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

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
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

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之比较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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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网上对民主思想的解释为指一切与封建专制主义相对立的思想诸如反封建思想、自由思想、平等思想和有关民主政体的思想等等。

洛克是英国十七世纪英国哲学家,是第一个全面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人。卢梭是18世纪近现代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从他们两人的民主思想的类别来看,洛克倡导的是自由主义民主,卢梭倡导的是共和主义民主。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论述洛克和卢梭在民主思想上的异同。

首先,要理解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的异同,就要先对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有所了解。洛克出生在清教徒家庭,父亲是一名清教徒,参加过国会一方作过战。在克伦威尔时期,洛克正在上牛津大学,这所大学当时在哲学方面仍旧是经院派本色,洛克既憎恨经院哲学,又憎恨独立教会派的狂热。他受到了笛卡尔很深的影响。在英国复辟后,文学界和思想界中全受君主神权说的支配。后来有一派民党出来用人民主权说来代替君主神劝说。不过他们对于民主政体,只想设法限制并不想根本推翻。他们的理想的整体便是立宪的君主政体。洛克和创造民党的首领傻福贝莱波很接近,于是成为了一位代表民党思想的哲学家。卢梭出生于日内瓦的钟表匠家庭,幼年丧母,后来离家外出到法国、意大利等国家过着贫困的流浪生活。贫穷的出生和坎坷的经历使他经常接近下层群众,体验到社会的压迫和不平等,感受到这些压迫和不平等给下层群众带来了深重的苦难。这对于他的激进的政治思想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他没有受过正规教育,靠自学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后来在巴黎他结识了当时许多的著名思想家,如伏尔泰、孟德斯鸠等人,其中尤其和狄德罗交往甚密。他在政治思想上比其他任何启蒙思想家更激进,但在哲学仍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没有达到无神论的水平。因此,他和其他思想家之间既有友谊,又有争论。下面从他们民主思想的内容来比较他们民主思想的异同。

第一,从他们对自然状态的论述来看,他们都主张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洛克认为,人类的自然状态是平等互助、合理和自由。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不存在命令、服从、隶属等关系,也不存在一些人的意志受到另一些人的意志所支配的情况,更不存在人与人之间的权力不平等,不会有某些人的权力大于另一些人的情况。而卢梭主张人类的自然状态是非理性、非语言的存在。人的自然状态是自由平等的存在,人和人之间不可能产生从属关系,虽然在自然状态中人们之间因为年龄、体力的不同而存在着自然的不平等,但这些并不具有道德的意义,不会因此而造成精神的或政治的不平等1。他们两人的观点不同的地方在于,洛克认为私有财产制是合理的、天然的,自然状态中是可以有私有权的;而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找不到任何社会不平等的基础,因此,自然状态中不可能有私有权的存在。并且卢梭还认为自然状态中有私有权的存在是为社会不平等辩护的学说,是错误的,他对此还进行了抨击。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中,人的自由与财产、生命是紧密相联的。当个人财产、生命受到威胁时,个人的自由也就有丧失的危险。而在卢梭看来,人的自由是与个人的自我完善化能力紧密相关的。人的自由不是基于自然的权利,而是自我完善化能力的表现,基于个人意志,基于个人在何等程度上意识到他自己的力量。因此,虽然洛克与卢梭都声称自然状态下,人们是自由、平等与独立的,但各自所设定的内涵即人们订立契约进入政治社会这种集体行动前人们在自然状态下所设定的个人条件的内涵大不相同。

第二,从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来看,虽然他们都主张订立社会契约,但他们两人的社会契约论的内容有所不同。洛克的社会契约是建立在自然状态之上的,此时人们之间还是平等的。他的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自然状态不足,出现天灾时,人们会破坏自然法。

1《为卢梭申辩——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月第一版第55页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人们拿出部分权力,委托给国家。这部分权力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做任何合适的事情的权力,第二种是自由惩处违反自然法的罪犯的权力。由此可见,洛克的契约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契约,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建立在公民社会的发生的基础之上的。卢梭把从自然发到公民社会的不平等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转变开端期、私有制和不平等产生时期、国家语法的产生时期和合法权利转变为专制权力时期。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之间的不平等逐渐从私有制的不平等到经济上的不平等和政治不平等,最后转变为制度上的不平等,出现了君主制,出现了主人雨露里之间的对立。因此,卢梭认为要用新的社会契约代替专制制度,重新使人获得自由和平等的社会。这个社会契约主要包含两个内容,一是对理性的批判,而是通过新的社会契约建立社会自由和平等,反映出了卢梭对理想目标的追求。卢梭最不满现代社会中出现的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建立这个社会的目的就在于建立一种新的共同体,使人们既服从于共同体,另一方面又实现社会平等和个人自由。具体方法是通过新的社会契约建立共同体,社会契约规定把个人一切财产权力交给共同体,这电视与洛克的主张不同的地方。在卢梭看来,把权力交给共同体,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又由于人们是自愿交出权力的,所以人们是自由的。因此,在共同体中,实现了个人与机体的有机结合。

第三,从国家政权方面来看洛克主张要限制国权和分权。他认为如果国权没有受到限制,得不到人民亲自许可,就要征收财产,这样,人民就会和没有所有权一样,这样人民主权就得不到保障。他把政权分为立法权和行政权两类,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国王。他认为,这两种权力必须分离,以防权利被滥用。他认为立法部门应当高于一切,但是,它必须能由社会罢免。立法机构不必是政府职能部门中最高的,有事不顾法律而行使权力。如果法律在有些情况下是盲目的,只要对人民有利,行政机关也可以做。而卢梭则与洛克不同,他站在公意的立场上认为主权不可分割也不可以被转让。他认为主权是绝对和至高无上的,主权永远属于人民,意味着没有任何权力可以限制主权,也就是意味着民众的权力是在代表权力之上的。所以卢梭是反对分权的。卢梭立法权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 任何个人无权颁布法律, 只有主权者才有权颁布法律。立法权属于人民, 是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集中体现。

第四,在关于政体的主张方面,洛克主张人民把自己的权力托付给了政府,主张的是君主立宪制度,而卢梭主张人民主权,卢梭在这一方面还建立了一套人民主权理论。主张主权不可转让。这就意味着卢梭反对代议制和议会制,希望过小国寡民的生活,向往古典城邦的共和制,希望进行直接民主。但他又知道在当今社会要实现直接民主是很难做到的,所以,他也承认代议制。但主张议会制要受到两方面限制。一方面是议会代表的非独立性原则,即是说代表的意志来源于人民的意志,代表本身没有独立意志;另一方面代表必须有很高的道德修养,这样才能保证代表所代表的公意的公正性,可以防止滥用职权等。

