责任法》既有条款的基础上,应对高楼物业管理方和业主设立更清晰明确的法律责任,并给予其相应的刑事处罚。
三是鼓励民间举报和公开曝光。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
浅析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1. 引言1.1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性高空抛物侵权现象的普遍性主要表现在城市居民社区、公共场所以及交通设施等地方。
在城市居民社区中,高楼林立的现代城市中,高空抛物侵权案例时有发生。
居民将生活垃圾、烟蒂等物品从窗户抛下,不仅污染了环境,还可能造成他人伤害。
这种行为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在公共场所,如商场、餐厅等地方,也经常发生高空抛物侵权现象。
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共秩序,影响了其他顾客的消费体验,甚至引起了纠纷和冲突。
在交通设施中,例如高架桥、桥梁等地方,也时常出现高空抛物行为。
一些车辆上的乘客或路过行人将垃圾随意丢弃,不仅影响了交通安全,还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高空抛物侵权现象在城市生活中普遍存在,给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需要引起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
1.2 高空抛物侵权带来的危害性一是对行人和车辆造成直接伤害。
高空抛物物体重量较大,一旦被掷下造成人或车辆被击中,可能导致严重的伤害甚至致命。
二是对建筑物和设施造成损坏。
高空抛物物体落地时可能损坏建筑物的外墙、窗户等部分,给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带来隐患,带来维修和修缮的成本。
三是对社会安全产生影响。
高空抛物行为若造成恐慌和混乱,可能引发社会恶劣事件,破坏城市的社会秩序和安定。
四是对环境卫生带来问题。
高空抛物物体可能造成垃圾堆积或污染,影响城市环境的整洁和美观,同时可能引发卫生问题和疾病传播。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带来的危害性不容忽视,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和执行,同时倡导文明礼仪,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秩序。
2. 正文2.1 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的概念和意义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是指在高空抛物行为中,对损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侵权行为进行归责的原则。
其意义在于明确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并规范了其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高空抛物侵权归责原则是法律对侵权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具体体现。
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
从法律角度看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高空抛物行为是指从高空楼宇中抛掷物品,导致可能伤及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这类行为不仅对社会安全造成了威胁,也严重侵犯了他人权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高空抛物行为涉及到刑事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探讨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问题,并分析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一、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和危害1.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定义高空抛物行为是指在楼宇或高架建筑物上,将物品从高空抛掷出去,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1.2 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以下危害:1) 直接危害他人生命安全:抛物物体可能伤及行人或其他在下方活动的人群,甚至导致重伤或死亡。
2) 直接危害财产安全:抛物物体可能砸坏或损毁下方建筑物、汽车等财产。
3) 造成社会恐慌:频发的高空抛物行为会引发公众对安全的担忧,破坏社会安定。
二、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2.1 刑法中的相关罪名高空抛物行为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主要包括:1) 故意伤害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受伤甚至死亡,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故意损坏财物罪:如果高空抛物行为导致下方财产受损,可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
3) 危害公共安全罪: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2.2 刑事责任的适用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责任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抛物物体的性质、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等。
一般来说,下列因素会被考虑:1) 主观故意:行为人是否有明显的故意抛掷物体,或他人受伤和财产损失是意外结果。
2) 抛物物体的性质:抛物物体的性质和重量将影响造成伤害的严重程度,从而对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认定产生影响。
3) 受害者情况:受害者是否为无辜行人、下方财产的所有人等,将考虑到对受害人权益的侵犯程度,从而决定刑事责任的大小。
4) 后果的严重性:行为人是否造成他人受伤、财产损失甚至死亡等后果。
三、高空抛物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3.1 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刑法对高空抛物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但从公共安全的角度看,相关法律规定可以适用于高空抛物行为的追究:1)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故意损坏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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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导致了高空抛物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不仅给受害人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而且给社会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
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各地法院对于高空抛物侵权案件做出的裁判结果也是五花八门,往往出现相似案例却是完全不同的判决结果,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上都产生了许多的争议,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虽然对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有了明确的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就是责任的分配和承担。
