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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2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2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2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计划性,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保障和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原则,合理规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

二、对列入制发计划的规范性文件要组织专人进行起草,并认真做好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工作。

起草工作完成后,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必须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经领导班子讨论研究、主要领导签批后,再将送审报告、制文依据、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说明(附电子文本)及征求意见情况等一并送市法制办进行审核。

三、报送项目列入制发计划目录后,起草部门要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组织专门力量,抓紧时间做好规范性文件起草、送审等工作。

凡未列入年度制发计划项目目录的,市法制办一律不予受理。

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规范性文件发布项目的,由起草部门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材料,说明情况,并经市政府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将相关文件送市法制办审核。

四、报送市法制办审核预留的时间少于30日的,市法制办不予受理。

未经市法制办审核,起草部门不得直接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草案,如直接报送并发布的,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将对其进行一票否决。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四政发〔2015〕14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四政发〔2015〕14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四政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5〕34号)精神,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总目标,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坚持兜底保障与就业增收相结合,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帮扶与残疾人自强自立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市残疾人小康进程。

到2020年,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基本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帮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全面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一)加大残疾人救助力度。

1. 在落实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保尽保政策基础上,对低保家庭中的重残人员、一户多残的残疾成员、老残一体人员给予重点保障,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

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 符合供养条件的残疾人由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政府纳入供养范围,并逐步改善供养条件。

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残疾人予以临时救助。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平市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8〕2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平市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8〕2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平市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四平市春运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8〕2号双辽市、梨树县、伊通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2018年四平市春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26日2018年四平市春运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春运自2月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春运工作,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新春佳节,根据2018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为先、科学组织、和谐春运”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确保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努力实现让广大群众“走得了、走得好、走得安全、走得满意”的工作目标;实现春运期间不发生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和因执法不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市车站、旅游景点治安秩序保持良好,不发生车匪路霸事件。

二、组织领导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便民利民,平安春运”的原则,切实抓好2018年的春运工作。

市政府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工信局、四平站、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全市春运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交通运输科,办公室主任由曹广志同志兼任。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四政办发〔2017〕104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04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7日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包括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的资产、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6〕45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6〕45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6〕45号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日四平市2016年城市亮化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暨“五城联创”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及中心城区亮化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全市城市工作暨“五城联创”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打造“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为目标,以城市亮化与环境美化相结合、街路亮化与建筑物亮化相结合、统建与自建相结合为原则,实施亮化提升改造,改善城市照明环境,提升夜景亮化效果,优化城市形象,加快推进现代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二)目标任务。

以市区主要街路、南北河流域、绿地公园、铁路沿线和节点区域标志性建筑为照明载体,运用照明科技和艺术灯光手段,折射城市文化底蕴和时代气息,打造“一路一品、一桥一景、水路交织”的照明体系,塑造具有四平特色的城市夜景形象。

二、改造内容及时限(一)以城区主干道为框架,打造“四横、四纵、一线、一环”的亮化轴线。

1. 楼体亮化。

以城市风貌改造为基础,结合城区主干道沿街建筑的主要风格和特点,采取不同的亮化表现形式,对主要街路两侧617栋建筑物进行立面灯饰亮化,形成高中低、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城市亮化格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4]30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4]30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四政办发〔2014〕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7日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本市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或法律、法规授权,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市本级、各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公布、解释、备案审查、清理及监督管理等相关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市下列行政机关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

(一)各级人民政府;(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三)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五)按照法定职责可以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不得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

应当遵循合法、统一、效能、精简、公开的原则,体现权责一致的要求。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3.03•【字号】四政发〔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四政发〔202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代市长陈德明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副市长王有利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负责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国有资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金融、外事、统计、税务等方面工作。

受市长委托分管市审计局。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含区域合作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政府外事服务中心(市翻译中心)、市地震局、市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四平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市辽河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四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富国投资有限公司)、四平建融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晟平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监察委员会、四平军分区、驻平各部队、市总工会、市关工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平调查队、市税务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四平银保监分局、驻平各金融机构、四平保险行业协会、驻平各保险公司、四平供电公司、市烟草专卖局、湖南中烟公司四平卷烟厂、市通信管理办公室、联通四平分公司、移动四平分公司、电信四平分公司、铁塔四平市分公司、中石油四平销售分公司、沈阳铁路局四平站。

