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
洛克与卢梭教育思想的异同
是他 们 的教育 所决 定 的 。 ”正 如 洛 克所 言 , 教 育在 人 类 是要 用这f o l , 理 性 之 光 去 启 迪 人类 , 去 照 亮 中世 纪 宗 教
发展 史上起 着举 足轻 重 的作 用 。 洛克 与 卢梭 以各 自适 神学 布下 的黑 暗 和 愚 昧 。 “ 理性 是 人 的心 智 中最 高 贵 应 时代需 求 的 教育 理 念 , 为 教 育界 的发 展 翻开 了崭 新 的能力 , 也是 将 人 引 向 真 理 和 神 意 的 道路 ” 。作 为 启
在文 艺 复兴 运 动 的推 动 下 , 自然 科 学 取 得 巨大 进 展, 人们掌 握 了 丰 富 的 知识 , 开 始 认 识 到 教 会 的时 弊 ,
随着 西方 资 本 主 义 经 济 的发 展 和 资 产 阶 级 队伍 的壮
把 人们 引 向光 明 , 极 大 地 推动 了启 蒙 运动 大, 新兴 资产 阶 级 要 求 摆脱 封 建专 制 统 治 和教 会 压 迫 光驱 散黑 暗 , 的愿望 日益 强 烈 , 首 先 在 思 想 领 域 展 开 了 反 对封 建专 的蓬勃发 展 。洛克 与卢 梭 的主 要成 就 或许 在 哲学 以及 但他 们在 教育 领 域 的 贡献 也是 不 容小 觑 的 。 制统 治 和教 会 思 想束 缚 的斗 争 , 掀 起 了轰 轰 烈 烈 的启 政 治领域 ,
摘 要: 洛克与卢梭是十七 、 十八世 纪欧洲思想运动 的先行者 , 他 们同处于启 蒙运动 的大背景 下 , 提倡理性 , 主张 自由平
等, 但他们的教 育思想在许 多方 面的不 同却是显 而易见的。洛克以绅 士教 育培养英 国新贵族 , 卢梭提 倡 自然教 育塑造 “自
然人 ” , 他们 “ 入世 ” 与 “出世 ” 的 思 想 体 现得 淋 漓尽 致 。他 们 以各 自的教 育 方 式 体 现 着 自己的 思 想 , 对 当 时乃 至后 世 都 产 生
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观点比较
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对后世的影响
霍布斯的政治 哲学对现代国 家主权理论的
影响
01
• 为现代国家的权力分配和行 使提供了理论依据
霍布斯的政治 哲学对现代国 际关系的影响
02
• 为现代国际秩序的维护和国 际合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03
洛克的自然权利政治哲学
洛克的自然状态理论及其人性观
洛克的自然状态理论
• 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和 拥有自然权利的 • 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国家的任务是 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02
霍布斯的人性观
• 认为人类本性是自私、贪婪和好斗的, 需要通过法律和道德来约束
霍布斯的契约论观点及其国家主权
霍布斯的国家主权观
• 国家主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民无权反抗 • 国家主权是国家稳定、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基础
霍布斯的契约论观点
• 人们通过契约将全部权力交给国家,国家拥有绝对主权 • 国家的任务是维护人民的安全、实现社会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
洛克的政治哲学对后世的影响
洛克的政治哲 学对现代政治 制度的影响
01
• 为现代国家的权力分配和行 使提供了理论依据
洛克的政治哲 学对现代法治 观念的影响
02
• 为现代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 了理论支持
04
卢梭的民主共和政治哲学
卢梭的自然状态理论及其人性观
卢梭的自然状态理论
• 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 由、平等和善良的 • 人们通过契约建立国家,国 家的任务是实现人民的共同意 志和公共利益
社会契约论的发展
• 从霍布斯的绝对主义到洛克的自然权利,再到卢梭的民主共和,观点逐渐演变 • 不同哲学家对社会契约论的理解和阐述各有侧重,形成了多样的政治哲学体系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洛克与卢梭是十七、十八世纪欧洲两位著名的哲学家及政治理论家。
他们都是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之一,他们的政治思想对欧美的民主制度及人权观念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两人对于人民主权的思想有共性,但又各有特色。
首先,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主要体现在其代表作《论政府》中。
他认为人民具有天赋的自然权利,其中包括自由、生命以及财产等权利。
政府的唯一目的就是保护人民的这些天赋权利,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授权。
洛克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基本观点:政府是由人民组成的,政府只有在人民授权下才能合法地行使权力。
人民可以撤销政府的授权或者终止政府的职能,如果政府违反了人民的天赋权利。
这就是人民主权理论的核心。
洛克的人民主权理论在美国革命和法国大革命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其次,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则主要体现在《社会契约论》中。
卢梭认为,人类在原始状态下是自由和平等的,然而,人类在生活中会遇到矛盾和冲突,为了解决这些矛盾,人们需要创建政府,政治权力来自人民,政治领袖的职责就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卢梭主张的是直接民主,强调通过广泛的民主参与来实现人民主权。
卢梭对人民主权的坚持,不仅是对王权神授说的反对,而且是对法国封建贵族统治的挑战,成为法国革命的基础思想之一。
总的来说,洛克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的共同点是:政治权力的来源在于人民,只有在人民授权下的政治权力才是合法的;同时,他们都把创造政府看作是一种社会契约,而且认为政府的职责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天赋权利。
不同的是,洛克更关注的是政府的职能及其宪政设计,而卢梭则更注重政府与人民的直接联系,认为人民必须直接参与到政治决策中。
总的来说,两位哲学家的人民主权思想都对现代的民主制度及人权观念的进一步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民主权的概念及其意义。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洛克与卢梭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两位重要思想家,他们对于人民主权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洛克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有着许多相似之处,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通过对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进行比较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关于人民主权的异同之处。
我们先来看看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
