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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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理论》课件

《经济法基础理论》课件
私法
涉及个人和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如合同法和公司法。
民法与商法
包括经济活动中的财产关系和交易关系,如民法和商法。
经济法的原则
1 平等自由
确保市场主体在经济活 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 自由。
2 公正公平
维护经济秩序的公正和 公平,保护弱势群体的 利益。
3 合理有序
构建有序的市场环境, 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法基础理论》PPT课件
经济法基础理论介绍 经济法基础概念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经济法的分类 经济法的原则 经济法的功能 经济法的发展和趋势
经济法基础概念
1 定义
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 经济行为的法律法规体 系。
2 基本内容
经济法包括市场经济秩 序、经济活动合规、财 产权保护等领域。
3 重要性
经济法的正确应用对于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 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3
数字经济时代
数字经济的崛起对经济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需求。
法律与经济的关系
互动性
法律和经济相互依赖,法律 规范经济行为,经济活动也 受法律的制约。
平衡性
法律的规制需要与经济的自 由发展相平衡,以确保社会 的长期稳定和繁荣。
促进性
合理的法律体系和良好的经 济环境相互促进,共同推动 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的分类
公法
涉及政府管理与经济活动的关系,如行政法和宪法。
经济法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功能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规范经济行为,创造良好 的发展环境。
维护交易安全
保护合同权益,提高交易的稳 定性和可靠性。
解决经济纠纷
提供有效的法律手段,解决经 济纠纷和争议。
经济法的发展和趋势
1

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理论课件

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理论课件

2、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经济法经济法 基础理论
❖ (1)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都是为了在经济领域内 发生作用,且是相互作用 。 区别: a、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是国家对经济生 活的协调和管理关系,它有管领性、公共性和干预性。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这种社会关系的特点,在于它的平等性、私人性和自 治性;
《经济法》基本教学环节及课程考核体系
经济法经济法 基础理论
❖教学环节 1、教师讲解和采用随堂讨论的方式,加强教
师和学生的互动 2、重点部分安排专题讨论并可以纳入考核 3、指定阅读文献
《经济法》基本教学环节及课程考核体系
经济法经济法 基础理论
❖考核与评价
本课程考核全部采用期末考试与平时成绩结合的评价方式, 平时成绩为专题讨论、作业或读书笔记,占30%, 期末成绩为闭卷笔试,占70%。 (以上比例以学校最后公布为准)
政府运用货币政策调节控制资金市场的货 币供应量(利息率的调整,央行对商业银行 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
政府综合运用税收、信贷政策及相应的法 律来调节社会资源在不同行业的配置;
例如:2005-2006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 宏观调控
《经济法》课程设置的目的
经济法经济法 基础理论
❖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近些年房价上涨成为老百姓最为关心的话 题之一,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多项宏观调控措 施。主要包括:
《经济法》课程设置的目的
经济法经济法 基础理论
❖结论
1、通过宏观调控和微观监管,政府越来越多地介入了私 权关系的调整。
2、各种经济法现象表现出以下共同点: (1)打破了传统的权利平等的观念,以身份的不平等为 基础,重新审视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打破了意思自治的观念,国家强制力直接或间接地 介入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行使、纠纷解决; (3)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 (4)注重对公共利益的保护。

经济法基本理论

经济法基本理论

经济法基本理论导言: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作为一门应用法学的学科,经济法不仅涉及国内经济活动,还涉及国际经济活动。

本文将介绍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经济法的定义、层次结构和基本原则等。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和规范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经济关系是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产生的利益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规范来维护经济活动的秩序和公平。

二、经济法的层次结构经济法的层次结构包括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对经济活动有着基本规范,如保护私有财产权和自由经济权等。

民法是民事法律的总称,主要调整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行政法是调整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理的法律体系。

经济法是具体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

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有着一些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公平原则、自由原则、效率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等。

1. 公平原则:经济法追求公平的分配和公平的竞争。

它要求在经济关系中公正地分配资源,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公平原则是经济活动的基础,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

2. 自由原则:经济法强调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即市场自由竞争。

自由原则强调市场主体的自由意愿和合同自由,保障市场的正常运作。

自由原则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3. 效率原则:经济法追求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它关注经济活动的效率和生产力的提高,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福利的提升。

效率原则是经济法与经济学相结合的重要基础。

4. 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强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原则要求经济活动在保护环境、消除贫困、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要保持经济的可持续性。

四、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具有一定的功能,主要包括规范功能、保护功能和调控功能等。

1. 规范功能:经济法通过制定和实施法规,规范经济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契约关系,确保经济活动的合法、公平、有序进行。

经济法概论之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概论之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概论之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论之经济法基础理论一、习题(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

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经济法的制度。

5.经济法律关系。

6.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7.经济法的内容。

8.经济权利。

9.经济义务。

(二)简述题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3.简述经济法的主要特征。

4.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5.简述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的区别。

6.简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征。

7.简述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种类。

8.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论述题1.试述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确立依据。

