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方案(2014—2020)
规划方案
• 1、高方案 • 2、低方案 • 3、中方案一 • 4、中方案二
1、高方案
• 建设全部备选项目 • 1095.5km
▫ 新增365km ▫ 5条调整延长线路16.1km ▫ 9条新建线路349.3km
▫ 2588亿元 • • • • • • • • • 3号线 12号线 17号线 9号线二期 19号线(R3线) 22号线(平谷线) 11号线西段 18号线(R1线) 21号线(S6线)
– 出行结构: 假设轨道交通换乘系数为2,六环内出行比例为98%,则轨道 交通客运量在2020年需达到2889万人次/日。 轨道占公共交通出行方式:63.2%
轨道 公交 出租车 自行车 小汽车 其他 合计
六环内出行量
比例
1416
34.7%
826
20.2%
199
4.9%
422
10.3%
1130
27.7%
含2015规划总资金需求:
2013-2020建设高峰期总需求为4859亿元,其中工程投资3375亿元,贷款 利息1220,贷款本金264亿元,轨道专项资金年需354亿元。
2021-2045还本付息期总需求为4516亿元,其中贷款利息1709,贷款本金
2807亿元,轨道专项资金年需180亿元。
4、中方案二
2021-2045还本付息期总需求为3841亿元,其中贷款利息1442,贷款本金
2399亿元,轨道专项资金年需154亿元。
3、中方案一
• 在低方案基础上增加3号线、12号线 • 890km
▫ 890km = 584.2km + 5条已批复线路(145.9km) + 3条局部调整线路(10.8km) + 5条新建线路(148.6km)
南京地铁线网轮轴大修中心设计研究
南京地铁线网轮轴大修中心设计研究韦苏来;周鸣语;王林【摘要】Based on the design and research of the wheelsets and axles' centralized repair of Nanjing metro,this article investigated the necessity of setting up Nanjing metro' s overhaul center.It analyzed the function orientation and maintenance capacity of the overhaul center of Nanjing metro and proposed the design ideas for the maintenance process layout and the setting up of main repair plants.It is hoped to offer help for the researches on sharing urban rail transit network resources in the future.%以南京地铁轮轴集中修理的设计研究为出发点,探讨轮轴大修中心设置的必要性;分析南京地铁线网轮轴大修中心的功能定位和检修能力,对检修工艺布局以及检修主厂房设置等核心问题提出设计思路,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资源共享研究提供参考.【期刊名称】《都市快轨交通》【年(卷),期】2013(026)003【总页数】4页(P37-40)【关键词】南京地铁;线网;轮轴;大修中心;城市轨道交通;检修工艺【作者】韦苏来;周鸣语;王林【作者单位】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10017 南京;南京地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10017 南京;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430070 武汉【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231.94根据南京市建设规划(2014—2020),南京市域轨道交通体系由都市圈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构成,共计22条线路,总里程约775 km。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宁政发〔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宁政发〔2015〕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3日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贯彻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共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省份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精神,加快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实现南京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南京市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阐明了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南京市交通运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南京市全面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城市、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市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石杨东路站方案研究
南京市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石杨东路站方案研究发布时间:2021-10-12T06:40:30.248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21年第14期作者:徐辉[导读] 地铁设计中车站站位的选择不仅关系使用功能和工程投资,徐辉中铁第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00摘要: 地铁设计中车站站位的选择不仅关系使用功能和工程投资,对车站周边区域的发展也有着重要意义。
本文以南京市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石杨东路站为例,在考虑车站合理换乘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市政立交、河道和220KV高压线等控制条件,对车站位置从换乘形式、换乘条件、客流吸引、对建构筑物影响和工程投资等方面进行比选,最终形成推荐方案,为南京轨道交通后续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石杨东路站;站位比选;控制因素1 前言南京市轨道交通10号线为东西向轨道交通骨干线,跨长江连接江北新区、主城、南部新城和麒麟地区,加强了珠江、江心洲、奥体中心、元通、安德门、雨花台、大校场、杨庄之间的联系,缩短了主城与江北新区、南部新城的交通通行时间,创建了南京主城区内外便捷的交通条件。
其中二期工程起于一期终点安德门站,止于石杨东路站,长13.33公里,设站9座,设1处车辆段。
图1 10号线二期线路走向示意图石杨东路站位于东麒路和石杨路交叉口,属中心城区东部,区域目前正处开发建设中。
车站西南象限为大里聚福城小区,西北象限为空地,东北象限为塔山山体,东南象限为车辆段开发建设用地。
周边控制因素较多,受制于换乘、规划市政立交、翻身河、规划河道及220KV高压线的影响,石杨东路站前期方案历经多轮研究,反复论证,方案最终稳定。
目前,地铁车站设置于东南象限规划绿化带内,避开对市政规划立交的影响,同时可结合车辆段开发方案同期设计,保证乘客车站使用功能更便捷。
2边界条件分析(1)轨道交通12号线石杨东路站为换乘站,与远期12号线进行换乘,12号线车站沿东麒路南北向布置,10号线车站沿石杨东路东西向布置。
4.《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配套规划标准》20150202(陈阳按标准修改后版本)
南京市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规划标准1总则1.1为更好的完善公共交通一体化,充分发挥轨道交通在城市中的骨干运输作用,扩大其吸引客流的范围,指导轨道交通换乘设施的规划、设计工作,提高轨道交通与其他出行方式(步行、非机动车、有轨电车、公交车、出租车、小汽车)以及各交通方式之间的换乘效率,制定本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1.2本标准用于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周边交通换乘设施的规划及城市设计相关内容的编制,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要点相关内容的拟定,指导轨道站点及周边地区规划、城市设计、建筑方案的审查。
1.3轨道交通换乘设施规划应贯彻“安全、舒适、便捷、高效、集约”的规划原则。
1.4若轨道线路位于新区,在进行具体的管理建设时,应按编制的轨道交通线网沿线土地控制规划和本标准控制和预留用地,保证交通接驳设施的建设。
若轨道线路位于已建成的老城区,可利用老城区进行更新改造的时机,参照本标准对轨道站点周边用地进行预留控制;或采取与周边土地经营者合作等手段,尽可能优化完善轨道站点的接驳交通设施,保证设施接驳的标准和服务水平,对设施的布局形式不做硬性要求。
1.5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用地规模、现状及周边用地情况、地形地貌、周边交通设施条件、行政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保障换乘功能合理布局的前提下站点周边的换乘设施的配套方式可适当调整。
1.6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规划及相关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编制2.1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或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及时开展轨道交通站点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并随着轨道交通工程规划的深入,不断深化与优化。
规划成果应及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