洛克是英国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政治思想对于后世的政治制度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论政府》一书中,洛克提出了他的人民主权思想。
他认为人民是主权的源头,政府应该建立在人民的意志基础之上,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在洛克看来,人民应该通过契约的方式设立政府,并且保留一定的权利来限制政府的权力,当政府违反了契约,侵犯了人民的自然权利时,人民有权利废除政府,甚至推翻政府。
这种人民主权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为后来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民主制度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支持。
与洛克不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又体现了一些不同的特点。
卢梭是法国启蒙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政治思想对于法国革命的发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提出了他的人民主权思想。
他认为人民应该是主权的拥有者,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但是与洛克不同的是,卢梭更加强调一种社会契约的意识形态,即人民应该服从普遍意志而不是个人意志。
在卢梭看来,人民应该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设立政府,并且服从普遍意志,即国家的意志,而不是个人的意志。
在这种思想下,政府对人民的监督是通过普遍意志而不是个人的意志来实现的,这也体现了卢梭思想中的一种集体主义色彩。
尽管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存在一些差异,但是在根本的目标上是一致的,那就是都认为政府的合法性应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一定的限制,人民有时甚至有废除政府的权利。
这种人民主权思想在为现代民主政治的建立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也对后世的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洛克和卢梭都是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时期的重要思想家,他们的思想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变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两位思想家的人民主权思想在当时的政治体制中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力,也为后世的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撑。
本文将试论洛克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探讨他们对于民主政治的理解和贡献。
我们来看看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
洛克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和限制。
在《论政府的两篇论文》中,洛克提出了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权力是来源于人民的自愿契约,政府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他主张政府应当是立法者和行政者之间的分立,以及各个分支之间的相互制衡。
洛克的人民主权观念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他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和限制。
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对于后世的民主制度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思想成为了近代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石之一。
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则展现出了不同的特点。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明确提出了“一切权力都归社会,那么权力的行使将是公正的,因为只要有了这个权力的归属,我们就可以假定一切运作都会循规蹈矩。
”的论述,这一思想与洛克有所不同。
卢梭认为政府应当是由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社会契约的产物,政府的权力来自于全体人民的授权,政府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
他主张人民应当具有直接民主权,可以通过全体投票的形式直接参与政治决策。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强调了人民的直接参与和控制政治事务的重要性,对于后世的民主政治体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洛克和卢梭都是民主政治理论的重要思想家,他们在人民主权思想方面有着不同的贡献。
洛克强调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人民的监督和限制,而卢梭则主张人民应当具有直接民主权,可以通过全体投票的形式直接参与政治决策。
两位思想家的人民主权思想对于后世的民主政治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们的思想为民主政治的理论和实践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支持。
高三历史第二轮复习:4.18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2.辛亥革命前后反对专制、追求民主的斗争 (1)“预备立宪”的骗局,使清朝专制统治空前孤立。 (2)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后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并颁布《临时约法》。 (3)袁世凯专权,并企图复辟帝制,资产阶级革命派发 起二次革命与护国运动、护法运动。
3.辛亥革命对中国近代民主进程的作用 (1)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使民 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 (2)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 《临时约法》。
(1)据材料,概括指出伦敦华侨支持袁世凯为临时大总 统的理由。 (2)结合史实,说明伦敦华侨建立“共和立宪国”的愿 望是否真正得以实现。
解析:本题考查辛亥革命前后中国争取民主共和的斗 争。第(1)问,可以从对内稳定局势、对外避免干涉等角度 解答;第(2)问,“说明”重点从袁世凯就任大总统的后果 来回答。
3.议会与国王冲突的原因 (1)英王实行无议会统治,推行反动政策,迫害清教 徒。 (2)国王在征税问题上更加肆无忌惮。
4.英国民主与专制斗争的反复性 (1)表现:议会斗争、军事斗争、双方妥协、宫廷政变 等。 (2)原因 ①资本主义处于工场手工业时期,资产阶级力量相对弱 小。 ②斯图亚特王朝掌握国家大权,力量上占优势。 (3)认识:新的社会制度的诞生不是一帆风顺的;新的 社会制度必然经过多次斗争才能战胜旧的社会制度。