第五,在政府形式问题上,卢梭认为既然主权是在与民众手中的,政府的形式本身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尽管他本人主张的是彻底的民主制度。由于重视主权在民,工艺在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体,这反映了卢梭处理社会和国家之间的关系中,把社会作为主题,主张要以社会作为本位。在国家的结构形式问题上,卢梭主张建立一种联邦式的欧洲共和国。其内容是由若干个欧洲国家直接实行民主,这些国家联合起来,形成联邦,并且在国家之间实行间接民主。这一主张反映了卢梭把公意的普遍性和多样性两者结合起来。而洛克主张的是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整体。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结论: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有所相同,既是都主张人们在自然状态中是平等、自由的,而且他们都主张社会契约。在主权上洛克主张两权分立,而卢梭主张立法权至上,权力不可分。在国家政体上洛克主张君主立宪制而卢梭主张建立联邦式的欧洲共和国。总之,洛克和卢梭在民主思想上的异同点都来源于他们所生活的时代和社会的政治状况和思想潮流的影响。不论这些思想在我们现代来看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我们都要

根据时代的发展来正确的认识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把这些认识和理解运用到实际的问题的处理之中去,才是对这些思想的正确的态度。

参考书目:

高一涵《欧洲政治思想史》东方出版社 2005年5月第1版

冒从虎张庆荣王勤田《欧洲哲学通史》(下卷)南开大学出版社 1985年9月第1版【英】罗素马元德译《西方哲学史》商务印书馆 1976年6月第1版

钱宏道《为卢梭申辩——卢梭政治法律思想评判》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年4月第1版

霍布斯和洛克关于自然法则的不同点论述

(一)霍布斯的经典假说在西方法学的发展中,真正系统地设想自然状态,恐怕要从霍布斯开始。霍布斯在进行假说中,他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其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狼与狼”的关系。[21]为什么霍布斯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呢?霍布斯的假说是这样开始的,在自然状态中,人是平等的,表现在人类身体和心灵上的平等,即相同的时间可以使人们从同样的事物中获得相同的智慧与经验;但由于这种能力上的平等,就产生了达到目的希望的平等,此时就同一物欲获得所有权时,就成为了仇敌。[22]霍布斯通过这个自然状态的预设,推导出他要研究如何使人类走出这种状态,他说道:“对死亡的恐惧对舒适生活的向往,以及人们的理性,使人类有可能摆脱这种状态,这种能使人类竭力走出自然状态的条件,总称为自然法。”[23]自然法则是“建立在理性之上的普遍法则,用来禁止人们毁灭自身或放弃保存生命的手段,并用来教人认为保存生命是最好的行为。”[24]可见,霍布斯理论假设的框架,是以一种自然状态的思想实验作为探讨国家合法性的切入口,然后设立了自然状态中的几个要素,即“人性恶”、“冲突不可避免”等等,而走出自然状态之条件,则为自然法,由自然法订立社会契约,方始构成“利维坦”。他为什么会这样进行安排呢?显然猜想并不是随意捏造进行的,影响他进行猜想的因素大至有四:其一,自然状态的设想只能从现实与历史中去寻找相应的支撑点,而这个逻辑支撑点就在于人与人是否存在冲突的人性论上;其二,只要先设一个人性论基础,自然状态的思想实验就可以完全安排开来,即设想无强制的共处必然会完全体现人性;其三,由于自然状态的假设了没有强制,霍布斯便可以从无强制的平等出发,再借助人性论,推导出自然法;其四,自然法的推论过程,恰需要无统治的共处为依据,若考虑有统治的共处或无统治的独处均不能导出自然法,有统治的共处是权威制定法律,无统治的独处则无所谓法与不法,所以这种无统治的共处恰是理论猜想的核心。霍布斯的理论以此为基础,给了我们一个精美的法律来源论,在其后的契约论之后,他才定义了“约法”[25],然后将自然法的诸原则渗透到了他的理论中。霍布斯的这种假设是极其精妙与精当的,而其中的猜想所得出得原则我们也耳熟能详,这些原则为后世的法理发展奠定了基础。虽则有些原则被证伪,但就其理论而言,大胆的猜想与细致的预设已经给了我们一个探讨的框架。霍布斯的这种假设理论范式为后世所继承,但这个思想实验中变量的研究与探讨则是在试错中发展了。(二)、洛克的反驳关于自然状态的思想实验,洛克对霍布斯的观点进行了反驳,虽然学术界认为洛克的观点不过是几种典型的理论罢了。[26]但实际上,洛克推动了这个理论向前发展。如我们所知,洛克所处的时代,正是资产阶级进行革命之际,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理论支持成了首当其冲的目的。但政治主张不是试错的目的,洛克所假设的自然状态,固然有体现其政治主张的一面,但更有体现其科学性的一面。洛克也是以假定无统治的自然状态为起点的,但其学说与霍布斯有重大不同。洛克假设的自然状态乃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也是一个平等的状态,一切权力都是相互的,即无强制的状态,但却非放任的状态,更非‘战争’状态”。 [27]洛克为什么要进行这种反驳呢?是因为他认为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仍然 是有约束的,而维系这种关系的纽带,则是自然法。[28]洛克抓住了霍布斯理论上的一个缺陷,即自然状态是否因为没有强制就必然导致人与人之间没有行为准则?而如若此,自然状态真的无行为准则,一切都在“战争”中,那人们为什么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凡存在都有一定的合理性,若自然状态如此无理,使人们处于恐吓与不安之中,那自然状态本身就值得怀疑了。由此,洛克以“无强制、

卢梭的学前教育课程思想

卢梭的学前教育课程思想 卢梭是18世纪法国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教育家。他的教育思想与其的行为、性格, 尤其与他的政治主张和哲学观点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生性爱好自然,行为不拘,一生只受过2年正规教育。但他善于学习, 与一些社会名流交往, 深受影响, 形成了自己的政治主张。他认为, 所有社会的压迫和腐败, 都是由于文明进化; 科学徒示人以技巧, 而艺术则只召人以浮华,剥夺人类心灵的自由和本性的发展,因此科学和艺术的进步不但不能给人类带来愉快, 却足以使道德堕落。他还认为, 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实在于文明的进步。他指出, 在原始社会,人类不平等的程度极小,而在所谓文明发生之后,不平等的程度加深了,尤其在私有制产生之后, 为了保护私有制, 人们定出法律和道德规范, 名义上是人类行为的共同准则, 实际上则强者压服弱者的工具。因此, 要减轻人类的不平等,只有回归自然,服从自然的法则,脱离社会的约束。他教育遵循自然的著名思想, 就是其社会政治和哲学观点的具体体现。 卢梭主要政治著作是《民约论》,主要的教育思想著作是《爱弥尔》, 而《忏悔录》则是其自己的传记体小说。因此, 从《爱弥尔》中, 我们可以看到卢梭闪闪发光的教育思想。其中, 也蕴涵着他在学前教育课程方面的真知灼见。 1.教育思想 卢梭主张儿童的教育应顺应自然, 以儿童为本位。他在《爱弥尔》中开宗明义地说, “一切出于自然的创造者皆好,一经人手却边坏了。”他认为,人性本善,教育应顺应儿童的内在欲望而行动, 不必加以干涉。一旦受了社会认为的干涉,儿童极易产生不自由、不平等, 甚至产生罪恶。所以他极力主张, 在儿童的理解力尚未发达之前, 要让儿童远离社会,回返自然, 到自然环境中去看、去听,不接受人类的影响。换言之, 教育要发展儿童天生的禀赋,应使儿童有自然的生活,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学习《西方政治思想史》作业 北师大哲学管理系 云南教学点 章俊骏