2.试述经济法调整的具体范围。

3.试述经济法基本原则和制度的关系。

4.试述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答案(一)名词解释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在干预和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与经济主体之间所产生的纵向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了实现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之间的平衡,保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长远重大的、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因素,实行干预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指导性的经济关系。

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贯穿于经济法制的全过程,并直接决定和指导经济法制的根本性准则。

4.经济法的制度,是指在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过程中,经济法主体应当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者行动准则。

5.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经济主体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6.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具体的经济活动,依法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7.经济法的内容,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具体的经济活动中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8.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依法可以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经济行为和要求其他经济法主体作出一定经济行为或者不作出一定经济行为的资格或者能力。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行为
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实现某种 经济目的所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因此, 也称为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和 经营行为。
智力成果又称非物质财富,是指人们从 事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包括知识产 权、专有技术和经济信息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 概念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
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包括:
其一,经济法主体有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 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
其二,经济法主体有过错,即违反经济法律规 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是因行为人主观 过错所造成。
(三)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经济法确认的,在追究违 法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时普遍适用的一项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 故意或者过失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司法原则。
1.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2.经济权利与经济责任相统一的 原则 3.遵循经济规律的原则
(三)经济法的作用
1.确认、规范和调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
2.明晰经济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
护其合法权益
3.维持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
4.促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与实施。 2.法律事实的存在和出现。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 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实依照其发生与当事人的意志有
(1)事件 (2)行为
四、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 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 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
1.经济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基础理论

经济法基础理论一、概述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活动中涉及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学科,它以调整经济关系为目标,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于社会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和保障作用。

二、经济法的特点和功能1. 特点经济法具有以下特点:•实用性强:经济法是以实际经济活动为基础的法律规则和制度,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动态性大:经济法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随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法律性弱:与一般民事法律相比,经济法律的法律性较弱,其主要依据是术语标准和行业惯例。

2. 功能经济法具有以下功能:•引导经济行为:经济法通过规范和引导经济主体的行为,保证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和有序性。

•维护经济秩序:经济法对经济秩序进行管理和维护,防止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发生。

•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法的规定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为经济主体提供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制定和适用均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保证经济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1. 自由竞争原则自由竞争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在自由竞争的前提下,各经济主体可以自由选择市场参与者和交易对象,形成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最大化效益。

2. 公正竞争原则公正竞争原则是经济法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它要求各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证公平交易和市场公正。

3.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它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约束力,要求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依法行使和保护各方的权利和利益。

4. 社会效益原则社会效益原则是经济法的政府导向的原则。

在经济活动中,必须考虑社会效益,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平衡,保证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社会公平。

四、经济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 经济学经济法与经济学是相互关联的学科。

经济学研究经济活动的规律和经济现象,而经济法则为经济学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框架。

经济法1基础理论

经济法1基础理论

用益物权的种类
根据用益物权的客体不同,可分为土 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 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
用益物权的取得
用益物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 继受取得两种。
用益物权的保护
为保护用益物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 《物权法》规定了物权请求权、侵权 损害赔偿等救济途径。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的概念
担保物权的种类
效率公平原则
经济法应当追求效率和公平的平 衡,既要促进经济发展,又要维
护社会公正。
在资源配置上,经济法应当促进 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率。
在收入分配上,经济法应当关注 社会公平,防止贫富差距过大。
社会本位原则
经济法应当以社会整体利益为 出发点和归宿,维护社会公共 利益。
在处理经济纠纷时,经济法应 当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 益。
05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概述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具有自愿性、平等性、 合法性等特征。
合同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双务合同与单 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
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合同订立的方式和程序

包括货币、有价证券、不动产 和动产等,是经济活动中最常
见的客体。
行为
如服务行为、劳务行为等,在 经济法律关系中表现为合同关
系。
智力成果
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是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客体

人身利益
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 、肖像权等,与人身密切相关
的经济利益。
04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概述

经济法基础理论(两篇)

经济法基础理论(两篇)

经济法基础理论(二)引言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关系中法律规则的总称,是法学和经济学的交叉学科。

经济法基础理论涵盖了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和制度,对于规范经济活动、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经济法基础理论的相关内容。

概述经济法基础理论是经济法的理论基础,是经济法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

它包括了经济法的性质、功能、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在实际应用中,经济法基础理论对于解决经济纠纷、保护市场秩序、优化资源配置等起着重要作用。

正文一、经济法的性质1.1 法律性质经济法属于法律范畴,具备法治属性。

它通过制定法律规则,调整经济关系,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1.2 经济性质经济法是服务于经济活动的法律,关注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经济利益的保护。

它与经济学相关,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

1.3 市场性质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和保障,它的发展与市场经济发展相互依存。

二、经济法的功能2.1 规范功能经济法通过制定规则和标准,指导经济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2 保护功能经济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防范经济犯罪等违法行为,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2.3 促进功能经济法通过制定激励政策、调节市场行为,推动经济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经济法的原则3.1 公平竞争原则经济法倡导公平竞争,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它通过制定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规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3.2 自由选择原则经济法尊重经济主体的自主权,保护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自由选择权。