材料二 中国国民党在国民大会未举行以前,为准备实 施宪政起见,修改国民政府组织法„„ (二)国民政府委员由国民政府主席就中国国民党内外人 士选任之。 (三)国民政府委员会为政府之最高国务机关。
附注: (一)国民政府主席提请选任各党派人士为国府委员时, 由各党派自行提名,但主席不同意时,由各该党派另提人 选。 (三)国府委员名额之半,由国民党人员充任,其余半 数,由其他各党派及社会贤达充任,其分配另行商定。 ——摘自《政协会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 (1946年1月28日)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洛克(John Locke)和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欧洲著名的政治哲学家,他们对人民主权的思想有着重要的贡献。
洛克强调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并主张保护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
而卢梭则更强调社会契约的理论,认为国家的权力来自普遍意愿和一致合意的人民。
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可以追溯到他的著作《论人的理解》和《政府论》。
在《论人的理解》一书中,洛克提出了人人都有自然权利的观点。
他认为每个人都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并主张政府的唯一目的是保护这些权利。
洛克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政府应该遵守一种契约来保护人们的权利。
这种契约是基于人民的自愿和共识,而不是强制性的。
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强调了人民的自由和个人权利的重要性。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则体现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中。
卢梭认为国家的权力来自普遍的意愿和人民的一致合意。
他认为人民自愿放弃一部分个人自由,以换取整体社会的利益和自由。
卢梭强调人民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政府必须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
他主张政府应该是一个由民众选举产生的代表机构,代表人民的普遍意愿来决策和行使权力。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提倡了民主政治和人民参与决策的重要性。
洛克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有一些共同之处。
他们都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制约和限制。
他们都主张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他们都认为人民的自由和个人权利是至高无上的。
他们都强调政府应该代表人民的意愿和利益,政府的权力应该是来自人民的一致合意和普遍意愿。
洛克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都对后世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他们强调了人民的自由和个人权利的重要性,提倡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
尽管他们的思想有所差异,但都为后世的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启示。
洛克与卢梭
霍布斯、洛克、卢梭洛克政治思想洛克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政治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他主张要捍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
1689到1690年写成的两篇《政府论》是洛克最重要的政治论文。
第一篇是对罗伯特·费尔默爵士的《先祖论即论国王之自然权》的反驳。
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尔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
在第二篇中洛克主张统治者的权力应来自于被统治者的同意,建立国家的唯一目的,乃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以及人民的自然权利。
当政府的所作所为与这一目的相违背的时候,人民就有权利采取行动甚至以暴力的方式将权力收回。
洛克也支持社会契约论。
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
他也认为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在一个人没有损害另一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其事。
他也提倡个人财产的合理性,认为个人有权拥有通过劳动所获得的合法财产。
洛克提出的人所拥有的“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就包括了生存的权利,享有自由的权利以及财产权。
洛克还第一个倡导了权力的分配,他把政治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外交权三种,认为行立法机关应当高于行政机关,防止专政。
这方面的理论由后来的法国哲学家孟德斯鸠(Montesquieu)继续发展,并对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政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洛克的政治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洛克的自由主义被美国奉为神圣,成为民族理想。
他的思想深深影响了托马斯·杰弗逊等美国政治家,并且在美洲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浪潮。
洛克的影响在法国则更为激烈。
伏尔泰是第一个将洛克等人的思想传到法国去的人,法国后来的启蒙运动乃至法国大革命都与洛克的思想不无关系。
洛克与卢梭国家理论之比较洛克与卢梭在政治哲学上的分野也反映在他们的国家理论上,本文以国家起源、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和国家创制及发展三个维度探讨了这种差异。
洛克在良性自然状态假设的基础上,认为人类以转交部分权利的方式形成有限的国家政府;卢梭在中性自然状态假设的基础上,认为以转让全部权利的方式构建人民主权的国家。
卢梭与洛克教育思想之异同
卢梭与洛克教育思想之异同摘要:《爱弥儿》一书是卢梭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
通过对爱弥儿的分阶段教育,卢梭论证了其自然教育理论。
在此教育专著中,卢梭曾多次提到17世纪的教育思想家洛克,在书中有对其观点的继承也有批判。
卢梭继承了洛克的教育思想、体育教育思想和家庭教育思想,其差异是宗教观不同,对待子女教育问题不同。
关键词:自然教育;洛克:卢梭;教育思想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0-0215-03出版于1762年的《爱弥儿》是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的重要著作之一,此书一经出版就在法国和欧洲其他国家产生了轰动效应,虽毁誉不一,但影响深远。