谈卢梭的政治思想及其影响 关于《西方政治思想史》 北师大哲学管理系云南教学点 章俊骏 主体摘要:卢梭是法国启蒙运动中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他的政治思想对法国政治思想的影响很大,他的“平等思想”是其政治思想的核心,他的 “社会契约论”强调“个人利益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同时,也要服 从整体不损害他的利益只会使他自由”,他提出“人民主权学说”,在 法国历史进程中发挥过巨大影响。 关键词:法国,卢梭,政治思想,平等理论,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学说,思想论者的影响 正文: 让·雅克·卢梭(1712年—1778年)是法国启蒙运动中特色鲜明的小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兼著名的文学家,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卢梭的政治思想在法国历史的进程中发挥过巨大的影响。生前他的小说和政治著作已经赢得了巨大的社会反响,全集在晚年多次出版。特别是在法国大革命中,《社会契约论》一版再版,形成了对卢梭空前的政治崇拜。他的精神和思想鼓舞了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派领袖们。罗伯斯庇尔是卢梭政治学说的忠实实行者,马拉是当时少数真正研读并理解卢梭著作的人之一,圣·鞠斯特在1794年7月事变前草拟过一个建立平等的小私有者民主制的计划。同样,卢梭对科学、文化、艺术的全部否定,他对公意绝对正确的信仰,他对人民直接行使主权的主张,在法国大革命的全部进程,尤其是雅各宾专政时期,也暴露出它们可能有的弊病,为后人留下值得长久思考的课题。

一、平等理论 平等思想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就提出一个振聋发聩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①在他看来,要实现个人自由,离不开平等,因为没有平等,“自由便不能存在”。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卢梭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财产占有应该尽可能地平等,以及在法律规定下人人权利平等的原则,为人民主权奠定了一个理论基础。 卢梭相信,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只是人类社会才打破了大自然在它们之间建立的平等;又说,各种等级的人都是一样的,人数最多的等级最值得我们尊敬。从人的天生平等出发,卢梭对封建特权制度作过无所不至的尖刻讥讽。其一,他完全否认国王和贵族的特权地位,公开宣称自己看不起企图在衰败的王权下疯狂挣扎的“这个破落的国王”,并坦白承认自己对贵族的强烈厌恶,包括不喜欢他们的残酷、偏见、卑劣与虚荣心。其二,他辛辣、透彻地批判天主教神学,指责“要信上帝才能得救”这个教条严重地摧残了人的理智,主张不要因为一个人不信上帝而惩罚他。其三,他彻底否定封建的教育制度,认为当时人们的种种智慧都是奴隶的偏见,一切习惯都在奴役、折磨和遏制人们;主张教育要诉诸人的天性,要培养青年人爱人民的习惯。其四,卢梭抨击文明的价值,认为科学、文学与艺术用花冠点缀了专制统治的锁链,使人们身处奴役而不自知。 卢梭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批判充满了叛逆和革命精神。他尖锐地指出,危机和革命的时代已经来临,旧秩序不可避免地要被革命所推翻。卢梭的激进思想,集中地代表了第三等级中广大小资产阶级劳动者的革命情绪。他的有些想法后来直接变成了法国大革命中的民众实践和法律条文。 力图挖掘造成种种恶果的原因,探寻社会政治不平等产生的根源,是卢梭平等思想中最为深刻的步伐。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里,卢梭首先指出,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不可毁灭的真实的平等,人们即便有体质上的自然的不平等,其影响也几乎等于零。由于人类有一种自我完善化的能力,他们学会使用工具和火,发明了农业和冶金业。特别是私有制的产生,出现了财产上的不平等,接着产生了统治和奴役,人们之间便处在暴力和掠夺的最可怕的战争状态。富人通过欺骗穷人的契约,组成了社会,产生了法律,但是一切国家的法律的普遍精神,是袒护强者,欺凌弱者,袒护富人,欺凌穷人。社会把保障私有财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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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各家的比较 自然状态: ?霍布斯 ?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着自己的本性生活着。他对人性比较悲观,认为 而人的本性是趋利避害、无休止地追求个人权利和利益的。这样,人与 人之间必然会产生争执,最后导致战争,所以自然状态就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人与人就象狼一样”。在这里,没有善良与邪 恶、是非曲直,唯有欺诈和力量,一切陷入混乱之中。 ?约翰洛克 ?洛克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按自然法行事,享有同等的自然权利, 即生命权、自由权和私有财产权,人们自由、平等,没有从属关系。洛克对人性持乐观态度,自然状态也不是“永久的战争状态”,而是“和平、善意和互相的帮助的状态”。 ?卢梭 ?认为,在自然的状态下存在着一种真实的平等,人们之间即便存在着自 然的不平等,但这一不平等的影响几乎为零。人类自我完善的能力使生 产不断发展,但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人类却越来越走向不平等。卢梭将这一过程分解为三个阶段。他指出:“富人和穷人的状态是为第一个时期所认可的;强者与弱者的状态是为第二个时期所认可的;主人和奴隶 的状态是为第三个时期所认可的。”卢梭坚持人性本善的观点,认为:在自然状态中生活的自然人天性善良,具有两种天赋的感情,自爱心与怜悯心,还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即自由与平等,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