本文通过对比的方法,从实践与理论两个角度出发,寻找出确定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不足之处,分析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应该使用的原则和责任承担方式。
关键词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责任保险目录前言 (1)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解析 (1)(一)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概念 (1)(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特征 (1)(三)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2)(四)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 (2)(五)确定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必要性分析 (3)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分析 (3)(一)《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合理性分析 (3)(二)《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理论缺陷 (4)三、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司法现状及问题分析 (5)(一)我国关于确定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司法实践 (5)四、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体系构建 (6)(一)高空抛物侵权的归责原则 (6)(二)高空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分析 (7)五、结束语 (7)参考文献 (8)高空抛物侵权责任探究前言高空抛物的侵权行为在现今高楼林立的社会已经屡见不鲜,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发展趋势。
一方面,受害人承受着身体及精神上的伤痛和找不到加害人的气愤与无奈;另一方面,那些成为被诉方的无辜“捆绑者”将承担原本不属于他们的责任。
两方面的对立与矛盾也越发鲜明,双方权利与责任的博弈不容小觑,这就使得相关法律的颁布与实施迫在眉睫。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此条文为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和归责原则提供了立法依据。
但在具体实践中,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行为的认定还不够明确,理论界也存在一些争议。
本文将针对以上内容应用价值分析法1等理论分析工具进行讨论。
一、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解析(一)建筑物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概念高空抛物行为是指物品被人从高空抛下,造成他人损伤的行为.作为一种古老的侵权行为,高空抛物行为早在罗马法就有了相应的规定。
我国由于民法制度的缺失,对此未有明确规定,造成学术界和实践界对高空抛物侵权行为在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方面存有很大争议。
我国通过的<侵权责任法>对此作出了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建筑物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给予补偿2。
(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特征对于高空抛物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高空抛物行为的主体不确定高空抛物行为的真正责任主体不能具体确定是该行为的典型特点。
经过各种调查取证最终还是确定不了真正的侵权责任人,而在现实中这个侵权行为人是客观存在的且是唯一的,有可能是混杂在法律界定的施法地点,一定建筑物的使用人即可能加害人之中,也可能是法律界定的事发地点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之外的人3。
第二、高空抛物行为的损害后果严重1王利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6,(6):24。
2杨立断:“对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的几点思考”,载http://civillaw./article/default.asp?id=167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发布)。
高空抛物行为的损害后果往往都很严重,一般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失、精神损失等。
损失之重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
我们不能排除有人故意利用高层建筑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高空抛物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是受害者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的。
第三、高空抛物行为的举证困难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受害者而言,按照常理让其提供跑植物的大致方向,跑出楼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除非有人亲眼目睹全过程或者非常完备的监控设施。
(三)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违法性侵害行为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概念不难得出其侵害行为即侵权行为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行为。
2、损害事实只有造成了他人的损害,才需要对受害者进行补救,才需要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这里的损失事实即受害者受到了人身、财产、精神等方面的损害。
而且这种损害具有突然性、不可预知性、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等特点。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高空抛物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由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主体有不确定性,因此这里的因果关系有两种。
一种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另一种是无辜的侵权行为人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
前一种属于客观必然的因果关系,后一种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真正的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不能一概而论,主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主观上可能是过时,即不存在伤人的想法,高空抛物致人损害实属无意;一种是在主观上存在想法,即故意向受害者实施侵害行为意图使其受伤。
这种情况下的侵权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是无可厚非的。
而对于无辜的“侵权行为人”4在主观上是没有任何过错的。
