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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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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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推荐使用统计工具:控制图、失效模式和影响分析、根本原因分析。
第七节 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98版(只有1条):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
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
2010版GMP 基本要求单独设立相关章节, 明
确了在供应商审计和批准方面具体的要求,进一
步规范了供应商考核体系。
回顾分析物料质量检验结果、质量投诉和不
合格处理记录。如物料出现质量问题或生产
条件、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
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还应当
尽快进行相关的现场质量审计。
• 分析:文件中并未说明何种改变作现场质量
审计。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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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第二百六十五条
企业应当对每家物料
量管理部门,应当有清楚的说明,重大偏差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其
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并有调查报告。偏差调查报告应当由质量管理部
门的指定人员审核并签字。

企业还应当采取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类似偏差的再次发生。
• 分析:检验方法偏离需纳入偏差分类,SMP-PS-0008-04中
规定由车间主任会同有关人员调查,并未提及重大偏差由质
量审计应当有报告。
• 对应文件:SMP-QA-0003-01 主要物料供应商体系评估制度
• 分析:2010版GMP明确要求建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并强调主要物料供应
商(尤其是生产商)的质量体系进行现场质量审计,质量审计当有报告,
并增加考虑质量风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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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节 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预防措施。调查的深度和形式应当与风险的级别相适应。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系

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报卫生局版)

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报卫生局版)

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二节质量保证第三节质量控制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第三章机构与人员第一节原则第二节关键人员第三节培训第四节人员卫生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第二节生产区第三节仓储区第四节质量控制区第五节辅助区第五章设备第一节原则第二节设计和安装第三节维护和维修第四节使用和清洁第五节校准第六节制药用水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第一节原则第二节原辅料第三节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第四节包装材料第五节成品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第七节其他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第八章文件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二节质量标准第三节工艺规程第四节批生产记录第五节批包装记录第六节操作规程和记录第九章生产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第三节生产操作第四节包装操作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第四节变更控制第五节偏差处理第六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第九节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第一节原则第二节委托方第三节受托方第四节合同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第一节原则第二节发运第三节召回第十三章自检第一节原则第二节自检第十四章附则全文共十四章三百一十二条98版共十四章八十八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该体系应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四条企业应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企业应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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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物料与产品






第二节 原辅料 第一百一十条 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采取核对或检验等适当措 施,确认每一包装内的原辅料正确无误。 第一百一十一条 一次接收数个批次的物料,应当按批取样、检验、 放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只有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放行并在有效期或复验期 内的原辅料方可使用。 第一百一十六条 配制的每一物料及其重量或体积应当由他人独立进 行复核,并有复核记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于同一批药品生产的所有配料应当集中存放,并 作好标识。


随后,组织制定“附录”作为对无菌药品、非无菌药品、原 料药、生物制品、放射性药品、中药制剂等生产及质量管理 特殊要求的补充规定。 截至2004年6月30日,实现了所有原料药和制剂均在符合药品 GMP的条件下生产的目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历经5年修 订、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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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



第四节 使用和清洁 第八十二条 主要生产和检验设备都应当有明确的操 作规程。 第八十三条 生产设备应当在确认的参数范围内使用。 第八十四条 应当按照详细规定的操作规程清洁生产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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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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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五条 已清洁的生产设备应当在清洁、干燥的条 件下存放。 第八十六条 用于药品生产或检验的设备和仪器,应当 有使用日志,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清洁、维护和维修情 况以及日期、时间、所生产及检验的药品名称、规格和 批号等。 第八十七条 生产设备应当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标明设 备编号和内容物(如名称、规格、批号);没有内容物 的应当标明清洁状态。 第八十八条 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当搬出生产和质 量控制区,未搬出前,应当有醒目的状态标识。 第八十九条 主要固定管道应当标明内容物名称和流向。

