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案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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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例子(优选3篇)

双务合同例子(优选3篇)

双务合同例子第1篇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此处的对价义务并不要求双方的给付价值相等,而只是要求双方的给付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牵连的关系即可。

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价义务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等。

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在于,因为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给付义务具有依存和牵连关系,因此双务合同中存在同时履行抗辩权和风险负担的问题,而这些情形并不存在于单务合同中。

双务合同例子第2篇(一)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二)风险负担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三)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

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双务合同例子第3篇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一)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二)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三)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划分意义:(一)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

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

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第一篇: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合同法案例分析——抗辩权1、甲学校与乙服装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为学生定作学生服1000套。

双方约定开学前5日钱货两清。

服装厂如期完成加工任务后,甲学校以资金困难为由,请求乙服装厂提供服装,待开学向学生收取服装费后财结清酬金。

服装厂拒绝了学校甲的请求,双方发生纠纷。

请问:法院将如何处理该案?2、著名画家甲与顾客乙约定,甲为乙画肖像,乙应预先支付酬金1万元。

合同生效后,甲患重病卧床不起,极有无法再为乙画像的可能,于此情形,乙行使不安抗辩权,主张中止履行先行支付酬金的义务。

甲到乙的通知后,即向乙提出,如果自己在15日内病情好转开始作画,乙仍应先行支付酬金。

15日过后,甲仍未好转,不能履行义务。

于是,乙主张解除合同,遭甲拒绝,双方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请问:法院将支持谁的主张?为什么?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木材合同,合同约定买方甲公司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向卖方乙公司支付40%的预付款,乙公司收到预付款后3日内发货至甲公司,甲公司收到货物验收后即结清余款。

乙公司收到甲公司40%预付款后的2日即发货至甲公司。

甲公司收到货物后经验收发现木材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遂及时通知乙公司并拒绝支付余款。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4、甲乙两公司签订钢材购买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钢材,总价款500万元。

甲公司预支价款200万元。

在甲公司即将支付预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交付钢材,并有确切证据证明。

于是,甲公司拒绝支付预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担保,乙公司拒绝提供担保。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试分析:(1)甲公司拒绝支付余款是否合法?(2)甲公司的行为若合法,法律依据是什么?(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么权利?若行使该权利必须具备什么条件?第二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第一章合同法概述案例一:这个承包合同能这样修改吗?案情介绍:在某乡村,村长将一荒芜的果园承包给村民黄某,双方签订了果园承包合同。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引言双务合同是指一种具有双向义务的合同,即合同双方都有履行主体责任的义务。

然而,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一方可能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

为了维护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在合同法中保留了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本文将对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进行详细介绍。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遇到无法履行的困境时,可以以合同违约为由,主张合同的无效或者免除自己的履行义务。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对履行不能一方的一种保护措施,可以用来维护双方的合同权益。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要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法履行的原因是不可抗力或者对方一方的过错;2.无法履行是临时的,而非永久性的;3.无法履行对方已经尽力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但仍然无法履行;4.无法履行并非是履行主体的过错造成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具有以下效力:1.免除一方的履行义务:一方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成功后,可以免除自己的履行义务,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合同的部分无效:如果一方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成功,合同可能会部分无效或者被解除;3.赔偿损失:一方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成功后,对方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等。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举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举例:1.自然灾害: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自然灾害,例如地震、洪水等,可以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2.政府行为: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政府行为,例如政府限制、政策调整等,可以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3.不可抗力: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例如战争、罢工等,可以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4.合同变更:当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对方一方的过错,例如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工期延误等,可以主张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构建与适用

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构建与适用

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构建与适用示例文章篇一:《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构建与适用》哎呀,一听到“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构建与适用”,好多小伙伴可能就觉得头疼,这听起来好复杂呀。