2.2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应与轨道交通规划各阶段相对应。
2.2.1在轨道交通线网规划阶段,即完成轨道线网规划或轨道线网建设规划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应依据本标准,控制和预留大型交通换乘设施规划用地,并考虑联合开发等综合建设可能性,这将成为后期编制轨道站点交通换乘设施一体化衔接规划的基础之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1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1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1.01•【文号】发改基础[2016]2331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6~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331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上报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苏发改设施发〔2015〕82号)收悉。
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一、为支持南京江北新区建设,落实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同意对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及目标进行调整。
鉴于2016年作为起始年,将规划期限确定为2016~2021年。
二、规划调整内容(一)调整方案同意新增4号线二期工程、11号线一期工程和S8线南延工程,线路总长度39.2公里。
4号线二期工程自龙江至珍珠泉站,线路长9.7公里,设站6座,投资78.95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6~2020年。
11号线一期工程自马骡圩至浦州路站,线路长27公里,设站20座,投资181.7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7~2021年。
S8线南延工程自泰山新村至大桥站,线路长2.5公里,设站2座,投资17.11亿元,规划建设期为2017~2020年。
预计到2021年,形成11条运营线路、总长373公里的轨道交通网络。
除上述调整外,原二期规划的其余批复内容不变。
(二)主要技术标准4号线二期、S8线南延均采用最高运行时速100公里的B型车,其中4号线二期采用6辆编组,S8线南延采用4辆编组;11号线一期采用最高运行时速80公里的A型车6辆编组。
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深化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轨道交通的若干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轨道交通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1•【字号】宁委发[2012]46号•【施行日期】2012.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轨道交通的若干意见(宁委发〔2012〕46号)加快发展轨道交通是我市“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
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轨道交通,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满足广大市民方便、快捷、通畅出行的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加快发展我市轨道交通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轨道交通发展对推进城市现代化进程的重大意义轨道交通是城市建设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多年来,经过各方努力,我市轨道交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目前我市轨道交通已开通运营约85公里,进入网络化运营新阶段,工程建设与运营管理在国内居同行“第一方阵”。
轨道交通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和广大群众出行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随着城市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居民出行方式和需求的变化、经济发展转型和升级的需求,我市现有的轨道交通状况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必须加大轨道交通建设的力度,加快轨道交通的发展。
首先,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轨道交通是缓解交通拥堵、解决群众出行难的必然选择。
轨道交通具有运量大、更快捷的特点,可以大大改善公共交通环境、缓解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目前南京地铁日均客流已达 110 万人次,轨道交通客运量占全市常规公交客运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继续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其次,要充分认识加快发展轨道交通是有效节能减排、促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
与传统交通方式相比,轨道交通还具有更安全、低能耗、少污染等优点,能有效减少尾气排放,保护城市环境,降低能源消耗,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特别是南京要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需要在各个领域进行环境保护。
南京地铁一号线介绍
规划 设计 施工 运营
总体规划
南京地铁一号线一期工程起于奥体中心,经小行,向北经 中华门、沿中山南路、中央路到鼓楼,再沿玄武湖畔至南 京火车站,而后沿小红山至终点迈皋桥,形成南京主城区 中轴线的快速轨道交通走廊。整个线路贯穿南京主城区南 北的中心腹地,把城市中心区商业、金融、文化、综合服 务等繁华区及对外交通通口等客流集散点连接起来,是南 京南北线客流走廊的骨干交通线。全线线路长度达到 21.72公里。全线设车站16座,其中高架站5座,地下站11 座;整个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4.83亿元,平均造价约为 3.92亿元/公里,建设总工期为四年零九个月。
二次衬砌内力计算 采用SAP84软件对 结构的内力进行了检算,荷载按承受部分 土压力、可能承受的最大水压力及地表铁 路战场的列车活载对隧道结构的竖向压力 作用,计算断面的控制内力及配筋。
工方法
南京市位于长江下游,其三面环山,一面涉水,地势起伏较大。 市内丘陵、平原交错,现代水系(主要为内秦淮河水系和金川河水 系)贯流,地下埋藏有一条纵贯南北的古河道,形成了比较复杂的 地貌形态。市区及市郊的一些剥蚀残丘大致呈北东向分布,形成三 段基岩隆起,将南京市分割为南北两个小盆地,并由古河道将这两 个盆地联系为整体。 三段基岩隆起构成低山丘陵地貌,主要由剥蚀残山及侵蚀堆积 阶地组成,其间发育有坳沟或山间洼地,地形起伏较大。低山丘陵 区覆土层厚度一般不超过20m,局部地段基岩直接出露地表。古河 道冲积平原主要由河漫滩及古河床构成,地形平坦,地势低平,其 基岩埋藏较深,一般35~40m。古河道冲积平原一般发育四级埋藏 阶地,土层主要为可塑状态粉质粘土,局部为软、流塑状态的粘土 及粉土等。 地铁沿线的水文地质条件与工程地质条件一样,都受地质、地 貌控制。其地下水主要为孔隙潜水或弱承压水,地下水埋藏浅,一 般于地面下1.0~2.0m。由于构成含水层的地层土质有差异,各土 层的渗透性也有较大差异。古河道深槽含水砂层厚度大,透水性好, 富水性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21•【文号】发改基础[2015]124号•【施行日期】2015.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124号广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经济、适用、安全的原则,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
二、请你们指导南宁市,认真吸纳有关部门和评估机构意见,统筹考虑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和财力情况,做好近期项目的建设安排,确保合理建设工期,稳步推进项目建设。
三、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建设规划审批(核准)项目,基本走向、车站数量、敷设方式、工程投资、建设年限、投资模式等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四、请你们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要求,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工作,不得进一步下放、转移审批(核准)权限,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
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
五、请你们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
我委将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六、请你们按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附件: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1月21日附件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一、线网规划依据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南宁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由8条线路组成,总长约252公里,设车站160座,其中换乘车站23座。