药品生产岗前培训教材

药品生产岗前培训教材
1.使用对象:以人为使用对象。
2.使用方法:患者只能根据外包装进行辨认,而无法看到其内部质量 3.药品的使用方法、数量、时间等多种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使用效果,误 用不仅不能“治病”反而可能“致病”, 甚至危机生命。
我们的使命 我们作为药品的制造者,可以说是人类健康的保卫者,我们承担 着怎样的使命呢? ●在质量系统中我们承担着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在生产系统中,我们的任务是产品的实现。因此在生产过程中 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操作,严防污染、混淆、差错的发生。 由此可见,我们的使命就是确保生产的产品安全、有效、均一、 稳定。
第二部分:微生物知识
微生物(Microorganism) 通常是描述一切不借助显 微镜用肉眼看不见的微小 生物,包括病毒、细菌、 真菌、原生动物、和某些 藻类。
微生物的共同特点 (小、多、快、强、广) (1)体积小,面积大 (细胞以微米、纳 米来计算) (2)吸收多,转化快 (3)生长旺,繁殖快 如大肠杆菌 (4)适应强,易变异 如感冒病毒 (5)分布广,种类多
原因:1、未经过严格的临床前药理实验;
2、药厂隐瞒了不良反应报告;
第二章 认识GMP GMP的发展史 “反应停”事件促使了GMP的诞生。1963年,美国FDA颁布了世界 上第一部GMP。 我国GMP的发展史: 1982年,中国医药工业制定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在医 药行业推行。 1988年3月17日卫生部颁布了GMP,并于1992年发布了修订版。 1999年国家药品管理局又颁布了1998年修订版GMP。 2011年1月卫生部颁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水 水不只是用于生产中,还用于设施、设备清洗中。当带有大量尘 埃粒子和微生物的水用于生产或清洗设施、设备时,就转移到药 品上面,污染了药品。因此,用于药品生产的水必须经过处理, 以防止敌人通过水来污染产品。 切记:生产过程中纯化水和注射用水必须保持循环的目的就是为 了避免细菌的滋养、生长。 3、表面 载体。 4、人(我们自己) 1、我们对自己净化 2、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教材(PPT49张)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教材(PPT49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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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顺势药业
物料分类分库存放要求 原料、辅料及包装材料应分库存放,内包材与外包材应分库 或分区存放。 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品应单独分库存放,其验收、储存、 保管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液体原料与固体原料应分开贮存。挥发性物料要避免污染其 它物料。 有特殊要求的物料按规定条件贮存。 标签、说明书及其他已印刷好的包装材料应单独分库存放或 分柜存放。
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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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顺势药业
检验用试剂,试药,标准品,对照品,对照药材培养基,检定菌,检 定用细胞,检定用病毒,实验动物参照原辅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 5、清洁剂,消毒剂参照原辅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 6、注意其它易被忽视的物料的管理。如压缩空气,干燥气体 ,氮气,无菌空气等 7、应当:应该和必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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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顺势药业
第一百一十二条 仓储区内的原辅料应当有适当的标识,并至少标 明下述内容: (一)指定的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的物料代码; (二)企业接收时设定的批号; (三)物料质量状态(如待验、合格、不合格、已取样); (四)有效期或复验期。
新增条款
1、增加物料标示的要求,对于原辅料入库接收时应进行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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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
顺势药业
2、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管理要求: --审批部门:可以质量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质量管理部门审 核,质量负责人批准 --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采购 --企业应有“合格供应商清单”,作为物料购进,验收依据。 公司评估程序: 组成人员:质量受权人及质量保证部、生产技术部、供应部、生 产车间负责人 评估内容:证照资料、供货产品质量状况、合同履行情况、售后 服务情况、及时改进情况 评估完成,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下年度供应定点计划,报质量受权 人批准后实施。正常情况每年评估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

新版药企2010新版GMP实用培训材料整理课件.doc

新版药企2010新版GMP实用培训材料整理课件.doc

药企2010新版G M P实用培训材料整理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新版GMP简述第二部分:新版GMP学习体会探讨第三部分:实施新版G M P的困难第四部分:新版GMP中术语的含义第一部分:新版GMP简述什么是G M 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是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Drugs的简称。

*是在生产全过程中,用科学、合理、规范化的条件和方法来保证生产优良药品的一整套科学管理方法。

*十四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三章机构与人员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五章设备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第七章确认与验证第八章文件管理第九章生产管理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第十三章自检第十四章附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质量风险管理: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机构与人员*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关键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生产管理负责人资质: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质量管理负责人资质: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2010版GMP培训--第7章-确认与验证管理

