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银行银企对账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商业银行银企对账管理办法
市商业银行银企对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银企对账管理,防范银企对账操作风险,统一业务处理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银企对账是指本行对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各类存款账户,根据单位的日均余额大小,按月、按年发放“银企余额对账单”与单位对账,分户账按月即时发给单位对账,按照客户要求提供分户账对账,并由客户将对账情况返回,以达到银行账户与单位客户自身账务核对一致的过程。
第三条银企对账工作方式
银企对账工作方式分为银企余额对账单对账和分户账对账。
一、银企余额对账单对账是指通过邮局或由开户行向客户发出并收回银企余额对账单,通过银企余额对账系统实施总行集中对账处理,并及时查清存在未达账项的账户。
二、分户账对账是由开户行向客户发出分户账和按存款人的要求发出分户账对账单,用于存款人随时勾对账务,掌握未达款项。
第四条银企对账工作原则
银企对账实行“工作岗位独立、突出重点账户、及时报告”原则。
一、工作岗位独立原则
运营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对账人员负责银企余额集中对账工
作,明确对账任务和操作规程要求,对账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对账质量。
二、突出重点账户原则
突出重点账户是指从对账频率上加强对日均余额较大、易发风险账户的对账力度。
三、及时报告原则
对账人员应定期提交对账情况报告。
对于对账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和及时报告。
第五条银企对账组织体系
一、采用银企余额对账单对账的,在全行范围内(跨异地分行除外)实施集中对账,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采用分户账对账的,分户账由支行发送给客户,或根据客户要求,由支行随时打印发送给客户。
三、异地分行应根据总行银企对账工作要求,建立既涵盖风险管理又适应分行当地情况的灵活对账方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分行辖属范围内实施集中对账,并根据业务量大小合理配备专职对账人员。
第六条银企对账工作职责
一、运营管理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企对账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负责确定银企余额对账范围,负责对全行银企对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根据信息科技部确定的银企余额对账范围完成对账数据采集工作。
(三)负责银企余额对账的具体实施工作:
1、通过扫描设备对对账单回单进行影像化处理;
2、通过对账系统对对账单回单进行预留银行印鉴核对;
3、负责银企余额核对,并进行未达账项的核查;
4、负责定期通报对账工作情况、对账结果的处理情况、工作建议及对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对在银企对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二、异地分行综合业务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总行制定的银企对账管理办法,结合当地监管部门监管要求与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分行银企对账工作模式。
(二)负责对分行银企对账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负责定期向总行运营管理部报送对账工作情况。
对在银企对账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分行分管行长与总行业务运营管理部汇报。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负责在分行辖属范围内实施银企集中对账,负责集中未达账项的核查。
三、支行主要工作职责:
(一)受理客户咨询或查账等对账工作。
(二)负责及时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进行相关账户信息的维护,包括新开、撤销账户信息的维护,银企余额对账地址及联系
电话变更信息的维护等。
(三)负责在特殊情况下,对重点客户开展面对面的对账工作。
(四)负责按时开展客户分户账的发送、对账工作,对账户核对不符的应及时组织查找,并上报运营管理部。
(五)负责在开户时向客户充分宣传银企对账的重要性,说明对账方式、预留印鉴的加盖、送达方式以及对账单有关各项要素的含义及银企对账流程,并要对客户做好正确填写余额对账单的宣传、解释工作。
(六)支行要积极利用我行银企对账集中管理系统,监督本支行的银企对账情况,查询对账结果。
对因地址不符等原因造成的无法银企对账的账户,支行要及时联系客户核实地址,并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调整客户信息,同时通过管理信息系统邮件方式通知运营管理部,运营管理部负责再次通过邮局向客户发送对账单。
第七条银企对账范围
银企对账范围包括企事业、同业机构和其他需要进行内外账务核对的客户在我行开立的各类本外币结算账户、定期(通知)存款账户。
第八条银企对账周期
一、银企余额对账单的对账周期
根据银监局、人民银行对银企对账的监管要求,同时考虑我
行的账户数量情况,银企余额对账单对账的周期采用按账户性质划分与按账户日均余额大小,采用参数方式进行调整:(一)实行按月对账的账户
1、提供上门收款服务的账户
2、月均存款余额大的存款账户
3、同业往来账户
4、其他经总行认定需按月对账的账户
(二)实行按年对账的账户
1、除已按月对账外的所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2、各类通知、定期账户
3、单位信用卡存款、财政性存款、同业存放存款等账户。
二、分户账的对账周期
分户账以分户账页对账单形式提供:
(一)支行、异地分行月度自行打印本支行的分户账,即时放置回单箱发送给客户对账。
(二)支行在客户办理销户时,应先打印分户帐,先与客户对账后,再办理销户手续。
(三)支行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打印该客户的分户账,发送给客户对账。
第九条对账范围的确认
一、按月对账的客户余额标准,以该客户单一活期存款账户加上该账户同名协定户月均余额为依据,同时考虑当月对账业务
量大小,由总行运营管理部确定当月对账的客户范围,设定对账范围参数。
二、结合我行实际,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按年对账的客户余额标准,除已办理“银信通”业务对账的对公纳税一般账户外的其它对公存款账户,根据当年12月日均存款余额10,000元以上(含10,000)的所有账户。
10,000元以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由支行按月打印分户帐与客户进行对账。
三、对已取消上门收款服务或账户销户的账户,自取消、销户的次月起不再列入对账范围。
四、客户办理销户时,应先对账(由支行负责),再办理销户手续,支行于每月月底前将销户清单加盖公章及二类行行长签字报备运营管理部在银企余额对账系统中作不对账处理。
五、对满一年未发生资金收付活动,确属查无着落的存款人,经支行营业主管确认后,将账户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销户后,同时将其余额转入“久悬未取款账户”。
支行于每月30日前上报转入久悬未取款账户清单,由运营管理部在银企余额对账系统作不对账处理。
六、由于特殊原因,邮局发出的对账单客户不能及时收到,客户申请进行“银行对账”的,由运营管理部每月5日前将打印好的银企余额对账单在票据传递交接登记本登记清晰后,随记帐中心的库包送交至支行,支行在收到票据传递交接登记本后将对账单数目核对清楚,于每月15日前将客户加盖清晰印鉴的对账
单及签章的票据传递交接本返还至运营管理部进行对账。
第十条银企余额对账率要求
一、要求按月对账的账户,对账率要求达到90%。
二、要求按年对账的账户,对账率要求达到70%。
第十一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各分、支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企对账的业务咨询、业务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存款人对各分、支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企对账工作的投诉,地区由运营管理部负责核实、处理;其他地区由异地分行综合业务部负责核实、处理,并同时将核实、处理情况以书面报告上报总部运营管理部。
第十三条为确保投递正确性,银企余额对账单的退回率和回收率列入对支行的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运营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全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银企对账工作,对各分、支行相关部门与相关岗位人员未按照银企对账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玩忽职守、不落实银企对账制度要求,致使事故或案件发生或延误发现时机,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总部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原《市商业银行银企、银银对账管理办法》(乌商银[2009]114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