然而在《爱弥尔》的行文中每每都会出现洛克的名字,那么卢梭的用意是什么呢?卢梭与洛克的思想之间有什么关联?为什么卢梭总会用洛克的观点反衬自己的观点呢?我们将在两位教育思想家的教育思想对比中找寻答案。
一、洛克与卢梭教育思想概述(一)洛克教育思想概述约翰·洛克(johnlocke,1632—1704),英国著名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教育家。
洛克的教育思想是与其哲学思想和社会政治观点紧密相连的。
他不但是认识论中经验主义的奠基者,同时也是哲学上的自由主义的始祖。
洛克在探讨观念的起源时,认为观念不是天赋的。
心灵原像一块白板一样,没有任何记号,没有任何观念。
洛克把人们的全部观念都归于凭借感觉经验得来。
所以他看来,个人千差万别,不是天赋决定的,而是后天的教育。
在some thoughts concerning readingand studyfora gent- leman的文章中,洛克将政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包括了社会的起源和政治权利的创建范围,”而“另一部分则包括了在社会中管治人的艺术”[1]149。
而洛克的《教育漫话》正是分析人性的教诲,并详细阐述他的教育思想,也可以让人从中揣测治人的艺术。
洛克强调教育是个人的事,通过家庭教育能够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主要从体育、智育和德育三方面培养身心和谐的绅士,这是他向资产阶级妥协的表现,最终是要培养资产阶级的新贵。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摘要】本文将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在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中,他强调个体的自由和权利,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人民的授权。
而卢梭则强调集体意志的至高性,主张人民的权力应该是不可分割的。
在对比两位思想家的观点时,可以发现他们在人民主权的理念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而人民主权思想在现代社会仍然具有重要影响力,并且可以为政治体制的改革提供借鉴,激励人们更加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人民主权思想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具有实践意义。
通过深入探讨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政治理念的内涵和价值。
【关键词】洛克、卢梭、人民主权思想、比较、影响、现代社会、实践意义、结论、引言1. 引言1.1 引言概述洛克和卢梭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两位哲学家。
他们都对人民主权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各自独特的观点。
洛克认为人民应该对政治权力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的天赋权利。
卢梭则强调人民在整个政治体系中应该占据主导地位,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一致意志。
虽然两位哲学家在人民主权思想上存在一些分歧,但他们都致力于探讨如何建立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体系。
本文将首先分析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探讨他对政治合法性和政府职能的理解。
接着将深入探讨卢梭的人民主权观点,探讨他对社会契约和政治权力的看法。
随后,本文将对比洛克和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探讨他们在政治权力分配和政府职能方面的异同。
然后,本文将探讨人民主权思想在现代社会的影响,分析它对当今民主政治的启示和指导作用。
本文将总结人民主权思想的实践意义,并探讨如何借鉴洛克和卢梭的思想来构建更加公正和民主的政治体系。
2. 正文2.1 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政治哲学著作《论政府》,其中提出了以下几点观点:洛克强调人民主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于人民的授权,人民是政府的主人,政府应该为人民谋福祉,如果政府背离了人民的意志,人民有权利废除这个政府并建立新的政府。
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
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XXX班级学号中国知网上对民主思想的解释为指一切与封建专制主义相对立的思想诸如反封建思想、自由思想、平等思想和有关民主政体的思想等等。
洛克是英国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
卢梭是18世纪近现代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从他们两人的民主思想的类别来看,洛克倡导的是自由主义民主,卢梭倡导的是共和主义民主。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论述洛克和卢梭在民主思想上的异同。
首先,要理解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的异同,就要先对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有所了解。
洛克出生在清教徒家庭,父亲是一名清教徒,参加过国会一方作过战。
在克伦威尔时期,洛克正在上牛津大学,这所大学当时在哲学方面仍旧是经院派本色,洛克既憎恨经院哲学,又憎恨独立教会派的狂热。
他受到了笛卡尔很深的影响。
在英国复辟后,文学界和思想界中全受君主神权说的支配。
后来有一派民党出来用人民主权说来代替君主神劝说。
不过他们对于民主政体,只想设法限制并不想根本推翻。
他们的理想的整体便是立宪的君主政体。
洛克和创造民党的首领傻福贝莱波很接近,于是成为了一位代表民党思想的哲学家。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的钟表匠家庭,幼年丧母,后来离家外出到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过着贫困的流浪生活。
贫穷的出生和坎坷的经历使他经常接近下层群众,体验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平等,感受到这些压迫和不平等给下层群众带来了深重的苦难。
这对于他的激进的政治思想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靠自学掌握了丰富的知识。
后来在巴黎他结识了当时许多的著名思想家,如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其中尤其和狄德罗交往甚密。
他在政治思想上比其他任何启蒙思想家更激进,但在哲学仍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没有达到无神论的水平。
因此,他和其他思想家之间既有友谊,又有争论。
下面从他们民主思想的内容来比较他们民主思想的异同。
第一,从他们对自然状态的论述来看,他们都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霍布斯、洛克及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之比较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社会契约论思想之比较学号:1401231100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姓名:张敬源一、三者理论的相同之处(一)均建立在“自然状态”存在的基础之上一种理论的诞生,都离不开当时的国家、社会所处的状态,而一个合乎逻辑的理论的推想也都会有一个差生前提和缘由。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也不例外。