不过呢,我今天就想跟大家好好唠唠这个事儿,就像讲故事一样,保证让你听得明明白白的。

我先给大家说说啥是双务合同。

就好比我和小明的一个约定。

我答应给小明我的漫画书看,小明呢,答应给我他的小赛车玩。

这就是一种简单的双务合同啦,我们双方都有义务,我有给书的义务,小明有给赛车的义务。

那这个抗辩权又是啥呢?这就像是我们在这个交换过程中的一种保护自己的小手段。

比如说,我把漫画书拿出来了,准备给小明,可我突然发现小明的小赛车坏得不成样子了,根本没法玩。

这时候我就可以说:“小明,你这赛车都这样了,我可不能把我的漫画书给你呢。

”这就是我在行使我的抗辩权啦。

咱再详细说说构建。

这就像是搭积木一样。

你得一块一块地把这个权利的基础搭好。

比如说,在合同里得明确双方的义务到底是啥。

要是我和小明的约定只是说我给书他给东西,可没说清楚是啥样的东西,那这个合同就有点模糊不清啦。

这就好比搭积木的时候,要是有的积木形状都不明确,那这个积木塔肯定搭不好呀。

我有个邻居叔叔,他就遇到过这样的事儿。

他和别人签了个合同,说是他给对方提供一批货物,对方给他钱。

可是合同里没写清楚这批货物的具体规格。

叔叔把货物准备好了,可对方却说不符合他们的要求。

叔叔就很生气,他说:“你们都没说清楚,我怎么知道呢?”这时候叔叔要是懂得构建好双务合同里的权利义务关系,就不会这么被动了。

再讲讲适用的情况吧。

这就像什么时候该用这个“保护小手段”是有讲究的。

比如说同时履行抗辩权。

还拿我和小明来说,如果我们约定同时交换漫画书和小赛车,我把书拿在手上,小明却不拿出赛车,我就可以直接说:“小明,你不拿出赛车,我就不给你书。

”这是很公平的对吧?这就像是两个人要同时迈过一个小水沟,你不迈,我也不迈。

还有先履行抗辩权呢。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就像是一场公平交易的守护者。

咱们在生活里啊,经常会碰到各种双务合同的事儿。

啥是双务合同呢?简单说就是双方都有义务要做的合同,就像你去买东西,你给钱,卖家给货,这就是一种双务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啊,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就开始发挥它的作用了。

比如说同时履行抗辩权吧。

这就好比两个人在拔河,两边的力量得差不多同时使出来才行。

在合同里也是这样,要是一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说“你都没做,我为啥要做呢?”这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

打个比方,你跟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说好了他们先刷墙,你再付第一笔款。

结果装修公司啥都没干,就来找你要钱,你就可以说“你们还没刷墙呢,我可不能先给钱啊。

”这多合理啊!这就像两个人搭伙过日子,你不能一个人啥都不干,还要求另一个人把所有活都干了,还把钱都掏了,哪有这样的道理呢?再说说先履行抗辩权。

这就像是一场接力赛,前面的人得先把接力棒递出去,后面的人才好接着跑。

在合同里,如果一方应该先履行义务,但是他没做到,那另一方就有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

就像你在网上订了个外卖,平台承诺会在某个时间送到,结果送餐员一直没送来。

你本来是要收到餐就确认收货付款的,这时候你就可以说“你都没把餐给我,我怎么给你钱呢?”这就是在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这就好比你跟朋友约好了一起出去玩,朋友说他先去买票,结果他没买,你难道还傻乎乎地先把游玩的其他费用都出了吗?肯定不会呀!还有不安抗辩权呢。

这就有点像你在走钢丝,感觉前面有点危险,你得停下来看看情况。

在合同里,如果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不能履行合同的迹象,就可以暂时停止自己的履行。

比如说,你和一个供应商签了长期供货合同,一直合作得挺好的。

突然有一天,你听说这个供应商的工厂着火了,生产都停了。

这时候你就可以想“他们都可能没货给我了,我还继续给他们钱,这不是傻吗?”你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先不付款,等确定供应商能继续供货了再说。