南京栖霞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编制技术要求项目名称
附件2《南京市栖霞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一、项目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二、项目背景为实现南京“人文公交”、“畅达公交”、“绿色公交”和“智能公交”的建设需求,解决日趋严峻的城市交通问题,促进城市的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建设有轨电车系统,作为地铁与公交车之间的有利补充。
建立城市多模式公交体系,寻求不同公共交通方式的最佳配合,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多级配公交服务体系,以完整的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的出行需求。
三、规划范围及期限1、规划范围南京市栖霞区。
2、研究范围句容下蜀、宝华及江宁区沪宁高速以北区域等连片发展地区。
3、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近期至2020年,远景至2030年。
四、研究依据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栖霞区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3、《南京仙林副城总体规划》4、《龙潭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5、《南京都市圈仙林-宝华,龙潭-下蜀发展协调规划》6、《南京市综合交通规划(2008-2020)》7、《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8、《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9、《南京城乡公共交通总体规划》10、《南京市公交场站总体规划》11、《南京城乡静态交通总体规划》12、《仙林副城白象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3、《仙林副城仙鹤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4、《仙林副城青龙片区整体城市设计》15、《仙林副城麒麟片区概念城市设计》16、《燕子矶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17、《新尧新城尧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8、《丁家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19、《龙潭综合交通枢纽规划》20、相关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21、相关国家、行业规范。
五、规划内容1、南京市栖霞区城市交通现状及现行公共交通体系的评估和发展分析分析栖霞区城市布局特点及城市交通现状,对栖霞区现状公共交通体系及现行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进行评估,从服务范围、服务水准、客流需求、建设时序、交通影响等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可改善的方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建城[2014]16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的通知建城[2014]16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的要求,有序推进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现就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以下简称“线网规划”)编制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线网规划是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的组成部分,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
及时组织和科学编制线网规划,并将线网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利于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土地开发时序、强度相匹配,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引导城市合理发展;有利于控制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规模,依法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施,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综合效益。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线网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和加强线网规划编制工作,加强线网规划实施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把握线网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
把改善出行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作为首要原则,以群众实际出行需求和意愿为导向,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二是适度超前。
把握现代城市发展规律,根据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需要,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地谋划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发挥好对轨道交通设施建设的引导作用。
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4年4月30日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制定2014年5月28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四条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工作的领导,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等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区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工作;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发展和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公安、城市管理、价格、卫生、环境保护、园林、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违反轨道交通运营规范的行为进行劝阻,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保障轨道交通正常建设和运营的需要;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九条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轨道交通用地控制规划以及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一体化换乘设施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轨道交通规划的编制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沿线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以及专家的意见;轨道交通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请批准;第十条本市实行轨道交通土地规划控制制度,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不得改变其用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利用进行控制;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土地集约利用、高效开发的原则,根据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需要,编制轨道交通沿线及车站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开发控制方案;第十一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轨道交通沿线及车站周边用地的控制管理;在确定轨道交通车站用地范围时,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规划预留换乘枢纽、公共汽电车和出租汽车站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公共厕所等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轨道交通运营情况,设置、调整公共汽车线路,实现公共汽车客运与轨道交通的有机衔接;第十二条鼓励轨道交通的出入口、地下空间、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与周边建筑整体设计,相互融合;轨道交通沿线及车站周边用地尚未出让或者划拨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