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工作介绍及特殊反避税方式总局孙毅敏(上午)讲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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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 与 磋 商 不 平 衡
未能为双边磋商的 退让留有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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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可比信息不足,区域性数据有待整合
规则
运用公开数据进行可比性分析
困难
我国上市公司不足2000家,政府部 门信息、跨地区申报数据共享机制 尚未形成,反避税调查信息来源不 足
后果
更多依靠境外上市公司数据,定量 分析和数据修正工作量大,技术要 求高
近阶段采取过渡措 施: • 各省试点 • 结案案件,各省会 审后才能报总局 • 重大案件,总局牵 头,组织会审 • 外请行业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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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内部数据 • 建立全国企业经营信息数据库,全
国共享
外部数据
• 争取海关、统计、商务、外管、国 资委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制度
单案补税过 千万13户 单案补税过 千万4户
单案补税过 千万40户 过亿4户 最大4.61亿
单案补税过 千万23户 过亿1户 单案补税过 最大4.23亿 千万29户 过亿1户
2009 12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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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业整体利润水平提高
2004年起,全国 对某行业重点企业 进行转让定价调查 和调整
2008年,该行业总体 利润率由2004年的不 到1%,提升至5.6%, 增加企业所得税约80 亿元
东部沿海地区案源比重 高达90%以上,反避税 专职岗位大都设置在沿 海地区 工作集中于传统制造 业领域,交易类型大 都是原材料或者商品 的购销 反避税监管与调查不 足,补税力度低于双 边磋商
区 域 不 平 衡
中西部地区在反避税人 员配备、专业水平等方 面整体上滞后于东部沿 海地区
行 业 不 平 衡
对于无形资产关联 转让以及服务业等 第三产业尚未大规 模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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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摊协议的意义
成本分摊协议侧重于技术研发和创新经济活动,各参与方共 摊成本,极大的降低了单一企业从事上述活动所承担的风险。 在我国仍然属于技术输入国的现实情况下,鼓励境内企业适 当加入成本分摊协议,积极参与技术研发和创新经济活动, 利于境内企业及时掌握先进的核心技术和自有知识产权,增 强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 升级,其意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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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避税新措施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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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定价
反 避 税 措 施
预约定价
成本分摊协议
受控外国企业
资本弱化 一般反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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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时刻注意的
关联方&关联交易 独立交易原则 功能风险分析 可比性分析 合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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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本分摊协议(CCA, CSA)
成本分摊协议概念
OECD《转让定价指南》表述:企业间达成的一项协议,用以分担参与 各方在研发、生产或获取资产、劳务和权利等方面的成本与风险,同时, 确定研发、生产或获取资产、劳务、权利等活动结果带来的各参与方利 益的性质和范围。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 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新理念、新方法:
•成本节约 •环境成本补偿 •市场溢价 •营销型无形资产 •单一功能企业 •抵消交易 •来料加工成本核 算
成功运用: •调查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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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国际交流
我们积极参加OECD、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会议以及国内外 宣讲会,利用多种场合宣传我国反避税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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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哈萨克 斯塔、新加坡等 发展中国家向我 国咨询反避税立 法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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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职人员匮乏,反避税队伍急需补充
1.缺少专职人员引发的问题
专职人员匮乏
现有人员规模 远不能满足业务 增长的需要,如 不能很好地执行 新法,反避税条 款形同虚设
正筹备实施的 专家小组会审制 度,面临反避税 专职人员基数小 的问题,专家数 量远不能满足案 源的需求
总局人员过少, 案件审核和磋商 任务重、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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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大的竞争对手
