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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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采购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称“公司”)各项采购工作,保证各项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合理降低采购成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集团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职能中心,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采购部门
公司各事业部、业务部、子公司、职能中心等提出采购需求的部门。
第四条供应商
向公司提供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采购对象
公司采购对象分为3类:物品、咨询服务、工程施工。
第六条物品
供应商以实物形式向公司提供的商品。
第七条咨询服务
供应商向公司提供的咨询、设计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服务。
第八条工程施工
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或装修工程施工。
第九条直接采购
直接向供应商购买采购对象的方式。
第十条比价
邀请三家或以上的供应商,就拟采购对象以谈判比价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方案的方式。
第十一条邀请招标
根据采购需求,向三家或以上特定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
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发布信息,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并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招标方式。
第三章采购审批及管理
第十三条采购方式及审批
根据采购对象的金额大小及采购特点,实行以下三种采购方式和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特定情况采购
超过10万元(含)的采购,如遇下列特定情况,可以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已采购的同类物品或咨询服务的延续采购;
(2)供应商提供的物品或咨询服务难以替代;
(3)客户指定。
特定情况采购不适用于工程施工采购。
第十五条车辆采购
车辆采购按照上级集团《车辆管理办法》执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管理班子会决议通过,并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第四章比价
第十六条比价要求
比价由采购部门实施,根据采购要求,寻找不少于3家潜在供应商进行比价。比价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拟采购物品或服务的内容、价格、优缺点等要素。采购部门填写《采购比价单》(附表1-1)。
第十七条经济技术论证
对于价值大于等于30万元/件的非运输类固定资产采购,需相关专家对采购方案进行经济技术论证。专家可以由公司内部、上级集团职能部门、集团外部专家共同组成,且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三人。
第六章邀请招标及公开招标
第十八条招标发起
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项目,由采购部门发起,接受公司统一组织和领导。招标项目开始实施前,需组建招标工作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明确不同权限。
第十九条招标组织和权限
1、公司董事会:
审批500万元(含)以上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
2、公司管理班子:
1)审批招标方案;
2)审批50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的招标结果;
3)决策有关招标的其他重要事项。
3、招标领导小组(由采购部门组建,公司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1)负责完善和执行招标方案;
2)审批招标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3)审批招标项目的关键过程文件,包括:招标计划、招标邀请书、候选供应商名单、招标文件、评标方案、评标报告;
4)审核招标采购结果,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批。
4、招标工作小组(由采购部门组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1)根据招标方案要求负责招标过程的具体实施;
2)编制形成招标项目的关键过程文件,包括:招标计划、招标邀请书、候选供应商名单、招标文件、评标方案、评标报告,向招标领导小组报审;
3)招标采购结果确定后,组织合同签订;
4)负责招标资料归档。
第二十条招标程序及要求
招标程序相关文件
图1 招标采购流程图
表1 招标采购关键过程文件审批权限一览
第二十一条招标项目发起
在招标实施前,由招标工作小组提出《招标采购计划》(附表2-1),包含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实施时间等。
如有必要,可提供其他相关附件一同上报。
提出申请并经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公司管理班子审批通过后,同意采购项目的正式实施。
第二十二条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发放
招标工作小组组织编制《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或《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经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通过(附表2-2)。审批通过后发放。
第二十三条候选供应商确认
经确认符合要求的候选供应商名单,由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通过(附表2-3)。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发放
由招标工作小组(或经委托的招标代理)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上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通过(附表2-4)。
由招标工作小组(或经委托的招标代理)向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
第二十五条开标、评标
开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开标地点公开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过程由招标工作小组(或经委托的招标代理)组织并完整记录,经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评标前形成《评标方案》,落实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具体办法等,由招标工作小组编制,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附表2-5)。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交招标工作小组,由招标工作小组提交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附表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