整体设计要求纳入土地的规划条件;已经出让或者划拨的,建设项目因与轨道交通的出入口、地下空间、通风亭、冷却塔等设施整体设计造成建筑面积增加,可以不计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或者规划条件规定的容积率计算标准;第十三条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乡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范围及空间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进行资源综合开发,其收益应当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资源综合开发应当统筹安排和同步规划公共交通枢纽、商业等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第十四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会同相关单位,按照轨道交通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请批准;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轨道交通建设计划进行;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并且符合保护周围的建构筑物、管线以及其他相关设施的规定;第十五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和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制定交通疏解方案,避免或者减少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对城市交通造成的影响;第十七条轨道交通建设必须使用地下、地面以上空间时,符合规划要求的,其相邻的建构筑物和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轨道交通出入口、通风亭和冷却塔等设施需要与周边已有物业结合建设的,物业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结合建设给其利益造成损失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或者赔偿;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对轨道交通沿线已有建构筑物进行必要的调查、记录和跟踪监测,并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对沿线已有建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影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八条轨道交通工程建成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不少于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后,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轨道交通设施及相关项目的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评审合格的,进行不少于一年的试运营,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试运营验收合格的,交付正式运营;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前述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区管理第十九条本市设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和轨道交通特别保护区,保障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成后的安全运营;控制保护区范围如下: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二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三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侧十米内;四轨道交通过江河、湖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米内;五长江、秦淮河等地质条件复杂、存在安全隐患的漫滩地区,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外侧一百五十米内;前款范围内设立特别保护区,具体范围如下: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米内;二地面车站和地面线路、高架车站和高架线路结构外边线外侧三米内;三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主变电所、残疾人直升电梯等建构筑物结构外边线和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侧五米内;四轨道交通过江河、湖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五长江、秦淮河等地质条件复杂、存在安全隐患的漫滩地区,轨道交通结构外边线外侧十五米内;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范围的,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提出,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轨道交通沿线设置路线标志,任何人不得毁坏或者擅自移动;施工工程确需穿行既有轨道交通隧道的,应当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意见,并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第二十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控制保护区内的下列活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前,应当书面征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意见,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拆卸建构筑物;二取土、地面堆载、基坑开挖、爆破、桩基础施工、顶进、灌浆、锚杆作业;三修建塘堰、开挖河道水渠、采石、挖砂、打井取水;四敷设管线或者设置跨线等架空作业;五在过江河、湖隧道段疏浚作业;六其他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作业;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前款所列活动不需要行政许可的,作业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书面告知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作业单位在控制保护区内进行本条第一款所列活动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控制标准,制定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方案,并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施工时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监控,产生的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可能影响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对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论证,作业单位应当在开工前落实保护措施,并按照方案组织施工;第二十一条特别保护区内,除必需的市政、园林、环卫和人防工程,以及经规划批准的或者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扩建并依法办理许可手续的建设工程外,不得进行其他建设活动;前款工程的施工方案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组织论证,施工时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监控;第二十二条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机构可以进入控制保护区内作业单位的施工现场查看,发现施工活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可以要求作业单位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作业单位拒不采纳的,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机构应当报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机构报告的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可能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应当责令采取防范措施;对危及轨道交通安全的,责令停止作业,并要求作业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第二十三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时,应当统筹考虑轨道交通设施保护,配合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与其他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相冲突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二十四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做好