2010版GMP培训--第7章-确认与验证管理

一、确认与验证的概念
•确认 ☞ •验证☞
确认--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
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 列活动。♥
项目
确认
表7–1 确认和验证对比
验证
方式 获取数据证实满足预期用途和应用要求 提供数据证实满足规定要求
再验证是指指工艺、程序、系统、设备经过验证并在使用一个阶段以后,以及某些 要素发生改变时所进行的验证。目的在于证实已验证状态没有发生飘移而进行的验 证。
一、文件内容
验证文件主要包括验证计划、验证方案、验证报告、验证总结、验证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文档资料。 1.验证计划 2.验证方案 3.验证原始记录 4.验证报告 5.验证总结
三、确认与验证的作用
药品生产企业实施确认和验证,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 保证和提高了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 保证了厂房设施、设备、物料、程序、生产过程或系统处于最佳状态; 保证了新项目及其厂房设施、设备、工艺、物料、规程、生产过程、检验方 法或系统等变更后的可靠性; 有利于消除隐患,降低质量风险。
即提供下列书面证据: 厂房、设施、设备、工艺和检验方法设计符合预定用途和GMP规范; 厂房、设施和设备的建造、安装符合设计标准; 厂房、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正常并符合设计标准; 厂房、设施、设备在正常操作方法和工艺条件下能够持续符合标准; 物料选择和采购符合GMP规范和标准; 所有检验的方法可靠并符合GMP规范; 能够按设计的工艺参数能够持续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产品。
课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技术》 教材:新版GMP实务教程
第七章 确认与验证管理
制药工程学院

GMP质量管理规范偏差处理

GMP质量管理规范偏差处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培训教材)偏差处理一概述偏差:是指批准的指令或规定的标准的偏离。

是指产品检验,生产、包装或贮存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偏离批准的规程、处方、质量标准、趋势、设备或非参数非计划性差异。

偏差可能会影响生产物料的纯度、强度、质量、功效或安全性,也可能会影响用于生产、储藏、产品分发,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已验证的设备或工艺。

偏差管理:是指对生产或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或怀疑存在的可能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偏差的处理程序。

即根据现场、现物、现实、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通过PDCA循环,即计划---执行---检验---处理来进行改进的盒创新。

从而促进组织的整合能力和应变能力。

建立偏差调查管理程序有利于产生偏差批次产品经过调查后得出正确的处理,及时纠正产生偏差的原因,通过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事件的再次发生。

偏差分析是通过审核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现场考察、人员询问等方式,研究发生偏差的原因,随之展开实验室调查、生产过程调查和相关批次的质量追朔,进行偏差性质的分析和质量造成影响的评估并决定放行与否,同时探索更优化的工艺条件、生产、质量管理流程的过程。

严差确认是指根据事先规定的标准程序,对偏差有效性进行确认的过程。

在实验室偏差中即确认为OOS或是OOE,在全面偏差调查中即确认为生产工艺偏差或是非生产工艺偏差。

偏差评估是指偏差经过确认后进人调查阶段,调查必须是完全的、及时的,不带有任何偏见,记录是完整和规范的。

偏差管理作为一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手段,对提升质量管理理念、提高质量改进的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

二、偏差管理(一)偏差管理的目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任何偏离预定的生产工艺、物料平衡限度、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操作规程等的情况,均应有记录,并立即报告主管人员及产量管理部门,应有清楚的解释或说明,重大偏差应由质量管理部门会同其他部门进行彻底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2010年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员》培训讲义

2010年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员》培训讲义

1、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如专业知识、药政法规知识,并常常关注药品新法规。
2、现场QA,一定要熟悉工艺流程、掌握工艺关键控制点,使生产工艺符合药品 注册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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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述
GMP即“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许多行业都有各自的GMP,如医疗器械、保健食 品、化妆…… 药品生产是世界上责任最重大的工作之一,需要很强的责任心。因为药品作为人们维 持正常生活的必须品,与人类的健康生活息息相关。 GMP是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的最低要求。GMP是良好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标准, 也是各国政府当局对药品生产企业全过程有效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技术法规。 2010版GMP2011年3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 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无菌制品(血液、疫苗、注射剂)应在2013年12月31日 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生产应在 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不符 合要求的企业,在上述期限后不得继续生产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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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生产记录: 指令:批生产指令、批包装指令、工艺技术指令、其他操作指令。 操作:各工序操作、计算(数量、物料平衡…)、复核记录等。 监控:生产现场与卫生监控、工艺核查记录、过程放行记录、清场合格证等。 检验: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成品检验报告单等。 审核:生产部批记录审核记录、质量保证部批记录审核记录、产品放行单等。 其他:异常情况(偏差)处理记录、不合格品处理等。 QA管理重点:文件体系建立 文件审核 文件管理 文件培训 现场QA监控重点:现行文件 记录填写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GMP)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 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风险管理 产品质量