这就像你要把东西寄存在一个仓库,结果你发现仓库的屋顶破了个大洞,随时可能漏雨把东西弄坏,你肯定不会先把东西放进去,还把寄存费交了呀。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的履行
不安抗辩权的正确行使:
第68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69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 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 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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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概述 二、归责原则——合同法将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违约行为
(一)不履行 1、拒绝履行 2、根本违约(违约导致根本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预期违约 (二)不适当履行 (三)迟延履行
违约责任
四、免责事由——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条件
(一)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我国采取规则原则,免责事由只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影响来确定是否免责(117) 2、如果迟延履行以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责。 3.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 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4.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 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 违约方承担。 (二)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 (三)债权人的过错
合同的保全
撤销权的正确行使及注意事项
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 向法院请求撤销,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 为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 年内行使。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及其内容

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及其内容

简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及其内容一、引言双方签订合同是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

此时,被迫违约的一方可以通过抗辩权来减轻或免除其违约责任。

本文将从抗辩权的概念、种类、条件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对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进行详细阐述。

二、抗辩权的概念抗辩权是指当一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遇不可抗力等原因而无法履行合同时,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减轻或免除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抗辩权是保障被迫违约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抗辩权的种类1.不可抗力抗辩:指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并对其造成损失。

2.基础交易未成立抗辩:指在订立合同时,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基础交易未能成立,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对价不合理抗辩:指在订立合同时,因为对价不合理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

4.违约免责条款抗辩:指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免责条款,被迫违约方可以主张其免除违约责任。

四、抗辩权的条件1.存在事实依据:被迫违约方主张抗辩权时,必须有事实依据证明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2.不存在过错:被迫违约方主张抗辩权时,必须不存在其过错或故意行为。

3.及时通知:被迫违约方应及时通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以便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4.减轻或免除后果有利于公平原则:被迫违约方主张抗辩权时,减轻或免除其后果应有利于公平原则的维护。

五、抗辩权的适用范围1.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主张自己的抗辩权。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实质审理阶段,被迫违约方也可以在庭审中主张抗辩权。

2.仲裁中的适用范围: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主张自己的抗辩权。

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实质审理阶段,被迫违约方也可以在仲裁庭中主张抗辩权。

3.国际贸易中的适用范围:在国际贸易中,被迫违约方可以通过国际商会仲裁来解决争端。

此时,被迫违约方可以主张自己的抗辩权。

六、结论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遵守合同义务。

【案例】从本案谈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运用

【案例】从本案谈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运用

从本案谈双务合同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运用一、案情2003年8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订购总价款为50万元的挖掘机一台,规定甲公司送货上门,交货日期为2003年9月15日,当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10万元预付款,同时约定8月20日前付20万元,货到乙公司验收付款,运费由甲公司承担,如一方违约,要承担违约金20000元。

签约后,乙公司于8月20日按时支付给甲公司20万元。

甲公司用汽车将货物于9月14日运至乙公司指定的地点,并向乙公司提供了相关的质量证明。

但由十乙公司未能筹集到20万元的尾款,货物始终未能卸车交付。

甲公司等待数日后,T 2003年9月24日带货离开乙公司,乙公司人员追至途中与其协商,但由于仍不能付足余款,甲公司将货物拉回。

乙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返还预付款30万元,并偿付违约金。

甲公司辩称:我公司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指定地点,但乙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给付合同规定的20万元尾款,我公司才将货物运回,乙公司应按合同约定赔偿我公司违约金20000元。

二、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观念:第一种观念认为:甲公司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己尽到送货义务。

由于合同中并未明确规定验货及支付尾款义务的先后顺序,双方应同时履行。

在乙公司不能按时筹足并支付尾款的情况下,为避免发生损失,甲公司有权不履行已方义务将货物运回,其行为并未违约。

第二种观念认为:合同约定“验收付款”,验收在前付款在后,甲公司是先履行方,乙公司是后履行方,甲公司未能卸车交付货物,导致货物无法验收,无论乙公司是否给付余款,甲公司均属违约在先,应承担责任。