等。自然人之间很少有交往,各自的需要又易于满足,他们是独立而自由的。因此,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只有年龄、体质的不同而存在的自由不平等,而无财产、政治上不平等,他们快乐地、幸福、自由地生活 着。 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 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人人自危的战争状态,这有违于人类自我保全的原则,所以理性为人们提出一些简单可行的和平条款,即“自然法则”。但是只要自然状态继续存在,人的理性无法有效制约激情,“自然法则”就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因此,需要一种外在力量的约束,以确保和平及实施自然法。于是人们就缔结一项契约,每个人都同意把其全部权利转让给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的议会,把众人的意志变成一个人的意志。也就是说,指定一个人或一些人组成的会议担当起他们的人格,集合在一个人格里的人群就是国家,承担着这个人格的人,叫做元首,拥有主权。 约翰洛克 认为,虽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们都拥有完整的自然权利,但自然状态也有缺陷。一是人们所享受的自然权利没有稳定的保障,常常面临着受他人侵犯的危险。二是一旦自然权利被侵犯,每个人都可以在自己的案件中成为适用自然法的法官。人都是有超越理性的激情,这种自己当自己法官的做法显然有违自然公正原则。因此,为了终止自然状态中存在的混乱与无序,人们应该建立一项政治国家的契约,但人们在签订契约后仍然保留着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拥有自

卢梭的教育教学思想

卢梭的教育教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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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教育思想 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教育家。《爱弥尔》是其最有影响的一部教育代表作品。 1、论人的天性 卢梭是坚定的“性善论”者。他认为,“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在他看来,儿童之所以乖张任性,不是自然造成的,而是由于教育的不良导致的。 卢梭的天性哲学体现在教育上,便要求教育脱离社会文化的监牢而使人性得到发展。教育的任务应该使儿童“归于自然”,弃恶扬善,恢复其天性。也就是说,教育要“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人要成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不是人所造成的人”。 2、自然教育理论及其影响 卢梭指出:“教育有三个来源:或来自自然,或来自人,或来自事物。人的器官和能力的内在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学习利用这种器官和能力发展是人的教育,从周围事物经验中获得的是事物的教育。”如果在一个人身上这三种不同的教育互相冲突的话,他所受的教育就不好;如果这三方面的教育是一致的,他就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卢梭还进一步指出,“教育的这三种要素,其中自然教育完全非人力所能控制,事物的教育我们对他也只具有一部分的势力;只有人的教育是我们所能够支配的。”因此,应该以自然的教育为中心,使事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服从于自然的教育,使这三方面教育相配合并趋于自然的目标,才能使儿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 卢梭自然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自然人并不是回复到原始社会的退化之人,而是生活在社会中的自然人,即身体强壮、心智发达、能力强盛的“新人”。 卢梭猛烈地抨击封建教育。他指出,封建教育不顾儿童天性发展、抹杀儿童天性与成人的区别,以至不根据儿童特点施教,硬将对成人适用的教育强加于儿童,使儿童成为教育的牺牲品。因此,他把儿童的发展和教育划分为以下四个阶段,主张根据每个阶段儿童的年龄和心理发展特点进行教育。 (1)婴孩期(出生—2岁)。这一时期教育以身体的养护和锻炼为主。通过合理的饮食、衣着、睡眠和游戏,养成健康的体魄,为儿童一生的幸福奠定基础。 (2)儿童期(2岁—12岁)。这一时期是“理性的睡眠时期”,以感觉教育为主要教育内容。另外,仍应继续培养受教育者的健康身体。他认为,“真正的老师是经验和感觉。”主张通过各种活动,发展儿童的触觉、听觉、视觉等。反对这一时期让孩子读书。在他看来,读书是孩子们在儿童时期遇到的灾难。他假想的受教育对象—爱弥尔长到12岁还不知道什么叫书。

试析霍布斯和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异同

霍布斯和洛克关于社会契约的异同 我认为霍布斯和洛克关于社会契约的异同可以从一下三个方面来进行比较。 一.社会契约订立原因的比较 (一)霍布斯认为永久战争状态是社会契约订立的原因;霍布斯说,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因此,永无休止的权势欲就成了人类的本性,但由于自然状态下物质产品的相对匮乏和人与人之间信任的不足,使得每个人在自由地追逐其欲求时必然与他人的欲求发生矛盾,彼此就会成为仇敌,故而,为了保持秩序的稳定,就只有一条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 (二)洛克的自然和平状态;洛克认为,我们是生而自由的,也是生而具有理性的,人们在拥有各种自然权利的同时,并不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和平友爱自由和平等的关系,但是,自然状态仍然存在诸多不便,首先,缺少一种确定的规定了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从而缺少一个辨别是非的标准和裁判纠纷的尺度,由于个人的偏见和对自然法的片面理解,导致纠纷不断其次,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既定的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知名而且公正的裁判者。再次,缺少执行法律的公共权力,以确保作出的正确裁决得到执行。于是,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们本着理性和平等的原则,结成公民社会并置于政府之下. 二社会契约订立方式的比较

(一)霍布斯:拥护开明君主;霍布斯认为,国家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霍布斯主张人民应该把所有权力全部让渡,并且权力一经让渡就不再属于人民,由国家统一行使,不可收回,因为国家只有掌握全部权力才能获得足够的威信来组织大家对内谋求和平,对外抵抗外敌入侵。(二)洛克:反对君主专制,倡导权力分立;在洛克看来,生命,财产和自由这些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是断不可让渡的,否则人就不称其人了,而且,政府的目的是保护这些所有物,特别是财产权,至于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道路或生活方式则由公民自己说了算,政府权力的来源和目的是受限的,所以政府权力必然是有限的;洛克认为,政府权力既是个人权利的保护神,同时又是最危险的侵害者,所以必须对政府权力加以约束和限制。 三社会契约订立结果的比较 (一)霍布斯:推崇绝对君主,民众不可反抗;霍布斯认为,国家的主权应交给君主,君主能够全心全意为公众谋利益,因为他自己的全部利益都来源于公众利益;而在民主制中,有多少议员就有多少派阀,他们常常为了一己私利互相争斗,容易忽视公众的利益。(二)洛克:如果君主违约,民众可以反抗;洛克反对专制制度,认为社会或由他们组成的立法机关的权力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需要之外;因此,人洛克主张保留君主制度,但为了防止君主专制,他认为必须让国家拥有多重权力,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

