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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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保证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发(1997)11号文件、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处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原则: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重点保证交通、能源、水利建设和三峡移民迁建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恳整理耕地基本平衡。
第三条编制本规划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现状出发,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按照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各区、县(市)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在全市范围内调整好用地结构,协调各类用地矛盾,合理配置各项用地;制定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和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是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江河、湖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也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即是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不得突破规划确定的占用耕地指标和随意改变规划的土地用途。
第六条本规划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重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
第七条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年,2030年为展望年。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
第八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全市土地总面积82339.33平方公里(折合12350.9万亩),其利用现状是:
(一)农用地616.34万公顷(924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74.85%。其中耕地255.64万公顷(3834.6万亩),园地16.26万公顷(243.97万亩),林地300.78万公顷(4511.7万亩),牧草地20.59万公顷(308.83万亩—,水面23.07万公顷(346.7万亩),分别为土地总面积的31.05%、
1.98%、36.53%、
2.5%和2.97%。
(二)建设用地52.86万公顷(792.98万亩),占土地面积的
6.42%。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3万公顷(644.94万亩),交通用地
7.67万公顷(115.02万亩),水利设施用地2.2万公顷(33.02万亩),分别为土地总面积的5.22%、0.93%、0.27%。
(三)未利用地154.19万公顷(2312.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8.73%(其中难利用地占76%)。
第九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均土地数量少,耕地质量较差。全市1996年总人口为3022.77万,人均土地仅为0.273公顷(4.09亩),为全国人均0.78公顷(11.7亩)的1/3。人均耕地0.084公顷(1.27亩),比全国人均0.106公顷(1.59亩)少0.02公顷(0.32亩);人均林地0.1公顷(1.49亩),比全国人均0.187公顷(2.8亩)少0.087公顷(1.31亩);人均草地0.007公顷(0.1亩),仅为全国人均草地0.22(3.3亩)的1/33。主城区周边地区人均土地、耕地、林地低于全市人均水平。
全市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95.3%,15度以上的坡耕地占48.2%(25度以上坡耕地占16.1%)。在全市耕地总量中,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的为
36%,比全国平均低4个百分点。中低产田土达60%以上。
(二)耕地不断减少,用地矛盾突出。从1991年至1996年的6年间,全市共减少耕地4.59万公顷(68.87万亩),平均每年减少0.77万公顷(11.5万亩),同期开恳的耕地0.88万公顷(13.22万亩),相抵后净减少3.71万公顷(55.65万亩),每年平均净减少0.62万公顷(9.3万亩)。城镇周围和交通沿线的良田沃土减少较快。在减少的耕地中,非农业建设占用1.764万公顷(24.46万亩),农业建设占用0.089万公顷(1.34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1.967万公顷(29.51万亩),灾毁耕地0.77万公顷(11.56万亩),分别占减少总数的38.27%、1.95%、42.84%和16.94%。
(三)三峡工程淹没和迁建占用耕地面积大。库区淹没耕地
22.98万亩,移民迁建用耕地7.32万亩,两项合计占用耕地30.3万亩。
(四)土地利用不平衡,粗放量大。多年来,建设用地以外延拓展为主,用地规模迅速扩大,少数地区利用不充分,经济效益差;征而不用,闲置撂荒,重复建设,浪费土地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农用地实际利用水平和产出率低。林地和部分园地产出很少。
(五)水土流失面积大,土地退化损毁严重。重庆属重危岩滑坡地区,山地灾害频繁,损毁面积大。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4.9万平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59.7%。平均侵蚀模数达每平方公里4864.83吨。近些年来,虽加强治理,但治理面积未超过流失面积的10%。一些地区土地退化损毁有相当严重。
(六)可开恳为耕地的后备资源匮乏,且分布相对集中。全市未利用土地154.19万公顷(2312.89万亩),可开恳为耕地的3.29万公顷(49.36万亩),占未利用土地的2.1%。在可开恳为耕地利用地中,有1.61万公顷(24.22万亩)集中分布在开发难度较大的黔江开发区。
第十条土地利用潜力
(一)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办:在全市利用土地中,除可开发为耕地的外,有33.67万公顷(505万亩)可开恳为林地、园地和牧草地。
(二)中低产田土改造潜力:全市耕地中,高产移产田土、中产田土、低产田土各占三分之一。只要加大投入,不断进行坡耕地的水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