况且乙公司迟延履行岛已的义务,并不当然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甲公司可以相应推迟履行自已的义务,而不能完全拒绝履行。

第三种观念认为:原被告均已构成违约,应当各自对自已的违约行为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当继续履行该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分析本案看似一起案情简单的购销合同案件,其关键的法理问题是: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肖已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是否有权拒绝履行自已的义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经典.doc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经典.doc

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案情介绍:2001年1月,甲、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当年9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房屋100套,并办理登记手续,乙公司则向甲公司分三次付款:第一期支付2千万元,第二期支付3千万元,第三期则在9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房屋时支付5千万元。

在签订合同后,乙公司按期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

9月1日,甲公司将房屋的钥匙移交乙公司,但并未立即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

因此,乙公司表示剩余款项在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付。

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9月1日)7日后,乙公司仍然没有付款,甲公司遂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则以甲公司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为由抗辩。

「问题的提出」本案涉及到同时行使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案情分析及处理结果」在本案中,从表面看,甲公司违背合同约定,未按期办理房地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已构成违约;而乙公司也违背了合同约定,在合同约定付款日期7日后,仍然没有付款,构成了履行迟延。

但是,在考虑其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时,尚应考虑其是否享有法定的抗辩权。

从本案看,乙公司按期向甲公司支付了第一期、第二期款项共5千万元,并无违约情形,甲公司并无理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因此,其未按期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对乙公司而言,由于其第三期款项的支付与甲公司交付房屋并办理房产所有权移转登记手续是应当同时履行的义务。

由于本案中合同标的物是房屋,房屋属于不动产,与动产买卖合同不同,不动产的买卖中出卖人除负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当完成产权移转登记,才真正履行完给付义务,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论析6篇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论析6篇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论析6篇篇1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为了明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规范行使抗辩权,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特制定此协议。

二、双务合同履行概述1. 双方同意遵循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支付货款等。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均有权行使抗辩权,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抗辩权的行使1. 抗辩权的种类:双方同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2. 行使条件:抗辩权的行使应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且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

3. 行使方式:双方应书面通知对方行使抗辩权的事由,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四、双务合同履行中的具体约定1. 货物交付: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地点完成货物交付,乙方应及时接收货物并按约定进行验收。

2. 货款支付:乙方应按时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 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或诉讼解决。

2. 双方同意,如因行使抗辩权引发争议,应提交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六、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篇2一、概述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是指在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主张抗辩权,暂时中止履行自身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典型案例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典型案例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典型案例案例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小张和小李达成了一个买卖手机的协议。

小张要把自己崭新的某品牌手机卖给小李,价格是3000元。

他们约定在一个咖啡店当面交货付款。

这里小李就行使了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这个买卖合同里,交货和付款是双方应该同时履行的义务。

小张要求小李先付款,小李就可以以小张还没有履行交货并且保证货物合格的义务为理由,拒绝先付款,除非小张先履行自己交货并且保证货物合格的义务,否则小李有权不付款。

案例二:先履行抗辩权。

小王开了一家小工厂,和一家原材料供应商老张签了合同。

合同约定老张先给小王提供价值5万元的原材料,小王收到原材料后的一个月内付款。

老张把原材料送过来了,但是小王发现有一部分原材料明显有质量问题,根本就不能用于生产。

于是小王对老张说:“老张啊,你这原材料有问题啊,你得先把有问题的部分给我换了,我才能给你钱。

”在这个案例里,小王就行使了先履行抗辩权。

按照合同约定,老张有先提供合格原材料的义务,在老张没有完全履行这个义务之前,虽然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还没到,小王也可以拒绝付款,直到老张把合格的原材料提供完整。

案例三:不安抗辩权。

小赵开了一家服装店,和一家服装批发商小孙签了长期的供货合同。

按照合同,小孙每个季度要给小赵供应一批新款服装,小赵在收到货后的15天内付款。

有一次,小赵听到消息说小孙的服装厂因为经营不善,资金链断了,而且还欠了很多工人工资,可能没办法按时供应合格的新款服装了。

在小孙快要发货的时候,小赵就给小孙打电话说:“小孙啊,我听说你那边情况不太好啊,我担心你不能按时给我提供合格的新款服装,你得给我个保证或者先提供一些担保,不然我不能按照以前的方式接收你的货了。

