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和录用若干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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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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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海 洋 大 学 文 件沪海洋人〔2014〕49 号关于印发 《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学院(部)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 ,请按照执 行。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1/9上海海洋大学 2014 年 11 月 27 日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 校对:程彦楠2014 年 12 月 2 日印发 (共印 4 份)附件 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大优 秀年轻人才、 后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同时充分利用博士后制度平台为 学校学科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服务, 将选拔师资博士后作为充实教师队伍的 重要举措,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 市财政局关于实施上海高校师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沪教委人 [2014]4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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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师资博士后制度是一项为我校培养、选拔后备师资力量的工作 制度。

根据我校年度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年龄一般在 35 岁以下的博士或已 出站博士后,申请应聘我校各学院教师岗位的人员,对照《上海海洋大学人 才引进与录用资格评分表》,分数达到当年学校设定的最低分数线者,经学 校规定的录用评价程序,获得预录用资格,并同时符合博士后进站条件者,2/9可纳入学校师资博士后进行管理。

对照校录用资格审核评分表分数略低于最 低分数线,且年龄不超过 30 岁者,经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学院党政联席 会议集体讨论, 认为确有潜力或特别急需的博士, 符合博士后进站条件的也 可向学校提出纳入学校师资博士后管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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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与我校签约的本市其它高校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进行两年师资博士后工作, 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并经相应录用 程序通过, 可受聘进入我校教师系列编制岗位。

上海水产大学试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上海水产大学试行全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上海水产大学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为适应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 35号)、《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2003] 4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用、严格考核、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遵循淡化身份、强化岗位的原则,改革固定不变的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能高能低的竞争、激励和淘汰机制。

(四)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踏实。

(二)具备能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等条件,能够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聘用工作组织和聘用程序(一)聘用工作组织在校党委、校长领导下,学校成立校聘用工作小组,由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工会、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部门成立聘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聘用工作。

(二)聘用程序1、公布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事项,公开招聘;2、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各部门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考核,根据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3、学校讨论决定受聘人员;4、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四、聘用对象学校在编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

党群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在与学校建立聘用关系的受聘人员中,按照各自章程或者法律规定产生、任用。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适用本管理办法。

学校因临时性工作需要使用的本市农民工、协保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人员派遣对象,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不适用本管理办法,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若干规定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若干规定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7.04.10•【字号】沪府发[1997]14号•【施行日期】1997.04.1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若干规定(1997年4月10日沪府发〔1997〕14号)第一条为了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促进本市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和重大关键技术赶超国际先进水平,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重点对象是: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领域所急需的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带头人;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急需填补的空白项目的人员;为行政管理部门所需,适宜担任顾问或从事咨询工作的人员;在紧缺专业领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

第三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通过我驻外办事机构、海外华人社团等机构、组织,或通过各种工作领域和业务渠道,加强与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联系,建立工作网络,掌握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的信息。

第四条吸引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为本市建设服务的方式包括:(一)聘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担任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新兴产业等单位和项目的高级职务;(二)聘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担任行政管理部门的顾问或咨询专家;(三)邀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本市讲学或进行咨询;(四)邀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高新技术或新型学科领域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五)聘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海外的本市企业、机构工作;(六)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在海外将他们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技术、取得的专利、积累的经验和研究的成果等为上海服务;(七)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的形式创办独资或合资、合作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五条对高新技术、支柱产业、重大工程和新兴产业等单位和项目,应当注重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并列出专项经费保证其实施。

上海海洋大学首次分级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上海海洋大学首次分级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说明书

部门(盖章):图书馆 岗位名称 图书馆学情报学副研究馆员一级岗岗位等级 5级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工作任务 及考核标准岗位职责:1.担任书刊采访、分编、文献研究、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核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

2.指导、主持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等。

3.独立进行调查研究,写出指导实际工作的调查报告,有质量的工作总结或论文。

4.指导下级图书资料人员。

5. 主持或参与信息咨询、情报及检索教学方面的校级或以上学术研究项目;6.主持或参与图书文献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相关学科的资源需求和馆藏建设的研究工作,提交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相关学科的资源建设方针的修订提供依据。

7.主持或参与有关图书资料建设或管理的研究、改革课题。

8.主持或参与有关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网络等方面的科学研究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

聘期工作任务:1.聘期内至少主持一个信息咨询、情报及检索教学、学科服务、资源建设、图书馆管理等方面的校级以上(馆立课题除外)学术研究项目;每年至少不定期做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报告一次或举办培训讲座二次;承担学校一个重点学科图书文献建设指导工作,深入开展相关学科的资源需求和馆藏建设的研究工作,针对图书馆管理工作或发展中的疑难、重大问题,每年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为相关学科的资源建设方针的修订提供依据。