2010版GMP培训--第8章-文件管理

2010版GMP培训--第8章-文件管理

GMP(2010年修订)第八章 文件
第三节 工艺规程 第一百六十八条 每种药品的每个生产批量均应当有经企业批准的工艺规程,不同药品规格的每种包装形式均应当有各自的包装操 作要求。工艺规程的制定应当以注册批准的工艺为依据。 第一百六十九条 工艺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应当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修订、审核、批准。 第一百七十条 制剂的工艺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一)生产处方: 1.产品名称和产品代码; 2.产品剂型、规格和批量; 3.所用原辅料清单(包括生产过程中使用,但不在成品中出现的物料),阐明每一物料的指定名称、代码和用量;如原辅料的用量 需要折算时,还应当说明计算方法。 (二)生产操作要求: 1.对生产场所和所用设备的说明(如操作间的位置和编号、洁净度级别、必要的温湿度要求、设备型号和编号等); 2.关键设备的准备(如清洗、组装、校准、灭菌等)所采用的方法或相应操作规程编号; 3.详细的生产步骤和工艺参数说明(如物料的核对、预处理、加入物料的顺序、混合时间、温度等); 4.所有中间控制方法及标准; 5.预期的最终产量限度,必要时,还应当说明中间产品的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限度; 6.待包装产品的贮存要求,包括容器、标签及特殊贮存条件; 7.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 (三)包装操作要求: 1.以最终包装容器中产品的数量、重量或体积表示的包装形式; 2.所需全部包装材料的完整清单,包括包装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类型以及与质量标准有关的每一包装材料的代码; 3.印刷包装材料的实样或复制品,并标明产品批号、有效期打印位置; 4.需要说明的注意事项,包括对生产区和设备进行的检查,在包装操作开始前,确认包装生产线的清场已经完成等; 5.包装操作步骤的说明,包括重要的辅助性操作和所用设备的注意事项、包装材料使用前的核对; 6.中间控制的详细操作,包括取样方法及标准; 7.待包装产品、印刷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计算方法和限度。

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讲义

2010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讲义

3 、现场检查
对通过资料审查的单位,制定现场检查方案,组织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流程:首次会议—现场调查取证—综合评定—未次会议),报告审核
4 、认证批准 经局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颁发《药品 GMP 证书》,并予以公告。 《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5 年。 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 GMP 证书》有效期为 1 年。
第四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GMP核心内容:防止污染和差错(4字) 使药品能安全、质量可控
那些方面的因素能够造成污染和差错 可总结为:人、机、料、法、环五大方面。
GMP对五大因素的基本要求
物料
人员
环境
药品质量
机器