他们也对国家产生之前的人类社会状况进行了大胆的猜测和描述。
霍布斯和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所遵循的是一种所谓的“自然法”,而“自然法”的基础则是理性。
而人们之所以想要拜托自然状态则是因为自然状态下仍是有这样那样的缺陷。
人们的理性迫使人们从考虑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去订立契约来更好的创造一种利于自身发展的社会秩序。
卢梭也同样设置了一个“自然状态”。
而随着时间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变了这一自然状态,若要想继续和平生活下去,就必须通过某种方式来改变当前处境。
(二)认为国家、政府及法律均是社会契约的产物人类在自然状态存在种种缺陷和处在不利的形式下,主张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组织一个共同体,由这个共同体处理国家事务,以确保人民的自身人身及其他权益。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在签订社会契约时,三人均主张应该让渡自身的权利,不管是部分权利还是除生命健康权之外的全部权利,这都成为缔结契约的一个前提条件,这是三人理论观念的共识之一。
签订社会契约之后,国家便产生了,三人均认为国家是社会契约的产物。
同时,他们都认为人民权利的转让,是国家权力的唯一来源。
在此基础之上,政府和法律等一系列设施建立起来了,三人以此观点来对抗封建“君权神授”的理论。
二、三者理论的不同之处(一)关于自认状态的具体描述不同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述为一种战争状态,即“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
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在自然状态中,享有自然权利,特别是自由和平等的权利。
但同时霍布斯深受马基雅维里的影响,坚信人的本性是恶的,都是自私自利和残暴好斗的,人类都具有自我保存的本能和趋利避害的自私的天性。
洛克自由观和卢梭自由观比较
有 理性 ”… 理 性 即 自然 法约束 着人 们 . 证 “ .㈣) 保 任何 人 不得 随意侵 ! 苦他人 的生命 、 自由或 财产 ” l 但 。l l ( 是 . 克 认为 这 种 由 自然 法 约束 的 自然 状 态 . 是 洛 还 存 在着 缺 陷 , “ 少一 种 确定 的 、 定 了的 、 所 它 缺 规 众 闰知 的法律 . 为裁 判人 们之 间一切 纠纷 的共 同尺 作 度: 缺少一 个有 权依 照既定 的法 律来 裁判 一切 争执
“ 在任何 地方 . 论多 少人 这样 地 ( 不 即通 过 订立 契约 的方式 , 笔者 按 ) 结合 成一 个社 会 , 从而 人人 放弃 其 自然法 的执 行权 而把 它交 给公 众 . 在那 里也 只有 在
洛 克主 张天赋 人权 . 认为 人们 “ 而 自由” 川 8 生 .∞ 1
作 者 简 介 : 云 鹏 (9 4 , , 杨 1 7 一) 男 山西 芮城 人 , 门峡 职 业技 术 学 院讲 师 三
西方 近 代 。 随着 资 本 主 义 的 发 展 . 于 上 升 时 期 处
的 、 名 的 和 公 正 的 裁 判 者 : 少 权 力 来 支 持 正 确 知 缺
的资 产阶级客观上需 要符合 自己的理论 纲领 在 这
对 于 该 不 该 受 惩 罚 以 及 施 以何 种 程 度 的 惩 罚 . 能 只
种时代背景 之下 .出现 了被 近代西方政 治哲学奉 为
经典 的 自由主 义思 想 洛 克 (6 2 10 )和卢 梭 13 — 7 4 r7 2 1 7 ) 1 — 7 8作为对早 期 自南主 义发展 做 出重 大贡献 1 的两个代 表性人物 . 他们 因各 自所处 的社会背景 、 家 庭背景 和教育背景 的不 同.分别从不 同的角度 开创 和丰 富了 自由主义 .并形成 了所谓 的洛克传统 和卢 梭传统 本文拟通过 对两人 自由观的 比较分析 , 图 试 探索这两种 自由主义传统 的共 同性 和差异 性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洛克与卢梭都是十七、十八世纪欧洲重要的政治思想家,他们对人民主权的思想贡献很大,对后来的民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将从人民主权的概念、理论分析及实践应用三个方面来探讨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1.人民主权的概念人民主权,即国家主权归属于人民,在现代民主国家中是一个基本原则。
洛克认为,政治权利来自于人民的自然权利,而这些自然权利必须得到保障,政治权利才能行使。
因此,人民是最高的立法者和最高实行者,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
政府的任务是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自由以及幸福。
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政府才具备合法性。
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从理论上为后来的宪政民主和社会契约论提供了基础。
卢梭认为,政治权力原本是属于人民的,因此国家主权应该在人民手中,即“总意志”中。
他反对洛克的社会契约论,认为将政治权利转让给政府违背自然正义。
政府仅是公共意志的执行者,如果政府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就可以通过革命推翻政府。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强调了“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与国家主权的关联,对法国大革命后的民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2.人民主权的理论分析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是保护自然权利。
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政府权力不是无条件的,而是有限制的。
洛克批判了君主专制制度,主张宪政制度,即通过制定宪法来规范政府的权力和职责。
洛克的思想对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后的民主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卢梭认为,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和承认,政府要服从人民的意志。
卢梭认为,正确理解了公共利益和公共意志之后,政治生活就不会出现人民和国家之间的矛盾。
他认为政府需要秉持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来行事,如果政府不顾人民存在的权利和利益,被认为违反了公民的正当权利,政府就丧失了合法性。
卢梭在强调人民主权的同时强调了政府的合法性,为后来的现代民主制度规范政府权力提供了基础。
3.人民主权的实践应用洛克的思想在美国革命和英国议会改革运动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卢梭与洛克自由观的比较
卢梭与洛克自由观的比较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以及提倡人的“自然权利”的人。
他同样重视自由,主张要保卫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