副市长张恒协助市长分管负责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育、粮食和物资储备、乡村振兴、林业、区域合作等方面工作。

中共四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中共四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中共四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3•【字号】•【施行日期】2012.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四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各县(市)、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室,市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加快实现四平科学发展、全面振兴,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现就我市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对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作的《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工作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政发[2014]17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政发[2014]17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四政发〔2014〕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4〕16号)精神,切实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实现以下目标:--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至50/10万以下,并保持逐年下降趋势,活动性肺结核病患者治愈率达97%以上,病死率大幅度下降。

--以乡村、社区为单位,结核病防治宣传覆盖率达100%。

--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转诊率和追踪率达到100%,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100%,肺结核患者系统治疗管理率达100%。

--跨区域流动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治疗管理率达到100%。

二、建设目标(一)提高结核病防治机构硬件设施水平积极推进四平市结核病防治中心(四平市结核病医院)迁建项目,市卫生局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动工。

(二)加强和完善结核病防治机构人才队伍建设1. 合理配置市结核病防治所专业人员。

加强和完善结核病防控人才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和计生等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各级结核病防控人员编制情况,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要求,合理配置防治人员。

需增加编制的由各地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市、县(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05.30•【字号】四政办发〔2007〕26号•【施行日期】2007.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07〕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市工商局制定的《四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四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决定从现在起至200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场所的行为。

(三)以秩序混乱、严重扰民、问题突出、社会反应强烈的小区闲置楼房,企业闲置厂房,简易棚户区,职业培训学校教室,以及公共娱乐场所聚集的团伙、窝点作为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我市的传销活动在数量上有明显减少,重点区域和部位明显改善,反复势头得到遏制;城区内彻底清理,其他地方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网络体系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一)集中力量查处聚集人员多、团伙庞大的黑窝点,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2•【字号】四政办发〔2015〕49号•【施行日期】2015.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4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8月12日四平市红色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红色文化建设工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按照文化部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过程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部署,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深入挖掘我市红色文化内涵,组织开展一系列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四平特色的红色文化品牌。

二、创建原则(一)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建立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建设管理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局面。

(二)有效保护,有序开发。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推进开发红色文化资源与有效保护革命文物相结合,以群众性红色文化活动为切入点,带动整个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

立足现有红色资源,不断挖掘和丰富文化内涵,积极创新探索红色文化群众性活动的新方法、新方式、新载体,全面提升红色文化建设质量,增强红色文化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群众性、示范性和创新性。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09•【字号】四政办发〔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的通知四政办发〔20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计划性,保障和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根据省、市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四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按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有关规定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

行政规范性文件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各起草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坚持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必要性原则,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按计划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二、强化审查论证。

起草部门要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

在起草过程中,要发挥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基础作用,履行好调研、论证、听证等起草工作的重要程序。

要积极协调调度,对涉及管理体制、职责分工等问题与其他部门有意见分歧的,起草部门要主动沟通、充分协调,及时解决起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要发挥本部门法制机构的作用,相关业务科室起草完成后,应当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后,再提交领导集体讨论。

三、备齐送审材料。

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发计划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报送工作。

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合法性审核送审函;(二)审核稿;(三)起草说明;(四)制定依据和对照表;(五)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复印件和意见处理情况表;(六)起草单位合法性审核初审意见;(七)公众参与相关材料;(八)专家论证相关材料;(九)风险评估相关材料;(十)起草单位集体讨论会议纪要。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14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14号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30日四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强化城镇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维护劳动者社会保险合法权益,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远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确保养老金发放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2014年,全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各部门积极配合下,我市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0214人,截至2014年末市区养老保险参保150325人,退休人员增至109208人,每月发放养老金1.57亿元。

随着退休人员不断增加,退休金逐年调整,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不断增大,发放压力与日俱增。

因此,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强化征缴成为社会保险工作的当务之急。

总结2014年扩面征缴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发现了扩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各部门的联动机制还有待加强,没有把住入口关。

相关信息缺乏共享,用人单位在注册登记后以临时用工、短期用工、人员流动大为由,不及时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这样不仅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也极大侵害了劳动者的参保权益,给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经济发展带来了极大隐患。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02•【字号】四政发〔2006〕23号•【施行日期】2006.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四政发〔2006〕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四平市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平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四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日四平市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和吉林省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结合四平市实际,提出我市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意见。