(规程)
1、人员
GMP在第2章的标准要求: 第二十九条 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
第二条 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当涵盖影响药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包括确保 药品质量符合预定用途的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部活动。
第三条 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 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 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 业规范。
gmp提供了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药品生产必须符合gmp的要求,药品质量必须 符合法定标准。
二、GMP的产生与历史背景
• A、惨痛的历史教训
回顾二十世纪医药领域的重大发明,相继有阿司匹林、磺酰胺、青霉素、避孕药、胰岛素 等代表药物问世,它们在人类医疗保健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甚至可以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然而,“药”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另一面——“不良反应”,也让人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含封面与目录_c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含封面与目录_c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质量管理 (1)第一节原则 (1)第二节质量保证 (1)第三节质量控制 (2)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 (2)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3)第一节原则 (3)第二节关键人员 (3)第三节培训 (5)第四节人员卫生 (5)第四章厂房与设施 (6)第一节原则 (6)第二节生产区 (6)第三节仓储区 (7)第四节质量控制区 (8)第五节辅助区 (8)第五章设备 (9)第一节原则 (9)第二节设计和安装 (9)第三节维护和维修 (9)第四节使用和清洁 (9)第五节校准 (10)第六节制药用水 (10)第六章物料与产品 (11)第一节原则 (11)第二节原辅料 (12)第三节中间产品和待包装产品 (12)第四节包装材料 (13)第五节成品 (13)第六节特殊管理的物料和产品 (13)第七节其他 (13)第七章确认与验证 (14)第八章文件管理 (15)第一节原则 (15)第二节质量标准 (16)第三节工艺规程 (17)第四节批生产记录 (18)第五节批包装记录 (18)第六节操作规程和记录 (19)第九章生产管理 (20)第一节原则 (20)第二节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 (21)第三节生产操作 (21)第四节包装操作 (21)第十章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23)第一节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 (23)第二节物料和产品放行 (26)第三节持续稳定性考察 (26)第四节变更控制 (27)第五节偏差处理 (28)第六节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8)第七节供应商的评估和批准 (29)第八节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30)第九节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31)第十一章委托生产与委托检验 (31)第一节原则 (31)第二节委托方 (31)第三节受托方 (32)第四节合同 (32)第十二章产品发运与召回 (33)第一节原则 (33)第二节发运 (33)第三节召回 (33)第十三章自检 (34)第一节原则 (34)第二节自检 (34)第十四章附则 (3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中国GMP2010版培训材料(李永康2011.3.10)

中国GMP2010版培训材料(李永康2011.3.10)
• 第六条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 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 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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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特点4:明确了关键人员的职责要求
关键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 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对关键人员增加了职责的要求。
关于二级质量受权力的讨论: 规定: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 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 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 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 量检验工作。 问题:我们的二级质量受权人是否能符合要 求?检查时是否会受到挑战?如何达标需要我 们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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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特点6 :引入质量风险管理理念 好的风险管理能确保产品的高质量
开发
生产
发运
患者
通过: 识别 并 控制 潜在的质量问题
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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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控制
解读特点6:药企主要的质量风险因素
设计质量缺陷
在研发、临床试验中没被发现的药物毒性和副作用。 设计工艺难以有效地转化为生产工艺。
生产质量缺陷
威胁健康甚至生命的杂质或异物对药品的污染。 在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可能误导病人的不正确标记和说明。 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或过量。 由原料原因、生产过程、贮运过程,漏检错判产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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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首先需要做的二项工作
本次培训后将《公司与2010版GMP的差距》和 《1998版与2010版中国GMP对照》电子版发给 相关的部门。请各部门要针对与部门相关的 GMP条款进行培训并考试。人力资源部要纳入 培训考核。 各部门要在《公司与2010版GMP的差距》的基 础上,再找差距,并制定出改进计划,经主管 副总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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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培训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培训

0.2 ppm
《中国药典》2010年版纯化水检验项目及标准
检验项目 纯化水标准
检验项目 纯化水标准
酸碱度 符合规定
易氧化物 符合规定
硝酸盐 ﹤0.000 006%
不挥发物 1mg/100ml
亚硝酸盐 ﹤0.000 002%

﹤0.000 03%
电导率
符合规定,不同温度有 不同的规定值,
重金属 微生物限度 总有机碳
• 饮用水使用范围:药品包装材料粗洗用水、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清洗、浸 润、提取等用水。《中国药典》同时说明,饮用水可作为药材净制时的漂 洗、制药用具的粗洗用水。除另有规定外,也可作为药材的提取溶剂。
• 纯化水使用范围:非无菌药品的配料、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器具和包装 材料最后一次洗涤用水、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制备注射用水的水 源、直接接触非最终灭菌棉织品的包装材料粗洗用水等。纯化水可作为配 制普通药物制剂用的溶剂或试验用水;可作为中药注射剂、滴眼液等灭菌 制剂所用饮片的提取溶剂;口服、外用制剂配制用溶剂或稀释剂;非灭菌 制剂用器具的精洗用水。也作为非灭菌制剂所用饮片的提取溶剂。纯化水 不得用于注射剂的配制与稀释。
• 注射用水使用范围:直接接触无菌药品的包装材料的最后一次精洗用水、 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直接接触无菌原料药的包装材料的最后洗涤用 水、无菌制剂的配料用水等。注射用水可作为配制注射剂、滴眼液等的溶 剂或稀释剂及容器的精洗。
• 灭菌注射用水使用范围:用于灭菌粉末的溶剂或注射剂的稀释剂。其质量 应符合灭菌注射用水项下的规定。
途和本规范的要求; • (二)安装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建造和安装符合
设计的要求; • (三)运行确认应当证明厂房、设施、设备的运行符合设计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教材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教材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教材第一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概述1.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定义和目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是一套系统化的工作流程,用于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其目的是确保药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能够符合法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标准,提高药品的质量水平。

