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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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

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

管理。

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

准。

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

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

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

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

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

并做好验收记录。

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

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

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

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

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

用。

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

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

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

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

器回收记录。

7.确因病情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凭区(县)

以上

医疗单位疾病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

卡》,到指定医疗单位按规定开方配药。

8.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含麻醉药品、一类

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制剂。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

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剂科统计,

医院领导批准,报市卫生局监督销毁。旧安瓿等容器要定期处理,至

少两人参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

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保密制度

1. 为了维护医院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医院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

守。

2.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3.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医院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医院机密或涉及医院机密。

4.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5.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登记和保密制度。秘密

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医院总经理。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6.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秘密

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7.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

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复制件应按照文件、

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8.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

有争议的问题。会议记录(或录音)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

得外借。

9.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医

总经理,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10. 医院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11.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对失密、泄密

者,

给予 50-100元扣薪;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医院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不脱岗。

2.说话和气、待人诚恳、办事公道。

3.互相尊重、宽厚待人、明辨是非。

4.履行职责、见疏补漏、爱岗敬业。

5.整洁卫生、容貌端庄、文明服务。

6.勤俭节约、降低耗费、接受监督。

7.更新理念、服从管理、办事干练。

8.与时俱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9.勤奋工作、尽职尽责、,甘于奉献。

10.规范服务、便捷准确、提高效率。

11.襟怀坦白、互相支持、团结协作。

12.着装整齐、文明礼貌、树立形象。

责任制

1.为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性,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责任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机关(单位)的基本职能和运行职能制定本制度。

2.实行责任制要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责任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

3.实行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对机关(单位)的总体职责,各科室和岗位承担的工作内容、数量、质量及完成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应有的权力和应负的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1)本机关(单位)的总体职能;(2)内设科室的主要职责;(3)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4)具体岗位责任人。

4.实行责任制要与工作责任制相结合。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目标责任之中,保证责任制的切实落实。

5.责任制要按规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6.责任制履行情况要纳入效能考评内容,不断强化科室、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医疗仪器管理制度

1.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志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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