一、深化认识,全面理解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实施《纲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科学分析和把握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纲领性文件,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基础。

建设创新型国家,不但需要大批的科技精英和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同样需要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

没有公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高,自主创新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无法实现科技创新人才的不断涌现,也无法建立庞大的高素质劳动大军,更无法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实力。

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知识因素对社会财富分配的影响作用越来越突出。

目前,我国城乡弱势群体的形成主要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科学素质弱势形成的。

实施《纲要》,就是要让广大劳动者尽快提高科学素质,从而增强平等竞争发展、依靠智慧致富的能力,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和谐。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四五”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四五”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四五”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1.14•【字号】四政办发〔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十四五”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四政办发〔2022〕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四平市“十四五”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4日四平市“十四五”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年)四平市属于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

少数民族人口18.24万人,共有满族、蒙古族、回族、朝鲜族等47个少数民族,各民族共同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一道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成就。

大力发展民族事业,对加快全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及和谐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依据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

规划基期为2020年,目标年为2025年,是今后五年全市各族人民共同推进民族事业创新发展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

一、规划背景和总体思路(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努力下,全市民族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城乡面貌发生根本性改变,发展成果惠及各族群众,解决了很多长期以来想要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形成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布局,发展动能更加强劲、势能更加聚集,为民族事业进一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仍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例如:民族地区综合实力不强,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发展集约化、集群化水平低,生产力要素聚集能力弱,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增长动能后劲不足,人才队伍依旧匮乏,依法开展民族事务治理能力还有待增强等。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四政办发〔2017〕102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四政办发〔2017〕102号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7日四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参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及对外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产〔2009〕7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经批准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以有偿方式让与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的行为。

让与国有资产使用权的行为无论收取何种形式的补偿,均视同出租行为进行审批,包括货币资金、实物等补偿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借是指单位在保证履行行政职能和完成事业任务的前提下,经批准将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以无偿方式让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行为。

第四条市直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出租、出借公务用车及办公用房。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民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民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民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6•【字号】四政办函〔2017〕84号•【施行日期】2017.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民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四政办函〔2017〕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随着四平地区各医院医疗用血量的逐年增加,四平市中心血站目前已在市区及周边县(市)设立了6个采血点,但是在春耕、秋收、春节前后所采集到的血量仍满足不了临床用血需求,导致临床供血极为紧缺。

为缓解用血紧急状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公民应急无偿献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献血时间和地点(一)献血时间。

1. 各地、各部门应急献血日期具体安排详见《2018年公民无偿献血任务分配表》(附件)。

2. 献血时间为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00-10:00。

(二)献血地点:四平市中心血站二楼大厅。

二、献血对象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曾经献血超过2次以上的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献血人数:应急献血比例参照各单位在岗职工数及居委会(村委会)常住人口数的7%进行组织。

三、有关要求(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居委会和村委会都要做好应急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要宣传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切实保障我市医疗用血质量和用血安全。

(二)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铁东区和铁西区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地献血工作,四平市中心血站负责采血。

(三)各献血单位请提前与四平市中心血站联系,做好献血前的准备工作并确定献血日期,同时献血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杜绝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

四平市财政局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平市委员会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

四平市财政局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平市委员会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

四平市财政局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平市委员会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11.06•【字号】四财监〔2023〕449号•【施行日期】2023.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平市委员会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的整改通知四财监〔2023〕449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平市委员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四财监〔2023〕257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于2023年7月开始对你局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已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你单位进行了反馈,你单位未有异议。

现就你单位此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报销原始凭证不合规:预存电话费预存发票报销电话费合计10,000.00元。

(1)2022年3月8日第16号凭证: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邮电费金额为2,000.00元。

(2)2022年11月3日第16号凭证: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邮电费金额为4,000.00元。

(3)2022年12月15日第17号凭证: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邮电费金额为4,000.00元。

违反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的规定。

2.未使用公务卡结算。

(1)2022年11月7日第31号凭证:业务活动经费\商品和服务费用报销差旅费金额为5,390.00元。

(2)2022年11月24日第42号凭证:业务活动经费\商品和服务费用报销差旅费金额为667.00元。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四政办发[2018]8号【发布部门】四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3.18【实施日期】2018.03.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四政办发〔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8日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工作方案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7〕2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精神,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将于2018年9月在长春市举行。