1.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重要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 提高药品的质量水平,增强药品的竞争力。

- 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避免违法违规的风险。

- 建立和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增强市场信任度。

1.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质量导向、风险管理、持续改进和合规可追溯。

这些原则是保障药品生产质量的基石,也是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章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2.1 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组成部分•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应该由一系列文件和程序构成,确保整个药品生产过程能够有序进行,各个环节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范和记录表等。

2.2 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步骤•制定质量管理体系的目标和原则。

•编写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等文件。

•制定操作规范和记录表。

•建立内部审核和持续改进机制。

第三章药品生产质量的管理流程3.1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流程图以下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流程图: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流程图graph TDA{生产准备} --> B(原辅材料采购和检验)B --> C(药品生产)C --> D(药品包装)D --> E(商品检验)E --> F(合格药品入库)3.2 各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记录要求•原辅材料采购和检验:要求对原辅材料进行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同时要求进行材料的检验和验收记录。

•药品生产:要求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测,记录生产过程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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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2011年02月12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79 号《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已于2010年10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体系。

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原则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目标,将药品注册的有关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的所有要求,系统地贯彻到药品生产、控制及产品放行、贮存、发运的全过程中,确保所生产的药品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

第六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当确保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不同层次的人员以及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共同参与并承担各自的责任。

第七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人员、厂房、设施和设备,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节质量保证第八条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企业必须建立质量保证系统,同时建立完整的文件体系,以保证系统有效运行。

第九条质量保证系统应当确保:(一)药品的设计与研发体现本规范的要求;(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活动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管理职责明确;(四)采购和使用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正确无误;(五)中间产品得到有效控制;(六)确认、验证的实施;(七)严格按照规程进行生产、检查、检验和复核;(八)每批产品经质量受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九)在贮存、发运和随后的各种操作过程中有保证药品质量的适当措施;(十)按照自检操作规程,定期检查评估质量保证系统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一)制定生产工艺,系统地回顾并证明其可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二)生产工艺及其重大变更均经过验证;(三)配备所需的资源,至少包括:1.具有适当的资质并经培训合格的人员;2.足够的厂房和空间;3.适用的设备和维修保障;4.正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标签;5.经批准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6.适当的贮运条件。

(四)应当使用准确、易懂的语言制定操作规程;(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能够按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六)生产全过程应当有记录,偏差均经过调查并记录;(七)批记录和发运记录应当能够追溯批产品的完整历史,并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八)降低药品发运过程中的质量风险;(九)建立药品召回系统,确保能够召回任何一批已发运销售的产品;(十)调查导致药品投诉和质量缺陷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质量缺陷再次发生。

第三节质量控制第十一条质量控制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文件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物料或产品在放行前完成必要的检验,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一)应当配备适当的设施、设备、仪器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有效、可靠地完成所有质量控制的相关活动;(二)应当有批准的操作规程,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的取样、检查、检验以及产品的稳定性考察,必要时进行环境监测,以确保符合本规范的要求;(三)由经授权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取样;(四)检验方法应当经过验证或确认;(五)取样、检查、检验应当有记录,偏差应当经过调查并记录;(六)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和检验,并有记录;(七)物料和最终包装的成品应当有足够的留样,以备必要的检查或检验;除最终包装容器过大的成品外,成品的留样包装应当与最终包装相同。

第四节质量风险管理第十三条质量风险管理是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沟通、审核的系统过程。

