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委员会文件
上教委…2009‟7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附件:
1.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2.上城区教育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安排表
3.上城区教育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小组、指导工作组、工作职责
4.上城区教育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工作组分组安排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科学发展观学习实施意见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市教育局办,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各基层单位。
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3日印发
附件1: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深入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统一部署,根据《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上委…2009‟11号)和《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上委…2009‟12号)的要求,区教育局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参加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时间从今年3月开始,到8月基本结束,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结合区教育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高质量推进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为主题的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台阶,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中心城区”为奋斗目标,以“谋划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动力,以“高质量推进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为实践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党员、教职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促进上城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共建共享品质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二、学习实践活动目标要求
1.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意识,解决好思想解放程度不深、突破瓶颈的勇气不够、抢抓机遇的意识不足等问题;转变安于现状观念,增强危机意识、竞争意识;转变因循守旧观念,
增强改革意识、创新意识;转变封闭狭隘观念,增强开放意识、协作意识,形成以实事求是为基础,敢于挑战、敢于超越的共识。
2.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解决影响和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科学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决策力、凝聚力和推行力。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反映最强烈的教育问题,使群众真正看到成效,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3.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各项体制政策规定,大力营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良好政策制度环境,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具创新、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
4.科学发展上有新局面。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定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强党性修养和提高思想觉悟的自觉行动。
三、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原则
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力有序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牢牢把握解放思想这把“金钥匙”,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努力用新观念研究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使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党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使各项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2.突出实践特色。紧紧围绕“以高质量推进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为中心任务的科学发展主题,紧密结合上城教育发展实际,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区委要求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整个学习实践活
动的始终,“规定动作”必须到位,“自选动作”力求创新,使活动主题既体现上级党委的要求,又具有教育系统特色,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3.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虚心向群众学习,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途径,吸收群众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努力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变成全系统的自觉行动。
4.正面教育为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事求是查找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查找和剖析问题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注意调动和保护发展积极性,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
四、学习实践活动方法步骤
按照《实施意见》的统一部署,教育局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自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结束,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调研阶段(3—4月)
按照“重在深化思想认识、重在转化调研成果”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共识科学发展”为抓手,着重抓好学习调研和解放思想等工作:精心组织学习培训。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专题辅导、集中培训、授课交流等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教职员工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决策部署,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学习《上城创新模式与范例汇编》等乡土教材。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次。各基层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专人导学、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全员学习,确保覆盖面,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