同样,他也主张通过社会契约保障人的“自然权利”。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比拟卢梭与洛克自由观的区别:1. 自由观的时代背景卢梭和洛克生活在相似的时代背景下,当时教会和国家进行极权统治,个人的自由受到严重压制。
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了摧毁封建专制和宗教压迫,对付极权统治,洛克和卢梭提出了早期的自由理论,为个人自由进行辩护,对当时人们的思想解放都起了不可磨灭的作用。
2.“人生而自由”的合法性依据——自然自由卢梭和洛克都假设了一种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平等状态,自然人在其中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
“自然自由”是两者自由观共同的合法性依据。
3.“自由权”的核心内容卢梭强烈反对人类社会的不平等,在他看来“在自然状态中,不平等几乎是不存在的。
由于人类能力的开展和人类智慧的进步,不平等才获得了它的力量并成长起来。
”〔卢梭,1982b:149〕因此,卢梭的观点是,人类的不平等不为自然法所认可,要获得自由权,就必须改变不平等的现状,平等优先于自由。
因此,卢梭的自由权核心是平等权。
4.“自由权”的保障卢梭认为人类能力的开展和智慧的进步使人脱离自然状态,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存在着不可防止的缺陷,尽管理由不同,但他们都同意一点:人类必然由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而自然自由也就因此转化为社会自由。
洛克认为人们在契约中让渡的是局部权利,而生命、自由、财产这些根本权利是不可转让的,共同体权力的行使不能侵犯这些根本权利。
个人利益是实现个人自由的必要条件,除公益外,个人需正当地拥有个人私利。
洛克肯定了个人权利的至高无上性,表现出了他个人主义的倾向。
4.2.国家权利的行使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所建立的国家能够完全代表人民的共同利益,表达人民的公共意志。
公意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国家权力不可分割、不可代表、不可转让,必须掌握在人民手中,由人民直接行使。
洛克VS卢梭_自由主义的两个传统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年/3月/18日/第006版政治学洛克VS卢梭:自由主义的两个传统张正玉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近代西方的自由主义,是由两个思想传统沿袭下来的。
一个是英国式的经验主义传统,洛克的政治思想可作为代表;另一个是法国式的唯理主义传统,卢梭的政治思想可作为代表。
前者是维护旧体制,并不追求理想的政治模式,主张渐进改良,比较重视个人独立的权利;后者是抨击旧体制,追求一个理想的政治模式,主张激进革命,比较重视个人对群体的责任,视个人的自由权利之获得是群体建立和谐秩序以后的事情。
这两个思想传统,是在长时期中孕育和发展的,也经过长时间政治上的实践、互动而改进修正,以形成一个完整而庞大的理论体系,最终建立起当今西方自由民主的社会。
洛克的自由主义观绝大多数学者认为自由主义发源于近代经历了“光荣革命”后的英国。
洛克是自由主义的鼻祖。
因为洛克率先提出了自由主义的主要原则,如社会契约论,人的自然权利论(又称作天赋权利),并由此引申出人的生存权利、自由权利、私有财产的拥有权利(财产权),同时还提出了现代三权分立原则的雏形。
这些思想都构成后来自由主义的根本原则。
在洛克的名篇《政府论》里,自由主义思想首次获得了经典的表达:自由优先于权威,自由是自然的人类状态,政治权威不是自然的,而是约定的。
人民的同意是政治社会形成的基础,“同意”不仅在建立政府时是必要的,而且也是政府要求人民服从的持久条件,一旦人民确信政府不再履行保护的职责,便可以收回对政府的服从;政府权威不是无限的,它具有限制自身的义务。
从维护个人的自由权利出发,洛克主张从权力结构上分权,以宪政及法律原则来确立政府的权限和公民反对政府的权利;反对对异教信仰者进行迫害,提倡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等等。
这一切奠定了自由主义的思想基础,后世围绕自由主义的种种争论都在这一思想基础上展开。
洛克在政治思想领域的贡献奠定了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这个基础就是社会契约。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洛克(John Locke)和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是18世纪启蒙运动时期,人权与民主思想的重要代表人物。
他们对于人民主权的思想有着不同的侧重点和理论基础。
本文将试论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并探讨他们的相似之处与不同之处。
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主要通过论证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来实现。
洛克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拥有的自然权利,如生命、自由和财产之保护,是无可剥夺的。
他指出,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和维持秩序。
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人民可以选择一个合适的政府来保护他们的自然权利。
洛克的人民主权思想强调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契约关系,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和同意。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则更加强调人民的整体意志。
卢梭认为,人民应该具有对国家事务的直接参与和决策权。
他主张建立民主制度,通过普选来实现人民的整体意志。
卢梭指出,人民在国家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由自由而平等的社会契约,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意志和授权。
他认为,民主制度是最好实现人民主权的方式,因为只有通过人民的整体意志的决策,政府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
洛克与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也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他们对于政府的性质和作用有不同的看法。
洛克认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和维持秩序,政府应该在限制范围内行使权力。
相反,卢梭认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人民的整体意志,政府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他们对于民主制度的理解也有所差异。
洛克更多地关注政府权力的合法性和限制,他并没有提出明确的民主制度设计方案。
相反,卢梭则强调人民的直接参与和决策权,主张建立普选的民主制度。
洛克与卢梭的主权思想之比较
调立法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 “ 既然人们参加社会的 最大 目的是和平和安全地享受他们 的各种财产 ,而达 到这 个 目的的重 大工 具和 手段 是那 个 社会 所制 定 的法 律 ,因此所有 国家的最初的和基本的明文法就是关于 立法权 的建立 ; 如果没有这个最高权力 , 法律就不能具 有其成为法律所绝对必须的条件 , 即社会 的同意” [ 3 1 。 因 此, 为了有效地行使权力 , 立法权和执行权必须分开 , 尤其是不能把它们同时交给同一个机构或君主行使 , 否则就会给人们 的弱点以极大的诱 惑 ,使法律的制定 和执 行适 合 于私 人 的利益 ,违 反 了社 会 和政 府 成立 的 目的。洛克明确指出,立法权应该 由人民选的议会掌 握, 执 行 权必 须从 属 于立 法权 , 因此 君 主必 须 服从 于议