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使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第二十五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轨道交通服务规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据服务规范向乘客作出服务承诺,保证客运服务质量,保障轨道交通安全、正点运送乘客;服务承诺应当向社会公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使用轨道交通安全监控设施,应当保护乘客隐私;第二十六条区人民政府、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做好各自责任区域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持车站主体建筑物内的畅通,并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和管理安全、消防、疏散等各类指引导向标志,保持客运电扶梯、空调等设施正常运转;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应当维护车站主体建筑物外的畅通及良好秩序;第二十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应当根据轨道交通、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的运营情况,在轨道交通车站周边住宅区、办公区、公共机构出入口处等场所,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方便市民换乘;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合理设置或者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场所;第二十八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措施,保持车站和车厢整洁、卫生,保证空气质量和卫生状况符合国家标准;二按照规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减轻车辆运行时的噪声污染,并符合国家标准;三合理设置自动售票设施和人工售票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引导乘客购票、乘车,及时疏导客流,高峰期增加运营车辆;四保持售票、检票、自动扶梯、车辆、通风、照明等设施完好;五出入口引导标志齐全、易识别,出入口、通道畅通;六无障碍设施完好、畅通,在列车内为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设置专座;七维护车站和列车内秩序,安排工作人员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八宣传安全、文明乘车知识,及时播报运营线路、站点;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九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紧急疏散照明、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按期更新,并保持完好;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设置急救箱等必要的服务设施,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第三十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根据轨道交通沿线乘客出行规律及变化,以及其他相关公共交通运行情况,合理编制运营计划,制作月度运营情况报表,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处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刻、列车运行状况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或者需要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应当通过车站、列车广播系统或者媒体等有效手段及时告知乘客和公众;列车运行中,应当在车厢内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播报站名;第三十一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力量及时排除运行中发生的故障,恢复运行;暂时无法恢复运行的,应当及时组织乘客换乘,不能换乘的,应当组织疏散;第三十二条轨道交通票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执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票价;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十三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制定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并向社会公布;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通过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电子显示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宣传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及行为规范;乘客应当自觉遵守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和公共秩序;第三十四条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或者有效证件乘车,不得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乘车证件或者持伪造证件乘车,并接受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的票务稽查;持单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时应当将车票交还;乘客越站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轨道交通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票价退还票款;第三十五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服务承诺行为的投诉;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日内作出答复;第三十六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定期对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改进;第三十七条禁止下列损害轨道交通设施和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一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情况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二损坏列车、隧道、轨道、路基、车站等设施设备;三损坏和干扰机电设备、电缆、通信信号系统;四毁损、遮盖或者移动安全、消防警示标志和疏散导向、站牌等标志以及防护监视等设备;五在轨道上丢弃物品、放置障碍物;六非法拦截列车;七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八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九阻碍安全门、车门关闭,强行上下车;十其他损害轨道交通设施和影响运营安全的行为;第三十八条在车站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下列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一未经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派发印刷品或者从事销售活动;二随意涂写、刻画、张贴或者悬挂物品;三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车辆;四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五乞讨、卖艺、躺卧、捡拾废旧物品;六在列车车厢内饮食;七使用燃油、燃气类以及体积或者重量超过乘客守则规定的轮椅车等代步车;八携带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九携带活禽和猫、狗等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进站、乘车;十使用滑轮鞋、滑板等进站、乘车;十一其他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第三十九条禁止在轨道交通地面线路和高架线路弯道内侧修建妨碍行车了望的建构筑物或者种植妨碍行车了望的树木;特别保护区内的绿化影响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检修、维修、行车作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有权要求绿化保护管理责任人进行处理,保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处理;给保护管理责任人造成损失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禁止在轨道交通车站站前广场、出入口外侧周围堆放杂物、摆设摊点、乱停车辆、机动车非法营运、揽客拉客,以及从事其他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的活动;禁止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外侧五十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损坏、冒用轨道交通标识、标志;第四十条轨道交通