2.聘期内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图书情报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3篇学术论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

3.组织或参与图书馆各类政策性文件、各类规划、管理文件、报告等的撰写工作。

参与图书馆布置的各种专项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年度工作任务:1.完成当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要求。

2.完成具体岗位当年目标责任制要求。

岗位聘 用条件 同于学校同级岗位聘用条件。

备注部门(盖章):图书馆 岗位名称 图书馆学情报学副研究馆员二级岗岗位等级 6级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工作任务 及考核标准岗位职责:1.担任书刊采访、分编、文献研究、编制书目索引等方面的指导、审核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规程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规程

学院人才引进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学院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XX学院人才引进工作规程如下:一、应聘人员对照海洋大学教师招聘启事及相关认定标准,符合岗位要求的申请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校人事处或学院相关负责人的邮箱,需注明应聘方向、岗位类别。

二、学院成立专门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名单附文后),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近期申请者进行初步筛选,筛选结果分为三类:1、符合学院岗位需求和条件的,交由相关专家进行下一步考察。

2、对尚存在不确定因素的申请者(如学术成果接收待发表或时间标注不清等),交由学院相关教师,进一步联系确认,经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交由相关专家进行下一步考察。

特殊情况的简历,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可向学校申请破格引进。

3、对不符合岗位需求和条件的申请者,由人事秘书通过邮件等形式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应聘者本人。

三、经专家进一步考察后,符合引进条件的,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

由学术委员会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由人事秘书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并协助其准备好申报表、附件、PPT等材料。

面试原则上需面试者到场参加,对有特殊原因无法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前说明,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学术委员会主任同意后,可采取线上形式,秘书与面试者提前调试设备,确保面试正常进行。

四、学术委员会成员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并通过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确定是否通过考核,表决结果由秘书及时告知应聘人员,面试记录表、选票等材料由秘书留存保管。

五、通过学术委员会考核的,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未收到异议的,由学院政联席会进行讨论决定。

政联席会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交至学校人事处。

如公示期间收到异议,学院将对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查证,对确认属实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与录用资格评分表(2015版)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与录用资格评分表(2015版)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与录用资格评分表
指标学位标准分值得分硕士 20 博士 50 本科为“985”学校 6 本科为“211”学校(或本校本科毕业) 4 硕士为“985”学校 3 毕业院校 硕士为“211”学校(含中科院研究所) 2 博士为“985”学校 4 博士为“211”学校(含中科院研究所) 3 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 8 是否博士后 博士后 2 30 周岁及以下 3 30-35 周岁 2 年龄 35-40 周岁 1 40 周岁以上 0 10 国外工作经历 有 2 年以上本专业国外工作、研究经历 (不含攻读学位) 有 1 年以上本专业国外工作、研究经历 5 近五年以第一 被 SCI、SSCI 检索系统收录 5+影响因子*10 作者(或通讯 被 EI、ISTP 检索系统收录(仅指 EI Compendex 收录的期 4/篇 作者)公开发 刊论文,不含会议 EI 论文) 表论文情况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会议 EI 论文(理工农类) 1 分/篇 (以每篇计) 10/篇 应届生导师第 文科重要期刊 在 CSSCI 期刊源中的核心库期刊发表或人大复印资料全 一作者本人第 5/篇 二作者视同第 文收录(文经管外类) 北大核心、CSCD 核心期刊发表(文经管外类) 4/篇 一作者 获国际发明专利(第一位) 8 近五年 获国家发明专利(第一位) 5 获专利情况 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位) 1 省部级项目(仅限主持人) 8 近五年主持 科研项目 其他项目(仅限主持人) 4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第 1 完成人) 15 近五年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第 2 完成人) 10 获奖情况 (国家级分数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第 3 完成人) 5 *2)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其他完成人) 2 学术荣誉 曾获省部级以上学术荣誉(指人才计划、 省级优秀毕业生) 5 符合我校一线学科目录 6 学科背景 符合我校二线学科目录 4 符合我校三线学科目录 2 外语水平 未通过外语六级(海外人员不计)或低于 425 分 -5 出海 1-3 月/航次 15/航次 出海经历 (限子项目负 出海 3-6 月/航次 20/航次 责人) 出海 6 月以上/航次 25/航次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高水平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高水平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加强高水平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地方高校内涵建设工程(2011年—2015年)》,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按照我校发展定位规划和“十二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大力培育高水平团队,整体促进学校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坚持党管人才、以人为本、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结合已有团队的建设经验,紧密围绕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的特区机制,培养造就一批富有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为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为服务国家战略和上海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与任务高水平团队建设,是当前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和产生高层次人才的重要组织,也是形成大合力、组织大项目、培育大成果、产生大绩效的重要平台。