霍布斯洛克卢梭之契约思想比较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比较 摘要在社会契约论发展的历程中,卢梭虽然作为社会契约理论的集大成者,但他并非社会契约论的率先发现者,在其之前霍布斯和洛克已经提出了社会契约理论。三人作为社会契约论的代表人物,他们之间是一脉相承的。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得知卢梭、霍布斯和洛克各自构建了自己的社会契约理论,本文从订立契约的前提、订立契约的过程与订立契约的结果三个视角对三人的社会契约理论进行梳理分析以加深对社会契约思想的认识。 关键词霍布斯洛克卢梭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学说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它在近代的广泛传播却得益于霍布斯、洛克和卢梭这三位契约理论的代表人物。然而由于他们的时代背景、人生阅历等等使他们各自的契约观各有其特点,他们之间难免存有共同点与分歧。本文试图通过围绕对契约的思考,进而出现的他们对自然状态、主权者和政体的不同认识,来浅析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区别与联系,这对于我们深入了解近代社会契约说具有重大意义。 一订约前提之别(自然状态之别) 在有关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中,三者都对其学说的论证进行了预设,他们进行理论推演的前提都是自然状态,然而他们对自然状态的认识却各不相同,霍布斯将自然状态归之为“战争状态”,洛克将之称为“和平状态”卢梭却将之誉为“自由状态”。 (一)霍布斯的“战争状态” 霍布斯认为有三种原因导致人类所处的自然状态进入战争状态,“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第一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利,第二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安全,第三种原因使人为了求名誉而侵犯。”①而这些缘由则建立在霍布斯的人性恶基础之上。他认为,欲望和嫌恶是人类行为的基本激情,二者都来自拉丁文,两者都是一种运动,一个是接近,另一个是退避。霍布斯这种论证预设了两个前提:一是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二是在自然状态下人的能力在各个方面是大致相等的。这就使得每个人在自由地追逐其欲求时就必然与他人形成竞争,运用自己所拥有的权势(暴力)进行激烈的争夺以维护其生存的本能,战争状态就不可避免的出现。 霍布斯认为,自然法的约束只是一种内在的良知道德上的自觉,它是软弱无力的,而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人们为自我保存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会常常违背自然法,而诉诸于原始的暴力。因此“没有武力,信约便只是一纸空文,完全没有力量使人们得到安全保障这样说来,虽然有自然法(每一个人都只在有遵 ①霍布斯.利维坦[M]黎思复,黎廷弼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94.

卢梭的生平及其思想

卢梭的生平及其思想 郭晓蓉 (内蒙古大学,01004025,哲学学院2010级) 关键字:社会契约论;自由民主;人民主权;自然状态 主要内容:卢梭是启蒙思想的代表之一,他的经历充满传奇色彩,他的政治主张和思想也对后人以及世界各地的哲学思想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的文学作品更是为许多人所喜爱,被广为流传。德国哲学家康德(Kant)因读他的作品而为之神往,说卢梭“使我双目重光”所提出的“自由是人类的特性”的原则也是受到卢梭的启示。可见,卢梭在历史上的作用或者是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卢梭可以说能够超过德国所有的天才,连著名的莱辛(Lesing)、赫德(Herder)、歌德(Goethe)和席勒(Schiller)都是他的崇拜者。他是法国的大思想家、文学家,是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先驱,是启蒙运动的卓越的代表之一。卢梭的一生耐人寻味,要了解他,我们还要从头说起。 一、卢梭的生平 在那黑暗的中世纪之末、近代社会肇始不久的时代里,卢梭敢于在政治社会制度方面、自由平等权利方面超越同时代的众多思想家,历经来自包括朋友在内的多方的诽谤,官方的焚书与追捕,民众的骚扰(他曾遭到石头甚至手枪的威胁),终使他晚年处于阴影之中,以致精神的错乱,这一切都与他生存的环境与经历有关。 卢梭在1712年6月28号出生在“日内瓦共和帮”。他是一个被迫从法国逃离的新基督教的后裔。他的父亲是一个制表匠,很仁慈,但脾气暴躁,他是个冒险者和游荡者的结合体,而且酷爱读书。 卢梭的母亲在他生下来便难产而死。所以在卢梭的一生中他受他的父亲的影响巨大。因此,他常常和他的父亲一起读书,甚至到深夜。他阅读极其广泛,从古希腊的今典著作到启蒙论著,从文学历史到自然科学读物他都有涉及。 卢梭热爱日内瓦,也热爱法国,他的一生中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法国度过的。在卢梭10岁的时候,他从被收养的人的家中出走,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华伦夫人,并在她家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两人分手后,在1742年,卢梭来到巴黎和百科全书派还有休谟有来往。在巴黎,他写了《社会契约论》、《爱弥儿》等著作。1749年,在狄容学院悬赏作品中,他因为《论科学和艺术》获得了一等奖,使他一举成名,自信心大大的提高。1764年巴黎法院查禁《爱弥儿》一书,并下令逮捕作者。卢梭流亡到了英国。休谟虽然极力想要帮助他但他却猜忌休谟要害他,两人关系破裂。 后来,卢梭不得不回到法国,最终在贫病交加中离开人世。 卢梭是个感情极其丰富而不免多疑的人。他一辈子都是在流浪之中。他寄人篱下的时候也并没有丧失了自己的独立性格,他的自信、幻想、多愁善感也许就是他成功的源泉。 二、卢梭的主要思想和主张

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区别

霍布斯、洛克和卢梭关于社会契约论的区别 【摘要】文章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霍布斯、洛克、卢梭三个人的社会契约论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霍布斯洛克卢梭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是英国17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他的社会契约论思想是他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个人视为国家的基础和中心,强调了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充分肯定了法律在治理国家中的作用,全面而彻底地摒弃了神权和教权对政治的干预,实现了世俗主权对教会权力的控制,已初步为人们展现出了近代国家和社会的模型。但是,就其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人性论——而言,霍布斯关于人性的假设并不如其所坚信的是对一切社会的人的本性的抽象。其自然人并非文明人的对立面,而是文明人的影子,是对其所处的英国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社会中的人的本性的概括和反映。因而在此基础上得出的政治结论也并非如霍布斯所断言的会适用于一切类型的政治社会,而仅适用于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社会。加之过分恐惧战争与动乱带来的不幸、以及过于恐惧权势竞争中存在的分裂性和破坏性的力量,使得霍布斯孤注一掷地求助于一个绝对的主权君主来保障和平与安全,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得出了君主专制的结论。然而抛去霍布斯这一具有极大局限性的政治结论,我们仍会发现其社会契约思想中的可取之处。正是霍布斯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完成了对社会契约论的构建,用社会契约论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国家的起源、性质和形式,奠定了近代社会契约论的根基。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不仅是他的经验论认识论在其政治哲学的运用和实践,而且也是当时历史环境的产物。洛克认为原初的社会是自然法约束人类的自然状态,人人具有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其他的权利,财产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是不可剥夺的。人类组建政府的目的就是保护以私有权为主的个人权利,人们以契约的方式组建自己信任的政府。政府为人民服务。洛克的社会契约论与霍布斯的观点有许多区别:第一,在权利交付问题上。霍布斯认为,订约时,人们把一切权利都交出去了;而洛克则认为,人们在成立政府,放弃自然权利时,只交出一部分权利,还保留着生命财产和自由等不可转让的权利。第二,在缔约问题上。霍布斯认为统治者不是缔约的一方而是被授予权力的人,不存在违约问题,人们不能以此为理由来解除对他的服从;而洛克则认为,统治者是参加订立契约的一方,是从订约的人们当中推选出来的,因此要遵守契约。如果统治者不能履行契约,不能保障大家的权益时,人们有权反对他,甚至推翻他,另立新的统治者。霍布斯通过社会契约论,论证了君主专制的必要性;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则导致民主政治的结论,但都是为当时现实服务的。而卢梭是有种“高贵的野蛮人”的思想的。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平等的,自由的,基本来说就是比较幸福的,但由于生存出现了各种障碍,于是这些自然人认识到,必须大家抱团了才能过日子,于是他们结合在一起,订立了一个社会契约(简单地说就是,把自然权利的部分转让给主权者),然后大家按照这个契约制定法律过日子了。对于卢梭来说,这个过程的重点是: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