专业人员 少 技术力量 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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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近期重点
(一)继续完善立法
重点 征管法修订中增 加成本分摊、受控外 国企业、一般反避税、 同期资料、加收利息、 第三方提供资料、中 介披露避税模式等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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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和营业 税法规修订过程中, 增加反避税条款
(二)拓展新领域
重视第三产业、无 形资产的调查 • 加大对第三产业 的调查力度,带 动中西部工作的 开展 • 加大对无形资产 及股权转让等关 联交易的关注度, 探索无形资产和 股权的合理作价 方式 开拓成本分摊、受 控外国企业等新领 域 • 成本分摊、受控 外国企业、资本 弱化、一般反避 税等新措施 • 突破典型案件, 逐步推广至全国, 形成全国统一规 范 重视新价值理念的 研究和实践 • 加强对成本节约、 市场溢价等价值 理念的研究和实 践, • 寻求高校、科研 机构等社会力量 的支持,将上述 理念理论化,并 付诸实施
同行业企业探询安全 利润率区间
反避税工作对税收收入的贡献不仅体现在个案调查补税收入,更重要的是, 通过反避税监管、发挥威慑作用可以带动行业整体利润水平的提高,并带来整个 行业企业所得税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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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动双边磋商,消除纳税人的双重征税
自2005年以来,我国先后与日、美、韩、丹麦等国开展 了双边磋商 正式签署14个双边预约定价安排,7个转让定价相应调 整的双边协议 39个双边磋商项目正在审核,涉及十个国家 APA年度报告
法规
• 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 • 征管法实施细 则
规范性文件
• 特别纳税调整实 施办法(2号文)
• 关联申报表
• 受控外国企业白 名单 • 单一职能不应亏 损 • 加强跟踪管理 • 防止金融危机期 间企业将利润转 移至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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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工作机制,推动各地工作开展
规范流程 案件监控
• 一体化工作流程
国际 调查
积极参与国际征管协作和国际联合反避税调查,我国将正式加入“ 国际联合反避税信息中心”(JITSIC)
规则 制定
积极参与OECD专家授课以及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手册 》的拟定,扩大我国反避税工作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在国际规 则制定中,积极争取话语权,更好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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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现统一管理,打造高素质的专职队伍
各国反避税竞争激烈
国际组织制定反避税国际规范
联合国:《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手册》
G20高峰会议:对拒不合作的“避税港”采取制裁行动
4
我国企业避税问题突出
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迅速:外企44万户,对外投资1.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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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济的发展,伴随企业避税问题突出
(1)涉外企业亏损面较高,微利或者利用优惠年度跳跃性盈利现 象比较普遍
• 立结案逐级审核
有 效 措 施
全国联查 信息建设
• 建立联查工作机制
积 极 效 果
• 扩充可比企业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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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调查补税力度,发挥威慑作用
1. 年度补税金额持续高速增长
25.00 单 20.00 位 15.00 : 亿 10.00 元 5.00 0.00 查补税额 2005 4.60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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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邀请我国派 专家参加境外培 训;联合国邀请 我国参与《转让 定价手册》的编 写和制定
3
2008年英国《转 让定价周刊》将 我国列入全球前 十名 “转让定价 较严厉的国家”, 我国排名第八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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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注重专业培训,强化人员队伍建设
配备专 职人员
加大培 训力度
全国119名专职人
员
• 总局国际司反避税 处,共6人 • 14个东部沿海地区 设反避税专岗,114 人
弊端:
不能处理现实中的避税问 题,如涉外企业规避营业 税,个人跨境转移所得等。
反避税措施约束力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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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措施虽有立法,实践尚需跟进
反避税工作受人数限制,主要集中 于TP和APA两项工作
无富余人力开展受控外国企业等新 领域,专业水平不足
新业务领域被搁置,国家税收权益 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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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发展不平衡,案件办理质量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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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与避税港的联系日益密切
2008年我国“走出去”企业对香港、维尔京 和开曼的投资占全国直接对外投资净额的 75.61%