通过高水平团队的建设,主要推动五个方面的工作:1.加强对高层次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领军人才是高水平团队建设的核心,进一步完善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育机制,明确高水平团队领军人才的标准、职责,完善遴选机制,建立并轨与退出机制。

2.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

通过高水平团队建设的激励机制,吸引团队外的校内人才和青年教师参加,形成良好的团队梯队体系和内部竞争交流氛围,为学校各类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鼓励新进青年教师参与高水平团队建设,在学科方向上能够与学校学科特色深度融合;发挥团队的传帮带作用,使他们在教学和科研上得到有效指导,能力上得到尽快提升。

3.明确高水平团队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围绕学科专业建设目标,按照科学、严谨与可检查、可评估的原则设定目标与任务。

通过目标设定,确立任务,明确义务和责任。

通过授权,按照“一团一议、一事一议”的原则,建立确认程序,明确团队目标与任务,以及所需要支撑条件。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聘请客座教授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聘请客座教授

上海海洋大学关于聘请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师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聘请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师的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质量及其严肃性,引进智力资源、促进学科发展、扩大学术交流、提高办学效益,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1、所聘请的教师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且所从事的专业和科学研究工作方向与我校学科对口。

2、所聘请的教师愿意承担具体的工作任务。

3、被聘为客座教授、顾问教授的人员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在原单位已受聘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学术上应具有国际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知名度较高。

其中客座教授一般为境外学术造诣高深的教授、专家。

4、兼职教师必须具有与我校所聘教师职务同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在原单位已受聘担任同级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师的职责客座教授、顾问教授职责: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应有助于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对我校的学科发展和学科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定期与我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聘请兼职教师应有明确的任务,兼职教师的职责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中的一项:1、能开设我校紧缺师资的课程;2、能与我校紧缺专业合作培养研究生;3、能与我校合作科研,有助于我校申请国内外科研项目,开展科学研究工作;4、其他对学校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任务。

三、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1、需要聘请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师的部门,根据以上条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聘请客座教授、顾问教授、兼职教师审批表》,并提供可证明拟聘者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和学术水平的材料,聘任部门组织专家评议并签署意见后报校人事处;2、校人事处对拟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拟聘对象为外籍人员还需报校办审查,审查合格后报校领导审批;3、聘请客座教授还需报上海市教委审批;4、聘请申请获批准后,由人事处办理聘请手续,签定聘约(兼职教师),颁发聘书(客座教授、顾问教授);5、客座教授、顾问教授的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兼职教师的聘任期限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

上海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海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海海洋大学文件沪海洋〔2014〕14号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经2014年6月16日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上海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印发,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海洋大学2014年6月23日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印发校对:xx (共印6份)附件上海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学校合同管理,规范签约行为,防控廉政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法定代表人校长或校长授权人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人事权利义务关系或行政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协议。

第三条各业务管理部门应以本办法为准进一步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合同项目的确立应按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确立的审批权限及相关程序规定。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分类归口授权管理的办法。

第五条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书、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台账和合同归档等。

第六条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与政府部门、校外教育机构、行业和社会力量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生,教学基地建设;基建及修缮工程;物资设备、教材图书、影像资料、数字资源和系统软件等购置;出租或承租房屋及其他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资金借贷及捐赠;学校服务外包、委外广告、印刷及设备维修;科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劳务人事聘用;非学历教育及涉外教育;土地使用权出让,无形资产有偿使用等。

第七条合同订立前,有关职能部门应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代理人权限等,并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资料。

上海海洋大学正式录用人员住房制度改革办法1.doc

上海海洋大学正式录用人员住房制度改革办法1.doc

上海海洋大学正式录用人员住房制度改革办法1上海海洋大学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制度改革办法我校住房制度改革以来至2009年12月31日(含)前进校人员,通过货币补贴和临港配套商品房的配售等途径,已解决了符合享受住房补贴和配售临港配套商品房待遇的所有在编在岗人员的住房问题。

2010年起,调整了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政府配套房、限价房等政策性房源配售工作并举的办法(详见2010年房改革办法)。