谈卢梭的教育思想

浅谈卢梭的自然教育思想 心理学院傅樊 学号2009213717 著名教育家卢梭在他的著作《爱弥儿》中阐述了他的自然教育的观点。在这本书中,他主张教育应该顺应儿童的天性,反对压抑个性。 总的来说,在《爱弥儿》中,卢梭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方法。首先,对于婴儿期,他主张婴儿应该由父母教养,要进行体育锻炼,卢梭反对溺爱儿童。在幼儿期的儿童,卢梭主张进行感官教育。另外,他还提出了智育教育。他认为,教育应该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去观察分析,而不是一味地灌输知识。对于十五岁以后的青少年,他主张对他们进行德育教育,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此外,他主张对成年后的男女青年进行爱情方面的教育。虽然,从现代教育的观点来看,他将体育,智育,德育分为几睂阶段来教育显得不科学,但是他的观点在教育史上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卢梭认为,凡是出于造物主手中的东西都是好的。这点反应了他的性善观。换句话说,他认为,人是一个善良的自然状态,天生如此。一个人出生后,如果不顺应自然和天性,他便会在社会中慢慢变得与自己的天性渐行渐远。 从卢梭的自然教育观出发,我想谈谈,他阐述的关于教育的两个方面。 首先是德育方面。他认为人天性是善良的。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纯净的,没有杂质,我们拥有那个人类起始就有的美好的品质,善良,快乐,乐观,自由。我们爱自己,爱亲人,爱朋友,爱身边的人以及陌生人。我们内心的那种善良让我们总是快乐地向善。没有猜忌,冲突,贪婪,暴力等等。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一份美好,我们总会倾向于让这个世界更和谐更美妙。所以卢梭主张,在孩子的早期教育上,建议去乡村,也就是安宁,祥和,淳朴的地方。这样,一个孩子在年少时更多的接触便是大自然,而不是尘世的虚浮,这种大自然的陶冶也会对他的将来产生好的影响。 卢梭强调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的是没有“你我”之分的,他们有自己想要的并努力去追求,但是他们的欲求只是限于他们力所能及的;他们善于自我保护,但不会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代价。在那样的世界里,就好比中国古代的一个田园诗人陶渊明描绘的世外桃源一样,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相亲相爱,没有敌视,仇恨,嫉妒,算计。 其实,是在智育方面。卢梭认为,孩子的成长有不同的阶段,家庭,学校和社会不能任意打乱孩子的成长次序,否则有可能会适得其反。其实反思我们现在的一些教育,很多家长总是不断让孩子上各种补习班,有的家长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让他们学习两门语言,有些学校过分重视成绩,让学生学习超出他们能力范围的知识,其结果只能是很多孩子被迫去学习他们并不感兴趣的特长,产生抵触情绪,或者在早期的成长中,不仅没学会两门语言,相反,连一门语言也没有学好,在学校里学习的知识也过于机械化,对于一些重要的知识没有很好的理解,创新意识也被无形的扼杀掉了。不能不说,这是一个悲剧。再来看卢梭的观点,他反复强调,儿童天性中包括自由,理性和善良。他们具有纯真的天性,他们的成长应该是在适当的年龄学习适当的知识,在大自然中去捕获他们所缺乏的知识,慢慢体会和成长。就像爱弥儿那样漫步于乡间小道,流连于湖光山色,吸吮天地之精华,回归自然,去学习,去锻炼。 看了这本书后,我对卢梭的自然教育观最大的感悟是,我们要关注孩子的天性,要尊重他们,让他们在一个相对自由的条件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思想比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8497180.html, 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思想比较 作者:樊一 来源:《学习与科普》2019年第24期 摘要:社会契约论作为一种政治哲学的理论假设,它主张国家并不是神权赋予,而是人 们作出的理性选择。人为了达到自由和至善,相互订立契约,交出自己的个人权利,承认国家的公共权力,以求得和平与幸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因此历史必然要产生一种理论来指导革命。霍布斯和洛克在不同的时期适时地担当了这一历史任务。霍布斯与洛克的两种社会契约论建立在不同的逻辑起点上,用不同的演绎推理方式,分别推导出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两种截然不同的政治体制。 关键词:霍布斯;洛克;社会契约论;自然权利 一、霍布斯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相同之处 文艺复兴以后,西方自然科学兴起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神学、神权的影响逐渐缩小,人的地位逐步提升,人的利益成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强调人的个人利益和先天欲望,肯定人的感官快乐与尘世幸福,相信人的理性力量,把人的私利看成人的本性。近代哲学从新的角度揭示人的本质,突出了人的理性认知,并把人的理性从神秘化的灵魂游离出来,从而摆脱中世纪的人性压抑与禁锢。 为了合理解释国家的诞生,霍布斯、洛克和罗尔斯以及所有社会契约论者都坦然承认“契约论”是一种虚构,而且是一种必要的虚构。从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来看,“契约论”理论的真正意义不在于它是否描述了国家诞生的真实过程,而在于它对国家诞生的理论解释。霍布斯和洛克的社会契约论思想都是坚持政治权威来源于人为即“君权人授”,反对封建的“君权神授”、宗教神权思想的。 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因为按照霍布斯的看法“人不是社会性的动物,他们的天性是自私自利的,他们行为的原动力乃是自我保存”。所以自然状态即战争状态。 洛克认为,要正确地了解政治权力并追溯它的起源,就必须考究人类原来自然地处在什么状态。洛克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人们按照自然法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办法来决定行动、处理财产与人身,不受任何人干涉。洛克反对霍布斯把自然状态描绘成为弱肉强食的不安全、不可忍受的战争状态和人类苦难状态。他认为,自然状态是一个自由、平等、有财产的状态,“却不是放任的状态”。这种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由状态,他們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同时“这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浅析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 摘要:人民主权是西方近代政治思想的一个核心内容,卢梭是人民主权思想的集大成者,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他从公意出发系统地论述了人民主权的思想,虽然在理论上有不可忽视的缺陷,但在倡导民主政治的道路上是重要的里程碑,为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如今,卢梭主权在民的思想己成为西方政治思想史上光辉的篇章,其政治理念仍然影响着现代社会的各种政治制度。 关键词:卢梭、公意、人民主权、局限性 人民主权,也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一个核心内容。让雅克·卢梭是人民主权理论的集大成者,将人民主权学说推向了顶峰,他从社会契约论出发,对主权理论做了全新的阐述。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是社会契约论的根本观点,也是社会契约论的精神所在,人民主权的思想倡导自由和平等,激烈地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的腐朽思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在订立社会契约时,把自身的一切权利全部都转让给整个集体,同时又从这个集体“获得自己本身所渡让给他的同样的权利,所以人们就得到了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来保全自己的所有。社会公约即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正是基于这种社会公约,卢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虽然受阶级与时代的局限,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民主,但是这种思想对于人民民主意识的觉醒,反对封建专制集权统治来说有很大的积极意义,人民主权思想更是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去追求自由和平等 一、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时代背景和理论基础 18世纪的欧洲是资本主义蓬勃兴起的时期,同时也是封建专制统治逐渐土崩瓦解的时期。这一时期,社会矛盾尖锐和激烈化,价值观念冲突严重,启蒙运动在法国的掀起冲击了封建专制统治,开启了辉煌的新时代。让·雅克·卢梭作为18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是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者。卢梭出身寒微,生活困苦,境遇悲惨,属于当时法国的第三阶层,贫寒困苦、饱受压迫、 居无定所的生活使他体验了社会的不公,辗转于社会最底层让他了解到穷人的悲哀,这些经历让他对于封建制度重压下的民众疾苦感同身受,他同情下层人民的疾苦,痛恨封建专制集权,这些使他成为启蒙运动中的思想激进派,他代表当时的小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封建专制集权进行了激烈、彻底地批判,所以说他的民主思想在当时具有彻底的革命精神。其《社会契约论》中人民主权的思想是法国大革命的直接指导思想,并且影响波及世界范围内的很多国家。 卢梭提出要订立社会契约就必须进行个人权利的全部让渡,由此形成公共意志,而主权则是公意的体现,因此,主权属于人民。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公意,公意是全体人民的公共意志,体现人民共同的利益。从公意出发,他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主权是公意的