车站、车辆的广告设施以及车站内商业网点的设置应当合法、规范、整洁,不得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使用的材质应当符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除紧急情况外,广告设施、商业网点应当在轨道交通非运营期间进行设置或者维护;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广告设施、商业网点的安全管理;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四十一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纳入重点指导、监督和检查范围,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轨道交通经营单位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四十二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本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轨道交通与地面交通应急保障联动机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制定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报轨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十三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驾驶、调度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考核,持证上岗;第四十四条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并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安全评价;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需要进行技术检测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整改意见,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予以落实;第四十五条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和有放射性、腐蚀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禁止携带的物品目录由市公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并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车站显着位置公示;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有权按照有关标准和操作规范,对乘客及其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乘客应当予以配合;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在安全检查中被发现携带危险物品的乘客,不得进站、乘车;已经进站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其出站;拒不出站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
南京地铁规划图1-17号线
南京 地铁 9 号线
17.1 公里
南京 地铁 1 0 号线
41.4 公里
站点名称
燕子矶、吉祥庵、晓庄(此三站为规划中的北延线,会有调整)、迈皋桥、红山动物园、南京站、新模范马路、 玄武门、鼓楼、珠江路、新街口、张府园、三山街、中华门、安德门、天隆寺、宁南大道、花神庙、高铁南京南 站(尚未开放,预计 2011 年 6 月与高铁南京南站一起开放)、双龙大道、河定桥、胜太路、百家湖、小龙湾、竹 山路、天印大道、经贸学院、南京交院、中国药大站 油坊桥、雨润大街、元通、奥体东站、兴隆大街、集庆门大街、云锦路、莫愁湖、 汉中门、上海路、新街口、大行宫、西安门、明故宫、苜蓿园大街、下马坊、孝陵卫、钟灵街、马群、金马路、 仙鹤门、学则路、仙林中心站、羊山公园、南大仙林校区、经天路 秣周路、吉印大道、双龙大道、高湖路、天元西路、胜太西路、秦淮路、宏运大道、高铁南京南站、站东路、大 明路、卡子门、雨花门、长乐路、夫子庙、常府街、大行宫、浮桥、市政府、新庄、南京站、干休所、五塘村、 滨江路、浦珠路、京新村、泰冯路、火炬南路、林场
南京 地铁 1 5 号线
25.5 公里
南京 地铁 1 6 号线
16.7 公里
南京 地铁 1 7 号线
24.3 公里
虎桥路、行知路、珠江南、森林大道、珠江东站、七里河、浦江站、浦江东、新马路、柳州路、大桥、大桥北路、 泰冯路、沿江镇、盘城、大厂西、大厂、大厂东、长芦南、长芦、六合区政府、雄州、凤凰山公园、六合火车站 黄里、桥林、林东、滨江村、生态科技园、红河路、运河路、黄河路、恒河路、油坊桥、兴梅路、春江新城、铁 心桥大街、景明佳园、高铁南京南站 乐山路、管子桥、嫩江路、清凉山、广州路、五台山、珠江路、浮桥、马标、明故宫、月牙湖、后标营、长巷、 胜利村、杨庄、白下科技园、大里墅、大里村
史上最全全国41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一览(附规划图)
史上最全全国41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览(附规划图)导读史上最全轨道交通规划,全国41个城市尽情浏览,新规划的城市-绍兴,芜湖,⽼牌城市北京、上海、⼴州、深圳,接下来轨道交通的发展规划是什么?由于本⽂内容均整理⾃⽹络、发改委及地铁公司官⽅⽹站,如有数据纰漏,欢迎指正!华东地区1上海在新⼀轮轨道交通线⽹规划(2015—2040)中,上海将规划1000公⾥市郊铁路(包括国家⼤铁路)、1000公⾥城市轨道交通、1000公⾥中运量公交系统(包括有轨电车、BRT等),形成效率和运量并重的客运交通⾛廊。
⾄2025年上海将新增规划再建设9条轨道交通线路。
据了解,此次公⽰的9条线路并⾮都是地铁,还包括了连接上海两⼤机场的的城际铁路快线,以及中运量轨道线路等多种模式。
据悉,到2025年为⽌,上海将拥有包括地铁、城际铁路、机场快线、磁浮线等多种模式的轨交线路,共计39条,总长约1050公⾥。
2杭州2013年6⽉20⽇,《杭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期建设规划(2013-2019)》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根据批复,在⼀期⼯程长约84公⾥线路的基础上,2013-2019年间,杭州市将建设2号线⼆期、4号线⼀期、5号线⼀期和6号线⼀期⼯程共计106.6公⾥的地铁线路,2019年杭州将形成总长约190公⾥的轨道交通⽹络。
3宁波宁波市轨道交通线⽹规划以三江⽚为核⼼,跨三江(甬江、姚江、奉化江),连三⽚(三江⽚、镇海⽚、北仑⽚),沿三轴(商业轴、⽔轴、公建轴)形成三主三辅6条线、放射状的轨道交通线⽹。
线⽹全长247.5 km,共设换乘站20座。
线⽹规划同时还预留了向市域⽅向延伸的条件。
规划线⽹建成后,对缓解城市交通⽭盾、⽅便居民出⾏、引导城市按规划⽅向拓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城市综合竞争⼒都将发挥重要作⽤。
4温州推荐线⽹由6条线组成,线路总长361.8km,设站128座,其中换乘站14座。
推荐线⽹中市域线4条,线路长269.3km;市区线2条,线路长92.5km。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11•【字号】苏政办发[2014]58号•【施行日期】2014.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7月11日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年)目录前言一、发展现状(一)主要工作成绩(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二、发展形势三、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总体目标(四)规划指标四、重点任务(一)四大体系建设(二)五大专项行动(三)十大重点工程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强化保障政策(三)加大监管约束(四)深化试点示范(五)弘扬绿色文化前言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贯彻江苏省委省政府实现“两个率先”、建设美好江苏与生态省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省,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2)》《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江苏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编制本规划。
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大_架_定修布局建议
・机械动力・收稿日期:20050328作者简介:刘兴刚(1971—),男,工程师,1994年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车辆专业。
南京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大、架、定修布局建议刘兴刚(中铁咨询机械动力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20)摘 要:通过研究南京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正在建设的南京地铁1号线、正在设计的南京地铁2号线车辆设备,对南京轨道交通线网大、架、定修布局提出建议。
关键词:城市轨道;车辆段;停车场;大、架、定修布局中图分类号:U27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2954(2005)070106021 概述111 线网规划概述南京市现规划的轨道交通有7条线,正在建设的南京地铁1号线规划长度3016km 。
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619k m ,计划2005年通车试运行。
南京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全长21163k m 。