鉴于近三年学校无房户增加较多,为尽快解决住房问题,学校在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性房源的过程中,将同时鼓励购买古棕路438弄海洋小区二手房和临港地区房源,2013年起,学校调整住房制度改革办法如下(以下简称“本办法”):一、适用对象:1、2008年7月1日(含)——2009年12月31日期间进校的在编在岗人员,按当时政策为无资格选购政策性房源,执行一次性预借住房补贴的人员。

2、2010年1月1日(含)——2012年12月31日期间进校的在编在岗人员,学校尚未提供政策性房源,执行住房月补贴按年发放的人员。

3、2013年当年新进学校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不适用对象:1、已取得政策性房源的人员;学校引进人才与人事处另有约定的或已提供一次性住房待遇的人员;作为引进人才家属安置的人员。

2、2008年7月1日以前进校,放弃申购政策性房源的人员。

三、住房货币补贴:考虑到临港地区政策性房源的不确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间,实行货币补贴办法,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

执行标准:1、身份认定:补贴标准以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的身份状态为准,身份认定由校人事处审核认定为准,以后有职务变动的,于职务变动后的次月起调整相应补贴。

2、发放办法:房改办具体受理和办理相关手续,由校人事处审核,按年发放,于次年1月30日前发放。

3、若学校争取到临港地区政策性房源,有资格申购者,则必须选择申购该房源,按本办法第四条的相关条款执行,办理申购政策性房源的相关手续,原享受的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办法同时终止。

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管理办法

上海海洋大学专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专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管理,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智项目的含义“专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是国家外专局设立的专项项目(简称“引智项目”),其资助范围是有重点科研项目背景、且需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的短期聘专项目。

本校“引智项目”的管理事项由(校办外办)负责。

二、项目的申报条件1、有重点科研项目背景;2、具备必要的科研基础和条件;3、有明确的技术引进需求;4、有具体的国外科研合作单位和专家。

三、项目申报程序1、项目申请者按要求填写《专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申请表》(附件1),并填报申报系统盘后报送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申报项目经汇总、录入申报系统、领导审核后,行文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四、项目的管理1、经国家外专局批准的项目,执行部门需提前一个月确定来华外国专家的往返日期、并填写《国家外国专家局购买外国专家国际机票申请单》(附件2),报送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2、外国专家来华的往返国际机票由国家外专局的驻外机构负责购买(直接送达专家本人)。

3、外国专家在华执行项目期间的开支,由项目所在部门暂时垫付,待项目执行完成后,按批准的额度下拨项目经费。

4、项目经费单独设帐,学校提取10%的管理费,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事项必需的开支,其余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

如经费有结余,可参照学校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的分配和使用规定办理。

5、项目的实施必须按批准的计划期限执行,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当年执行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6、项目执行完成后一个月内,需将项目执行结果以及经费使用决算情况填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附件3),提交(校办外办)(同时提交软盘)。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由(校办外办)负责解释。

附件:1、专项引进国外人才项目申请表2、国家外国专家局购买外国专家国际机票申请单3、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执行情况表4、聘请的专家情况表5、引进国(境)外人才经费决算表。

上海海洋大学文件

上海海洋大学文件

上海海洋大学文件沪海洋设[2010]3号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学院、各部、处、室、各直属部门: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内涵建设,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技术、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实验室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上海海洋大学二О一О年五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通知上海海洋大学办公室2010年6月2日印发校对:殷曦敏(共印3份)附件上海海洋大学关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内涵建设,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技术、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实验室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上海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与评审,以及学校现有实验室建制的基础,学校将从2010年开始逐步培育和建设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通过几年建设,形成一批国家级、上海市级以及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面提高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水平。

为确保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与原则:依据上海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促进我校各专业实验教学课程体系和实验教学基础能力建设,满足并支撑高水平特色大学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将经过若干年建设,在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形成2-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3-5个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建设目标:树立以学生为本,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协调发展的教育理念和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实验教学观念,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满足现代实验教学需要的高素质实验教学队伍,创造仪器设备先进、资源共享、开放服务的实验教学环境,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使用效益。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

上海海洋大学教务处教务处〔18春〕第(8)号关于制定和报送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报送工作说明如下,请按要求执行。

一、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专业负责人、教授、企业专家组成的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小组,充分听取用人单位、学生等各方意见,科学合理制定2018版培养方案。