论述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异同之处分析

论述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异同之处 摘要 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提出的一套比较系统的关于国家起源及理想政治制度的理沦,经过霍布斯和洛克的奠基,由卢梭发展到极致。他们以社会契约理论为出发点阐述其国家和社会理论,对西方社会的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三位思想家的理论有共通之处,也存在差异。本文简要阐述了社会契约论的特征,并对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分析和比较,浅析三位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理论的异同之处。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霍布斯,洛克,卢梭,比较

目录 引言 (2) 一、关于“社会契约论”思想 (2) (一)“社会契约论”思想的简述 (2)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理解 (2) 二、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相同之处 (3) 三、霍布斯、洛克和卢梭社会契约理论的不同之处 (3) (一)对于“自然状态”下人性善恶的观点不同 (3) (二)对于国家与政府的构想不同 (4) (三)对于国家权力的来源的不同观点(社会契约订立的方式) . 5 (四)契约缔结目的不同 (5) (五)对人民夺回主权方式的观点不同 (6) 结语 (7) 参考文献 (8)

引言 霍布斯、洛克与卢梭三位思想家,都从社会契约理论上论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必然性,都认为国家是人民订立契约的产物,国家权力来自于人民。但对于社会契约论的思想,又对自然状态描述、对国家与政府的构想、国家权力的来源、契约缔结目的以及人民的反抗等方面存在分歧。 一、关于“社会契约论”思想 (一)“社会契约论”思想的简述 社会契约论是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提出的一套比较系统的关于国家起源及理想政治制度的理沦,经过霍布斯和洛克的奠基,由卢梭发展到极致。大体涵义是讲,一方面人们可以经过协议,订立契约,建立公平的社会,也即个人利益要让步于社会公共利益,全体公民自由自觉接受契约,才能达到自由意志与社会约束的统一;另一方面,人生而平等,自由平等是天赋不可剥夺的人权,统治阶级不能剥夺人民的自由,人民有权夺回自己的人权。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理解 1.社会契约论将“自然状态”与“自然权利”作为理论前提,为人民主权思想寻找到理论根据,并证明了其自然性与神圣性。 2.社会契约理论包容了自由、平等、天赋人权等重大理论问题。 3.社会契约理论成为后来各民族国家建构政治法律制度的“蓝本”,社会契约思想不仅极大的影响和鼓舞了资产阶级和劳动人民为推翻封建政权所做的斗争,而且成为西方国家宪政制度设计的重要理论基础,适应了近代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历史趋势,也系统的提出并论证了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的法治方案,并将其设立与运作纳入人民主权所规制的法治轨道上。 4.社会契约是指上是有关权力分配和控制理论,研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制度化以及法治化。但是其作为自然法思想在近代的理论产物,存在其自身的局限性与唯心主义的缺陷,如恩格斯所说:“这给理性王国不过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王国,永恒的正义在资产阶级的司法中得到实现,平等归结为法律面前的资产

杜威卢梭赫尔巴特教育思想评价

(以下答案仅供参考,不可照搬照抄) 杜威教育思想评价 杜威是世界教育思想史上的巨人,其教育理论不进系统全面,论证精微,而且洋溢着现代气息,大大超出前人。 1、杜威的教育观体现了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结合,它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希望通过教育这种手段使不完美的现实走向完美的理想。他的教育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教育的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的结合,使教育过程本身是有趣的,有益于儿童个人的;又是富有实效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他的教育观立足于新现实、新理论,宣告了旧教育理论时代的终结和新时代的开始。 2、他的理论在20世纪对东西方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他曾去过日本、中国、土耳其、墨西哥和苏联访问,他的不少教育著作被译成多种非文字广为流传,他的教育思想的影响是世界性的。 3、杜威的教育思想也有一定时代局限性,存在一定问题的。他对教育抱有过高期望,企图通过教育达到变革社会的目的,这是典型的改良主义唯心史观。而且他对许多基本教育问题提供的解决方案并不切实,在教育实践的运用中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和预期的结果。 总之,虽然杜威的教育思想有其不完备之处,但他提出的许多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直到今天仍有启发意义。他的教育理论着重解决的三个重要问题包括教育与社会的脱离、教育与儿童的脱离和理论与实践的脱离,这可以说是困扰每个时代教育家们的问题。同时,度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他理论所反映的总体精神,如加强学校和社会生活的联系,尊重儿童的发展水平,加强理论和实践的联系等,对现在的教育依然有很大的启发意义。而且杜威在具体论述中所提出的不少观点,如要求克服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克服教学中知识与相对立,感性与理性相对立等,对我们也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裴斯泰洛奇教育思想评价 裴斯泰洛奇教育思想具有鲜明地民主性和革命性,反映了时代对教育的要求,反映了一定的教育自身规律,是对教育理论发展的重大贡献。但由于时代及他自身世界观和实践活动的局限性,他的教育思想中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和不足。但总体讲,他的教育思想对后世教育具有重大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对欧美各国的教育产生了很大影响。 1、裴斯泰洛奇的教育目的理论高度评价了教育对人的发展和社会改良的重要作用,带有浓厚的人道主义和理想主义的特征,尽管在当时瑞士的社会条件下是不现实的,但仍是可贵的。 2、裴斯泰洛奇是世界教育史上第一个提出“教育心理学化”口号的教育家。虽然他对人的