”小赵这里就是行使了不安抗辩权。

因为小赵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小孙可能无法履行他的供货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小赵可以要求小孙提供担保或者保证,如果小孙不能提供,小赵可以暂时中止自己接收货物的义务,避免自己可能遭受的损失。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遇到合同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

抗辩权的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使其效力延期发生。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也称为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产生的,并且主要使用于双务合同关系。

其法律依据在于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所谓双务合同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务合同中,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应果关系。

其中牵连性表现为三方面:一是发生上的牵连性,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一个合同所产生,双方的权利义务从一开始就互为条件,一方的权利不发生、不成立或无效,另一方的权利也发生同样的效果;二是履行上的牵连性,是指在双和同成立后,当事人各基于合同负履行义务,一方负担的义务以他方负担义务为前提,如果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的权利不能实现,其义务的履行也要受到影响;三是存续上的牵连性,是指如果非应双方的过错导致合同事实上履行不能时,所发生的危险应有哪一方负担的问题。

既然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一方当事人只有在已经履行或者已提出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那么反之,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未提出履行以前,可以将自己的履行暂时终止,而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具有如下作用:第一,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当事人的权利。

既然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对等的,相互牵连的,则一方不履行自己的债务而要求对方履行,意味着只享有权力不承担义务这显然与公平的观念背道而驰,至于一方当事人仅提供部分履行、履行有瑕疵,是否可以使另一方拒绝履行,亦应以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第二,维护交易秩序。

同时履行抗辩权允许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未履行时,可以拒绝履行,这直接关系到双方能否依合同履行义务的问题,因此当事人不能随意行使此种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例子

同时履行抗辩权例子

同时履行抗辩权例子
以下是一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例子:
1. 公司员工因违反公司的纪律而被解雇。

员工可以同时声称公司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并提出工会组织的支持来行使抗辩权来寻求赔偿和重聘。

2. 货物运输期间发生损坏。

货运公司可以声称货物的损坏是由于货主提供的包装不良所致,并提出其运输货物的方式符合行业标准。

货主可以声称货物的损坏是由于货运公司在运输货物过程中的过失所致,并提出证据来支持其抗辩请求。

3.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争议。

租户可以提出抗辩权,声称房东未按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维护和修缮,并要求获得租金减免或退还。

房东可以声称房屋的损坏是由于租户的行为所致,并提出证据来支持其抗辩请求。

4. 买卖合同纠纷。

买家可以声称卖家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因此拒绝支付全部价款,并提出抗辩权来要求赔偿。

卖家可以声称买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提出证据来支持其抗辩请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案例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案例

Live your life with your heart, and don't take the eyes of others as the yardstick.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案例导读:年12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将临街铺面出租给原告,租金为1390元每月,租赁期间从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租金为1600元每月,租赁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止。

违约金按年租金的20%计算,同时终止合同。

抗辩权,通俗点讲,就是对抗另一方的权利。

抗辩权的重要作用就是通过行使抗辩权而使另一方的请求权消灭或者延期。

那么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对于双方来说,其作用是什么呢?从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案例中就可以寻找答案,请看下文。

案例: 2007年12月11日,原告李某与被告全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由被告全某将位于某地段的临街铺面出租给原告李某使用,租金为1390元/月,租赁期间从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合同到期前,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租金提至1600元/月,租赁期限延长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合同还约定,如一方违约,违约金按年租金的20%计算,同时终止合同。

年10月31日,被告全某在未提前通知原告的情况下擅自对铺面进行停水停电并拆除出租铺面的卫生间。

原告李某因无法正常使用该铺面,为清理积压物在街上摆卖货物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600元,并于年5月15日另行承租铺面进行经营。