义的基础提 出议会主权理论 , 主张间接 民主 , 追求 自由; 卢梭 在理性主 义的感 召下 , 基 于公 意提 出人 民主权理论 , 主张直接
民主 , 追 求平等 。两者的理论都给后世 以巨大的启示。 关键词 : 议会主权 ; 人 民主权 ; 自由; 平等 中图分类号 : D 0 9 1 . 4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8 — 8 9 9 7 【 2 0 1 3 ) 0 1 — 0 0 5 4 — 0 3
洛克 和卢梭 的理论都是 以 自然 法和社会契约 为 逻辑起点 的。 洛克假设的 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 自由状态 。在 自然状态 中, 人们是平等 的、 自由的 , 大 家按着 自然性享有天赋 的生命权 、 自由权 和财产权 。 除了 自然法 以外 , 他们不受任何东西 的约束 。 自然法 交给每一个人去执行 , 人人都有权惩罚违反 自然法的 人 。但同时由于人人都可 以执行 自然法 , 人人就都可 以与任何对他加以侵犯的人处于战争状态中。 为了避 免这种战争状态 , 人们 自然交出一部分而非全部 的权 力组成政治共 同体。相较于洛克而言 , 卢梭的 自然状 态理论有两点不 同: 第一 , 财 产权 不存 在于 自然状态 中。 第二 , 根本不存在战争状态 。 卢梭认为 : “ 唯其因为
洛克卢梭民主思想之比较
洛克与卢梭民主思想之比较法学1002班张磊学号100401242洛克与卢梭是西方社会契约理论的两位杰出代表人物。
他们都主张国家起源于契约,都反对并抵制封建王权的“君权神授”理论。
但是,二者的民主思想又存在许多不同,尤其在主权思想方面,形成了两种不同的理解。
洛克基于现实的需要,形成议会主权理论,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间接民主的制度设计。
卢梭则在浪漫的理性主义的影响下, 形成人民主权理论, 并进行直接民主的制度设计。
二者的思想对我们今天都有很大的启示。
一、社会契约思想的不同在契约的产生问题上,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不再是战争状态,而是和平的、自由的状态,人们在这种状态中享有平等的自然权利。
而国家主要是为了解决人们的财产权纷争而建立的。
由于在自然状态下,人的自由没有限制,因而易产生财产权冲突。
当冲突发生时,每一个人都同时是原告和法官,又是判决的执行者,这会导致混乱和争夺,人的财产权得不到保障,甚至生命权也会受到威胁。
按洛克的解释,人类的自然本性不是自私自保,而是和平与合作;而冲突是由人们享有自然权却没有公共权力对财产权的裁判而引起的。
虽然引起冲突的原因是轻微的,但后果却是严重的,订立契约就是为避免这一严重后果而采取的手段。
卢梭与洛克一样,认为自然状态是一个健康,理想的状态,而非一个战争或不丰足状态。
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生而平等、自由,只是进入社会后才逐渐失去自由。
卢梭认为,人们曾两次制定契约;第一次是在不平等的情况下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建立国家政权,其结果是加深了社会不平等;第二次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制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能够保障人们自由和平等的国家政权。
在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中,他设想,专制被暴力推翻之后,人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社会中达到心的平等,摆脱不平等的桎梏?他回答说,有三条可能的路:第一是回到自然状态,二是通过暴力革命废除一切不平等的根源,三是用社会契约来保障社会平等。
但他认为只有第三条路才是可行的,他说:“既然任何人对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世便只剩下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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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
XXX
班级学号
中国知网上对民主思想的解释为指一切与封建专制主义相对立的思想诸如反封建思想、自由思想、平等思想和有关民主政体的思想等等。
洛克是英国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
卢梭是18世纪近现代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
从他们两人的民主思想的类别来看,洛克倡导的是自由主义民主,卢梭倡导的是共和主义民主。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论述洛克和卢梭在民主思想上的异同。
首先,要理解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的异同,就要先对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有所了解。
洛克出生在清教徒家庭,父亲是一名清教徒,参加过国会一方作过战。
在克伦威尔时期,洛克正在上牛津大学,这所大学当时在哲学方面仍旧是经院派本色,洛克既憎恨经院哲学,又憎恨独立教会派的狂热。
他受到了笛卡尔很深的影响。
在英国复辟后,文学界和思想界中全受君主神权说的支配。
后来有一派民党出来用人民主权说来代替君主神劝说。
不过他们对于民主政体,只想设法限制并不想根本推翻。
他们的理想的整体便是立宪的君主政体。
洛克和创造民党的首领傻福贝莱波很接近,于是成为了一位代表民党思想的哲学家。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的钟表匠家庭,幼年丧母,后来离家外出到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过着贫困的流浪生活。
贫穷的出生和坎坷的经历使他经常接近下层群众,体验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平等,感受到这些压迫和不平等给下层群众带来了深重的苦难。
这对于他的激进的政治思想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
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靠自学掌握了丰富的知识。
后来在巴黎他结识了当时许多的著名思想家,如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其中尤其和狄德罗交往甚密。
他在政治思想上比其他任何启蒙思想家更激进,但在哲学仍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没有达到无神论的水平。
因此,他和其他思想家之间既有友谊,又有争论。
下面从他们民主思想的内容来比较他们民主思想的异同。
第一,从他们对自然状态的论述来看,他们都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
洛克认为,人类的自然状态是平等互助、合理和自由。
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命令、服从、隶属等关系,也不存在一些人的意志受到另一些人的意志所支配的情况,更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权力不平等,不会有某些人的权力大于另一些人的情况。
而卢梭主张人类的自然状态是非理性、非语言的存在。
人的自然状态是自由平等的存在,人和人之间不可能产生从属关系,虽然在自然状态中人们之间因为年龄、体力的不同而存在着自然的不平等,但这些并不具有道德的意义,不会因此而造成精神的或政治的不平等1。