谈对卢梭教育思想的评价

谈对卢梭教育思想的评价 侯静卢梭,18世纪法国伟大的启蒙学者,资产阶级教育家。他是西方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物。他的自然教育论及其思想完成了教育中儿童观的革命,使教育发展方向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以杜威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现代教育派把他奉为自己的祖师爷。重提卢梭的教育思想,是因为其中涉及到的一些观点、主张对我们当今教育理论和倡导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改革实践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价值。 卢梭道德教育思想建构于其自然教育理论基础之上,强调情感因素的重要作用,倡导德育过程遵循自然,尊重德育对象的个性,提倡行为实践,反对说教训诫,对今天我们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仍具有重要 指导意义。 一、卢梭自然主义教育思想的培养目标———“自然人” “自然”一词,在卢梭看来,主要是指事物的本来面貌、原始倾向,外界不强加干预、没有人为的约束、塑造。涉及到教育,“自然”即是儿童的天性。那么教育为什么要适应自然呢?依照卢梭的说法“凡是出自造物主手里的东西都是好的,一转移到人的手里就都变坏了。”“不了解自己的天性而任意蛮干的天使,比按照自己的天性和平安详地生活的快乐的凡人还弱”。“不按成规来管教你的学生,要放任无为才能一切有为”。他认为人的堕落是腐败社会造成的,人是自然的学徒,自然的学徒是不需要老师的,平庸的老师只能限制他们的智力,把他们束缚在教师自己的狭隘能力的范围之内。

卢梭在自己所著的《爱弥儿》中提到:当爱弥儿(卢梭假设的一个教育对象)能识字读书时,让他看的第一本书应是《鲁滨逊飘流记》,卢梭认为鲁滨逊就是“自然人”的典型,他说:“鲁滨逊在荒岛上,失去了伙伴的帮助,没有技术工具,仍能找到食物,保全生命,而且过得相当舒适”,“我使爱弥儿一心向往着鲁滨逊在荒岛的生活……让他想着自己就是鲁滨逊”,“我想要培养的自然人,并非使他成为一个野蛮人,把他赶到森林中去,而是只要他能够用他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心去想,而且除了自己的理智以外,不为任何其他的权威所控制就行了”。可见,卢梭设想的“自然人”不是指完全脱离社会生活、纯生物的人,而是指不受传统束缚而按照其本性发展的人,是具有自身价值的独立实体,是体脑发达、身心健康的人。 二、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方法———“适应自然” 卢梭在提出培养“自然人”的教育思想的同时,也相应地提出了一套教育方法,这些方法归结到一点就是要遵循“自然”的进行。他认为要想不走弯路,必须按照自然的指引,这应是教育的基本准则,是一切教育方法的出发点。卢梭“适应自然”的教育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按照儿童的特点发展儿童的个性。卢梭指责当时的教育,把小孩当成大人看待。他说:“世间的父母和教师不是从儿童造就儿童,乃是完全按成人的要求把儿童造就成学士、博士,野蛮的教育使儿童欢乐的岁月在眼泪、惩戒威吓、奴役中度过。”他认为“自然使儿童变为成人之前,先使他做儿童,若乱此秩序,一定变为没有味道,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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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的哲学理论及其对于教育思想的 影响 卢梭的思想将人的天性和人的社会性分离了,那么,卢梭的理论及其对于教育思想的影响是? 本文通过把握其在法国启蒙运动时期所形成的哲学观点,对于人性论的解剖和对其教育思想的渗透,充分说明其自然教育和公民教育的思想源泉和哲学理论基础,并且用具体的教育实例来说明教育思想的意义。并且通过用长远的眼光分析其思想存在的局限性以及对当今社会的启示。 一、卢梭性善论的哲学观及其对于教育的影响 卢梭认为人天生是善良的,这是《爱弥尔》这部巨作中的最重要的哲学命题。人在出生的时候是一无所有的,而在长大成人之后却能够拥有健康的体魄,理性的思维和高尚的道德观念。教育是使人向善的途径,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达到个人善和公共善。由此,也是由他系统地说明了公共教育的思想,传至今日就是我们当今社会国家所创制实行的正规教育。而个人善的培养需要的是培养自然人,完全是为他自己而生活的,而公共善需要的是公民,即强调与社会的关系。《爱弥尔》的写作目的就是要把他培养成一个对自己和别人都有用的人,是一个公民,他的价值在于对社会的价值,以便他能够承担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他不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具有共同体利益的一部分。《爱弥尔》在开篇写到“出自造物主之手的东西,都是好的,而一到了人的手里,就全变坏了”。在这里,体现了卢梭的性善论的哲学观点,反映出现代社会的道德沦丧和价值扭曲,反映的是人的本性中的善良已被严重浸染和腐蚀而造成的一种结果。但是他同样又反过来提到“我们生来就是软弱的,所以我们需要力量;我们生来是一无所有的,所以需要帮助;我们生来是愚昧的,所以需要判断的能力。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早在启蒙时期,卢梭就天才地预见并揭示了社会及科学的发展对人性的摧残,同时提出了他的人性复归的教育主张。对社会的文明进步和对人性美丽的塑造是教育的功能,教育天然地担当着对人的教化的责任。除却教育的手段,任何强制性地改善人性的措施都是非人性的,或者说是反人性的,所以教育是使人向善的唯一途径。 教育在培养人的善的方法途径上,卢梭所主张的是遵从人之天性和顺应自然法则的思想。这种思想重要的是培养人的个人善。其实善在卢梭认为就是实行道德教育,而在道德教育上,只有一条路适合孩子而且对于各种年龄的人都是很重要的,这条路就是“绝不损害别人”。如何教人为善,他认为最高的道德是消极的,所以他的性善论的思想体现在其消极的教育主张之中。他主张教师“最初几年的教育应当纯粹是消极的。不在于教孩子道德和真理,而在于防止他的心沾染罪恶、他的思想产生谬见”。卢梭认为,“自然法则”是使人成长的基础,“自然”本身即能发挥教育的功能。他说:“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以前就要象儿童的样子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将造成一些年纪轻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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