双方在未能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恢复承租铺面原状,退还停业期间的租金12800元,并顺延租期10个月,支付违约金、赔偿经营损失、因被告违约行为导致原告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费等合计54440元。

被告全某辩称,出租铺面停水停电均不是被告的行为导致的,铺面停电是因线路老化,原告在承租期间应当负责该铺面的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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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例如:甲与乙订立一商品买卖合同,约定 甲给付乙10吨货物,乙付款100万元。后甲 交付了7吨货物,同时请求乙付款100万元。 在此案例中,甲、乙没有约定履行顺序, 故乙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此时应 行使甲没有付给的3吨货物及货物30万元的 抗辩权,对另外70万元,乙无权行使抗辩 权。如果此案中甲给付了100吨,只是未交 付与货物有关的一般资料,乙是不可以行 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
案例二




根据以上事实及《合同法》的规定,回答问题: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 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否合 法?并说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 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 理由。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 (买卖合 同约定先付款后发货) 3、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 约定(瑕疵履行、部分履行)。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并行使,产生后履行 一方可暂时地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效力, 对抗先履行一方的履行请求,以此保护自 己的顺序利益和期待利益。 先履行一方采取了补救措施,变违约为适 当履行的情况下,先履行抗辩权消失,后 履行一方须履行其债务。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 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3、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不安抗辩权具备其成立要件时,先履行义务 的一方在后履行义务一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 供适当担保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 后履行义务一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了适 当担保时,先履行义务一方应当按照约定履 行合同。 后履行义务一方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未 恢复履行能力并且不提供担保的,先给付义 务人有权解除合同。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先履行抗辩权 (一)概念
先履行抗辩权,亦称后履行抗辩权,是指 当事人互负债务而有先后履行顺序时,应 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 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 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若一方已为部分履行,而请求对方为全部履行, 对方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若已履行部 分义务的一方请求对方为对应的部分履行,则 对方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三)同时履行抗辩制度的适用范围
同时履行抗辩制度主要用于双务合同,如 买卖、互易、租赁、加工承揽、委托、雇 佣等合同。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例如:甲、乙订立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甲7 月1日前交货,乙在收到货物后一个月内付 款。甲过了7月1日还没有交货,但要求乙付 款,乙此时就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 付款。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四、不安抗辩权 (一)概念 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义务一方在有证据证明后 履行义务一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 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 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 止自己的履行;后履行义务一方在对方中止履行后 的合理期限内提供了适当的担保,先履行义务一方 应当恢复履行其债务;后履行义务一方在合理的期 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履 行义务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一、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概念和种类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在符合法定 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 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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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 不安抗辩权。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行使,只是在一定 期限内中止履行合同,并不消灭合同的履行效 力,产生抗辩权的原因消失后,债务人应履行 其债务。(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

(2)甲公司 8月 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为 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 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可以中止履 行合同。
参考答案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 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 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丙公司对货物毁损应向甲公司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 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 偿责任。
案例二


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 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台精密 仪器,甲公司于8月31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 运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付清 货款。合同订立后双方均未签字盖章。 7月28日,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货物运输合 同,双方约定由丙公司将100台精密仪器运至乙 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运 了 70台精密仪器至 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并于 8月 8日将 70 台精密仪器的货款付清。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甲乙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成立。根据 《合同法》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 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 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虽然甲乙双方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但 甲公司已将70台精密仪器交付了乙公司,乙 公司也接受并付款,所以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 没有先后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 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 的权利。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专题十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例如:甲、乙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2005年 8月10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25日付款。 2005年6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 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实证据,遂提出 中止履行,随后又提出终止合同。乙没有 提供任何担保,在此就是甲行使不安抗辩 权,因此甲有权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并解 除合同。
案例二

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转移财产、逃 避债务的确切证据,随即通知丙公司暂停运输 其余30台精密仪器,并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 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及时提供了担保。 8月 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将其余30台精密 仪器运往乙公司,丙公司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 事故,30台精密仪器全部毁损,致使甲公司8 月31日前不能按时全部交货。9月5日,乙公司 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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