他们两人的观点不同的地方在于,洛克认为私有财产制是合理的、天然的,自然状态中是可以有私有权的;而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找不到任何社会不平等的基础,因此,自然状态中不可能有私有权的存在。
并且卢梭还认为自然状态中有私有权的存在是为社会不平等辩护的学说,是错误的,他对此还进行了抨击。
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中,人的自由与财产、生命是紧密相联的。
当个人财产、生命受到威胁时,个人的自由也就有丧失的危险。
而在卢梭看来,人的自由是与个人的自我完善化能力紧密相关的。
人的自由不是基于自然的权利,而是自我完善化能力的表现,基于个人意志,基于个人在何等程度上意识到他自己的力量。
因此,虽然洛克与卢梭都声称自然状态下,人们是自由、平等与独立的,但各自所设定的内涵即人们订立契约进入政治社会这种集体行动前人们在自然状态下所设定的个人条件的内涵大不相同。
第二,从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来看,虽然他们都主张订立社会契约,但他们两人的社会契约论的内容有所不同。
洛克的社会契约是建立在自然状态之上的,此时人们之间还是平等的。
他的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自然状态不足,出现天灾时,人们会破坏自然法。
1《为卢梭申辩——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第一版第55页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人们拿出部分权力,委托给国家。
这部分权力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做任何合适的事情的权力,第二种是自由惩处违反自然法的罪犯的权力。
由此可见,洛克的契约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契约,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
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建立在公民社会的发生的基础之上的。
卢梭把从自然发到公民社会的不平等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转变开端期、私有制和不平等产生时期、国家语法的产生时期和合法权利转变为专制权力时期。
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之间的不平等逐渐从私有制的不平等到经济上的不平等和政治不平等,最后转变为制度上的不平等,出现了君主制,出现了主人雨露里之间的对立。
因此,卢梭认为要用新的社会契约代替专制制度,重新使人获得自由和平等的社会。
这个社会契约主要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对理性的批判,而是通过新的社会契约建立社会自由和平等,反映出了卢梭对理想目标的追求。
卢梭最不满现代社会中出现的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建立这个社会的目的就在于建立一种新的共同体,使人们既服从于共同体,另一方面又实现社会平等和个人自由。
具体方法是通过新的社会契约建立共同体,社会契约规定把个人一切财产权力交给共同体,这电视与洛克的主张不同的地方。
在卢梭看来,把权力交给共同体,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又由于人们是自愿交出权力的,所以人们是自由的。
因此,在共同体中,实现了个人与机体的有机结合。
第三,从国家政权方面来看洛克主张要限制国权和分权。
他认为如果国权没有受到限制,得不到人民亲自许可,就要征收财产,这样,人民就会和没有所有权一样,这样人民主权就得不到保障。
他把政权分为立法权和行政权两类,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国王。
他认为,这两种权力必须分离,以防权利被滥用。
他认为立法部门应当高于一切,但是,它必须能由社会罢免。
立法机构不必是政府职能部门中最高的,有事不顾法律而行使权力。
如果法律在有些情况下是盲目的,只要对人民有利,行政机关也可以做。
而卢梭则与洛克不同,他站在公意的立场上认为主权不可分割也不可以被转让。
他认为主权是绝对和至高无上的,主权永远属于人民,意味着没有任何权力可以限制主权,也就是意味着民众的权力是在代表权力之上的。
所以卢梭是反对分权的。
卢梭立法权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 任何个人无权颁布法律, 只有主权者才有权颁布法律。
立法权属于人民, 是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集中体现。
第四,在关于政体的主张方面,洛克主张人民把自己的权力托付给了政府,主张的是君主立宪制度,而卢梭主张人民主权,卢梭在这一方面还建立了一套人民主权理论。
主张主权不可转让。
这就意味着卢梭反对代议制和议会制,希望过小国寡民的生活,向往古典城邦的共和制,希望进行直接民主。
但他又知道在当今社会要实现直接民主是很难做到的,所以,他也承认代议制。
但主张议会制要受到两方面限制。
一方面是议会代表的非独立性原则,即是说代表的意志来源于人民的意志,代表本身没有独立意志;另一方面代表必须有很高的道德修养,这样才能保证代表所代表的公意的公正性,可以防止滥用职权等。
第五,在政府形式问题上,卢梭认为既然主权是在与民众手中的,政府的形式本身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尽管他本人主张的是彻底的民主制度。
由于重视主权在民,工艺在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体,这反映了卢梭处理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中,把社会作为主题,主张要以社会作为本位。
在国家的结构形式问题上,卢梭主张建立一种联邦式的欧洲共和国。
其内容是由若干个欧洲国家直接实行民主,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形成联邦,并且在国家之间实行间接民主。
这一主张反映了卢梭把公意的普遍性和多样性两者结合起来。
而洛克主张的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整体。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结论: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有所相同,既是都主张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是平等、自由的,而且他们都主张社会契约。
在主权上洛克主张两权分立,而卢梭主张立法权至上,权力不可分。
在国家政体上洛克主张君主立宪制而卢梭主张建立联邦式的欧洲共和国。
总之,洛克和卢梭在民主思想上的异同点都来源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的政治状况和思想潮流的影响。
不论这些思想在我们现代来看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我们都要
根据时代的发展来正确的认识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把这些认识和理解运用到实际的问题的处理之中去,才是对这些思想的正确的态度。
参考书目:
高一涵《欧洲政治思想史》东方出版社 2005年5月第1版
冒从虎张庆荣王勤田《欧洲哲学通史》(下卷)南开大学出版社 1985年9月第1版【英】罗素马元德译《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 1976年6月第1版
钱宏道《为卢梭申辩——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4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