计划2009年建成通车。
分阶段建设的车辆基地的建设规划见表1。
表1 南京市分阶段建设的车辆基地的建设规划线路2010(含在此之前)年2020年2050年备注1号线小行车辆段新生圩停车场——2号线马群车辆段油坊桥停车场龙潭西停车场——3号线林场停车场铺岗东车辆段大厂东停车场—2010年建设阶段的检修利用小行车辆段4号线—珠江车辆段岔路口停车场——5号线—大较场车辆段双拜岗停车场——6号线——拖板桥停车场检修利用5号线车辆段7号线——田家边停车场将军路停车场检修利用1号线车辆段 注:1号线、2号线车辆基地的建设已按1号线施工图,2号线根据设计文件调整。
112 1号线有关情况概述设有车辆段(小行车辆段)和停车场(新生圩停车场)各1处,停车场预留。
小行车辆段由车辆段、维修中心、材料总库三部分组成。
小行车辆段设有架、定修库4列位,其中2列位用于架修,近期台位利用系数为0119。
远期预留大修台位建成后,台位利用系数为0147。
定修台位利用系数为0177。
预留1列位大修,台位利用系数为0179。
设有有效长700m 试车线1条。
南京市域轨道交通线网运营优化及发展规划研究
都市快轨交通·第33卷 第5期 2020年10月快轨论坛doi: 10.3969/j.issn.1672-6073.2020.05.007南京市域轨道交通线网运营优化及发展规划研究佘才高(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08)摘要: 南京市域轨道交通线网历经近10年的发展,运营里程已达200 km,具有覆盖面广、互联度高、开放性强等显著优势。
线网有力地支撑了城市空间的拓展,带动沿线城市的开发,提升了沿线居民的时空可达性,在南京都市圈同城化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值此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遇之际,为高水平打造南京都市圈的综合交通体系,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出行需求,市域轨道在后续发展中将着力提升线网的快捷性、灵活性和互动性。
具体措施包括优化运营模式、完善网络布局、改善网络换乘衔接、审慎选择速度与制式、统筹沿线开发建设时序等。
关键词:都市圈;市域轨道;互联互通;运营优化;线网规划中图分类号:U23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2-6073(2020)05-0033-06Operation Optimization and Development Planning forNanjing Metropolitan Rail Transit NetworkSHE Caigao(Nanjing Metro Group Co., Ltd, Nanjing 210008)Abstract: After nearly a decade of development, the operating mileage of the Nanjing metropolitan rail transit network has reached 200 km, with significant advantages of wide coverage, high connectivity, and strong extensibility. The network strongly supports the expansion of the urban space, drives the land development along the transit line, and improves the accessibility of suburban residents. It also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urban agglomeration process of the Nanjing metropolitan area. Furthermore, with the movement towards the regional development integra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there is a need to build a high-level comprehensive transportation system to fulfil the growing demand for high-quality travel experiences, therefore the metropolitan rail transit system will need to be improved in respect to speed, flexibility, and interconnectivity. Specific measures to achieve this goal include optimizing the operating organization mode, upgrading the network layout and cohesion, judiciously making choices on speed and the power supply system, and coordinating the timing of land development along the route.Keywords: metropolitan area suburban rail transit; connectivity; operating organization optimization; rail network planning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分为市域线、城区线、局域线3个功能层次, 其中,市域线主要服务中心城区与外围副城、新城、新市镇及都市圈毗邻地区之间的联系。
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
《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12-2020年)》获批,3年建4条城际近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正式批复《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2012-2020年)》,同意规划建设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络。
《规划》涉及江苏省的南京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以及南京都市圈周边的上海市、安徽的马鞍山等11个城市/县区,以形成城市群区域内便捷、快速、安全、高效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为目标,在充分利用区域铁路客运专线、普速铁路开行城际列车的基础上,新建一批城际轨道交通线路,总里程约375公里。
到2020年初步形成南京都市圈放射状网络布局和苏锡常都市圈及周边地区“井”字形加放射状网络布局构架。
三年内先建四条线路根据规划,2012至2015年,将规划开工建设南京—高淳、南京—和县、南京—天长、无锡—江阴—靖江线等4条线路,合计里程约161公里。
(1)近期规划在近期(2012-2015年)开工建设的4条线路是:南京-高淳线(南京南站-禄口机场段),加强禄口新城、禄口机场间的联系,连接南京都市圈的主要机场、车站等客流集散点;南京-和县线(南京南站-黄里段),加强南京市中心城区与西南部城镇的交通联系;南京-天长线(林场站-金牛湖段),重点支持南京都市圈城镇发展轴北部区域的经济发展;无锡-江阴-靖江线(无锡-江阴段),促进无锡、江阴两城市经济一体化发展。
(2)中期规划2016至2020年,规划建设南京—高淳(禄口机场—高淳段)、南京—句容、南京—仪征、无锡—宜兴、苏州—无锡硕放机场线等5条线路,合计里程约214公里。
(3)远期规划有关方面还将统筹研究南京—马鞍山、江阴—靖江、泰兴—常州线建设时机,适时启动建设。
“机场轻轨线”计划2014年通车据了解,宁高城际南京南至禄口机场段已动工,这一被称为“机场轻轨线”的部分计划在201 4年竣工通车。
如果按照南京市政府此前的计划,十二五期间要实现区区县县通轻轨。
15条线同时开建南京轨道交通迎“爆发”
RAIL TRANSIT 城轨交通50世界轨道交通2021.415条线同时开建南京轨道交通迎“爆发”◎ 本刊记者 戚亮不久前发布的南京市2021年城建计划显示,今年南京轨道交通年底前预计有15条线路同时开建。
其中,地铁11号线、宁马城际(南京段)、宁扬城际(南京段)、宁滁城际均为今年正式新开工建设项目,而2号线西延线和宁句城际则将在年内建成通车。
南京轨道交通建设将迎来史无前例的“爆发”年!南京修地铁不容易2019年,南京在运营地铁线路总里程达到378公里,这个数字当时仅次于北上广,居全国第四。
但此后的两年,南京一直没有新线开通。
这也让南京的老百姓有些着急——南京的地铁建设速度“慢”了?复杂的地质条件、文保的需要、老城区拆迁难度大等客观原因,是南京轨道交通建设的几大“减速器”。
在建的5号线三山街站,因施工需要,从2018年11月起便对升州路(中山南路至中华路段)进行罕见的为期3年的全封闭。
5号线三山街站为地下三层岛式结构,与地铁1号线换乘。
据绿地城投集团下属的绿地地铁五号线项目公司介绍,三山街地铁站所在地块位于《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确定的城南历史城区范围内,周边历史资源丰富,西北侧为国家级重点文保单位甘熙宅第和南捕厅历史文化街区,北面为省级文保单位净觉寺,南面为区级文保单位望鹤楼古民居和省级文保单位金沙井太平天国建筑,这样一来,施工区域周边可供施工的场地比较狭小。
而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众多、埋深较深,地质条件不利于工程快速推进,施工难度较大,且根据地下管线的复杂程度,前期工程预计施工周期较长。
为全力提速管线改排施工进度,只能采取封闭道路等临时管控措施。
7号线尖山路口站—尧化新村站盾构区间左线,短短1公里的盾构区间整整忙活了一年。
现场项目经理表示:尖尧区间让盾构机吃了个“复杂地质全家桶”——先后穿越上软下硬地层、软土层和全硬岩地层。
全硬岩地层对盾构机掘进强度、盾构刀片硬度要求极高,软土层又要求盾构机要有巧劲,“相当于在豆腐上雕花还要保证豆腐不掉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
及线网规划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评价单位: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建设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13.7
1.规划方案概述
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包括14 条线路,总里程约496km。