3.3 动态平衡原则经济法要求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维持市场稳定,实现动态平衡。

它通过合理设计法律规则和调节措施,平衡不同利益诉求的关系。

四、经济法的规则体系4.1 宏观规则宏观规则指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

4.2 产业规则产业规则是指对具体行业领域进行规范的法律和法规。

它主要包括行业准入、监管和奖惩制度。

4.3 交易规则交易规则是指经济活动中涉及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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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经济、法律与经济法
经济活动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活动环节。

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始市场经济、古典市场经济和现代市场经济。

经济法最先使用:法国摩莱里的《自然法典》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基于社会整体利益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干预而形成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含义:(1)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

(2)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从而使其具有较强的权利属性。

(3)可以事前调整或事后调整社会整体利益。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特定的经济关系,具体指国家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干预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分为:市场主体经营关系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三、经济法的特征
综合性、经济性、干预性、政策性。

第二节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1、法律关系: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征:a.是一种意志关系。

b.由法律规范和调整的关系。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
c.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关系。

2、
·特征:(1)~是在经济领域中发生的意志关系。

(2)~是经济法规定和调整的法律关系。

(3)~是一种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4)~是具有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主体、客体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概念: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经济权利-权利主体义务权利-义务主体)
(1)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

(2)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担当者。

(3)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

·主体资格:法定取得和授权取得。

·主体范围:(主要企业)
经济决策主体、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经济组织内部机构(没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含义: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
·经济权利: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

(即可以:自己为或不为和要求他人为和不为)含义:(1)主体有权在法定范围内依自己的利益需要,根据自己的意志实施一定的经济行为。

(2)主体有权依法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

(3)在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或不能实现时,有权依法请求国家有关机关给予强制保护。

内容: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请求权。

·经济义务:
概念: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经济行为。

内容:贯彻国家的方针和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经济管理的职责;完成指令性计划;履行经济合同和协议;依法缴纳税金;不侵犯其他经济法主体的合法权益及其他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含义: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不可缺少)
·类型:物、行为、智力成果、经济信息。

注:在现实生活中,权利可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如土地使用权)
三、经济法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要求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依据;二是有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三是有法律事实出现。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终止的客观情况。

·经济行为:经济合法行为(经济管理行为、经营管理行为、行政执法等)和经济违法行为。

·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但能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终止的客观情况。

分为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
第三节物权与债权
一、物权
·概念: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1.物:处于人身之外,能够为人们支配且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实体。

·物分类:(1)动产和不动产(如洗衣机和房屋)
(2)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独一无二,不能被取代)
(3)主物和从物(主物:独立存在,与其它独立物结合存在)
(4)原物和孳息(原物:产生新的物孳息:因物或权益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和法定)2.物权特征:客体:以物为客体,且只能是特定物。

主体:就权利人而言,权利人主体是特定的,从义务人角度来看,义务人主体是不特定的,对世权。

内容:表现为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性。

3.物权分类:所有权(自物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动产和不动产有期和无期
拓:物权的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1)追及效力:物权成立以后,其标的物不论辗转到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可追及物的所在,而直接支配其物的效力。

(动产的善意取得—追及效力止于交易安全)
(2)优先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

物权并存时:时间优先
4.所有权
·含义: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完全性整体性弹力性永久性
·特别规定:征收与征用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
·善意取得制度:
(1)指从无权处分权人手中依法以合理价格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

(2)构成要件:A.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不知让与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
(不知包括事实上不知和应当不知)
B.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C.程序合法。

(3)后果:原始取得
二、债权
1.债的概念: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核心:请求权
2.债的法律关系的构成:
(1)主体特征:对人权
(2)客体:给付行为
(3)内容:包括债券和债务,通常表现为债权人的要求债务人的一定行为。

3.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享有的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的权利。

4.债权的特征:财产权请求权相对权有限期权
5.债的发生根据:
·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侵权行为:不法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行为。

第四节代理与时效
一、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特征:1.代理人在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
3.代理行为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4.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2.代理的种类、适用范围
·种类(1)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

(2)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3)指定代理:基于人民法院或权力机关的制定行为。

·适用范围: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
3.无权代理
·概念: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进行的行为。

·无权代理未经追认,由行为人(无权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可以追认,追人后,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

被代理人不能撤销追认。

·表见代理:行为人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称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行为有效。

4.不当代理
(1)失职。

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66条)(2)恶意串通。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代理事项违法。

代理人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被代理人知道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时效
1.诉讼时效的概念:消灭权利人胜诉权的一种制度。

(消灭时效)
2.诉讼时效的起止、中止、中断
(1)起算:普通失效(3年)最长时效(20年)从权利侵害之日算起。

(2)中止:(最后6个月)客观原因不能行使权利,暂停计算,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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