二、指导思想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须符合《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制定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附件1,以下简称《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性意见》),贯彻教育部精神,使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全员参与、全过程融入,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任课教师均应在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同时,肩负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神圣使命,充分发掘运用课程蕴涵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做大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工作要求1.课程设置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组成。

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和选修)由学校统一设置。

学科基础教育课程,学校要求大类招生各专业和同一专业类所属各个专业共同讨论设置专业类的学科基础课(如数学、计算机、物理、化学、图学、经济学、生物学、社会学等),鼓励跨专业类进行学科基础课程建设。

跨学院课程,专业(类)学院要和课程所属学院共同研究制定课程设置方案。

2.课程信息课程的中英文名称必须科学规范,与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中核心课程示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有关专业认证标准等基本保持一致,为学科和行业内所公认,与国际接轨。

课程信息(含课程名称、学分、学时以及学时分配)与2014版完全相同时则沿用2014版的课程代码,否则(以上信息中如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将需要由教务处编制新的课程代码。

3.培养方案对标做好2018版培养方案对标工作,一是对2014版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从总体实施情况、计划执行、变更情况、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二是将各专业培养目标与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比对,专业培养目标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校实际;三是对课程设置情况进行梳理,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以及有关专业认证标准等进行比对,补缺、托底、提升质量。

2022上海海洋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103人以上】

2022上海海洋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103人以上】

【导语】2022上海海洋⼤学⼯作⼈员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截⾄时间为2022年12⽉31⽇(招满即⽌),⾮专任教师岗位的报名截⾄时间为2022年4⽉30⽇。

⽆忧考现将招聘公告原⽂发布如下: ⼀、学校简介 上海海洋⼤学前⾝是张謇、黄炎培1912年创建的江苏省⽴⽔产学校,是新中国第⼀所本科⽔产⾼校,⾃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与上海市⼈民政府共建⾼校,国家“世界⼀流学科建设⾼校”。

2022年⼊选国家第⼆轮“双⼀流”建设⾼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秉承“勤朴忠实”校训精神,坚持“把论⽂写在世界的⼤洋⼤海和祖国的江河湖泊上”的办学传统,聚焦“⽔域⽣物资源开发利⽤和地球环境⽣态保护”学科主线,致⼒于世界⼀流特⾊⼤学建设。

学校现有14个学院(部),现有学⽣17200余⼈,其中本科⽣12100余⼈,研究⽣约5000⼈。

教学科研⼈员900余⼈,其中具有⾼级专业技术职务490余⼈。

学校现有本科专业44个,其中含7个⼀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特⾊专业、1个国际认证专业。

拥有5门⼀流本科课程、3门国家精品课程,1个教学团队、2个实验教学⽰范中⼼,3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

现有4个⼀级学科博⼠学位授权点,14个⼀级学科硕⼠学位授权点,8个专业学位硕⼠学位授权点、3个博⼠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拥有1个国家⼀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上海⾼校⾼峰⾼原学科、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省部级创新团队。

4个学科进⼊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A评级。

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平台30余个。

拥有我国第⼀艘远洋渔业资源调查船“淞航”号,研制万⽶级着陆器成功到达10918⽶深渊,在深渊科学等领域⾛在世界前列。

主办⼤陆地区第⼀本⽔产类英⽂期刊AquacultureandFisheries,《⽔产学报》被评为“全国百强报刊”“中国精品期刊”“百种中国杰出学术期刊”。

学校坚持⽴德树⼈,推进“三全育⼈”,是上海市⾸批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整体试点校、“三全育⼈”综合改⾰⽰范学校、⾸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范⾼校、上海市依法治校⽰范校。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7.17•【字号】沪人社专〔2023〕229号•【施行日期】202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组织人事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7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聘条件和程序第三章岗位职数和结构比例第四章资格审核、考核和聘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上海市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和城市发展战略使命,放眼全球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建立管理规范、灵活高效、简便快捷的招聘高层次人才制度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11月16日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33号)及本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以用人单位和市场需求为主,用人单位可自行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认定,重点关注一批一流科学家、学科领军人物、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和跨学科、跨领域创新团队;一批掌握前沿科技、关键技术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一批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团队和优秀青年高层次专业人才;一批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化艺术、文化专门技术等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一批城市规划设计、市政管理、环境工程、信息技术、勘探监测、应急预防、防灾减灾和经济管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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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和录用若干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优化引进录用程序,切实为建设高水平特色大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按照“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总量”的要求,坚持标准、突出重点、按需引进、统筹实施,优先保证紧缺专业及重点学科、重要平台及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人才需求。