2008年我国从三大避税港(维尔京、开曼和萨摩 亚)吸引的外资占全国利用外资总额的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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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年发展
(一)完善法律法规,为实践提供法律支持
法律
• 企业所得税法 • 征管法
24% 47% 48%
2006 6.79
2007 10.00
2008 12.40
2009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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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案不断增多
1400 单 位 : 万 元 1200 1000 800 600 400 200 0 单案补税金额 2005 127.42 2006 383.62 2007 574.71 2008 8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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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分摊协议国际发展概况
1966年美国提出成本分摊协议概念,1995年颁布成本分摊 协议正式法规。 1997年OECD财委会通过关于成本分摊协议的报告,并写入 《转让定价指南》第八章。 近年来,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纷纷出台关于成本分摊协议的法 律法规,截止目前已有30个。其中英国、法国、卢森堡、荷 兰、挪威、奥地利、加拿大、南非、新加坡和泰国等国家基 本上都遵从OECD模式;还有一些国家或地区,比如芬兰、 波兰、俄罗斯、阿根廷、巴西、以色列、马来西亚、泰国、 越南和台湾等,虽然没有明确的成本分摊协议专项法规,但 是只要成本分摊协议符合相关规定,仍会被税务当局接受。
构建我国 企业信息 数据库, 改变目前 可比信息 筛选完全 依靠境外 第三方数 据的被动 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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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扩大对外交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积极向其他发展中国家宣传我国反避税工作取得的进展,分享我国 相关立法经验,并就成本节约、市场溢价等问题同世界各国进行沟 通与交流,争取形成具有影响力和实践经验的价值理念
•“六员培训” • OECD培训 • 英国税务局培训 • 案例交流 • 专项培训:金融业 制药业、无形资产 汽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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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问题
(一)法规尚需健全,约束力有待加强
内容:
内容:
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法规 未规定反避税条款
弊端:
征管法对于同期资料、加 收利息、第三方提供资料 等问题,缺少明确规定及 相关制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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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遵守国际规则,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
立法
源自文库
调查
磋商
• 全面反避税措施 • 同期资料管理 • 第三方提供资料
• 加收利息
• • • • • •
规范程序及流程 案件统一管理 功能风险分析 可比性分析 公开数据库 四分位法
• 磋商启动程序 • APA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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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新理念,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
实践经验 研究方向 现实需要 特殊经济因素对企业 创造价值的贡献: •成本低 •市场大 •需求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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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工作机制
统一 管理 全国联动 引入 APA报告 机制 落实 专家小组 会审制度
• 反避税统一管 理,统一部署、统 一标准 • 实现案件调查 的全国联动,制定 较为统一的调整原 则及方案,避免同 一行业或者同一集 团的不同子公司调 整力度的区域性差 异
借鉴发达国 家经验,引入 APA报告机制, 增加APA的透明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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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角度看,所有参与方都是研发成果的所有者,都享有 研发成果的经济权益,对研发成果的使用、转让和处置所得 享有受益权,同时也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从法律角度看,所有参与方都是独立的法律实体,但只有其 中一方对研发成果拥有法律所有权; 从各国税务部门的实践看,成本分摊协议主要应用于关联方 之间合作开发无形资产的情况,非关联方之间达成成本分摊 协议或者关联方之间采用成本分摊协议开发其他资产(如集 中管理)的情况则非常少。
重点
实现统一管理 增加专职人员 加大培训力度
在总局和地 方 局,实行集中统一 管理 ,确保全 国执 行标准的规范统一
充实地方力量
充实总局力量
组织实施特定行 业、某一领域的专业 培训 计划今年底之前 编写三部培训教材, 填补我国反避税培训 教材的空白: 《反避税操作实务》 《反避税案例集》 《反避税政策问答》
反避税工作介绍
孙毅敏 大连 2010年10月20日
提纲
中国反避税近年发展概况 成本分摊协议 受控外国企业 资本弱化 一般反避税 “十二五”规划工作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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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避税近年 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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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反避税工作迫切性
跨国公司避税普遍
全球8万家跨国集团,拥有100万家跨国子公司,控制了50%的全球 产值,60-70%的国际贸易额,90%的国际投资 9成以上的跨国公司通过建立避税港控股公司、各种基金等形式避税 反避税工作的实质----国际税源的争夺 加强合作----相互磋商、建立国际反避税组织 OECD:《跨国公司和税务管理的转让定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