《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确立的南京市近期(2014~2020年)修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模达到215.7km,分别为:1 号线北延线(迈皋桥站至二桥公园站,全长7.2km,设5座地下站)、3 号线三期(吉印大道站至秣陵街道,全长 6.6km,设 2 座地下站)、4 号线二期(珍珠泉至中保站,全长10.7km,设4个站)、5 号线(将军路站至方家营站,全长37.2km,设车站29 座)、6 号线(栖霞山至南京南,全长32.1km,设站16 座)、7 号线(西善桥至仙新路,全长35.7km,设车站25座)、8 号线一期(麒麟镇至西善桥,全长29.8km,设16座车站)、9 号线(绿博园站至长途汽车东站,全长18.0km,设车站15座)、10 号线二期(安德门至王五庄,全长12.1km,设车站8 座)、11 号线(滨江村站至大桥北路站,全长26.3km,设13座车站)。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2.1.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从声环境保护的角度,部分地面线、高架线周围分布着噪声敏感建筑物,必须采取道床减振、设置声屏障或隔声窗等综合环境保护措施降低轨道交通对沿线声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只要在设计阶段合理选择设备的位置、型号,并辅以风道消声器及隔声措施,风亭、冷却塔噪声可控制到可接受水平。
车辆段与停车场内检修、洗车等作业噪声,只要合理布局,厂界噪声一般可满足2类区厂界标准。
2.2.振动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虽然地下线路的振动影响较突出,且沿线的既有或规划敏感建筑相对集中,但由于地铁振动的污染振动治理措施较为成熟,在规划实施中可根据沿线建设情况对待开发区域轨道交通线路两侧进行空间用地控制,必要时根据具体振动影响的程度选择相应的治理措施,轨道交通振动影响一般不会成为建设规划实施的制约因素。
(2)二次结构噪声源于轨道交通车辆与轨道的振动,降低轨道交通振动就可以相应减轻二次结构噪声影响,采取浮置板道床、弹性短轨枕等减振等措施也可以从根本上减轻二次结构噪声影响。
2.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本建设规划实施期间,施工期污水主要来自轨道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及由地表径流导致的污染物入渗;轨道交通运营期污水主要来自于沿线车站、控制中心、停车场和车辆段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2)建设规划实施后,各站点、控制中心、车辆段及停车场排放的污水量占南京市污水总处理能力的比重非常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也较小,基本不会增加南京市市政污水处理的负荷,对地表纳污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本次规划线路大都在主城区,为地下方式,线路工程占据一定的潜水含水层空间和一部分微承压含水层空间,一般不会占据承压含水层的含水空间。
部分线路走向与地下水径流方向相交,将形成对地下水流动的阻碍,局部改变地下水径流条件以及与河水的补排关系,但不会出现对地下水径流的阻断。
总体上,区域内地下水的径流总量将比自然状况略有减少,但不会对地下水的流场产生较大影响。
2.5.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经类比预测,南京市轨道交通110kV 地面主变电所产生的工频电磁场和无线电干扰均不会超过相关国家标准限值,对周边电磁环境影响不大。
地铁高架线电磁辐射对环境影响较小,电磁辐射对地铁高架线的布局不存在制约性。
2.6.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轨道交通运营对周围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地面风亭排风与地铁车辆段各设施排放污染气体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但影响较小。
2.7.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2.8.城市生态与景观影响分析
总体上看,本次建设规划线路各高架路段主要沿现有道路敷设,占用现状交通用地,沿线现状用地主要是学校、居民区、商业用地和绿地。
地下路段主要为
车站地上部分占地,车站基本位于现有或规划道路交叉口,对土地利用现状影响不大。
高架线路的建设基本不会对城市绿地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2.9.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能耗低、污染低、安全性高的轨道交通对促进南京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实施有利于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客运体系的形成,促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引导城市人口的重新分布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南京城市的空间布局。
本规划实施有利于改善南京市的旅游交通环境,提升国际地位。
规划实施有助于完善公共交通体系,改善市民的出行条件。
3.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噪声控制措施
轨道交通线路噪声污染治理措施概括起来包括声源、传播途径、与受声点防护措施三大类,声源控制是防治轨道交通噪声影响的最根本手段,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车辆、轨道及设备来实现;传播途径防治措施主要通过设置隔声屏障、消声器,种植绿化林带,合理进行建筑布局来实现;受声点防护措施有搬迁、改变敏感点功能和建筑隔声等。
根据轨道交通噪声治理经验,目前较常用的噪声治理措施为设置声屏障、消声器、进行轨道减振与建筑物合理布局,这些措施的采取对降低轨道交通噪声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而绿化林带、搬迁与功能置换等措施因增加了土地需求和工程造价,需因地制宜、谨慎采用;低噪声车辆、设备与轨道结构等先进技术的引进、研发与应用,应成为今后轨道交通噪声治理的主流方向。
规划线路的具体噪声治理措施,应根据项目实施时的声环境要求,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在项目环评中通过详细的分析论证确定。
(2)振动防治工程措施
根据地铁振动的产生机理,在车辆类型、轨道构造、线路条件等方面进行减振设计,将降低轮轨撞击产生的振动源强值,从根本上减轻轨道交通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即在车辆选型中,除考虑车辆的动力和机械性能外,还应重点考虑其振动指标,优先选择噪声振动值低、结构优良的车辆;铺设 60kg/m 重轨无缝线路,采用减振扣件(如 Lord 扣件、Vanguard扣件等),减振道床(如弹性短轨枕或支承块、浮置板道床、橡胶隔振垫等)等轨道结构振动控制措施。
轨道结构振动控制措施是目前轨道交通振动控制的主流方向,经过多年实践,其技术已日趋成熟。
规划项目的具体振动防护措施应在项目环评中根据当时的环境要求和经济技术水平确定。
(3)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保护措施
下一步设计中应注意轨道线路建设与相应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同步性,确保轨道交通附近区域污水管网于车场建成前完成敷设,保证各站段废水能够接入相应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地下水位的动态监测,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案,对施工降水尽量综合利用,防止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并实现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施工中若需要基坑降水,应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疏干排水方案,报南京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加强油类等施工材料的使用和管理,做好施工机械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可将施工作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的影响降至最小。
4.总体评价结论
《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及《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9 版)》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有利于南京市城市发展目标的实现。
建设规划拟定的10条轨道交通线路总体布局、敷设方式基本合理。
在进一步优化通过原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旧址等线路的具体线位或敷设方式后,并在下一步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落实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在依据报告书结论进一步优化调整、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措施的基础上,规划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规划目标和环境目标总体是合理的和可达到的。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和环境规划的角度,《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4-2020)及《南京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09 版)》基本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