二、对象
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教学及科研能力强,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事业发展的专任教师。

具有良好的学科背景,有海外知名高校、实验室留学或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原则上录用的副教授年龄40岁以下,优秀博士后、博士年龄35岁以下。

三、提供条件
1.高层次人才引进按“一事一议”方式,根据中共上海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高水平团队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稿)》(沪海洋委〔2014〕5号)执行。

2.学术骨干、博士后或博士,学校提供博士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发展专项基金》,自然科学类每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2-5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海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项不超过5万元。

申请人申请上述项目,应紧密围绕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或团队研究方向,有实际可行的研究计划和明确的目标任务。

另设有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及科技成果奖励办法,对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做出成绩者另有专项奖励。

3.从“985”、“211”高校或中科院科研院所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经学术评议,可按相应的职务聘任。

4.住房待遇按照引进当年学校住房补贴办法执行。

5.符合申报国家或上海市人才计划的,学校积极推荐申报。

四、引进程序
1.岗位发布。

每年10月底左右发布年度人才招聘岗位及要求,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审批后公布。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与录用资格评分表》根据不同学科设置不同分值,并根据年度情况进行调整。

2.招聘宣传。

人事处搭建平台、做好服务,各学院主动出击积极寻觅人才、发现人才、举荐人才,通过学科专业杂志、专业网站、国内外学术会议、人才交流服务等多元媒介、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个人申请或教授推荐。

申请人可从上海海洋大学人事人才网或以邮件、电话等方式直接与各学院(部门)或人事处联系,并向学院(部门)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

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配偶、子女简要情况说明材料。

有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要提供能证明该经历的材料。

(2)近五年发表的主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期刊封面、目录的复印件和代表性著作封面的复印件。

论文被SCI、SSCI、EI、CSSCI收录的证明以及他引情况证明的复印件。

(3)近五年科研项目立项通知、结题或鉴定证书的复印件。

(4)近五年科研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在国内外任职或担任重要职务的证明材料。

(6)来校后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思路及预期目标设想。

4.学院考察
(1)基层组织推荐。

由招聘团队或系负责人向学院推荐符合条件的应聘申请人;
(2)学院专家组考察。

由学院教授委会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为主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评估。

通过试讲、答辩、面谈等多种方式,与应聘者进行深入交流,重点考察其研究方向是否学院学科发展方向,以及申请人的学术潜力、综合素质等。

最终,根据应聘者的业绩、发展前景及学院发展的需要,就是否引进、拟聘岗位、工作职责等向学院提出明确意见。

有条件的学院,经教务处备案同意,可安排应聘者参与课堂进度教学作为试讲。

在考察阶段,应聘者也应与本院教师、学生、学院教授委员会主要成员、院领导等进行广泛交流。

为切实保证新进人员的素质和教学能力水平,学院应邀请教务处(FD中心) 或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委派专家参与学院评审。

(3)校外专家评议:如有必要学院可聘请2名以上校外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潜力进行评议。

(4)院党政联系会议决定。

根据专家组意见,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

明确应聘者基层组织归属(组织身份,带教老师,教学职责),明确所属科研团队(学科方向,科研任务),做好引进录用前外调工作,并将录用审批材料及OA 审批电子版报人事处。

5.学校审批
(1)学术骨干及博士后、博士,由校人事小组会议确定。

(2)副教授及以上人员,由校人事小组会议审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3)高层次人才按“一事一议”方式进行,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报校常委会审定。

五、关于直接进编录用的规定
1.拟录用的副教授及以上学术骨干可直接进编录用。

2.拟录用的博士后、博士录用评估分理科及农科300分以上、工科200分以上、人文社科150分以上者可直接进编录用。

3.其余人员按《上海海洋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六、关于本校毕业生留校任教的规定
本校应届博士原则上不直接留校工作,符合当年录用条件的人员,经校级专家组评议后,可通过师资博士后或到企业或海上生产第一线进行2年的联合培养等方式,经考核合格后进编录用。

每三年,本校应届博士进入师资博士后的比例不超过师资博士后总量的20%。

七、关于校内其他系列人员转任教师岗位的规定
校内转岗者,在当年招聘计划内的,按照教师招聘条件和程序进行。

教师招聘条件以当年公布的招聘计划要求为准。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其他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与录用资格评分表
校外专家学术潜力评议意见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评分表
说明:面试小组的每位成员分别对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评,并签名。

签名:
面试日期:年月日
上海海洋大学人员录用材料清单部门拟录用人员姓名
具备的材料请在备注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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