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验收监测布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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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也是技术方法教材中的,一般设5个监测点,分别为距路肩20m、40m、60m、80m、120m处,同步测试。

监测点位按照《高速公路文通噪声临测技术规定(试行)》,《声屏障设计和测量规范》(HJ/T90)确定。在公路两侧距路肩小于或等于200m范闲内选取至少5个有代表性的噪声敏感区域,分别布点进行监测;在公路垂直力向路肩30m、60m、90m、120m、180m设点进行噪声衰减测量;声屏障的降噪效果测量,执行《声屏障设计和测量规范》,并在声屏障保护的敏感建筑物产外lm处布设监测点位;选择车流量有代表性的路段,在距高速公路路肩60m,高度大于1.2m范围内布设24h连续测量点位。第二种,是公路验收导则中的

6.5.3.4 交通噪声衰减断面监测

a)断面选取原则:在公路线路平直,与弯段、桥梁距离大于200m,纵坡坡度小于1%,运营车辆能够正常行驶,公路两侧开阔无屏障,监测点与公路的高差最具代表性的地段,不同车流量路段。

b)断面布点:当公路车道数≤4 时,距离公路中心线20m、40m、60m、80m 和120m分别设置监测点位;当公路车道数>4 时,距离公路中心线40m、60m、80m、120m 和200m 分别设置监测点位。

c)监测方法:按照GB3096 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监测。监测同时记录车流量,按大、中、小型车分类统计,必要时增加摩托车、拖拉机的统计类别。d)监测频次:监测2 天,每天昼间监测2 次,夜间监测2 次,每次监测2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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