省运会是我省四年一届,规模最大、参赛人数最多、竞技水平最高的综合性运动会。

为了更好的落实《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加快四平振兴发展为目标,以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为依据,发扬高尚、智慧、创新、卓越的四平精神,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取得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为四平争光。

为建设新时代“美丽四平、幸福家园”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一)四平市参加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组委会。

主任:娄少华副市长执行主任:王红艳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大春市体育局局长韩先俊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督学阮金良市财政局副局长副主任:郭宏宇市体育局副局长孙大太市体育局副局长李晓成市体育局副调研员于国占四平日报社副总编张海涛四平广播电视台副台长王学君梨树县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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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四平市关工委 四平市教育局 共青团四平市委
四关发[2013]5号 签发人:孙广深
关于表彰全市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
决定
各县(市)、区关工委、教育局、团委,市直各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对去年开展的学雷锋活动予以总结表彰,对新一年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工作予以部署,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推动对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深化。

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决定,授予四平市地直街小学等50个单位为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授予刘倩倩等100名同志为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

这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坚持多年学雷锋老典型,也有近年来涌现出的学雷锋新模范。

他们以雷锋为榜样,具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在学雷锋主题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助人为乐、扶贫帮困,无私奉献,带头倡导文明新风,模范遵守道德规范;他们立足本职
岗位,刻苦学习,扎实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长期坚持义务志愿活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各地要以这次表彰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努力营造爱党爱国、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

为我市加快转变、加快赶超、加快在哈大经济大动脉上强势隆起,实现加入全省第一方阵的“四平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全市学雷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四平市关工委四平市教育局共青团四平市委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全市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共青团双辽市委
双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平神农医院
四平市中心人民医院
伊通满族自治县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共青团伊通满族自治县委员会
四平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
四平市气象台
四平市铁东区卫生局团委
四平供电公司95598呼叫中心
公主岭市金业技校
吉林省明基广告有限公司
公主岭市雷锋车队志愿者协会
博达学院西语系分团委博爱青年志愿者服务协会四平市交通运输局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吉林师范大学阳光体育志愿者协会
吉林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者协会
四平职业大学电子工程学院
梨树县农业局团委
梨树县林业局团委
四平市联通公司客户维系中心
吉林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分院四平战役纪念馆团支部
四平市消防支队辽河中队
四平市全民健身中心
四平市聋哑学校
公主岭市教育局
公主岭市第四中学
公主岭市站前小学
公主岭市西四小学
公主岭市第六中学
梨树县实验小学
梨树县第一高级中学
梨树县第四中学
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一小学
辽河农垦管理区第二小学
双辽市教育局
双辽市第二小学
双辽市第五中学
四平市第三中学
四平市第九中学
四平市六马路小学四平市中央东路小学四平市铁西区教育局四平市十七中学
四平市地直街小学四平市迎宾街小学伊通县实验中学
伊通县第一高级中学伊通县实验小学
全市学雷锋活动先进个人名单
丁健解聪颖李国瑀刘倩倩宋旭王玲玲吴敏赵和平周维维管延彬田文丽雷虹光庞珂张春燚徐悦王铎宫明达王远征刘桂波刘洋张立博王艳波杜烘漳李健萌张广余马全史鑫巍王丹红韩艳尤姗薛哲昕闫春霞张岩张丽丽胡铁楠王宁雷霆王畅王洪杰高明辉孙燕平张威张瑞迟丽珠郭姝铭王姗姗刘书宜李东霞刘光宇马艳徐长波孙玉梅杨芸泽王铭鑫包新泽张艳阳梁志刚丁新刚高巍荫姜欢格唐晓玲徐亚杰曹志勇施大为陈辉解丽丽胡娜裴克寒刘丽媛白长林岳进张舒云杜简宁薛凯航单淑芬王坤闫天然李贺岩龙凤权池龙高楷奇周洋杨梅罗亚锋苗壮葛建超桂景红经伦康缤切李卓伦姜世香李春鹏刘宇喆董丽娜赵新宇张轶群王家旭刘泽天曹志文刘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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