第十四条应当根据科学知识及经验对质量风险进行评估,以保证产品质量。

第十五条质量风险管理过程所采用的方法、措施、形式及形成的文件应当与存在风险的级别相适应。

第三章机构与人员第一节原则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

企业应当设立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履行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职责。

质量管理部门可以分别设立质量保证部门和质量控制部门。

第十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参与所有与质量有关的活动,负责审核所有与本规范有关的文件。

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将职责委托给其他部门的人员。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并具有适当资质(含学历、培训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明确规定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的职责。

岗位职责不得遗漏,交叉的职责应当有明确规定。

每个人所承担的职责不应当过多。

所有人员应当明确并理解自己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要求,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包括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

第十九条职责通常不得委托给他人。

确需委托的,其职责可委托给具有相当资质的指定人员。

第二节关键人员第二十条关键人员应当为企业的全职人员,至少应当包括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可以兼任。

应当制定操作规程确保质量受权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企业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干扰。

第二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

为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生产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当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合理计划、组织和协调,保证质量管理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二条生产管理负责人(一)资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三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年的药品生产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1.确保药品按照批准的工艺规程生产、贮存,以保证药品质量;2.确保严格执行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各种操作规程;3.确保批生产记录和批包装记录经过指定人员审核并送交质量管理部门;4.确保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5.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验证工作;6.确保生产相关人员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三条质量管理负责人(一)资质: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药品质量管理经验,接受过与所生产产品相关的专业知识培训。

(二)主要职责:1.确保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符合经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2.确保在产品放行前完成对批记录的审核;3.确保完成所有必要的检验;4.批准质量标准、取样方法、检验方法和其他质量管理的操作规程;5.审核和批准所有与质量有关的变更;6.确保所有重大偏差和检验结果超标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处理;7.批准并监督委托检验;8.监督厂房和设备的维护,以保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9.确保完成各种必要的确认或验证工作,审核和批准确认或验证方案和报告;10.确保完成自检;11.评估和批准物料供应商;12.确保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投诉已经过调查,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13.确保完成产品的持续稳定性考察计划,提供稳定性考察的数据;14.确保完成产品质量回顾分析;15.确保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通常有下列共同的职责:(一)审核和批准产品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等文件;(二)监督厂区卫生状况;(三)确保关键设备经过确认;(四)确保完成生产工艺验证;(五)确保企业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过必要的上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培训内容;(六)批准并监督委托生产;(七)确定和监控物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八)保存记录;(九)监督本规范执行状况;(十)监控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

第二十五条质量受权人(一)资质: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二)主要职责:1.参与企业质量体系建立、内部自检、外部质量审计、验证以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产品召回等质量管理活动;2.承担产品放行的职责,确保每批已放行产品的生产、检验均符合相关法规、药品注册要求和质量标准;3.在产品放行前,质量受权人必须按照上述第2项的要求出具产品放行审核记录,并纳入批记录。

第三节培训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指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工作,应当有经生产管理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审核或批准的培训方案或计划,培训记录应当予以保存。

第二十七条与药品生产、质量有关的所有人员都应当经过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当与岗位的要求相适应。

除进行本规范理论和实践的培训外,还应当有相关法规、相应岗位的职责、技能的培训,并定期评估培训的实际效果。

第二十八条高风险操作区(如:高活性、高毒性、传染性、高致敏性物料的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专门的培训。

第四节人员卫生第二十九条所有人员都应当接受卫生要求的培训,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卫生操作规程,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的风险。

第三十条人员卫生操作规程应当包括与健康、卫生习惯及人员着装相关的内容。

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的人员应当正确理解相关的人员卫生操作规程。

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卫生操作规程的执行。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对人员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健康检查,以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体表有伤口、患有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第三十三条参观人员和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区和质量控制区,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对个人卫生、更衣等事项进行指导。

第三十四条任何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均应当按照规定更衣。

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当与所从事的工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第三十五条进入洁净生产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

第三十六条生产区、仓储区应当禁止吸烟和饮食,禁止存放食品、饮料、香烟和个人用药品等非生产用物品。

第三十七条操作人员应当避免裸手直接接触药品、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设备表面。

第四章厂房与设施第一节原则第三十八条厂房的选址、设计、布局、建造、改造和维护必须符合药品生产要求,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便于清洁、操作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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