(四)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都有造成对他人损害的可能,但不知数人中和人造成实际的损害。
单从概念来看,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与共同行为有一些相似的地方,比如侵权行为主体的不确定,即受害者不知道谁是真正的责任承担者,需要进一步查明。
但是两者之间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角度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方面。
由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有两部分组成,一个是真正的责任主体,一个是形式上的责任主体。
因此,高空抛物425 楼抛下拇指大石块可致人死亡。
深圳特区报。
2006-06-07。
侵权行为的真正责任人在主观上可能是由于故意,也有可能由于过失,而形式上的责任承担主体在主观上完全没有过错,共同危险行为的责任主体在主观上完全是出于故意。
由此可见,共同危险行为在主观过错方面更加严重。
5第二、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方面。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与其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两种因果关系,一个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者之间的直接性真正的因果关系,一个是无辜的侵权责任人与损害后果之间推断的因果关系。
第三、责任承担方式方面。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由于无法查明真正的责任承担者,所以,只能由所有可能的加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的除外。
最终的真正的责任人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两个及以上,而共同危险行为中的每一个行为主体都不能排除侵权的嫌疑,他们承担的是一种连带责任,这是由共同危险行为的共同性决定的。
第四、侵权行为的实施主体方面。
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真正实施者混在所有的最终责任承担者之中,由于无法查明,侵权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由所有可能加害人承担责任,但足以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的除外。
(五)确定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必要性分析伴随着社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一方面最大程度地缓解了人们住房紧张问题,这顺应着时代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节约更多的土地。
在我们看到一幢幢魅力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的同时,一些与这些大楼美丽外观不相符的事情也越来越多,近年来,高空抛物致人损伤的事件频繁发生。
这已经不止是一个简单的社会公德问题,它已经升格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明确非常必要。
61、高层建筑物越来越多,高空抛物伤人事件频繁发生,防不胜防。
人们居住的房子越来越高,然后有一些素质不高的居民图一时的方便,将各种生活废物垃圾直接从窗户扔出。
在高空抛下的物品中,比较常见的有生活垃圾,烟蒂,旧花盆等。
这些物品看起来比较渺小,如果从一定高度的楼层落下来,同样会造成严重后果。
2、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后果往往十分严重有数据表明,一个大约50克的鸡蛋如果从四楼抛下,会使人起肿包,如果是八楼,就可以使人的头皮破损,如果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可见高空抛物行为如果不加以强有力的管制,会给人民的生命造成威胁,同时在心理上和经济上造成一定的影响。
3、高空抛物行为会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
高空抛物影响环境,造成社区邻里的关系的不和谐。
二、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立法现状及问题分析5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上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年版,第738 页。
6王利明: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判决研究.2004 年第2 辑。
随着高空抛物致人伤害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引起了广大居民和相关部门的广泛关注,因此,我国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这规定亲戚了许多专家学者的不满和争议。
(一)《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合理性分析第一、它使高空抛物侵权事件的判决有法可依,防止相似案件出现完全不同结果的情况发生,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弥补了法律上的一个空白,与时俱进。
7第二、它能够促使公民之间加强监督,提高自觉性:督促小区的物业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完善摄像监控设备。
第三、该法律条文中规定的责任承担主体是“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而不是建筑物的使用人或者所有人,这种界定更为合理,这样就缩小了责任主体的范围,因为在现实中房屋的使用人不一定是所有人,如甲某一直将自己所有的房子出租给乙某,自己在别处居住,那么高空抛物侵权责任主体就没有理由把甲某也列为其中。
第四、明确了举证责任及免责条件,从条文的规定不难看出,高空抛物侵权案件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果被告能拿出证明自己没有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证据,那么就不用对受害人给予补偿。
(二)《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理论缺陷一个新的法律条文的出台,一定有其出台合理性和必然性,是与当今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息息相关的,目的只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但是《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出现,引起了专家学者的广泛讨论,批评的声音很大。
第一、《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笔者认为不应该包括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因为在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侵权行为中也包括了坠落这一情形,而在建筑物责任中明确规定的是由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承担责任。
当发生某物体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时,容易造成法条的误用。
8第二、《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对于高空抛物侵权的责任主体的范围虽然做了明确规定,并且举证责任倒置可以进一步缩小“可能加害人”的范围,但还是过于宽泛,被人形象地称作“邻居连坐”,因为只要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就被认定为“可能的加害人”,这让许多人忍不住要问是不是要在自己家的每一扇窗户上都装一个摄像头,以便随时证明自己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